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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藍海策略探討私立托嬰中心經營之個案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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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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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立台中教育大學幼兒教育學系碩士班

國立台中教育大學幼兒教育學系碩士班

國立台中教育大學幼兒教育學系碩士班

國立台中教育大學幼兒教育學系碩士班

碩士論文

碩士論文

碩士論文

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

指導教授

指導教授

指導教授:

:魏美惠

魏美惠

魏美惠

魏美惠 博士

博士

博士

博士

運用藍海策略探討私立托嬰中心

運用藍海策略探討私立托嬰中心

運用藍海策略探討私立托嬰中心

運用藍海策略探討私立托嬰中心

經營之個案研究

經營之個案研究

經營之個案研究

經營之個案研究

研究生

研究生

研究生

研究生:

:藍嘉惠

藍嘉惠

藍嘉惠

藍嘉惠 撰

中華民國九十

中華民國九十

中華民國九十

中華民國九十九

九年

年一

一月

(2)

誌 謝

如果問我願不願意再重來一次?我會大聲回答:"非常願意!!"。短短兩年半的研究生 涯,著實在我的人生旅程中寫下了另一段最令人難忘的回憶。不只是學位上的進階, 更重要的是心靈上的充實。 美惠老師,拉著我在文獻漩渦裡打轉求生,讓我慢慢拼湊出完整的論文,研究室 中永遠只有鼓勵與關懷,讓我工作忙碌之餘,得到另一個溫暖的支持。細數和老師喝 咖啡的日子,每一次都是那麼令人珍惜,要感謝天主的安排,可以再續師生情緣,為 生命添上一道美麗的彩虹。 姿儀主任,在極度忙碌中為我字字斟酌及細細修改論文,使我的論文更加完整, 增加我對研究的信心。您溫柔親切的笑容散發著活力,讓我不敢為自己的忙碌找藉口。 課堂上的人生分享,雖然簡短,卻令人記憶深刻。 另一個讓我順利完成論文的幕後支持者,就是我工作上的老闆,林文源先生。若 沒有他堅持十餘年的經營理念,也不會有今天這份論文產生。老闆不只是我的良師益 友,人生的導師,同時也是一位優秀的經營者,讓我從各方面學習到經營事業的寬廣 眼界,以及正確待人處事的價值觀。因為老闆在各方面的全力支持,讓我可以竭盡所 能地展現我的能力,也造就了今日的我。 當然,研究室的歡笑與淚水,更是令人難以忘懷的!創所以來第一次的研究生畢業 旅行、畢業典禮,都在我們齊心努力下實現了!我們的團結打破了研究生各自奮鬥的僵 局,拉近了彼此的距離,即使各奔東西,也不忘在網路上互相打氣支持。 永遠充滿活力的尤姿姐姐:妳讓我提醒自己要保有年輕的心,不斷學習。 熱心助人的凱祥大哥:你是班上最大的萬事供應商,讓我們有求必應。 引發韓流風潮的意鈴:沒有妳,就沒有畢業典禮和畢業旅行的籌備了。 貓頭鷹的馨云:因為我是雲雀,實在很難在網路上遇到妳,妳的出現就令人安心。 體貼溫柔的筱如:妳的貼心,我才能順利完成提計畫、學位考試及辦好離校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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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指頭會說話的瑋娟:沒想到我們竟然同進退,一起畢業!!有妳的相互鼓勵,真好!! 開學第一天認識就搭我車的怡慧:妳救了我的統計及電腦,看似迷糊卻思慮清楚!! 笑聲爽朗的淑媛:難忘你的貼心手工餅乾、客家菜包和超大顆的草莓,好姊妹!! 精明能幹的芳綾:在妳身上我看到直率、坦誠與熱力四射。 迷糊大王暨 3C 殺手的莞粧:看到妳開朗大笑的模樣,讓人覺得心中充滿溫暖。 拘謹中帶叛逆的唯雅:每次妳回應的話,都超乎我的想像之外~~ 文靜低調的姿妤:看到妳出現,微笑就是妳給我最好的表達了。 覺得妳很忙的雅儀:妳的直率與開朗,讓我覺得年輕真好啊! 才華洋溢的郁珮:妳讓我看到不同領域的專業及開始欣賞美學。 還有學姐翌倩,妳凝聚了我們一起在研究室吃飯的動力,讓我覺得回到研究室不 孤單,妳的鬼才是我開心的祕密武器。 最後一定要感謝我的父母,在我挑燈夜戰的日子裡,送上熱騰騰的宵夜與關懷, 讓我無後顧之憂地完成學業;還有我的小甜心,謝謝妳自編相撲舞逗我開心,讓我忘 卻課業的壓力,感謝大家給我的愛與支持!! 藍嘉惠 謹誌 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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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運用藍海策略探討私立托嬰中心

運用藍海策略探討私立托嬰中心

運用藍海策略探討私立托嬰中心

運用藍海策略探討私立托嬰中心

經營之個案研究

經營之個案研究

經營之個案研究

經營之個案研究

藍嘉惠

藍嘉惠

藍嘉惠

藍嘉惠

摘 要

本研究以「運用藍海策略探討私立托嬰中心經營之個案研究」為主題進行 探究,旨在探討個案托嬰中心十餘年之經營歷程,了解經營過程中所面臨之困 境及其因應策略,並以藍海策略四大行動架構及六大原則解析個案托嬰中心之 經營。研究者以參與者觀察的方式,並透過半結構深度訪談個案托嬰中心之負 責人、教保員二名、及嬰幼兒家長二名。本研究的結論如下: 一、個案托嬰中心經營因應社會趨勢及提供家長育兒新選擇。 二、運用經營策略管理托嬰中心可以降低經營風險。 三、個案托嬰中心符合藍海策略經營原則,開闊幼教市場的新契機。 個案托嬰中心改變了市場界線,建構介於保母和幼兒園間之經營模式,提 供嬰幼兒托育之另一選擇,開創幼教市場的新契機,因應嬰幼兒家長需求及社 會未來趨勢。個案托嬰中心符合藍海策略之經營原則,尋找志同道合之專業人 才,凝聚經營共識;同時運用員工參與力量,落實內部策略執行。最後,研究 者依據本研究之發現,對主管行政機關、幼托經營業者及未來研究提出建議。 關鍵字: 托嬰中心、藍海策略、經營策略、個案研究

(5)

II

A Case Study of Using Blue Ocean Strategy to Explore

the Management of A Private Infant Daycare Center

Jia-Huei Lan

Abstract

The main purpose of this study is to explore the management process of a private infant daycare center which has established for more than ten years, based on the blue ocean strategy . The researcher used the four action frameworks and six rules of the blue ocean strategy to analyze the managing process , to understand the difficulties and strategies within the process of management of this infant daycare center. The researcher applied the participant observation method and conducted half-structured interviews with the leader of the infant daycare center, two of nanny staffs, and two of the babies’ parents. The

conclusions of the study are as follows:

1. The management of this infant daycare center satisfies the social trends and provides a

new choice to the babies’ parents.

2. By using the management strategy to manage an infant daycare center can reduce

management risks.

3. The infant daycare center business in line with the principles of blue ocean strategy and

gives a new opportunity to broaden the childhood education market.

