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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空間的影像政治:從數位化藝術影像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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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空間的影像政治:

從數位化藝術影像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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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誌勇

靜宜大學大眾傳播學系

aaronchiu88@hotmail.com

摘 要

當網路成為人們最常使用的媒體之一後,人類已經進入另一個機 械複製的新階段。在這個階段裡,藝術影像被複製並數位化至網路空 間上;從此,人們便同時開始經驗兩個截然不同的再現世界:物理的 與虛擬的。也因為網路這個相當有效的工具,使得一系列的問題不斷 地被討論,其中「藝術品是否真的能夠將物質實體拋開,而單純地存 在虛擬空間中?」此一問題已成為多年來最弔詭的議題。本文採現象 學的視野,說明藝術面臨的關鍵性議題,並提供理解藝術於網路中傳 散的新視野。理論架構則源自於梅洛龐蒂的《知覺現象學》,並依循 現象學方法步驟探究藝術影像呈現於網路空間的影像政治意涵。經論 證得知,網路中數位化藝術影像完全是一個與我們的存在科技密切相 關的現象。網路將世界帶到我們面前,且將所有著名的文化遺產展現 在我們面前。然而,因科技並非中立的工具,所以我們必須思考的是 它的意識型態脈絡。博物館、藝廊、大眾媒體與教育機構皆意識到數 位複製是如何影響文化與思想領域。以致,藝術它開始以政治實踐作 為其基礎。本文認為,現今關於博物館展示的權力論述已經轉而關注 網路空間的權力論述。博物館政治已經將它們的網路部份與生活世界 中的文化遺產威權之間的關係連結起來。因此,網路空間已與我們的 1 本文初稿曾發表於 2007 台灣資訊社會研究學會年會暨論文研討會,經評審意見 修改而成。作者感謝兩位匿名評審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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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世界交織在一起;網路空間裡的數位化藝術品顯然已是一個攸關 於社會實踐、資本利益生成與展示權力的議題。

關鍵字:影像政治、藝術影像、體現、科技現象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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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不能將所處的世界當成是一個全然相同的客體,它應該被 視為透過形式與內容混合,並使其間的界限模糊不清的客體 ~Merleau-Ponty, 1962: 隨著資本主義與數位科技的發展,網際網路已然成為人們最常 使用的媒體之一,並驅使人類進入另一個機械複製的新階段。在這個 階段裡,資本主義將藝術影像加以複製並數位化(digitization)至網路 空間上,並強勢地將藝術複製影像納編(incorporated)進其經濟範疇 裡,使藝術品與其傳統脈絡分離開來。從此,人們便同時開始經驗兩 個截然不同的再現世界:物理的(actual)與虛擬的(virtual)世界,藝術 不再僅存在於物理世界之中,它更以一種虛擬的形式出現。在〈藝術 世界與我在網路上〉(The Art World & I Go on Line)一文中,艾金斯 (Robert Atkins, 1995)開宗明義地說道,未來的藝術史會將一九九四到 一九九五年的藝術季定為「藝術世界走向網路」的一年。因為媒體科 技的快速發展,全球在該年度的藝術季中,約有五千個藝術家、博物 館、藝廊與其他藝術機構將自己擁有的藝術品複製上網。這種現象不 僅是藝術家付錢將自己創作的藝術影像張貼在網路上,而不在實體的 美術館裡展出,全球知名的藝術機構也紛紛在網路上成立視覺藝術網 站,使本身的藝術收藏能觸及(或被觸及)更多的群眾/觀者(audiences/ users)。也因為網路這個相當有效的工具,使得一系列的問題在學術 界與公共領域中不斷地被討論,其中「藝術品是否真的能夠將物質實 體拋開,而純粹地存在虛擬空間中?」此一問題已成為近年來最為弔 詭的議題。倘若這個機械複製的過程已經激起關於藝術本質及其本真 性的論辯,那麼,本文便是企圖探詢在這個將藝術品數位化至網路空 間的過程裡,其背後的政治意涵為何?

一、邁向一個現象學的視野

本文的論述架構主要奠基於梅洛龐蒂(Maurice Merleau-Ponty)的 《知覺現象學》(Phenomenology of Perception),並以其現象學方法探 究藝術呈現於網路空間中的影像政治意涵。梅洛龐蒂的現象學主要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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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瞭解我們所處的自然世界與社會世界,並藉此否定主體與客體之間 的二元論(科學主義認為世界是外在於主體之外,為主體所分析的客 體)。現象學特別關注在生活經驗的本質議題,並強調主體與客體之 間的對立關係早已瓦解。現象學家們也將他們的焦點轉往「生活世界」 (Lebenswelt)上,因為生活世界的概念指涉著,人類與世界之間並非二 元對立的關係;人類與世界無法相互分離。 正如梅洛龐蒂所言,現象學不該僅只是一門具體的科學,它更應 該是一門允許我們思考空間、時間與生活世界的學門。欲瞭解生活世 界,就必須認識到世界不僅是經驗主義下的一個產物,且必須從我們 日常生活的經驗出發(Merleau-Ponty, 1962: vii)。伊德(Don Idhe)便明白 地指出,現象學「也許可以被視為一種哲學方法,這種哲學方法主要 在於強調某種對於人類經驗的特定詮釋,尤其是對於知覺與身體活動 的詮釋」(Idhe, 1990: 21)。意即,現象學所強調的是經驗存在於人們 與事物之間的關係裡,而非存在於客體本身,這形成了一種「我與世 界之間的關係」(I-relation-world)。現象學的生活世界觀點宣稱「事物 是被呈現在某一個時間面向、被放置在某一個空間面向之中。也就是 說,事物存在於某個視域裡,且呈現於視域之中」(Welton , 1997: 736)。 換言之,世界並非物理學所研究的世界,也不是科學研究的對象;世 界是人類生活於其中的生活世界。梅洛龐蒂便指出,世界本身即是一 種現象場域,而視域或場域的概念則可以被理解為所謂的「文化或脈 絡知覺」(Idhe, 1993: 12)。由此可知,生活世界的概念不僅意味著一 種理解世界的新方式,更意味著一種知覺真實的新方法。 換言之,人類即是「在世存有」(being-in-the-world)(Pivcevic, 1970: 83)。梅洛龐蒂以存在主義式的觀點否定將「存在」存而不論的可能 性。跟隨著胡賽爾「本質還原」(Eidetic Reduction)2的想法,梅洛龐 蒂證明了「本質」僅是現象學的一種方法,而非現象學的目的所在。 對他而言,「在世存有」意味著人與世界是一個統一體,在其中,人 們在其與空間之間的關係裡,扮演著關鍵性的角色。身體的空間性不 同於客體的空間,也不同於「空間感覺」的空間性或是位置的空間性, 2 「本質還原」意指現象學的目的在於尋求存在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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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一種情境的空間性(Merleau-Ponty, 1962: 100)。這個情境的空間性 與人的生活世界相呼應,此種空間性不僅意味著人與其所處環境之間 的外在關係;更意味著人與他人之間的際會(encounter)。因此,此種 情境概念更進一步指出人的內在性與外在性之間的交互關係(Mallin, 1979: 7)。顯然,梅洛龐蒂的現象學主要包含三個中心概念,即:人 的存有、空間與生活世界。 其中,空間很顯然的是人們與世界之間關係的連結,而人們在這 個世界之中經驗著不同的空間概念。隨著此種空間性的轉換,觀者的 知覺突顯出一個更為重要的問題,即:現象的意義是在人的身體、空 間與世界之間的關係中被創造出來。由於空間性的概念在這些關係的 描述中仍佔據著極為重要的位置,而現象學者便是以「生活世界」來 界定空間情境的概念。現象學的論述方法建議我們應回到現象、回到 我們生活的世界中。梅洛龐蒂(Merleau-Ponty, 1962: vii)即認為現象學 所探討的對象即是我們所生活的世界。而本文更進一步將生活世界的 概念延伸到網路空間所形塑出來的網路世界,筆者在〈從Cyberspace 到Cyberworld:科技空間作為每日生活世界的再思考〉(2007)一文中 即試圖論證:網路科技對於日常生活的滲透及其與人類身體之間的互 動方式,致使網路科技所創造的網路世界已逐漸成為人類生活世界的 一部份,而梅洛龐蒂的知覺現象學觀點即是理解網路世界的絕佳視 野。 進一步具體化現象學哲學的方法步驟,雷尼根 (Richard L. Lanigan) 在《傳播現象學》 (Phenomenology of Communication)一書中 提出了一個概括性的模式,雷尼根(Lanigan, 1988: 9-11)認為要做到適

度 的 詮 釋 必 須 經 過 三 個 基 本 的 階 段 — 現 象 學 式 描 述

(Phenomenological description) 、 現 象 學 式 還 原 (Phenomenological reduction),與現象學式詮釋(Phenomenological interpretation),每一個 步驟就像是整體的一部分。其中,現象學詮釋方法的第一個步驟是描 述(description),或稱現象學式描述。現象學家總是堅持用形容詞「現

