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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訓儲暨轉型後的研發替代役對產業研發之影響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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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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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政治大學. 社會科學學院. 行政管理碩士學程第九屆碩士論文. 指導教授. 立. 蕭武桐 博士. 政 治 大. 國防訓儲暨轉型後的研發替代役對產業研發之影響. ‧ 國. 學. The Influence on the Research of Industrial Circles by the Transformation of Defense. ‧. Trainees Program to Research/Development Alternative Service..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研究生:王精鴻 撰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月.

(2) 論文摘要 民國六十七年中美斷交後,由於國軍武器裝備來源受限,因而有 積極羅致人才、自立發展國防工業以增進國力之共識,故於民國六十 八年訂定「研究所畢業役男志願服務國防工業訓儲為預備軍官作業規 定」 ,六十九年實施,為我國國防工業訓儲制度之伊始。此一制度旨在 結合兵役、培養運用研究所畢業之碩、博士高階人才,令其加入全國 最具前瞻性之研究計畫,於不影響國家戰力之前提下,將質優且穩定. 政 治 大 隨著我國高科技產業之發展,研發人才不足的情形益加嚴重,故 立. 之人才投入國家科技能力之提昇。. ‧ 國. 學. 自民國八十八年起,開放予民營企業和學校研究單位亦得申請訓儲人 員(簡稱「國防役」)員額。此一制度實施至今,成效卓著、貢獻遠大,. ‧. 深受各界肯定﹔隨著科技高度競爭的時代來臨,人力資源的運用愈形. y. Nat. sit. 重要且急迫,國防工業訓儲制度對我國國防工業及科技產業之發展有. er. io. 重大影響,但因此項機制牽涉人民之權利義務與資源之分享配置。迨. n. a. iv. l C 至民國 90 年 9 月監察院糾正國防部辦理欠缺法律依據,另部份立法委 Un. hengchi. 員關切人員錄取作業,或質疑此項制度之公平性;遂由行政院於民國 93 年 6 月納編國防部、內政部、經濟部、國科會、經建會等單位成立 『兵役制度全面檢討改進推動小組』 ,將原有制度自民國 97 年起轉型 為由內政部主辦之「研發替代役」 。 由於兩種制度內涵不盡相同,本研究旨在探討制度改變後對國內 產業研發之變化情形暨影響面向,以供決策部門施政之參考。. i.

(3) Abstract. ‧. ‧ 國. 學. After the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United States broke off their diplomatic relations in 1978, the sources of the R.O.C armament procurement had also been limited. In order to solve this problem, the government began to actively conscript talented personnel to develop national defense industry by itself at the same time, so that the national power could be greatly enhanced. The regulation of preserving pre-military officers to serve national defense industry voluntarily was enacted in 1979, and implemented in 1980 which was the beginning of preservation of national defense industry readiness. 治 The main purpose of this 政 regulation is to integrate military大 service system with 立 post graduate personnel including those developing and training with doctor's degree. Consequently, let them join the national advanced research program. By doing so, the best trained personnel can help our country to enhance national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ability without reducing national power. With the quick development of the Hi-Tech industry, our country faces shortages of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personnel. Since 1999, the Ministry of National Defense allowed civil al v i enterprises and research institutes to apply for preserving n Ch U n galso c h i known as national defense pre-military officers whicheis alternative service. This regulation has been implemented to nowadays. There are always significant achievements and tremendous contributions to our country and the outcome is recognized by all circles as well. As the coming of highly competitive era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t is crucial for our country to optimize the allocation of human resource. While the regulation of preserving national defense industry readiness plays a very important role in both developing national defense industry and high-tech industries, it is also involved with people's rights, obligations, and the allocation of resources.. n. er. io. sit. y. Nat. ii.

(4) ‧. ‧ 國. 學. In September 2001, The Control Yuan accused the implementing of the regulation of preserving national defense industry readiness by Ministry of National Defense without any law as a basis, yet it's also criticized by legislator's private concern about personnel's admission and queried the fairness of this regulation. Consequently, The Executive Yuan organized The Ministry of National Defense, The Ministry of Interior Affairs, The Ministry of Economy, The National Science Council, and CEPD into groups called “military service overall review group" which is responsible for full scale development and improvement of the military service regulation in June 2004. The original regulation is changed into “research alternative 政 治 大 service". Because the essentials 立 of two regulations are not exactly the same, this research will focus on the inventive evolvement within domestic industry according to the changes of different regulations, and how it becomes a reference within administrative department's decision making process..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ii. i n U. v.

(5) 謝. 誌. 美國西點軍校有句格言:『永遠沒有失敗,只是暫時停止成功』。 對於一位長時間在軍事單位不易碰觸外界學習環境的我而言,將這句 格言轉化為『永遠沒有終止,只是暫時停止學習』 ,不斷充實自己是我 的座右銘,因此,在三年前經同袍好友李意超、謝明峰的協助與鼓勵, 排除繁重的公務,毅然參與公餘的進修考試,倖蒙錄取並順利就讀本 校行政管理碩士學程第九屆「兩岸研究組」 。. 治. 政 在就讀第一學年期間,直覺選修蕭武桐老師的 大 「組織管理」課程,. 立. 在整個學習過程中,個人深深領悟到蕭老師的啟發式教學,尤以在「創. ‧ 國. 學. 造想像力」的授課單元中,老師的剖析,運用實務與學理相結合的教. ‧. 學方式,讓每一位同學都能融入意境中學習,也讓我感受到蕭老師不. sit. y. Nat. 但是一位成功的教育家,也是一位哲學家,更是一位誠摯的宗教家。. er. io. 本論文得以順利的擲卷付梓,要感謝指導教授即恩師蕭武桐老師. n. a. v. l C 與蕭乃沂老師、宋筱元老師兩位口試委員。在他們三位的細膩指導下, ni. hengchi U. 使我的論文架構更趨完善、修辭更顯通暢、全文更臻充實。 其次,要感謝同期同學游本慶、林興盟、林淑靜、張念華等人持 續的鼓勵與支持,協助我蒐尋諸多資料;另要感謝國防部徐志偉上校、 蔡營生專門委員、左少雄中校、李豫華少校,內政部役政署丁瑞峰科 長、經濟部工業局陳國軒先生以及各國防訓儲及研發替代役用人單 位,不吝提供許多資訊及問卷回覆資料,協助我完成本篇論文。 最後,要感謝吾妻張玉君,在我整個學習過程中,她無怨無悔的 iv.

(6) 獨當一面照顧家庭,使我得以專心學業,並陪我參與諸多的課外活動, 順利完成學位的獲得。在整個求學當中,深刻體驗出,除了要肩負任 何一位公務員所應具的職責工作外,還要兼顧學校的課程,辛苦與幾 度猶豫裹足不前的感受,鮮為外人所能體會。如今,論文雖已完成, 但畢竟這不是終止,只是另一個學習的開始,期盼能繼續參與本論文 的相關研究,探討更多、更有意義的發現,藉以提供未來政府在制定 相關政策的參考。. 立. 王精鴻 謹誌 2010 年 10 月 於 台 北 市.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v. i n U. v.

(7) 目. 次. 論文摘要 .................................................................................... i 謝 誌 ......................................................................................... iv  表目次 ................................................................................... viii  圖目次 ....................................................................................... ix  第壹章 緒 論........................................................................... 1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第貳章. 研究動機與目的 ............................................................................... 1  研究範圍及限制 ............................................................................... 3  研究方法與流程 ............................................................................... 5  重要名詞之界定 ............................................................................... 9 . 政 治 大 文獻回顧...................................................................... 18  立 ‧. ‧ 國. 學. 第一節 兵役制度相關文獻探討 ................................................................. 18  第二節 理論基礎 ......................................................................................... 23  第三節「國防訓儲」與「研發替代役」兩種制度之比較....................... 30  第四節 小 結 .............................................................................................. 34 . y. sit. 研究架構 ......................................................................................... 38  研究方法之選擇 ............................................................................. 40  al v 深度訪談 ......................................................................................... 42  i n C 問卷設計 ......................................................................................... 57  h i U. n. er. io.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Nat. 第叁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38 . engch. 第肆章 國防役及研發替代役與產業研發之問卷分析結果 61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第五節. 在研發能量方面 ............................................................................. 61  在經濟效益方面 ............................................................................. 61  在綜合表現方面 ............................................................................. 63  在整體比較方面 ............................................................................. 64  用人單位的改變所衍生的數據比較 ............................................. 67 . 第五章 結 論 .............................................................................................. 73  第一節 發 現 .............................................................................................. 73  第二節 建 議 .............................................................................................. 78 . 參考書目 ....................................................................................................... 81  vi.