The infant daycare center changes the marketing boundary, building a management model between homecare baby sitters and kindergartens, providing another option for day-caring, creating a new opportunity in the childhood education market, and satisfying parents’ needs and the future social trends. The infant daycare center adheres to the management principles of blue ocean strategy, seeks professional personnel who have the same ideals to reach management consensus, and uses the power of the staffs’ participation to implement the performance of the internal strategy. At last, the researcher gives advices for administrative authorities, infant daycare centers and future researches by the findings of the stu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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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目 錄

中文摘要...I 英文摘要...II 目 錄... III 表目錄... V 圖目錄...VII 第一章 第一章第一章 第一章 緒論緒論緒論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8 第三節 研究問題... 8 第四節 名詞釋義... 8 第五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10 第二章 第二章第二章 第二章 文獻探討文獻探討文獻探討文獻探討 ... 11 第一節 托嬰中心之內涵及其相關研究... 11 第二節 經營策略之內涵及其相關研究... 22 第三節 藍海策略之內涵及其相關研究... 49 第三章 第三章第三章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研究設計與實施研究設計與實施研究設計與實施 ... 75 第一節 研究方法... 75 第二節 研究對象... 79 第三節 研究者的背景與訓練... 81 第四節 研究程序... 83 第五節 資料蒐集與分析... 88 第六節 研究品質的信度與效度... 96 第七節 研究倫理...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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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 第四章 第四章第四章 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研究結果與討論研究結果與討論研究結果與討論 ... 102 第一節 個案托嬰中心經營歷程... 102 第二節 個案托嬰中心之經營困境與經營策略... 136 第三節 運用藍海策略解析個案托嬰中心之經營... 150 第五章 第五章第五章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結論與建議結論與建議結論與建議 ... 193 第一節 結論... 193 第二節 建議... 201 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 204 中文... 204 英文... 211 附錄 附錄附錄 附錄... 213 附錄一 研究參與同意書... 213 附錄二 訪談說明函... 215 附錄三 訪談大綱(負責人) ... 216 附錄四 訪談大綱(負責人~藍海策略) ... 217 附錄五 訪談大綱(教保員) ... 218 附錄六 訪談大綱(家長) ... 219 附錄七 家庭聯絡記錄... 220 附錄八 嬰幼兒學習單... 221 附錄九 嬰幼兒生活曲線... 222 附錄十 嬰幼兒軼事記錄... 223 附錄十一 觀察記錄範例... 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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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表目錄

表目錄

表目錄

表目錄

表 1-1 2006-2009 年全台獨立立案托嬰中心數增減情形...4 表 2-1 托嬰中心人員資格相關法令之比較整理...14 表 2-2 國內托嬰相關之實證研究...20 表 2-3 國外學者對策略之定義...24 表 2-4 國內學者對策略之定義...26 表 2-5 企業經營策略類型...33 表 2-6 企業經營策略之實證研究...37 表 2-7 學校經營策略之實證研究...40 表 2-8 幼教經營策略之實證研究...45 表 2-9 紅海與藍海策略之比較...50 表 2-10 企業運用藍海策略之實證研究...65 表 2-11 學校經營運用藍海策略之實證研究...70 表 2-12 幼教運用藍海策略之實證研究...73 表 3-1 訪談對象背景資料...80 表 3-2 訪談明細表...91 表 3-3 個案托嬰中心之文件檔案細目表...94 表 3-4 原始資料轉譯符號表...95 表 3-5 編碼系統表之說明...95 表 4-1 個案托嬰中心人員工作執掌...115 表 4-2 個案托嬰中心人員基本資歷...118 表 4-3 0-6 個月教室作息表...123 表 4-4 嬰幼兒活動設計特色及進程...124 表 4-5 0-6 個月一週活動計畫表...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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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 表 4-6 7-12 個月一週活動計畫表...126 表 4-7 12-18 個月一週活動計畫表...126 表 4-8 18-24 個月一週活動計畫表...126 表 4-9 個案托嬰中心入學物品準備...129 表 4-10 嬰幼兒每日健康記錄表...140 表 4-11 個案托嬰中心餵藥委託單...140 表 4-12 個案托嬰中心薪資結構...145 表 4-13 個案托嬰中心經營者領導之四大行動架構分析...164 表 4-14 每日教室清潔記錄表...170 表 4-15 個案托嬰中心環境設施之四大行動架構分析...173 表 4-16 個案托嬰中心人事管理之四大行動架構分析...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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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I

圖目錄

圖目錄

圖目錄

圖目錄

圖 2-1 四項行動架構...53 圖 2-2 藍海策略的次序...61 圖 3-1 研究程序...84 圖 4-1 2005-2009 年大學院校參觀實習次數統計...108 圖 4-2 恐龍托嬰中心組織架構...114 圖 4-3 個案托嬰中心 1997-2001 年學生流失統計圖...137 圖 4-4 1997-2001 年個案托嬰中心家長職業類別統計圖...148 圖 4-5 歷年招生統計圖...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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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第一章 緒論

緒論

緒論

緒論

本研究以「運用藍海策略探討私立托嬰中心經營之個案研究」為主題進行探究, 本章共分成五節,主要說明研究背景與動機、研究目的、研究問題,名詞釋義、研究 範圍與限制。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研究