象學的」(phenomenological),來提醒我們,我們正在處理的是意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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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的抽象思考,如同「建構」(construct)。但是,我們可以藉由將描 述還原至意識經驗,而得以避免這個詞所帶來的模糊性。胡塞爾稱這

個步驟為「epoche」,意即:為意識經驗加上括弧(bracketing of conscious

experience)。換言之,我們必須在即將被描述的經驗周圍建立一些括 弧,這並非將經驗擱置在括弧內,以避免在括弧之外的假設影響到我 們的描述。而是意味著我們試圖在意識與前意識的脈絡下去分析經 驗,而非立基於歷史價值所作的判斷。就這個層面而言,我們可以將 現象學式描述視為語藝的(rhetorical),因為「epoche」的過程是一個 對於思考的意向性控制,而這個控制反映了一個客觀的價值,亦即: 倫理的(ethic)價值。胡塞爾式的思考將這個描述視為真正人類溝通的 事實。第二個步驟是還原、定義( reduction),或稱現象學式還原 (phenomenological reduction)。這個步驟的目的在於決定我們的描述中 哪個部分是最本質的,而哪些部分不是(當然這僅止於方法論而言)。 換句話說,我們企圖去找出經驗中哪些部分是真正屬於我們意識的部 分,以及哪些只是被假定屬於意識的,把經驗和意識分離。換言之, 這個步驟的目的是試圖將意識的對象分離出來,例如:事物、人、情 緒等構成我們經驗的對象。第三個步驟是詮釋。廣義而言,這個步驟 是企圖去界定對意識經驗的描述與還原的本質的意義。這個步驟可能 是透過符號學的或是詮釋分析而得以運作,亦簡稱為現象學詮釋。總 括來說,詮釋蘊含定義,正如同定義蘊含描述,所以,在第三個步驟 中尋求出來的價值或意義即是意識經驗的本質。 從這個現象學式的分析方法出發,可以更貼切的詮釋現代高科技 與網路媒體的各種現象。換言之,此現象學式的定義要求我們的分析 必須透過現象學式描述,還原/定義,與詮釋。在這個概念架構下, 我們必須看待現象是存在於人與生活世界的關係裡,而兩者皆中性地 存在情境脈絡中,人與生活世界的關係模式並非線性的單向模式。簡 言之,人與生活世界之間的動態關係都將被同一個生態系統情境脈絡 化(contextualized by the same ecosystem),因此我們可以得到一個在人 與生活世界中的變動性主題。這樣的一個概念事實上呼應了巴特 (Roland Bathes)認為必須把詮釋放置在情境脈絡裡,更呼應了梅洛龐 蒂的現象學式詮釋 (Phenomenological Interpretation)。因此,在當今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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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科技研究中,假使我們採取了現象學的觀點來看待生活世界中的諸 多現象,那麼所有事物將會呈現在時空之中,在空間的概念中佔有、 在時間的概念中存在,意即:生活世界本身即是現象的場域。更甚之, 此一現象的場域便是一種文化的或情境脈絡化的詮釋(Idhe, 2001: 12)。當我們把情境的概念運用到媒體現象上時,我們便可以發現, 意義可以被任意的與合理的抽象客體連結。然而,只要我們將情境的 概念加諸在這個指涉的關係上,那麼意義的連結便無法任意地被解 釋。換言之,文本現象已經被置放在特定的時空場域中,詮釋者更可 以依據特定的時空場域的脈絡以及歷史的觀點來看待文本現象的意 義,如此,文本現象或許可以有較為適切的詮釋。 由此可知,此種現象學態度亦肯定將藝術品視為美學表現脈絡中 的符號機制。所有的藝術創作就如同所有的人類活動,都涉及了一大 群人所參與的活動(Becker, 1992: 178)。藝術顯然體現了藝術家的情緒 狀態;同樣地,觀者也在對此體現的沈思冥想中深受感動。因此,梅 洛龐蒂的現象學方法是一種極為激進的方法。這個新的主體是一種 「呈現於世界之中」的主體,是種活生生的身體經驗中的身體主體 (body-subject)(Lanigan, 1988: 44-45)。在這個知覺的經驗裡,身體主體 確立了真實的明確性。因此,本文試圖藉著採取一種現象學的視野, 並依循現象學方法的步驟:現象學的描述、現象學的還原、現象學的 詮釋,探究藝術影像呈現於網路空間的影像政治意涵。之後,本文將 再援引梅洛龐蒂的美學論述,尤其是他的視域理論,進一步檢視物理 世界與網路空間裡人們經驗的特殊現象,並說明這些藝術所面臨的關 鍵性議題,企圖提供一種理解藝術於網路空間中的新視野。

二、現象學描述:體現的數位空間

眾所周知,古典科學清楚地區分了空間與物理世界之間的差異, 以致空間被視為是一種中立而一致的媒介,事物出現於其中,無論事 物所佔據的位置為何,它們之間並沒有任何不同。然而,梅洛龐蒂堅 稱這種經驗世界再也無法完整描述我們所處的生活世界,我們無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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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地區分空間以及佔據其中的事物之間的差異。更甚之,空間的純粹 概念與它所呈現在我們感官面前的具體景觀之間也無法被明確區分 (Merleau-Ponty, 2004: 50)。在此,本文試圖將梅洛龐蒂的空間觀點延 伸至科技的空間概念上,更企圖藉由「體現」這個現象學的核心概念, 探究人類生活世界、數位化藝術影像與科技之間的關係。 科技是某種存在於我們生活世界中不容忽視的事物,尤其是在當 代的社會裡。科技不僅僅只是一種將書籍轉換成照片、電腦光碟的儲 存機制,它更拓展了生活世界的範圍與能力,讓我們得以增加我們的 記憶空間,以及縮短資訊蒐集的時間,且對於人類知覺時空的方式產 生極為深遠的影響。在當今新的紀元裡,關於新複製科技的研究已然 成為一項顯學,因為這些科技讓我們的知覺關係產生了新的視覺化顯 現。有鑑於此,本文試圖從現象學的體現(embodiment)觀點,更加審 慎地思考科技所扮演的角色。

2.1 科技的體現

科技的發明毫無疑問地改變了我們對於空間的知覺方式,公/私 空間、物理空間、甚至表演空間全都改變了,也造成每一種空間的經 驗都是生活世界中特定使用者對於空間的不同意識。其中,新媒體科 技的功能便是透過空間的運用讓消費與使用得以產生。人們透過認同 的建構進行互動,而本文試圖探討的是我們如何將空間的概念應用到 新穎的科技上,並將它們視為是在自己文化生活中的體現。 在人類與機器的交會之處存在著一種空間的實踐,亦即「科技空 間」(techno-space),而此科技空間即是體現於人機互動之中。在上文 的討論裡,已試圖將「知覺世界」這個隱藏在所有知識與社會生活背 後的概念,帶回到人們的生活世界裡。在數位科技世界裡,我們所遭 遇的事物並非快速地略過我們的眼前;相反地,我們凝視著它們並探 詢關於它們的種種問題。它們以極為眩目的方式,將其神祕的本質, 以及以各種物質與非物質的存在形式呈現在我們面前,這些存在的方 式重新獲得尊嚴,並讓我們接受它們的純粹性(purity)(Merleau-Ponty, 2004: 93-95)。當數位科技的觀者/使用者觀看數位化(digitized)的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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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時,他們並不會因為這個特殊的數位化呈現方式而失去對該藝術 的興趣。這個數位化形式之所以被支撐起來,乃是因為它與其他再現 形式之間的差異性。在此本文感興趣的是,從原創性到數位化的過 程,正是這個獨特的過程才讓每一個數位化再現不同於其他形式,但 彼此卻又相互關連。 伊德以現象學的觀點重新將科技放入生活世界中,而他的「體現 關係」(embodiment relations)概念有助於我們理解數位化藝術影像與 人類經驗之間的關係,這個概念意指著科技如何成為人類知覺世界的 主觀經驗,並因此轉換主體的知覺與身體的觀感(例如:盲人的手杖 與女人的羽毛帽)。在此,我們將藝術放入這個人與科技的關係裡, 並進一步探討「人類—科技—藝術」之間的關係。數位影像是當代人 類建立體現概念的最根本基礎之一(Burnett, 2004: 20),基於這個理 由,影像絕非僅只是由它們的內容所架構起來。這個過程是人類對於 數位影像所作所為的直接結果,例如:人們將數位影像納編進他們的 認同與情感之中。數位影像成為建構與維繫人類原創之合法性的後 盾;若沒有影像的複製作為經驗的參照對象,那麼對原創藝術品的想 像也無法隨時隨地的存在。 數位成像的功能為視覺領域開啟了前所未有的挑戰,電腦可以製 造出完全人工的影像,這些影像提供一種合理的視覺經驗模式,而且 在外觀上完全無異於照片。因此,數位科技很顯然早已根植於我們的 生活世界之中,並將人類所見所聞轉換成各種不同的表現形式,這意 味著視覺與影像彼此是相互依賴共存的。「人類—科技—藝術」間的 關係無疑是再現於藝術品數位形式之中,因為新數位傳播科技開啟了 新的空間實踐。研究視覺藝術的學者以及藝術觀賞者,對於數位科技 所帶來的挑戰或許抱持著不同的看法;同時對於數位科技作為當今最 強勢的複製工具或許也各有不同的理解。但大部分喜歡數位影像的使 用者是基於那些影像可以被輕易地複製,並且能被全球各地的人們所 觀賞。不言而喻的是,如今電腦及其他繪圖工具等視覺科技已經發展 得極為完備,甚至成為能夠翻轉感官經驗的基礎建制。電腦的數位擬 像能力完全翻轉了從文藝復興以來所遵循的視覺再現典範,數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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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將聲音、文本與影像結合於單一資料庫中的能力,因此影像不再 是存在於視覺的領域裡,而是存在於網路空間的資料庫之中,而這個 系統正再現了當今生活世界在視覺化上的重大突破。