(8) 一、中文部份............................................................................................... 81  二、英文部分............................................................................................... 82 . 附錄一 國防工業訓儲制度與替代役適用之法源..................84  附錄二 監察院糾正國防役制度缺失案..................................92  附錄三 媒體報導國防工業訓儲與研發替代役.................... 112  附錄四 研究問卷調查表........................................................ 118  附錄五 問卷抽樣單位............................................................ 125  附錄六 訪談記錄(國防部)................................................ 132  附錄七 訪談記錄(內政部)................................................ 136 . 學 ‧. ‧ 國 io. sit. y. Nat. n. al. er. 附錄八. 政 治 大 訪談記錄(經濟部)................................................ 138 立. Ch. engchi. vii. i n U. v.

(9)  . 表目次 89 年至 96 年國防工業訓儲人數…………………………………… 3 我國歷代兵役制度……………………………………………………11 替代役及國防工業訓儲制度相關研究………………………………18 替代役及國防工業訓儲制度相關期刊………………………………22 國防訓儲與研發替代役兩種制度基本之比較………………………30 國防訓儲與研發替代役兩種制度適用之範圍………………………32 深度訪談對象列表……………………………………………………43 深度訪談題綱 ………………………………………………………44 甄選對象比較…………………………………………………………50 兩種役男待遇比較……………………………………………………51 出國管制與進修訓練之比較…………………………………………52 訪談核心內容摘錄……………………………………………………53 制度績效指標…………………………………………………………57 研發能量的效益………………………………………………………61 經濟效益………………………………………………………………62 國防訓儲與研發替代役之整體效益比較分析………………………65 研發替代役用人單位申請統計………………………………………68 研發替代役申請產業別………………………………………………69 國防訓儲與研發替代役申請人數比較………………………………70 研發替代役役男申請統計……………………………………………71 國防訓儲人員回役趨勢………………………………………………72 al 研發替代役役男與用人單位媒合數…………………………………72 iv.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表 1-1 表 1-2 表 2-1 表 2-2 表 2-3 表 2-4 表 3-1 表 3-2 表 3-3 表 3-4 表 3-5 表 3-6 表 3-7 表 4-1 表 4-2 表 4-3 表 4-4 表 4-5 表 4-6 表 4-7 表 4-8 表 4-9. Ch. n U engchi. viii.

(10) 圖目次 圖 1-1 研究流程…………………………………………………………………8 圖 1-2 國防與產業接軌示意……………………………………………………10 圖 1-3 未來可徵義務役役男預判………………………………………………15 圖 1-4 義務役役男役期縮減趨勢………………………………………………16 圖 3-1 研究架構圖………………………………………………………………39 圖 3-2 組織別家數比重…………………………………………………………59 圖 3-3 產業別家數比重…………………………………………………………60 圖 4-1 國防訓儲與研發替代役之綜合效益……………………………………63 圖 4-2 對國防訓儲人員工作表現滿意度………………………………………64 圖 4-3 對研發替代役人員工作表現滿意度……………………………………64 圖 4-4 國防訓儲與研發替代役之整體比較分析(一) ………………………66 圖 4-5 國防訓儲與研發替代役之整體比較分析(二) ………………………66 圖 4-6 國防訓儲與研發替代役之整體比較分析(三) ………………………67 圖 4-7 研發替代役申請家數降低………………………………………………67 圖 4-8 企業參與程度降低調查結果……………………………………………68 圖 4-9 服務業申請比例偏低……………………………………………………70 圖 4-10 頂尖大學畢業役男申請比重降低 ……………………………………71.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x. i n U. v.

(11) 國防訓儲暨轉型後的研發替代役對產業研發之影響. 第壹章 緒. 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與目的 一、研究動機 國防工業訓儲制度(以下簡稱「國防訓儲」)係依據行政院核定之「科技 人才培訓及運用方案」及 68 年訂定之「研究所畢業役男志願服務國防工業訓 儲為預備軍官作業規定」,自 69 年開始實施迄 96 年止,共計 27 年,該制度. 政 治 大. 實施主要的目的在於吸引研究所具技術背景人才,結合民間力量,配合國防. 立. 科技工業研發需求,發展國家重點科研計畫,以建設自主國防及提昇國家產. ‧ 國. 學. 業研發能力與競爭力,故該制度設計的重點在於「國防自主」及「人才培育」. ‧. 兩個層次。. Nat. io. sit. y. 國防訓儲制度在 69 年至 87 年間,訓儲人員服務(役)年限規定為 6 年,. er. 由於所釋出的研發人數不多,用人機構僅侷限於軍、公、財團法人等研究機. al. n. v i n Ch 構。然而,要推動企業強化創新研發能力,研發人力是否充足將是影響研發 engchi U 能量能否提昇的關鍵,因此,在政府開始重視企業內的研發之後,又逢 86 年 7 月之國軍「精實案」 ,整體兵力目標降低,可徵役男數量超溢國軍對兵員之 需求,而有多餘的人力可供釋出從事研發工作,故 88 年進一步修改規定:將 服務年限 6 年改為 4 年,及放寬民間企業准予申請的規定。 鑑於國家產業轉型所需,而國內研發人才短缺,於 90 年 8 月依經濟發展 諮詢委員會建議,擴大國防工業訓儲運用範圍,將民間企業分配比由 40%提升. -1-.

(12) 國防訓儲暨轉型後的研發替代役對產業研發之影響. 至 60%。累計至民國 96 年止,已投入民間企業之國防訓儲役男人數約 2 萬 3 千餘人(如表 1-1) ,其對於產業科技的發展,或是對於廠商技術研發水準之 提升,都有極大助益,提供了優質(碩士程度以上)適量人力,對國家整體 及國防科技發展均有卓越貢獻。 惟近幾年來,倍受各界所議論的國防役投入產業所引發的不公平、不合 理問題,在監察委員、立法委員一再要求與促進國防工業訓儲制度化、法制 化以及兼顧兵役制度公平之下,遂由行政院指示內政部(役政署)成立『兵. 治 政 大 役制度全面檢討改進推動小組』 ,邀集國防部、經濟部、國科會、經建會等單 立 ‧ 國. 學. 位討論之後,在保有現行制度優點之前提下,進行制度精進轉型為「研發替 代役」 ,以延續既有基礎,維持我國科技產業高度經濟優勢及競爭力,且修正. ‧. 現行「替代役條例」條文,針對其適用範圍由公部門擴大至私部門,增訂產. sit. y. Nat. n. al 替代役,回歸正常兵役制度。. er. io. 業研發替代役,以回應產業各界之需求,同時將未經立法的國防訓儲役納入. Ch. engchi. i n U. v. 研發替代役於 97 年度開始實施至今已二年餘,研發替代役不論在役男薪 俸、審查作業程序方面,或是在役男管理制度、役男服勤階段劃分方面,不 但與國防訓儲在制度上的確存在一些差異,且是否符合社會各界所期待的公 平、合理仍有待探討與檢驗。 在政府「拼經濟」的政策目標下,提出將我國發展提昇高附加價值產業 並且以研發與行銷為推動主軸,其中,鼓勵國內企業強化創新研發的能量, 使我國產業由製造朝向創新、研發及服務等高附加價值的層次發展。但是要 -2-.

(13) 國防訓儲暨轉型後的研發替代役對產業研發之影響. 提昇創新研發能量沒有人才是不可行的,然而,現階段人力的「質」與「量」 問題,均牽動關鍵性技術研發之成敗。 表 1-1. 89 年至 96 年國防工業訓儲人數. 89 年至 96 年國防工業訓儲人數表. 單位:人. 區分 博士 碩士. 89 159 1393. 90 193 2106. 91 340 2672. 92 357 2750. 93 369 2984. 94 369 3011. 95 354 3028. 96 332 2978. 總計 2473 20922. 合計. 1552. 2299. 3012. 3107. 3353. 3380. 3382. 3310. 23395. 資料來源:筆者整理(*自民 97 年起, 「國防工業訓儲」即轉型為「研發體替代」 ). 二、研究目的.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基於前述的研究緣由,本研究的目的如下:. (一)瞭解國防工業訓儲制度實施的績效及對產業研發的貢獻。. sit. y. ‧. Nat. (二)研發替代役制度實施後,對產業研發工作的績效。. a. er. io. (三)國防訓儲轉型研發替代役後,兩者同屬從事產業研發之績效比較。. n. iv (四)針對研究結果提出建議,提出對兵役制度的興革事項作為未來政府推動整 l 體兵役制度時之參考。. Ch. n U engchi. 第二節 研究範圍及限制 一、研究範圍 國防訓儲制度實施以來,從台灣經濟研究院(錢思敏,2001,2003)的 研究調查顯示,對於用人單位的創新研發能力的促進的確有相當大的助益, 包括對研發產值提昇、有助縮短研發年限、使研發成本降低、研發投資增加、 促進與其他的單位進行研發合作等,也帶動產業對國防工業的重視。研發代 -3-.

