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入櫃到出櫃:陽剛女同志的母親之「新母職」實踐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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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3) 謝. 誌. 八年,指南山下修煉的日子終於要劃下句點。原以為大學修業四年之後我即 可離開政大這個雨不停國,誰知誤打誤撞又多停留了四年。曾經一度以為自己走 不到這一天,多少次想放棄但又堅持下來的掙扎讓這份謝誌著實得來不易。今天 能坐在電腦前好好回憶這一路的酸甜苦辣,一切皆要感謝自己的毅力、家人、朋 友以及各路貴人,因為你們的陪伴與支持我才能渡過一次又一次的難關。. 政 治 大 的完成碩士學位,久等了,謝謝您!再者,我要謝謝指導教授王增勇老師。從論 立. 首先,我最要感謝的是父母。因為您的等待、支持與鼓勵讓能夠無後顧之憂. ‧ 國. 學. 文的發想、構思到完成,王老師給我很大的空間去思考與摸索。雖然這樣的訓練 對我這個從小習慣制式化考試的死腦筋是很大的挑戰,但多虧老師的循循善誘,. ‧. 我才得以慢慢解放僵化的頭腦一點一滴地進步。我也要謝謝口試委員畢恆達老師. sit. y. Nat. 與劉安真老師在兩次口試中提供許多建議與實務經驗,讓我的論述可以更加細. al. er. io. 緻,思考能有更多面向。除此之外,還得感謝大師兄志南從我一踏進王老師辦公. v. n. 室那天起就對我百般照顧。小至生活中的美食分享,大至熬夜與我討論修改論. Ch. engchi. i n U. 文,也難怪王老師都笑稱應該把指導費分些給你啦!另外,謝謝老天讓我在研究 所階段遇見兩位好夥伴:苡安和芬蘭。與妳們在課後的偷閒時光、在電腦室打拼 的日子以及假日組成的共食支持團體都是使我堅持下去的動力,謝謝妳們的出現 讓我的研究所生活更快樂、充實。當然,我也要感謝緣分安排女友小曲在我就讀 研究所時走進我的生命。每當我因難熬的論文寫作過程而沮喪、發脾氣時,妳總 是在一旁鼓勵我,謝謝妳的耐心與包容讓我成為更好的人。最後,謝謝王團隊的 所有成員,謝謝所有因研究所而結緣的同學、師長們、謝謝打氣幫的各位,你們 的建議與支持都幫助我有更多靈感與進步。.
(4) 我常說這本論文某部分是想藉由各個同志母親的經驗找回自己媽媽的樣 子。因此,這本論文的完成必然少不了所有受訪者與其女兒的參與,以及這一路 上各個與我分享故事的櫃父母們,若沒有您的勇氣與誠心分享就不會有今天這本 論文的產生。您的生命故事不僅讓我更貼近母親的想法,它們也將烙印我心伴隨 我往後成長的日子,謝謝您!最後最後,我要再次謝謝我的母親。因為您,才有 這本論文的雛形。謝謝您在我出櫃後默默的包容與支持,衷心期許有朝一日我和 您都可以不必躲藏。. 政 治 大 子的人,你們的出現都成就了某部分的我。謝謝你們! 立. 四年,要感謝的人太多,我實在無法詳列。真的很感謝每位伴我走過這段日. ‧ 國. 學. 純宜 謹致. ‧. 民國一百零四年.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夏.
(5) 摘要 同性戀處在以異性戀為主流的社會中往往被視為奇怪、不正常的一群人。同 性戀污名不僅影響同志本身,它也擴散至與其親近的家人身上。本研究即源自於 研究者出櫃之後與母親的互動經驗,試圖以陽剛女同志的母親為出發點,運用 Denzin 的解釋性互動論(interpretive interactionism)為研究方法,深度訪談六位 陽剛女同志的母親,探究女兒的同志身分與陽剛氣質帶給母親的個人苦惱與其母 職實踐經驗。進一步地,研究者也爬梳主流意識形態與社會政策與母親生命經驗 之間的關連。最後,反思助人工作者與同志父母互動時能扮演的角色與倡議之方 向。. 立. 政 治 大. ‧ 國. 學. 本研究的主要發現如下:一、母親成長過程中所內化的性別經驗成為她們看 待陽剛同志女兒的基礎,越早接觸到同性戀議題或是擁有同性戀友人的母親,女. ‧. 兒的出櫃帶給她們的衝擊越小。二、越能在性別認同與性別氣質觀念上有所解放. sit. y. Nat. 的母親,越能承接起「陽剛女同志的母親」之身分。三、母親會調整自己的母職. al. er. io. 工作以因應女兒的同志身分所帶來的議題。此外,「母職意識形態」在母親與同. v. n. 志女兒互動的經驗裡亦作為一把雙面刃,一方面令母親質疑自己是否因為擁有同. Ch. engchi. i n U. 志女兒而不是一位「好媽媽」;但另一方面,有些母親則轉化「母親」的身分, 從私領域進入公領域成為所有同志孩子的母親,嘗試改變同志父母與同志孩子在 社會中的處境。四、華人家庭照顧倫理的影響使得同志女兒的老年照顧問題成為 母親共同面臨的議題,母親也在此種意識型態之下發展出不同的策略來為女兒的 老年作準備。. 關鍵字:解釋性互動論、陽剛女同志、陽剛女同志的母親、母職.
(6) Abstract Homosexuals are often seemed to be the odd and abnormal ones among the heterosexual society. The stigma is not only tagged to the homosexuals, but spread its unfriendliness to their close families. This research was originated from researcher’s own experience of interaction with her mother after coming out, trying to investigate the trouble brought by masculine lesbian’s identity to her mother, and the mother’s practiced experiences at mothers’ view, through in depth interview of six masculine lesbians’ mothers by using Denzin’s interpretive interactionism as methodology.. 政 治 大 ideology and social policy,立 and the experiences they brought to a masculine lesbian’s. Further more, researcher went through the connection between the mainstream. ‧ 國. 學. mother. At the end, researcher rethinks what social workers’ role should be like and how should they provide help when interacting with parents of homosexuals.. ‧ sit. y. Nat. Findings of this research include: 1. The gender experiences internalized during a. n. al. er. io. mother’s growth process becomes the foundation of how they see their masculine. i n U. v. lesbian daughter; the earlier a mother aware of homosexual issue or having a. Ch. engchi. homosexual friend, the smaller impact she have when her daughter coming out. 2. How much a mother could bear the identity of “masculine lesbian’s mother” depends on how liberate she is to the gender identity and gender temperament. 3. A mother will adjust her motherhood in respond to the issue brought by her daughter’s lesbian identity. Moreover, the “motherhood ideology” is a double-edged sword in the interaction experience between a mother and her lesbian daughter; on the one hand, the mother question herself for having a lesbian daughter, on the other hand, some mother convert her motherhood, from one’s mother into all lesbian’s mother, and trying to change the status of homosexual and their parents in the social environment..
(7) 4. The concept of traditional oriental family makes nursing care of lesbian daughter in her elder age a common issue for lesbians’ mothers, and because of this ideology, they have developed different strategies to prepare their daughter for their elder age.. Keywords: interpretive interactionism, masculine lesbian, the masculine lesbian’s mother, motherhood/mothering.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8)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9) 目錄 表目錄. 3. 第一章 緒論. 4. 第一節 研究緣起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 4 12. 第二章 文獻探討. 14. 第一節 歷史中的女同志 第二節 同志母親. 立. 學 ‧. 研究取向:質性研究取向 為何選擇解釋性互動論? 資料分析 資料蒐集 研究的效度. sit. n. al. er. io. 第六節 研究設計過程 第七節 研究倫理. y. Nat.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第五節. 35. ‧ 國. 第三章 研究方法. Ch. engchi. 第四章 與母親相遇:六位媽媽的生命故事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第五節. 14 23. 政 治 大. i n U. v. 35 36 37 38 42 43 43 47. 在女兒身上看見媽媽的樣子─陳媽媽的故事 躊躇在接納與不接納之間─詹媽媽的故事 且戰且走,匍匐前行─石媽媽的故事 我的同志孩子,請讓我做妳的朋友─曹媽媽的故事 捨我其誰?與孩子一起學習做同志─郭媽媽的故事. 47 63 78 92 104. 第六節 孩子隨母:比女兒還要陽剛的媽媽─閻媽媽的故事. 118. 第五章 看見結構:鑲嵌在異性戀父權體制下的母親. 131. 第一節 入櫃之前:母親的性別角色認知起點 第二節 母親入櫃:既定女性角色想像的破滅與母職實踐的斷裂. 132 137. 1.