研究

研究

研究背景與

背景與

背景與動機

背景與

動機

動機

動機

兒童的素質決定國家的國力,而嬰幼兒的成長品質更是決定性的關鍵(信誼基 金會,2003)。人類從出生那一刻起,便開始了驚人的發展與學習。從出生到三、四歲, 是人類腦部活動最密集的時期,同時也是奠定一生智力、情緒與性格的關鍵時期(吳 怡靜, 2000)。若要個體健康的成長,則必須在嬰幼兒時期給予適當的經驗刺激。嬰 幼兒如何學習?如何與他人互動?一直是學界最想瞭解的領域。1997 年,紐約非營利 機構『家庭與工作研究院』發表了一份腦部研究的重要報告指出,神經學家證實從最 早的胚胎時期開始,人類的發展深深受到後天環境包括營養、環境、照顧、刺激與教 育的影響。先天遺傳與後天環境兩者的交互作用,是決定人類如何發展與學習最重要 的因素(吳怡靜,2000)。用正確的科學知識瞭解嬰幼兒的生理和心理發展,用專業的 技巧及方法照顧嬰幼兒,並提供嬰幼兒最好的互動與學習機會,才能為嬰幼兒營造一 個優質的成長環境。 十四年前在台灣社會不接受托嬰中心的情形下,研究者進入個案托嬰中心工作, 發現個案托嬰中心經營者以高格調設備設立個案托嬰中心,提供有如畫廊之空間美感 設計,因為經營者認為嬰幼兒應在優質具美感的環境中成長,以從小培養孩子的審美 眼光,利用落地玻璃之採光隔間,營造寬敞的視覺空間設計,同時聘用幼教系學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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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專任護士等合格人員,專職負責 0-3 歲嬰幼兒之照顧,此一做法有別於當時以保母或 親人托育為主之嬰幼兒照顧方式。在經營運作部分,經營者運用個人之前在企業經營 所受之訓練,使個案托嬰中心的內外部運作,有別於一般幼托園所之經營模式。研究 者在十四年的工作中,從一開始經營之辛苦,感受到托嬰中心經營之篳路藍縷,一路 伴隨個案托嬰中心走來,不只深深被 0-3 歲嬰幼兒工作領域所吸引,同時也因為研究 者再度回到學術領域,引發研究者對於托嬰中心經營管理之興趣。研究者回顧發現個 案托嬰中心在經營各方面有其獨特作法,此經營過程之現象與 2005 年提出之藍海策略 相呼應,因此引發研究者想運用藍海策略分析個案托嬰中心經營之動機。 國內隨著婦女就業比例的增加,母親無法在家庭中親自照顧年幼子女,年幼子女的 托育問題,已成為現代父母心中放不下的重擔(涂妙如,2002;尤清梅,1995)。依據 內政部兒童局(2005)針對台閩地區兒童生活調查報告的數據顯示,兒童的「主要照顧 者」就業率高達66.04%,其中兒童的主要照顧者為以「母親」比例最高,占70.75%,而 母親的就業率占74.26%。由此可以發現婦女進入職場的情形,同時也顯現出年輕家庭嬰 幼兒的托育問題逐漸浮上檯面。王哲源(2006)的研究中指出,15 至64 歲已婚女性最 小子女在未滿三足歲前仍以「自己照顧」為主,比例高達69.65%。如再加上由父母及其 他親人照顧的21.27%,顯示我國的已婚婦女在子女照顧需求,仍須靠自己及親屬解決(總 計超過九成),國家的支持相對的顯得非常不足。再者,武素萍(1993)的研究中也發 現由於時代變遷,家庭結構改變,核心家庭逐漸取代過去的大家庭,加上現代社會鄰里 功能喪失,使得家庭支援系統逐漸式微,家庭內沒有多餘人力,足以負擔照顧年幼子女 的托育問題,使得各類型托育服務與托育需求與日俱增。 涂妙如(2003)的研究中歸納出嬰幼兒的照顧模式包括:母親自行保育、親人托 育、保母托育、外傭托育及托嬰機構托育等五類;其中機構式托嬰中心是近幾年才逐 漸被國人所接受的托育方式。為了因應社會型態的轉變,母親必須走出家庭,進入工 作職場,雙薪家庭日漸增多,嬰幼兒照顧的模式漸漸從母親全職托育轉變成委託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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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照顧,也就是說,照顧嬰幼兒的方式不再只侷限於家庭。 根據行政院主計處人口統計,2008年國內嬰兒出生人數 19.9 萬人,較 2007 年 減少 2.8%,出生率為 8.6%(行政院主計處,2009)。在出生率下降的同時,到底嬰 幼兒的主要照顧者會回歸以母親或親人照顧為主?還是會因為母親進入職場而提升委 託他人照顧的比率?楊曉苓、段慧瑩、陳芃蓁等人(2007)的調查報告顯示,三歲以 下嬰幼兒由「母親自己照顧者」即佔 45.4%,其次為「在家由其他家人帶」佔 23.7 %,因此推估其他30.9%左右的嬰幼兒可能進入保母家庭或托嬰機構等型式的照顧體 系接受托育服務。以內政部統計資料得知,現有2歲以下的嬰幼兒人數約有41萬左右(內 政部戶政司,2007)進行推估,約有12.7萬的 0-2 歲的嬰幼兒進入保母家庭或托嬰機 構接受托育服務。由於家長對於嬰幼兒的托育需求有逐漸增加的趨勢,也促使政府不 得不正視居家式保母及機構式托嬰中心的各項問題。 張碧如、蔡嫦娟(2003)的研究中提到政府有鑒於保母托育需求的增加,早於1992 年即已展開保母人員基礎訓練,並於1998年開始實施保母人員技術檢定,期盼以保母 訓練以及技能檢定方式提昇居家式保母之托育品質。然而,目前居家式保母的托育服 務品質仍難以掌握,有品質參差不齊的現象。內政部兒童局自民國2000年開始推行的 「社區保母支持系統」,主要的目的是對有嬰幼兒的家庭提供近便、安全、有品質的 家庭式托育服務,建構社區化托育服務網絡,建立優質專業的家庭托育服務模式,來 滿足眾多家長托兒之需求。而兒童局之重點業務是藉由輔導保母發揮專業知能,來協 助家長解決托兒問題,並使幼兒獲得妥善照顧,讓幼兒、家長、保母三者之間,均能 獲得妥適的支持與協助(王哲源,2006)。由此可知,對於嬰幼兒照顧方式的立場, 政府傾向於重視支持居家式保母。 從李新民(2003)的研究中可以知道,國內絕大部份的托育服務仍由民間機構或 私人提供,無法像瑞典、丹麥等國家將兒童照顧列為國家的公共福利政策。所以在政 府政策偏向支持社區保母系統的情形下,機構式托嬰中心的經營生存更顯艱困。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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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即使在政府的支持與監督之下,保母因疏忽或虐兒的社會事件仍然層出不窮,此現象 值得進一步深入了解。再者,根據內政部統計處(2009)的資料顯示,全台的托嬰中 心數已由2006年的111所增加至2009年的154所,其中各縣市托嬰中心數在此四年中略 有消長,台中市目前合法獨立立案的托嬰中心有25所,已經躍居全台第一;遠高於台 北市的16所與新竹市的15所(內政部統計處,2009)。由表1-1可看出全台獨立立案托 嬰中心數及所數最多前六縣市之增減情形。 表 1-1 2006-2009 年全台獨立立案托嬰中心數增減情形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台北市 7 12 14 16 台北縣 6 6 12 13 新竹市 20 10 10 15 台中市 17 16 20 25 彰化縣 9 8 11 13 台南市 5 6 5 10 台南縣 6 7 8 13 高雄市 11 5 8 7 全台灣省 111 106 121 154 資料來源:內政部統計處(2009),研究者整理。 值得探究的是,在少子化及出生率年年下降的社會情況下,根據研究者的觀察,台 中及台北兩大都會區的機構式托嬰中心數持續增加;而且在政府傾向支持社區保母系統 運作,以及家長對嬰幼兒托育觀念的改變,機構式托嬰中心數目不減反而增加,由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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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見,社會觀念已經逐漸改變。無論如何,統計數字下所隱含的改變及潛在原因,是值得 深思及探究的議題。 有鑒於此,政府在2008年開始仿效北歐國家,推動國家與社會分擔家庭照顧嬰幼 兒之責任,積極營造有利生育、養育之環境,保護家庭與就業安全,以利國民婚育, 降低少子化衝擊,維持人口年齡結構之穩定,並避免婦女因婚育離開職場(內政部兒 童局,2008),提出了「建構友善托育環境~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 (內政部兒童局,2008)。此計畫目標之一是希望建構保母托育管理制度,落實保母證 照制度,提昇保母人員照顧嬰幼兒專業知能,提供可近性高且優質之幼托服務,以保 障托育品質。在計劃公佈之初,內政部兒童局並未將送托機構式托嬰中心托育的嬰幼 兒家長列入考量,因此計畫一提出,在兒童福利單位及業者積極努力爭取奔走之下, 相關單位才緊急調整政策補助對象,將機構式托嬰中心的家長列入補助範圍,明確顯 示出政府對於機構式托嬰中心的忽略及政策上的不夠周延。 綜上所述,在多數婦女因應社會現狀進入就業職場的情況下,勢必影響嬰幼兒托 育的模式。就研究者在職場上的多年觀察,因為嬰幼兒托育觀念的改變及需求日漸增 多,原本存在多年的未立案托嬰中心,近幾年在各縣市社會局協助下,才逐漸正式立 案,可見政府主管單位對於機構式托嬰中心的忽略。於此,促使研究者想要深入探究 個案托嬰中心在社會觀念尚未接受機構式托嬰中心的十四年前設立,如何因應社會變 化及家長需求,以及內部經營策略的調整修正,是本研究動機之一。 黃玉冠(2007)指出國內嬰幼兒相關文獻蒐集相當困難,因為國內有關嬰幼兒托 育服務的研究非常缺乏,相關研究大多偏向嬰幼兒照護或生理發展方面及保母專業化 的探討。根據研究者在全國碩博士論文網及 CEPS 中文期刊系統依多方向關鍵字搜尋 相關論文與期刊的統計後,發現以「經營策略」關鍵字搜尋之文獻共計有 1504 篇,以 「學校經營策略」為主題者合計有 15 篇,以「機構經營策略」搜尋統計後有 11 篇, 其中以幼教機構經營為研究主題只有 2 篇,以「托嬰中心經營」為研究主題者則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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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沒有;而目前國內針對「嬰幼兒托育」的論文及期刊只有 3 篇,以「托嬰」為關鍵字 搜尋之相關文獻及期刊合計只有 10 篇,其中以「托嬰中心」為關鍵字的相關論文及期 刊僅有 4 篇,其中 3 篇主要由家長面向討論托嬰中心的選擇,另一篇則從托嬰機構主 管人員信念切入為主,至於與保母有關之文獻目前也僅有 23 篇,大多以保母工作信念 或在宅保育品質之相關研究主題為主,由此可知,國內不僅在嬰幼兒托育服務文獻上 的匱乏,同時缺乏對於機構式托嬰中心經營的認識與了解。陳姣伶、黃迺毓(2008) 在最近一篇有關托嬰機構的研究中曾提及,國內對機構式托嬰的實務狀況缺乏理解, 而陳淑玲(1987)的相關研究也已年代久遠,文中也未提及托嬰機構運作之情形。由 此可知,托嬰中心經營運作之情形值得深入探討。研究者基於對嬰幼兒教育環境的關 心,期望藉由此研究探究機構式托嬰中心之經營運作,希冀日後引起更多有關托嬰中 心經營或嬰幼兒托育等相關研究,讓嬰幼兒教育能等同現今幼兒教育般被重視,更是 本研究想要深入研究動機之一。 嬰幼兒教育是奠定幼兒教育之基礎,良好的嬰幼兒教保環境有助於培育身心健全的 國民。如同學齡前幼托機構為幼兒所提供的教保品質般,機構式托嬰中心經營更是確保 嬰幼兒學習成長環境優質化的另一選擇,因為機構式托嬰中心已是社會趨勢,在社會變 遷快速以及母親必須進入職場,無法親自照顧嬰幼兒的情況下,機構式托嬰中心必須擔 負起重要的學前啟蒙責任,優良的嬰幼兒照顧品質關係著孩子未來人格的發展。如同經 營幼托園所一般,林鴻璋(2003)研究中指出,幼兒園經營策略應將過去僅重視內部教 學品質的觀念,擴大為考量內、外部環境的競爭力。邱淑惠、莊世潔(2009)也提出因 應少子化社會的來臨,幼兒園運用企業管理理念於經營層面,有助於提升經營績效。由 此可知,提昇幼兒教育服務品質,將提昇家長對幼兒園所的正面評價;相對的,服務品 質的低落,將使家長對幼兒園產生負面評價的影響(柯威,1999)。嬰幼兒教保品質的 優劣與托嬰中心經營有極大關聯,等同於經營幼托園所一般,必須肩負起學前教育的社 會責任。因為無論是企業或學校的經營策略,皆以追求提升經營效率或管理為目標。

