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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幼兒園實施融合教育之實務探討/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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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幼兒園實施融合教育之實務探討

林姝吟 東海大學教育研究所研究生 陳淑美 東海大學教育研究所暨師資培育中心副教授

一、 前言

隨著1948 年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 通過、人權運動的興起、各國民主政治 的發展、及教育機會均等理念的重視, 自 1960 年代起,特殊教育需求學生的安 置問題開始引起美國各界關注,特殊教 育改革運動於是應運而生,從「反機構 化」、「普通教育改革」、「回歸主流」、乃 至於「融合教育」成為 1990 年代以來世 界特殊教育發展的趨勢。 融合教育係指特殊兒童就讀普通 班級,由普通班教師、特殊教育教師、 相關專業人員等根據特殊學生需求共 同提供特殊教育及相關服務(吳淑美, 2004;蘇雪玉,2000;許碧勳,2001; Dowdy,2000;Wesley, 2002),這股歐美 的融合教育思潮,吹進了臺灣的幼教 界,臺灣政府開始從立法面和政策面 推動學前融合教育,其發展的基礎建 立在特殊教育上,在法令的制定上主 要以特殊教育法及其相關子法為主。 臺灣在 1998 年修正發布「特殊教 育法施行細則」,第 7 條規定:「學前 教育階段身心障礙兒童,應以與普通 兒 童 一 起 就 學 為 原 則 」 ( 教 育 部 , 1998);2013 年修訂「特殊教育法」, 第 23 條規定:「為推展身心障礙兒童 之早期療育,其特殊教育之實施,其 應自二歲開始」(教育部,2013),將特 殊教育學生的年齡向下延伸至二歲, 並明訂學前特殊幼兒的教育安置方式 以融合教育為主。由此可以看出,融 合教育已成為我國學前特殊教育發展 的主流。以下就我國幼兒園目前推動 融合教育的情形,根據理論與實務進 行討論。