(10) 第三節 妥協與出櫃:學習重新作一為陽剛女同志的母親. 142. 第四節 老年照顧的私化:以「家」為名帶來「無家」的恐懼. 157. 第六章 結論與建議. 166. 第一節 第二節 第三節 第四節. 166 168 169 169. 結論 研究省思 研究限制 研究建議. 參考文獻. 172. 附錄一、訪談大綱. 立. 附錄二、訪談同意書. 177. 政 治 大. 178.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2. i n U. v.
(11) 表目錄 【表格 1】訪談個案資料表 .......................................................................................... 39 【表格 2】訪談個案編號表 .......................................................................................... 40. 圖目錄 【圖 1】研究流程圖 ....................................................................................................... 43 【圖 2】受訪者在父權與異性戀認同的光譜 ........................................................... 136 【圖 3】受訪者的接納程度光譜 ................................................................................ 156 【圖 4】受訪者心中的「安全老年」圖像 ............................................................... 165 【圖 5】成為陽剛女同志的母親之轉化過程 ........................................................... 167.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3. i n U. v.
(12)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緣起 我是女人,愛的也是女人。 我,是個女同志,是個不符合所謂女性化性別氣質的 T。. 出櫃之前,一直以為自己身為一位女同志對於在女校教書,看過眾多 T 模 T 樣學生的媽媽來說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至少,當時內心劇本是寫著:「媽 媽會給我個擁抱,然後告訴我: 『沒關係,妳過得開心才是最重要的事情。』」但. 政 治 大. 是我料也沒料到,出櫃之後母女倆的關係就此改變。所以,研究開始之前,我想. 立. 先從自己與媽媽的故事開始寫起……. y. Nat. 一、 曾經,我是父母眼中的「好」女孩. ‧. ‧ 國. 學. 壹、 認同之路:從清純「好」女孩到陽剛帥氣 T. er. io. sit. 如果要形容我的童年,我會說它非常安穩平順。在媽媽的家族中我是最早來 到世上探險的孩子,也一直是所有大人們注視的焦點,他們對我的呵護與照顧始. al. n. v i n 終無微不至。記憶中,每回出門時我總免不了換上蕾絲小洋裝、腳穿粉紅娃娃鞋, Ch engchi U 如小公主般華麗出場。那時的我在其他大人眼中是個乖巧又漂亮的小女孩,街坊 鄰居對我的稱讚更是讓爸媽習以為常。. 雖然在弟弟出生之後,爸媽的注意力部分轉移至弟弟身上,但是我依舊是最 得人疼的乖女兒。隨著年紀增長,我依循大人們的期待成為一個長髮飄逸的女 生。如同往常,每回家庭聚會或是見到父母的同事時,讚賞總是環繞著我:「純 宜越來越漂亮了!會彈鋼琴功課又好,應該有很多男生喜歡喔!」依稀記得那時 聽到這句話時,我總是靦腆笑了笑,似乎隱約知道「交個男朋友」是每個女孩命 4.
(13) 定的事情。有句話更是常掛在媽媽嘴邊:「純宜長得真漂亮!嬸嬸以前還常說可 以把妳的照片拿去投稿了!我覺得我好會生喔!」從媽媽的話語中,我感受到她 非常以我為傲。對她而言,女兒不僅會讀書,人也長得很漂亮。身為一位成績好 且學得一身才藝的乖女兒,我讓爸媽非常有面子,旁人的讚美更是逗得爸媽笑得 合不攏嘴。爸媽的驕傲我看在眼裡,令我感到有點得意卻也有些焦慮。. 上了國中後,也許是課業加重抑或是青春期長出的叛逆,我和家人之間開始 有些疏離,但這並沒有影響到家人間的好感情,一家四口依舊像往常一樣分享工. 政 治 大 我還是維持著大人與社會眼中標準的「女生樣」。我沒有抗拒穿制服裙子,只覺 立. 作、學業等日常生活中的大小事。國中時,即使因為髮禁而留著清湯掛面的短髮,. 得穿裙子有些麻煩;我也還是穿著有腰身、低領口的 T 恤和緊身牛仔褲。到了國. ‧ 國. 學. 三在當時周圍同學都流行談戀愛的氛圍之下,我也嘗試交了第一個男朋友。但. ‧. 是,在交往過程中我漸漸察覺自己似乎對男生沒有這麼大的興趣,每當有更進一. y. Nat. 步的肢體接觸時,我發覺自己竟然有些排斥,這突如其來的抗拒讓我非常震驚,. n. er. io. al. sit.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怎麼一回事,只覺得自己好奇怪。. Ch. 二、 這是怎麼一回事?!我好像喜歡女生…. engchi. i n U. v. 國三因為交男友的關係開始對家人有些隱瞞,因為我知道爸媽並不希望我在 國中階段就開始談戀愛。加上,發現自己對於男生的抗拒感,我隱約感到情況似 乎有點不太對勁。. 由於無法與當時的男友有再進一步的關係,我們交往不久後就分手了。然 而,「談戀愛」這個話題無論在哪個階段總是人們津津樂道的事情。上了高中之 後,同學們依舊瘋狂地討論感情事。每當好姐妹們熱烈討論著某位男生很帥,或 是對著某些化妝品驚嘆時,我的腦海卻想著: 「我覺得班上的風紀股長很正阿!」 5.
(14) 我開始察覺自己和別人的「不一樣」,從國中排斥與男生進一步接觸的感覺,到 現在慾望女生的感覺,到最後真的小鹿亂撞地愛上了那位風紀股長……. 「怎麼辦?我好像真的喜歡女生耶…」我的內心驚呼著;但,我是「同性 戀」?!我當時絕對不會這樣稱呼自己。. 高中時就讀女校,在我的認知裡校風頗為開放,所以在校園內偶爾聽見傳聞 說:「某某某學姐某某某學姐在一起耶!」並不是一件讓人大驚小怪的事情。何. 政 治 大 起。「哇!原來女生可以和女生在一起噢!」是我當時才知道的事情。因此,發 立. 況,我的直屬學姐就是個打扮男性化的女生,「聽說」她也和我另一個學姐在一. 現自己好像喜歡女生後,我並沒有掙扎太久。當別人問起時我的性向時,我會自. ‧ 國. 學. 然地說:「我喜歡女生。」但是「我是同性戀」這種話我卻說不出口,因為那時. ‧. 的我總覺得「同性戀」聽起來總是怪怪的,好像有點髒、有點病、有點反常。我. er. io. sit. y. Nat. 不喜歡自己被稱為「同性戀」。. 三、 定義自己:穿上「T」的衣服. al. n. v i n 小時候的我總是被打扮的漂漂亮亮,穿裙子和絲襪對我來說簡直是家常便 Ch engchi U. 飯。上了國小、國中,我對於穿著女性化的衣服並沒有什麼意見,也沒有特別排 斥。只是偶爾看見較中性或是男性化的衣服時,心中會偷偷地想:「如果我穿那 些衣服應該也蠻帥氣的吧!」然而這都僅止於想像,因為我從未想過身為一個女 生能夠被允許這樣打扮自己。. 「T」這個名詞我現在用的朗朗上口,是我用來認同自己亦是自我介紹時常 出現的名詞。但是剛發現自己喜歡女生時,我完全不了解「T」到底是什麼東西; 只知道我是個「喜歡女生的女生」 ,是個「女同性戀」 ,即使當時我很不想用這個 6.
