權力平衡理論之研究:現實主義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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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30. 國際關係學報. 第二十二期 (2006 年 7 月). 關鍵詞: 權力平衡、現實主義、國際秩序、國際體系. 壹、前言 權力平衡理論是現實主義中相當重要的一部分,是維持國際體系穩 定與秩序的機制。在國家往來的歷史中,無論早期的歐洲多邊協調,還 是 20 世紀的冷戰兩強對峙,均成為現實主義用以印證權力平衡的最佳事 例。古典現實主義(Classical Realism)從人性(human nature)的角度, 分析國家對於權力的追求,指出權力對於國家來說既是手段也是目的, 而國際體系的有效運作和國際秩序的穩定,只有在權力平衡的前提下方 足以確保。相較於古典現實主義,新現實主義(Neo-Realism)認為雖然 權力重要,但僅為一種手段。國家應從體系結構的層次切入,細心觀察 自己與他國間在體系中相對權力的變化,而學者華茲(Kenneth N. Waltz) 更借用了現實政治學派(Realpolitik)的權力平衡理論(Balance-of-Power theory)用以解釋國家行為受到哪些限制,並預測可能造成的結果。它 認為在一個以自助為特色的國際體系中,成員如果「力」不如人,將無 異使自身陷入險境。為了避免這種風險發生,國家唯有採取一些行動, 建立起「權力平衡」的秩序,至於權力平衡的形成乃是客觀物質結構下 邏輯運作的必然結果。 以華茲為代表的新現實主義在理論上係隸屬結構形塑論,其目的在 於建構一個科學的國際關係理論。而要解釋的客體並不是一般的國際現 象,而是那些現象中最具有規律性的一部分,即國際政治歷史上反覆不 斷出現的權力平衡。為了對此一體系結構的現象做出解釋,華茲在構築 理論的過程中對個別行為體的差異進行抽象和簡化,這種作法雖然加強 了理論的解釋力與簡約性,但也使得其對於權力平衡的理解出現疏漏。 為了修正與彌補此一理論上的瑕疵,其他的新現實主義者開始從事個別 行為體具體行為的理論研究。例如:羅斯克蘭司(Richard Rosecrance)、.
(3) 專論. 權力平衡理論之研究:現實主義的觀點. 131. 史洛德(Paul Schroeder)、法茲奎(John Vasquez) 、米爾斯海默(John Mearsheimer)等人,或從有關國家採取平衡、扈從(bandwagon) 、推卸 責任(buck-passing)的政策著手,或從有關國家在行為的防禦性與進攻 性方面的異同進行分析。 透過介紹與說明現實主義中有關權力平衡的相關論述,本文指出, 新現實主義關於權力平衡理論的貢獻在於解釋了國際政治長期演進過程 中一個必然的規律或傾向,從根本上解釋了權力平衡形成的原因。華茲 所注重的權力平衡實際上是「體係結構的平衡」 ,而不是國家間「聯盟勢 力的平衡」 。此外,權力平衡並非制約國家權力的一種可靠方式,儘管它 如現實主義所說,在國際政治上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但其理論內部的 缺失與疏漏確實使其無法全面有效的解釋國家行為和扮演維護國際秩序 的角色。不過利用權力平衡來維護國家利益或體系的相對穩定,依舊是 國際政治中的一項準則。. 貳、現實主義下的國際秩序 現實主義(Realism)不僅是國際關係的主流理論之一,也是一個內 含豐富,包含不同成員的大理論(grand theory) 。學者瓦特(Stephen M. Walt)曾表示,現實主義不是一個單一理論,而是一個研究國際關係的 大方案(program) 。1 因此,若就整體而論,雖然現實主義對於道德(ethic) 和人性均抱持一種較為悲觀的態度,但實際上彼此間悲觀態度的根源係 來自於不同的認知。 古典現實主義(Classical Realism)的悲觀態度肇始於對人性的理 解,早期的古典現實主義學者,如霍布斯(Thomas Hobbes) ,將權力視 為解釋人類行為的關鍵因素,認為人類對權力的追求欲望是永無止盡. 1.. Stephen M. Walt, “The Progressive Power of Realism,”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 91, No. 4 (1997), pp. 932-933..
(4) 132. 國際關係學報. 第二十二期 (2006 年 7 月). 的,至死方休。2 由於人類彼此間擁有可以相互消滅對方的能力,因而 對於隨時可能發生的死亡結果產生恐懼,進而互相猜疑,為了生存而展 開永無休止的鬥爭。這種生存的恐懼和人類對於物質的貪婪,以及名譽 的追求共同塑造了「所有人對抗所有人的戰爭」此種自然狀態(the state of nature) 。3 這種人與人間相互傷害的衝突狀態,將會產生一種沒有任 何事是不正義的結果。因為缺乏共同的權威,所以沒有可供遵行的法律, 是非對錯在這種狀態下是不存在的,自然也就沒有正義與否的問題。4 由 於將國家視為個人的集合體,因此國家會如同個人一樣,將權力的追求 視為最高目標。但不同的是,國際社會(international community)處於 一種長期的無政府狀態,無法如同國內社會那般形成一種公共的權威機 構(國際巨靈)來解決個別國家間的利益衝突,因此使得自助(self-help) 成為國家在無政府狀態下獲得安全的方法,迫使國際社會的行為者(國 家)必須依賴自己的實力在衝突中維護本身利益。5 從上述現實主義強調國家權力,以及認為自助是保障生存和利益的 有效方式來看,國際法的功能與地位在現實主義的眼中自然無法獲得重 視。以摩根索(Hans J. Morgenthau)為代表的古典現實主義遂認為國際 政治中的權力平衡(balance of power)才是維持秩序的良方,離開了權 力平衡,國際法或國際組織等國際制度(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將名存 實亡。6 與古典現實主義不同,新現實主義(Neo-Realism,或稱為結構現實 主義 Structural Realism)的悲觀態度係根源於國際體系(international system)的本質。新現實主義的主要代表人物華茲(Kenneth N. Waltz) 2. 3.. 4. 5. 6.. Thomas Hobbes, Leviathan, ed. and with an introduction by Michael Oakeshott (Oxford, England: Basil Blackwell, 1946), p. 64. Thomas Hobbes, Leviathan: Authoritative Text, Backgrounds, Interpretations (New York: W. W. Norton & Company, 1997), Ch. 13. 霍布斯認為人類利己自私的天性與 無政府狀態具有類似的性質。 Ibid., p. 71. Kenneth N. Waltz, “Force, Order and Justice,” (Report on Panel Discussions at ISA annual meeting) 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 Vol. 11, No. 3 (1967), p. 279. Hans J. Morgenthau, Politics among Nations: the Struggle for Power and Peace 6th ed. (New York: McGraw-Hill, 1985), p. 296..
(5) 專論. 權力平衡理論之研究:現實主義的觀點. 133. 認為,國際體系與國內體系不同;國內政治體系的組成單元之間是一種 層級關係,上位者有權指揮,下位者有義務服從。反觀國際政治體系的 組成單元之間是一種水平的等同關係,國際體系的結構基本特徵便是無 政府狀態(anarchy) ,亦即不存在一個超越各國且合法的統領控制力量。 7. 國際體系由於缺乏國家之上的權威而導致相互的不安全,加上體系成. 員間彼此功能相近,較難透過分工模式形成整合(integration),因此追 求的重點在於獨立與自主,毋寧是一種須為自保做準備的自助 (self-help) 體系。8 由於自助是國際政治結構中無政府狀態的必然現象,9 因此每 7. 8.. 9.. Kenneth N. Waltz,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MA: Addison-Wesley Publishing Company, 1979), pp. 81-93. 「自助」在法律用語中,法文為“justice privée”;德語為“Selbsthilfe”,而英文最接 近的辭彙是“self-help”,一般將其譯為中文的「自助」 。英美法對 self-help 的解釋較 寬廣,大致相當於公權力救濟以外的救濟方式。牛津法律大辭典解釋為:個人無 需尋求法院的命令便可自己運用的某些合法的補救措施,包括自衛、災難損害的 解救、妨害的減少、罪犯的逮捕以及其他措施。參考:David M. Walker 主編,牛 津法律大辭典(北京:光明日報出版社,1988 年) ,頁 817。私力救濟只要不妨礙 社會安寧(break the public peace)或違反法律規定,皆為合法。例如:美國統一 商法典允許債權人在不損害社會秩序的前提下,運用私力救濟取回擔保物。參考: Merriam-Webster's Dictionary of Law, Merriam-Webster, Inc.,1996. Via at: http://dictionary.lp.findlaw.com 國際法上的「自助」係指,由受害國自行採取報復 (retorsion)或是報仇(reprisal)的方式,在意義上和國際政治學者所指的「自助」 並不完全相同。國際法上「自助」的詳細說明,可參考:Colonel Guy B. Roberts, “The Counter-Proliferation Self-Help Paradigm: A Legal Regime For Enforcing the Norm Prohibiting The Proliferation of Weapons of Mass Destruction,” Denver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 and Policy, Vol. 27, No. 3 (1999), pp. 483-537. 在國際政治的「自 助」體系下通常會伴隨著安全困境(security dilemma),即一國強化安全的合理措 施被他國認為是威脅安全的軍事行動。於是也開始採取增強安全的措施,結果造 成雙方的緊張與較先前更不安全的情形。參考:R. Smoke, “National Security Affairs,” in F. Greenstein and N. Polsby eds., Handbook of Political Science 8 (Reading: Addison-Wesley, 1975), pp. 247-362; Robert Jervis, “Cooperation under The Security Dilemma,” World Politics, Vol. 30, No. 2 (1978), pp. 169-170. 相較於古典現實主義,新現實主義較能接受國家間發生合作的可能性,也體認到 隨著國際環境的變遷, 「合作」已是國際政治一項重要的特徵。因此部分學者希望 能找出國家合作的必要條件,用以助於國家在實際上達成合作的可能,例如傑維 斯(Robert Jevis)與梵.艾維拉(Stephen Van Evera)研究安全困境對於合作的影 響;吉爾平(Robert Gilpin)研究霸權領導和國際經濟的合作。總的來說,新現實 主義論者的認知是,在無政府狀態的條件下,合作是可能的,但很難實現,若真 的希望達成合作,仍必須仰賴權力(power) ,而非制度(institution) 。相關說明與 詳細內容請參考:Joseph M. Grieco, “Understanding the Problem of International.