(14) 國防訓儲暨轉型後的研發替代役對產業研發之影響. 替役與國防訓儲制度兩者之中,那一種制度對我國產業研發更有助益?兵役 制度的改變、專業人力素質條件的放寬,有無影響用人單位的申請動機?役 男是否因役期的改變(縮短)而放棄選擇役期較長的役種?以及近期金融海 嘯是否衝擊產業研發的延續?整體役期的縮短政策形成是否來自民意機關 的壓力(以至有「募兵制」的擴張)?均是本研究想要了解的,故在本研究 之中的自變項為「兵役制度」,依變項即為「產業研發」。 二、研究限制. 治 政 大 由於研發代替役始自民 97 年開始實施,僅施行兩年餘的時間;期間, 立 ‧ 國. 學. 又值逢全球性的金融風暴、執政黨的輪替、海峽兩岸陸續放寬各項經貿、人 才交流等措施,在此前提之下,本研究之結果所呈現的或許與事實之間有所. ‧. 差距;此外,無論是國防工業訓儲或研發替代役的科技人才對於研究發展之. sit. y. Nat. er. io. 產出,在實務上是相當難以量化衡量的,主因是研發所須投入時間相當長,. n. al 短時間難以看出成效,且在研發產出在尚未商品化之前,難以定位其商業價 iv n U engchi 值,而且研發成果的產生經常是多項研發成果的集合,研發成果往往是研發. Ch. 部門共同研究產生的,因此在評估研發成效時,具有難以量化、難以區隔及 難以明確區分研發成果歸屬於單一個人程度多寡的限制。 本研究所探討之內容除了上述事項外,亦將涵蓋涉及主管國防事務的國 防部(兵力需求) 、負責兵員徵集的內政部(役男徵集)及掌握產業研發的經 濟部、國科會、行政院科技顧問組(科技研發)等公部門的運作及組織的變 化,深度訪談內容是否能跳脫本位主義之窠臼,將牽動本研究之真實性、客 -4-.

(15) 國防訓儲暨轉型後的研發替代役對產業研發之影響. 觀性,亦是本研究之限制。.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流程 一、研究方法 (一)文獻分析法 歷史本身並不僅是史料的堆疊,在確定史料的真實之後必須繼之以分析 法,如將分散各處的史料,經過分析後歸納在一起;以分析法比較各種文獻 的異同正誤;,以分析法分析歷史事件淵源、原因、背景、影響及其意義等,. 治 政 以便解釋。人與生俱來就具有認知、選擇及判斷的能力(簡春安,1983) 。 大 立 ‧ 國. 學. 因此任何學術的研究都需要藉由文獻的資料加上後續的努力,才能界定出或 發展新的研究問題,並將爾後的研究建立在先前研究的基礎之上,俾避免無. ‧. 意義的及不必要的重複研究,選擇更適當的研究設計與實施與先前研究發現. sit. y. Nat. 相互比較,並從事進一步或更深入的研究。本研究首先將蒐集並探討國內外. er. io. n. al 與本研究之議題相關的論文、期刊文章、書籍、政府制定之相關法令或出版 iv. n U engchi 品及網際網路上的相關資料,將所獲得資訊與學術理論加以分析整理。以作. Ch. 為本研究的理論基礎,藉以瞭解與此議題有關的研究現況及不足之處。 (二)問卷調查法 科學教育的主要目的在於衍創與探討科學教育屬性(Attribute)相關 的知識。為了達到科學教育在教學上的需求,必須蒐集與科學教育屬性有關 的基本資料,以求更深入瞭解科學教育屬性的現況,供科學教育決策的參 考。就研究方法的性質而言,調查研究法符合其上述目標。而問卷調查是一 -5-.

(16) 國防訓儲暨轉型後的研發替代役對產業研發之影響. 種發掘事實現況的研究方式,最大的目的是蒐集、累積某一目標族群的各項 科學教育屬性的基本資料。因此,問卷的建構回答量表是必須的,必須考量 填答者,能夠知道量表所代表的意思。量表的建構,須考慮的是: 1.相信程度,或相信度。(confidence) 2.合理程度,或合理度。(feasibility) 3.需要的程度,或可欲度。 (desirability) 4.重要程度,或重要度。(importance) (三)深度訪談法.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此外,本研究將運用「深度訪談法」對本項研究之政府相關部門實施訪 談。所謂「深度訪談法」(in-depth interview),是一種無架構的、直接的、. ‧. 個人的訪談方式。由受訪者與施測者就工作所需知能、工作職責、工作條. sit. y. Nat. er. io. 件……等進行面對面溝通討論的一種方法,以廣泛的蒐集所需要的資料。通. n. al 常使用此法時,施測者會儘可能以最少的提示與引導問題,而是鼓勵受訪者 iv. n U engchi 在一個沒有限制的環境裡,就主題自由的談論自己的意見,因此深入訪談法. Ch. 除可增加資料蒐集的多元性外,更能藉此瞭解受訪者對問題的想法與態度。 另深度訪談法亦強調透過施測者與受訪者的互動過程,對問題重新加以釐 清,以確認受訪者內心的真實感受與行為認知。簡言之,「深度訪談法」具 備了下列幾點特質: 1.發覺人們內心的情緒、態度、動機 2.回答為什麼的問題 -6-.

(17) 國防訓儲暨轉型後的研發替代役對產業研發之影響. 3.擷取個人內在觀點的經驗知識 綜上所述,本研究主要將針對同時進用有「國防訓儲役」與「研發替代 役」之企業廠商(即用人單位)進行問卷調查,同時也蒐集相關行政部門(國 防部、內政部、經濟部)當前最新政策方針暨對前述相關部門實施深度訪查, 藉以分析國防訓儲及研發替代役對於產業發展之助益與差異,及兵役制度的 變革,是否僅於「公平」的思維,而忽略了國家整體發展的考量。故本研究 除透過文獻回顧外,將蒐集國防訓儲役與研發替代役相關人力績效評估的文. 治 政 大 獻以及過去有關國防工業訓儲制度實施成效評估的研究,規劃設計評估實施 立 ‧. ‧ 國. 二、研究流程. 學. 績效效益的指標,並進行用人單位的問卷調查及政策制定單位的深度訪談。. 本研究流程可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先行界定本文之研究動機與目. sit. y. Nat. er. io. 的,並同步蒐集相關文獻、相關資訊,針對科技產業、研發體系等相關文獻. n. al 進行研讀,藉以彙整整體相關資訊,作為研究的理論基礎並確立研究分法; iv n U engchi 第二階段運用問卷調查方式,旨在分析國防工業訓儲與研發替代役制度在協. Ch. 助產業發展上之角色,檢視我國不同類型的研發企業機構、不同階段的人力 資源,在研究發展的各階段中,就協助籌措人力資源方面所扮演的角色及貢 獻,最後探討現行相關法律規章及公部門之政策方針並實施深度訪談,進一 步分析可能之影響層面,並將問卷調查之實證調查結果藉以尋求最佳途徑, 提出發現與結論。本研究流程如下圖 1-1:. -7-.

(18) 國防訓儲暨轉型後的研發替代役對產業研發之影響. 研究動機. (第一階段). 圖 1- 1 研究流程 (國防訓儲與研發替代役). 研究目的 (兵役制度對產業研發之影響). 研究方法. 文獻分析. 問卷調查. (第二階段). 用人 單位. 立. 政 治 大 國防訓儲. 研發替代. ‧ 國. 學 深度訪談. n. sit. er. io. al. y. ‧. Nat. 政策 部門. Ch. e n g國c h i 防 部. iv n U內 政 部. 經 濟 部. 資料分析 (第三階段) 結. 論. -8-.

(19) 國防訓儲暨轉型後的研發替代役對產業研發之影響. 第四節 重要名詞之界定 一、國防工業訓儲 國防法第 3 條明定,中華民國之國防,為全民國防,包含國防軍事、全民 防衛及與國防有關之政治、經濟、心理、科技等直接、間接有助於達成國防目 的之事務。另該法第 22 條亦明確訂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應依國防政策,結合 民間力量,發展國防科技工業,獲得武器裝備,以自製為優先,向外採購時,. 治 政 應落實技術轉移,達成獨立自主之國防建設。國防部得與國內、外之公、私法 大 立 ‧ 國. 學. 人團體合作或相互委託,實施國防科技工業相關之研發、產製、維修及銷售。 國防部為發展國防科技工業及配合促進相關產業發展,得將所屬研發、生產、. ‧. 維修機構及其使用之財產設施,委託民間經營。為積極發展國防工業,有效運. sit. y. Nat. 用人才,結合民間力量,提昇我國國防工業及其相關科技產業之研發能力與國. er. io. n. al 家整體競爭力,落實獨立自主之國防建設,爰依據上述法令,在尚未履行兵役 iv n U engchi 義務之役男中,具備各大學校院或依教育部國外學歷查證認定作業要點查證之. Ch. 國外大學、獨立學院之研究所畢業,具有碩士(含)以上學位並獲有預備軍官 或預備士官錄取資格者,志願在與國防工業或國防科技有關之研發單位服務四 年, (簡稱「國防工業訓儲」或「國防役」) 。有關國防與產業間之關連性示意如 下圖 1-2:. -9-.

