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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亞經濟整合與兩岸經濟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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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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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亞經濟整合與兩岸經濟關係  

      童振源     童振源,2014 年 11 月,「東亞經濟整合與兩岸經濟關係」,謝政諭、高橋伸夫、黃英 哲編,《東亞地區的合作與和平》(台北:前衛,2014),頁 264-279。       摘要       面對區域經濟整合體制的快速發展,台灣卻因為大陸的政治阻撓,而被排除在這一波 的東亞經濟整合體制之外。台灣希望兩岸先簽署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進而取 得大陸的善意讓台灣與其他國家簽署FTA,以突破台灣在東亞經濟整合體制被孤立的 困境。然而,ECFA 簽署至今已經三年而成效不彰,兩岸服貿協議評估的預期效益也不 甚顯著。從兩岸經貿談判的過程來看,馬政府沒有開放經濟的決心、缺乏完善戰略, 對內缺乏完善溝通,導致國內共識不足、開放幅度有限。其結果是,台灣沒有善加運 用大陸市場規模給台灣的優勢,卻又引發內部強烈反彈。其次,馬政府缺乏有效的全 球經濟整合戰略,導致台灣仍無法突破東亞經濟整合體制的孤立困境。最後,大陸應 該從互惠互利的角度思考台灣參與當前正在協商的東亞經濟整合協議,則台灣內部支 持兩岸經濟開放幅度擴大的力量也會更大。           壹、前言     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杜哈貿易談判回合在 2008 年 7 月正式破局,但是區 域經濟整合協定(EIA)卻持續加速發展。所謂 EIA 包括各種經濟整合協定的名稱,例 如自由貿易協定(FTA)、區域貿易協定、經濟夥伴關係、優惠貿易協定等等。世界各 國在1999 年向 WTO 登記生效的 EIA 有 155 項,2007 年增加到 199 項,2014 年 1 月 底已經高達377 項。民進黨執政時平均每年生效 5.5 項 EIA,在馬英九總統執政六年期 間每年生效29.7 項 EIA。區域經濟整合體制的發展速度實在非常驚人。     亞洲地區的經濟整合從1990 年代初期有一波發展的動力,總共簽署與生效的 EIA 從 1991 年的 7 項增加到 2001 年的 48 項。從 2001 年以後,亞洲各國包括日本、 大陸與韓國都加速推動協商EIA,建議協商或正在協商的 EIA 數量從 2001 年的 10 項 蓬勃發展到2013 年底的 113 項,簽署與生效的協定數量從 2001 年的 48 項增加到 2013 年的 135 項。(見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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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圖1、亞洲經濟整合協定發展趨勢:1975-­‐2013  

資料來源:“Free  Trade  Agreements,”  Asian  Development  Bank,  <http://aric.adb.org/fta>  (May  17,  2014).  

  以亞洲經濟整合協定簽署的速度而言,民進黨執政時期(2000-­‐2007)平均每年 生效5.8 項 EIA,馬總統執政時期(2008-­‐2013)平均每年生效 6.3 項 EIA。特別是, 台灣的主要經濟競爭對手韓國已經簽署十三個  EIA,包括與東協、印度、歐盟、美國及 澳洲的EIA,同時正在與七個經濟體洽談 EIA,包括在 2012 年 5 月啟動韓國與大陸的 談判及2013 年 3 月啟動中日韓三邊的談判。     此外,亞太各國均積極參與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RCEP)或跨太平洋戰略經 濟夥伴關係(TPP)的協商。目前參與 RCEP 談判的國家共有 16 個,包括東協十國、 大陸、日本、韓國、澳洲、紐西蘭及印度,也就是東協加六,這些經濟體占世界貿易 總額的27.7%,世界 GDP 比重的 28.4%。目前參與 TPP 談判的國家共有 12 個,包括 汶萊、智利、紐西蘭、新加坡等發起國在2005 年 6 月成立,美國、澳洲、祕魯、越南 在2008 年加入談判,馬來西亞、墨西哥、加拿大及日本都相繼加入談判,這些經濟體 占世界貿易總額的25.3%,世界 GDP 比重的 37.8%。     面對區域經濟整合體制的快速發展,台灣卻因為大陸的政治阻撓,而被排除在 這一波的東亞經濟整合體制之外。截至2012 年底,台灣只有與巴拿馬、瓜地馬拉、尼 加拉瓜、薩爾瓦多及宏都拉斯簽訂FTA。然而,這些國家與台灣的貿易金額在 2010 年 只占台灣貿易總額的0.2%,對台灣經濟的整體福祉沒有太大幫助。因此,馬英九總統 在2008 年上台後便倡議兩岸先簽署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進而取得大陸的善 意讓台灣與其他國家簽署FTA,以突破台灣在東亞經濟整合體制被孤立的困境。