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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國小教師環境倫理信念與動物保育行為之調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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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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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中師範學院環境教育研究所

碩 士 論 文

南投縣國小教師環境倫理信念與

動物保育行為之調查研究

指 導 教 授 :劉惠元 博士

研 究 生:吳正文 撰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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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本研究旨在調查南投縣國小教師環境倫理信念與動物保育行為之現 況,並探討環境倫理信念與動物保育行為之相關性。本研究以「環境倫理 信念調查量表」和「動物保育行為調查量表」為測量工具,並分析個人背 景變項是否影響教師之「環境倫理信念」與「動物保育行為」,個人背景變 項分為人口學變項與環境經驗變項兩大類,人口學變項為:性別、服務年 資、學歷背景、學校職務等共 4 項; 環境經驗變項為:修過環境相關課程、 參加環境教育研習、食用過野生動物經驗、加入過環保團體成員、飼養過 動物、做過動物實驗、閱讀過野保法或動保法、居家附近是否常出現流浪 貓狗等 8 項。 本研究主要結果為: 南投縣國小教師環境倫理信念方面,教師環境倫理信念偏「非人類中 心倫理」,即趨向正向積極;教師環境倫理信念高低與是否曾食用過野生動 物有顯著相關。 南投縣國小教師動物保育行為方面,南投縣國小教師動物保育行為得 分呈正向傾向。男性教師與女性教師在「市民行為」上有顯著差異;參加 過環境教育研習的因素在動物保育行為變項總得分與次變項「教育行為」 得分上有顯著差異,參加過環境教育研習的教師得分顯著優於未參加者。 是否在餐廳吃過以野生動物為餐點的菜餚的因素在動物保育行為變項總得 分與「經濟行為」及「親身力行行為」得分上有顯著差異。曾經為環保公 益團體成員的教師在「市民行為」、「教育行為」及「經濟行為」之動物 保育行為表現比較優秀,且在動物保育行為總得分上亦有顯著差異。在閱 讀有關動物保育法令方面,此因素與動物保育行為變項總得分及次變項「教 育行為」得分上有顯著差異。 在南投縣國小教師環境倫理信念與動物保育行為之關係方面,兩變項 呈顯著正相關。 關鍵詞 關鍵詞 關鍵詞 關鍵詞::環境倫理::環境倫理環境倫理、環境倫理、、、動物保育行為動物保育行為、動物保育行為動物保育行為、、環境倫理信念、環境倫理信念環境倫理信念環境倫理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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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is research is to investigate the present status of environmental ethic belief and animal protection-behavior of elementary school teachers in Nantou County, and to discuss the correlation between these two subjects. The stratified random sampling is adopted in the questionnaire of this research. This research uses “Environmental Ethic Belief Scale” and “Animal Protection-Behavior Scale” as measurement tools and analyzes whether these two scale result of teachers were influenced by the variable of personal background or not. Variable of personal background is divided into demographic variable and environmental experience variable. The demographic variable has four items, that is , gender, seniority, educational background and work in school. The environmental experience variable has eight items, namely, selected courses relevant to environment, participated workshop of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experiences of eating wild animal, participate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group, raised animal, made animal experiment, read wild animal protection law or animal protection law, and strayed cats or dogs appeared near home frequently.

The research results are:

1.The environmental ethic beliefs of teachers postivelytend to be “non-anthropocentric ethic”.

2.Between teachers’ environmental ethic beliefs and the experiences of eating wild life have significant correlation.

3.As a whole, elementary school teachers in Nantou County have high scores in animal protection-behavior, and tend to be positive. Male teachers and female teachers have significant difference in “Civic action”; mean scores of male teachers are higher than female teachers. The total scores of animal protection-behavior variable and the scores of sub-variable “Educational action” in the factor of participated seminar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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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vironmental education have significant difference; The scores of teachers who participated seminar of environmental education are higher than those teachers not participated. The total scores of animal protection-behavior and the scores of “Financial action” and “Physical action” in the factor of experiences of eating wild animal at restaurants have significant difference. Scores of teachers that never ate wild animals are higher than teachers who ate. Teachers that participate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groups had better performance in the animal protection-behavior of “Civic action”, “Educational action” and “Financial action”. The total scores in animal protection-behavior also have significant difference. In terms of reading laws relevant to animal protection, this factor and the total scores of animal protection-behavior and scores of sub-variable “Educational action” have significant difference; scores of teachers who read laws relevant to animal protection are higher than teacher never read.

4.The environmental ethic beliefs and animal protect-behavior of elementary school teachers in Nantou County have significant positive correlation.

Keywords: Environmental Ethic, Animal Protection-behavior, Environmental Ethic Belie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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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第一章 緒論---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1 第二節 研究目的、待答問題及研究假設---6 第三節 名詞釋義---7 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8 第二章 文獻探討---9 第一節 環境倫理信念---9 第二節 環境典範之轉移---17 第三節 動物保育之對象與法令---20 第四節 動物權利與動物保育意義---24 第五節 環境行為---26 第六節 行為與信念之相關研究---30 第三章 研究方法---35 第一節 研究架構---35 第二節 研究對象---38 第三節 研究工具---41 第四節 研究流程---45 第五節 資料處理與分析---47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48 第一節 南投縣國小教師個人背景變項分析---48 第二節 南投縣國小教師環境倫理信念得分情形 及與背景變項之關係---53 第三節 南投縣國小教師動物保育行為得分情形 及與背景變項之關係---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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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南投縣國小教師之環境倫理信念與動物保育行為 相關分析---82 第五節 問卷調查與訪談內容分析---84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90 第一節 結論---90 第二節 建議---93 參考文獻 中文部分---95 英文部分---101 附錄 附錄一 學校環境教育參與者及其角色---102 附錄二 動物保護法---103 附錄三 野生動物保育法---110 附錄四 學者專家名單---119 附錄五 本研究問卷---120 附錄六 南投縣國小教師環境倫理信念得分分布表---130 附錄七 南投縣國小教師動物保育行為得分分布表---128 附錄八 訪談大綱---130 附錄九 訪談內容彙整(摘錄)---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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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目錄

表 2-1 美國人權對象擴充的順序以及人權運動名稱---12 表 2-2 重要的環境倫理學說區分表---16 表 2-3 NEP 量表中包含之問卷題目---17 表 2-4 Milbrath 環境典範研究之內容---18 表 2-5 動物保護法之要點---22 表 2-6 信念與行為相關研究題目、對象、方法及結果摘要---32 表 3-1 預試樣本資料分布情形---39 表 3-2 南投縣國小學校分類與抽樣數表---39 表 3-3 訪談對象資料表---40 表 3-4 本研究之動物保育行為量表分項細目表---42 表 3-5 本研究預試問卷「環境倫理信念量表」及 「動物保育行為量表」信度---44 表 4-1 本研究問卷「環境倫理信念量表」及 「動物保育行為量表」信度---48 表 4-2 個人背景變項分析表---51 表 4-3 環境倫理信念得分分組---53 表 4-4 南投縣國小教師環境倫理信念分析表---54 表 4-5 環境倫理信念偏向「非人類中心倫理信念」得分 最高前幾名---55 表 4-6 環境倫理信念偏向「人類中心倫理信念」得分 最高前幾名---56 表 4-7 個人背景變項和環境倫理信念得分之差異性考驗 結果分析---59 表 4-8 國小教師動物保育行為得分分布表(沒有養過動物)---64 表 4-9 動物保育行為偏向「負責任」得分最高前幾名---66 表 4-10 南投縣國小教師動物保育行為分析表---67 表 4-11 南投縣國小教師「動物保育行為」之得分 描述性統計表---68 表 4-12 南投縣國小教師之性別變項和動物保育行為變項 描述性統計分析表暨 t 檢定---69 表 4-13 南投縣國小教師教學年資和動物保育行為 描述性統計分析表---70 表 4-14 南投縣國小教師教學年資與動物保育行為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表---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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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15 南投縣國小教師職務和動物保育行為 描述性統計分析表---71 表4-16 南投縣國小教師職務與動物保育行為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表---71 表 4-17 南投縣國小教師學歷和動物保育行為 描述性統計分析表---72 表 4-18 南投縣國小教師學歷與動物保育行為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表---72 表 4-19 南投縣國小教師是否修習過環境相關學科和 動物保育行為描述性統計分析表暨 t 檢定---73 表 4-20 南投縣國小教師最近三年內是否參加過有關環境教育 相關研習和動物保育行為描述性統計分析表 暨 t 檢定---74 表 4-21 南投縣國小教師是否在餐廳吃過以野生動物為餐點 的菜餚和動物保育行為描述性統計分析表 暨 t 檢定---75 表 4-22 南投縣國小教師是否參加環保公益團體和 動物保育行為描述性統計分析表暨 t 檢定---76 表 4-23 南投縣國小教師是否飼養過動物和動物保育行為 描述性統計分析表暨 t 檢定---76 表 4-24 南投縣國小教師是否曾經用動物做過實驗和 動物保育行為描述性統計分析表暨 t 檢定---77 表 4-25 南投縣國小教師是否閱讀過野生動物保育法或 動物保護法和動物保育行為描述性統計分析表 暨 t 檢定---78 表 4-26 南投縣國小教師居家附近是否常常出現流浪狗或 流浪貓和動物保育行為描述性統計分析表 暨 t 檢定---78 表 4-27 南投縣國小教師「環境倫理信念」與「動物保育行為」 得分相關矩陣---82 表 4-28 南投縣國小教師「環境倫理信念」量表得分與 「動物保育行為」變項分項得分相關矩陣---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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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目錄