(18)

7 自從Porter(1980)提出「競爭策略」(Competitive Strategy)之後,市場上逐漸變 成以競爭為主軸,企業以競爭為主要核心,在市場找到立基點後就開始透過低成本及差 異化方式進行市場爭奪戰(何祖銘,2006)。在市場皆以競爭為策略的狀態下,各家業 者為提高更多獲利空間,無不加強以客為尊的服務,但卻也同時提高成本,卻不見得穩 固客源及擴大市場。在自由市場中,以競爭為主軸,強調成本價格競爭的模式就稱之為 「紅海策略」。 研究者觀察現今幼教市場,少子化情形導致各幼托園所招生不易,幼教市場在僧多 粥少的情況下,也出現了以降低學費等為競爭策略的情形,目的無不是想要增加招生 率。個案托嬰中心也屬幼教領域,在市場普遍招生不足的情況下,個案托嬰中心仍維持 一定的招生率,跳脫市場激烈的招生爭奪戰,經營者如何運用經營策略帶領個案托嬰中 心度過景氣寒冬?這些經營歷程之策略有別於競爭市場中的紅海策略,也就是本研究想 要運用之理論基礎「藍海策略」,針對個案托嬰中心進一步深入探討之主因。 研究者有機會再度重回學術殿堂,希望結合學術研究的方向與職場工作,提升研 究及工作之能力。在十四年嬰幼兒實務工作歷程中,研究者體驗到托嬰中心經營與社 會現象息息相關。如何因應社會脈動及調整經營模式以求生存,是私立托嬰中心經營 者面臨之首要挑戰。若以傳統方式經營托嬰中心,勢必無法對抗市場競爭體制下的洪 流。藍海策略一直被多方運用於企業經營上,運用於學校經營,多數運用於國民小學 或高中職之經營策略(林恒斌,2008;李玉惠,2006;周玉霜,2006;黃偉揚,2006), 而以藍海策略運用於學前機構分析者則非常少(詹麗玲,2007;李玉惠、吳清基,2007; 李于梅,2007)。本研究將以藍海策略探討一家位於中部地區經營已達十四年之久且 深獲家長好評的托嬰中心,深入了解個案托嬰中心之經營歷程,研究者將運用藍海策 略之四大行動架構以及六大原則(黃秀媛譯,2005),探討個案托嬰中心在經營歷程 中如何面對困境及因應處理,以對未來經營托嬰中心者提出建議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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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研究目的

研究目的

研究目的

研究目的

根據上述研究背景與動機,為了解私立托嬰中心經營之情形,研究者決定進行 本研究,希望達成以下研究目的: 一、分析個案托嬰中心從創園至今之經營歷程。 二、檢視個案托嬰中心在經營時面臨之困境及因應策略。 三、運用藍海策略分析個案托嬰中心之經營策略。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第三節 研究問題

研究問題

研究問題

研究問題

本研究針對以上的目的,提出下列的研究問題: 一、個案托嬰中心經營歷程為何? 二、個案托嬰中心面臨的經營困境及因應策略為何? 三、運用藍海策略解析個案托嬰中心之策略為何?

第四節

第四節

第四節

第四節 名詞釋義

名詞釋義

名詞釋義

名詞釋義

一、托嬰中心

托嬰中心

托嬰中心(

托嬰中心

(Infant Daycare Center)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內政部兒童局,2008),托嬰中心屬於兒童及少年福 利機構中的托育機構一類。凡收托五人以上之規模即屬機構式經營,是一種機構式的集 體托育模式,應向各縣市政府辦理立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內政部兒童局, 2004)第六條規定:托嬰中心是指收托對象為零至二歲嬰幼兒為主的獨立托嬰中心或托

(20)

9 兒所附設托嬰中心。本研究所指托嬰中心為獨立立案之托嬰中心,專門收托零至二歲之 嬰幼兒,並非托兒所附設之托嬰中心。

二、

、經營策略

經營策略

經營策略(

經營策略

(Management Strategy)

依據美國管理協會(American Management Association)對經營策略之詮釋,經營 策略乃是管理者善用組織特殊資源和核心能力,強化投入效率及創新優質服務,以期能 超越市場競爭對手與延續市場競爭優勢而採取之整套行動計畫(Brown,2004)。本研 究之經營策略是指經營者為求永續經營,策略為經營者之經營指標,運用企業管理理論 的知識與技術於學校營運中,充分利用托嬰中心內的有效資源,與成員共創願景,在滿 足外在環境需求的同時,也發展該托嬰中心的教學特色,以達成預期成效的過程。

三、

、藍海策略

藍海策略

藍海策略(

藍海策略

(Blue Ocean Strategy)

所謂的藍海策略(Blue Ocean Strategy)就是遵循不同的策略理念,追求所謂的價值

創新(value innovation),致力為顧客和公司創造價值躍進,開啟無人競爭的市場空間, 把競爭變得無關緊要。價值創新是對執行策略的一種新思考方式,能夠創造藍色海洋和 脫離競爭,同時追求差異化和低成本(黃秀媛譯,2005)。本研究之藍海策略是指企業 在策略決策前,先將顧客與市場、組織內部資源、執行相關人力等都要列入策略分析的 範圍,在策略執行前防範所有可能面臨的風險,進而突破執行方面的障礙,使策略容易 執行。以消除、降低、提升、創造四大行動架構及改造市場疆界、專注願景而非數字、 超越現有需求、策略次序要正確、克服重要組織障礙、把執行納入策略等六大原則分析 個案托嬰中心(黃秀媛譯,2005)。

(21)

10

第五節

第五節

第五節

第五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研究範圍與限制

研究範圍與限制

研究範圍與限制

本研究範圍是以藍海策略探討私立托嬰中心的經營為主,選擇中部地區一所私立托 嬰中心為研究對象,主要探討私立托嬰中心經營歷程與可行經營策略。由於現行托嬰制 度與政策尚未周全,且中部地區私立托嬰中心剛剛起步經營沒幾年,資料蒐集相當不 易,學術界探討托嬰中心經營文獻也非常匱乏,故本研究面臨較大挑戰。綜合本研究的 研究限制,可歸納如下:

一、

、就資料的蒐集而言

就資料的蒐集而言

就資料的蒐集而言

就資料的蒐集而言

國內探討托嬰中心的期刊文獻較少且缺乏多面向資料,論及托嬰中心經營之相關 文獻幾乎沒有,大多著重於幼兒園及學校機構經營層面,因此在資料有限的情形下必 然無法周全,故有研究無法涵蓋之處。

二、

、就研究的推論性而言

就研究的推論性而言

就研究的推論性而言

就研究的推論性而言

現階段國內私立托嬰中心經營發展差異頗大,運作規模及組織結構也不盡相同, 各獨立托嬰中心的經營運作模式亦不相同,研究者選擇中部地區一所經營十四年的托 嬰中心進行個案研究,因此研究結果僅止於對個案的陳述,應謹慎使用於廣泛推論上。

三、

、就分析之理論架構而言

就分析之理論架構而言

就分析之理論架構而言

就分析之理論架構而言

本研究以藍海策略理論架構探討托嬰中心經營,但個案托嬰中心為私人經營機 構,服務對象為嬰幼兒及其家長,運用企業管理觀念分析學校經營雖為趨勢,仍有別 以營利為目的之企業,若以企業經營理論探討須考量其適用性,亦為本研究限制之一。

(22)

11

第二章

第二章

第二章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文獻探討

本章共分三節,第一節先就托嬰中心內涵及其相關實證研究進行討論,第二節整 理經營策略運用於企業、學校、及幼教機構之相關實證研究,第三節則針對本研究之 主要理論架構「藍海策略」進行探討,進而了解藍海策略運用於企業、學校及幼教機 構之相關實證研究。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第一節 托嬰中心