2.2 數位化的藝術影像

影像本身是一個可被看見的現象,然而,我們所見之事物卻必 須要在它自身的脈絡與視域下才能被分析,事物在它自身的脈絡與視 域中呈現它自己,亦即它有其自身的呈現模式。伊德指出,就傳統文 化而言,要建立起影像科技的中立性的第一步必定是,探討科技如何 轉換知覺,而這即是對於現象的探究(Ihde, 1993: 45)。然而,數位影 像僅是一個0s 與 1s 的結合,而這個抽象的結構在尼葛洛龐蒂(Nicholas Negroponte)的論述中有著深刻的描繪,他認為:「位元並無顏色、體 積、重量,它可以在光速中被傳遞,它是資訊的最小單位元素,且僅 是一個存在的情景:有與無、真與假、上與下、裡與外、黑與白。為 了特別的目的,我們將位元認定為一個1 或一個 0 的概念」(Holtzman, 1997: 123)。此種二元結構的出現不過是為了要提升觀看的品質與機 率(Burnett, 2004: 201)。不論數位建構的原理為何,它的目的都是為 了要創造出一個可被觀賞以及可以被視覺化的影像而已。 正如柏納特所言,視覺化、體現與資訊知識的轉變有其密切相關 性,同時也與人類如何將知識轉變成各種物質與美學的形式有關 (Burnett, 2004: 202)。在這個脈絡下,數位影像的角色主要在於提供 意義以及作為一種美學客體而存在。影像是所有日臻複雜的影像世界 之中介,沒有一項科技能像數位科技一般,對於影像的歷史造成如此 深厚的影響。藝術品的數位化結合了所有的媒體形式,而且數位化的 藝術影像是一種語言、論述與觀看的綜合體。數位藝術影像並非一種 單一的表現方式,而且它也絕非僅是一個客體或符號而已。數位化藝 術影像是龐大且彼此相互連結的影像世界所造就的結果,當某一個實 體藝術品被當成一連串符碼、像素與訊號的結合時,數位化藝術影像 就引發了極具爭議性的問題。 但是,就現象學而言,這個科技空間僅是先前較為被動影視情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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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些微進展。某些特定的視覺科技,諸如照相機早在文藝復興時期就 已成為一個迷人的客體。本文將選取達文西(da Vinci)的畫作《蒙娜麗 莎》(Mona Lisa, 1503-6,圖 1)為例,主要原因是因為《蒙娜麗莎》的 高知名度。這幅高度文藝復興風格的畫作,透過達文西的知覺所反映 的影像,體現了獨特表現空間的透視法。《蒙娜麗莎》被無數現代藝 術家「複製」(remade),舉凡一九一九年,杜象(Marcel Duchamp)在 這個著名的女性臉上畫上山羊鬍,而如此諷刺的作法正是達達藝術的 主要表現。杜象更將其之命名為《L.H.O.O.Q》(1919,圖 2),法文 意為「她慾火中燒」(she has a hot ass)(Sturken and Cartwright, 2004, p. 129)。沃荷(Andy Warhol)對此名畫作了三十次的複製,並取名為《三 十優於唯一》 (Thirty Are Better than One,1963,圖 3),他對於這個最 著名的文化肖像的挪用,主要是為了展現媒體複製在推銷名人時所具 有的權力。此外,沃荷的創作更彰顯出攝影並非僅是一種視覺媒體, 更是一種攝影機械工具,一種可無止盡複製某一真品的方法,這即是 班雅明(Walter Benjamin)認為機械複製時代中,影像藝術的最主要成 因。除此之外,數位科技更擴大了機械複製的能力。瓦拉爾(Jean-Pierre Yvaral)透過特殊電腦程式的輔助,結合攝影的複製影像創造出新的影 像,並將《蒙娜麗莎》數位化。他的作品《蒙娜麗莎的合成》(Mona Lisa

Synthetisee, date unknown, 圖 4)在電腦繪圖中以三度立體空間表現出

五種不同顏色面向的蒙娜麗莎,而這個作品具有兩個重要意含:在借 取達文西的《蒙娜麗莎》時,不僅是對於此一原始真品的數位複製, 它更是電腦繪圖藝術的真品創作。無論我們所討論的是哪一個面向, 《蒙娜麗莎》都已經成為網路空間裡的一個複製影像。事實上,早在 一九六五年時,《蒙娜麗莎》就已經被掃瞄、數位複製到電腦裡了。 電腦科學家維納(Norbert Wiener)甚至複製此一數位影像並在網站上 兜售,並將此影像喻為「獨一無二」之作(圖5)。 作為一種數位化的藝術影像,《蒙娜麗莎》的數位影像背負著數 位化當時所應用的工具印記,並使影像不再斑剝。創造藝術作品當時 的時間性,以及被數位化當時的時間性(temporality),這兩個要素在 藝術作品被數位化典藏時皆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蒙娜麗莎》在 網頁上的呈現並非偶然的,它代表著西方影像文明持續地擴張的極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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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現。歷史與影像歷史對於主宰人類活動的行動與思想之影響時常被 低估。這與各種視覺形式是如何進出人類活動的世界息息相關。藝術 作品的本真部份創造出得以遨遊於網路空間的可能性。然而,所有複 製的影像,包括達文西的《蒙娜麗莎》,唯有在觀看的過程當中才有 生命。自從機械複製開始,所有的批評都僅關注到它自身,畢竟它獨 特的特質才是最值得關注的。跟隨著不同學門的觀點,尤其是語言 學、文學與藝術批評,近年來的批評開始撇開傳統對於一種絕對的機 械複製定義之要求,尤其是攝影,並轉而質疑這些新方法所造成的實 際經驗,並試圖了解觀賞經驗之實際意義。 就現象學而言,觀者不斷地以各種方式經驗著媒體,因此,這些 媒體的單一感官特質很輕易地顯現出科技的化約特性,但在媒體數位 化的視覺形式裡,科技的化約性也同時伴隨著戲劇性的擴大效果。在 觀賞數位化藝術影像時,觀者是坐在螢幕面前的一個固定位置,但是 影像的世界卻開始流動,且不斷地指向觀者本身。身體的感官及其文 化面向都一再地顯示:知覺總是一直存在著。從體現的立場出發,可 以讓我們了解上述所舉的例子與觀看的轉變面向之間的共通點。梅洛 龐蒂便認為,藝術品代表著知覺的客體,它的本質在於被觀看或被傾 聽,我們不應該嘗試著對它加以界定或分析。就大部分的狀況而言, 一幅畫再現了一個客體,而且客體的意義是完全超越畫布中所指涉的 客體(Merleau-Ponty, 2004: 95)。他更論及:「繪畫並非模仿世界,繪畫 是一個自成一格的世界。這意味著:在我們與一幅畫的邂逅當中,並 沒有任何讓我們與自然客體交會的舞台」(Merleau-Ponty, 2004: 96)。 同樣地,即使數位化藝術影像指涉著原始真品,但他們的目的絕非在 於喚起客體本身,而是為了要在螢幕上創造出一個奇觀。就這個程度 而言,真品與數位化的藝術品形式之間根本無法劃分開來。 數位科技造就了新的視覺化過程,並發展出一種連結環境與人類 感官之間關係的新方式。數位化藝術影像因具備其自身的形式,使之 擁有非常獨特的特徵。亦即,電腦將藝術品數位化後,將其轉換成數 據資料,而這些數據資料則可以被視覺化成影像。換句話說,數位化 藝術影像即是透過由任何一種鏡頭或掃描所獲得的關於明暗、色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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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之編碼而製成的再現。一旦數位化藝術影像的明暗被電腦複製進 它的數據資料空間,那麼,它的解析度或像素則可以受到個別的控 制。它們可以被轉換、複製、下載、扭曲或是被重新挪用來創造出不 僅是對於原始真品的擬仿,更可以創造出一個人工的或「虛擬的」真 實。網路作為一種數位化影像存在的空間形式,其數位化的藝術影像 即是它所意指的那個客體,這個客體超越了螢幕、畫素以及虛擬環 境。當在感知數位化影像本身時,這個過程便是一種冥想、一種感知 那些來自於數位化藝術影像的每一個部份所散發出來之沉默訊號的 過程。 因此,我們不能斷然地認為:數位化藝術影像的產製僅是一種非 物質性的影像結構或資料的積纍,且沒有物理性實質的存在,因為數 位化藝術影像最終必然會以物理形式出現,必然會是出現在某個知覺 場域中。數位化藝術影像提供了一個合乎邏輯的視覺經驗模式,就這 方面而言,藝術品本身是根植於數位資料與軟體等數位形式之中,而 且也根植於人類感官可直接接近的科技環境裡。 機械複製的目的無疑是為了要儘可能地生產無異於原始真品的 複製品,而藝廊或博物館則相當迷戀於這些科技的日新月異,因為機 械複製的大量產製有助於這些機構複製藝術影像。今日的觀眾已在網 際網路上接觸到更多先進的科技,數位化藝術影像提供觀眾更多實踐 觀賞的機會。這些觀賞實踐行為的崛起,同時也伴隨著從現代主義時 期即已出現對視覺感官的強調。在現象學式的知覺觀賞實踐裡,這個 觀賞實踐要求一種身體的運動,一種存在於某個時間空間中的客體, 一種對於視覺的強化,以及對於一種「已提升之視覺位置」的強調(the privileging of an elevated visual position)。如此的觀賞經驗的實踐代代