圖 2-1 信念系統與價值態度系統---10 圖 2-2 人類環境倫理信念的演進---12 圖 2-3 信念、態度、意向、決定、行為和有用的訊息圖---30 圖 2-4 教師思考與行動模式圖---31 圖 3-1 本研究之研究架構圖---36 圖 3-2 本研究流程圖---45 圖 4-1 南投縣國小教師環境倫理信念得分分布圖---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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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人類與自然自古以來即共生共存,在人類的生活中,自然萬物更與人類 的生活息息相關。回顧過去,人類在漁獵及農業時代,對環境是取自自然又 還之自然,對環境是依賴而不是剝削(exploitation),是和諧漸進的而不是 猛烈廣泛的。但是自從農業革命、工業革命以來,人們對待環境的方式皆為 「牛仔式的經濟」,即是以剝削萬物來滿足其物質文化(material culture), 而人類在地球的懷抱中安全地生存了許久,但是工業文明時代開始後,兩百 多年間就把地球破壞的千瘡百孔,而人類自身生存也受到嚴重威脅(余正 榮,1996)。1962 年卡遜(Rachel Carson)的《寂靜的春天》代表當代人開 始意識到環境破壞的嚴重性,也警覺到人類正自作自受地慘遭大自然的反撲 (朱建民,2000)。人類自許為萬物之靈,但卻「剝削」其他的萬物來滿足 其物質享受,並「揀選」環境資源來建立其所謂的文明。而在 1972 年「羅 馬俱樂部」發表《成長的極限》《The Limits of Growth》報告書中指出:地 球資源是有限的,任何人類活動愈接近地球所能支撐能力限度,而產生各種 難以預測的因素,其對地球的危害會更加明顯和而且不可能解決。因此當馬 爾薩斯人口論預言慢慢實現,金字塔式的食物鏈因而逐漸「變形」,生命之 網(the web of life)也日形鬆散,對自然萬物的掠奪激增,而「生態死」不 再是危言聳聽(王俊秀,1999)。 在地球這艘「太空船」上,搭載著人類與其他乘客,在其中與我們關係 最密切的就是有生命的動物,動物們時常供給我們日常所需,自古以來,不 論是人類狩獵畜牧取得身體所需養分、醫學及藥物研究或當成動力的來源, 動物對人類的生存佔有極大重要性。但是人類以其私利對待動物,滿足了人 類的需求,也讓動物們漸漸滅絕,生物棲地逐漸破壞殆盡不可復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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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1967 年懷特(Lynn White)著作《我們生態危機的歷史根源》開始 反省人與自然相處之道,其後相關環境哲學與環境倫理學蔚為風潮(朱建 民,2000)。近年來倫理學家嘗試著把倫理的規範,從人類之間擴展到自然 界的萬物,並藉著這層倫理關係保育所有生物,以維持一個穩定的地球生 態。但是倫理規範主要卻是處理個人與個人之間的關係,因此李奧波 (Leopold)就認為個人是群集(community)中的一份子,他所說的土地倫 理擴展了群集的範圍,除了個人之外,納入了土壤、水、植物和動物,並使 「智人」成為群集中的一般成員,尊重其他成員的發展(Leopold,1949)。 但是西方傳統的哲學觀點,通常是否認人與自然環境間有直接的道德關 係存在,並認為只有人類有道德地位,所有東西被人類使用才有價值(楊冠 政,1996b)。在基督教《聖經》的<創世紀>的記載中,起初神創造天地的 六日中,天地萬物都造齊了,在六日內讓人成為萬物的主宰讓人有了宰制動 物的理由。楊冠政(1996a)則認為基督教義中把人類的權力發展極致,萬 物皆為人存在,人類與自然是分離的,而且對自然萬物有管轄和使用的權 利。而西方哲學家笛卡兒則認為人是自然的主人,而且人類具有思考和語言 的能力,其他動物完全缺乏(楊冠政,1996b)。這種以人類中心為主的觀念, 認為其他生物只供人類使用,且與人類無任何倫理關係。 因此人與自然萬物之間的互動,左右著萬物的存亡。懷特(Lynn White) 就指出「人們如何對待生態環境乃取決於他們如何看待自身與其週遭萬物之 間的關係,我們對於自身本性和天命的信念深切影響人類的生態環境」(朱 建民,2000)。研究者認為懷特(Lynn White)所認為自身的本性與李奧波 (Leopold)所認為之動物本能極為相似,而天命的信念研究者認為乃指人 類之繁衍與求生存的人生觀。為了讓人類與非人類之間的相處要有一個和諧 的關係,且規範人類的行為,因此「環境」「倫理」必須提供了一個橋樑, 提供與非人類的之間相處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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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西方的哲學家對動物生命的重視,辛格(Peter Singer)在 1973 年 發表,《動物解放》(Animal Liberation),以畜養動物闡明人類應減少動物受 苦的總量(Singer,1973),泰勒(Paul Taylor)在 1986 年發表的《尊重自然》 (Respect for Nature)認為動物有其自身善(a good of their own)對生命中 心主義紮下基礎(Taylor,1986),雷根(Tom Regan)甚至以所有動物具有繁 衍價值,人類應給予道德考慮(Regan,1983)。另外有些學者則對人類所處 的整體環境做一番考量,考量的範圍更擴及無生命的萬物,如李奧波(Aldo Leopold)的『大地倫理 』(The Land Ethic)一文中,寫出自然有其價值,