(20) 國防訓儲暨轉型後的研發替代役對產業研發之影響. 圖 1-2、國防與產業接軌作業. 國防與產業接軌作業示意 國防科技工業發展 需求與項目. 明定研發計 畫方向. 研擬計劃 架構. 研發能量驗證. 簡報內容 審查. 提報展示 簡報內容 申請訓儲 員額計畫. 公告審查 結果 訪查評鑑. 立. 研擬展出 模式 成果展 評鑑. 治 政 大 計劃執行能量. 核定員額. ‧ 國. 學. 來源:國防訓儲專案辦公室. ‧. 二、研發替代役. 尋求合 作對象. sit. y. Nat. 兵役法第 24 條第一項定有「在國防軍事無妨礙時,以不影響兵員補充、不. er. io. 降低兵員素質、不違背兵役公平前提下,得實施替代役。」遂由內政部役政署,. al. n. v i n Ch 並設置地區役政檢訓中心,分別辦理各區之兵役及替代役有關事務。所稱「替 engchi U 代役」 ,係指役齡男子於需用機關擔任輔助性工作,履行政府公共事務或其他社 會服務;或經主管機關認可之政府機關、公立研究機關(構) 、大學校院、行政 法人或財團法人研究機構及民間產業機構(簡稱用人單位)從事科技或產業研 究發展工作。至於替代役之類別區分概述如下: (一)一般替代役:包含警察役、消防役、社會役、環保役、醫療役、教育服 務役、農業服務役、其他經行政院指定之役別。 (二)研發替代役:具國內外大學校院碩士以上學歷者,得申請甄選服研發替 - 10 -.

(21) 國防訓儲暨轉型後的研發替代役對產業研發之影響. 代役,俾配合國家整體經濟發展政策,有效運用役男研發專長人力資源,提昇 產業研發能力及競爭力。 替代役體位或以家庭因素申請服一般替代役之役期,與常備兵役同;以常 備役體位申請服一般替代役之役期,較常備兵役長六個月以內。申請服研發替 代役者,其役期較常備兵役長三年以內(一般替代役簡稱「替代役」 ;研發替代 役簡稱「研發役」 ) 。 三、兵役制度. 治 政 大 兵役制度之定義綜整而言,係役使人民從戎成法之量器也,意即強制人民 立 ‧ 國. 學. 擔任武裝工作的法定尺度,是一個國家召集兵員的制度,制定國民服行兵役義 務之方式,以達成國家安全目的之一種國家行政,包括「處理人民擔任武裝工. ‧. 作過程中所有問題的諸種法定尺度」的一個集合名詞。謹將我國主要朝代的兵. sit. y. Nat. al. iv n U 軍制. n. 表 1-2、 我國歷代兵役制度. er. io. 役制度列示如下表 1-2:. Ch 朝代(西元年)兵役制度 特性 備考 i e h c 習 步兵:有田一 秦 始 皇 未 統 夏、商、周 族兵制 平 時 生 產 ,n人g人 (西元前廿一 徵兵制 戎,戰時參戰,寓兵 成 有 眾 一 旅 一前,暫界定 世紀-771) 兵農合一 於農,戰後還農。西 分 現 役 「 正 為 先 秦 時 周 20-60 歲男子均應 卒 」 及 備 役 間,國家組成 服兵役,甲骨卜辭已 「羨卒」。 小,以諸侯國 有萬人出征記載。 為大宗。 春秋(西元前 世兵制 將適合服兵役者 步 兵 、 車 兵 農 民 為 主 要 770-476) 徵兵為主 單 獨 區 分 , 不 准 遷 (戰車)、舟 兵源車兵(戰 徙,專服兵役,且世 師、騎兵。 車)為主。 代相傳,將兵役與賦 稅結合,因戰爭兵源 需求大 15-65 歲男子 均應服兵役。 - 11 -.

(22) 國防訓儲暨轉型後的研發替代役對產業研發之影響. 戰國(西元前 徵兵制為 兵役年齡:15-60 歲 步兵為主、騎 農 民 為 主 要 475-221) 主,兼行 男子:17 歲應向官府 兵、舟師(船)兵 源 帶 甲 步 募兵 登記,23 歲服役一年 兵為主建立 武卒:以招考行之, 軍功獎勵各 享免稅、分田和房 國征伐不斷 屋。 兵員需求多。 秦朝(西元前 徵兵制 男子:17 歲應向官府 步兵為主、騎 建立軍制:傅 221-206) 登記服兵役二年:一 兵、水師、車 律、軍爵律、 年在本郡、一年在京 兵 敦表律、戍律 師或邊疆、另每年必 徵流民貧困 需在本郡服一個月至 無賴致兵匪 60 歲。 不分。 西漢(西元前 徵兵制: 民二十列軍籍,二十 步兵、騎兵, 漢初太尉(大 206-西元 8) 勞役與兵 三歲至五十六歲男子 編制:部、曲 司馬)為最高 役結合稱 均服役兩年(一年在 (一仟人)、 軍 事 長 官 有 徭役募兵 本郡、一年在京師或 屯 隊 、 什 、 統 兵 權 無 調 制謫兵制 邊疆),如不願服役,伍。 兵權。天下人 世兵制 戍 邊 均 可 以 錢 物 代 皆直戍邊三 替,為募兵之起源, 日,借此規定 另設屯田兵立秋以後 以額外徵收 (農閒)練兵,民皆 軍賦。漢調兵 已練之兵,士大夫皆 之制。 可命之將。 東 漢 ( 西 元 募兵制 終身為兵,十五歲從 權 力 下 放 於 西元 8-23 王 al 25-220) 軍歲始歸分常募及臨 郡守,亡於軍 莽。 v i n 募。 C h U e n g c h i閥。 唐 ( 西 元 徵、募併 民 廿 為 兵 , 六 十 而 府 兵 制 寓 農 徵 兵 制 推 行 618-907) 行制 免,劃天下為十道、 於兵,出征將 以 府 兵 制 為 置六三四府,平時教 由 朝 廷 派 前 提 只 在 軍 以戰陣戰時由中央派 遣,唐玄宗重 府州實行。唐 將出徵,戰終則兵散 用 胡 人 造 成 後 期 漸 形 成 於府,將歸於朝。 安祿山反,藩 一 整 套 募 兵 鎮勢成。 制度、從招募 程序、標準、 軍餉均有規 定為後各朝 基本制度。 宋 ( 西 元 募兵制 召募兵士、勇者入京 禁 軍 三 十 召 募 遊 手 無 960-1278) 為禁軍餘為廂兵,多 萬 , 京 屯 二 籍 之 輩 或 亡.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 12 -.

(23) 國防訓儲暨轉型後的研發替代役對產業研發之影響. 為遊民罪犯,王安石 十、外郡屯十 命之徒,收天 變法改募兵為寓兵於 萬,為廂軍、 下 獷 悍 以 衛 農,惟用人不當操之 鄉兵、蕃兵四 民,中央集權 過急,惜未成功。 類 體 健 者 為 制,以防唐未 禁 兵 體 弱 者 藩鎮之害,宋 為廂兵。 未 養 兵 160 萬,軍費佔歲 入 六 分 之 五,民窮財 盡。 元 ( 西 元 徵兵制為 游牧習騎射上馬、備 軍 制 分 宿 衛 對 漢 人 則 以 1279-1367) 主,輔以 戰下馬屯牧,生活與 軍 及 鎮 戍 行 貧富、戶口、 募兵 戰鬥條件一致。十五 僉軍制世襲。 人口僉軍(十 歲起役七十歲除役, 抽一)。 士卒服役惠及徵屬。 明 ( 西 元 衛所兵制 綜 合 歷 朝 之 良 好 制 軍伍世襲、兵 族 兵 制 大 明 1368-1643) 民壯制募 度,國無不練之兵, 農二分,行納 律。 兵制 民無座食之弊,以將 全免役之法。 帥家兵著名。 清 ( 西 元 徵兵世襲 八旗以滿蒙人為主, 八旗、綠營、 大清律例。 1644-1911) 募兵制 各族均有兵役義務, 團練、新軍。 以三丁抽一,五丁抽 三,18-60 歲,父死 子代。綠營以招募漢 al 人為主,父死子代。 v i n Ch 團練以招募農民為對 i U e h n c g 象如同子弟兵。.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來源:洪輝樹(2002),我國施行募兵制之研究. 由表 1-2 可知,我國古代由夏商周有記載以後至清朝止,因源遠流長,歷史 悠久,故兵役種類豐富,迨至民國二十年左右,我國面臨日本軍閥的侵略,遂 在民國 22 年 6 月 17 日,由國民政府首次公布兵役法,採行徵兵,是民國成立 以來,我國建軍制度史上的一件大事(鄭英豪,2007)。 現行國軍對兵役制度之意義解釋為:兵役乃國家為充實國防軍兵員以達建 軍備戰之目的,規定國民對國家服行一定期限之軍事任務,兵役制度,係指為 - 13 -.