2013 年7 月台灣與紐西蘭簽署經濟合作協定,同年 11 月台灣與新加坡簽署經濟夥伴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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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個實質經濟整合協議,只是一個架構協議,主要的內容包括早期收穫項目及後續 四項議題談判的意願。在早期收穫項目方面,大陸開放539 項貨品項目與 11 項服務項 目,台灣開放267 項貨品項目與 9 項服務項目,占全部 11,016 項貨品的比例只有 2.4%。2013 年 6 月底,兩岸簽署服務貿易協議,但至今仍引發台灣內部很大爭議,台 灣立法院尚未通過該項協議。     以下將檢討ECFA 的成效,進而分析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內容,最後則是結論 與建議。     貳、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成效檢討     過去六年馬總統最引以為豪的兩岸關係政績便是ECFA,但是其成效相當有限。 根據大陸海關的統計,2011 年台灣對大陸出口總體增長 8.0%,ECFA 早收清單項目產 品出口增長9.9%,僅略微比前者好。2012 年,台灣對大陸出口總體增長 5.8%,但是 早收清單項目卻僅增長2.3%;2013 年上半年台灣對大陸出口總體增長 36.8%,可是 早收清單項目卻僅增長 13.3%。這三年的台灣對大陸出口數據都沒有顯現 ECFA 成效。 同樣的,大陸對台灣出口的早收清單成長率也沒有明顯比大陸對台灣整體出口要好。1 (見表1)     表1、ECFA 貨品貿易早期收穫效益   單位:億美元、%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1-­‐6 月   金額   成長率   金額   成長率   金額   成長率   台灣對大陸出口   1,249.0   8.0   1,321.9   5.8   800.4   36.8          早收清單內出口   198.5   9.9   20.3.1   2.3   110.7   13.3   大陸對台灣出口   433.8   21.3   408.3   -­‐6.3   209.8   2.9          早收清單內出口   50.4   28.1   47.4   -­‐2.6   23.2   -­‐1.26   說明:台灣對大陸出口數據為大陸海關統計資料;大陸對台灣出口數據為台灣海關統計資料。   資料來源:   1. 台灣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執行情形〉,2013 年 8 月 9 日, http://www.ecfa.org.tw/ShowNews.aspx?id=683&year=all&pid=&cid=,2013 年 8 月 10 日下載。     從台灣的出口成長率來看,兩岸ECFA 早收計畫在 2011 年初生效之後,台灣對大 陸出口並沒有明顯比台灣對其他國家出口成長要快,甚至要比台灣對東協六國的成長 率慢很多。從台灣的出口比重來看,台灣對大陸出口占台灣全部出口的比重在2010 年 達到41.8%的高峰,但是 ECFA 生效之後,2011 年的比重反而下跌到 40.2%,2012 年 再下跌到39.4%,2013 年微升到 39.7%。(見表 2)                                                                                                                   1 在 2013 年 9 月以後,台灣政府不再採用大陸海關的數據說明台灣對大陸出口金額,改採台灣的海關資 料。據此,台灣政府主張台灣對大陸的早收清單出口比總體出口表現要好。然而,台灣政府完全沒有 對外說明這項統計資料調整的原因。事實上,兩岸海關對於兩岸貿易的統計有相當大的落差,主要是 沒有反應台灣經由香港到大陸的轉口貿易數據。以2013 年為例,台灣海關統計台灣對大陸出口金額 為818 億美元,但是大陸海關的統計資料卻高達 1,566 億美元,幾乎快要兩倍。2014 年 1-2 月,台灣 海關統計台灣對大陸出口金額為117 億美元,但是大陸海關的統計資料卻高達 211 億美元。因此,本 文仍採取大陸海關統計資料說明ECFA 效益。但是,自 2013 年 9 月以後,台灣政府便不再公布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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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2、台灣對主要國家(地區)出口成長率與出口比重:2007-­‐2013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成長 率   出口 比重   成長 率   出口 比重   成長 率   出口 比重   成長 率   出口 比重   成長 率   出口 比重   成長 率   出口 比重   成長 率   出口 比重   大 陸   12.6   40.7   -­‐0.8   39.0   -­‐15.9   41.1   37.1   41.8   8.1   40.2   -­‐4.4   39.4   2.2   39.7   美 國   -­‐0.9   13.0   -­‐4.0   12.0   -­‐23.5   11.6   33.6   11.5   15.6   11.8   -­‐9.3   10.9   -­‐1.2   10.7   日 本   -­‐2.2   6.5   10.2   6.9   -­‐17.4   7.1   24.2   6.6   1.2   5.9   4.2   6.3   1.2   6.3   歐 洲   9.7   11.6   4.6   11.7   -­‐24.6   11.1   30.1   10.7   6.2   10.1   -­‐7.8   9.6   -­‐3.5   9.1   東 協 六 國   16.7   14.5   7.3   15.0   -­‐21.5   14.8   37.2   15.1   22.7   16.5   9.8   18.5   3.9   19.0   註:大陸的數據包括中國大陸與香港。