不是導因於對人類的生存和福祉,而是人類對其有倫理責任(Leopold,1949)。 在討論人類與其他生物和非生物之間的關係上,實已超出了人類與人類 之間定義的倫理關係。羅斯頓(Rolstan Ⅲ,1989)認為舊的倫理學是一種人 類利己主義或人類沙文主義的倫理學,它只關心人類生存利益,而不關心其 他生命物種的生存利益,這種倫理學是自私的,它不符合道德為公眾的本 性,因此新的倫理學必須包含構成地球進化著的幾百萬物種的福利。此說法 亦呼應懷特(Lynn White)與李奧波(Leopold)的看法,新的倫理學應涵蓋 地球上的所有成員。 所以不論「效益論」或「義務論」的說法,或是「自身善」(a good of their own)的論述,研究者認為這都無法抹滅人類與自然生物是相互依存 的關係,而這關係亦需要人類去維繫,即是把道德對象範圍擴展到地球上其 他成員。但是在檢視人與非人類之間的關係,研究者認為『生命神聖』的觀 念至少與人類之間的距離不似無生命的萬物般遙遠。 早在半個世紀前,李奧波(Aldo Leopold,1949)就指出「問題不在於我 們要怎樣處置動物……真正的問題在於人類的管理。野生生物管理是比較容 易的;管理人類才困難。」因此人類必須屏除卓越於萬物之中的想法,對於 伴隨我們一同演化的動物,保育牠們在道德上是種責無旁貸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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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態上「大地社群」組成「大地金字塔」,不論是人類或是其他動物 皆層層相扣,共生共存。史坦貝克(John Steinbeck)曾指出各個物種既是金 字塔的尖端,也是它的基座,一切生命都是相互關聯的,物種的意義或對於 物種的感想,都變模糊了(蘇絢,1999)。上述所謂「模糊」,研究者認為即 是拆除物種的藩籬,即是佛家的「眾生平等」。因此面對野生物滅絕的危機, 人類實須為其行為作一番徹底的檢討,否則下一個滅絕的物種就是人類。 在人類與動物、天下萬物的關係裡,存在著看不到的大倫理,漸漸的將 成為人與人之間倫理的推衍,從人與人倫理開始的,再推至有生命的動物。 人類必須學習如何與環境和諧地生活,要成為環境的夥伴與照顧者,而不是 一昧地開發世界,當天下萬物都存在和諧的關係時,就是和諧且永續穩定的 地球。 但是近年來台灣有關動物保育的新聞不斷,除了以往野生動物獵捕外, 在飼養的動物上亦常遭詬病,神豬比賽也好,原住民殺山豬觀摩教學也好(自 由時報,2003),本質上都是以殺害動物來滿足人類活動的需求。對人類來 說是文化的珍惜,是族群自我認同,但對動物的生命歷程卻是一種災禍! 除此之外,高山坡地不當使用,大量土壤流失,造成野生動物喪失棲地, 非法濫捕野生動物以滿足少數人之口欲,不當的放生造成動物的死亡,這些 缺乏動物保育知識的行為,實在是種對生態的浩劫。在 1992 年國內首度感 受到國際要求保育的強大壓力,英國環境調查協會利用歐美媒體向世界報導 台灣為「犀牛終結者」,外國保育團體指責我宰殺老虎、執行保育不力,擬 抵制我經貿等事件相繼發生,動物保育問題逐漸成國內外共同關注之焦點 (林曜松,1997)。而國人養寵物的習慣不良,終在 1990 年台灣再被冠上「流 浪犬的殺手」。而棄養寵物造成大量流浪狗和流浪貓,不但造成環境的負擔, 也使得都市潛在疾病的威脅。而動 物 社 會 研 究 會 也 在 2004 年調查指出全 台 一 年 放 生 動 物 超 過 兩 億 隻 , 連 牛 、 鴕 鳥 、 蚯 蚓 都 可 放 生 , 甚 至 遠 赴 國 外 放 生 去 ( 動 物 社 會 研 究 會 網 站 ,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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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類的種種作為,對動物們的生存具有相當大的影響,而動物們的 生存相對於人類是否能永續存活於地球上,亦為相當重要的因素,這些都與 環境倫理的信念不謀而合,而環境倫理信念是否影響動物保育行為?兩者之 間的關聯性為何?這些問題有值得深入探討的必要,這亦是本研究之動機! 而教育可說是國家之百年大計,國小教育又為所有階段教育之基礎,在 教育的過程中,教師、受教者、課程構成學校學習活動的三項要素(如附錄 一),教師是知識的呈現者,也是經驗的提供者,因此教師必須提供必要的 經驗,使學生對相關的現象與事件能理解(張惠博,1990)。 所以教師所持環境倫理信念與動物保育行為,對於教師之教學呈現與學 生未來的行為,必為相當大的決定因素。因此本研究藉由調查國小教師之環 境倫理信念及其動物保育行為為主題,希望透過問卷及訪談,探討教師之環 境倫理信念及動物保育行為,期作為改進教學、提升師資素質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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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目的、待答問題及研究假設

根據研究動機,本研究目的、待答問題和研究假設如下: 一、研究目的 (一)探討國小教師的環境倫理信念情形及與個人背景變項之關係。 (二)探討國小教師的動物保育的行為情形與個人背景變項之關係。 (三)分析國小教師的環境倫理信念與動物保育行為之相關性。 二、研究待答問題 (一)國小教師具有之環境倫理信念為何?是否受到性別、服務年資、學歷 背景、學校職務、修過環境相關課程、參加過環境教育研習、食用過 野生動物經驗、加入過環保團體成員、飼養過動物、做過動物實驗、 閱讀過野保法或動保法、居家附近是否常出現流浪貓狗等因素的影響 (即背景變項)。 (二)國小教師的動物保育行為為何?是否受到背景變項的影響? (三)國小教師具有之環境倫理信念與動物保育行為之相關性為何? 三、研究假設 本研究根據前述之研究目的和研究架構而擬定下列研究假設,配合調查 研究進行驗證,研究假設敘述如下: (一)南投縣國小教師的環境倫理信念,不同社經背景之南投縣國小教師其 環境倫理信念無顯著差異。 (二)在了解南投縣國小教師對動物保育的行為方面,不同社經背景之南投 縣國小教師其動物保育行為無顯著差異。 (三)在探討南投縣國小教師環境倫理信念與動物保育行為之相關性方面, 環境倫理信念與動物保育行為沒有顯著相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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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名詞釋義

一、環境倫理信念

環境倫理是探究關於人們對待環境的道德態度和行為規範。若干相同的 信念組成態度(attitude),而態度組成價值觀,信念,態度與價值觀形成階

層構造(楊冠政,1997)。價值態度系統裡包含信念、態度與價值觀(values),

因此本研究之環境倫理信念(environment ethic belief),亦可稱環境倫理觀 (environment ethic value)。本研究之環境倫理信念參考奈許(Nash,1989) 依環境倫理信念的發展分成人類中心倫理信念(anthropocentric ethics)、生 命中心倫理信念(biocentric ethic)及生態中心倫理信念(ecocentric ethics),

把其中不屬於「人類中心倫理信念」的部分,歸納成「非人類中心倫理信念」。

二、動物保育行為

本研究所調查之動物保育行為乃指研究對象所曾經表現之保育動物行 為或行為傾向,以 Smith-Sebasto(1995)負責任的環境行為「市民行為、教育 行為、經濟行為、親身力行的行為、說服行為」為行為之測量五個向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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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研究透過問卷方式,探究南投縣國小教師環境倫理信念與動物保育行 為,本研究將環境倫理信念區分為「人類中心倫理信念」及「非人類中心倫 理信念」,並探討動物保育之行為,融入我國野生動物保育法與動物保護法 之定義,本研究結果期能作為今後教師研習之參考,融入九年一貫環境教育 教學中。 本論文所稱之動物為野生動物保育法所指之野生動物及動物保護法第 三條第一款:指犬、貓及其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實驗動物、寵物(行 政院農委會網站,2004)。而動物保護法條文中之「經濟動物」因含人工大 量控制因素(如育種、飼養、預防注射等), 且其不符合保育之目的,故不 納入本研究討論範圍。 研究所選取對象因限於人力及經費乃選定南投縣之國小教師為調查範 圍,故不宜過度推論至全國其他縣市之國小教師。本研究所測得環境倫理信 念與動物保育行為,僅限於本研究工具所界定之變項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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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將本研究之相關參考文獻加以整理,以釐清本研究之目的與問 題,本章共分成六節,分別敘述環境倫理信念、環境典範之轉移、動育保育 之對象與法令、動物權利與動物保育意義、環境行為及行為與信念之相關研 究。

