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與他者互動下的原住民族 一、與「他者」相遇 (一)漢人海商集團 1.性質:亦商亦盜 海禁鬆弛時在中國大陸沿海貿易 海禁嚴密時轉以劫掠為主 2.來臺時間:17世紀 3.活動範圍:臺灣南部的魍港(布袋或北門)一帶 4.交易商品:以布、鹽、銅簪、瓷器、瑪瑙和原住民交換鹿皮 、 鹿肉、魚等 顏思齊開拓臺灣登陸紀念碑 (二)日本人 1.時間:16~17世紀之交 2.原因:顯揚國威,發展海上互市 3.經過:豐臣秀吉、德川家康要求臺灣原住民納貢均未如願 1593 年豐臣秀吉向臺灣的「高山國」發出招諭文書,要求納貢 1
二、荷治時期 • 時間:1624年 • 建城:於大員(今臺南安平)建立熱蘭遮城 • 目標:使臺灣成為與中國大陸、日本貿易的轉運站 • 手段:採取多種統治策略來掌握原住民 (一)武力征服 1.麻荳社事件 時間:1635年 原因:1629年麻荳社溺死荷蘭士兵 結果:荷蘭當局與新港社聯合攻擊麻荳社遭屠殺、滅村 影響:歸順原住民部落迅速增加,開始往各地拓展及討伐 組織探金隊伍,到臺東尋找產金地 於1642年取得原在西班牙人手中的淡水、雞籠
西拉雅四大番社
新港社、蕭壠社、目加溜灣社、麻荳社 32.大肚王的反抗 時間:1644、1645年曾兩次鎮壓 結果:大肚王不敵 雖表示降服,但仍然維持半獨立的狀態 拒絕傳教士在其勢力範圍內傳教
曾雄霸台灣中部的大肚王
甘仔轄·阿拉米
(Kamachat Aslamie)
(二)間接統治 1.長老會議由各地荷蘭傳教士擔任
各社
長老
每年集會一次
長老平時
報告事務
政務員
地方會議
分北、南、東
、淡水四區
52.贌社制度 實施情形 好處:可分化漢人與原住民
漢人
贌商
繳稅
承包
買賣權
鹿皮
鹿肉
布匹
鹽、鐵器
荷蘭
原住民
剩餘利潤 歸商人 (三)積極「教化」原住民 1.設立教堂和學校 2.創造「新港文字」十九世紀平埔族與漢人的番仔契仍繼續 使用 新 港 文 荷 蘭 文 7三、鄭氏政權: (一)屯田制度引發的衝突 1.目的:長期對抗清帝國,就地補給 2.官方的態度:開墾不得侵占原住民及漢人原有耕地與漁區 3.實際情形:原住民生活空間受壓縮、勞役過重 4.最為激烈:大肚王的反抗1670年派劉國軒強力鎮壓沙轆社 (二)除徭役之外,要求原住民按丁輸納 1.需透過社商(贌商)繳納餉稅 2.1682年竹塹、新港(苗栗後龍)等社發生殺通事、搶餉糧的 反抗行動 為政府傳達政令 的漢人 四、清治時期: (一)統治前期 1.「封山」政策 目的:避免漢人入山作亂及與原住民衝突 作法: 劃定「番界」土牛紅線 在臨近番界附近設隘
漢人
熟番
化番
生番
臺北市石牌界碑 臺中石岡土牛界碑 9成效: 漢人仍不斷進逼熟番的生存空間 A.以武力為墾殖後盾 B.娶原住民女性以獲得土地
乾隆年間臺灣番界圖
引發原住民族的遷徙 A.原因: • 土地遭漢人巧取豪奪鹿場減少,收入大受影響 • 政府課以重稅典賣土地 B.平埔族遷徙方向:往內山、東部 原居地 時間 移居地 中部各平埔族 嘉慶 越中央山脈,至噶瑪蘭 道光 開墾埔里盆地 東北部噶瑪蘭族 道光 南移花蓮 南部西拉雅族 光緒 遷至花東 112.衝突與合作 社商、通事從中欺壓 利用職權壟斷番社利權,欺壓原住民 A.社商:包辦番社稅捐 B.通事:為清政府傳達政令 吞霄社事變 A.時間:1699年(康熙38年) B.原因:吞霄社(今苗栗通霄)的 漢人通事要求在捕鹿之前 就要繳交錢、米 C.結果:原住民起而反抗,最後官府聯合岸裡社平定 通霄十八好漢祠的 「靈魂」石碑 最大抗官事件:大甲西社事件 時間:1731年(雍正九年) 起因:官府勞役嚴苛,引發大甲西社原住民抗官 過程:在官府鎮壓招撫之下,一度平息 A.官員謊報五名協助運糧的大肚社人為作亂生番 B.已歸順的原住民各番社反抗,圍彰化縣城 結果:以番制番利用岸裡社(今臺中神岡)協助鎮壓 影響:造成今日臺中、彰化一帶各社遭受嚴重打擊
皇恩許遷善,生者還其鄉;番婦半寡居,番童少雁行。
福建分巡台灣道劉良璧〈沙轆行〉 13合作開墾:以岸裡社為例 協助清廷鎮壓番變 貓霧拺圳的開鑿 A.修築者:岸裡社通事張達京等人集資 B.特色:利用原漢合作、供(割)地換水方式 C.功能:奠定臺中盆地開發的基礎 番仔駙馬張達京 (二)開港後(1860年代以後) 1.原住民生存空間受擠壓 英法聯軍之役後,臺灣開港通商 國際貿易中,茶與樟腦貿易愈加興盛 引發漢人更往內山移墾漢原衝突增多
清末臺灣開放的四個通商口岸