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財政部,2014 年 4 月 12 日下載。     根據總體貿易資料,ECFA 並沒有明顯強化台灣對中國出口的競爭力。以各國在大 陸進口市場的市占率判斷各國對大陸出口的競爭力。從2000 到 2002 年,台灣的市占 率從11.3%增加到 12.9%,2003 年以後每年逐漸下滑,至 2010 年只剩下 8.3%。 2011 年初開始實施 ECFA 早收清單計畫之後,2011 年台灣的市占率反而下跌到 7.2%,   2012 年維持在 7.3%,2013 年微幅上升到 8.0%。(見圖 2)       圖2、各經濟體在大陸進口市場占有率:2000-­‐2013   資料來源:CEIC,2014 年 5 月 17 日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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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持續維持低谷。馬總統上台後,2008 年台灣吸引的實際外資金額衰退 50.8%為 66.9 億美元,2009 年衰退 32.3%為 44.3 億美元,即使 2010 年世界金融危機已經平息, 仍衰退30.1%到 31.6 億美元,幾乎只有 2001-­‐2007 年每年平均 56.5 億美元的一半。 2011 年外商投資成長 37.7%到 43.6 億美元,仍維持在相當低檔的金額。2012 年外商 投資再度陷入衰退,幅度為3.1%,外商投資金額只有 42.2 億美元。2013 年金額為 34.6 億美元,顯著衰退 19.2%。(見表 3)     表3、外商對台灣直接投資:2001-­‐2013   單位:百萬美元、%   時間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金額   3,349   1,908   2,724   2,983   3,430   11,576   13,602   6,692   4,427   3,163   4,356   4,223   3,461   成長率   n.a.   -­‐43.0   42.8   9.5   15.0   237.5   17.5   -­‐50.8   -­‐32.3   -­‐30.1   37.7   -­‐3.1   -­‐19.2   註:此表數據為外商實際投資台灣的金額,而不是核准金額。   資料來源:「103 年 2 月核准僑外投資、陸資來臺投資、國外投資、對中國大陸投資統計速報」,中華民 國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http://www.moeaic.gov.tw(2014 年 4 月 12 日)。     再看看國際比較,根據聯合國《世界投資報告》,2000-­‐2007 年台灣吸引外資占 全世界比重為0.3%,在亞洲地區領先澳門、印尼與越南。然而,台灣吸引外資占世界 比重從2008 年逐年下降,到 2011 年已經為負 0.1%,台灣吸引外資金額竟是全世界 倒數第二。2008-­‐2012 年台灣吸引外資平均占世界比重僅為 0.2%。各國同樣遭受到國 際金融危機衝擊,台灣在2008-­‐2012 年吸引外資的比重居東亞四小龍之末,香港的比 重為5.0%、新加坡 2.7%、韓國 0.7%,甚至比泰國(0.5%)、印尼(0.9%)與越南 (0.6%)都低很多,更不要說大陸(7.6%)。(見表 4)     表4、亞洲經濟體吸引外商直接投資占世界的比重:2000-­‐2012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00-­‐2007   2008-­‐2012   大陸   6.0%   7.8%   8.1%   7.5%   9.0%   5.6%   7.6%   香港   3.7%   4.5%   5.9%   5.8%   5.5%   3.3%   5.0%   韓國   0.6%   0.7%   0.7%   0.6%   0.7%   0.6%   0.7%   澳門   0.1%   0.1%   0.2%   0.0%   0.1%   0.1%   0.1%   台灣   0.3%   0.2%   0.2%   -­‐0.1%   0.2%   0.3%   0.2%   印尼   0.5%   0.4%   1.0%   1.2%   1.5%   0.2%   0.9%   新加坡   0.7%   2.1%   3.8%   3.4%   4.2%   1.7%   2.7%   泰國   0.5%   0.4%   0.6%   0.5%   0.6%   0.5%   0.5%   越南   0.5%   0.6%   0.6%   0.4%   0.6%   0.2%   0.6%  

資料來源:United  Nations,  World  Investment  Report  2013  (New  York:  United  Nations,  2013),  pp.  214-­‐215.  