(6) 134. 國際關係學報. 第二十二期 (2006 年 7 月). 一個行為體的主要行為動機,就是要取得一個使自己安全的地位。因為 在現實環境中,生存的安全除了自己主動爭取外,無法依靠他人。10 於 是「能力」 (capability)這項概念在華茲的理論中被突顯出來,他說,國 家間主要的差異不是功能上的不同,而是能力上的差別。雖然國際社會 存有許多不同的國家,但是他們追求的目標沒有很大的區別。不過就達 成目標的可行性來看,不同國家間的能力是有所差異的。11 由於國家間 的目標相同,衝突成為不可避免的現象,所以武力成為國家在達成目標 或是保衛自己的情況中最常被展現,也是最有用的一種工具。12 華茲因 而做出如下的推論:國際政治的結構確實制約了國家的行為與互動模 式,並使得武力成為最有效的自助方法,甚至是維持國家間秩序的一種 力量。他同時引用了現實政治學派的權力平衡理論用以解釋國家行為受 到哪些限制,並預測可能造成的結果。13 華茲認為在一個以自助為特色 的國際體系中,成員如果「力」不如人,將無異使自身陷入險境。為了 避免這種風險發生,國家唯有採取一些行動,建立起「權力平衡」的秩 序。14 在國內那種有層級的政治結構裡,由於有健全的法律制度維持秩 序,使得行為者了解即便失敗也不會陷入險境,因此行為的選擇常常不 是平衡而是趨炎附勢(bandwagon) 。然而,在國際無政府狀態下,趨炎. 10. 11. 12. 13.. 14.. Cooperation: the Limits of Neoliberal Institutionalism and the Future of Realist Theory,” in David A. Baldwin ed. Neorealism and Neoliberalism: The Contemporary Debate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3), pp. 301-338.; Jervis, op. cit., pp. 167-214.; Stephen Van Evera, “Why Cooperation Failed in 1914,”World Politics, Vol. 38, No. 1 (1985), pp. 80-117, and Robert Gilpin, “The Politics of Transnational Economic Relations,” in Robert O. Keohane and Joseph S. Nye, Jr., eds.Transnational Relations and World Politics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2), pp. 48-69. Kenneth N. Waltz,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op. cit., p. 107. Ibid., pp. 96-97. Ibid., pp. 102-113. “In international politics force serves, not only as the ultima ratio, but indeed as the first and constant one.” Ibid., pp. 116-118. “Balance-of-power theory is microtheory precisely in the economist’s sense. The system, like a market in economics, is made by the actions and interactions of its units, and the theory is based on assumptions about their behavior.” 在無政府狀態下秩序的建立仍是可能的,但並非是和平的秩序,而是一種權力平 衡的秩序。自助的體系特徵使得戰爭只會暫時停止而不會永久消失。因此國家想 要獲得安全,就必須取得權力,當所有國家處於充分的安全狀態和享有足夠的武 裝時,國際體系中的秩序與穩定才有可能形成。參考:Ibid., pp. 40-56..
(7) 專論. 權力平衡理論之研究:現實主義的觀點. 135. 附勢反而會招致入侵,成為強權的俎上肉。因此華茲認為,弱國在沒有 其它選擇的情況下,會選擇「平衡」強國,而不是投靠強國。15 不過應 特別予以注意的是,華茲的權力平衡與摩根索的權力平衡不同(兩者的 差別比較請參見表一)。16 在華茲的觀點裡,權力平衡論並未假設國家 的行動一定是合乎理性的,17 同時也不能用以解釋國家行為的動機。權 力平衡只要當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努力設法在無政府狀態下求生存 時便會自然地出現,而非如一般人所誤解的,只有在國家追求權力平衡 的情況下權力平衡才會存在。18 在現實主義的核心基本觀點中,國際政治是以權力、軍事力量和現 實政治的運用為特色,因此對於國際法、道德以及諸如聯合國等國際建 制(international regimes)或組織的價值持一懷疑的看法。19 如前所述, 儘管現實主義是一種理解國際政治的研究方法,是由許多相關理論組成 的集合體(大理論),20 但信奉現實主義的學者們對於下述有關國際政 治的本質性問題,基本上係擁有共同的認知。21. 15. Ibid., p. 126; Jack Donnelly, Realism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0), p. 18. 16. 華茲認為摩根索誤把權力平衡的結果當作國家行為的動機,並且從中建立規則要 求國家遵守,如此權力平衡才能達到維持國際秩序穩定的目的。關於華茲對摩根 索的細詳批評請參閱:Kenneth N. Waltz,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op. cit., pp. 119-120. 17. 相較於華茲,摩根索認為權力平衡是國家試圖維持或推翻現狀所導致的「必然」 (necessity)結果。所以用「必然」形容係因為摩氏認為這是國家謹慎(advisedly) 評估後的決定。詳見:Hans J. Morgenthau, Politics among Nations, 6th ed., op. cit., p. 187. 18. 若係如此,吾人便需借助個別國家的特性來解釋權力平衡。此無異造成由個別國 家此一單元性的因素決定國際秩序此一系統層次現象之謬誤。 19. Sean M. Lynn-Jones, “Realism and Security Studies, " in Craig A. Snyder, ed., Contemporary Security and Strategy (Hampshire: Macmillan Press, 1999), p. 54. 20. Jack Donnelly, Realism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p. cit., p. 57. 21. Sean M. Lynn-Jones, op. cit., pp. 54-56; Robert O. Keohane, “Realism, Neorealism and the Study of World Politics,” in Robert O. Keohane ed., Neorealism and its Critics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86), pp. 7-16; Robet Gilpin, “The Richness of the Tradition of Political Realism,” in Robert O. Keohane ed., op. cit., pp. 304-305; Paul R. Viotti and Mark V. Kauppi,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 Realism, Pluralism, Globalism (Boston : Allyn and Bacon, 1998), pp. 6-7..
(8) 136. 國際關係學報. 第二十二期 (2006 年 7 月). 表一:古典現實主義與新現實主義的理論比較 古典現實主義. 新現實主義. 代表人物. 摩根索. 華茲. 理論建構的基礎. 人性本惡、貪婪、權力 客 觀 國 際 體 系 的 物 質 慾. 理論建構的前提假設. 結構(國家間能力的分配). 國家是最主要但非唯一 國 家 是 最 主 要 但 非 唯 的理性行為體、無政府 一的理性行為體、無政 狀態. 府狀態. 對國際關係的認知. 自助的環境. 自助的環境. 權力的詮釋. 權力即是目的,並用以 權力只是手段,安全與 界定國家利益. 生存是國家首要的利 益. 權力平衡的解讀. 權力平衡是國家試圖維 權 力 平 衡 只 要 當 有 兩 持或推翻現狀所導致的 個 或 兩 個 以 上 的 國 家 「必然」結果。所以用 努 力 設 法 在 無 政 府 狀 「必然」形容係因為, 態 下 求 生 存 時 便 會 自 這是國家謹慎評估後的 然地出現 理性決定與追求. 權力平衡的價值. 國際法、國際組織得以 避免國家被消滅。 有效運作的前提;國際 自 助 的 體 系 特 徵 使 得 秩序的根基. 戰爭只會暫時停止而. (詳細說明請參考本文頁 138-150). 不會永久消失。因此國 家想要獲得安全,就必 須取得權力,當所有國 家處於權力平衡狀態 時,國際體系中的秩序 (穩定)才有可能形成. 權力平衡的穩定度. 多極體系為優. 兩極體系為優.