(15) 名詞命名自己。直到某個晚上,我決定偷偷上網用「女生/同性戀」這個關鍵字 搜尋和我相似的人。就是那天,我找到一個我歸屬的地方─小鎮論壇,也認識女 同性戀中所謂的「T」分類。論壇中充滿「女生喜歡女生」的討論,我在論壇裡 發現自己比較符合「T」的分類:「喜歡主動照顧女生」、「主動保護另一伴」。但 是我唯有一點不符合論壇裡面 T 的樣子,當時我還是個留著長髮的高中女孩,我 的外貌一點也不符合「主流 T」:陽剛帥氣、穿著襯衫、頂著俐落短髮。剛看到 這些 T 時,我竟然心動了,我第一次了解原來有如此多人作這樣的打扮。原來女 生也可以很帥!「我也可以成為很帥的女生。」我的心裡這麼想著。從那天起,. 政 治 大 了更靠近論壇中所定義的「T」 ,我決定改變外貌,剪掉及肩的長髮。我知道這是 立. 小鎮論壇成為一個讓我有容身之處的世界,我的 T 認同也在這時慢慢裡萌芽。為. 一個巨大的改變,因此並沒有告訴爸媽這個計畫。我開始慢慢改變自己的穿著,. ‧ 國. 學. 換上寬鬆的上衣與不再如此緊繃的褲子。我非常驚訝自己對於這些轉變可以如此. ‧. 自然,原來有點男性化的打扮才是讓我感到最舒適的樣子,而且也夠「T」到足. n. al 貳、 轉變:母女關係的裂縫. er. io. sit. y. Nat. 以讓別人辨認出來。. Ch. engchi. i n U. v. 不過,隨著我的認同逐漸定型,我所作的改變也越來越不符合女生該有的樣 子。這一切看在媽媽眼裡,她開始察覺改變中的異樣。我們過往親密的關係在這 明顯轉變之中也有了變化,而母女倆都在這場改變中互相猜測對方的心意。. 一、 咦?妳好像和以前不一樣? 自從我剪了短髮,穿起男性化的衣服後,我與媽媽之間的關係也因為這個「不 一樣」開始出現微妙的變化。起初,我的外貌改變讓媽媽有些驚訝,不知道「改 變」用意的她只說:「哇!怎麼剪這麼短?留長頭髮不是很好看嗎?」媽媽並沒 有明確說出她不喜歡我「像男孩子」的樣子。只是我很清楚地記得,當親戚或同 7.
(16) 事問起: 「這是妳兒子嗎?」或是: 「哇!怎麼剪那麼短?」時,她總是勉強撐起 笑容回答:「我也不知道她怎麼突然想剪這麼短,我也都誤認成男生了。」別人 的問題和媽媽的回答讓我意識到,即使我依舊品學兼優,可是隨著外型打扮的改 變,我似乎已經不再是其他人眼中那個端莊漂亮的女孩了。. 我的改變讓母女之間逐漸築起一道隱形的牆:我渴望讓媽媽了解真正的我, 卻又擔心媽媽是否可以接納這個真正的我。原本無話不談的我們逐漸產生疏離 感,媽媽開始察覺這些轉變有些反常,她質問我:「怎麼從一個人見人愛的『女. 政 治 大 媽真正的原因,只能以打球方便作為藉口。漸漸地,我不再透漏學校的交友狀況, 立 孩』,變成一個剪著短頭髮、穿垮褲、襯衫的『男孩』?」但我實在無法告訴媽. 每天為了與女友約會早出晚歸。這些明顯但又說不出口的變化在母女之間醞釀. ‧. ‧ 國. 學. 著……. y. Nat. 二、 啊!不小心滾出櫃子了……. er. io. sit. 高二那年,媽媽無意間發現我與女友的情書,這個橫在家中以久的秘密終於 衝破沉默,我的同志身分大辣辣的展現在我與家人之間,一直以來和諧的母女關. al. n. v i n 係瞬間降到冰點。到了今天,我還是非常清楚記得媽媽當時臉上焦慮、生氣、難 Ch engchi U 過的神情,她問:「妳是不是生病?我叫爸爸帶妳去看醫生。」當下驚恐萬分的. 我只能出吐一句:「我沒有,我喜歡女生,這不是病!」被迫出櫃的那晚開始, 媽媽好像不再認識她的女兒,而我認識的媽媽也變了。她變得害怕談論我的身 分、排斥我的男性化打扮、防備我身邊任何一位女生。我印象中親密歡樂的家庭 也在那個夜晚瓦解。那一刻起,我的生命開始有一大部分無法與最親密的人分 享。那晚,我掉出躲藏已久的櫃子,也把媽媽鎖進另一個陰暗的衣櫃。. 被迫出櫃之後,媽媽幾乎每天以淚洗面,對於我的性傾向和打扮更是用言語 8.
(17) 排斥。當時她的劇烈反應讓我不知所措,因為我從來沒想過身為一個「同性戀」 是這麼嚴重的事情。母女倆對於「女生該長怎樣?」有了非常大的爭執,每每當 她看見我穿襯衫、剪短髮、抓頭髮和穿垮褲時總會說:「不要穿這樣!像個男生 一樣!別人會怎麼看妳?」我的同志身分和男性化打扮不停地被拿出來檢視,因 為這兩者在媽媽心中都是有問題的。在我升上大四之前,媽媽對於同志、同性戀 這兩個名詞絕口不提,總是以「變態」、「那個」來取代「同志」或「同性戀」。 這個字眼之於我們就像是哈利波特中佛地魔這個「不能說的名字」一樣,彷彿一 說出口,空氣會瞬間凝結,世界將於下一秒崩塌。. 政 治 大 那段日子,媽媽常淚流滿面自責地問我:「是不是因為以前太關注弟弟,忽 立. 略妳,才讓妳變成這樣?」或是「妳是不是被男生傷害過?」又或是,她會生氣. ‧ 國. 學. 又絕望地說:「到底上輩子造了什麼孽,我去死一死好了!」這些極端的轉變,. ‧. 一刀刀劃破我們的母女關係,讓我們傷痕累累。我看著媽媽這般的痛苦,內心糾. y. Nat. 結著,可是卻是沒有一絲悲憫,只充滿著無限憤怒難過的情緒交雜,覺得:「妳. er. io. sit. 是我媽耶!為什麼要這樣看待我?不管怎樣我好歹也是妳的女兒。」我無法忍受 媽媽不接受我,期待她既然是我的「媽媽」當然要能接納我的一切。然而,卻渾. al. n. v i n 然不覺這樣的要求只是加諸更多的壓力在媽媽身上。當時,我並不曉得媽媽不接 Ch engchi U 受我的同志身分並不是因為她個人問題,而是有更大、更看不見的結構讓她無法. 作一個接納孩子的母親。所以,出櫃後的我只想逃,逃離這個不能接納我的家; 而入櫃後的媽媽只想拉住我,希望將我拉出同性戀的深淵。每日每夜,我們都為 了「同性戀」爭吵、冷戰著。母女倆變成最熟悉的陌生人,彼此曾經那麼親密, 如今卻突然摸不透彼此的想法,我們就如同隔著一道玻璃厚牆在說話,看的見彼 此,卻聽不見彼此。也因為如此,過往的那段時間裡我為了逃離媽媽、逃離家, 不斷告訴自己要拼命讀書離開家鄉。憤怒成了我往前的動力,憤怒,也讓我考上 了一個離家遠又對父母有交待的學校。 9.