(24) 國防訓儲暨轉型後的研發替代役對產業研發之影響. 達成上述目的,所採行之規律與法定尺度。 此外,國防部於 98 年國防報告書中指出,未來將目前六個軍(兵)種簡併為 陸海空三軍,並大幅裁軍至 21.5 萬人,且實施募兵制。國軍的改革與社會環境 的變遷相互連動,國家的內政狀況與經濟發展亦對國軍建軍備戰產生重要影 響。事實上,由於兩岸特殊的政治情勢,我國一直以來皆實行徵、募併行的兵 役制度,以維持充足的軍力,但隨著兩岸情勢的緩和,社會、經濟結構的改變 以及軍隊專業化的要求,募兵制的概念已逐漸獲得民眾認同,根據內政部統計. 治 政 預判,民國 105 年以前,每年役男人數平均約 11大 萬餘員,因少子化影響,自民 立 ‧ 國. 學. 國 107 年起,役男人數開始遞減(109 年為龍年效應),於民國 113 年時僅約 8 萬餘人,如圖 1-3 所示,未來役男供給人數將大幅減少,在現有兵役制度與兵力. ‧. 規模下,可能會面臨役男不足之窘境。鑑此,國軍必須適度精減兵力,同時以. sit. y. Nat. er. io. 較長役期之募兵(志願役)漸次取代徵兵(義務役),俾使兵員兼具較高的專. n. al 業性、較強的心理素質及較穩定的適應性,使「量小」的部隊卻能發揮更強的 iv n U engchi 「質精」戰力;而「募兵制」的實施,不僅是軍事事務的改革,亦是國家整體. Ch. 人力資源的重要規劃,未來常備部隊以募兵為主,一般依憲法義務服役之役男, 在接受必要的短期(4 個月)軍事訓練後,即可回到社會繼續就學、就業或從事 研發工作,使國家發展動能與社會進步驅力不致中斷。. - 14 -.

(25) 國防訓儲暨轉型後的研發替代役對產業研發之影響. 圖 1-3、 未來可徵義務役男預判. 8 0,. 04 4. 9 0,. 39 8. 9 8,. 04 4. 1 12. 1 18. ,3 0. 7. ,2 7 3. ,1 3 5. 4 ,8 1. (. 人. 1 18. 徵 120,000 集 人 100,000 數. 1 17. 1 23. ,4 6. 5. 140,000. 80,000. ) 60,000 99. 101. 103. 立. 107. 109. 111. 113. 學. ‧ 國. 來源:內政部役政署. 政 年度治 大 105. 四、徵兵制(義務役兵制). ‧. 具強制性的一種制度。我國憲法第 20 條明定「人民有依法律服兵役之義. sit. y. Nat. 務」;另兵役法第 1 條亦明文規定,中華民國男子依法皆有服兵役之義務。男. er. io. 子年滿十八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起役,至屆滿三十六歲之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除. n. a. iv. l C n 役,稱為役齡男子。妨害兵役之治罪,另以法律定之(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hengchi U. 我國近年因政治、社會環境的快速變遷,社會大眾無意願服兵役、民情期望要 求役期縮短,從民國 76 年開始「陸一特」和海軍、空軍役期從 3 年縮短為 2 年; 接著民國 93 年 1 月 1 日起,役男役期改為 1 年 10 個月,逐年縮減 2 個月役期; 至民國 98 年 1 月 1 日起服役滿 1 年即退伍,20 餘年間我國兵役役期從服役 3 年 逐年縮減為 1 年(如圖 1-4),加上人口出生率降低之趨勢,導致役男役期過短及 兵源不足之問題,也牽動著役男是否選擇服較長役期之「國防工業訓儲役」或 「研發替代役」的變數。 - 15 -.

(26) 國防訓儲暨轉型後的研發替代役對產業研發之影響. 圖 1-4、 義務役役男役期縮減趨勢 40 30 役期(月) 20 10 0 75. 76. …. 93. 94. 95. 96. 97. 98. 年度 來源:筆者整理. 立. 五、募兵制(志願役兵制). 政 治 大. ‧ 國. 學. 一種出於當事人之自願,依契約服役規定年限的一種制度,較能有效運用. ‧. 軍事人力資源,培育專業化程度高,戰鬥力強素質的職業軍人。其法源依據為. sit. y. Nat.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 「志願士兵服役條例」 。現行規定常備軍官服現. n. al. er. io. 役不得少於六年、常備士官、志願士兵服現役均不得少於四年。 六、精實案. Ch. engchi. i n U. v. 縮減國軍兵員、精簡組織的一種作為,實施期程自民 86 年至 91 年,逐年 縮減一定比例之機制,從原有國軍總員額約 49 萬人,調降至約 37 萬人。 七、精進案 實施期程自民 94 年至 97 年,將國軍總員額約 36 萬餘人調降至約 27 萬 5,000 人,未來配合政府組織精簡再造政策,將再推動「精粹案」 。 八、精粹案 根據我國 98 年國防報告書:規劃自民國 100 年至 103 年續執行「精粹案」 - 16 -.

(27) 國防訓儲暨轉型後的研發替代役對產業研發之影響. 兵力結構調整,調整概要則考量「防衛作戰需求」 、「政府可負擔財力」及「預 期招募人力」三項因素,聚焦於「不讓敵人登陸立足」之戰略指導,未來兵力 規模將以總員額 21 萬 5,000 人為規劃目標。 九、兵役制度全面檢討改進推動小組 依行政院民 93 年 6 月 18 日院臺防字第 0930086066A 號函頒之「行政院兵 役制度全面檢討改進推動小組設置要點」 ,由政務委員與內政部部長、國防部部 長擔任共同召集人,成員包括內政部、國防部、經濟部、教育部、主計處、人. 治 政 大 事行政局、退輔會、國科會、研考會、經建會、科顧組等相關機關(單位)及 立 ‧ 國. 學. 邀請專家學者共同組成,並於 93 年 9 月 1 日召開籌備會議,擬定 4 大議題-(1) 募兵制之研究;(2)國防工業訓儲制度之研究;(3)替代役制度之研究;(4)其他. ‧. 有關兵役制度之研究等。. er. io. sit. y. Nat. 十、研究發展費. n. a l 1 規定,用人單位應於研發替代役之第二階段服 替代役實施條例第 60 條之 iv. n U engchi 役期間,按月向主管機關繳納「研究發展費」 ,旨在將回饋金制度修法納入替代. Ch. 役實施條例,使進用科技役替代役役男之民營企業必須按分配員額及相當職務 薪資標準繳納回饋金,以成立基金,可免圖利民營企業之質疑,同時將基金作 為改善替代役役男權益事項(教育訓練、薪俸、主副食費、住宿及交通津貼、 保險、撫卹及相關權益等支出)之用。. - 17 -.

(28) 國防訓儲暨轉型後的研發替代役對產業研發之影響. 第貳章 文獻回顧 第一節 兵役制度相關文獻探討 一、替代役及國防訓儲之相關研究 建立兵制之目的,在維持並充實國防軍事所需的各種兵員,滿足國防人力 需求,而兵役制度的適切性,則指國家當前的環境,適合採用的兵役制度。兵 制的任務,乃在於研究國家以何種方式獲得足夠的兵員及國民以何種方式服役 為宜,兵役制度之訂定,每因國家安全局勢、國防之需求,資源之分配、國民. 治 政 服役之心理,和內外環境等因素錯綜複雜而有所不同。當前,我國所實施的徵 大 立 ‧ 國. 學. 兵制度中,有所謂「國防役」(即『國防工業訓儲』之泛稱)、 「替代役」 ,謹就 與本研究有關之此兩種服役制度,蒐集相關文獻,俾提供參考:. n. 黃莉婷 如何形塑 89 年 良好之政 策論─以 我國兵役 替代役政. - 18 -. y. 研究方法 研究發現 文獻研究 評析我國替代役法 比較研究 制,列舉未來施行上可 能面的問題 ,提出本文 al v i n 為可能的解決方案,在 Ch U engchi 相關的問題上,並就德 國社會役制度與我國 替代役制度比較,以做 為我國未來檢討依據。 替代役實 法解釋法 介紹該條例之內容為 施條例 比較方法 本文重心所在,並就外 國法例及本國有關法 令加以比較。 兵役替代 文獻分析 以 89 年實施之「兵役 役政策 個案研究 替代役」政策為觀察對 象,並檢視該政策是否 符合程序正義及落實 公民地位之肯認。. sit. io. 陳正烈 替代役實 89 年 施條例之 研究. 研究對象 德國社會 行制度. er. Nat. 作者 題目 黃仁志 我國替代 89 年 役制度法 制化之研 究. ‧. 表 2- 1 替代役及國防工業訓儲制度相關研究.