相傳,但卻無法被明確指明, 尤其是存在於數位視覺文化中的方式,

它變成一種「在世存有」的方法。我們已經將這個觀賞實踐視為一種 生產觀賞方式的依據,如今,它也變成了當今影像科技的一種隱喻 (Ihde, 1993: 86-87)。由於主體在空間中的移動涉及了時間的面向,因 此,本文在下面現象學還原中,將針對科技空間的時間面向進行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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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現象學還原:虛擬的時間性

現象學分析的時間面向之所以重要,乃是因為時間的面向在個人 知覺的建立上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根據梅洛龐蒂的觀點,我們的 一切經驗都是獨一無二的,「分析時間意味著接近、穿透時間,直搗 時間的具體結構,在時間的面向交會之中探求時間」。意即,現象學 已經發展出一個可闡釋時間與時間經驗的理論。而時間結構具有三種

不同的層級,分別是:世界的時間(world time)、內在的時間(internal

time)與內在時間的意識(consciousness of the internal time)。一個活 生生的身軀做為一個整體,乃是由這三個結構所構築而成的,而且彼 此之間無法區分開來(Merleau-Ponty, 1962: 410-411)。數位化藝術影像 本身作為一個整體,其第一個層次的時間面向是指,這個新式數位複 製技術的狀況與晚期資本主義社會或所謂的後現代狀況之間的關 係。時間結構的第一個層次是指世界性的時間,亦是指客體的時間、 機械時鐘與曆法之時間。這個世界性時間之結構隸屬於世界的過程與 事件,這個時間的結構必須相較於世界的空間性而言。在客體的世界 裡,我們都同意採用這個機械性計量的時間,因為這個時間性可以讓 我們知道一個過程所花費的時間為多少。這意味著這個世界性時間是 屬於公眾的、具有普世性的而且是能夠證實的,同時更是坐落於我們 所共同生存的空間(世界)裡(Sokolowski, 2000: 130)。 這個結構的第二個層次是內在的時間,意指私人的主觀性時間。 此種內在的時間性是指隸屬於心理行動與經驗過程,以及意識所造成 的事件。然而,這些過程並非以世界性時間來測量。這個時間結構的 第二個層次與人類經驗之間具有高度的相關性,個人的意向行動與經 驗乃是隨著一個地(空間)而發生,而這個內在的時間必須相較於身 體的空間性才能有所理解。如此身體的空間性是從內部進行經驗,因 為在某個主體裡,某個活動或經驗可能先於(過去)、後於(未來)或同 時(現在)與另一個活動或經驗一同發生。 因此,時間並非一個真實的 過程,並非一個觀者可以記錄下來的實際連續性過程,而是來自於觀 者與客體之間的關係,亦即,「在物自身之中,未來與過去處於一種 永恆的前存在狀態」(Merleau-Ponty, 1962: 412)。換言之,時間被鎖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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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的觀點之中,也因此進入了具體的客體之中。個人可以透過回憶 召喚某些先前的特定經驗。舉例而言,某個觀者記得昨晚在網路上觀 賞《蒙娜麗莎》的數位化影像,現在這個觀者就可以重新喚回當時他 /她對於該影像的知覺。人們用來排序他們的意向與感覺的方法都是 暫時性的,不僅是以彼此之間的關係來加以排序,更是以他當前的經 驗來加以排序,而這些意向與感覺的排序都發生在內在的時間性之中 (Sokolowski, 2000: 130-131)。梅洛龐蒂的現象學已經明確地駁斥笛卡 兒主義對於自我與世界的理解,並形構出一個非常另類的自我與世界 之間的關係模式。對他而言,世界是一個經驗的空間與時間,它們是 同時出現在我們面前。梅洛龐蒂使用「掌握」(grasp)與「佔去」(take up)來描述我們對各種不同的感覺資料或對某一客體的線索的挪用。 就此而言,觀者即是經驗者,而網路空間則是被經驗的環境。梅洛龐 蒂並非將時間視為客體與過去事件之間的線性連結,而是一個「意向 性」(intentionalities)網絡─或是一個經驗的形態(shape)。意向性是用 來詮釋經驗的一個關鍵,這個意向性並非僅是與世界的距離或與世界 的交會,更是對於世界的反思。經驗是一個不斷合併與產生意向性的 過程,而且是由許多不同的時間發展而來的,也因此指涉著許多時間 (Merleau-Ponty, 1962: 239-242, 410-433) 。 現象學時間性的第三個層次是指內在時間的意識,這個層次超越 了客觀與主觀性的時間。這個內在時間的意識是提供所有特定事物與 事件成為可被探究與分析的現象的場景脈絡。在這個層次裡,無論我 們的經驗為何、無論世界的事物或過程是什麼,我們的經驗都是「不 斷持續進行」、「不斷地逝去」,也「不斷地存在」。我們總是後來才記 起事物或主體行動、感覺,並意識到他們已經成為過去,而且我們是 在一個距離之外參與它們,因為這些事物或主體行動、感覺已經進入 我們的知覺之中。就這個程度而言,我們並非僅從立即的經驗中獲得 了解當前的架構,我們直接在這個時間性的意識層次裡獲得對於過去 與未來的了解(Sokolowski, 2000: 131-132, 136)。這意味著我們的經驗 形態是我們最終得以瞭解我們自己、瞭解世界的方法(Ihde, 1983: 53)。 在討論時間這個議題時,有兩個關於數位化藝術的面向可供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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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其一是數位化藝術本身的時間性問題,另一面向則是指觀者對於 數位化藝術的知覺。關於網路空間中數位化藝術的第一個時間面向 裡,並不存在著關於時間性的議題,因為時間被擱置(suspension)了。 正如前文所述,數位化總是與保存相關,藝術品的保存試圖儘可能地 延長藝術品的生命,使其能免於時間的破壞。因此,藝術品本身被轉 換進另一個儲存機制,而不至於腐朽。數位保存不同於傳統的藝術保 存過程,傳統的保存方法試圖保存藝術品實體及其影像的完整。官方 機構或個人為了要保護這些文化遺產的「正確」與「真實」的外貌, 而將這些藝術品予以數位化處理。藝術品的數位化影像因此能「懸擱」 於(bracketed)、跳脫於它原始的時間與空間,因為時間的流逝已經被 凍結在數位化的時刻裡。數位化藝術品,諸如《蒙娜麗莎》,得以凍 結在它被數位化的時刻裡,而它的影像也會標記著當時所使用的方 法。這意味著數位化藝術品將一直背負著它被數位化的那個時間,因 為時間早已被懸擱了。 時間性關係的第二個面向則是指觀者對於數位化藝術的知覺。當 觀者在電腦螢幕上觀賞某個數位化藝術品時,時間性的議題又再次地 浮現。根據梅洛龐蒂(Merleau-Ponty, 1962: 44)的觀點,經驗提供我們 時間的確定性:當下的經驗能夠讓人們永遠確信他們的存在。梅洛龐 蒂發現一種理解時間的方式,在這種理解裡,我們可以尋獲一種對於 「生成變化」 (becoming)的確定性。對於時間性的經驗是指那個讓它 自己從時間的顯現中源生出來的時刻,並且持續地成為之後的顯現與 轉換的唯一來源(Mazis, 1992: 54)。就美學經驗而言,我們可以發現梅 洛龐蒂所謂的「一種較為神祕的時間,而非自然的時間」(Gallagher, 1998: 95)。就藝術家的表現而言,正如麥迪遜所言,為了要創造出一 種側面的普世性/橫向普遍性(lateral universality),我們必須將過去集 結起來。藝術品建立起一個意義的文化/歷史領域,它的次序不同於 現 象 的 秩 序(seriality) 。 藝 術 與 文 化 的 時 間 僅 僅 超 越 了 接 續 性 (succession)。在文化的表現裡,過去與現在息息相關,現在也可能指 涉著未來(Madison, 1981: 80-82)。 換言之,經驗感覺超越了過去與現在之間的劃分,而美學經驗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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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融了過去與現在,未來也會回到這個時刻去尋找它過去的足跡。這 意味著,對於現在的觀感總是由過去所決定,而有意向的行動具有一 個不均等的、由遺忘與記憶所構成的底層結構,這個底層結構形成了 一個過濾器,能過濾出過去對現在所造成的結果(Gallagher, 1998: 98)。因為現在參與了未來,未來讓現在變成了過去,而過去的參與 則造就了現在。這一切時間的變化都與現在有關,現在體現了我們所 採取的觀點,並從這些觀點中,我們可以了解我們所面臨的事物之變 化。沒有任何事件不是發生在某些人身上的,而且人們的有限觀點即 成為他們個體性的基礎。 因此,這種時間的往返即是這些重要經驗的生成變化,而意義則 源自於身體的時間性之中(Mazis, 1981: 55)。如此梅洛龐蒂主義式的時 間性即是一種可逆性的概念。我們所存在的世界是一個與我們自己彼 此相連的世界,而我們自己則處於這樣的深度中與時間生成交互作用 (Mazis, 1981: 63)。換言之,意義是存在於客體的差異之中,存在於主 宰他們之間互動的原則裡,以及發現他們的世界視域之中。舉例而 言,《蒙娜麗莎》的影像存在於現在,但也與過去那個《蒙娜麗莎》 的影像息息相關,觀者並非將《蒙娜麗莎》從過去帶到現在來,也不 是從未來來知覺《蒙娜麗莎》。 觀者在網路空間的數位化形式下觀賞到的《蒙娜麗莎》影像是基 於特定目的而製作出來的,而且是以 1s 與 0s 的電腦符碼製作出來 的;如今,它們呈現在觀者面前,並將他們導向流動的影像世界之中, 最後將他們自己釋放進這個世界裡。倘若時間類似於數位化的過程, 那麼它就是從過去流向現在與未來。以致,當注視著影像本身時,藝 術品的數位化過程以及造成這種經驗的,並非具時續性的事件,甚至 事件的概念在客體世界中早已失去了容身之地。當觀者說先前電腦科 技將藝術品數位化時,在現在這個時刻裡,那個時刻早已消失了。觀 者假定證人的存在必定與世界中的某個場景有關,而事件則是某個存 在於客體世界之時空下的觀者所觀察到的形貌。亦即,觀者是在他人 面前觀賞數位化藝術品:沒有任何事件不是發生在某些人身上的,而 且人們的有限觀點即成為他們個體性的基礎。觀者在其自身中背負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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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特殊性,沒有任何一個事物可以完全外在於它自身而存在,一個 個體或數位化藝術影像的內在性將它自身顯現出來(Merleau-Ponty, 1962: 411)。就此而言,時間關係被扭轉過來了。藝術品的數位化並 非朝向未來,而是將過去吞沒了。 當梅洛龐蒂說:人將世界呈現給他/她自己時,他是在於宣稱世 界是一個明確的實體,在人們對它做出任何觀察或分析前,它就已經 存在於那裡了。唯有人的存在才能讓世界成為世界:即存在主體 (Barral, 1969: 171)。梅洛龐蒂探討了人生命的所有階段之間的關係以 及他們對於身體主體的依賴,因此,我們永遠也不可能將這歸因於某 個特定的人類行動或某個明確意圖的表現。就這個程度而言,我們可 以發現數位化藝術品作為一種存在於後現代時間性中的存在身體,是 獨一無二的。數位化藝術品三種層次的身體存在之間的體現關係與複 製科技已經讓我們見識到它們的獨特性。