(9) 專論. 權力平衡理論之研究:現實主義的觀點. 137. 首先,現實主義者相信國家是國際政治中主要的,也是最重要的行 為者(the actor),是構成當今國際體系的基本單元。因此,國際政治的 研究應集中在國家間關係的研究,而較少注意非國家行為體 (nonstateactors)如國際組織、跨國公 司(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 TNCs)等在國際政治中的作用;其次,現實主義者將無政府狀態視為國 際政治中最顯著的特徵。在此狀態下,自助是國家必然的行為準則,國 家必須使用一切手段,包括武力,來保護其利益。22 國家間的競爭是無 政府狀態的必然結果,競爭主要集中在軍事安全領域,但也可能表現在 經濟和其他領域。無論何者,均使得國家深切地關注其在國際體系中的 權力分配情形和相對地位的改變,這種關切致使國家之間的合作較難達 成;第三,現實主義者認為,國家將儘可能地設法尋求其權力的增加。23 一些現實主義者將研究重心集中於權力,認為它本身就是目的,例如: 摩根索。而另外一些現實主義者將權力看作維繫自身安全的手段,例如: 華茲;第四,現實主義者假定,國家是國際事務中理性的行為者,能夠 合理的訂定其對外政策,考慮各種方案間的可行性和可能的結果,然後 選擇能最大限度地實現國家目標的策略。誠如學者基歐漢(Robert O. Keohane)所指出的,對於現實主義者來說,國家是一個統一的理性化 行為體,會仔細權衡可供選擇的各項行動成本,並尋求預期效用的最大 化。24 以上這些基本觀點或假設構成了現實主義者分析國際政治的基礎, 但應注意的是,此等基礎並沒有導致他們對於國際政治的一致認識或關 於國家行為的單一理論。雖然不同派別的現實主義者都接受這些核心觀. 22. Kenneth N. Waltz,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op. cit., pp. 103-104. 23. 關於權力的取得,即究竟多少權力對於國家才是足夠的問題,守勢現實主義 (defensive realism)與攻勢現實主義(offensive realism)有不同的看法。關於守 勢與攻勢現實主義的區別和相關的討論可參考:Jack Snyder, Myths of Empire: Domestic Politics and International Ambition (Ithaca, N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1), pp. 10-12; Jeffrey W. Taliaferro, “Security Seeking under Anarchy,” International Security, No. 25, Vol. 3 (2000/2001), pp. 128-129; 135. 24. Robert O. Keohane, “Theory of World Politics: Structural Realism and Beyond,” in Robert O. Keohane ed., op. cit., p. 165..
(10) 138. 國際關係學報. 第二十二期 (2006 年 7 月). 點,但由於彼此間對作為一種研究方法和內涵多元的現實主義典範 (paradigm)的認識不同,從而導致他們對當代國際政治作出了不同的 解釋,形成了現實主義內部對於國際秩序認知上的若干差異。. 參、現實主義的國際秩序運作模式:權力平衡 權力平衡理論是現實主義關於權力政治論述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 分。在現實主義者看來,國際體系中權力的分配反映了國際關係中權力 均衡和不均衡的各種態樣,而權力平衡理論正是一種研究與觀察當權力 分配轉變時之特點、原則、和形式的理論,同時也是一種國家對外處理 國際關係的策略。25 學者沃爾弗斯(Arnold Wolfers)認為,權力平衡係 一有助於描述當代國際體系的概念,並將之定義為兩個對手國之間力量 的平衡,或大體上的平均分配,也即霸權(hegemony)的相對概念。26 不 可否認地,權力平衡理論並非一十全十美的理論,但作為理解現實主義 理論及限制權力的一項方法,其確有值得吾人深入了解之必要。27 以下 即對此概念提出說明。 首先,權力平衡質疑以集體安全(collective security)作為維持國際 秩序的方法,28 認為國家迄今為止尚未表現出我為人人,人人為我之信 25. 倪世雄,當代西方國際關係理論(上海:復旦大學出版,2001 年),頁 285。 26. Arnold Wolfers, Discord and Collaboration: Essays on International Politics (Baltimore: The Johns Hopkins Press, 1962), Ch. 7. 27. 學者克勞迪(Inis L. Claude)曾指出,權力平衡係一複雜而具有多種意涵的概念。 在其研究中將權力平衡歸納為下列三種態樣:(1)一種國家間權力分配大致相等 的情形(situation) ; (2)一種國家的外交策略(strategy) ,目的在達成權力平衡的 狀態或維持此一狀態;(3)國際體系的一種現象(phenomena),即國際關係運作 中的一種必然發生的事實。克勞迪表示,權力平衡的不同態樣常被學者夾雜使用, 甚至連摩根索也不例外。Inis L. Claude, Power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New York: Random House, 1962), pp. 13, 25-37. 28. 相較於現實主義的權力平衡理論,集體安全係源自於理想主義(Idealism)的產物。 該主義認為權力平衡是導致國際衝突與戰爭的根源,是一種國家間反履結盟和彼 此猜忌的制度。因此,理想主義認為應以集體安全來代替權力平衡,成立一個國 家間長期合作的機制,攜手共同維護自身的安全,避免軍備競賽。集體安全有一.
(11) 專論. 權力平衡理論之研究:現實主義的觀點. 139. 念,因此無法透過集體安全來解決國際衝突或糾紛。29 反觀權力平衡才 是較符合當代國際體系的實踐。美國前國務卿季辛吉(Henry Kissinger) 是權力平衡理論的倡導者之一,提出藉由權力平衡來建立符合美國霸權 領導所需要的和平結構觀點。他認為,在權力平衡下的國際結構是和平 的,也是國家外交政策的重要目標,權力平衡是實現此一目標的重要手 段。30 新現實主義的代表人物華茲,對於權力平衡十分的重視,他認為 該理論是新現實主義的重要組成部分, 「權力平衡理論並非假設國家的行 為一定是理性的,但是如果國家因為能力不足,而無法形成平衡對強者 予以制約,便可能遭到淘汰。」31 在一個由國家所組成的無政府國際體 系中,只要有二個以上的國家為了生存而競爭,權力平衡就會週而復始 的不斷出現。32 對於權力平衡理論進行全面而有系統的闡述者,首推古典現實主義 學者摩根索。摩根索以人性本惡為基礎、借助權力和依據權力來界定國 家利益(national interests)、解釋國家的外交政策與國際關係的各種現 象,由此建構古典現實主義的權力平衡理論。他認為政治同一般社會一 樣,受到客觀規律的支配,這種規律的根源存在於人性之中,迄今未曾 改變。33 他表示:「人類對於權力的渴望,並非是一個偶發的現象,也 不是人類的一種偏差行為;相反地,這種對於權力的渴望長久以來一直. 29.. 30.. 31. 32. 33.. 個核心概念,即「會籍普及」原則,也就是加入的國家越多越好,因為「集體」 正是要結合體系內成員的力量,以一致的行動來對抗破壞體系安全與秩序的修正 主 義國 家或 是 侵略 國家 。 有關 集體 安 全的 詳說 明 ,可 參考 : Andrew Butfoy, “Collective Security: Theory, Problems and Reformulations,” Australi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Vol. 47, No. 1 (1993), pp. 1-14; Charles A. Kupchan and Clifford A. Kupchan, “The Promise of Collective Security,”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 20, No. 1 (1995), pp. 52-61. 聯合國諸多的軍事行動中屬於集體安全措施者,僅有韓戰與第一次波灣戰爭,惟 兩者與嚴格的集體安全制度仍有差異。參見:周煦,聯合國與國際政治(台北: 黎明文化,1993 年),頁 252-258。 Stanley Hoffmann, “Weighing the Balance of Power,” Foreign Affairs, Vol. 50, Iss. 4 (July 1972), pp. 618-640. James E. Dougherty, Robert L Pfaltzgraff 著,閻學通等譯, 爭論中的國際關係理論(北京:世界知識出版社,1987 年),頁 127。 Kenneth N. Waltz,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op. cit., pp. 118-119. Ibid., p. 118. Hans J. Morgenthau, Politics among Nation, 6th ed., op. cit., p. 4..