第一節 環境倫理信念

一、倫理學 探討環境倫理須知道什麼是倫理學。當哲學家開始用倫理傳統解決環境 議題的時候,有兩個基本的問題:在人類和自然環境之間,什麼樣的倫理關 係才是正確和適當的?這些關係的哲學基礎是什麼 (DesJardins,1993) ?楊 冠政(1996a)認為西方從古希臘蘇格拉底(Socrates)開始,學者就熱中於 道德哲學的研究,數千年來,倫理學停滯在人類道德行為及倫理關係的探 討。但是李奧波(Aldo Leopold,1949)從生物學的角度來看,認為倫理是「行 動自由施加的限制」,也就是倫理學是自利的約束,並尊重其他事物的自由 發展(Aldo Leopold,1949)。而林火旺則認為倫理學是以哲學的方法來研究 道德問題,倫理學所關心的是價值問題,行為實踐要求(林火旺,1997)。 二、信念 每個不同的研究領域都有不同的信念,因而有不同的定義。Pajares 統整 幾位學者對信念各有不同的定義:Abelson 認為信念是人們為了某一特定目 的或在一必要環境之下操弄知識;Brown 和 Cooney 認為信念是行為的傾 向,及行為的主要決定者,雖然此種傾向具有時間及情境的特殊性,但此種 特質對於研究與測量卻有重要的啟示;Harvey 認為信念是個人對真實的表 徵,具有效度、真實、信賴度以引導思考行為(Pajares,1992)。而林清財(1990) 認為信念是我們所確信的看法或確定某事存在的感覺,我們對各種事物、物 質結構、未來應做的事均有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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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牛津英文字典(引自高強華,1992)針對信念一詞之解釋如下: (一)一種心理的作用、條件或習慣,是對人或動物的一種信任、依賴、確 信、信仰或誠信。 (二)信念是指在心理上對於某一命題、陳述或事實確定為真的,無論基於 權威或證據。信念是只對某項敘述之真實或者是完全肯定或接納,不必 再作觀察與驗證。 (三)信念是指我們所相信的事物,是我們是其為真的命題或一系列的命 題。早先信念一詞多半指的是宗教上的種種教條或信條,近年來信念卻 僅是一種意見、主張或信仰。 (四)信念是一種完全相信或接納的預想、希望或期望。 (五)信念是對我們所相信之教條或規約的一正式的陳述,簡言之,信念就 是信條(creed)。 因此洛基(Rokeach)認為信念為任何簡單的命題,有意識或無意識的, 從某人所說或所做來推理,通常有「我相信…」在前面。信念可以是描述的、 評價的、或規定的,在大部分的信念中通常都包含這些要素。所有的信念皆 有認知、情感、行為的成分。如圖 2-1 所示,信念可能會變成態度與價值, 而信念、態度、價值則形成個人的信念系統。信念不能被直接地觀察或測量, 而必須從人們所說、所欲、與所做的來推論(引自楊冠政,1997)。 信念系統 信念 信念 信念 信念 信念 信念 態度 態度 態度 態度 價值 價值 價值態度系統 圖 2-1 信念系統與價值態度系統(引自楊冠政,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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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者認為圖 2-1 表示信念與價值系統並無從屬關係,整體信念來自許 多個別信念,而信念會影響態度;價值觀的外顯則是態度表現,因此信念系 統與價值態度系統相互影響。 在美國韋伯新國際英文辭典中,對信念的定義之解釋可分為五點(引自 王恭志,1990): (一)信念是對人或事的信賴、信心或相信之意義的陳述或習慣。 (二)信念是對信仰、真理所真正信服的程度。 (三)信念是對主張真實的一些事物或現實的確信或感覺。 (四)信念是對一些真實性立即的確信或感覺。 (五)信念是對主義、觀點、學理、信條、意見、確信之事物或目標相信的 程度。 由以上的解釋,可將信念歸納為是一種人們內心的思想,一部分為人們 所覺知,另一部分則不一定為人們所覺察,但卻導引著人們的行為。綜合上 述學者對信念的定義,信念是為某一特定目的、具有某種知識且是一種行為 的傾向,包含確信某種看法和對未來的行為動力,是個人對真實的表徵,具 有效度、真實、信賴度以引導思考行為,是我們所確信的看法或確定某事存 在的感覺,是一種心理的作用、條件或習慣,是對人或動物的一種信任、依 賴、確信、信仰或誠信。 三、環境倫理信念 因此環境倫理信念是確信人對環境之間有倫理關係,且會影響其思考、 態度與行為。而何謂環境倫理?周儒(1992)認為環境倫理是把倫理觀考慮 到生態學的原則,考量重點超越僅以人類為中心的思考。王從恕(2001)也 指出「環境倫理」就是對人類和自然之間的道德關係,給予系統性和全面性 的定義和解釋。但研究者認為環境倫理不僅考慮生態學的共生(symbioses) 原則,應是包含哲學家闡述生態演化,及經濟和政治合作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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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環境倫理的演進,在美國是以往的歷史痕跡,希望大自然能從人類的 剝削和利用之中解放出來(Nash,1989),如表 2-1。

表 2-1 美國人權對象擴充的順序以及人權運動名稱(修改自王從恕,2001)

人權對象擴充的順序 人權立法的名稱 殖民地人民

American Colonists Declaration of Independence 美國獨立宣言(1776) 黑奴

Slaves 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 黑奴解放宣言(1863) 女性

Women 憲法第 19 修正案(1920) Nineteenth Amendment 美國原住民

Native Americans 印地安公民法案(1924) Indian Citizenship Act 勞工

Laborers Fair Labor Standards Act 公平勞動基準法(1938) 黑人

Blacks 公民權利法案(1957) Civil Rights Act 自然

Nature Endangered Species Act 瀕危物種法案(1973)

因此根據奈許(Nash)的說法「動物權運動」和「人權運動」是引發 近代環境倫理發展的兩項重要起源,與環境倫理有密切的淵源關係。奈許 (Nash)以圖 2-2 表示人類環境倫理的演進。圖左端表示時間,右端表示環 境倫理對象演進。由此圖 2-2 可把環境倫理信念的發展分成人類中心倫理 (anthropocentric ethics)、生命中心倫理(biocentric ethic)及生態中心倫理 (ecocentric eth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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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圖 2-2 可知環境倫理信念發展是從人類中心倫理信念,而後擴展至生 命中心倫理信念,而後再擴展至生態中心倫理信念,過去人類的環境觀都以 人類生存為最主要思考方向,而現在整體的環境已經跨越種族和國家,成為 全人類與所有生命的問題,而未來更加擴及至非生命的所有萬物。 本研究在環境倫理信念劃分上,分為「人類中心倫理信念」和「非人類 中心倫理信念」。「人類中心倫理觀」主要是以人為中心對待萬事萬物,而「非 人類中心倫理觀」則強調人類應將權利或道德考量擴至人類以外的其他萬 物,其中包含「生命中心倫理信念」與「生態中心倫理信念」(Desjardins,1993)。 四、人類中心倫理信念 楊冠政(1996b)認為西方哲學觀點通常否認人與自然有直接的道德關 係,只有人類才有道德地位,而且人類數千年來都認為人是萬物的主宰和尺 度,這是典型的人類中心主義(anthropocentrism)的哲學觀點。鐘丁茂(1999) 則認為人類中心主義就是「征服自然」、「開發自然」、「宰制自然」的文化, 具有下列三樣特徵:(一)自然是可以被征服、而且必須要征服;(二)人類 不是自然的一部分,而是超越自然的;(三)自然界的資源非常豐富,做為 自然掌管者的人類可以無止境的享用它。王從恕(2001)研究說明人類中心 主義(anthropocentrism),是由希臘文 anthropos 和 kentron 所組成,並指出 它是一切堅持人為世界中心和組成,強調人類的價值是世界運轉中心。 而莊慶信(2002)亦認為人類中心倫理(anthropocentric ethics)就是只 承認自然界中人類的利益,不承認大自然本身任何價值,只接受自然環境中 一切對人的工具價值或經濟價值。而德國哲學家 Kant(1873)認為人類對待 動物也只有間接的義務,也就是只需要考慮人類的感受度,只有理性的生命 才值得道德的尊重,因為只有理性才具有內在價值。 而 Norton(1998)也認為僅有人類具內在價值,且是一切價值的來源。 自然萬物對人類價值,是因為它們能滿足人類的需要和利益(引自王從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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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這與笛卡爾(D`ecartes)認為人是自然的主人,人有思考和語言能 力而動物則無,動物可被視為機器,牠們與人類之間無倫理關係的主張相同 (引自 Pojman,1997;張忠宏譯,1997)。上述許多觀點皆是以人類利益為出 發點考量,其他物種皆視為人類生存的附庸,這即是以人類為世界中心的觀 點。 因此學者楊冠政認為人類中心主義具有以下主要信念(楊冠政, 1996b): (一)人是自然的主人。 (二)人類是一切價值的來源;大自然對人只是工具。 (三)人類具有優越性,故超越自然萬物。 (四)人類與其他生物無倫理關係。 (五)認為自然資源是無窮盡的。 (六)每個生態問題遲早都可以解決的。 綜合上述文獻可歸納出,人類中心主義的觀點,是把世界上非人類的萬 物當成人類私有財產,並可以隨意處置,所有非人類的萬物只是為人類而存 在,人類是遠優於其他萬物,這種人類自我的想法,是造成世界環境破壞的 主要原因。 五、非人類中心倫理信念 (一)生命中心倫理信念 人類經過多年的努力,將倫理的範圍逐漸自人類擴展至非人類,即所謂 對自然界的生物體予以道德考慮,此類學說通稱「生命中心主義」(楊冠政、 1996b)。王從恕(2001)認為「生命中心倫理」是指任何將所有生命都看成 具有「天賦價值」(inherent value)的倫理理論,道德考量的對象除了人類, 還包括有生命的動物。 莊慶信(2002)分析認為生命中心的環境哲學理論基礎,從動物的自身 善、天賦價值、平等原則、相依及相連原理、內在目的性等五個環境倫理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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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其中每個說法都有些問題存在,但其他相關學說卻有存在和互補的原 則。因此楊冠政(1996c)認為生命中心倫理學說是主張尊重生命個體,並 給予道德考慮,且認為生命個體具有同等價值,應給予道德地位。鐘丁茂 (1999)分析動物生存權利,認為不管從動物本身的內在價值、生態平衡的 需要、整體宇宙觀,或社會公義法則,都可以推論動物生存權是天生的且應 該受維護的。 因此綜合上述學者,生命中心倫理信念是把原本以人類為中心的觀點, 擴展到有生命的其他動物,畢竟人也是動物中的一員,擴展人與人之間的倫 理關係,給予動物道德上的考量。這種打破物種之間的區隔,在保育的角度 上,是一大突破,也是社會公義的法則,而動物保育即是以生命中心倫理信 念為重要的理論依據。 因此人類與其他生物都是群集(community)中的一份子,而且人類與 其他生物構成互相依存的系統。因為每個生物都是生命目的的中心,所以人 類不是天生超越其他生物(楊冠政,1995b)。 (二)生態中心倫理信念 而不同於生命中心倫理信念指對有生命個體加以道德考慮,生態中心倫 理係以生態系整體的觀點討論人與自然環境的倫理關係,並認為自然生態有 自身的價值,生態中心倫理考慮的生態系整體,包括生物、非生物、生態系 和生態系過程等,人類應對生態系整體給予倫理考慮,生態中心倫理是基於 自然界具有內在價值的哲學前提。通常包含大地倫理(The Land Ethic)和 深層生態學(Deep Ecology)(楊冠政,1996d)。