(18) 參、 覺醒:那夜,母親的真情告白 考試的好結果對於母女倆是個破冰的契機,似乎有些減少媽媽對我的失望: 即使我的性傾向和別人不同,但其他部分的表現依舊是從前的那個我。雖然和媽 媽的互動因為學業表現而有所修復,但她對於我的同志身分還是一概不提,母女 的對話也僅止於平日客套的問候和課業討論。「同性戀」這個橫在家人眼前,卻 又被視而不見的大石塊並沒有因為我的表現而能夠被坦然討論。不只我害怕,媽 媽也害怕,我們都害怕這個關鍵字又再次破壞看似已經修復的關係。. 政 治 大 入熱線後才開始有了改變。接線訓練讓我漸漸可以站在媽媽的生命脈絡以及社 立. 直到我離開家到台北求學後,母女之間緊繃的關係才慢慢減緩,甚至在我投. ‧ 國. 學. 會、家庭對她的期待中去理解與同理她面對我的經驗,我到這時候才開始懂得媽 媽當時的淚水和憤怒。但是,縱使我開始有許多資訊能了解媽媽的痛苦之處,我. ‧. 卻是直到前年六月媽媽的一席話才第一次深刻體會到她當時的無奈、無力、難過. al. er. io. sit. y. Nat. 和孤單。. v. n. 還記得六月底的那個晚上,我與媽媽坐在客廳看電視,我躊躇了好多個廣告. Ch. engchi. i n U. 空檔,終於鼓起勇氣將藏在背後許久的《親愛的爸媽,我是同志》這本書遞給媽 媽。過去,我曾提供許多資訊給許多我不認識的父母,而這卻是我第一次有勇氣 當面提供資訊給自己的媽媽。她看了一下書名,頓了一會之後哽噎的說:「這本 書我好像看過了。老實跟妳說,那時候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我沒有人可 以說。我想要求助可是不敢,不知道該怎麼說。其實我早就知道同志諮詢熱線這 個組織,好幾次拿起電話想打去,但是響了之後又默默的掛上。我沒有勇氣告訴 其他人這件事情,只能不停的偷借書自己找答案。」聽完媽媽的話,我愣住了, 我總以為只是時間讓媽媽慢慢接受我的同志身分,總以為只有我為了自己的同志 身分在努力,總以為媽媽一點也不關心我的同志生活,卻從沒想過媽媽會為了瞭 10.
(19) 解我這個同志女兒,長久以來默默地付出努力與學習。. 那夜,媽媽的告白打醒了我:在同志這條路上,我有許多朋友陪伴、支持我; 但是,媽媽卻只能自己孤軍奮戰。她面臨多大的壓力?她有告訴任何人嗎?她如 何轉換心境接納我?好多好多的疑惑讓我驚覺自己在出櫃的這些年來完全沒有 仔細了解媽媽的心路歷程,過去我所認為的理所當然在一夜之間破碎……. 媽媽,到底是如何走過這段路的?.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11. i n U. v.
(20)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研究問題 重新爬梳自己與媽媽的互動經驗與生活背景之後,我發現無論是母親還是女 :打扮舉 兒,只要身/生為女人,從小到大都不免被社會期待成為一個「好女性」 止女性化、結婚、生子等等。這個歷程透過母女關係、教育等社會化機制一再的 建構、傳承。因此,當媽媽面對一個不符合社會期待的陽剛女同志女兒時,母女 之間或多或少產生衝突。事實上,不只是我自己出櫃的經驗,我在同志諮詢熱線 接觸到其他櫃父母時,也常看見許多人經歷類似我與媽媽之間的經驗。陽剛女同 志身為一個性向與性別氣質都違背女性特質的女人,加上母親因為「教」出同志. 政 治 大 凝視著,使得家庭所面臨的衝突極富衝擊性。 立. 女兒而不再被視為好媽媽,這兩種「不合格的女性」同時被社會不友善的眼光所. ‧ 國. 學. 國外的同志研究無論是從同志自身為出發點或是以家長為研究對象都已經. ‧. 有許多著作,但是這些文獻仍侷限於西方文化經驗,無法真實呈現台灣社會的情. sit. y. Nat. 況(D’Augelli & Pikington & Hershberger, 1998; LaSala, 2000; Pearlman, 1992; Ryan,. al. er. io. 2004; Saltzburg, 2004; Savin-Williams, 1998, 2001) 。反觀國內對於同志的研究則大. v. n. 部分從同志本身出發來探討身分認同與情慾關係(張娟芬,2001;簡佳欣,1997). Ch. engchi. i n U. 或是與原生家庭的互動(莊瑞君,2009;畢恆達,2003;蘇俊丞,2007)。少數 幾篇則從「櫃父母」1的立場討論家長如何面對子女的性傾向以及調適歷程(陳 凱軍,2007;張國珍,2004;鄭智偉,2007;Wang,2012) 。但是,目前仍未看 見有研究特別針對陽剛女同志與母親之間的關係進行討論。研究者認為母親面對 陽剛女同志的經驗將會有別於男同志或是陰柔氣質的女同志,因此,這本論文的 目的即在於理解當社會結構不斷要求女性成為「好女孩」 、 「好媽媽」時,母親如 何接納外貌、性向都不符合社會期待的陽剛女同志女兒?當她們原有的母職工作 不再適用於同志女兒時,她們會延伸出哪些不存在於原有規劃中的新母職工作?. 1. 同志在跟父母出櫃後,父母反而入櫃,因此稱他們為「櫃父母」。. 12.
(21) 從母親的視角作為出發點,不只幫助研究者與讀者更理解母親如何重新作一位 「陽剛女同志的母親」,亦能協助與櫃父母工作的工作者能站在櫃父母的角度提 供支持與倡導。. 所以,立基於我的生命經驗與研究目的,我產生以下三個研究問題: 1. 母親既有的性別認知如何影響她們面對陽剛女同志女兒? 2. 主流意識形態如何影響母親學習重新作一位陽剛女同志的媽媽? 3. 母親為了因應女兒的同志身分而產生的母職工作有何異同?.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13. i n U. v.
(22)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母親面對陽剛女同志女兒所面臨之壓力根源於陽剛女同志以及其母親雖然 同為生理女性,但卻對自己的身體有著截然不同的想像與實踐經驗,這個差異造 成雙方母女關係中的緊張與衝突。而對於女性身體的想像與母女關係背後的規範 則鑲嵌在台灣社會的政治經濟文化歷史脈絡中。由於兩者立足點的差異,因此, 文獻回顧將分別從陽剛女同志與同志母親來探討。. 第一節 歷史中的女同志. 政 治 大. Foucault在《規訓與懲罰》 (1975/2007)與《性史》 (1976/2006)中討論了論. 立. 述與權力之間的關係。他認為論述提供在一個特定的歷史時段,談論某一特定主. ‧ 國. 學. 題的語言,是一種再現某一特定主題知識的方式。透過這種知識在日常生活中的 普遍運用,權力得以作用在社會所有每個人身上。加上,社會對於論述的控制使. ‧. 得論述本身不再是單純的語言因素,亦即,論述是一種權力運作的方式。論述本. y. Nat. sit. 身並非封閉不變的,反而,論述在整個話語運作過程中,成為各種現實社會力量. n. al. er. io. 的角力與協調之場域。也就是說,論述本身就是各種力量的關係網。論述者為了. i n U. v. 表達或達到某種目的,在其論述運作過程中往往充滿著權力的比試與拉扯。同樣. Ch. engchi. 地,陽剛女同志做為社會的「女性」,無可避免受到社會對於女性身體的相關論 述所規訓。因此,她們如何可能實踐與社會主流論述不同的女性身體?這個過 程,不僅是陽剛女同志在個人生活中的掙扎,更是她們集體創造出社會歷史條件 的協力歷程。. 壹、 女同志的角色:從 T/婆二元分類到多元角色並存 台灣女同志運動中,「T/婆」是一個不停被討論、辯論的議題。「T/婆」 是台灣女同志社群內的性別角色稱謂,意指女同志伴侶中陽剛/陰柔的配對模 14.