3.1 虛擬性與生活世界

梅洛龐蒂的知覺現象學觀點不斷地關注著在世存有的身體經 驗,因為身體是表達生活經驗的主要樞紐,它提供我們一個可以表達 重要經驗的象徵符號基礎。因此,本文試圖以梅洛龐蒂的現象學觀點 來探討虛擬身體與生活身體之間的關係,以及科技於其中所扮演的角 色。伊德指出:一個現象學的分析可以顯現出何謂完全的或多元面向 的經驗以及對於假定的身體經驗的視覺客觀化之間的差異(Ihde, 2001: 4)。現象學分析可以顯現出體現觀點的重要性。伊德清楚劃分兩種身 體概念:「此在的身體」(here-body),意指全然感官的體現經驗;以 及「影像身體」(image-body),則是指一種虛擬的形式。在思考體現 的概念時,梅洛龐蒂堅稱:科技可能是體現的,因為每一個要素都只 有在完全的身體感官意識下才能完滿,而這正是這個使用人工製品的 世界的一般經驗中的一部份(Ihde, 2001: 4)。 跟隨著這個論點,我們可以發現:數位化藝術品表現出三種彼此 相關的身體存在以及他們在後現代的虛擬環境脈絡下,與科技之間的 體 現 關 係 。 這 些 身 體 存 在 係 指 「 本 真 的 身 體 」 (authentic bod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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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istence)、「複製的身體」 (reproduced bodily existence)與「數位化影 像的身體」 (digitized image bodily existence)。本真的身體存在如今無 疑地已受到博物館與藝廊高牆的保護。雖然觀者身上都背負著特定的 觀點,但是他們對於網路空間中,數位化藝術品的知覺與經驗卻與每 一種身體的存在方式息息相關。大部分傳統的藝術品都是物理性客 體,受到自然力量的宰制,使得它們因歲月而慢慢消蝕。而對於藝術 品的保存則是企圖儘可能地延長藝術品的壽命,這即是現代博物館最 根本的目標,以藉此展現它們對於藝術品展示的權威。因為印刷與攝 影等複製工具在過去被大量的引用,複製的身體存在已經變成一種非 常重要的存在方式,不僅官方的機構或出版社採用這些機械複製技術 來複製文化遺產,將它們從它們原始的時空存在搬到世界各個角落 裡,同時資本主義也將這些文化遺產納編進大眾市場,並從中獲利。 自此,藝術品就擁有兩種存在方式,一種是本真的存在,另一則 是機械複製的影像。然而,數位化藝術品卻被化為一種無需它的物理 性存在的資訊,而被儲存下來。今日的數位科技又增加了蒐集與創造 數位檔案的能力。數位化藝術品仍舊被凍結在它被數位化的那個時間 點上,藝術品變成了一個存在於我們的生活世界中的虛擬影像。這個 體現的畫素身體(pixel-body)可以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裡被觀賞。藉 著援引這個關於虛擬性與生活世界之間的體現關係概念,生活世界的 虛擬體現之最終目標是為了要成為完全的、多元感官的身體行動的完 美擬仿。因此,藝術品增加了它的時空存在:一種數位化影像的身體 存在。 當觀者觀賞著數位化影像時,他流動的視野竄流於「現在的 我」(now-me)與「此地的身體」(here-body)之間,而且這個視野體現 在新的立場上。 隨著梅洛龐蒂的觀點,這個藝術品的數位化形式有一種形式的象 徵意義,這個意義暗示著意識存有的意向性。表現與被表現者之間的 關係是內在的且必然是屬於一體的。在此,事物變成了一種符號,而 且可以創造出意義。就此而言,藝術品的身體存在的任何一個面向都 是溝通的一部份。在此,形式並非事物的真正特性,而是它們將它們 自己呈現在一個知覺意識面前的方式;因此,它們並非真實的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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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被知覺的事物(Madison, 1981: 148)。同樣地,世界也非某個先在 的表現,也不完全是思想,而是思想本身的實現。它暗示著一種身體 層次的交換。身體實際上是思想的媒介,透過它自身,內在的話語或 外在的溝通都因此而得以建立起來。主體的存在因為意向而與世界緊 密不可分,而意向即是它的身體。身體是一種觀看世界的方式,同時 也是主體認識他自身與表達他自身的方法(Madison, 1981: 23)。因此, 現象身體不能被視為一種物自身,相反地,它是主體呈現在世界之中 以及意識世界的方式。 就此而言,身體是人類身體做為一種有意識的、產生有意義之行 為、且出現在同樣具有意識的行為者面前的存在依據。梅洛龐蒂認 為,對於世界的意識深深地根植於人類的全部存有之中,而且是透過 身體來表現,因為世界是我們的知覺視域,是現象反思的最原始資 料。倘若我們對於科技的理解,能將它放在與人類之間的關係上來理 解,那麼,任何人類與科技之間的結合關係就不僅止於使用,而是在 於特定科技的所具有的潛在可能性。由於科技與文化息息相關,所以 「人類-科技」之間關係的每一個面向都展現出非中立性的轉換可能 性(Ihde, 1993: 53)。因此,我們應該要問的是:這個虛擬性在我們的 生活世界中,究竟意味著什麼?倘若我們不將藝術品的數位化視為向 未來邁進,而是將它視為吞沒於過去之中,那麼我們就可以發現藝術 品身體存在的三種層次與特定生活世界密不可分,而且也與特定的脈 絡息息相關。顯然,我們所謂的「複製」無法在沒有「原始真品」的 概念下存在。於是,我們可以將藝術品視為一個活生生的主體,且擁 有三種層次的存在,分別是實體的身體存在、科技的存在以及虛擬的 存在形式,而這些形式都是社會性的存在。