「大地倫理」(The Land Ethic)是李奧波(Aldo Leopold)於 1949 年在 『沙郡年記』(A Sand County Almanac)一書中發表的觀點,他認為人類只 是社區中的成員之一,而與其他萬物一起生存,社區的範圍更包括植物、動 物、水和土壤等,人類必須尊重其他成員。李奧波認為凡是保存社區的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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穩定和美都是對的事情,否則就是錯的事情(Leopold,1949)。

而「深層生態學」(Deep Ecology)是奈斯(Arne Naess)於 1974 年所 創,他認為要保育所有物種,否定人類超越自然的態度,而且必須承認動物、 植物和生態系均具有內在價值,並非只有工具價值,因此楊冠政認為自然界 具有內在價值,人類應給予道德考慮,且生態系整體相互關連(楊冠政, 1996d)。 所以生態中心倫理信念,除了打破人類中心主義的圍籬外,更把生命中 心倫理信念的考量,從有生命的動物延伸到無生命的萬物,並把地球當成一 個整體,是環境倫理中的最頂層演進。綜合三個環境倫理信念重要的觀點, 整理後可參考表 2-2: 表 2-2 重要的環境倫理觀點區分表(研究者修改自王從恕,2001) 倫理名稱 倫理名稱 倫理名稱 倫理名稱 倫理對象倫理對象倫理對象 倫理對象 提倡者提倡者提倡者提倡者或作者或作者 或作者或作者 所主張理由或所主張理由或觀點所主張理由或所主張理由或觀點觀點觀點 人類中心 倫理 人類 Protagoras(約 485B.C.-420B.C.) 「人是尺度」的觀點 (homo mensura theory) 會感受痛苦的動物 Jeremy Bentham 認為動物會感受痛苦(1789) 有「感知」(sentience) 動物 Peter Singer 《動物解放》(1973) (出於效益論觀點) 哺乳類動物 Tom Regan 《動物權的實例》(1983) (出於義務論觀點) 所有生物 Albert Schweitzer 「尊重生命」(Reverence for

Life)學說(1915) 生命中心

倫理

所有生物 Paul Taylor 《尊敬自然》

(Respect for Nature)(1986) 生態系

(包括無生命物質)

Aldo Leopold 「大地倫理」(The Land Ethics)一文,出自 《沙郡年記》(A Sand County

Almanac)(1949) 地球(生態圈) Arne Naess 《深層生態學》(Deep

Ecology)觀點(1985) 生態中心

倫理

地球(生態圈) James E. Lovelock 《蓋婭---大地之母》(GAIA) 假說(1979)

研究者認為上表有些觀點與看法並非是該文或該書作者所持環境倫理 信念,而是經後人研究該文章或著作有其相關涵義故歸類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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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環境典範之轉移

當人類思維改變從對自然資源的濫用,到致力維持生態平衡,這種人類 與環境間的互動新思維稱之為「新環境典範」(New Environmental Paradigm;

NEP)」,至於傳統以人類發展為中心的思維模式則稱之為「社會主流典範

(Dominant Social Paradigm)」(張子超,1995)。王俊秀(1999)認為 傳統的「人類特殊典範」(Human Exemptionalism Paradigm;HEP),是以「人 類中心主義」(anthropocentrism)為主軸,也稱為社會主流典範(DSP),又 稱為「成長典範」,而 NEP 則以「生態中心主義」(ecocentrism)為主軸, 又稱之為「環境典範」。Cordano, Welcomer 和 Scherer(2003)認為 NEP 主 要是受到卡遜(Carson)的「寂靜的春天」所影響,而 NEP 量表是在 1978 年由 Catton 和 Dunlap 基於測量民眾對環境的態度,所設計之問卷,問卷內 容如表 2-3。 表 2-3 NEP 量表中包含之問卷題目(引自王俊秀,1999) 一、地球已達人口的最高負載量。 二、自然的平衡是非常脆弱且易破壞的。 三、人類有權去改變自然環境。 四、人類生而便是自然的主宰者。 五、當人類干擾到自然時,常會造成嚴重的後果 六、植物和動物的存在是提供人類的使用。 七、為維持健康的經濟必須發展穩定的經濟,限制工業成長 八、人類為了活命必須與大自然和諧相處。 九、地球就像一條太空船,資源與空間都是有限的。 十、人類不需去適應自然,因為人類可以去改造它以符合他們的需要。 十一、工業社會因成長的限制而無法擴張。 十二、人類正嚴重的濫用環境。 Catton 和 Dunlap 的量表題項編號二、五、八、十二為「自然界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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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念;編號為一、九、七、十一為「成長的限制」概念;編號三、四、六、 十為「人定勝天」的概念。 而環境社會學所說的「典範」(paradigm)是一組具有邏輯且相關的觀 念及假設,可用來提供一種世界觀或宏觀視野來檢驗人類的社會現象,而環 境正義可透過倫理層面彰顯,讓自然權的「典範轉型」由人類中心主義、生 命中心主義而到達生態中心主義(王俊秀,1999)。 這兩種不同的新、舊意識可以從 Milbrath 環境典範研究內容中明顯發 現,如表 2-4: 表2-4 Milbrath環境典範研究之內容 新環境典範型 新環境典範型 新環境典範型 新環境典範型 社會社會典範型社會社會典範型 社會社會典範型社會社會典範型 一、極為重視自然的價值 一、比較不重視自然的價值 1 自然本身有其價值,敬愛自然 2 強調人與自然的整體關係 3 環境保護重於經濟成長 1利用自然生產物品 2強調宰制自然 3經濟成長重於環境保護 二、普遍關懷 二、只關懷親近的人 1 所有物種 2 所有民族 3 所有人類後代 1剝削其他物種以滿足人類需求 2不關心其他民族 3只顧這一代 三、小心計劃與行動以避免風險 三、承受風險以追求最大財富 1 科技有利也有弊 2 停止開發核能 3 發展軟性科技 4 要求政府立法保護自然與人民 1科技是人類的福音 2加強發展核能 3繼續應用硬性科技 4反對立法管制,主張利用市場機制, 由個人承擔風險 四、相信成長有限制 四、相信成長沒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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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認識資源匱乏 2 認為人口暴增會嚴重消耗資源 3 強調節約 1否認資源缺乏 2認為人口增加不成問題 3強調生產與消費 五、建立全新的社會 五、維持現在的社會 1 人類已經嚴重傷害自然 2 強調開放與參與 3 社會應提供公共財 4 強調合作 5 簡樸的生活方式 6 重視工作的滿足感 1人類對自然的傷害不大 2強調官僚組織與效率 3由市場分配私有財 4強調競爭 5複雜、刺激的生活方式 6重視充分就業以發展經濟 六、建立新的政治運作方式 六、維持目前政治運作的方式 1 主張大眾諮商與參與 2 強調前瞻與計劃 3 贊成公民直接行動 4 希望建立超越左派與右派的政黨 ,討論環境保護與永續社會 1主張由專家制定政策 2強調由市場主導 3反對公民直接表達意見,主張透過正 式管道表達意見 4 維持左派、右派的政黨形式,爭論 生產工具的所有權 (資料來源:Milbrath,1989;鄭曉時譯,1994) 本研究參考 Milbrath 的環境典範研究,將代表人類中心主義的 DSP 與 代表生態中心主義之 NEP 融入本研究問卷中,希藉前人研究報告之題項增加 本研究問卷之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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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動物保育之對象與法令