  如果觀察包括直接投資(對外直接投資及來台直接投資)與證券投資(資產與負 債)的國際資金流動,台灣的國際競爭優勢正在快速流失。1990 年代,台灣的淨國際 投資(淨直接投資加上淨證券投資)總計負 198 億美元,平均每年為負 19.8 億美元。 陳水扁總統執政八年期間總計負 1,058 億美元,每年平均為負 132.3 億美元。馬總統 執政的六年期間資金外流共計 2,022 億美元,每年平均負 404.4 億美元,是陳總統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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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的 3 倍。2012 年台灣的資金外流金額是歷年來最嚴重的一年,高達 523 億美元。 (見表5)     表5、台灣的淨國際投資:1990-­‐2013   單位:億美元     1990-­‐1999   2000-­‐2007   2008-­‐2013   2008   2009   2010   2011   2012   2013   淨直接投資   (總計)   -­‐202.5   -­‐247.8   -­‐520.0   -­‐48.6   -­‐30.7   -­‐90.8   -­‐147.7   -­‐98.3   -­‐103.4   淨證券投資   (總計)   4.1   -­‐810.3   -­‐1,502.2   -­‐122.5   -­‐103.3   -­‐206.7   -­‐356.7   -­‐424.5   -­‐292.0   淨國際投資   (總計)   -­‐198.4   -­‐1,058.1   -­‐2,022.2   -­‐171.1   -­‐134.0   -­‐297.5   -­‐504.4   -­‐522.7   -­‐395.4   淨國際投資  

(年平均)   -­‐19.8   -­‐132.3   -­‐404.4   n.a.   n.a.   n.a.   n.a.   n.a.   n.a.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民 國 中 央 銀 行 , 〈 國 際 收 支 簡 表 ( 年 資 料 ) 〉 , http://www.cbc.gov.tw/ct.asp?xItem=2336&ctNode=538&mp=1,2014 年 4 月 12 日下載。     ECFA 確實對台灣與其他國家談判經濟整合協定有些幫助,但沒有根本改善台灣 的國際經濟孤立處境。台灣在  2013 年 7 月台灣與紐西蘭簽署經濟合作協定,同年 11 月台灣與新加坡簽署經濟夥伴協定。但這兩個國家僅占台灣貿易總量分別為0.2%與 3.6%,對台灣的助益有限。台灣至今沒有與主要貿易夥伴美國、日本、歐盟展開 FTA 談判,也無法參與TPP 或 RCEP 的協商,導致台灣受到區域經濟整合邊緣化的壓力難 以化解。       馬英九政府寄望兩岸簽署服務貿易與商品貿易協議,以強化台灣的國際競爭力, 並且改善台灣的國際孤立困境。兩岸在2013 年 6 月簽署服務貿易協議,接下來便分析 這項協議的內容與效益。     參、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應該會讓台灣部分產業感到高興,但對台灣整體經濟不會有顯 著的幫助。大陸對台灣開放模式以「據點呈現」為主,未來台灣的人才與資金會繼續 流向大陸。相對的,台灣沒有完整開放的戰略與策略規劃,只希望大陸多對台灣片面 開放,以滿足部分產業利益的需求,也沒有完善的溝通與適當配套作法,導致台灣部 分產業的弱勢族群面臨生存壓力。     中華經濟研究院在2013 年 7 月公布的評估報告指出,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對台灣總 體經濟、服務貿易、服務產業及就業的影響,「均為正面效益,但效益幅度不甚顯 著」,僅為台灣GDP 增加 0.025~0.034%,因為「兩岸目前相互開放之程度仍相對有 限,特別是我國對中國大陸的開放程度,仍有相當多部門尚未給予等同於外資之待 遇」。在台灣對大陸開放的服務貿易當中,27 項已開放陸資來台投資,只有 37 項屬新 增開放項目。在缺乏社會共識的基礎上,馬政府不敢大幅度開放兩岸服務貿易項目。     不過,整份評估報告在方法上有很大的侷限。