(23) 式。「T」源自於英文的「tomboy」,指的是外表「類似」異性戀男性角色的女同 戀,也就是性別氣質較為「陽剛」的一方;而婆則是指相對於 T 較為「陰柔」 的女同性戀者。趙彥寧(2005)指出,50、60 年代的台灣因為在美援以及大幅 美商投資的環境之下,大都市形成一種美軍文化。當時的老 T 們在此種消費空 間中發展, 「T」以及並隨 T 而生的「婆」稱呼即是當時美國所傳過來的異文化 產品。另外,簡佳欣(1997)也提及,在 60、70 年代,因為台灣社會的男女性 別刻板印象還是很僵固:男人穿褲裝,女人穿裙裝,所以當時不願穿上裙裝的 T 也被稱作「穿褲的(台語)」。在簡佳欣(1997)的研究當中,幾位受訪的 T 在. 政 治 大 以為了更容易被圈內人互相辨識和看見,要引起這些女生的注意,當時唯一想到 立. 回憶過程中皆透露類似的想法:身為女人的她們並不知道如何追一個女孩子,所. 的方法就是模仿男孩子。到了 80 年代後期,女同性戀酒吧開始在台北興起,女. ‧ 國. 學. 同志開始有了專屬的社交場所,有越來越多的女同志開始從 T 吧中學習「T/婆」. ‧. 的概念,成為對自身身分的規範性認定。因此,在 90 年代同志運動尚未發跡之. y. Nat. 前,典型的 T 吧是立基於 T、婆角色所建立起來。T、婆的角色扮演、情慾交換. er. io. sit. 和行為舉止規範皆是圈內的重要文化。從 T 吧進入圈內的女同志通常會受到的 第一關考驗就是辨識其 T/婆角色。此時期的 T/婆的界線非常明顯,當一個女. al. n. v i n 同志的 T/婆角色或風格扮演不清楚時,她們在 T 吧內就會感到被歧視(鄭美里, Ch engchi U 1997)。. 但是,T/婆明確分野的情形在 90 年代開始有了轉變,台灣開始出現以大 學校園女同志為主的同志社群。這些新一代的女同志們開始集結成不同於 T 吧的 新社群,產生更多異質的女同志們。受到 90 年代興起的女性主義、婦女運動薰 陶,以校園、中產階級為主的女同志社群開始有「T、婆不正確,不分為最高指 導原則」2的傾向。在這個以學院、高知識分子為主的網絡中,開始出現 T/婆角 2. 以校園、中產階級為主的女同志社群因為受到歐美女性主義的影響,有部分的人認為 T/婆─ 陽剛/陰柔的分類是在複製父權、複製異性戀霸權,因此對之予以排斥,認為不分才是一種政治. 15.
(24) 色「分」與「不分」的辯論。這個論辯一方傳承自 T 吧文化,堅持 T 婆角色要 分才具有歷史意義的主張;另一方則受到校園女同志文化的洗禮,認為不分才是 。這樣的辯論在張娟芬(2001) 《愛的自由式》一書中 自然順眼(簡佳欣,1997) 更呈現出對過往 T/婆二元分法的反駁,她進一步提出「不分」與「T/婆」不 是對錯的問題,而是兩種美學、兩種風格,各有各的市場,彼此形成一種風格的 競爭。她試圖以風格、美學將 T/婆從一個蘿蔔一個坑的「角色」中解放出來、 反駁「T 婆複製說」,以「風格」取代「角色」。. 政 治 大 有了多樣化的思考方式。這顯示論述並不是固定的,它永遠會隨著不同場域的人 立. 上述一連串的辯論使得女同志不再侷限於兩極化的 T 和婆,T/婆角色開始. 加入而有機會改變、翻轉。不過,雖然如上述在 90 年代之後的女同志風格角色. ‧ 國. 學. 呈現多元面貌,但是研究者認為這看似開放地背後仍潛藏著 T 是「複製父權」 、 「模. ‧. 仿男性」的看法。我記得,母親曾問過我:「既然女同志也可以打扮得的不要那. y. Nat. 麼 man,那妳為何不這樣做?」又或是之前訪談的受訪母親也提到:「我知道現. er. io. sit. 在 T 有很多種,但不知道為什麼她偏偏要這麼男性化?」她們的反應使得研究 者不禁推測 T 風格/角色的鬆動對於某些母親或多或少造成影響?又,母親希. al. n. v i n 望女兒能「娘」的背後事實上隱含她們對於「陽剛」的擔憂。因此,母親如何看 Ch engchi U 待同志女兒的陽剛氣質?在她們面對同志女兒的過程中,或許也會產出一套自己 的解釋邏輯。. 貳、 陽剛女同志:被異性戀主流性別系統所排斥的身體 以下回顧的文獻將討論陽剛女同志的性別氣質易於辨認讓她們遭致那些危 險?以及,她們的身體挑戰了社會中的哪些機制,導致她們如此被異性戀性別系 統排斥?. 正確的選擇。. 16.
(25) 80 年代著名的女性主義者 Gayle Rubin(1999)認為性慾的領域有其內在的 政治、不平等及壓迫模式。正如人類行為的其他面向一般,在任一時空下,性慾 形式的具體機制都是人類活動的產物;其中充滿著既是精心算計,又是偶發的利 益衝突和政治手段。在這樣的意義下,性永遠是政治的。又如同 Foucault 在《性 史》 (1976/2006)中也認為性慾是一組被建構的經驗類屬,它不只是一種生物過 程更是一種文化產物。這兩位學者的論述均指出「同性戀」和其他性慾類型(例 如,女人、孩童)的人一樣,都引起社會論述的關注與興趣,更是各種研究與問 題解決的焦點。將「性」視為一種政治權力角逐場域的角度之下,Rubin(1999). 政 治 大 排序最高、最可取的性模式是婚姻之內夫妻二人為了生殖而進行的無花招式的性 立. 曾區分性為「好/壞」這兩種類屬。根據她的論述,一夫一妻的異性戀體制中,. 交。可見在這種一夫一妻婚姻的性愛階層體制中,女同性戀的性愛活動定位向來. ‧ 國. 學. 不高(何春蕤,1999)。由此可知,這種排除對於陽剛女同志來說,正標誌著一. ‧. 種社會機制對於偏離女性化(femaleness)和陽剛(masculinity)規範的人們所. y. Nat. 產生的焦慮感。也就是說,同性之間的情慾偏離生育規範,成為一種必須加以介. er. io. sit. 入處理的問題。Halberstam(1998)在《女性陽剛》 (Female Masculinity)這本書 中也提及類似的論述,她認為女同志 T 的陽剛氣質威脅到母職制度,社會排斥她. al. n. v i n 們是因為擔心如果女性陽剛氣質被鼓勵,將沒有人願意承擔再生產的責任。簡單 Ch engchi U. 來說,社會認為陽剛女同志並不符合主流價值觀對於女性的要求與期待。加上, 她們也違背異性戀社會的一項準則: 「一個人應該一眼就被辨識出來他的性別。」 因為在異性戀的道德標準裡,一個女性不應該擁有男性氣概風格。. 雖然 Halberstam(1998)指出現代社會有越來越多的「girl problem」3,所以 家長比較願意讓女孩有點陽剛氣質。當小女孩有跨性別氣質表現時,並不會立即. 3. Halberstam 在《女性陽剛》提及有學者指出女性化(femininity)傾向與被動、不活潑的特質, 以及一些不健康的身體操作(例如厭食症、穿高跟鞋)有所關聯。加上,所謂的「girl problem」, 如飲食失調、青少年懷孕等問題,使得父母認為過早培養女兒的女性化特質會有不好的影響。 (Halberstam, 1998:268-269). 17.