本論文所稱之動物為野生動物及動物保護法第三條第一款:指犬、貓及 其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實驗動物、寵物(行政院農委會網站,2004)。 而經濟動物因含人工大量控制因素(如育種、飼養、預防注射等),故不納 入本研究範圍,茲將本論文所定義之對象說明如下: 一、動物保育之對象 (一)實驗動物 實驗動物就是為了探討生命科學及抗藥性等醫藥科學之動物,如同 Peter Singer 在《動物解放》一書中所敘述,牠們過著沒有人道的生活。因此 無論在飼養、管理、環境、實驗過程步驟,都應使實驗動物獲得最佳之倫理 待遇。我國「動物保護法」第十八條規定:「國民中學以下學校不得進行主 管教育行政機關所規定課程標準以外,足以使動物受傷害或死亡之教學訓 練。」甚至為了落實實驗動物之人道管理,所有使用實驗動物之機構均須成 立動物實驗管理小組(許桂森、陳美玲,2003)。 近年來所提倡 3R 就是實驗動物最高指導原則,所謂 3R 就是:替代 (Replacement)、減量(Reduction)及改進(Refinement),「替代」是指在 使用實驗動物時,使用者應思考是否可以用其他試驗方式取代活體動物。「減 量」是指減少實驗動物的數目與使用頻度,可以藉由細心的實驗設計、提高 動物規格之一致性、使用標準化動物族群、及控制環境因子等方式,來減少 動物實驗誤差(費昌勇,2002)。 (二)寵物 依動物保護法第三條第五款說明:寵物:指犬、貓及其他供玩賞、伴侶 之目的而飼養或管領之動物(行政院農委會網站,2004)。而寵物是人類將 感情和智能加諸在動物身上,湯瑪士(Keith Thomas)指出寵物之不同於一 般牲畜在於人類甘心把牠帶回家,給牠取名字,排除或根本不會有吃掉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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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頭(蘇絢,1999)。但是,寵物經常受到流行及市場價格因素而影響飼主 的飼養意願,或是到老、生病以後就被飼主無情拋棄,在台灣地區流浪犬問 題一直是各地環保局頭痛的問題。根據黃美玲(2003)調查「中部四縣市流 浪犬管理及其環境教育相關問題之現況」得知,在受訪者中有 81.6%認為流 浪犬問題嚴重,因此教育國人飼養貓狗的知識與政府相關措施,成為當務之 急。 (三)野生動物 野生動物,一般是指所有非經人工飼養而生活於自然環境下的動物,包 括大家很熟悉的哺乳類、鳥類、爬蟲類、兩棲類、魚類、昆蟲類及其他種類 之動物。 野生動物是生物系統中重要成員之一,由於近年來人類的捕殺和 環境污染使野生動物數量越來越少,造成生態平衡的破壞。就某種意義而 言,野生動物的活動和生存,不但能保持著生態平衡和和諧,同時對人類的 生存有一定的作用(張仁福,2000)。過去,在台灣野生動物常被當成經濟 作物宰殺,尤其原住民的狩獵加上漢民族的「食補、藥補」飲食文化,這些 野生動物被視為山產(釋性廣,2003)。 二、動物保育之法令 (一)動物保護法 我國動物保護法於 1998 年公佈,是我國對人與動物的關係的一大進 步,其中規定所受保育動物之定義,與人類對動物行為規範。動物保護法(以 下簡稱動保法)第三條規定:動物指犬、貓及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 物,包括經濟動物、實驗動物、寵物及其他動物。經濟動物指為皮毛、肉用、 乳用、役用或其他經濟目的而飼養或管領之動物。實驗動物指為科學應用目 的而飼養或管領之動物。科學應用動物指為教學訓練、科學試驗、製造生物 製劑、試驗商品、藥物、毒物及移植器官等目的所進行之應用行為。寵物指 犬、貓及其他供玩賞、伴侶之目的而飼養或管領之動物。飼主指動物之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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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或實際管領動物之人(行政院農委會,2004)。 動保法除規定動物之定義外在第五條中更指出飼主對於所管領之動 物,應提供適當之食物、飲水及充足之活動空間,注意其生活環境之安全、 遮蔽、通風、光照、溫度、清潔及其他妥善之照顧,並應避免其所飼養之動 物遭受不必要之騷擾、虐待或傷害。飼主飼養之動物,除得送交動物收容所 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收容處理外,不得棄養。 我國動保法除了說明飼養動物應注意事項外,更敘述動物應有之動物 權,如不受騷擾、虐待或傷害甚至在動保法第十一條中規定飼主對受傷或患 病的動物應予以必要的醫療及手術。如果動保法能徹底實施相信對尊重動物 的生命有相當大的助益(全部條文詳見附錄二)。動物保護法之要點整理如 表 2-5: 表 2-5 動物保護法之要點(研究者整理) 動物保護法條款項次 動物保護法條款項次動物保護法條款項次 動物保護法條款項次 動物保護法條文要點動物保護法條文要點動物保護法條文要點動物保護法條文要點 一、動物之一般保育: (第四條至第十四 條) 明定中央主管機關設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飼主飼養動物 應負之責任包括避免動物遭受虐待、騷擾或傷害不得棄養 及應給與必要之醫療;任何人不得無故虐待、騷擾或侵害 他人飼養之動物;指定禁止飼養及輸出入之動物;運送動 物應遵行事項;利用動物進行賭博、娛樂、營業、宣傳或 其他不當目的博鬥之禁止及動物宰殺方式、限制及收容處 理。 二、動物之科學應用: (第四條至第十四 條) 明定以動物進行科學應用應注意之事項,並應組成動物實 驗管理小組;國民中學以下學校進行動物教學訓練之限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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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寵物之管理:(第 十九條至第二十二 條) 明定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需辦理登記之寵物種類;給與寵 物身分標識以確立寵物與飼主之關系;寵物出入公共場所 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並採取適當 防護措施;無人伴同時,任何人均可捕捉;明定經營應辦 理登記寵物之繁殖、買賣、寄養者,應先經許可。 四、行政監督:(第二 十三條至第三十七 條) 明定地方主管機關得置動物保育檢查人員及得甄選義務 動物保育員,以執行或協助本法之檢查工作;並依違反本 法情節,明定其處罰及執行處罰之機關;依本法規定公告 前已飼養禁止輸入、飼養之動物及已經營寵物之繁殖、買 賣或寄養業者,其依本法補辦登記及許可之期限。 (二)野生動物保育法 我國野生動物保育法是在 1989 年頒布實施,在 1994 年修正公布,訂定 之目的是為了保育野生動物,維護物種多樣性,與自然生態之平衡所訂定之 法律(行政院農委會,2004)。 在野保法第三條第一款所定義之動物指一般狀況下,應生存於棲息環境 之哺乳類、鳥類、爬蟲類、兩棲類、昆蟲及其他種類之動物。而在野保法第 八條指出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經營各種建設或土地利用,應選擇其影響野 生動物棲息最好的方式或地域為之,不得破壞其原有生態功能。而有關於保 育野生動物行為規範上,第十六條規定保育類野生動物亦不得騷擾、虐待、 獵捕、宰殺、買賣、陳列、展示、持有、輸入、輸出或飼養、繁殖。有關於 野保法之條文要點參閱本研究附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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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動物權利與動物保育意義

對於動物權的看法依據美國密西西比大學哲學系波伊曼(L.P.pojman) 歸納認為在西方的哲學與宗教上共有五種關於動物權的看法,分述如下(引 自費昌勇,2002):

(一)無地位論(The No Status Theory):主張動物無文明、人類不必善待 牠們。早期的代表是笛卡爾(Descartes)與心理學家蓋洛普(G.Gallup)。 (二)地位平等觀(Equal Status View):以美國的雷根(Regan)為思想代

表,國際性之動物保育組織「仁愛動物團體(People for the Ethical Treatment of Animals,PETA)」亦持相同的看法。動物與人具有同等的權 利,因此人類無權處理動物,也不該使用動物做實驗,不該養殖肉用動 物,不該有狩獵等捕捉動物的行為。因為動物有天賦權利,牠們並非人 類的既有資源。

(三)間接義務論者(The Indirect Obligation Theory):認為動物雖然

沒有天賦的權利,但人類應該善待牠們,因為:「一個對動物殘忍的人,

也會變得對人類殘忍。」

(四)平等考慮理論(Equal Consideration Theory):認為人類對動物的 道德目的是在減少痛苦,動物能感受到快樂或痛苦,因此應該得到道德 的考慮。其後澳洲哲學教授辛格(Singer)著「動物解放」(Animal