(29) 國防訓儲暨轉型後的研發替代役對產業研發之影響. 策為個案 郭倩茜 我國實施 90 年 兵役替代 役制滿意 度之研究. 役男. 張水泉 我國替代 90 年 役制度執 行之研究. 文獻分析 針對替代役政策加以 問卷調查 評估提出有效建議分 別是:立法作業認知程 度的加強、加強生涯輔 導、提高役別甄選及分 發滿意度、提供多元化 替代役資訊管道、管理 方式多元化與彈性 化、擺脫替代役較服兵 役輕鬆之假象、發行相 關文宣。 役男 文獻分析 本文建議以專長申請 役政人員 問卷調查 替代役的條件須放 寬、取消警察役、邁立 一條鞭的役政制度。 役男 文獻分析 本文建議修訂特殊勤 比較分析 務排劣條款、常備役男 深入訪談 抽籤衛不得再申請替 代役、一般申請資格者 應減少、針對來台定居 人士之役男有特別規 定、需用單位應付費避 免資源浪費、建立役男 al v 心理輔導機制 、檢討不 i n Ch e n g c h i U 符合效益之類別並廢 止。 役男 文獻分析 本文建議應盡量符合 需用機關 問卷調查 役男專長分發、暢通申 役政人員 訴管道、研擬役期縮短 問題、提昇執行滿意 度、減少人力資源浪 費、成立替代役教育訓 練管理中心、人員需求 妥善管制、法令制定明 確化、役政業務單一窗 口化、解決期大塞車之 問題、修訂不合時宜法 令、預期與執行落差改. 立. sit. io. n. er. Nat. y. ‧. ‧ 國. 學. 黃賢良 我國兵役 91 年 替代役政 策執行之 研究. 政 治 大. 林枝柄 我國替代 91 年 役回應性 政策評估 之研究─ 以台中市 為例. - 19 -.

(30) 國防訓儲暨轉型後的研發替代役對產業研發之影響. 許宏誠 替代役現 91 年 行政策法 規與替代 役役男服 勤滿足之 研究─以 嘉義縣為 例 李昊陞 我國兵役 92 年 替代役制 度之研究. 進。 役男 文獻分析 高科技武器不斷推 問卷調查 出,國際戰略轉變,政 個案研究 府為加強關懷社會弱 勢族群,強化社區治案 與互助,落實國土及環 境之維護,提高民眾生 活品質,國軍順應時勢 結合兵源狀況實施替 代役。 役男 文獻分析 本文建議塑造替代役 役政人員 問卷調查 新形象、建立正確服役 需用機關 深入訪談 觀念、增加社會服務類 範圍及人數、適度縮短 役期以吸引具專長役 男投入、擴大替代役實 施人數、儘速解決替代 役役男大塞車問題、短 期提高體位標準、避免 以替代役男代替公務 人員情形出現、明確界 定輔助性勤務範圍、配 合募兵制儘速完成未 來規畫、替代役男非營 al v 利社福團體服役為優 i n Ch e n g c h i U 先、成立替代役管理中 心解決役男生活問 題、建立調整再教育機 制、協力落實役男服勤 及生活管理、建立一條 鞭的役政制度、鼓勵役 男參加專業證照或國 家考試、役男退役納入 公益服務組織、建立備 役召集機制以發揮防 災救援功能。 役男 文獻分析 本文建議建立共同責 服勤單位 問卷調查 任制的「生活公約」、 內政部役 深入訪談 確立權責歸屬、透過. 立. 政 治 大. n. er. io. sit. y. ‧. ‧ 國. 學. Nat 陳榮成 台北市替 93 年 代役管理 之執行評. - 20 -.

(31) 國防訓儲暨轉型後的研發替代役對產業研發之影響. 估研究. 政署. 李清勇 我國實施 93 年 替代役制 度成效分 析─以雲 林縣為例. 個案研究 「生活管理協定」確立 生活管理之權利與義 務並強化橫向關係、結 合各界資源以建立績 效公評制度而促進人 力運用的正當性、建構 管理平台以提升台北 市替代役中心管理位 階與功能、加強替代役 宣傳以擴大組織的生 態能力、注意「集中住 宿」成本效益問題以加 強績效管理。 文獻探討 替代役可解決常備兵 問卷調查 入營塞車問題、解決宗 個案研究 教信仰自由拒絕服兵 役問題與解決浪費超 額役男人力資源的問 題,可知其較具彈性, 且可滿足國家利益,符 合世界潮流,可發揮人 力資源價值,讓我國早 日踏入福利國家之列。. 政 治 大. 需用機關 役政人員 替代役男. 立. ‧. ‧ 國. 學. n. a. l C 二、替代役及國防訓儲之相關期刊部分. hengchi. er. io. sit. y. Nat 來源:國防訓儲辦公室. i n U. v. 軍事人力資源亦可稱為「國防人力資源」 ,係指國家總人口中具備有可參與 或支援國防工作的人口數。而軍事(國防)人力資源管理之意義,即在於對軍 事(國防)人力資源的有效開發、管理與運用,俾發揮人力最大效益,以充分 支援建軍備戰所需之人力。軍事人力管理係對參與國防工作之人員,加以編組、 規劃、運用及檢討,期能適時提供適質、適量與適所之人才;同時使所有的服 役人員於服役期間,均能依個人之屬性、嗜好與學、經歷,發揮人盡其才、才 適其所之效益,達成經濟、有效、發揮高度之人力資源價值,達成確保國家安 - 21 -.

(32) 國防訓儲暨轉型後的研發替代役對產業研發之影響. 全之目的。替代役及國防訓儲同屬兵役制度中的役種,其實,在一些先進的徵 兵制國家,早已實施類似我國現行的替代役或是國防訓儲制度,雖國情背景不 同,但部分作法仍可做為參考,爰廣泛蒐集對探討此制度的報導或刊物,藉以 強化本研究之論述,相關期刊彙整如下: 表 2-2、 替代役及國防工業訓儲制度之相關期刊. 陳家聲. 蕭金源 賴兩陽 錢思敏. n. 謝榮堂 王文繽 戴世玫. 6-10 20-24 41-43 10-14 53-60 33-35 102-108. er. io. 陳新民. 頁次 47-55. ‧. Nat. 鍾臺利 速美懿. y. 賴兩陽. 立. 學. 陳新民 鍾臺利. 政 治 大. sit. 曾碧淵. 篇名 刊名 年份/卷期 探討歐洲「社會役」 役政特刊 87.05/8 成效以檢討現役兵役 制度 對我國實施兵役替代 勞工之友 88.01/577 役之評議(一)(二) 88.02/578 社會役充分運用人力 國魂 88.06/643 配合國防改革建立替 政策月刊 88.08/49 代役新制 我國社會役的政策發 空大學訊 89.03/249 展與實施困境 替代役之人力運用 國魂 89.03/655 國防役是就業市場 數位周刋 90.04/30 「肥缺」─畢業年薪 加配股收入逾百萬元 a l 國家政策論 91.02/2:5 v i 我國兵役史上最大變 n C壇 革─替代役的前瞻與 h engchi U 檢討 社會替代役之功能與 憲政時代 91.07/28:1 權限 我國社會役政策規劃 社區發展季 91.02/99 與實施現況的探討 刊 國防役人力對我國科 產業論壇 92.01/4:2 技產業發展之影響─ 以工研院為例 社會役的推行排擠就 社區發展季 94.09/107 業市場之隱憂 刊 臺灣社會役制度的政 東吳社會工 94.06/12 策發展與運作困境 作學報 從韓國研發役制度看 臺灣經濟研 94.07/28:7. ‧ 國. 作者 蘇顯星. - 22 -. 133-138. 33-34 396-405 1-22. 377-394 115-163 92-97.