(12) 140. 國際關係學報. 第二十二期 (2006 年 7 月). 存在於人類生存的本質當中。」34 此種將權力政治現象歸因於人之本性 的論述,使得現實主義成為一種通則化的政治理論,也就是說如果政治 就是對於權力的競逐,那麼吾人就沒有必要去刻意區分國內政治與國際 政治的界線。35 因此摩根索從國家追求權力和權力政治的邏輯出發,導 引出關於權力平衡的論述,他認為追求權力的國家,總是在維持現狀與 推翻現狀之間鬥爭,最後形成一種均勢的權力平衡結構以及維持這種結 構的政策。權力平衡本身與維持權力平衡的政策不僅是無法避免的,而 且在由主權國家組成的國際社會中是一項不可獲缺的穩定因素與管理權 力最有效的方法。36 然而,摩根索在強調權力的同時,也對國際道德、 倫理學和法律的作用進行分析,他曾表示「所有人類社會中的倫理或制 度性安排,都具有將權力控制在一種可容許限度內的功能。」37 由此可 見,摩根索論述的權力其實係具有豐富內涵的,38 並非是僅專注於武力 的強權政治。 摩根索認為如果把政治權力直接簡化為單純的武力使用,那是忽略 了權力當中魅力(charisma)的作用。吾人討論權力時,應將重點放在 國家的行為和國家的意圖(intention)兩個面向上,政治權力不是只有 物質關係,還有心理關係,那是存在於行使權力的人和受制於權力的人 之間的特殊現象。39 這種現象一旦消失,即代表政治權力的退化,代之 而起的才是實際武力的行使。其次,摩根索的權力含有道德的內涵,具 有自我制約的特色,不是那種一切人反對一切人的自然狀態。40 他在書 34. Hans J. Morgenthau Politics among Nations: The Struggle for Power and Peace (New York: A. A. Knopf, 1948), p. 312. 35. Frederick L. Schuman, International Politics: The Western State System in Transition, 3rd (New York: McGraw-Hill, 1941), p. 7. 36. Hans J. Morgenthau, Politics among Nations, 6th ed., op. cit., p. 187. 摩根索的權力平 衡有下列四種不同的意義:一、一項外交策略,旨在尋求一特定的國際情況;二、 實際存在的國際情況;三、一種近乎相等的權力分配;四、任何種類的權力分配。 37. Kenneth W. Thompson, Masters of International Thought: Major Twentieth-Century Theorists and the World Crisis (Baton Rouge: Louisiana State University Press, 1980): 42. 38. 請參考本文頁 136,圖一。 39. Hans J. Morgenthau, Politics among Nations, 6th ed., op. cit., pp. 32-35. 40. Ibid., pp. 243-244; 247..
(13) 專論. 權力平衡理論之研究:現實主義的觀點. 141. 中表示,在國內社會,道德和法律的功能是為了要創造出文明的方法, 以取代無限制和過度殘忍的權力鬥爭;而在國際社會,國際道德 (international morality) 、世界輿論(world public opinion)以及國際法 (international law)也具有類似的功能。吾人至多只能認為此種功能的 效果較國內社會來得有限,但是不能誤認國際政治是全然地邪惡 (thoroughly evil)。41 總的說來,雖然摩根索認為權力平衡是權力政治 的副產品,但同時也認為它是維持國際和平與秩序的方法,其內涵係具 有心理與道德因素的,並非全然為物質權力的均勢。42 圖一:摩根索的權力內涵. 礙於國際體系是一個從平衡到失衡,再由失衡回到平衡的週期過 43. 程。. 因此,在這個過程中,任何國家都不可例外地要參與權力平衡的. 41. Ibid., Ch. 15-18.(並請特別參考如下頁碼:243-244, 247, 249.) 42. Ibid., p. 233; 236-238. 因此筆者認為摩根索的權力鬥爭是一種有限制性的競賽,具 有一些基本的規範用以維持競爭的秩序。 43. 著名學者華勒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指出,帝國的過度擴張是一種有規律的.
(14) 142. 國際關係學報. 第二十二期 (2006 年 7 月). 遊戲。摩根索進一步提出維護或重建權力平衡的兩種方法:使強者一方 的力量減損,或是增加實力較弱一方的力量。44 然而,維持國際和平不 能僅單單靠權力平衡本身,還需要國家彼此間具有形成權力平衡的共 識。45 儘管古典現實主義和新現實主義者都認為權力平衡是解決國際衝突 或體系發生不穩定的有效辦法,但兩者對權力平衡的認知並非完全一 致。46 這從古典現實主義和新現實主義的兩位代表人物摩根索及華茲的 著作中便可發現。兩位學者對於權力平衡形成的原因、兩極體系還是多 極體系哪個較有助於國際體系的穩定等問題均存有明顯的分歧。 關於權力平衡形成的原因,華茲認為在國際體系無政府狀態下,權. 現象。一個崛起的強國擴充其軍力以保衛日益廣泛的經濟利益,尋求擴大領土的 控制權並擴展對國際經濟的控制,最後,它所付出的成本將遠超過獲利,進而削 弱 原 本 的 實 力 , 淪 於 衰 落 。 參 考 : Immanuel Wallerstein, The Politics of the World-Economy: the States, the Movements, and the Civilizations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4); 另一些現實主義學者如吉爾平也認為美國的經 濟與軍事力量已無力維護現存的領土分配、勢力範圍及世界經濟規則,美國已不 具備像過去那樣統治世界體系的權力了,言外之意是美國的霸權已開始衰落。所 不同的是,在吉爾平看來,美國在治國家術這方面意識到了這一點,進而運用了 傳統技術,試圖在成本與收益之間重建平衡。Robert Gilpin, War and Change in World Politics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1), p. 228. 有關權力週期 的相關說明,可參考:George Modelski, Long Cycles in World Politics (Seattle: University of Washington Press, 1987), p. 40. 44. Hans J. Morgenthau, Politics among Nations, 6th ed., op. cit., pp. 198-213. 45. Ibid., pp. 237-239,國家得先認知到權力平衡的維繫是保障自身生存利益的方法, 是他們努力的共同目標。有這樣一種共識存在,才會在強權出現或是原有體系發 生變動時,限制修正主義國家(the revisionist)的意圖與行徑,避免體系秩序的破 壞。 46. 對於權力平衡理論的認知,不同現實主義派別間即有不同的觀點。就華茲而言, 權力平衡是其理論中相當重要的一環。參考:Jeffrey W. Taliaferro, “Security Seeking under Anarchy,” op. cit., p. 133; 但其他新現實主義者除了權力平衡理論之外,也對 諸如:霸權穩定、權力轉移、長期循環(lone cycle theories)等理論加以探討。詳 細說明可參考:Robert Gilpin, War and Change in World Politics, op. cit.; A. F. K. Organski, World Politics (New York: Knopf, 1968); George Modelski, Long Cycles in World Politics, op. cit. 另外自 1978 年學者傑維斯提出攻守平衡(offensive-defensive balance)的觀點後,部分現實主義者即將之採納作為解釋特定國家外交政策的依 據,形成「守勢的新古典現實主義」 (defensive neoclassical realism) 。詳見:Jeffrey W. Taliaferro, “Security Seeking under Anarchy,” op. cit., pp. 134-143..
(15) 專論. 權力平衡理論之研究:現實主義的觀點. 143. 力平衡係一自然現象,與摩根索不同,華茲從國際體系的結構和單元的 相互作用中,推導出權力平衡形成的必然性。47 也就是說,華茲認為在 國際政治的競爭環境下,國家之間的衝突是不可避免的,但在國家行動 和彼此互相影響的過程中,權力平衡的現象會自動形成。不論國家是否 為有意識地尋求建立和維持平衡狀態;或者是國家想要發動侵略或征 服,權力平衡的現象都會存在。48 毋寧,華茲的權力平衡不是一種國家 刻意去維持的平衡狀態,而是一種國際體系無政府下的自然狀態。相較 之下,儘管摩根索也認為權力平衡是國際政治實際存在的一種現象,但 卻認為該狀態的維繫是每個國家個別的一種政策。49 對於上述第二個問題,即兩極體系還是多極體系較有助於國際體系 本身的穩定,新舊現實主義間也存在著迥不相同的看法。摩根索認為權 力平衡的最佳模式是多極體系(multipolar),因為由多極體系維持的權 力平衡是自西伐利亞條約(the Treaty of Westphalia)以降,到二次世界 大戰這段期間國際政治的主要特徵,而兩極體系(bipolar system)則是 國際關係中的反常現象。摩根索認為在多極體系中,因為不存在單一大 國的主導,各種聯盟型態因時而異,這樣的體系本身靈活性較大,因而 戰爭或衝突的可能性較小。華茲則持完全相左的觀點,他認為行為者數 目越少的體系越穩定,因為隨著行為者數目的增加,國家決策者面對的 不確定因素也隨之增加;而不確定因素越多,決策者對潛在對手國的意 圖和行動就越可能產生誤判。因此,多極體系的不確定因素要遠比兩極 體系多,多極體系發生戰爭的可能性也遠比兩極體系大。50 華茲主張兩 極體系下的權力平衡較有助於體系的穩定,簡單的兩極關係及其具有的. 47. Kenneth N. Waltz,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op. cit., pp. 121-123. 48. Ibid., p. 127. 49. 摩根索對於權力平衡的認知所以異於華茲,係因其將權力平衡視為國家處理對外 事務的一種觀念和一項政策。此點可參考其書中引用的史例。Hans J. Morgenthau, Politics among Nations, 6th ed., op. cit., pp. 215-218. 而華茲強調國際體系的結構對 國家互動的影響,認為國際體系的無政府狀態迫使每一個國家為擺脫安全困境而 採取類似的行動,進而導致權力平衡。 50. Paul R. Viotti and Mark V. Kauppi,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 Realism, Pluralism, Globalism and Beyond 3rd, op. cit., p. 74..