(26) 引起母親的恐慌。因為男孩子氣(tomboyism)傾向與渴望男孩的「自由」、「能 動性」連結在一起,時常被視為追求獨立和自我能動的表現,且若男孩子氣與女 孩認同一起發展時,可能還會被鼓勵。但是,如果女孩的男孩子氣朝向男性識別 (male identification) (如,使用男性化名字、拒絕女性打扮)或持續至青少年期, 將會遭受懲罰。亦即,此種「性別不服從」 (gender nonconformity)4的表現挑戰社 會價值觀,她們的性別逾越舉動引發人們在性(sex)與性別(gender)之間的斷 裂、不連貫、不安和焦慮,而這種逾越性別規範的表現還可能面臨公然歧視或遭 致他人的暴力行為。Namaste 就曾明確指出此種「性別怒毆」 (genderbashing)的. 政 治 大 向、性認同的反應,而是因為對其性別表現與既定生物性別的不一致(引自葉靜 立 現象,係來自於對性別不服從者的惡意反應,此種攻擊行為並不是因為對其性傾. 宜,2011)。. ‧ 國. 學 ‧. 綜合以上,我們瞭解異性戀社會對於生理性別與社會性別的越軌者有一定程. y. Nat. 度的排擠。這樣的排擠無關個人的教育程度、社經地位,只要是生理性別沒有合. er. io. sit. 法對應於社會性別者,往往被視為奇怪、有問題、變態的。Foucault(1975/2007) 討論規訓和懲罰時就曾指出,規訓懲罰所特有的一個懲罰理由是不符合準則、偏. al. n. v i n 離準則。在規訓的體制中,個人行動被納入一個整體, 「整體」不僅是一種比較 Ch engchi U 之下而出現的領域,「整體」還是一個必須遵循的準則。社會根據一個普通的準. 則來區分個人,意即以「異性戀」的準則來檢視每個人應該表現的性傾向。再者, 現代社會中新的權力手段已經和過往王權有所不同,它靠的是技術流程、正常化 以及控制。權力不再只限定於個人身上,權力運作的機制變成一種普遍化的監 視,也就是說,整個社會的每一個成員都動員起來監督彼此,制約著每個人的關 係。陽剛女同志 的「陽剛」與「不男不女」挑戰了異性戀社會對於女性應有的 形象與規範,她們引起異性戀社會某種不安與焦慮,使得任何人都可以即時地以 4. 國內的譯法另有,何春蕤(2003)譯為「性別不馴」;葉靜宜(2011)譯為「「不符/服性別 規範」。. 18.
(27) 主流異性戀標準來處罰、指責陽剛女同志的越界,以維持整體社會的正常。這樣 的風險不只使得她們在日常生活中遭受排擠,另一方面也可能影響母親看待女兒 的態度,導致母親產生壓力,擔心女兒所面臨的處境。因此,母親如何移動自身 看待女性身體的視框面對女兒在社會上的處境,進而克服可能存在的擔心與焦 慮,是本研究欲探討的部分。. 參、 從被污名到反轉污名 相較於西方在70年代提出的女同志論述,台灣是直到90年代之後才比較有清. 政 治 大 志從被污名到重新詮釋污名的過程裡也經歷各種不同的論述方向。以下,研究者 立 楚的女同志社群公開出現,同志的相關論述也才在這個時期漸漸萌芽。台灣的同. ‧ 國. 學. 將整理過後的文獻大致分為幾個部分:病理化的觀點、默言寬容的觀點、以同志 為主體的觀點。. ‧ sit. y. Nat. 一、 病理化的觀點. al. er. io. Halberstam(1998)探討女性陽剛的歷史時曾回顧十九世紀的西方社會,. v. n. 她提到同性戀(homosexual)這個名詞尚未被定義成為醫學名詞之前,性學家. Ch. engchi. i n U. Havelock Ellis就曾經試圖從「社會建構」的角度來解釋陽剛女性的形成。Ellis強 調陽剛女性之所以產生倒錯(invertion)的現象是一種由社會(social)而非性慾 (sexual)導致的結果,認為這些女性是因為被男人拒絕才被推向陽剛的懷抱。 根據他的假設,在一個男性當權的社會中,每個人表面上都會想成為男人。當時 也因為上述概念的深化,使得女同性戀者總是被視為「冒充男人」。這種對於同 性戀者的偏見和病理化到了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仍持續著。同性戀 (homosexual)這個名詞正式出現於二十世紀初的心理、精神醫學論述當中,此 時同性戀依舊被醫療論述視為一種疾病以及被關注與研究的對象,「同性戀」正 式成為學術上對於一群人的指稱,並且連帶負面標籤。即使在西元1973年「美國 19.
(28) 精神醫學學會」已將同性戀從精神疾病的診斷列表中去除,但是,對於持保守觀 點的人來說,同性戀仍然是一種對於異性戀規範的偏離,他們必須從屬於社會控 制的規訓、邊緣化與宰制。. 台灣社會看待同性戀的角度其實與西方相差不遠。鄭美里曾提及幾個台灣普 羅大眾對於同性戀的印象:. 1993年同性戀人權公聽會上,教育部代表將同性戀比喻成吸毒,強調「不可. 政 治 大 腦部構造異於常人異性戀者,認為同性戀是基因發生變異、內分泌失調等生 立. 污染到其他人」 。另一種保守論調則以醫學模式為代表,包括認為同性戀者的. 物性原因所造成;或後天性別認同障礙導致行為偏差,而主要起因於不愉快. ‧ 國. 學. 的童年經驗,多半是不幸家庭造成的結果,由於父母感情不好、婚姻破裂,. ‧. 致使子女對(異性戀)婚姻和異性戀關係感到恐懼,或是因為曾遭異性性騷. er. io. sit. y. Nat. 擾、性強暴等不愉快經驗,而對異性厭惡,轉向同性戀。(鄭美里,1997:35). 在這樣的論述中,同性戀持續被病理化為一種變態或偏差類型、一個發展阻滯的. al. n. v i n 個案、一個需要治療的對象,透過醫學、倫理、心理、精神分析的角度將同性戀 Ch engchi U 建構為犯罪、病態或變態的。. 二、默言寬容的觀點 相較於認為同性戀是一種病態行為,有些論述則將同性戀視為個人感情和生 活方式的選擇。鄭美里(1997)認為在台灣可以張老師出版的《中國人的同性戀》 一書為代表。在此書中,作者們雖然極力的想屏除同性戀是病態的觀念,但仍免 不了預設異性戀情慾關係才是主流。同性戀在此觀點之下仍然被視為需要關懷的 一群人: 20.
(29) 現在的社會已不似傳統,那麼強調傳宗接代,我們對這群人的態度也不妨以 關懷的心出發,尊重他們的生活方式,讓他們可以發展個人的能力,過著自 己喜歡的生活方式,做個健康快樂的人。(王桂花,1991:203). 同性戀在此種「寬容」的論述之下卻被歸因為個人議題。這樣的做法一方面壓抑 同性戀能夠作為一種集體政治運動的可能;另一方面,論述中呈現的「寬容」態 度也讓性別政治的改造失去施力點,傾向於保守現狀。這樣的論述方式類似於丁. 政 治 大 美德對於同性戀卻是一種暴力。意即,異性戀才是社會最重要的運作機制。這種 立 乃非與劉人鵬(1998)的質疑,他們認為中國社會雖然講求寬容的美德,但這種. 「寬容」是從一個較高的位置,以「上對下」的慈恩寬容修辭,確保各種性異議. ‧ 國. 學. 份子必須尊重配合或回饋這個文化。舊社會階序式的寬容被轉換為一種新的多元. ‧. 文化平等民主社會對他人的尊重,命定少數或異議者必須負擔個人的問題。或. y. Nat. 許, 「默言寬容」可以促使母親接納同志孩子,相反地,也可能因為將同性戀視. n. al. er. io. 機會。. sit. 為個人選擇而限制母親將個人經歷化作集體經驗,喪失為自己與同志孩子發聲的. 三、 以同志為主體的觀點. Ch. engchi. i n U. v. 上述的兩種觀點都將同志視為「客體」,是從心理學、醫學、常民社會的角 度來看待、詮釋同志,也是台灣社會中許多人看待同志的態度。但是,如同 Foucault(1976/2006)所說:「有權力存在的地方就會有反抗。」(頁 82)同志 經歷不停被觀看、壓迫、詮釋的過程之後,他們也以「同志主體」為出發點發展 出屬於自己的論述。. 台灣的同志論述於 90 年代才開始發展和行動。1990 年台灣成立第一個女同 21.