托嬰中心

托嬰中心

托嬰中心之

之內涵

內涵及

內涵

內涵

及其

其相關研究

相關研究

相關研究

相關研究

本節先就國內托嬰中心現況加以討論,第一部分先探討國內相關政策對於托嬰中 心的定義及解釋;藉以釐清政府政策對於私立托嬰中心的相關規定;第二部分則進行 托嬰中心相關實證研究探討。

一、

、托嬰中心之內涵

托嬰中心之內涵

托嬰中心之內涵

托嬰中心之內涵

鑒於國內托嬰中心發展剛起步,相關資料蒐集欠缺,茲就現今托嬰中心之定義、 發展現況及相關法令加以說明。 ( (( (一一一)一))托嬰中心之)托嬰中心之托嬰中心之定義托嬰中心之定義定義定義 根據最新行政院通過之兒童教育照顧法草案(2008),托嬰中心是指提供未滿二歲 幼兒照顧服務之教保機構。 ( (( (二二二)二))托嬰中心發展現況)托嬰中心發展現況托嬰中心發展現況 托嬰中心發展現況 目前托嬰中心經營方式可分為獨立托嬰中心及托兒所附設托嬰中心。根據研究者 於內政部統計資料(內政部,2009),截至 2009 年上半年統計資料顯示,目前全台灣 省獨立托嬰中心共 154 家,其中不包含托兒所附設托嬰中心。以台中市而言,目前有

(23)

12 25 家獨立經營之托嬰中心,附設托嬰中心數則有 26 家(社會處,2009),台中市於 2001 年才開始有獨立托嬰中心之立案,而附設托嬰中心最早申請立案者也在 2000 年 6 月通 過。依兒童教育照顧法草案(2008)中規定,居家式照顧服務及托嬰中心照顧服務之 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由此可知,托嬰中心之發展已漸為趨勢,幼教市場結構已逐漸改變。 ( (( (三三三)三))托嬰中心相關法令)托嬰中心相關法令托嬰中心相關法令 托嬰中心相關法令 國內最早於「托兒所設置標準」中即明文規定,托兒所可在設置標準的規範下, 於托兒所內設置托嬰部,托嬰部設置相關標準皆明列其中,而此項「托兒所設置標準」 已於 2006 年 11 月 1 日廢除,現行法源依據根據 2003 年公布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法」, 其相關法規包括「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私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立許 可及管理辦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茲摘要托嬰中心相 關要項整理如下: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中第 6 條規定(內政部,2004)收托年齡, 規定托嬰中心收托未滿二歲之兒童。第 7 條說明托育機構之收托方式分為四種:半日 托育:每日收托時間未滿 6 小時者;日間托育:每日收托時間在 6 小時以上未滿 12 小時者;全日托育:每日收托時間為 12 小時以上未滿 24 小時者;臨時托育:父母、 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照顧兒童之人因臨時事故送托者。 第 9 條說明托育機構應具有基本設施設備外,托育機構專辦或兼辦托嬰業務 者,並應設置調奶台、護理台、沐浴台等設施設備。第十條則規定專辦托嬰業務 者,合計應達 60 平方公尺以上。 在人員條件部分,於第 11 條說明,托育機構除另有規定外,托嬰中心應置專 任主管人員一人,綜理機構業務。托嬰中心除應置特約醫師或專任護理人員至少 一人外,每收托五名兒童應置護理人員、教保人員、助理教保人員或保母人員一 人,未滿五人者,以五人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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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此外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 2 條規定(內政部, 2009):於托育機構、安置及教養機構照顧未滿二歲兒童之人員稱為保母人員。第五 條則說明保母人員應具備之資格。 邱志鵬、周志宏、巫永森、曹 萱(2008)等人於內政部兒童局委託報告中提出, 在收托年齡有所差異的情況下,現行托嬰中心之管理制度仍與托兒所之管理制度結合在 一起,其他規定則屬托兒所及托嬰中心共同遵守,一體適用所有規範是否合宜應是值得 探討之處。相關管理制度儘管落實,恐怕無法確保托嬰中心照顧服務的品質,因其內容 並不符合該階段兒童之需求。 根據行政院通過最新兒童教育照顧法草案(2008),其中已明確規定托嬰中心之定 義及相關設置標準,而相關服務實施準則,則由內政部定之。其中第 2 條明白說明托 嬰中心是指提供未滿二歲幼兒教保服務之教保機構。第 10 條托嬰中心之服務內容必須 包括提供生理、心理及社會需求滿足之相關服務;提供營養、衛生保健及安全之相關 服務;提供適宜發展之環境及遊戲學習活動;記錄生活及成長過程;舉辦促進親子關 係之活動以及其他有利於未滿二歲幼兒發展之相關服務。 在人員規範方面,托嬰中心應置主任及保母人員等專任教保服務人員。相關 人員收托規定則與「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中相同。 其中第 21 條明確指出托嬰中心主任應具備護理人員或保母人員資格,且在教 保機構擔任專任護理人員、保母人員、教保員或助理教保員五年以上,有直轄市、 縣(市)主管機關出具之證明文件者。而第 28 條則規定保母人員至少應具備中等 以上學校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科畢業,並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證;或修畢 保母訓練課程,並取得保母人員技術士證。不論法令如何修正,皆是以符合社會 當今現況為前提。研究者比較相關法令中,發現其中最大差異在於人員資格之修 正,以下表 2-1 為研究者整理托嬰中心人員資格相關法令之比較:

(25)

14 表 2-1 托嬰中心人員資格相關法令之比較整理 法令名稱 人員資格 臺中市托兒機構設置標準與 設立辦法(2000) 已於 2006 年 11 月 1 日廢止 第 9 條托嬰中心應置主任一人,綜理托育業務,均應專任 但所內附設托嬰中心主任得由所長兼任。托嬰中心應增置 特約醫師或專任護理人員至少一人。 第 11 條托兒機構應依下列標準配置專業人員: 1.收托未滿二歲之兒童,每五人應置護理人員或保育人員 或助理保育人員或保母人員一人,未滿五人以五人計。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2003) 2008 年 08 月 06 日 修正 1.另訂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2004) 2.另訂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 (2004) 兒童福利機構設置標準 (2004) 第 11 條托育機構除另有規定外,應置專任主管人員一人, 綜理機構業務,並依下列規定配置工作人員: 1.托嬰中心:除應置特約醫師或專任護理人員至少一人 外,每收托五名兒童應置護理人員、教保人員、助理教保 人員或保母人員一人,未滿五人者,以五人計。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 員資格及訓練辦法 (2004) 第 2 條本法所稱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以下簡稱機構)專 業人員,定義如下: 1.教保人員、助理教保人員:指於托育機構提供兒童教育 保育服務之人員。 2.保母人員:指於托育機構、安置及教養機構照顧未滿二 歲兒童之人員。 第 5 條 保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高中(職)以上學校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科畢業, 並取得保母人員丙級技術士證者。 2.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修畢保母、教保或保育核心 課程,並取得保母人員丙級技術士證者。 3.其他於本辦法施行前,已取得保母人員丙級技術士證 者,於本辦法施行日起十年內,得遴用為保母人員。 第 14 條 托育機構主管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研究所以上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畢業,且有 二年以上托育機構或幼稚園教保經驗者。 2.大學幼兒教育、幼兒保育相關系、所畢業或取得其輔系 證書,具教保人員資格,且有二年以上托育機構或幼稚園 教保經驗,並修畢主管核心課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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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表 2-1 托嬰中心人員資格相關法令之比較整理(續) 法令名稱 人員資格 3.大學畢業,具教保人員資格,且有三年以上托育機構或 幼稚園教保經驗,並修畢主管核心課程者。 4.專科畢業,具教保人員資格,且有四年以上托育機構或 幼稚園教保經驗,並修畢主管核心課程者。 5.高中(職)學校畢業,具教保人員資格,且有五年以上 托育機構教保經驗,於本辦法施行前,已修畢兒童福利專 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戊類訓練課程,並領有結業證書者, 本辦法施行日起十年內,得遴用為托育機構主管人員。 6.高等考試、乙等特種考試或薦任職升等考試社會行政職 系考試及格,具有二年以上托育機構教保經驗,並修畢主 管核心課程者。 兒童教育照顧法草案(2008) 第16條 托嬰中心除行政人員得視需要設置外,應置下列 專任教保人員:1.主任。2.保母人員。 托嬰中心收托幼兒五人以下者,應置主任及保母人員各一 人,每增收五人應增保母人員一人;未滿五人者以五人計。 托嬰中心收托幼兒未滿二十人者,應置特約護理人員;二 十人以上者,應置特約醫師及專任護理人員。本法施行滿 三年之日起,從事托嬰中心照顧服務者,應具備保母人員 資格。 第19條 托嬰中心主任應具備下列資格: 1.護理人員或保母人員。 2.在教保機構擔任專任護理人員或保母人員五年以上,有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出具之證明文件者。 3.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教保專業組織 辦理之托嬰中心主任專業訓練及格,或本法施行前已修畢 兒童福利專業人員訓練實施方案戊類訓練課程、兒童及少 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訓練主管核心課程者。 第26條 保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1.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科畢業, 並取得保母人員丙級技術士證。 2.修畢保母訓練課程,並取得保母人員丙級技術士證。 第 29 條 護理人員應具備護理師或護士資格。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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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由以上相關法令條文中可以得知,之前政府政策將機構式托嬰部規定附屬於托兒 所設置標準內,而在「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中歸類為托育機構,演變至今在「兒童教 育照顧法《草案》」中獨立條列,並單獨規範其相關條文,可見獨立托嬰中心增加的趨 勢與政府政策之相關。由此可見,條文修正與社會趨勢息息相關。即使是幼托整合部 分,也是因應社會現象及家長需求而逐步調整。藉由相關法規之修訂及演進,也更明 確托嬰中心之定義。