3.2 消弭的界線

如今,現代科技成為一種世界現象,媒體基於各種理由模糊了事 實,諸如教育、經濟或文化等,但是這並不是唯一一種界線的模糊。 媒體之間的界線,以及每一種媒體中,實驗性的與既存的媒體之間的 界線、高低文化之間的界線、連環漫畫與歷史之間的界線,自一九九 ○年代開始,就已開始瓦解(Briggs and Burke, 2002: 320)。藝術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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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科技之間的體現關係見證了本真性、複製與數位化之間界線的瓦 解。 本文必須再次地提問:當我們的感官經驗延伸到數位化空間時, 我們有可能忘卻物理性的、物質性身體的存在嗎? 顯而易見的是, 透過上述的論點, 每一種感覺都有其物理性起源。本文已經指出真 實身體與虛擬身體之間轉換的可能性與關係,就此而言,藝術品的虛 擬身體是真實身體的延伸:在一個虛擬的環境裡,虛擬身體變成了經 驗的主要場域。人們的思考以及從虛擬身體所經驗到的知覺,都不斷 地連結到真實的身體上。這意味著:知覺經驗必須根植於實體身體 上。藝術品的本真身體為機械複製與數位化創造出各種可能性。身體 存在的三種層次之間的體現關係因此在經驗的建構上扮演著非常重 要的角色,感官經驗仰賴於身體基模(body schemas)以及身體的型態 與姿態。任何的經驗,包括虛擬的經驗都是一種體現的經驗。所有的 感覺都根植於身體之中,根植於皮膚與肉身之中。因此,我們的身體 可以與介面、機械裝置以及客體相結合。如此一來,它們變成了實體 身體的延伸。這意味著身體的經驗是多層次的、非邏輯性的以及非線 性的。藝術品的虛擬存在超越了物理性的存在,而這個外在的資訊系 統則進入了真實身體的硬體之中。下圖描繪了這個時間性的概念: A B C 過去 未來 (時間) A’ B’ A” 圖 6. 時間性的概念3 在這個圖裡,水平線描述的是一連串現在的時間,而垂直線則代表同 一個現在時間的面向。身為一個觀者,我現在正處於一個特定的水平 時間點上。倘若A 意指本真藝術品的存在時刻,B 意指藝術品的機械 複製影像所存在的時刻,而C 意指藝術品的數位化存在的時刻,那麼 3 此圖表的概念來自於梅洛龐蒂。參見 M. Merleau-Ponty, Phenomenology o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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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就獲得一個完整的時間經驗。但是,根據梅洛龐蒂的觀點,時間 並非線性的,而是一個意向性網絡。當我在這個特定的時刻裡觀賞著 這個數位化藝術品時,我也正知覺著本真藝術品的未來,而這也讓未 來變成了我的過去經驗;同樣地,在這個時刻裡,我將本真藝術品的 過去帶到現在來。因為現在參與了未來,而這也讓現在變成了過去, 過去的參與則變成了現在。這整個時間的運動都是關於現在的,它體 現了我所採取的觀點,而從這樣的觀點裡,我才能看到事物持續地出 現在我面前。我面前的影像體現了三種層次的表象:本真的、複製的 以及數位化的藝術品影像,這三者同時出現在這個時刻裡,且強化了 我的經驗意義。倘若我站在 C 之後的特定一個點上,我對於藝術品的 知覺經驗則是一個斜向的現在時刻。A(本真藝術品)不再是位於它原 先的時間位置上,而是變成了 A”,但是它們(A 與 A”)仍舊是連結在 一起的。在同一個時刻裡,我也知覺到B(機械複製的影像)與 B’。 因此,本真的藝術品 A 透過 A’而變得可見,而 A 與 A’則是透過 A”而變得可見,因為我重新取回那已逝去的時間。藝術品的機械複製 影像 B 則是透過 B’而變得可見,而數位化藝術品 C 也可能在垂直線 C 的特定時間點上變得可見。因此,我們可以稱之為 C’。從藝術的現 在這個時刻開始,這個相互重疊的領域一個接著一個而來,並因此確 保這些界線不中斷。因此,對於藝術的理解在於藝術的全部過去,但 是,當知覺藝術品時,藝術品的意義並非在於過去,而是現在,因為 我是在它的「現在」這個時間點上感知到它。顯然,不僅是個人的歷 史與實際的(體現)處境需要他們自己的存在,他人、政治的、經濟 的以及文化的實踐與結構都需要他們自己的存在。我們必須對存在於 這些面向之間的關係加以界定清楚,同時也必須指出這些面向是如何 在任何特定的時間裡,出現在個人之中(Gallagher, 1998: 157)。由於時 空的壓縮、體現的身體存在以及時間性在數位時代裡的可逆性,造成 了每一種身體的存在之間的界線都已逐漸瓦解。

四、現象學詮釋:回歸本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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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洛龐蒂宣稱:身體的理論即是知覺的理論,因為我們不可能在 解釋身體時,不涉及對於知覺的描述。人們總是透過身體與他人、與 世界、與世界中的事物以及與世界中的主體進行接觸。人們也總是透 過知覺來與這些人、事物接觸,因此,在某個領域裡,人與其他人之 間的關係並非純粹自然而然的(Barral, 1969: 175-176)。就此而言,當 觀者與數位化藝術品進行互動時,意義於是從中被創造出來。 對於二十一世紀生活的普遍狀況,出現了兩種極具創意的討論: 其一關注於一種可能的後現代文化與社會,另一則關注於傳播系統的 廣泛變遷(Poster, 1995: 79)。後現代文化時常被視為一種不同於既存社 會之另類社會,就大部分的情況而言,後現代文化的討論則聚焦在: 在時間性的概念下,新的主體位置與經驗的產生。先前,關於新傳播 科技的論述則是關注於資訊交換的劇增,以及人類與科技之間的體現 關係上。本文在此即企圖同時探討這兩個面向,並探究其間的關係。 本文曾提及班雅明對於機械複製時代下靈光的消逝的批判,「靈 光的消逝」意味著藝術的複製改變了藝術曾經擁有的神秘感。然而, 這也暗示著藝術的複製將藝術從傳統的權威中解放出來。班雅明強 調:在機械複製尚未宰制一切的時代裡(十九世紀之前),靈光並非美 學的根本標準,而且靈光主要來自於那些非複製的藝術品裡。具有靈 光的傳統藝術主要關注於儀式性價值,而機械複製的藝術則關注於展 示價值。傳統藝術強調儀式性價值,因為它是建立在慶典儀式的基礎 上(Benjamin, 1955: 226-227),也就是說,傳統藝術的結構完整性被呈 現在慶典儀式、巫術或宗教之中。然而,隨著複製科技的日新月異, 藝術品卻逐漸失去它們的儀式性功能,藝術品的展示性功能反而逐漸 增長。班雅明強調:在機械複製時代裡,對藝術品而言,展示性價值 變得極其重要,甚至取代了儀式性價值(Benjamin, 1955: 217-251)。我 們已經檢視了文化工業中,藝術品的商業化以及它們的去美學化,也 進一步解釋了班雅明對於儀式性價值與靈光是如何消失在複製科技 中的觀點。藝術作為社會文化的產物,因為傳播媒體與數位科技的改 變而產生了不同的面貌。根據梅洛龐蒂的觀點,它們的意義必需在數 位化形式本身中理解,而無法以外在於這個形式之外的關係來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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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此而言,意義與作者權以及藝術所有權的問題,在機械複製或 數位化影像遍行的脈絡裡,變得更為複雜。這變成了資本主義社會 中,關於獲利的議題。不僅消費商品包裹著市場的糖衣,消費者也被 鼓勵去將藝術大師的作品複製成他們自己的作品。我們從影像製作的 過程本身中獲得愉悅,也從產品的美化過程(透過將產品與重要的社 會特質之間的關係連結起來,以達成產品的美化)中獲得滿足。因此, 當我們以某個符號來代表它所意指的事物後,一個商品符號就已完成 了。舉例而言,十字繡公司(Cross-Stitch) 販售一個鑲有金框的《蒙娜 麗莎》織布複製品(圖 7),該商品的廣告提及:消費者不僅可以擁有 這個無價的鉅作,更可以以自己的雙手來創造這幅畫,甚至更可以享 有《蒙娜麗莎》的光環(Sturken and Cartwright, 2004: 128-129)。這則 廣告所突顯的正是商品的邏輯,這套邏輯是一個定義社會實踐與啟動 社會實踐的架構。