(16) 144. 國際關係學報. 第二十二期 (2006 年 7 月). 結構壓力會使國家變得謹慎保守,雙方將力圖維持現狀,即便發生戰爭 也是有限的戰爭,是以維持體系內的權力平衡作為目的。51 簡言之,古典現實主義和新現實主義對於權力平衡的理解是明顯不 同的。 摩根索認為,權力是國家對外行為的決定因素,既是手段,也是 目的。理性的國家在國際社會中應最大限度地設法獲取權力,以求在與 他國互動過程中,保持彼此間權力的平衡,維護國家自身的安全和國際 體系的穩定。而華茲認為,權力本身不是目的,而是實現國家利益的一 種手段,過大的權力將招致風險,國家最終關心的應是生存安全,而非 權力。52 然而,儘管摩根索與華茲對於權力平衡存在以上這些不同看 法,但兩位學者都認為,國家對彼此之間的力量是憂心與疑慮的,國家 必須時時刻刻觀察著彼此,注意威脅是否形成,並透過各種可能的方法 將之予以排除。由於國家相互關係是處於這種緊張狀態,因而行為者總 是彼此敵視,不論每個國家是否具有侵略的意圖或能力,它們的行為本 身將導致軍備競賽或聯盟間的對峙情形, 53 這種安全困境(security dilemma)正是權力平衡下的產物。54. 肆、權力平衡理論的內在矛盾及檢討 在上一節的說明中吾人了解到權力平衡是現實主義所推崇的國際秩 序模式, 因為:第一、權力平衡的特性使然。即在一個本質為競爭的自 助型國際體系中,任何一國企圖獲得支配地位的行為,總是會招致他國 家以聯盟或是其它的方式加以制衡。故而,國際體系中權力平衡現象的. 51. Kenneth N. Waltz,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op. cit., p. 74. 52. Ibid., pp. 91-92; 134. 也因為如此,在現實主義類別的劃分上,華茲被歸為守勢現 實主義者。 53. John Herz, “Idealist Internationalism and the Security Dilemma,” World Politics, Vol. 2, No. 2 (1950), p. 157. 54. Kenneth N. Waltz,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op. cit., p. 127..
(17) 專論. 權力平衡理論之研究:現實主義的觀點. 145. 存在將有助於維繫體系內一定的秩序;55 第二、權力平衡本身為維持國 際秩序所必須之其他制度,如國際法、國際組織、國家間的外交行為, 提供了存在的條件。56 然而,權力平衡的概念及其理論是否果真如現實主義所宣稱的那 般,是一種國際政治中不可避免的自然現象,是一種可以維護國際體系 穩定的機制呢?本節擬透過歷史的研究和分析,試圖從史料中歸納國家 在遭遇國際體系變化和外來威脅時所可能採取的行為策略模式,並將此 結果與現實主義的論述做一比對,以便了解權力平衡理論(特別是新現 實主義者華茲的看法)本身的瑕疵,及其對於國家行為在解釋能力上的 不足。. 一、權力平衡理論及其疏漏 在討論國家行為者面臨國際體系變動而做出的行為反應時,華茲的 權力平衡理論乃是最具影響力的學說。華茲將理論的核心聚焦於「國際 體系」中力量的失衡,認為國家遭遇體系變遷時的行為反應是共同對抗 強者(指某一力量超越其他行為者的國家或集團) ,以維持現存體系的秩 序。57 華茲的權力平衡理論認為在國際體系無政府狀態以及戰爭隨時可 能發生的情況下,國家彼此間客觀力量的差距乃是決定國家行為的關鍵 因素。當國際體系發生變動時,國家基於理性的衡量和選擇,將會與較 弱一方的國家或集團結合,以抗衡較強一方的國家或集團,行成權力的. 55. 華茲所說的「穩定」係指和平的狀態及對國際事務的有效處理。而華茲認為在由 權力平衡所形成的兩極國際體系中是最為穩定的。詳見:Ibid., p. 161. 56. Hedley Bull, The Anarchical Society: A Study of Order in World Politics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77), pp. 106-107. 試想如果體系中某個國家因為獲得 權力的優位而居於主導地位時,該國將可以無視其他國家的存在,進而忽視他們 的利益而不必擔心受到制衡。因此確保國際法律規範獲得遵守的有效方法就只有 在國際體系各成員之間維持權力平衡的狀態。2003 年 3 月美國在欠缺聯合國安理 會的授權決議情況下,執意對伊拉克出兵,事後也沒有受到國際間任何具體的相 關制裁即是一例。 (當然,體系中獲得權力優位的霸權國也可以透過其主導性的優 勢,建立起普遍的制度,來維持本身最大的利益。) 57. Kenneth N. Waltz,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op. cit., pp. 117-126..
(18) 146. 國際關係學報. 第二十二期 (2006 年 7 月). 平衡進而保護自己不被新崛起的權力宰制。58 進一步說,在國內那種具有層級的政治體系下,由於有完備的制度 來維持秩序,使得行為者不必擔心自身的安全問題,因此趨炎附勢的扈 從(bandwagon)行為變成行為者可能的選項。但是在一個缺乏統一權 威的國際關係中,趨炎附勢有時反而會導致強國的入侵,使國家陷於險 境。故而華茲認為,在無政府狀態下,國家必須時時刻刻注意與其它國 家之間的相對力量差距,因為別國所擁有的力量就是對本國可能的威 脅,在這種情形下,弱小國家沒有任何其他的選擇,為了生存只能採取 平衡強權國家的策略,而不是選擇投靠強權。一言以蔽之,權力平衡的 核心論點在於當國家面對體系變動時,會選擇「平衡」強國,而非「扈 從」。59 對於上述觀點,有學者質疑「結弱以抗強」的權力平衡邏輯,並非 是國家在遭遇體系變遷時所普遍採用的策略。60 史洛德指出,十八世紀 第一次反法同盟期間,普奧兩國的軍事力量都遠比法國為強,但當時歐 洲各國不是保持中立,便是「加入」軍事力量較強的普奧同盟。類似的 情況也同樣發生在克里米亞戰爭(Crimean War)時期和一次大戰及二次 大戰時期。毋寧,各國在遭逢國際體系變遷的時局裡,多是以和強者合 作或是與衝突雙方撇清關係的策略作為其行為的準則,而非採取華茲所 認為的權力平衡模式。61 這些批評在華茲的眼裡看來,似乎尚不足以推翻他的理論。華茲本 人表示,那些與其理論不符的史例乃是因為事件的因果流程複雜、決策 者的認知有誤等原因造成,研究者不因據此作為否證,更不宜因此質疑 權力平衡理論的邏輯。62 不過華茲並未全然否定歷史學者對其理論的批 58. Ibid., pp. 102-128. 59. Ibid., pp. 126. 60. Paul Schroeder, “Did the Vienna Settlement Rest on a Balance of Power?”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 Vol. 97, No. 3 (1992), p. 683; Paul Schroeder, The Transformation of European Politics: 1763-1848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4); Paul Schroeder, “Historical Reality vs. Neo-realist Theory,”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 19, No. 3 (1994): pp. 108-148. 61. Paul Schroeder, “Historical Reality vs. Neo-realist Theory,” op. cit., pp. 118-124. 62. Kenneth N. Waltz, “Evaluation Theories,”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 Vol. 91,.
(19) 專論. 權力平衡理論之研究:現實主義的觀點. 147. 評,只是他認為那些批評尚不足以推翻其理論的核心,他說:結構理論 並非要對每一件事進行考量,事實上也不存在一種理論能對每件事做出 解釋或預測。63 不過為了證明結構現實主義對於歷史事件是有解釋能力 的,華茲在其稍後的著作中特別引用了 1945 年到 1990 年這段期間美、 蘇兩國的外交政策作為例證,用以說明國家在國際體系中相對能力的差 異決定了他們在體系中的能力配置(即體系中的定位) ,而這也正是決定 國家行為的關鍵因素。64 惟本文認為華茲的權力平衡理論的確有所疏漏。依照華茲的定義, 「平衡」是與弱者結盟以對抗強者的策略行為;而「扈從」則是加入強 者一方的策略行為;在華茲的認知裡,強大的權力即是對現有國際秩序 的威脅。此一說法表面上似乎合理,但事實上卻是著重客觀物質能力的 理解。詳言之,華茲的權力平衡理論並未考量國家的主觀認知因素,單 純依據國家客觀面實力的強弱作為國家選擇平衡與否的判準。65 這樣的 論述可能會出現如下的理論瑕疵:當體系中某國的實力開始增加並明顯 超越他國時,雖然其不具有修正現有秩序和侵略他國的主觀意圖,但在 權力平衡的邏輯下,其他國家依舊會相互結合起來與之對抗。一旦此種 情形出現,則華茲的平衡行為策略反而成為弱國相互結合,共同對抗現 有國際秩序的破壞行為,於是權力平衡成為巔覆現有秩序的兇手而不是 維繫者。反之,當一個國家在主觀上具有修正現狀的意圖,而無客觀上 足以挑戰現有國際秩序的實力時,可能因為其他國家的與之結合,獲得 了壯大實力的機會或加速其實力的成長。毋寧,依照華茲的看法,權力 平衡在這種情形下會成為助紂為虐的扈從,是一種對現有秩序造成危險 的行為。 羅斯克蘭司即曾表示,平衡行為的對象不應只是客觀實力強大的國. No. 4 (1997), p. 913. 63. Kenneth N. Waltz, “Reflections on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A Response to My Critics,” in Robert O. Keohane, ed., op. cit., pp. 322-345. 64. Kenneth N. Waltz, “America as a Model for World? A Foreign Policy Perspective,” Political Science and Politics, Vol. 24, No. 4 (1991), pp. 667-670. 65. Kenneth N. Waltz,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op. cit., p. 192..