二、

、托嬰中心

托嬰中心

托嬰中心之

托嬰中心

之相關

相關

相關

相關實證

實證

實證

實證研究

研究

研究

研究

國內對於托嬰或托嬰中心的實證研究非常少,大多以家長面向探討嬰幼兒托育的 選擇,研究者目前蒐集到與托嬰中心相關論文三篇,內政部兒童局委託調查報告二篇, 期刊一篇。研究者同時整理出國內有關托嬰中心之研究論文,包括研究者、研究對象 及其研究結果,以下逐一探討相關文獻之研究結果。 從國內文獻來看,隨著社會變遷,婦女就業,少子化的等因素,家長選擇機構式托 嬰中心的現象越來越多,且機構式托嬰中心數目不減反增,近幾年來對托嬰中心的相關 研究也逐漸增加。施志煒(2006)針對高屏地區家長選擇嬰幼兒托育模式行為所進行的 研究,而黃玉冠(2007)則從母職角度切入探討個案托嬰中心家長選擇托嬰中心托育的 主因,蔡欣霓(2007)利用問卷調查進行家長對托嬰中心服務品質評價之研究。以及陳 姣伶、黃迺毓(2008)針對托嬰機構主管所做之調查研究。前三篇研究皆以家長面向進 行探討對托嬰中心選擇時的因素或考慮。其中施志煒(2006)以高屏地區家長對於嬰幼 兒托育服務的選擇進行量化研究;黃玉冠(2007)則在選定之個案托嬰中心進行深入訪 談相關人員及家長,兩篇研究較傾向討論家長選擇時托嬰中心時的考量因素,蔡欣霓 (2007)則以問卷調查了解台北市家長選擇進入托嬰中心後對於托嬰中心服務品質的滿 意度進行調查,三篇研究論文皆以外部分析及家長面向對於托嬰中心的選擇及考量進行 研究,有助未來本研究進行研究方法與分析時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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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邱志鵬、周志宏、巫永森、曹萱(2008)在內政部兒童局委託下,針對「居家式及 托嬰中心照顧服務輔導管理規範之研究」所做的研究報告,以文獻及文件資料之蒐集、 分析及比較,探討國內外「居家式照顧服務」及「托嬰中心照顧服務」之概況及相關管 理規範方面,並以焦點團體諮詢及個案深度訪談為主要方法,研擬我國幼托整合後「居 家式照顧服務」及「托嬰中心照顧服務」有關之管理辦法(草案)。根據此研究所得結 果在托嬰中心管理規範方面提出八大委任辦法之具體條文內容,在居家兒童照顧服務管 理規範方面則提出七大委任辦法之具體條文內容。研究者認為這是政府部門為因應托嬰 中心市場快速成長所做之相關研究,市場導向帶動政府制定法令是現今社會現象,在法 令尚未周全之前,嬰幼兒送至托嬰機構托育或交由保母人員托育的情形,早已存在多 年,只是至今才有相關單位重視。政府單位在未明瞭托嬰中心或保母托育市場的情況 下,利用學術研究先行調查國內外相關研究,借鏡於國外嬰幼兒托育模式,經修正後擬 定符合國內風土民情及符合大眾社會期待之照顧模式,落實嬰幼兒社會福利制度。 國內對於嬰幼兒的照護或教保工作仍停留在傳統育兒方式,近幾年因為社會變遷, 雙薪家庭增加,母親必須加入工作職場,家中嬰幼兒就必交由他人照顧。根據涂妙如 (2003)的研究中歸納出嬰幼兒的照顧模式包括:母親自行保育、親人托育、保母托育、 外傭托育及托嬰機構托育等五類。楊曉苓、段慧瑩、陳芃蓁(2007)在內政部兒童局委 託研究報告中,以「0-2歲嬰幼兒適性發展學習活動綱要之研究」為研究主題,利用文 獻調查、焦點團體座談、問卷調查、現場測試、訪問等研究方法進行研究,無論是機構 式或居家式的托育型態,長期未受重視與管理,0至2歲的嬰幼兒有其發展及學習上的獨 特需求,實際上卻長期缺乏應有的關注。 根據楊曉苓、段慧瑩、陳芃蓁(2007)的研究發現,國內有關0-2歲嬰幼兒托育的 方案與選擇,仍在蓽路藍縷的草創時期;家長仍必須自我尋求嬰幼兒托育服務的資源, 而嬰幼兒專業工作者在嬰幼兒照護或教保部分亦仍處於自我摸索狀態,政府相關單位對 於專業之職掌、任務、角色、與家長關係等,無法與托兒所階段有所明確區隔,也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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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清楚掌握如何提供適合0-2歲嬰幼兒發展與學習需求的學習活動,更遑論發展屬於本土 的嬰兒教保模式。許多機構及工作者都提及相關可利用資源的缺乏,以及經營管理的不 易,因此建構0-2歲嬰幼兒適性發展學習活動的綱要及內涵應是國內嬰幼兒教育發展之 基礎工程。 根據研究者在個案托嬰中心的工作經驗發現,機構式托嬰中心之保母人員迄今尚未 有明確的研習管道,機構式托嬰中心雖與幼托園所一樣,必須經過申請立案的程序,主 管機關為內政部及各縣市政府之社會處,但因政府迄今才開始正視機構式托嬰中心之存 在,故相關研習進修管道尚未建立,現階段之研習仍以幼托園所為主,希冀未來主管機 關能為托嬰中心之保母人員提供更多相關實用性高的研習。 黃玉冠(2007)以「母職的抉擇:影響嬰幼兒母親選擇托嬰中心托育之研究---以台 中市托嬰中心為例」為主題,利用質性研究的半結構深度訪談法,針對立意取樣之托嬰 中心負責人一名、專業保母一名、在該托嬰中心托嬰的嬰幼兒母親八名進行研究,根據 其研究結果得知:現代女性對嬰幼兒的照顧安排與工作取捨並無虧欠感,期許兼顧母職 與自我工作舞台。對於托育嬰幼兒的相關資訊,仍偏向口耳相傳與實際參觀接觸的經 驗,此研究同時顯示嬰幼兒母親選擇托嬰中心類型的照顧方式,主要考量因素包括:同 儕關係的獲得、照顧者的專業能力與繼續進修的意願、托育費用的合理性、公開透明的 監督機制、環境安全與衛生、嬰幼兒課程、適當的軟硬體設備。 研究者深刻感受黃玉冠(2007)研究中所提,托嬰中心嬰幼兒同儕關係的發展、照 顧者專業能力的培養與訓練、合理的托育費用、公開透明的監督機制、安全衛生托育環 境、嬰幼兒活動課程、適合嬰幼兒發展的軟硬體設備等面向,皆是經營托嬰中心所必須 具備的條件。研究者深知經營托嬰中心必非易事,也絕非外人所想像只是餵食嬰幼兒而 已,托嬰中心之經營如同幼教機構經營一般,必須負擔成本及嬰幼兒照顧等風險,比起 保母之個人托育模式更具規模,機構式經營管理,必須加入更多因素,例如人力資源管 理、成本損益、如何因應家長需求、或面臨少子化時所應採取之策略等,都是經營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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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托嬰中心經營運作時必須面臨之問題。如何將托嬰中心內部經營管理做好,站在嬰幼兒 立場提供教保服務,同時教育新手父母,為3-6歲幼兒教育奠定基礎,才是經營者最需 深思且追求之平衡點。本研究將以不同於黃玉冠之研究面向,由托嬰中心內部探討托嬰 中心經營管理,輔之以藍海策略之理論架構,剖析個案托嬰中心之經營策略。 陳姣伶、黃迺毓(2008)針對托嬰機構主管所做之調查研究,從托嬰機構面向探討 托嬰機構現況及主管專業理念之研究。由此可知,由於托嬰中心增加的趨勢,市場需求 導向同時也引起學術研究之關注。但此研究以專業主管人員面向切入,探討托嬰機構主 管人員在經營托嬰中心時之面向考量,並無深入了解托嬰中心在經營時可能面臨之困境 或因應狀況時的策略,本研究將以不同角度切入,以經營者立場為主,運用藍海策略檢 視個案托嬰中心經營策略之運用,希冀可做為未來經營托嬰中心之參考。表2-2彙整國 內托嬰相關文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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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表 2-2 國內托嬰相關之實證研究 研究者 研究主題 研究對象 研究結果 邱志鵬 周志宏 巫永森 曹 萱 (2008) 居家式及 托嬰中心 照顧服務 輔導管理 規範之研 究 本研究在托嬰中心管理規範方面提出八大委任辦 法之具體條文內容。 在居家兒童照顧服務管理規範方面則提出七大委 任辦法之具體條文內容。 陳姣伶 黃迺毓 (2008) 托嬰機構 托育現況 及主管人 員之專業 理念初探 ─以台北 市立案之 托嬰中心 (部)為 例 台北市立 案托嬰中 心之主管 人員 1. 托嬰機構日托時數為10~12小時;平均每月收托 費用約在15000至20000元之間;機構多採分齡的嬰 兒照顧模式;機構式托嬰的需求有持續增加趨勢。 2. 經營托嬰機構的原因包含個人興趣、經驗、專 業背景、教育理念、因應市場需求和法令規範等相 關因素 3. 主管人員認為托嬰機構對家庭的責任包括給予 幼兒有利發展且安全的照顧,提供父母有關嬰兒照 顧的協助與支持,協助父母善盡角色職責,機構人 員的專業成長應包括吸取專業新知、涉獵相關知 能、增強哲學與美學素養。 4.托嬰機構對於家長的探視或參與採取較多的限 制和規範,認為機構和家庭之間是合作和互補的關 係;面談是雙方最有效的溝通方式;家長參與情況 良好,父親參與比例漸增。 黃玉冠 (2007) 母職的抉 擇:影響 嬰幼兒母 親選擇托 嬰中心托 育之研究 ---以台中 市托嬰中 心為例 立意取樣 之托嬰中 心負責人 一名、專 業保母一 名、在該 托嬰中心 托嬰的嬰 幼兒母親 八名 1.本研究的嬰幼兒母親對嬰幼兒的照顧安排與工 作取捨,為能兼顧自我舞台與母職的現代女性。 2.育兒期的工作女性申請育嬰假育兒的意願不 高,其延續工作的主因可分為:家庭經濟壓力、追 求工作成就感、追求自我成長空間。 3.嬰幼兒母親對托嬰服務的資訊蒐集,仍偏向口耳 相傳的熟人介紹模式與自己實際參觀接觸的經 驗,較不信任制度性媒合。 4.在選擇托嬰方案時,普遍對居家保母的封閉式照 顧存有疑慮,較難建立信任感。 5.嬰幼兒母親選擇托嬰中心類型的照顧,主要考量 因素可分為結構面向與過程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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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表2-2 國內托嬰相關之實證研究 研究者 研究主題 研究對象 研究結果 蔡欣霓 (2007) 家長對托 嬰中心服 務品質評 價之研究 立意抽樣 選取台北 市立案托 嬰中心 281 位家 長 1.家長讓未滿二歲孩子至托嬰中心上學的理由 為:家中欠缺可提供孩子教育和照顧之適當人選, 並為了給予孩子良好的身心成長發展環境。 2.提供一個以孩子生、心理發展需求為本位所設計 的專業送托環境,才是家長選擇托嬰中心而不選擇 家庭式保母的重點。 楊曉苓 段慧瑩 陳芃蓁 (2007) 0-2 歲嬰 幼兒適性 發展學習 活動綱要 之研究 1.瞭解其他國家嬰幼兒學習綱要及實施內容的現 況發展。 2.瞭解國內現有嬰幼兒發展常模的現況及限制:研 究發現國內嬰幼兒的發展常模十分有限,且缺乏有 足夠樣本且涵蓋整體發展的常模資料。 施志煒 (2006) 高屏地區 家長選擇 嬰幼兒托 育模式之 行為探究 家庭保母 及托嬰中 心家長 一、家長對不同托育服務內容屬性滿意程度較高: 1.在家庭保母方面有費用低、離家近、托育經驗豐 富之主要托育照顧服務內容屬性。 2.在托嬰中心方面為費用低、環境佈置佳、離家近 及離公司近之主要托育照顧服務內容屬性。 二、研究結果亦發現,由羅吉特所建構的他人資訊 提供模式: 1.在家庭保母方面對家長選擇行為之預測力最高, 2.托嬰中心方面則以幼兒本位考量模式之預測力 最高。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嬰幼兒期是各方面發展的關鍵時期,錯失關鍵期正確教養方式的配合,可能因此影 響孩子的一生。長久以來,育兒問題一直被視為家庭的責任,但是隨著少子化的衝擊, 家庭結構的轉變,婦女必須進入職場,更加重育兒父母在心理及經濟上沈重的負荷,甚 至年輕家庭生育子女的意願也逐年降低。邱志鵬、周志宏、巫永森、曹萱(2008)的研 究認為,若要改善台灣幼教生態,減輕家長育兒負擔,政府應從幼兒教育與照顧供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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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著手改變供應結構,直接補助非營利幼兒教育及照顧服務者,並有效提升幼兒教育與照 顧的品質。國內家庭對二歲以下嬰幼兒托育服務的需求日益增加,托嬰機構的持續成長 代表著愈來愈多的家庭信賴或倚賴這種集體式的嬰幼兒照顧服務,此一趨勢加速保母支 持系統的建立及托嬰機構的法制化,同時也開啟托育服務新的研究議題(陳姣伶、黃 迺毓,2008)。期待政府能夠更加重視嬰幼兒與家庭,並以積極介入的作為,回應家庭 的需求,並與家庭共同承擔照顧子女的責任。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第二節 經營