在 此 有 三 種 源 自 於 資 本 主 義 社 會 的 商 品 形 式 邏 輯 : 抽 象 化 (abstraction)、 等值(equivalence)與物化(reification) (Goldman, 1992: 20-23). 在這個商品邏輯的運作下,印有蒙娜麗莎的領帶便可以在商 店、博物館的紀念品專賣店以及網路上販售。商品符號的建立主要是 發生在觀賞者與廣告共同存在的社會空間裡,廣告中的商品符號,其 意義之接收與組構並非被動的,我們生活中充斥的商品以一種令人豪 不設防的方式提供我們滿足。雖然透過電腦數位化的藝術品極其普 遍,但是就某種程度而言,它也是一種消費商品。雖然網路空間中的 藝術品之數位化影像並非總是會以商品的形式出現,但是觀賞數位化 藝術品的邏輯就如同影像的消費一樣,又回到了商品的資本主義運作 邏輯裡。 因此,數位化藝術品已經變成一種符號,它所行銷的是某種存在 於我們社會中的新穎文化價值。藝術品開始以數位化形式出現(這種 形式是一種傳播形式),其符號價值的產製與實現需要觀賞者參與於 意義的詮釋裡。所以,在數位媒體裡,關於藝術的所有權問題,已變 得愈來愈複雜,因為數位媒體讓一般的消費者都能接近藝術品的複製 過程。倘若象徵符號價值是一個與我們的社會文化生活實踐息息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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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概念,那麼,現在我們就必須思考數位化藝術品作為一種符號其意 義為何,以及數位化藝術品是如何擁有它的符號價值,同時這個價值 又相應於真品的價值。在此必須提出的問題是:數位化藝術品的靈光 源自於何處?這就是班雅明的觀點開始出現問題的地方,因為關於靈 光的根源的觀點都僅僅是建立在共識上。我們尊崇《蒙娜麗莎》為一 名著,同時賦予這個作品一些文化威權,甚至對於它所體現的天賦、 獨一無二的特性有集體的共識。對於此種權威的賦予其實是來自於共 識,來自於我們的文化地位,「我們相信達文西的蒙娜麗莎體現或延 伸了重要的價值,這些價值是我們藉之了解我們是誰的重要依據」, 「倘若我們將靈光視為是一種文化威權的產物,而非天賦的表現,那 麼,我們也會認為機械複製根本不會失去靈光,甚至在今日,它有助 於靈光的創造」(Frank, 1989: 30)。同樣地,藝術品的數位化複製也是 如此。我們已經探討了當今社會中藝術品的三種身體存在層次的體現 邏輯,以及它們之間的界線是如何瓦解的。在這個體現的關係裡,商 品化與機械/數位複製的邏輯有助於靈光與本真性的創造,甚至又回 到了原始的藝術作品中。 無疑地,本真性的概念仍是美學價值的必要條件。在數位時代裡 閱讀班雅明,我們可以發現:藝術與文化生活無法單靠科技的或社會 經濟的面向以及政治鬥爭的面向來理解。相反地,它反而是一個關於 誰的真實或複製,在藝術、政治與人們日常生活知覺之間的互動中佔 有支配地位的問題。正如梅洛龐所指,世界的事物並非存在於我們面 前,供我們思考的中立的客體(Merleau-Ponty, 2004: 63)。它們之中的 每一個都代表著一種我們所喜愛或不喜愛的特定行為方式、特定的回 應方式,這就是為什麼人類的品味、特徵以及對於世界以及特定事物 的態度,可能會隨著客體的不同而有所改變。如今,意義已不再崇高, 至少在許多大眾視覺文化的表現裡是如此。 在這個影像複製與高度互文性的新秩序裡,對於技術與形式的關 注將優先於對於實質內容的關注,而且影像也開始變得備受爭議。跟 隨著機械複製的概念,虛擬真實的科技對於我們日常生活的滲透甚至 更為嚴重。當人類邁入二十一世紀時,似乎每一件事都一定會被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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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的標籤。在這個數位革命中的新科技,提供了非常多的機會 讓藝術家可以延伸或重新思考創作的本質,但是就藝術的本質而言, 藝術家的原創性仍是最根本的且不可或缺的要素。就此而言,許多討 論都回到藝術的基礎上,藉此尋求它的生存之道。霍爾認為,在新複 製科技的複製過程中,不僅藝術品的本質產生了轉變,我們對於藝術 品的觀感也產生了變化(Hall, 1999: 269-278)。新媒體與數位影像早已 成為虛擬空間裡的主要機制,這些科技創造出一種虛擬的環境,在其 中,所有抽象的視覺、聽覺與語言要素都被含糊地消費了、轉換了以 及相互連結起來了。一般大眾開始透過複製品來接近傳統藝術品,以 致於虛擬的展示空間為每一個人創造出一種特殊的且容易涉入的環 境。但是霍爾所擔心的是,一方面,複製品取代了原初作品的靈光與 本真性,延伸了展覽儀式以及去除了文化價值,以致於人們不再去感 覺藝術品的質感、線條與色彩是如何刺激我們的感官;另一方面,正 因為複製品的出現,原初作品卻又重新獲得它們的尊貴感。 顯然,藝術品仍舊是一種時間的文化迷思。迷思的功能在於作為 文化知覺體系中的一部份,透過這個部份,人們較為不熟稔的那些處 境得以被詮釋並進入舊的象徵模式之中。當我們看到奇觀時,我們是 透過迷思的視角來看世界,而且並未意識到那些奇觀是被扭曲了的 (Crane, 1992: 79)。班雅明認為藝術品的靈光已經被機械複製給摧毀 了,然而,在近幾年裡,靈光的概念已經被重新檢視與批判。法蘭克 認為靈光主要是以文化威權與共識為基礎,他指出: 倘若我們將靈光視為一個文化權威下的產物,而非天賦的表現, 那麼,我們就會了解到,機械複製未必會將靈光摧毀,而且在今 日看來,機械複製有助於靈光的創造。尤其當代藝術更是如此, 在當代藝術裡,共識仍舊被形構而成。雜誌在賦予藝術家權威或 賦予某些藝術風格「重要性」上,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這已 是一個廣被接受的事實。…但是複製卻讓它們擁有一種釋放靈光 的合法性(Frank, 1989: 30)。 根據這個觀點而言,藝術品的數位複製仍舊能保有靈光,而且也總是 與實體世界有所聯繫。在此,數位化藝術品與實體世界之間有兩種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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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關係:其一是透過媒體的連結,構成藝術品的位元即可被儲存起 來;另一種連結則是重新編碼的系統,這個系統將藝術品轉譯成可被 使用者知覺的數位形式(Wolf, 2000: 68-69)。換言之,若非數位科技連 結起藝術真品與人類生活世界之間的關係,數位化藝術品對人類而言 根本無任何意義。 在探討完藝術展示的運作邏輯後,我們了解到:在數位化的過程 中,藝術影像因為採用了網路空間的空間特性以及資本主義的運作邏 輯,而得以被傳散到世界各個角落;因此,藝術失去了「此時此地」 的儀式性價值以及它曾經擁有的靈光。然而,在商品化的過程裡,藝 術的本真性以及本真藝術品的政治性卻被強化了。 無疑地,科技的影響並非僅在於電子的面向上,更在於情感與精 神的面向,因為科技、藝術與文化最終將相互融合於當代社會裡。就 這個特殊的現象而言,電子媒體與電腦科技將文化/美學形式與機械 複製的資料概念結合起來,而文化則被建構成是可被複製的資訊或資 料(Rutsky, 1999: 121)。截至目前為止,我們可發現:自從人類進入機 械複製的時代後,視覺藝術已經不再是視覺藝術,我們可以在任何一 個地方看到藝術品的影像,但卻非藝術真品的影像。當印刷媒體愈來 愈普遍後,資本家從藝術家或藝術品身上,創造出一種特殊的氛圍。 於是,電子媒體又再度撩撥人們的感官,讓視覺藝術轉變成一種象徵 符號。到了二十一世紀時,網際網路成為人們交換資訊與尋求滿足的 主要管道。視覺藝術的再現甚至超越了機械複製的時代,因為視覺藝 術品不僅可以在網路上複製與流通,甚至現在所有的實體博物館都在 網路上設置虛擬博物館。複製科技改善了使藝術普及的方法,藝術品 被帶到了它們先前無法到達的地方。然而,就本質而言,複製品所失 去的本真性與靈光則可以在珍品中尋得。即使在當代社會裡,儀式性 意義已經逐漸薄弱,但是傳統藝術的靈光之儀式性價值卻仍存在於藝 術的原初實體空間裡,而機械複製藝術以及藝術於虛擬世界的展示仍 舊關注在它們的展示性價值上,以藉此反映出真品的政治意涵與本真 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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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網路空間的影像政治