二、 我國幼兒園實施融合教育之

實務探討

根據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 2016 年 10 月 20 日的統計資料顯示,105 學 年度學前教育階段特殊幼兒人數共有 14,127 人,其中安置在普通班中接受 特教服務、巡迴輔導班或是資源班之 特殊需求幼兒有 13,021 人,佔所有特 殊需求幼兒 92.16%(教育部,2016), 可見融合教育是目前國內學前教育的 發展趨勢。 然在 2016 年 10 月 12 日,一則「曾 被 50 多所幼兒園拒收,小五盲女獲總 統教育獎」之新聞,報導高雄市五權 國小五 年 級女生 鍾 培汶, 因 早產全 盲,但仍就讀於普通班,用耳朵聽課, 用手摸 點 字書, 在 班上成 績 名列前 茅,且於 2016 年榮獲總統教育獎的肯 定。然而,鍾培汶的媽媽表示,鍾培 汶在四歲時,曾經被五十多所幼兒園 拒絕入學,直到五權國小同意讓她進 普通班就讀(林義邦、蘇泰盈,2016)。 從鍾培 汶 的個案 可 知, 教 學 實務現 場,融合教育之落實與執行有其待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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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之處。以下筆者根據在公立幼兒園 工作多年,所觀察到幼兒園推動融合 教育實務的情形進行分析,分別敘述 如下: (一) 幼兒園班級中人數過多,融合教 育的落實有困難 雖然現行「特殊教育法」第 27 條規 定:「為使普通班教師得以兼顧身心障礙 學生與其他學生之需要,身心障礙學生 就讀之普通班應減少班級人數」(教育 部,2014a)、「幼兒教育及照顧法」於 2015 年 7 月 1 日修正第 18 條:「幼兒園有招 收身心障礙幼兒之班級,得酌予減少第 一項所定班級人數;其減少班級人數之 條件及核算方式,由直轄市、縣(市) 主管機關定之。」(教育部,2015)、教師 工會也一再呼籲降低幼兒園師生比,以 提升整體教學品質(顏嘉辰,2016),但就 筆者實務瞭解,有的幼兒園礙於少子 化、家長需求,只要有新生報名,園方 就照收不誤,直到融合班人數達上限三 十人,也就是幼兒園礙於家長需求及少 子化因素,真正配合減少班級人數的幼 兒園並不多。 此外,筆者亦觀察到在幼兒園教學 現場,有少數發展遲緩兒是在開學後才 由教師透過幼兒發展檢核表篩檢出的特 殊個案,所以班上安置的特殊幼兒可能 增加至兩位以上,然而幼兒園無法在學 期中減少班級人數,若再加上該班教師 須兼任繁雜的行政工作,處理行政業務 時,又無行政人力入班支援,其融合教 育的教學品質可想而知,更遑論因應特 殊幼兒需求提供個別化的教學了。 (二) 幼兒園教師之特教專業知能有待 充實 幼 兒 園 教 師 多 為 幼 保 ( 教 ) 系 畢 業,依據現行幼兒園師資培育制度, 幼兒園之師資職前教育課程至少需修 習三學分的特殊幼兒教育課程(教育 部,2014b)。但特教新知日新月異,加 上近年來特殊教育法及其相關子法不 斷修訂,幼兒園教師僅以此三學分的 特殊教育基礎課程,實難以因應幼兒 園實施融合教育帶來的挑戰。如同宋 慧娟(2008)與游翠芬(2013)的研究結果 指出,幼兒園教師實施融合教育時對 特教相關知識、課程與教學、班級經 營、親師溝通、行政支援及特教專業 團隊合作方面感到困擾。可見幼兒園 教師之特殊教育專業知能需要多加充 實。 為充實幼兒園教師之特殊教育專 業知能 , 雖然有 些 地方縣 市 政府規 定,學前普通班教師每學年需參與特 教知能研習至少三小時以上,但就筆 者多次參與研習的經驗瞭解,有關特 教知能研習的內容多半為個別化教育 計畫的撰寫、認識身心障礙幼兒的類 別、特徵與成因,對於融合教育教學 實務中所面臨的問題與挑戰,例如: 特殊幼兒問題行為的輔導策略、學前 融合班 的 實地參 訪 等實務 性 的議題 等,較為欠缺,因此特教知能研習較 難以引起幼兒園教師的興趣,也無法 真正解決幼兒園教師在經營融合教育 班級時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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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幼兒園缺乏學校行政支援及特教 專業團隊合作 依據我國特殊教育法第 15 條規 定,政府應該提供導融合教育中對特 殊教育學生之教學行政支援服務;第 25 條主張應結合醫療、教育、社政主 管機關,共同規劃及辦理早期療育工 作 (教育部,1997)。這是因為融合教 育的推動成功與否,非導師一個人的 工作,還有賴學校行政團隊的支持, 一起幫助特殊幼兒,例如:協助申請 特教專業人員的服務、學校護理師協 助特殊幼兒身體健康的維護、協助申 請特教 補 助、協 助 辦理特 教 宣導活 動、協助申請特教輔具、提供校園無 障礙設施、協助疑似特殊個案的通報 與鑑定、辦理一般幼兒和特殊幼兒家 長親職講座,使家長其認識融合教育 的理念與作法等,以作為導師最有力 的後盾。 針對幼兒園融合教育的學校行政 支援及特教專業團隊合作議題,王瓊 婉(2007)與李秀珠(2005) 的研究結果 指出,幼兒園教師認為特教相關專業 人員的協助及無障礙環境設施的提供 是幼兒園教師實施融合教育時最需要 的教學支援服務。然而就筆者觀察幼 兒園融合教育的現場,學前特教巡迴 輔導教師、醫院治療師到幼兒園輔導 特殊幼兒的次數不多、且到校協助的 時數不足,無法真正滿足特殊幼兒的 需求並充分提供幼兒園教師特教諮詢 與建議,對幼兒園融合教育的實質幫 助有限。