(30) 性戀團體「我們之間」開始以會員內部流通、情感聯誼為主,偶爾佔用少量的大 眾媒體版面,以「正面、「正向」的立場向異性戀社會自我介紹,成為同志集結 向外界發聲的開始。接著,於 1993 年底女同志刊物《愛報》的對外發行,1994 年公開發行的雙月刊《女朋友》,以及由台大女同性戀文化社出版的第一本女同 志書籍《我們是女同性戀》等這些由同志自身發聲的出版,都為女同志論述打開 新的局面。除了刊物之外,繼「我們之間」之後,許多校園同志社團陸續成立, 民間也出現以同志為主的交流、倡導團體,如 1998 年成立的台灣同志諮詢熱線, 2004 年的台灣女同志拉拉手協會等等。這些以同志為主體的論述紀錄、整理同. 政 治 大 制對同性戀的壓迫,另一方面則致力於說出同志經驗、建構同志文化,讓社會能 立. 志生活中各方面的經驗與故事,透過整理,他們一方面由經驗出發批判異性戀體. 更認識同志。相較於上述兩種將同志視為「客體」的方式,研究者也好奇同志作. ‧ 國. 學. 為「主體」的觀點在母親的調適歷程中扮演怎樣的角色?它能否成為母親得以更. ‧. 認識、更接納孩子的方式?. y. Nat. er. io. sit. 以上,我們理解到無論是哪種論述,它都有一個很重要的要素是「言說」。 Foucault在討論性意識機制時即針對「言說」進行剖析:. n. al. Ch. engchi. i n U. v. 言說既是權力的工具和效力,也是它的障礙和阻力,是它的反抗點及對立的 戰略形成的出發點。言說負載並生產權力,加強權力,但是它也削弱、暴露 權力,使權力變得脆弱並使權力的實施受阻。…19世紀時,精神病學、生理 學中出現的一系列關於各種類型同性戀、性倒錯、雞姦、「雌雄同體」的言 說顯然使社會加強對這一「邪惡」領域的檢查和控制。然而,與此同時,作 為對此的「補償」,形成了一種新的言說:同性戀開始使用那些人們用來將 他們逐出醫學領域的詞彙與概念進行介紹,要求獲得合法的「權利」。 (Foucault, 1976/2006: 87) 22.
(31) 由此可見,最初詮釋同性戀的權力並不在同性戀身上,而是在精神醫學、心理學 手中,當時同性戀被醫學定義為一種疾病。但是,到了後來同性戀透過論述將個 人(病人)變成一個運動、集體,並且運用集體的力量將詮釋權拿回來,顛覆、 認可這個污名。同志經歷被建構為一個他者、一個被污名化標籤的過程;另一方 面,同志主體也在歷史過程中不停的重新定義、反轉這些污名,並且使之成為同 志集結的起源。所以「主體化」即是從被客體、被建構成為他者之後重新掌握詮 釋權的過程。論述與詮釋可以是雙面刃,它雖然帶來傷害與污名,卻也成為同志 反轉同性戀污名的一個重要手段。看見論述轉變的過程在於幫助我們理解每位母. 政 治 大 看、理解同志,也是她們如何重新學習作母親的過程。了解醫療專業、常民、同 立. 親對於性別的概念都可能會有所不同,母親接納女兒的過程其實就是在重新觀. 志主體等等不同位置的人如何生產看待同志的論述,可以提供研究者多方的視角. ‧ 國. 學. 理解母親從何解釋陽剛女同志是什麼?她們是不是也重新創造出屬於自己對於. ‧. 同志的詮釋以接納自己的女兒?. sit. y. Nat. io. al. er. 第二節 同志母親. v. n. 孩子向父母出櫃看起來是一種個人的決定以及家庭內的家務事,然而「出櫃」. Ch. engchi. i n U. 之後父母的反應以及隨之而來的壓力都受到家庭本身與家庭所處的社會脈絡所 影響。換言之,這些同志孩子和他們的父母都是立基於特定的社會結構脈絡之下 行動和反應。出櫃,直接地挑戰異性戀的價值觀;污名,也隨之而來。以下,研 究者將回顧國內外關於同志父母的壓力與調適歷程的相關研究,接著再針對「母 親」這個特定的角色,探討社會對於母職的期待如何影響她們面對陽剛女同志女 兒。. 壹、同志父母:與子女同擔污名的知情者 我們每個人從小身處在異性戀為主流的社會中,教育制度、生活倫理所教導 23.
(32) 「同性戀」只 的皆是關於異性戀的文化與價值觀。尤其對於上一代的父母來說, 偶爾出現在社會新聞、八卦周刊或醫療研究的一小群人。 「同性戀」在他們社會 化的過程中可能只是模糊與負面的存在,或不曾存在。. 關於同志父母面臨的壓力已有許多學者探討。首先,社會對於同性戀的污名 與刻板印象是父母擔心的事情。Goffman(1963/2010)在《污名》一書中指出, 污名不只是身體上的烙印,更是一種令人深以為恥的「屬性(attribute)」。此屬 性可能是外表上可辨識的殘缺,抑可能是無法由外在辨識的個人特質或是紀錄。. 政 治 大 遭受貶抑和歧視。Goffman 將污名分為三種不同的類型 ,同性戀即是社會中所認 立 擁有此屬性者就成為被污名化的族群,使得他們在人際互動上會因為擁有污名而 5. 為的性道德失序。他強調是否產生污名的關鍵並不在於屬性本身,而在於某些元. ‧ 國. 學. 素破壞一般人對「何謂正常」的刻板印象與預設,才會使得具有這些屬性的人被. ‧. 看輕或遭受貶抑。意即,並不是「同性戀」這個屬性使得人被污名,而是在大部. y. Nat. 分的社會中「異性戀」被定義為「正常」的情慾表現,相對地,「同性戀」即被. er. io. sit. 賦予「不正常」的負面印象,使之在社會互動關係中被貶抑、歧視與迫害,因而 形成同性戀的污名處境。. n. al. Ch. engchi. i n U. v. 然而,污名除了使受污名者本身受到貶抑,Goffman 還提出另一個與受污名 者息息相關的重要概念:「知情者」。所謂的知情者是指「正常人」,但是他們的 特殊處境讓他們熟悉受污名者的神祕生活並且能夠同理他們。因此,知情者會發 現自己擁有一定程度的連帶成員資格,被迫多少要分擔與他們有關的受污名者的 恥辱。其中一種知情者是經由社會結構而與受污名者產生關連的人,此種關係導 致社會在某方面將這兩種人一體對待。同志母親就是同性戀污名之下的「知情. 5. Goffman 將污名分為三種不同的類型:(1)身體上令人不愉快的缺陷;(2)精神病、犯罪、吸毒、 酗酒、同性戀、失業、自殺企圖、極端政治行為等各種失序行為;(3)人種;民族、國籍、宗教 上的不足污名(tribal stigma)。. 24.