(33) 國防訓儲暨轉型後的研發替代役對產業研發之影響. 陳怡貝. 我國運用兵役制度延 攬產業科技人才之未 來 國防役絆住精英教 育?. 究月刋. 遠見雜誌. 94.10/232. 96-98. 來源:研發替代役辦公室. 第二節 理論基礎 我國雖屬政黨輪替執政,但在政府「拼經濟」的永續政策目標不變之前提 下,積極發展國家經濟提昇高附加價值的產業,並且將「研發」與「行銷」作 為整體發展之核心;同時,政府亦積極鼓勵國內各企業強化研發、創新的能量,. 政 治 大 以使我國的產業,由以往的「製造層面」轉型為「創新、研發、服務」等高附 立. ‧ 國. 學. 加價值的面向發展。惟提昇創新研發能量的人力資源,長久以來面臨不足的問 題,未能獲得改善,致使關鍵性技術之研發難以突破。. ‧. sit. y. Nat. 所謂「科技研發」包括『基礎研究』 、 『應用研究』 、 『先進技術發展』及『產. a. er. io. 品系統開發』等範疇,軍事或非軍事用途屬於應用研究、先進技術發展及產品. n. v l 系統開發層次。民國 69 年開始實施的「研究所畢業役男志願服務國防工業儲訓 ni Ch. engchi U. 為預備軍官作業規定」 ,即為現今的國防工業訓儲制度之前身,旨在吸引研究所 具技術背景人才致力於研發國防相關工業技術。88 年之前國防工業訓儲制度所 釋出的研發人數有限,渠等僅在軍、公、財團法人等研究單位服務(役) ;嗣後, 始修訂相關規定,放寬擴及民間企業可以提出申請。但此一制度,於民國 92 年 間遭監察院以「無明確之法律依據」 、「對人民之權利義務竟長期便宜行事,未 以法律明定,不符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原則」、 「訓儲人員得至私部門服務或主管 機關得自行調整役期等相關授權規定,核與依法行政原則顯有未合」 、「國防役 - 23 -.

(34) 國防訓儲暨轉型後的研發替代役對產業研發之影響. 訓儲制度與一般兵役、替代役之權利義務差距懸殊,破壞兵役公平性」、 「國防 役以科技發展作為廣義國防之唯一選項,對於文、法、商科系之役男形同政策 性歧視,與平等原則顯不相符」 、 「國防役偏重廣義國防科技研發範疇,部分公、 私部門係假國防工業之名,進用役男以提升其科技實力,卻未見轉化為國防科 技」…等理由提案糾正國防部,致使該實施甚久之制度遭受衝擊。近幾年來, 不少專家學者對於兵役制度與職業選擇動機方面,有多項的分析及探討,累積 了許多深具價值及可供參考的文獻資料,謹就與本研究相關的論述摘述如下:. 治 政 大 一、人力資源發展(human resource development) 立 ‧ 國. 學. 根據 Marquardt and Berger(2003)認為,影響人力資源發展(HRD)全球 化的七個關鍵因素,包括:. ‧. 1. 政治發展(Political Development) 。. sit. y. Nat. er. io. 2. 經濟發展(Economic Development) 。. n. al 3. 組織與工作場所的學習(Organizational and i v Workplace Learning)。 n U engchi 教育和職業訓練(Education and Vocational. Ch. 4.. Training) 。. 5. 全球領導發展(Global Leadership Development) 。 6. 技術和知識(Technology and Knowledge)。 7. 環境持續性(Environment Sustainability) 。 隨著環境改變,企業必須依循環境的改變而有所修正行動以求生存。 McLagan(1989)認為邁入二十一世紀的關頭,環境對企業造成的衝擊如: 1.強調成本降低(cost-down),冀望以花少錢但可達高效能; - 24 -.

(35) 國防訓儲暨轉型後的研發替代役對產業研發之影響. 2.講求快速,縮短反應市場時間以創造優勢; 3.經營重心轉向顧客端,強調符合顧客需求並追求高品質的產品與服務; 4.競爭環境擴展至全球,競爭者變多,競爭更加激烈,企業的策略也同樣 需擴展至全球化; 5.企業生存策略變得更依賴人力資源的品質與多功能性。 綜合上述觀點,McLagan(1989)提出: 「在二十世紀末,面臨工作環境的 改變,如要成功就必須仰賴人的改變及發展。」;一句話詮釋便是: 「人變才能. 治 政 大 應萬變」 ,更加強調人力資源發展在現今時代的重要性(McLagan, 1989) 。 立 ‧ 國. 學. 二、R&D 策略(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研究開發,又稱研發,英文爲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亦稱 R&D,是. ‧. 隸屬於企業、學術及國家的機構所開展的研究與發展活動。研究與試驗發展係. sit. y. Nat. er. io. 指為增加知識的總量(包括人類、文化和社會方面的知識),以及運用這些知識. n. al 去創造新的應用而進行的系統的、創造性的工作。 R&D i v 活動的基本特徵 : Ch. 1、具有創造性;. n U engchi. 2、具有新穎性; 3、運用科學方法; 4、產生新的知識或創造新的應用。 「創造性」和「新穎性」是判別是否是 R&D 活動的決定性條件,產生新的 知識或創造新的應用是創造性的具體體現,運用科學方法則是所有科學技術活 動的基本特點。 - 25 -.

(36) 國防訓儲暨轉型後的研發替代役對產業研發之影響. 三、特性因素理論 1908 年,弗蘭克.帕森斯在美國波士頓設立職業局,在職業指導過程中, 他提出了職業設計的三要素模式: 1、清楚的了解自己,包括性向、能力、興趣、自身局限和其他特質等資料 ; 2、了解各種職業必備的條件及所需的知識 ,在不同工作崗位上所佔有的 優勢、不足和補償、機會、前途; 3、上述兩者的平衡。. 治 政 大 特性與因素理論的核心是人與職業的匹配,其理論前提是:每個人都有一 立 ‧ 國. 學. 系列獨特的特性,並且可以客觀而有效的進行測量;為了取得成功,不同職業 需要配備不同特性的人員;選擇一種職業是一個相當易行的過程,而且人職匹. ‧. 配是可能的;個人特性與工作要求之間配合的愈緊密,職業成功的可能性越大。. sit. y. Nat. er. io. 特性與因素匹配理論產生近百年來經久不衰。 其中,三要素模式被認為是職業. n. al 設計的至理名言,並得到不斷的發展和完善,形成職業選擇和職業指導過程的 iv n U engchi 三個步驟:第一步,進行人員分析,評價個體的生理和心理特徵;第二步,分. Ch. 析職業對人的要求,並向求職者提供有關的職業信息;第三步,人職匹配,個 人在了解自己的特點和職業要求的基礎上,借助職業指導者的幫助,選擇一項 既合適自己特點又有可能獲得的職業。 整體而言,特性因素理論為人們的職業設計提供了最基本的原則,各種心 理測量工具和美國出版的大量的職業信息書刊業為之提供了良好的支持。 這 樣,由於該理論較強的可操作性,使之被人們廣為採用。 但也應該看到理論中 - 26 -.

(37) 國防訓儲暨轉型後的研發替代役對產業研發之影響. 的靜態觀點和現代社會的職業變動規律不相吻合,它業忽視了社會因素對職業 設計的影響和製約作用。 四、生涯發展理論 在生涯發展理論中,不論是特性因素論、生涯類型論,都在強調個人的個 性特質,對生涯發展有重要的影響,然而特性(質)是可以改變的,尤其是能 有先期的適當規劃,是生涯發展成功的基石。 Super(1967)所提出的五階段論,每階段的生涯發展任務不同:. 治 政 大 (1)成長期:樂觀的人,調整風帆。 立 ‧ 國. 學. (2)探索期:角色探索:在人生的舞台,不同的場合往往扮演不同的角色, 無論演出什麼角色,都要以主角的態,盡心入戲,賣力演出。. ‧. (3)建立期:人為自己設下目標,帶出希望。. sit. y. Nat. er. io. (4)維續期:一個人若是看不到未來,就掌握不到現在。一個人若是掌握. n. al 不住現在,就看不到未來。 Ch. engchi. i n U. v. (5)衰退期:經常保持心情愉快是最佳的保健方法,也是最能享受人生樂 趣的秘訣。 五、政策變遷 眾所週知,公共政策是政府機關為解決公共問題,所採取的一項積極作為 或消極不作為的選擇。其制定過程主要包括:如何將問題予以概念化及排入議 程、政府機關如何形成備選方案及選擇方案,而後是如何執行、評估及修正 (Sabatier,1988:3)。在這些過程中,許多學者認為,對政策影響最大者,莫 - 27 -.