三、 結語

根據上述討論之幼兒園推動融合教育 之情形,筆者認為幼兒園教師於融合班級 要能兼顧一般幼兒和特殊幼兒的需求,針 對其個別差異提供適性教學,其教學負擔 相形之下較為沉重,因此筆者建議幼兒園 應落實縮減幼兒園班級中的人數及增加人 力支援,以落實有效減輕教師工作負擔、 解決融合教育教學現場人力不足問題。 因為不同於學前普通班教師,在融合 教育班級任教的幼兒園教師,更應具有融 合教育專業知能所需具備的知識、態度和 技能,兼具幼兒教育專業知能和特殊教育 專業知能,對於幼兒園教師特教專業知能 有待充實的問題,筆者建議幼兒園教師應 多參加特教知能研習、參與特教相關服務 工作、閱讀特教相關書籍或報章雜誌、向 特教相關專業人員或學校同事請益等,隨 時充實自己的特教專業知能,才能以接納 和關懷的心態去迎接身心障礙幼兒在自己 班上,適時調整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 學方法及教學評量方式,達到真正的融合。 最後,因應幼兒園缺乏學校行政支援 及特教專業團隊合作,筆者認為教育單位 應加以關注和提出相關配套措施,應促進 特教專業團隊人員間的合作,使醫療、教 育、社政主管機關,共同規劃及辦理早期 療育工作,一起推動幼兒園之融合教育。 透過幼兒園落實縮減幼兒園班級中的人 數、增加人力支援、充實幼兒園教師融合 教育知能、加強特教專業團隊合作及提供 充足之行政支援,以全面提升學前融合教 育的教學品質,使得幼兒園融合教育的理 想早日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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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 王瓊婉(2007)。臺北縣幼稚園教師之 融合教育支援服務調查研究(未出版之 碩士論文)。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臺北市。  吳淑美(2004)。融合班的理念與實 務。臺北市:心理。  宋慧娟(2008)。學前融合班普通教 師教學困境之研究(未出版之碩士論 文)。國立屏東教育大學,屏東縣。  李秀珠(2005)。高雄市學前融合教 育班教師角色知覺與教學支援需求之 研究(未出版之碩士論文)。國立臺北教 育大學,臺北市。  林義邦、蘇泰盈(2016 年 10 月 12 日)。曾被 50 所學校拒收,小五盲女獲 總統獎。【TVBS 新聞網】。取自 http://news.tvbs.com.tw/warm/678972  教育部(1997)。特殊教育法。取自 http://law.moj.gov.tw/Law/LawSearchR esult.aspx?p=A&t=A1A2E1F1&k1=%E 7%89%B9%E6%AE%8A%E6%95%99 %E8%82%B2%E6%B3%95  教育部(1998)。特殊教育法施行細 則。取自 http://law.moj.gov.tw/Law/LawSearchResu lt.aspx?p=A&t=A1A2E1F1&k1=%E7%89 %B9%E6%AE%8A%E6%95%99%E8%8 2%B2%E6%B3%95  教育部(2013)。特殊教育法。取自 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H istory.aspx?id=FL009136  教育部(2014a)。特殊教育法。取 自 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H istory.aspx?id=FL009136  教育部(2014b)。幼兒教育幼兒保 育相關系所科與輔系及學位學程學分 學程認定標準。取自 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 spx?id=GL000682&KeyWord=%e5%ad %b8%e5%88%86%e5%ad%b8%e7%a8 %8b%e8%aa%8d%e5%ae%9a%e6%a8 %99%e6%ba%96  教育部(2015)。幼兒教育及照顧 法。取自 http://edu.law.moe.gov.tw/LawContentD etails.aspx?id=GL000542&KeyWordHL =%e5%b9%bc%e5%85%92%e6%95%9 9%e8%82%b2%e5%8f%8a%e7%85%a 7%e9%a1%a7%e6%b3%95  教育部(2016)。105 學年度學前教 育階段身心障礙類安置班別學生統 計。取自 https://www.set.edu.tw/Stastic_WEB/sta 2/frame_print.asp?filename=stuA_city_ All_cls_A/stuA_city_All_cls_A_2 0161020.asp  許碧勳(2001)。幼稚園實施融合教 育之研究。臺北市立師範學院學報, 32,451-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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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游翠芬(2013)。幼兒園普通教師實 施融合教育困境及解決策略之研究 以南投地區為例(未出版之碩士論 文)。國立東華大學,花蓮縣。  顏嘉辰(2016 年 2 月 25 日)。幼兒 園急需降低師生比!【天下雜誌:獨立 評論@天下】。取自 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52 /article/3933  蘇雪玉(2000)。二位學前障礙幼兒 與一般正常幼兒混合就讀之效果探 討。臺北市:藝軒圖書出版公司。

 Dowdy, C.A. (2000). Collaboration in an inclusive classroom: A passion for action research. Teaching Exceptional Children, 43(2), 26-34.

 Wesley, P. W.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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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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