中經院採用多國貿易分析模型 (GTAP  Model)評估自由化效益,但是該模型資料庫沒有服務業貿易數據及跨國投資 數據,以GTAP 模型來評估服務貿易自由化的效益存在很大限制。所以,中經院試圖 採用其他方法取得相關數據,以符合該模型的需求,但卻未必能突破該模型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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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些是台灣內部爭議最大的議題。     以下從台灣服務貿易發展的方向與戰略,分析此次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利弊得失。 服務業對台灣經濟相當重要,產值占 GDP 七成,就業人口占五成八。但是,過去十年, 服務業對台灣經濟成長的貢獻率卻只有四成五;相對而言,製造業占台灣GDP 不到三 成,貢獻率卻高達五成五。因此,如何透過經濟改革與開放提振台灣服務業競爭力, 是台灣擺脫悶經濟、重拾活力的關鍵要素。     然而,台灣服務業以中小企業為主,在開放過程需特別考量中小企業的競爭壓力 與調整成本。目前台灣服務業約有九十三‧.五萬家,大型服務業只有二九七一家,中 小企業高達九十三‧.三萬家。相較美、日平均每家企業員工十五人及八‧.六人,台灣 只有四‧.二人,顯示台灣服務業規模相當小。2     面對全球服務貿易的快速成長,台灣服務貿易的出口競爭力卻節節衰退,在2000 年的世界排名為第18 位,2013 年的排名衰退到第 26 位。不僅大陸、印度、日本、新 加坡、香港、韓國等國遙遙領先台灣,泰國、澳門也都超過台灣。因此,如何透過內 部經濟結構調整與區域貿易協議的開放發揮台灣服務業的競爭優勢,對台灣經濟發展 非常重要。     相對的,大陸服務業還相當弱勢,2012 年僅占 GDP 的 44.6%,因此對外開放相 當保守。大陸除了對香港的服務業開放程度比較大,超出WTO 多邊承諾 10.7 個百分 點之外,對其他國家的平均開放程度僅增加2.6 個百分點。3而且,大陸的開放幾乎都 是「據點呈現」的開放,大陸希望以開放外商投資項目的方式開放服務業,一則方便 在境內管理,並透過審批調控開放速度,二則有助於境內投資與增加就業。     基於語言與文化的相似,大陸服務業市場將提供台灣服務業發展的重要腹地,而 台灣服務業的發展經驗與人才也提供大陸服務業發展的重要動能。但在此次協議中, 兩岸服務業開放幅度相當有限。大陸對台灣開放80 項服務貿易項目,超出大陸在 WTO 的多邊承諾;相對的,因為台灣沒有對大陸適用最惠國待遇,台灣對大陸開放 64 項,大部分是低於或等於WTO 的多邊承諾  。在簽訂的雙邊服務貿易協議中,初步計 算,台灣對紐西蘭  的開放程度為 68.5%,對新加坡為 75.1%,但對大陸只有開放 30.4 %。     相對的,台灣的主要競爭對手韓國已經與美國、歐盟、東協、印度等主要貿易夥 伴簽署服務貿易協議,而且開放程度都非常顯著。例如,運用世界貿易組織計算服務 貿易開放程度的方法,韓國對美國服務貿易開放程度從最惠國待遇的48.8%,大幅增 加到雙邊服務貿易協議的67.0%,開放程度與幅度遠超過兩岸服貿協議。相對之下,                                                                                                                 2 鄭琪芳,「星期專訪台灣大學經濟系主任鄭秀玲:服貿協議重傷經濟 應立即停止」,《自由時報》,2013 年7 月 1 日。

3 詳細計算方法請參見:Juan A. Marchetti and Martin Roy, “Services Liberalization in the WTO and 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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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至今沒有與美、歐、印、東協等主要貿易夥伴談判服務貿易協議,台灣企業在國 際上受到韓商的競爭壓力不言可喻。     在配套措施方面,根據經濟部的資料,台灣政府從2010 年至 2013 年輔導 ECFA 早收清單產業的經費只花費2,260 萬元。