152.清帝國治臺策略改變 背景:羅妹號事件 時間:1867年(同治六年) 地點:美國船羅妹號在琅𤩝 (屏東恆春)發生船難 事由:原住民襲擊遇難船員 結果:美駐廈門領事李仙得來臺交涉 A.清官員態度消極 B.李仙得入番界自行與十八番社總頭目卓杞篤訂約 影響:列強質疑清廷是否有效統治番界番地無主論 牡丹社事件 時間:1871年(同治十年) 地點:琉球漁船漂流至恆春半島 結果:船員遭排灣族高士佛社原住民殺害 發展:李仙得建議日本政府以「番地無主論」出兵臺灣 交涉:1873年日本試探清廷態度 A.清廷認為琉球、臺灣皆屬中國,表示此事與日本無關 B.卻也回覆日方「生番為化外,未便窮治」 出兵:1874年日本以此事為藉口出兵臺灣與高士佛社 有同盟關係的牡丹社,成為主要攻打目標 17
結果:在英國公使協調下,日、清簽訂《北京專約》 影響: A.變相承認日本領有琉球1879年正式廢藩置縣(沖繩縣) B.清廷在沈葆楨建議下決定積極治理臺灣開山撫番
大日本琉球蕃民
五十四名墓
「開山撫番」的衝擊 沈葆楨、丁日昌修築北、南、中三條道路通往後山 劉銘傳 A.設立「撫墾局」加強 處理開墾及原住民事務 B.成立「番學堂」 胡適的父親胡傳來臺任官時曾提到 ,漢人捕獲原住民後,甚至加以殺 害,熬製成「番膏」 19五、日治時期 (一)高壓統治 1.隘勇線的設置 目的: 開發山林資源 切斷原住民間的交流 方法:設置砲臺、埋地雷、加裝通電 的鐵絲網 原住民的反應: 最初仍不時抵抗 因難以取得物資,特別是鹽,迫使原住民放棄對峙
站在隘勇線前的
原住民
2.派駐大量蕃地警察 3.以教育方式進行同化桃園角板山的「蕃童教育所」
21(二)霧社事件 1.起因: 日本官吏統治手段橫暴 義務勞動負擔過重 蕃地警察與原住民婦女感情問題
蕃地警察的「內緣妻」
2.賽德克族的起事:敬酒事件 時間:1930年10月 領導人:莫那魯道 契機:霧社地區學校運動會 馬赫坡社領袖莫那魯道(中)霧社事件會場
233.總督府強力鎮壓: 出動陸軍、警察 以飛機空襲 動員其他原住民部落(味方蕃)協助 4.結果:莫那魯道不敵自殺,投降的族人被集中於收容所 原住民戰士的反擊 日軍部隊朝馬赫坡社射擊 莫那魯道所屬的德克達亞群曾 與道澤群因獵場問題發生衝突 莫那魯道屍體於三年後才被尋獲,未完全腐化,因此被製成人類 學標本送至臺北帝國大學,至1953年才送回霧社安葬 5.餘波:第二次霧社事件 原因:日警不滿未進一步追究投降賽德克族人的責任 再次唆使道澤群對其襲擊 善後:將倖存之賽德克遺族(約200多名)遷至川中島 6.影響: 石塚英藏總督等官員引咎辭職 日本檢討理蕃政策
南投清流部落
25(三)集團移住 1.起因:霧社事件後為了能更深入管理原住民部落 2.方法: 集團移住 將大批原住民遷移至平地,改以種植水稻等農產為生 在移住地上設立日本神社、教育所 加強精神教化 頭目以會說「國語」者為優先 禁止原住民傳統祭典。
日治時期太魯閣族的集團移住
(四)皇民化下的原住民 1.時間:1937年皇民化運動開始後 2.加強宣傳:以「莎韻之鐘」為例莎韻之鐘的電影劇照
第18任總督⾧谷川清親自
頒發紀念鐘給莎韻的家屬
273.加強原住民的軍事動員 時間:1941年起 方式:募集原住民組成「高砂挺身報國隊」(高砂義勇隊) ,以軍伕身分協助南方戰場作戰 阿美族青年被徵召為高砂義勇軍 史尼育唔(李光輝)—經歷31 年才解甲歸鄉的高砂義勇軍 (107學測考題) 六、當代原住民族 (一)戰後的原民政策 1.源自日治時期的作法 山地山胞與平地山胞的劃分 依照日治規劃的「理蕃」區域,劃定鄉、村等行政區域 2.新的作法 逐漸將原住民相關業務轉為民政單位處理 強制原住民使用漢姓失去原本透過姓名辨識的家族傳承 戰後政府共劃分了30個「山地鄉」和25個「平地鄉」,凡居住 於山地鄉境內的高山族認定為山地山胞,居住於平地鄉境內的 高山族則為平地山胞 日治時期是用警察單位管理 29
(二)經濟生活的衝擊 1.昔日生活方式受破壞,原鄉部落謀生困難 2.青壯年原住民往都市發展,仍多處社會經濟弱勢 3.知識青年試圖提出改革訴求 (三)權利回復運動 1.時間:1980年代起 2.代表: 民間:原住民族權利促進會破除吳鳳神話、正名、 反蘭嶼核廢料、還我土地、反興建瑪家水庫 過去國小課本裡的「吳鳳神話」故事 官方:1996年成立行政院原住民委員會 1997年第四次修憲確立以「原住民族」稱呼 2005年通過〈原住民族基本法〉,確認原住民自治權 2018年通過〈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 2017年推動增訂「平埔原住民」為原住民身分別的法案 1996年原住民委員會成立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