Liberation),仍以效益主義式論證強調痛苦的知覺是道德考量的重要基

礎。

(五)分級理論(Split Level Theory):由 Martin Benjamin 所提出。此 一理論提出「重要需求」與「微末需求」之標準。前者指生存需求、不 被傷害需求等,後者指口慾等,他並否定絕對式的動物理論。 (六)其他:(1)達爾文主義:世界上所有之動物事件均是「物競天擇」的 正常結果,動物無所謂可憐可言;(2)佛教:輪迴中掉入畜生界,有其 應受之「業障」,人不應該管;(3)動物行為學:動物之行為是恆定的, 沒有詭詐,故沒有道德可以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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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楊天樹(2003)認為所有動物都應享有基本的動物權,家畜禽等經 濟動物當然都不例外,以人類經濟的理由剝奪了動物權,就如同污染了環境 般不僅會受到公共道德的譴責,亦會遭到法律的制裁。我國於 1998 年公佈 的動物保護法,以及隨後制定的相關的子法和規範,明文記載了寵物、實驗 動物和經濟動物的各種保育措施和違反罰則。 根據楊天樹(2003)研究指出所謂的動物基本權利應包括: (一)營養權:免於飢渴及營養不良的自由,可享用足夠的清水與平衡飼料, 以維持健康體能。 (二)安居權:免於身處不適環境的自由,享有防風、抗雨、保暖及禦寒的區 域可棲息之外,亦要有休閒的餘地,可任其表現其意志。 (三)健康權:免於傷害與病痛的自由,隨時可獲得疾病診斷及治療的服務措 施。 (四)生理權:免於剝奪表現自然行為的自由,可依天賦的本能,在適當空間、 設施與同伴隨興發揮。 (五)心理權:免於恐懼、沮喪及鬱悶的自由,享有心靈活潑,最少緊迫的愉 快心情。 對許多人來說,「動物」就是「哺乳類」(mammals)的同義字,但就動 物的定義而言乃指有知覺、能自由運動、具備生殖機能的生物,動物在生態 系中最重要特點是通常牠們會於食物鏈的上方;而行光合作用從陽光取得能 量的植物和微生物則是食物鏈的基礎。對動物而言,生存的目的是繁衍,能 夠生存的個體才能繁衍,把自己的特質遺傳給下一代,破壞野生動物的生態 系會讓許多重要的野生種和血緣相近的物種同時消失(龐中培,2000)。 美國學者歐爾曼(S.A. Allman)等曾利用調查法徵詢環境教育有關人士 之意見,其中對野生動物保育之概念認為,只要野生動物不滅絕,牠是再生 性資源,而且是相當有用之資源,野生動物的損害會導致食物鏈的徹底崩潰 (楊冠政,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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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環境行為

一、行為的定義 常懷生(1996)提到行為的定義為「為了滿足一定的目的和慾望,而採 取的過渡行為狀態,藉助這種狀態的推移可以行為的推展」。董娟鳴(1994) 認為,在心理學上的行為,有廣義及狹義兩種,從狹義的行為說明,是指限 於個體表現於外,能被直接觀察紀錄後測量的活動,如說話、走路、打球等 活動皆屬之。而廣義之行為則不只限於直接觀察可見的之外顯活動,而是擴 大範圍包括從觀察可見的活動為線索,進而間接推之內在的心理活動或心路 歷程,如一個人的動機、恐懼、思考及態度等,也是可稱之為行為。 二、Hungerford 與 Peyton 的環境行為類別 1977 年伯利西政府環境教育會議議決環境教育的目的類別,其中一項 就是參與。當公民具有知識、態度和技能外,參與各種環境問題處理,就必 須採取行動,否則只是空談。 環境教育研究者 Hungerford 等人認為,伯利西會議所提出之五點環境教 育的目標類別,僅是一般性的宣言,對於環境教育的課程發展而言,很難將 這些一般性的目標類別轉化為具體的環教教學目標。因此,針對課程發展的 實務需要,Hungerford, Peyton, 與 Wilke (1980) 提出了環境教育四大循序漸 進的目標,簡述如下: (一)生態學基礎--使學習者獲得足夠的生態學基礎知識,以作出合乎生 態法則的決策。 (二)概念上的覺知(議題與價值)--使學習者瞭解個人與群體的行為如何 影響環境與生活品質,並因此形成了環境議題。而欲處理環境議題,必 須同時透過調查、評估、價值澄清、決策、與公民行動。 (三)環境議題的調查與解決方案評估--使學習者獲得必須的知識與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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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去調查分析環境議題,且評估各種解決方案,並明瞭環境議題背後 各相關團體的價值觀。 (四)技能與行動--使學習者獲得必須的技能,採取環境行動來維護環境 與生活品質。 由上可知參與行動即成為環境教育重要課題,Hungerford 等人(1985) 為預測負責任的環境行為,提出環境素養模式,由於環境行動(或稱為負責 任的環境行為 Responsible Environmental Behavior,簡稱為 REB)是環境素 養中極重要的要素,且環境行動的相關變項往往又是環境素養的組成要素。 Hungerford(1985)將環境行為區分五類,如下所述: (一)生態管理(ecomanagement) 對環境能切身去做的工作,其目的在維護良好環境品質改進環境缺點。 (二)說服(persuasion) 為環境問題所做的人際溝通行動,通常有三種行動:(1)理性訴求 (logical appeals)就是基於事實的理由使人信服。(2)情緒性訴求 (emotional appeals)就是使用情緒性的言詞請求改變某種行為。(3) 強迫性訴求(coerce appeals)就是利用法律言詞使人產生正確的環境行 為。 (三)消費者主義(cosumerism) 個人或團體消費行為改變所產生的經濟威脅,消費主義的行動有三種方 式:(1)「直接杯葛」就是為了某種理由不買某種商品。(2)「間接杯葛」 就是藉由壓力使廠商經濟受損而導致某種行為改變。(3)「消費者保育」 就是消費者自身行為改變,如節約用電。 (四)政治行為(political action) 藉由游說、投票或競選等政治行動以達成某種環境的目的。這種政治行 動對政府所做的環境政策會產生重大的影響。 (五)法律行為(legal action) 個人或團體採取的法律行動,加強環境法律的執行以解決環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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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 Smith-Sebasto(1995)將負責任的環境行為區分為以下六類: (一)市民行為(Civic action) 透過一些政治上的手段,如藉由簽署請願書、投票給重視環保的候選人 或是靜坐抗議不遵守環境法規的廠商等,以達成環境保育的目的。 (二)教育行為(Educational action) 欲獲得相關環保知識,或資訊所採取的行動如參加研討會、收看環保節 目或是訂閱環境保育訊息的報章雜誌。 (三)經濟行為(Financial action) 利用金錢或非金錢的手段達成環境保育的行為,如拒買易造成環境污染 的物品、捐錢給環保團體等。 (四)法律行為(Legal action) 為環境法案所採取的司法行動,或是對於破壞環境的行為採取法律的制 裁行動,以修正其行為。如監督政府制訂環境政策法案、強制命令等。 (五)親身力行行為(Physical action) 為保育環境所採取較簡易的日常行為,如資源回收、隨手撿拾地上的垃 圾、隨手關燈等。 (六)說服行為(Persuasive action) 為使他人重視環境擁有正確的環境行為,而採取的非金錢性行動,如寫 信給議員請其重視環保的法案,或藉由投稿到報社讓閱讀的大眾接受其 環保信念。 在環境行為研究中,自變項可能為態度、知識或技能策略等,而依變項 為環境行為。此處的環境行為,研究者稱其為效標變項。藉由相關統計分析 以確定預測變項與效標變項間的相關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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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環境行為之背景變項

對於環境行為預測變項及相關變項研究,隨著各類模式的提出、驗證與 修改,變項的種類頗為龐雜,美國學者 Marcinkowski(1988)在其博士論文 中,仔細的將前人及自己研究的變項予以歸納、分類並加以分析。他認為影 響人類環境行為的主要變項,可區分為六大類,依次是:認知性變項 (cognitive variables)、情意性變項(affective variables)、個性因素變項 (personality variables)、生活經驗變項( life experience variables )、人口 學變項( demographic andpersonological variables)以及行為動機與意圖變項 (behavior motivation andintention variables)等六大類(引自靳知勤,1994)。 本研究在瞭解南投縣國小教師環境倫理信念與動物保育行為,動物保育 方面以負責任環境行為為測量向度,而社經背景變項為影響人類環境行為之 主要變項,諸多環境行為研究皆將社經背景變項列為研究環境行為之重要因 子。因此本研究探究前人之研究,在背景變項方面以人口學變項(如本研究 之性別、服務年資、學歷背景、擔任學校行政職務)和生活經驗變項(如本 研究之是否有修習環境相關學科、是否參加過環境教育相關研習、是否飼養 過動物、是否有食用過野生動物經驗、是否使用過實驗動物、參加過環保公 益社團、是否閱讀過野生動物保育法或動物保護法與居家附近是否常出現流 浪貓狗等題項),來調查釐清南投縣國小教師之環境倫理信念與動物保育行 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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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節 行為與信念之相關研究

Fishbein 與 Ajzen(1975)之教學信念與教學實務的關係模式根據 Fishbein 與 Ajzen(1975)對信念、態度、意圖、決定、行為與有用的訊息 等六類之間相互關係的描述,如圖2-3所示:

圖2-3 信念、態度、意向、決定、行為和有用的訊息圖 (Fishbein & Ajzen,1975;引自林清財,1980)