在日常生活世界裡,影像科技以一種真實/非真實的藝術形式來 產製、解構與重構觀看之道。我們已經重新發現了一種觀看數位藝術 的方法,而這些探查已經成功地顯現在某些我們所知覺到的數位化藝 術品裡。因此,知覺哲學將有助於我們避免產生誤解。知覺的世界並 非由一切自然的客體所構成的,而是由彼此之間具有相互關聯性的客 體所構成,知覺能夠創造意義,並沉浸於數位文化的視覺世界之中。 科技強化了人類非中立的、轉換的能力,而這即是人類-科技之間關 係的根本本質。科技的延展能力已經將人類-科技的實質力量強化了 (Ihde, 1993: 51)。 網路空間中的數位化藝術完全是一個與我們的存在科技密切相 關的現象。正如德博爾所言,社會已經到達了「整合景觀」(integrated spectacle) 的 階 段 , 而 且 科 技 不 斷 地 汰 舊 換 新 也 創 造 了 各 種 結 果 (Debord, 1998: 11-12)。今日的網際網路將世界帶領到我們面前,且將 所有著名的文化遺產呈現在我們面前。科技允諾要控制自然與文化, 要將我們從苦難中釋放,同時更要豐富我們的生活(Borgmann, 1984: 41)。然而,正如我們於上文所述,因為科技並非中立的工具,所以 我們必須思考的是它的意識型態脈絡。毋須贅言的是,博物館、藝廊、 大眾媒體與教育機構皆意識到數位複製是如何影響文化與思想領 域。班雅明曾指出:「本真性的標準已經無法被應用到藝術生產上, 因此,藝術的功能全被扭轉過來了。藝術不再是以儀式為主,它開始 以另一種實踐作為其基礎,即:政治。」(Benjamin, 1955: 220)如此存 在於藝術品的利益產製與流通、複製之間的複雜關係,正是那關於「數 位複製時代」的論辯,對於政治與經濟的面向所探討的議題(Franklin, 2002: 592)。在上文中已探討了經驗、體現與時間性之間的關係,同 時也討論了如此的探查對於探討網路空間中藝術品數位化的重要 性。基於如此的觀點,在下文裡將繼續探討網路空間中數位藝術的影 像政治,以期能完成一項現象學式的探究。 在二十世紀交界之際,大規模的工業化與新型態的攝影、電影之 機械複製,闖入了西方社會的文化、政治與經濟領域裡,相較於過去, 這些複製技術的傳散更為急劇。一個世紀後的今日,我們正體驗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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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數位科技的複製形式,而且在我們的社會裡,數位科技已經取代了 機械複製而成為當今的主流媒體形式。這個網路的、虛擬的以及數位 的環境甚至融合了政治、經濟權力,而且我們也已見識到這些新科技 的再現、複製與傳散影像的能力極具革命性潛力。這些提供人們感官 知覺的新空間與地點,透過「藝術—科技」之間的體現關係所造就的 新效果,提供了一個可挑戰日常生活剝削權力關係的重要場域。而這 些空間的脈絡與資本主義以及基礎主義政治有關。 梅洛龐蒂認為身體本身以及與之互動的環境,受到身體的物理結 構 所 侷 限 , 但 也 產 生 了 一 些 行 為 方 式 , 並 讓 前 象 徵 與 象 徵 表 象 (pre-symbolic and symbolic appearances)之間得以連續發生。事實上, 我們已經進入一個文化產品的娛樂消費的新階段,而這些文化產品橫 掃全球社會景觀,正如上所述,如此的轉驗與生活世界的商品化息息 相關。空間的奇觀化創造出一種影像充斥的新生活世界景觀。這些空 間包括有賭場、複合型電影院、主題公園、博物館、購物中心以及我 們生活週遭的奇特建築,甚至是從我們的客廳的實體世界所延伸出來 的虛擬空間。哈維指出:在消費中對於加速扭轉時間的需要已經造成 一種轉變,即從商品的產製轉變成事件的產製:亦即,景觀的流動(the mobilization of spectacle) (Harvey, 1989: 157)。這個景觀的流動與德博 德的論述相呼應。德博德探究了以影像為主的商品對於都市生活的滲 透之現象,並宣稱:資本主義社會已經轉變成各種景觀的組合。景觀 已經成為當代資本主義最為重要的文化產製。而這個實體的視覺影像 景觀如今則進入了網際網路的虛擬空間裡,數位化影像透過快速地將 影像送達世界各個角落,來擴充當代資本主義的能力。對德博德而 言,奇觀具有一個雙重特性。就一方面而言,景觀是商品形式的拜物 化世界,而且以前所未有的方式被普遍化;就另一方面而言,它意指 著當代生活以影像為主的本質。生活的複雜性與矛盾,在景觀的表象 後,卻都變得一致。就此而言,景觀應該被視為一種資本主義權力關 係的表現(Debord, 1983: 35-46)。 由於藝術品數位化的拼貼與處理能力,無疑地已經將這個影像消 費文化帶進新的層次裡。關於政治與美學兩者如何在這個不受侷限的 網路空間裡交會的議題,在上文中已特別提出。就陳列藝術品的博物 館建築空間為例,文化形式與活動都充滿政治性,而且用來表達與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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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這些政治化過程的方法都來自於特定的存在條件,也就是說,這些 形式與活動是特定社會、文化或政治目的下的結果。博物館建築物大 部分都是白色的方形(while cube)建築,而非完全由線狀或具彈性的呈 現方式所構成。一次成功的展覽以及觀眾對於藝術的賞識無論究技術 層面或是教育層面,常常都是仰賴於努力的程度而非展覽的機構。隨 著科技急速地發展而且不斷地整合進我們的日常生活裡,我們似乎也 都以全新的方式與數位化藝術影像進行互動。在這個線上的世界裡, 實體的藝廊/博物館脈絡不再是地位的表徵。但是,當存在於實體空 間裡的藝術開始被數位化時,實體藝術卻扮演的極為重要的角色。實 體的存在部分為藝術品提供一個脈絡,紀錄下它的發展時序,輔助數 位化的保存工作,同時也擴大了藝術品的觀眾。 班雅明對於藝術、文化與科技的物質、象徵、社會與政治面向的 關注以及它們之間的互動關係,至今仍顯得相當重要。他提供了重要 的切入點與實質的觀點來探究精神與政治經濟之間的緊張關係,以及 知覺世界的新方式可以如何挑戰而非複製藝術品本身的地位。顯然, 影像世界的文化景觀與整個象徵符號的產製體系有關,包括博物館、 藝廊以及藝術家的創作。在這個象徵結構裡,網路空間裡的數位化藝 術品是權力的來源。被強化的尤其是那些產製空間以及將數位化藝術 品產製為象徵符號的權力。 無疑地,網際網路參與了啟動景觀世界的利益遊戲。為了要跟上 日益激烈的網路影像世界競爭,諸如博物館、國家藝廊與企業等機構 也開始著手設立他們的網站,以期能在全球影像世界中獲得競爭力。 這暗示著一種文化與經濟價值、一種正向的企業形象以及一個發展者 的利益。就景觀的啟動而言,基於促進實體都市博物館與藝廊的消 費,以主題為主的網路博物館與藝廊也被引薦進景觀的啟動之中。這 些網站如今成為實體博物館與藝廊累積資本的主要場地。今日網路空 間中虛擬性的出現即代表著實體建築在空間上的延伸,在這些虛擬空 間裡,觀者/消費者可以實現他們對於紀念品販賣店中文化複製品的 幻想,並藉此強化他們的不同生活風格。數位化藝術影像景觀與網路 主題環境(例如:網路博物館、藝廊)見證了我們的生活正朝向一個完 全商品化的重要轉折上。除了景觀的操弄,空間實踐與經驗之間的權 力關係也是不容小覷的。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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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Section 4, we give an overview on how to express task-based specifications in conceptual graphs, and how to model the university timetabling by using TBCG.. We also discu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