(20) 148. 國際關係學報. 第二十二期 (2006 年 7 月). 家,還必須要該國具有主觀修正現狀的意圖。66 另一學者瓦特也表示, 客觀力量的差距不能與主觀修正現狀的意圖等同視之,決定國家行為的 關鍵應是在於對威脅的認知而非客觀力量的失衡。67 簡言之,華茲將權 力平衡的焦點「完全」置於國家客觀實力的差距,認為這是造成國際體 系失衡及破壞秩序的唯一來源,是一種「體系結構的平衡」觀。但對於 不具客觀實力卻有修正現狀意圖的國家,是否同樣會對現有體系構成威 脅,華茲的理論卻未予以說明。68 鑑於華茲權力平衡理論存在上述的疏漏,瓦特嘗試對之進行修正, 提出所謂的威脅平衡理論(balance of threat theory) 。69 該理論最大之貢 獻在於強調「危險來源」在平衡策略中的重要性,瓦特不同於華茲僅專 注於國家客觀實力的差距,他認為國家採取平衡手段的對象,除了在客 觀實力上優於自己外,還必須在主觀層次具有侵略的意圖。70 國家會因 為對威脅的感受度不同,而採取不同的反應。例如,當認知侵略國的意 圖很強時,便會採取結合他國與之對抗的平衡策略,以求保命;當認知 66. Richard Rosecrance and Chih-Chen Lo, “Balance, Stability, and War: the Mysterious Case of the Napoleonic International System,” 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 Vol. 40, No. 4 (1996), p. 497. 67. Stephen Walt, The Origins of Alliances (New York: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7), pp. 21-22. 68. 惟有學者認為,華茲的權力平衡理論所以未將「主觀」因素予以考慮,係因不具 擴充或侵略意圖的國家,對於國際體系不會造成衝擊。因此對華茲的理論而言是 一種不適用,而非缺失。參考:Robert Jackson and George Sørensen, Introduction to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9), p. 87. 與此雷同之說 法或著作有:Stephen Walt, The Origins of Alliances, op .cit., p.25; Steven David, Choosing Sides: Alignment and Realignment in the Third World (Baltimore, MD: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91); Deborah Larson, “Bandwagon Images in American Foreign Policy: Myth or Reality?” in Dominoes and Bandwagons: Strategic Beliefs and Great Power Competition in the Eurasian Rimland, Robert Jervis and Jack Snyder, eds.(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1); Jack Snyder, Myths of Empire: Domestic Politics and Strategic Ideology, op. cit.; Paul D. Hoyt, “Rogue States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 The Journal of Conflict Studies, Vol. 20, No. 1 (2000). 69. 威脅平衡理論是權力平衡理論之修正,意指當國家在系統內調整其外交與戰略政 策時,將不會只是單純地隨著其他國家的權力波動,而是會將其他國家行為的意 圖 納 入 考 量 。 有 關 權 力 平 衡 理 論 與 威 脅 平 衡 理 論 的 比 較 , 可 參 閱 Michael Mastanduno, “Preserving the Unipolar Moment: Realist Theories and U.S. Grand Strategy after the Cold War,” International Security, Vol. 21, No. 4 (1997), pp. 49-88. 70. Stephen Walt, The Origins of Alliances, op. cit., p. 5.
(21) 專論. 權力平衡理論之研究:現實主義的觀點. 149. 侵略國的意圖微弱時,則可能採取扈從於侵略國的合作策略,釋出善意 以降低未來其發動侵略的可能性。71 威脅平衡理論對權力平衡理論做出下列三點修正: 一、將主觀層面的認知因素導入; 二、修正平衡與扈從的定義; 三、對國家面對威脅時的行為動機予以考量。 第一個修正是為了能對國家遭遇強國時何以不採取對抗的平衡策 略,或是當與他國實力不相伯仲時卻甘冒風險採取抗衡手段的情形加以 解釋。第二個修正,是將平衡及扈從兩個概念重新加以定義。平衡在瓦 特的認知中是與其他行為者合作以共同對抗優勢「威脅」的行為;而扈 從則是加入危險的一方與之成為盟友。72 第三個修正是關於國家面對威 脅時行為反應的動機。依據瓦特的看法,威脅平衡理論視國家行為的動 機是「躲避威脅」(threat-averting) ,追求生存安全的最高可能。若依此 邏輯,當國家在無法與具有威脅性的國家抗衡「且」找不到盟友結合的 情形下,便有可能為了苟活而採取扈從的行為反應。 瓦特提出的威脅平衡理論指出國家並不一定會單純針對體系內其他 國家的權力消長而改變其行為策略,尚必須視其他國家外交政策所表現 出的「意圖」 (intention)而定;如果新崛起的強國具有挑戰現有體系中 既得利益國家的威脅性,則相關國家會針對這項威脅源採取權力平衡的 策略,以維持現有體系的秩序與穩定;換句話說,國家的平衡行為並不 是單純針對其他國家客觀權力的消長,而應理解為面對威脅時的反應, 毋寧,這是一種「聯盟勢力的平衡」。73 威脅平衡理論不認為外在的國 際體系結構是決定國家外交政策的主要甚至唯一因素,指出「具有威脅 性的國家」,才會較有可能引起其他國家起而抗衡。74 所以依據威脅平 衡理論,單極的國際政治結構並不必然引起其他國家的抗衡,霸權國所 表現出的行為與意圖,才是決定體系內其他國家是否會不服霸權領導的 71. 72. 73. 74.. Ibid., pp. 17-23. Ibid., p. 17. Ibid., pp. 31-32. Ibid., p. 59..
(22) 150. 國際關係學報. 第二十二期 (2006 年 7 月). 國際秩序之原因。75 同理,霸權國家也會依照其他國家對外政策的行為 與意圖,決定或修正其行為策略。一般而言,面對由霸權國主導的國際 秩序,國家可能會有如下三種不同的反應:一、保持現狀政策(status quo),即服從霸權的國的領導;二、修正現狀(revisionist),設法與霸 權國抗衡;三、不確定的觀望狀態(uncertain or undecided) ;而霸權國 對於上述這些不同政策所採取的相對反應是:合作、打壓或對抗、交往 及說服。76. 二、權力平衡理論與歷史 華茲認為權力平衡理論能有效解釋過去及現在國家在國際體系中的 行為反應,同時也提出不論行為者的主觀意圖和行為動機為何,權力平 衡均會自動在國家間發生。77 在其稍晚的一篇著作中,華茲引用了若干 歷史事件佐證其權力平衡的觀點:卡洛斯一世(Carlos I)與其子腓力二 世(Philip II)時的西班牙霸權時代、78 太陽王路易十四(King Louis XIV) 領導下的法國、1804 年到 1815 年的法國拿破崙(Napoleon)帝國、一 次戰前在鐵血宰相俾斯麥(Bismarck)計畫下完成統一的德意志以及二 次戰前的納粹德國。在這些史例中,華茲認為當時各國的反應即是權力 平衡理論最佳的證明。79 惟儘管華茲在歷史中找到與其內容或推論相符 的案例,但歷史事件中與其理論觀點相左的事例亦不在少數。首先,拿 破崙當政時期的歐洲各國原本是傾向接受由法國所領導的歐洲,即便英 國也是如此,但各國最後所以抵抗法國的原因乃是因為拿破崙不斷向外 75. John Ikenberry, “Democracy, Liberalism and American Restraint,” in John Ikenberry, ed., America Unrivaled (New York: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2002), pp. 213-214. 作者 於文中指出,權力平衡與霸權穩定理論均不足以完整解釋冷戰後欠缺平衡美國勢 力的原因,還必須輔以制度面(institution)的分析。 76. 參考:楊永明, 「美國亞太安全戰略之理論分析」 ,美歐季刊,第 12 卷 3 期(1997) , 頁 50。 77. Kenneth N. Waltz,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op. cit., p. 118. ,被推為神聖羅馬帝國皇帝,文治武功鼎盛,為 78. 尤其是卡洛斯一世(即查理五世) 西班牙歷史上的全盛時期。 79. Kenneth N. Waltz, “America as a Model for World? A Foreign Policy Perspective,” op. cit., p. 669..