經營

經營

經營策略之

策略之

策略之內涵及其相關研究

策略之

內涵及其相關研究

內涵及其相關研究

內涵及其相關研究

本節分為三部分,第一部分先說明策略之定義,了解策略之理論基礎;第二部分 探討經營策略之定義及類型,第三部分則了解經營策略在企業、學校、幼教領域運用 情形及其相關實證研究。

一、策略之定義

策略之定義

策略之定義

策略之定義

根據內政部統計處(2009)托育機構資料顯示,台中市目前獨立運作之托嬰中心 數已高居全台第一,截至目前為止共 25 家,私立托嬰中心如何經營運作目前尚未有進 一步之現況調查及深入研究,大部分學校經營策略側重於國中小學經營策略,而「學 校經營策略」又源自於企業管理理論中之「經營策略」,因此從「企業經營策略」概念 加以討論,了解學校經營策略之理論基礎,以此切入托嬰中心經營策略定義。 自Chandler(1962)於其著作「Strategy and Structure」中將策略界定為:擬定企 業長程的目標,選擇達成目標之行動方案及分配所需之資源。此後,經營策略於企業 界廣為流行運用,並獲致良好的績效(引自翁福榮,2006)。學者Andrews(1965)認 為策略是描述企業目前及未來的業務,以達成企業目的所發展之目標、政策與計畫的

(34)