經濟部針對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對台灣弱勢服 務業的振興輔導措施金額相當有限,包括美容美髮業(430 萬)、中藥批發業(90 萬)、洗衣及染色服務業(370 萬)。根據 ECFA 早收清單的經驗,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的受衝擊產業與受損產業要從政府獲得協助與補償可能困難,導致弱勢產業感到憂慮。 雖然台灣有些連鎖業者或大型企業可能到大陸設立公司營運,但是台灣不少中小型企 業可能面臨大陸大型企業到台灣投資經營的競爭壓力,造成弱勢企業與勞工面臨生存 壓力而反對兩岸服務貿易協議。     總體而言,馬政府缺乏完整的服務業開放戰略、沒有適當的談判策略、缺乏充分 溝通與國內共識,缺乏完善配套作法,沒有處理台灣內部的政治顧慮、經濟安全與經 濟轉型成本,也無法確保大陸不再阻撓台灣參與亞太經濟整合體制。兩岸服務貿易協 議開放幅度相當有限,台灣沒有充分利用台灣的服務業優勢與大陸市場的機會4,卻引 發台灣內部強烈反彈,造成今(2014)年 3-­‐4 月台灣學生運動佔領立法院議場 24 天反 對兩岸服貿協議的大規模抗爭活動。       肆、結論與建議     首先,ECFA 簽署至今已經三年而成效不彰,兩岸服貿協議評估的預期效益也不 甚顯著。從兩岸經貿談判的過程來看,馬政府沒有開放經濟的決心、缺乏完善戰略, 對內缺乏完善溝通,導致國內共識不足、開放幅度有限。其結果是,台灣沒有善加運 用大陸市場規模給台灣的優勢,卻又引發內部強烈反彈。相較於韓國的談判速度,可 以明顯看出馬政府的開放決心與國內共識之不足。韓國與美國談判FTA 只花了 15 個 月,與歐盟談判FTA 花了 27 個月,但是兩岸服貿協議、台灣與紐西蘭及新加坡的經 濟合作協議談判都花了將近30 個月。     其次,馬政府缺乏有效的全球經濟整合戰略,導致台灣仍無法突破東亞經濟整 合體制的孤立困境。台灣至今只與七個國家簽署經濟整合協議(EIA),包括中美洲五 個邦交國、紐西蘭及新加坡。另外,台灣與大陸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雙方開 放早收清單項目進行自由貿易。總計,10.4%的台灣貨品出口可以免關稅。相對的,韓 國的自由貿易比重已經高達 39.0%,日本 19.9%,新加坡 76.6%。如果這些國家完成正 在協商中的 EIA,韓國的自由貿易比重將提高到 78.1%、日本 82.2%、新加坡 85.5%。 5根據經濟部的評估,僅僅中日韓自由貿易區便會使台灣實質GDP 減少 1.155%(1,300 億新台幣)。6                                                                                                                   4 大陸商務部的談判代表透露,大陸本來願意再對台灣開放 10-20 項,但是台灣不接受,大陸也無可奈 何。中國商務部港澳臺司長陳星對筆者所言,2013 年 6 月 29 日。 5 史惠慈,〈啟動區域經濟整合效應的兩岸貨貿協議〉,《兩岸經貿》,第 266 期(2014 年 2 月),頁 6-7。 6 「中國大陸、日本及韓國宣布啟動洽簽 FTA 經濟部將採措施協助業者」,經濟部, http://www.ecfa.org.tw/ShowNews.aspx?id=516&year=all&pid=&cid=,2012 年 11 月 22 日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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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支持兩岸經濟開放幅度擴大的力量也會更大。大陸應主動支持台灣參與 RCEP 協商, 讓台灣與RCEP 成員國平行協商,等到 RCEP 的成員國完成簽署之後,台灣也可以同步 參加RCEP。其次,大陸應該支持台灣互補參加 TPP。由於 TPP 屬於高階自由化的經 濟整合協議,大陸短時間內不容易克服內部經濟結構調整;台灣先參與,可以提供大 陸企業透過台灣進軍國際市場的經營平台,達到兩岸互惠雙贏的作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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