(23) 專論. 權力平衡理論之研究:現實主義的觀點. 151. 擴張的野心,而非當時法國力量的強大。80 羅斯克蘭司引用維多利亞 (Victoria)中期之前的大英帝國、二次大戰後的美國作為反證,表示英、 美兩國當時均係具有政治、經濟實力的強國,但其他國家卻並未與之對 抗,甚至願意在其領導下生存。81 另一位學者史洛德也表示,除非霸權國家恣意的壓迫弱國,使得弱 國無法在霸權國領導下的國際體系生存時,弱國才有可能採取聯合以制 強的策略,否則原則上服從霸權的領導才是國際關係史上正常的行為模 式。此外,兩位學者也均認為華茲書中引用的歷史事件,不足以佐證他 的權力平衡理論,因為華茲所認為破壞原有國際體系對其他國家造成威 脅的強國,事際上是因為過度的擴張,才造成弱小國家不得不採取權力 平衡策略與之抗衡尋求自保,而非單純的權力平衡邏輯即足以解釋。82 史洛德從歷史的角度質疑華茲權力平衡理論的正確性,認為結構現實主 義通常是忽略了歷史的重要性,僅以一種粗略的歷史觀察進行研究。他 說,權力平衡理論的問題不在於其內部邏輯的不嚴謹,而是在於該理論 疏於了解歷史,沒有發現國際關係中真正的事實。83 其他學者如法茲奎 也認為一個政治理論在面對眾多與歷史不符合的情形時,不但不能加以 80. Paul W. Schroeder, “Why Realism Does not Work Well for International History?” in John Vasquez and Colin Elman, eds., Realism and the Balancing of Power (Upper Saddle River: Pearson Education, 2003), p. 116. 81. Rechard Rosecrance, “Is There A Balance of Power,” in John Vasquez and Colin Elman, eds., op. cit., p. 155. 82. Ibid., p. 158, “….., they balance against threat not against power.” 這裡必須提醒讀 者,雖然華茲強調國際結構中國家彼此競爭的特性,但是他的權力平衡核心思想 可被視為是守勢現實主義的前身。華茲認爲國際體系的無政府狀態使得國家特別 重視安全,國家的第一要務不是使其權力最大化,而是保持在體系中的生存。他 說:「國家的終極要務不是權力,而是安全」,國家的權力過多或過少都不好,過 多會導致別國的反制,過少則易受侵略。這項說法正是後來守勢現實主義的核心 主張,即國家的首要之務乃保持現狀,維持既有的權力平衡,而非無限制地追求 權力向外擴張。華茲他在後來的一篇文章中對這一點有更進一步的說明。參考: Kenneth N. Waltz,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op. cit., pp. 126-127; Kenneth N. Waltz, “The Origins of War in Neorealist Theory,” in Robert I. Rotberg and Theodore K. Rabb, eds., The Origin and Prevention of Major Wars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8), p. 40. 83. Paul W. Schroeder, “Why Realism Does not Work Well for International History?” in John Vasquez and Colin Elman, eds., op. cit., pp. 114-118..
(24) 152. 國際關係學報. 第二十二期 (2006 年 7 月). 忽視,更不應藉由設定前提條件的方式,來將與理論預期不符的因素加 以排除。84 簡言之,權力平衡理論雖然係一解釋國際政治現象的理論,但在解 釋國際關係的歷史事件時,卻因為理論本身對於歷史研究的不足而產生 矛盾。此一疏漏使得權力平衡理論對於國家行為的解釋,乃至於預測能 力顯現出不足,換句話說,在國際體系發生變動階段,國家應是採取另 一種比權力平衡理論更為複雜的行為策略,單純結弱以制強的邏輯並非 最好及最全面的解釋。. 三、權力平衡理論的修正 雖然華茲的新現實主義為國際關係現實主義學派中的一大支柱,但 並非所有現實主義學者均認同華茲對於權力平衡的主張。85 以同樣隸屬 於新現實主義的攻勢現實主義(offensive realism)學派為例,即認為權 力平衡理論的瑕疵在於其邏輯上忽視了集體行為(collective action)的 問題。在攻勢現實主義眼裡,當面對一個強權國家時,受威脅的國家通 常傾向由別人來承擔體系平衡者的角色。除非是在一個兩極體系,因為 沒有可以推諉責任的對象,否則權力平衡通常是不存在的。更進一步說, 當體系中出現具有危險性的侵略國家時,大國的行為反應並非是在權力 平衡與扈從間作抉擇,而是在平衡與推卸責任(buck-passing)間進行考 量。因為趨炎附勢的扈從行為與現實主義反對姑息侵略者的宗旨相違, 誠如學者米爾斯海默所言, 「在現實主義下,扈從不是值得考慮的選項。 或許那些抱大腿的國家可以獲得更多的絕對權力(absolute power),但 是侵略國得到的將更多於此!」。86 何以攻勢現實主義認為推卸責任是 優於權力平衡的行為反應呢?此點從風險評估的角度來看,便一點都不 難理解,因為當平衡策略失敗時,之前採取推卸責任的國家可以免除與 84. John Vasquez, “The New Debate on Balancing Power: A Reply to My Critics,” in John Vasquez and Colin Elman, eds., op. cit., pp. 100-102. 85. John J. Mearsheimer, The Tragedy of Great Power Politics (New York: W. W. Norton, 2001), Ch. 8. 86. Ibid., pp. 139-140.
(25) 專論. 權力平衡理論之研究:現實主義的觀點. 153. 侵略國發生戰爭的風險。87 至於大國究竟會選擇平衡還是卸責,端視當 時國際體系權力分布的情形,以及國家的地理位置而定。原則上,在一 個多極體系的國際關係和大國與侵略國邊界不相鄰的情形時,大國偏好 採取推卸責任的行為策略。 從事歷史研究的學者,則批評權力平衡理論外在效度的欠缺,對於 歷史事件的解釋力過於薄弱。例如前述學者史洛德即指出,國家行為者 在扈從與平衡之間,還有可能採取逃避(hide)或是主動地調整現有權 力的分配,用以消除侵略國家的敵意策略。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史洛德 在其研究中強調歷史事件的因果複雜性和個別行為者的獨特性,也就是 說他其實根本否定了現實主義關於行為者理性的前提假設。88 另有學者從「利益」的觀點切入來解釋國家遭遇國際體系變動時的 行為反應,例如史威勒(Randall. L. Schweller)從利益著手考量,89 將 國家的認知分為兩類: 一、將國際體系的變動視之為「威脅」; 二、將國際體系的變動視之為「機會」。 上述第一種情形,國家將體系未來可能發生的變動看作是一種對自 身安全的威脅,為了保命可能會選擇:平衡、扈從、制約(binding)、 保持距離(distancing) 、推卸責任、接觸(engagement)等行為策略。而 第二種情形,則是將體系的不穩定或失衡視為一種可以獲利的機會,應 而其行為可能是:助紂為虐(jackal bandwagon) 、錦上添花(piling on)、 骨牌效應(domino effect)、保持平衡。90 簡言之,在史威勒的觀念裡, 權力平衡只是國家在面對體系變動時,眾多行為策略選項中的一個,既 不是唯一,更不是鐵律!然而,史威勒的觀點過度強調國家趨利的主觀 面向,可以說是在某程度上忽視了國家客觀能力的差距,因為弱國往往 87. Ibid., p. 267. 88. Paul W. Schroeder, “Historical Reality vs. Neo-realist Theory,” op. cit., pp. 115-120. 史 洛德對於華茲的批評雖然擲地有聲,但因為滲入過多的變數,因而在理論上也失 去建構理論所必要的簡約性(reductionist) 89. Randall. L. Schweller, Deadly Imbalance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1998), p. 15. 90. Ibid., pp. 84-91..
(26) 154. 國際關係學報. 第二十二期 (2006 年 7 月). 無法在體系變動的過程中如強國那般地對利益加以執著的追求。試想, 當弱國面對一個具有修正現狀意圖的新興強權,除了選邊站或保持中立 外,不太可能有其他的選擇。史威勒企圖從利益的觀點對國家面對體系 變動時的行為反應做出全面的解釋,卻反而因為過度強調利益,使其與 華茲的權力平衡理論過度重視客觀的能力一樣,流於以偏概全。 本文認為,當國際體系不穩定或是發生變動導致可能失衡之際,當 時的國際客觀環境、國家對此等環境的主觀認知,以及國家的客觀能力 三者,是決定個別國家行為反應的主要因素。其中國際環境此項因素, 係包含研究國家行為反應的時間與空間,在界定上應限縮在強權興起後 至衝突實際爆發前,因為研究國家行為反應的時間如果涵蓋衝突發生階 段,則衝突的結果將會成為干擾國家行為反應的新變數,反而使理論又 變得複雜。 以下透過特定歷史事件的研究,將國家遭遇體系變動時的行為反應 歸納為:平衡、中立、委屈求全的安撫(conciliator)三種態樣。 (一)平衡 本文所謂的「平衡」係採取與學者瓦特較為相近的概念,91 但仍作 了一些修正。簡單的說,平衡是國家基於維持現狀的目的,而單獨或聯 合其他國家,對造成體系不穩定或是失衡的威脅國家進行抗衡的策略。 現舉兩例予以說明: 一、1792 年至 1797 年第一次反法同盟期間,若干日耳曼的城邦國 家加入欲維持歐洲原有體系秩序的普奧反法同盟,來抑制法國 的軍事擴張。此處日耳曼城邦國家採取的平衡策略即是與華茲 觀點相同的權力平衡。92 二、1891 年法俄兩國簽定協約,翌年兩國正式成立軍事同盟作為回 應德奧義的三國同盟策略。此處作者與華茲的觀察不同,法俄 91. Stephen Walt, The Origins of Alliances, op. cit., p. 17. 92. Paul W. Schroeder, “The Collapse of the Second Coalition,” Journal of Modern History, Vol. 59, No. 2 (1987), pp. 244-290; Schroeder, “Historical Reality vs. Neo-realist Theory,” op. cit., pp. 120-121..