信念會影響態度的形成,態度的不同導致不同意向的產生,意向則行為 決定會影響如何做決定,當決定之後就會產生實際的行為,而行為的結果會 獲得新的有用訊息,藉由新獲取的訊息,進而產生新的信念,如此不斷的循 環,形成新的信念系統。 Peterson 和 Clark(1984)認為教師信念是指教師對教職的看法、教學 成就感、或是教師可接受的行為規範;而教師的教學信念,導引著教師實際 的教學行為,和教學效能有密切的關係,是課程革新成功與否的關鍵(林進 材,1999;方吉正,1998;王恭志,1990;高強華,1992)。 Johnson 研究發現教師信念影響教師知覺與處理班級中訊息與問題的 方式;Nespor 研究發現在教師形成目標及定義教學任務的方式上,教師信 念扮演重要的角色,且對教師的行為方式有所影響,並和教師效能有密切的 有用的資訊 信念 態度 行為 決定 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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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係(引自方吉正,1998)。Clark 與Peterson(1984)發展了「教師思考與 行動模式」架構,此架構具體說明教師思考的過程與教師行動及可觀察結果 的互動關係,如圖2-4所示:

圖2-4 教師思考與行動模式圖

(Clark & Peterson,1984;引自吳品玫,1980)

由圖2-4架構可知,教師思考的過程受到教師行動前後的計畫、教師的 理論與信念、及教師行動中的思考與決定所影響;教師思考的過程與教師行 動及可觀察的結果兩個系統並非獨立形成,而是均受到外在限制因素與機會 因素所影響,此兩種因素包含:教師個人的情境因素、學校的組織氣氛、社 會文化的脈絡因素等。Clark 與 Peterson(1984)認為,唯有思考與行動之 間不斷的相互影響,才能瞭解教學的歷程,有助於教師建立良好的教學信念。 因此信念與行為之間關係是值得探討的,研究者根據相關文獻整理有 關信念與行為之研究如表 2-6 所示: 限制與機會的因素 教師行動前 後的計畫 教師思考的 過程 教師行動 及可觀察 的結果 教師的理論與信念 學生成就 學生教 室行為 教師行 動思考 決定 教師 教室 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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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6 信念與行為相關研究題目、對象、方法及結果摘要(本研究整理) 研究者 研究者研究者 研究者 ( ( ( (時間時間時間時間)))) 研究題目 研究題目 研究題目 研究題目 研究對象研究對象研究對象研究對象、、、方法、方法方法 方法 研究結果摘要研究結果摘要 研究結果摘要研究結果摘要 湯仁燕 (1993) 國民小學教師教學 信念與教學行為關 係之研究 研究方法國小教師 938位。 (問卷) 國小教師整體及各領域的教學信念傾向於進 步取向。教師整體教學行為傾向於進步取向, 但各領域不一致。教師角色較偏向傳統取向。 不同背景之教師的教學信念有差異性。教學行 為因任教年資不同而有差異。教學信念與教學 行為之間有顯著差異。教學信念與教學行為的 差異受任教年資與最高學歷影響。 江新合 (1994) 國中理化老師群體 信念及心態特質調 查研究 全省國中抽樣 教師105人(訪談) 教師們傾向灌輸知識的信念、教學信念影響他 們的教學行為。 邱文純 (1994) 國中理化教師教學 模式及教學信念之 探討 3 位女性國 中理化教師 (教室觀察) 以「教師中心」為模式,依據教材 進行教學。教學模式受現行教材、聯考制度、 學生程度的影響。教師的教學信念受本身的教 學經驗、求學過程中授業教師的教學表現之影 響,教學信念與行為有關。 李佳錦 (1994) 國中理化教師的教 學信念研究 3 位國中理化教師 (詮釋性研究法觀 察晤談文件收集) 教學信念是主導教師擬定教學策 略,及進行各種教學行為的關鍵。教師會具有 共通的教學信念及具有自己的教學信念,每位 教師會具有多項的教學信念,以適應多樣化的 教學行為需求。教師的教學信念體系可區分: 專業性信念、經驗性信念,及心靈性信念。 張小菁 (1995) 台北市國小教師閱 讀教學信念之研究 國小教師141 人 (問卷晤談) 教師專業背景、任教年資、任教年級等背景變 項對閱讀教學信念有差異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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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6 信念與行為相關研究題目、對象、方法及結果摘要(續) 研究 研究研究 研究者者者 者 ( ( ( (時間時間時間時間)))) 研究題目 研究題目 研究題目 研究題目 研究對象研究對象研究對象研究對象、、、方法、方法方法 方法 研究結果摘要研究結果摘要 研究結果摘要研究結果摘要 潘雅芳 (1995) 國中教師科學信念 與教學信念、教學行 為的關係 台北縣市桃園 縣14 所國中教師 159位教師及184班 學生及導師 (問卷) 研究結果顯示不同背景教師之科學 教學信念有差異。絕對主義科學教學信念越強 保守控制教學信念愈強;相對主義科學教學信 念愈強保守控制教學信念越弱。評判主義科學 信念越強適應學生教學信念越強。 教師科學 信念影響教學信念影響教學行為。 顏銘志 (1996) 國民小學教師教學 信念、教師效能與教 學行為之相關研究 以高屏地區公 立小學 127 所教師 1045 位教師(問卷) 國小教師教學信念趨向進步取向,不同背景變 項教師之教學信念間仍有差異存在。 教學行 為趨向進步取向,不同背景變項間仍有差異存 在。內控性教學效能偏向高效能,抗衡性教學 效能偏向低效能,教學行為進步取向強度因教 學信念進步取向強度不同而有差異。 教學行 為進步取向強度因教學效能不同而有差異。 黃天長 (1998) 慈濟教師教學信念 與教學行為之個案 研究 1 位國小五年級教 師及班級 (民俗誌觀察、訪 談、蒐集文件) 研究結果顯示慈濟教師之教學信念受證嚴法 師及慈濟功德會深遠之影響,教師具有其獨特 之教學信念,教師以教學信念密切影響其教學 行為。靜思語教學成為多元的教學策略及教學 特色。 李宏輝 (1999) 一位國小自然科學 實習教師的教學信 念之個案研究 個案研究 教師之教學信念影響其教學行為。 劉威德 (1999) 教師教學信念系統 之分析及其與教學 行為關係之研究 問卷採隨機取 樣台灣區國中 教師780人 (問卷觀察法、 刺激回憶晤談 法、蒐集資料) 專家之教學信念比新手教師積極且合乎教學 情境。專家與新手教師的教學計畫、教學互動 與反省教學,確實受到不同教學信念所影響。 專家教師之教學行為表現與新手教師有顯著 差異,專家之教學方法與活動教學目標、班級 管理有較好的策略。 吳品玫 (1999) 數學教師信念與教 學行為之關係 以高中補習班8 位 數學教師為對象。 教師信念與教學行為有一致性,並同時受到教 師背景與外在因素所影響。 鄭玟玟 (2000) 國民小學自然科非 專長與專長教師教 學信念與教學行為 之研究 一位是社教系的老 師,另一位是數理系 自然組的老師 (個案研究法、訪 談、文件分析) 國小教師的教學行為受教學信念所影響,教學 信念又因專業背景不同有所差異。

數據

表 4-15 南投縣國小教師職務和動物保育行為  描述性統計分析表------------------------------71  表4-16 南投縣國小教師職務與動物保育行為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表----------------------------71  表 4-17 南投縣國小教師學歷和動物保育行為  描述性統計分析表------------------------------72  表 4-18 南投縣國小教師學歷與動物保育行為  單因子變異數分析表-----------------------
表 2-1  美國人權對象擴充的順序以及人權運動名稱(修改自王從恕,2001)
表 2-6  信念與行為相關研究題目、對象、方法及結果摘要(本研究整理)  研究者 研究者 研究者 研究者  ((( (時間時間時間 時間))) )  研究題目研究題目研究題目 研究題目  研究對象研究對象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方法、方法 方法 方法 研究結果摘要 研究結果摘要 研究結果摘要研究結果摘要 湯仁燕 (1993)  國民小學教師教學信念與教學行為關 係之研究  研究方法國小教師938位。 (問卷)  國小教師整體及各領域的教學信念傾向於進 步取向。教師整體教學行為傾向於進步取向,但各領域不一
表 2-6  信念與行為相關研究題目、對象、方法及結果摘要(續) 研究者研究者研究者 研究者  ( (( (時間時間時間 時間))) )  研究題目研究題目研究題目 研究題目  研究對象研究對象研究對象 研究對象、、 、方法、方法 方法 方法 研究結果摘要 研究結果摘要 研究結果摘要研究結果摘要 蔡淑玲  (2001)  教師數學教學行為 及教學信念之關係  彰化縣國小六年級 學生 1288 人,教師 39 人(問卷)  教師教學信念與教師「間接影響行為」呈現顯著關係,與教師「直接影響行為」成顯著負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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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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