(38) 國防訓儲暨轉型後的研發替代役對產業研發之影響. 過於針對政策內容作某種程度的修正,甚至是終止施行。大抵上,前者包括創 新(innovation) 、賡續(succession)以及維持現狀(maintenance) ;後者則 是政策終結(termination) 。然而,不論是何種形式的改變,皆屬於廣義的政 策變遷(policy change) (Hogwood & Peters,1983:27)。 政策變遷是一項尚未具備完整定義的概念,可將其視為是「一項或多項當 前政策被其他政策所取代的現象」 (丘昌泰,2002:421) 。簡言之,政策本身深 受政治結構演變以及主政者政策思維改變的影響。然而,這些現象在民主時代. 治 政 大 應視為常態,因而有必要進一步瞭解政策變遷的內涵(林水波,2006) 。 立 ‧ 國. 學. 政策變遷在本質上以三種樣態出現,一為現行政策的漸進調適,二為在特 殊的政策領域制定嶄新的政策,三為選民於大選中進行政黨支持對象的重組而. ‧. 導致往後的政策變遷(Anderson,1997) ,亦即政黨輪替之後,權力結構改變,. sit. y. Nat. n. al 六、目標錯置(Goal Displacement) Ch. engchi. er. io. 思考模式、政策視野與過往的不同,導致執政後有推動政策變遷的現象發生。. i n U. v. 目標錯置的概念是由美國芝加哥大學教授莫頓 Robert Merton 所提出。機 關組織的工作人員遵守法令規章及工作程序,原只是達成為民服務(或為顧客 服務)的目的之手段而已,但是工作人員卻常把手段當成目的本身,只是一昧 嚴格遵守法令規章的規定,只求個人不致違法或不當圖利他人就好,而不管有 否達成為民服務的目標,這是行政組織工作人員常發生的一種病態。 墨頓認為在科層官僚組織內一味強調服從的標準化行為容易導致「目標錯 置」 (Goal Displacement)的非預期結果,誠如遵守規則在一開始只被當成一 - 28 -.

(39) 國防訓儲暨轉型後的研發替代役對產業研發之影響. 種手段,但後來本身轉變為一種目的,因而發生人們所熟悉的目標錯置過程, 亦即「工具性價值變成目的性價值」 。(林鍾沂,科層官僚制的理論發展及其內 在理路,p10) 另外所稱「目標錯置」的現象,是由於法規森嚴的原因而產生,亦即行政 人員將服從法規當作首要目標的一種組織病象;學者墨頓認為嚴密的法規控 制,固然有助於組織成員型為增加可預測性,但也可能本末倒置,汲汲於各種 工具及表面的官樣文章,造成目標錯置的現象。. 治 政 大 另外,Osborne 與 Gaebler 在 1992 年所提出的企業精神政府應包含特色 立 ‧ 國. 學. 催化型、社區導向、競爭性、任務導向、績效導向、顧客導向、開創進取性、 前瞻性、分權式與市場導向等十項特色,而績效導向可以改變政府「遵守法規. ‧. 及預算底線」之「組織目標錯置」 ,為強調「績效」及「成果」的工作文化。 (詹. er. io. sit. y. Nat. 中原,企業精神政府的設計與限制,P8). n. al 而從績效管理的觀點而言,官僚制度被認為是一個過程導向,過分重視法 iv. n U engchi 令、規章及強調組織的運作,但忽略了政策結果及績效評估的重要價值,於是. Ch. 形成「目標錯置」的缺失。 (陳暉淵,公共組織績效指標建構之困境,P6). - 29 -.

(40) 國防訓儲暨轉型後的研發替代役對產業研發之影響. 第三節「國防訓儲」與「研發替代役」兩種制度之比較 從策略管理與制度運作的觀點來看,無論是「國防訓儲」或是「研發替代 役」 ,兩種制度的目的均在提升國家產業的研發能力(包括國防工業、策略性產 業及其它產業)與國家競爭力,此兩種制度所延攬之人才均緣自政府的兵役政策 之中,謹就兩種機制綜整比較如下: 表 2-3 兩種制度基本之比較. 項目. 研發替代役. 法源依據. 替代役實施條例‧施行細則. 政 治 大 於民間產業及非民間產業 立. (政府機關、公立研究機 國防部所屬機構或軍需生 (關)構、大專院校、行政法 產機構 人、財團法人研究機構)從 與國防有關之科技發展、研 事科技或產業研究機構發 究計畫或軍需生產之大學 展工作 院校、研究單位或公、民營 符合內政部公告之「科技或 機構 產業研究發展工作」適用範 圍 al 具備碩士以上學歷並有以下 v i n Ch 情形之一: i U e h n c g 具國內常備役體位,碩士以上 國內常備役體位役男 國內替代役甲等體位役男 學歷役男 海外留學生具有履行兵役 義務者 由用人單位依需求篩選與役 需通過預備軍官、士官考試錄 男媒合 取後,由用人單位與役男媒合 於預備軍(士)官教育期間,為 服務期間屬替代役男身分 現役軍人身分,到服務單位任 職日起以後備軍人列管 接受 12 週預備軍(士)官基礎 接受 4 週入營基礎訓練後,到 教育,到服務單位任職起服務 服務單位任職起服務 3 年 4年 第一階段:比照二等兵薪俸 預備軍(士)官基礎教育期. ‧. ‧ 國. 學. 實施範圍. n. er. io. sit. y. Nat. 甄選對象. 甄選方式 役男身分. 服務期限 役男待遇. 國防訓儲制度 國防工業訓儲預備軍官預備 士官甄選作業要點. - 30 -.

(41) 國防訓儲暨轉型後的研發替代役對產業研發之影響. ‧. 研發替代役男出國需經用人 單位核准,並檢附護照及事 出國進修、公務、會議及休假 由,送主管機關核准蓋章後始 等,服務單位均應副知國防部 得出國,役男累計總出境天 (即採報備制,無入出境限制) 數,不得超過服役期的 1/2. y. sit. n. al. er. io. 來源:筆者整理. 受訓 12 週基礎教育後,於 用人單位服務期間,由用人 單位直接付予訓儲人員薪 俸. Nat. 出國限制. 立. 因故未能服滿期限者,依規定 予以臨時召集服役,其於用人 單位之服務時間,未能折抵役 期. 學. 薪俸發給 機制. 間,薪俸依受訓期間薪資規 定發給 用人單位服務期間,薪俸由 訓儲人員與用人單位約定 (碩士平均為 4 萬元,博士 平均為 5.5 萬元). 礎教育 3 個月期間薪 政 治基 俸,由國防部發給 大. 第一、二階段役男薪俸,由 「內政部研發替代役基金」 發給 第三階段薪俸,由用人單位 依約定薪俸直接發給役男. ‧ 國. 役期折抵. (約 5,890 元) 第二階段:依博士、碩士學 歷,比照義務役軍官、士官 薪俸(約 1.9 萬元) 第三階段:薪俸由役男與用 人單位以契約約訂之 未能服滿規定役期者,改服一 般替代役;其所服期間除第一 階段按實際日數計算外,其餘 期間以 1/4 計算,折抵應服之 役期。但分發至用人單位之服 役期間未滿 1 年者,該階段期 間不予計算折抵役期. i n U. Ch. v. engchi 從 97 年開始,研發替代役取代國防工業訓儲制度,成為國防與科技產業儲 備專業役男的管道,不管在科系背景、服役體位、招募來源、甄選方式、服務 單位等方面,研發替代役都較國防工業訓儲制度更為寬鬆,而役期也比國防訓 儲役男更短;不過在薪資、服役身分及出國限制方面則較為嚴苛。綜合上述, 兩種制度主要之差異性如下: 主要差異 1:文法商亦可申請 科系背景方面,過去有資格參加國防訓儲甄選的係以理、工、醫、農、資 - 31 -.

(42) 國防訓儲暨轉型後的研發替代役對產業研發之影響. 訊科系研究生為主;制度改變後,將企業研發的涵蓋範圍定義很廣,包含了製 程與行銷面,因此將文、法、商科系的研究生,也納入研發替代役的人力來源。 表 2-4 兩種制度適用之範圍. 國防工業甄選訓儲適用範圍. 研發替代役適用範圍. 1.國防部所屬機關或軍需生產機構 2.與國防有關之科技發展、研究計 畫或軍需生產計畫之大學校院、 研究位或公、民營機關(構) 3.國防工業範圍優先項目,由國防 部視需要於每年修訂公告之: (1)航太工業技術 (2)生化防護技術 (3)電子技術 (4)感應器及光電技術 (5)資訊與通訊技術 (6)能源技術 (7)材料技術 (8)機械、製造自動化技術 (9)軍事工程技術 (10)生物及醫學研發 (11)其他. 政 治 大. n. al. er. io. sit. y. ‧. Nat. 來源:筆者整理. 學. ‧ 國. 立. 1.半導體 2.石化 3.生醫及保健 4.光電 5.金屬 6.通訊 7.資訊 8.電子 9.電機 10.機械 11.航太工業 12.材料技術 13.運輸工具 14.綠色能源 15.紡織 16.農、林、漁、牧 17.食品業 18.數位內容 19.資訊服務 20.技術服務 21.其他服務 iv. Ch. n U engchi. 主要差異 2:無須先考上預官 至於服役體位,國防訓儲要求役男必須考上預官,同時是常備役體位,並 必須受完 3 個月的軍事訓練後,才到服務單位報到,這也等於事先為企業篩選 掉體能不佳的役男;至於研發替代役則只要受 1 個月的基礎訓,門檻大幅降低。 主要差異 3:服役年限不同 國防訓儲之役男除具備預官、預士資格後,即入伍接受完 3 個月的軍事訓 練,再依媒合結果至服務單位報到並服滿 4 年之役期;而研發替代役申請役男 - 32 -.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