(27) 專論. 權力平衡理論之研究:現實主義的觀點. 155. 協約原本並非針對 1879 年的德奧同盟,而是針對德皇在 1890 年拒絕續簽與俄的相互保證條約而來。另一方面,德國自 1870 年普法戰爭後,即以孤立法國為其基本政策,因此法俄會結成 同盟,並不使人感到意外。93 (二)中立 所謂中立,本文定義為既不與維持現狀國家結盟合作,也不扈從於 威脅國家的行為策略,是一種單純希望遠離衝突的行為。二次大戰爆發 前的三、四年,許多國家已經感覺得到未來戰事發生的可能,若干國家 因而想採取保障中立地位不涉入強權對抗的措施。首先倡導的是美國, 1935 年 8 月,美國國會制定中立法案(Act. of Neutrality),接著荷蘭、 比利時也表明中立的態度,瑞士為維持其永久中立的國際法地位,明確 表示不參加國際聯盟(the League of Nations)的任何行動。94 在這種情 形下,當阿比西尼亞(Abyssinia)戰爭發生時,自然有一些國家並未參 加國聯對義大利實施的制裁。 (三)委屈求全的安撫 當國家受到新興強權國家的威脅時,如果無力與之單獨對抗,又無 法獲得其他國家的援助或支持時,委屈求全加上適當的利益奉獻,有時 可以作為延續國家生存的方法。西元 1200 年左右,中國的南宋面對強敵 金國(當時西夏國為金的附庸國) ,即採取此種委屈以求全的順從策略。 當時南宋國力不比金強,國內狀況也不穩定,為了延續國家的生存,南 宋不惜與金國簽定不平等的和平條約以求暫時保全國家的生存。95. 93. Kenneth N. Waltz,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 op. cit., pp. 125-127; Michael Sheehan, The Balance of Power: History and Theory (New York: Routledge, 1996), pp. 121-123. 94. Laurent Goetschel, “Small States and the Common Foreign and Security Policy (CFSP)of the EU:A Comparative Analysis,” NRP42 Project-4042-044205 Final Report (Berne, May 2000), p. 63. 95. Yuan-Kang Wang, “Offensive Realism and the Rise of China,” Issues & Studies, Vol. 40, No. 1 (2004), p. 186..
(28) 國際關係學報. 156. 第二十二期 (2006 年 7 月). 四、小結 本章透過對權力平衡理論本身的了解以及歷史案例的觀察,發現權 力平衡理論在解釋國家行為上的不足與疏漏。當國際體系發生變動時, 影響國家行為反應的解釋變項,除了華茲所強調的客觀力量外,尚有國 家主觀上對威脅的認知及體系變動當時的國際環境兩個因素。本文據此 歸納出一個用以解釋和預測國家行為策略的模型(圖二)。 圖二. 一個多極的國際體系發生變動時,大國的行為反應將如同攻勢現實.
(29) 專論. 權力平衡理論之研究:現實主義的觀點. 157. 主義的理解,原則上是以採取推卸責任的策略模式作為第一考量,其次 才是權力平衡;小國則有三種不同的可能行為反應:(1)與維持現有狀 況的大國合作,展開權力平衡; (2)不願承擔任何風險,決定保持中立; (3) 因地緣位置過度接近崛起的威脅國家,只好委屈求全的安撫或順從。 而在一個兩極體系發生變動的國際環境中,大國的行為反應較多極 體系時複雜,且不太可能發生推卸責任的情形。首先,如果體系內現有 的兩強政治性質(例:共產或是民主)相似,而新興的威脅國家政治性 質與兩強不一致時,大國會採取維持現有秩序的權力平衡策略,共同壓 制興起的威脅國家。反之,若體系內現有的兩強政治性質不同時(例如: 冷戰時期的美、蘇) ,新崛起國家的政治性質就顯得十分重要,因為與之 政治性質不同的現有強權國家必須設法防止對手與威脅國家結合,然後 進一步從事對現有體系秩序的修正;而與威脅國家政治性質相似的現有 強權,則必會設法說服新興崛起的國家與之合作,從事改變現有平衡狀 態的行為。至於小國則依舊是在平衡、中立及順從三者間做出反應。 倘若強權興起造成不穩定或失序的情形是發生在一個單極體系時, 大國的行為策略就只有一個,即權力平衡。此乃因現有體系中沒有第二 個強權國家存在,因此現有的強權國無法將平衡的責任推卸給其他國 家。至於小國的反應則同樣是在平衡、中立及委屈求全的安撫間進行選 擇。附帶一提的是,小國的行為反應雖然有三種可能性,但當小國的地 理位置與威脅國家相鄰或相近時,小國有可能因為感受到威脅的直接壓 力,而不得不採取安撫順從的行為反應。. 伍、結論 權力平衡是一個含義模糊、內容複雜的概念,但原則上可由下列二 個面向對之進行理解:第一,權力平衡是一種用以描述國際體系或國家 間彼此力量大致平衡的客觀狀態;第二,權力平衡是一種國家對外的政 策或處理國際關係的策略或方法。觀諸國際社會的歷史,是先有尋求強.
(30) 158. 國際關係學報. 第二十二期 (2006 年 7 月). 權的國家,而後始產生國家間的權力平衡狀態,而 18 至 19 世紀歐洲的 權力平衡體系為權力平衡的理論建構與發展提供了適當的環境,也因而 塑造了權力平衡理論的黃金時代。96 透過對現實主義有關權力平衡的文獻閱讀,以及歷史的研究與分 析,本文發現當國際體系發生變動時,國家是採取一種遠較權力平衡理 論更為複雜的行為策略,毋寧,單純結弱以抗強的權力平衡邏輯並非最 好及最全面的解釋。此外,身為主流國際關係理論之一的新現實主義, 其理論內部也對傳統的權力平衡看法提出修正或補充;一方面點出國家 主觀上對於權力威脅的認知重要性,一方面強調大國的行為反應並非總 是在權力平衡與扈從間作抉擇,而是更有可能在平衡與推卸責任間進行 考量。 現實主義關於權力平衡理論的發展與基於人性本惡的政治哲學觀有 密切的關聯,學者尼波(Reinhold Niebuhr)即表示, 「人類罪惡的本性, 決定了以權力制約權力的必要。」97 吾人必須了解,權力平衡的主要功 能並非全然如現實主義所言,是維繫國際間的和平。更貼切的說,權力 平衡的主要目的是幫助大國維持一個現有的國際體系本身。故而,當無 法阻止一個權力崛起的新興國家獲得霸權時,戰爭就取而代之成為調整 體系權力分配的方法。98 儘管古典現實主義如此強調權力平衡在國際政 治上的重要性,但其也表明權力平衡係一種不穩定、易變和不實際的現 象。99 而本文也在透過研究之後發現權力平衡理論的下列幾項缺失或真 諦:第一、它是大國與強權政治的產物,作為維繫國際秩序與穩定的功 能只是一項副產品;第二,權力平衡是大國運作國際關係的手段,並且 往往伴隨著小國利益的犧牲,因此即使維持了沒有戰爭的和平(the peace without war) ,也多半犧牲了正義;第三,權力平衡本身並不能保證消彌 96. Evan Luard, The Balance of Power: The System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1648-1815 (New York: St. Martin's Press, 1992), Ch. 3.(特別是該章頁 87-98 的部分) 97. Reinhold Niebuhr, Christianity and Power Politics (New York: Charles Scribner’s Sons, 1940), p. 4 98. Hendley Bull, The Anarchical Society, op. cit., p. 187. 布爾表示戰爭具有雙重性,一 方面是無政府狀態的反射;一方面是決定國際體系結構的基本因素。 99. Hans J. Morgenthau, Politics among Nations, 6th ed, op. cit., pp. 194, 223-230..
(31) 專論. 權力平衡理論之研究:現實主義的觀點. 159. 戰爭,它真正的價值乃是利於大國維護其利益的體系結構或是國家策略。 新現實主義關於權力平衡理論的貢獻在於解釋了國際政治長期演進 過程中一個必然的規律或傾向,從根本上解釋了權力平衡形成的原因。 華茲所注重的權力平衡實際上是一種「體系結構的平衡」 ,而不是國家間 「聯盟勢力的平衡」 ;後者乃係屬於體系之下的運作。華茲的理論缺陷在 於他的觀點中省去了對個別國家外交政策與主觀認知的分析,因而失之 粗疏。畢竟,有時國家間聯盟力量的對比會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到國際體 系的結構改變。儘管如此,在強權政治(great power politics)仍充斥於 國際社會的今天,利用權力平衡來維護國家利益或體系的相對穩定,仍 不失為一項可以選擇的政策。 (收稿:2006 年 5 月 25 日,修正:2006 年 6 月 21 日,接受:2006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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