23 組合。Hofer 和 Schendel (1978)也提出策略是組織達成目標的方法,為目前及計劃 中資源發展與環境互動之型態。 Mintzberg (1978)認為,策略不應強調其為理性規 劃下之產物,而應是一連串決策或行動的型態(引自翁福榮,2006)。 提出競爭策略理論(Competitive Strategy)的Porter(1985)則指出,策略是做選 擇,設定限制、選擇要進行的比賽,並且根據自己在所屬產業之位置,量身訂做出一 整套活動。Hofer 和 Schendel(1985)認為「策略」的定義可分為廣義與狹義兩種。 廣義的策略包括整體的策略過程,具有目標設定、環境分析、策略形成、執行與評估; 狹義的策略指在策略管理過程中可選擇策略(alternate strategy)或可行策略之形成 (strategy formulation)。由此可知,「策略」是一種有計畫、有方向、有目標的謀略, 為使企業有效率的達成經營績效,所規畫的一套行動方法,同時運用企業內部資源、 分配型態的手段 (林鴻璋,2003)。 Robbins(1990)歸納指出,決定及實行長期目標及目的之過程,或為了實現目標 所需資源的分配行為就是策略。策略是企業為實現基本長期目標所採取的一連串的行動 與資源分配(Alfred Chandler,1991)。換言之,策略是指引未來行動方向的計畫,且 是長久行為一致性的形態,不但決定特定市場中的特定產品,同時也是組織運作模式的 展望(Mintzberg,1994;引自翁福榮,2006)。管理者為了達成組織卓越的績效,所進 行特殊的決策和行動(Hill & Jones,1998)。根據研究者蒐集相關文獻後整理分類,針 對國外學者對策略之定義可區分為三種:

(一一)認為策略是為了達成企業或經營者目標的決策或行動者一認為策略是為了達成企業或經營者目標的決策或行動者認為策略是為了達成企業或經營者目標的決策或行動者(Hill & Jones,1998;認為策略是為了達成企業或經營者目標的決策或行動者

Kolter,1997;Alfred Chandler,1991;Robbins,1990;Andrews,1965;Chandler,1962)。

(二二)認為策略是決策的規則形態或過程者二認為策略是決策的規則形態或過程者認為策略是決策的規則形態或過程者(Mintzberg,1994;Normann & Ramirez,認為策略是決策的規則形態或過程者

1993;Ansoff & McDonnell,1990;Hofer & Schendel,1985)。

(三三)認為策略是一三認為策略是一認為策略是一連串行動型態者認為策略是一連串行動型態者連串行動型態者(Steiss,1985;Porter,1980;Mintzberg,1978)。連串行動型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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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表 2-3 國外學者對策略之定義 研究者 年代 策略之定義 White&Bruton 2007 策略是一連串幫助公司達到理想和目標的行動。 Hill&Jones 2001 策略是管理者為達成組織目標所採行特殊型態的決策和行動, 以達成優越組織績效。 Hill&Jones 1998 策略是管理者為達組織目標所採行特殊模式的決策和行動。 Kolter 1997 策略是說明如何達成事業單位的目標。 Mintzberg 1994 1.策略是一種計畫:對未來行動的方向或指引。 2.策略是一種形態:在行為上長久的一致性。 3.策略是一種定位:決定特定市場的特定產品。 4.策略是一種展望:組織做事的方式。 Normann & Ramirez 1993 策略是公司在特定價值鏈中進行正確定位的藝術。 Alfred Chandler 1991 策略是企業基本長期目標及標的的決定,為實現這些目標所採 取的一連串的行動與資源分配。 Robbins 1990 策略是決定及實行其基本且長期目標及目的之過程,或是為了 實現目標所需資源的配置行為。 Ansoff & McDonnell 1990 策略是指引組織行為的一套決策規則,包括四類獨特的規則: 1.組織目標-衡量現在及未來績效之指標; 2.事業策略-發展組織與外在環境的規則; 3.組織觀念-建立組織內部關係與程序之規則; 4.營運政策-管理每日事務之規則。 Hofer & Schendel 1985 廣義的策略包括整體的策略過程,具有目標設定、環境分析、 策略形成、執行與評估;狹義的策略指在策略管理過程中可選 擇策略或可行策略之形成。 Steiss 1985 策略是經營者採取特殊行動,抵消現有或潛在競爭者之行動。 Porter 1980 策略是做選擇,設定限制、選擇要進行的比賽,並且根據自己 在所屬產業之位置,量身訂做出一整套活動。 Mintzberg 1978 策略是一連串決策或行動型態,不強調其為理性規劃之產物。 Andrews 1965 策略是企業為了達成目的所發展之目標、主要政策與計畫的組 合,藉此以描述企業目前及未來的業務。 Chandler 1962 策略是決定企業的長期基本目標所採取的行動方案與相關資源 的配置。 資料來源:研究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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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國內學者對策略定義的部分,陳隆麒(1981)認為企業運用所擁有的技術與資源, 為達成其基本目標的一種科學和藝術就是策略的定義。而吳萬益、蔡明田(1993)則提 出,策略是企業為了追求績效,衡量所處的內外在環境、企業目標及組織結構,與同產 業之競爭對手比較後,所提出的應對方法。司徒達賢(1995)認為策略是指企業的形貌, 包括經營範圍與競爭優勢等,以及在不同時間點,這些形貌改變的軌跡。也就是說,策 略是指企業為達成企業目標,在管理領域內掌握目前及未來的環境機會與威脅,調配內 部資源的一種基本手段(黃延聰,1995)。 策略是創造新的價值,而不是打敗競爭對手,所以策略是價值創造的藝術,企業不 斷的創造與提升產品本身的價值,才能永遠立於不敗之地(吳思華,1996)。此論點與 藍海策略中所提的價值創新有相同看法。企業不斷追求創新發展,使企業在創新經營中 成長,而不陷入紅海的市場競爭中。而吳堂成(2000)則提出與Porter的競爭策略一致 的看法,認為策略是指組織在競爭的環境中為了創造組織生存與發展空間,衡量經營目 標及優勢,調整組織成長的方向所採取的行動反應。研究者針對國內學者對於策略的定 義大致分類策略之定義有以下兩類:認為策略為是企業為了達成目標所產生一系列之行 動者(呂德宗,2001;吳思華,1996;黃延聰,1995;吳萬益、蔡明田,1993;唐富藏, 1988;許士軍,1987;謝安田,1982);認為策略是一連串的過程或程序者(司徒達賢, 2001;湯 堯,2001;陳隆麒,1981)。以下表2-4為研究者所蒐集國內學者之對策略之 定義彙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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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表 2-4 國內學者對策略之定義 研究者 年代 策略之定義 薛義誠 2008 策略泛指高階層的管理決策,依據核心價值與目的,尋求競爭 生存的最佳配套規劃與作為,並將資源做最適分配,以達最好 的投資報酬 楊千 2007 策略包含了選擇與實踐。選擇是策略決策,是重要事件。實踐 是執行決策。 戴國良 2004 策略是只要能使公司持續賺錢獲利的任何方法、方向、手段、 或行動,解決公司在實務經營上,所面對大大小小的問題。 呂德宗 2001 策略乃是為了達成其意欲之目標,為因應環境和資源配置而必 須運用之各種計畫和行動。 司徒達賢 2001 策略是使企業經營包括經營範圍與競爭優勢等重要且足以描 述經營特色與組織定位等項目,在不同時點間改變的軌跡。 湯 堯 2001 策略管理是藉由維持和創造組織目標、環境與資源的配合,以 發展出策略的一種管理程序。 吳思華 1996 策略是經營團隊面對企業未來發展所勾勒出的藍圖。 黃延聰 1995 策略是指企業為達成企業目標,在管理領域內掌握目前及未來 的環境機會與威脅,調配內部資源與技能的一種基本手段。 吳萬益 蔡明田 1993 策略是企業為了追求績效,衡量所處的內外在環境、企業目標 及組織結構,與同產業之競爭對手比較後,所提出的應對方法。 唐富藏 1988 策略乃是企業為因應環境變動與競爭情勢及達成企業的長期 基本目標所釐訂的一套計畫,同時指出企業經營方向,分配資 源之一種藍圖與步驟。 許士軍 1987 策略代表計畫中之骨幹,界於目標與具體行動之間,為達成某 特定目的所採取的手段及重要資源的調配方式。 謝安田 1982 策略之意義為:「運用與分配企業之資源,以達成其目標,包 括主要的行動方向及行動方式。 陳隆麒 1981 策略的定義是企業運用它所擁有的技術與資源,在最有利的情 況下達成其基本目標的一種科學和藝術。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數據

表 4-8    18-24 個月一週活動計畫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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