(33) 者」,在社會道德與價值觀的凝視之下被迫分擔同性戀污名的恥辱:當同性戀被 視為「不正常」 、 「偏差」時,母親就有可能承擔「沒負起應有責任」 、 「管教無方」 的恥辱。所以,污名從受污名者本身擴散到親友也正說明何以同性戀傾向讓母親 不是極力避免它發生,要不就是強迫其能終止。此外,如同第一節討論「陽剛女 同志」時曾回顧「陽剛」直接地展現她們的「性別不服從」,而這個顯而易見地 踰越更使得陽剛女同志的母親難以避免同性戀污名擴散至她們身上。. 因此,社會對於同性戀的污名不僅影響受污名者,它也牽連身邊的知情者,. 政 治 大 值觀,Herdt 與 Koff(2000)即指出「異性戀家庭迷思」 是影響父母的一個重 立 使其承受與污名者相似的壓力與恥辱。同性戀污名的產生源自於社會道德觀與價 6. 要關鍵。即使隨著時代進步,自由戀愛已經成為現代人選擇對象的方式,但是許. ‧ 國. 學. 多父母仍將孩子的終身大事當作自己一輩子的責任。孩子出櫃之後,同志父母等. ‧. 同於被迫放棄看著孩子結婚生子的夢想,孩子的不婚更意味著為人父母的失敗。. y. Nat. 在亞洲文化中,不婚子女不僅違背社會的規範還牽涉到信仰的問題。雖然,基督. er. io. sit. 宗教視同性戀為「罪」的道德批判在台灣並不普遍,但孩子不結婚仍會造成父母 在傳統信仰上的焦慮。因為台灣民間信仰祭祀祖先的傳統,婚而無後的女兒即挑. al. n. v i n 戰父母的信仰(鄭美里,1997) C。另外,污名不僅來自父母本身的社會化過程, hengchi U. 污名的壓力也來自其他外人。同志父母還需面對家族親戚的關心,外人的關心往 往成為同志父母手足無措的時刻。如同廖國寶(1997)曾言,對於同志父母來說, 親友每一回對子女婚姻大事的關切都加深他們心頭的無奈。而許多研究也指出父 母對不婚子女最根本的擔心在於: 「孩子的未來在哪裡?」 (Henderson, 1998;Ryan, 2004;Savin-Williams, 2001;張國珍,2004;鄭美里,1999)。. 6. 異性戀家庭迷思意指一種文化意識形態。它想像每個人都應該經歷訂婚派對、結婚、生子、結 婚周年慶等等與異性戀有關的活動與習俗。在社會文化的傳承之下,這套規則潛移默化地成為規 範人在社會中應該達成的目標。. 25.
(34) 雖然國內外學者針對同志父母的壓力做了許多研究,但是也因為文化上的差 異,使得亞洲的同志父母所承受的壓力與污名來源有些許部分異於西方。首先, 「儒家思想」即是一個對亞洲文化價值觀有著根深蒂固影響的價值觀。東亞地區 長期受到「儒家思想」所薰陶,儒家思想強調角色的階序與服從關係,因此亞洲 家庭內高度結構的性別和代間角色可以被視為儒家思想的影響(Liu & Chan, 1996) 。這樣的看法在 Chuang(2005)的論文中也曾提出,他認為儒家思想對於 家庭互動有巨大的影響,家庭成員會不斷檢視自己是否符合自身角色期望,如果 每位家庭成員達到他該有的角色期望(如,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則會使得他. 政 治 大 色」和「家庭系統」讓同性戀難以找到生存空間的原因而非宗教信仰。但是「同 立 們的家庭更和諧。就如 Wang(2012)的研究結果發現,在台灣社會中,是「角. 性戀」卻挑戰此種關係,因為他們不符合儒家的思想規範,因為在亞洲的文化中. ‧ 國. 學. 沒有一個規範或制度可以解釋同性之間的情慾關係。在東亞的儒家文化之下,家. ‧. 庭對於家庭成員的期望使得家庭價值和期待比起獨立的個體重要,接受父母或家. io. er. 優先於個人慾望,使得家族的「面子」變得極為重要。. sit. y. Nat. 族的要求與規則變成是孩子的義務。換句話說,家族的需求和人際互動連結變得. al. n. v i n 「面子」問題是很多學者在研究東方家庭所提出的關鍵壓力 (周華山,1995; Ch engchi U. 張國珍,2004;鄭美里,1997;鄭智偉,2007;Wang,2012)。「面子」可視為. 從儒家思想延伸而來的概念,一個人是否滿足他在家庭與社會中被期待的角色涉 及他自身與家族的榮譽與尊嚴,個人面子與家庭是緊密連結的,個體的行為不只 反映個人也反映整個與他有關係的人。亦即,孩子是家庭與生活社群的延伸,家 長會積極涉入且形塑孩子的生命歷程,因為孩子被視為是父母的責任(Liu & Chan, 1996)。對同志父母來說,子女異於常人的性傾向等同違反社會規範,使父 母也承受到相當的社會壓力,更同樣地與孩子面臨著是否要讓其他人知道的抉 擇。另外,不同於西方多數的基督教信仰,道家思想則是另一種普及於亞洲的哲 26.
(35) 學和信仰觀點,道家思想如同基督教信仰一般影響著社會大眾如何看待同性戀 (鄭美里,1997;Liu & Chan, 1996)。「陰與陽」是道家思想的核心,人們相信 陰陽調和是人生的關鍵且必須遵守。在陰陽的身體論述裡,陰陽互補、相生相剋 最為健康。然而,此種陰陽論述的關係是相對而非絕對的,陰陽觀應用到性別上 應該是更為細緻和複雜。但是它卻經常被簡化成:男為陽、女為陰,且達成和諧 的最高境界即是「異性戀婚姻」。因此,同性的情慾關係被視為破壞陰陽平衡, 因為彼此缺乏相對元素(陰或陽)的滋潤被視為病態的存在、違反自然「異性結 合」的原則。. 政 治 大 經由以上討論不難發現無論是全世界父母皆擔心的問題,或是東方獨有的文 立. 化道德規範,作用於同志父母身上的其實是一套套重複宣揚同性戀是個「問題」. ‧ 國. 學. 的社會規範或信仰。這些道德規範的框架使得同性戀在社會上被視為不好、不正. ‧. 常的存在,不只同志孩子可能遭遇歧視,更使得與同志孩子有緊密關係的父母親. y. Nat. 承受壓力,一方面需要擔心社會對於孩子的不友善,另一方面又害怕自己成為外. er. io. sit. 人眼中「不好」的父母。不過,換個角度來思考,雖然目前許多研究都指出華人 同志出櫃的困難深受儒家文化影響,但是儒家文化必然會是阻礙嗎?它所強調的. al. n. v i n 家庭觀(如,家人間的緊密連結、互助)會不會反而成為母親接納女兒的另一種 Ch engchi U 可能?. 貳、 同志父母的調適歷程 同志孩子花了數年的時間走過自己的認同歷程,但是面對父母時卻往往期待 他們能夠立即接納與理解,時常忘記父母也需要時間成為一位「同志父母」。孩 子是性少數這件事情可能摧毀父母對於孩子未來的想法以及身為父母的價值。面 對出櫃後的衝擊,如同每位同志孩子,同志父母也有自己的調適經驗與過程。. 27.
(36) 一直以來,已經有許多西方學者探討父母得知孩子為性少數時的反應與調適 歷程(Herdt & Koff, 2000; LaSala, 2000; Savin-Williams, 2001; Savin-Willams & Dube, 1998)。這些學者發現大部分父母的反應與 Kubler-Ross 的悲傷模型相似: 否認、憤怒、討價還價、失落、接納,並且在最初期都會出現「震驚」的反應。 Savin-Willams 與 Dube(1998)則對於父母的歷程作了較完整的整理7:「否認」 給予父母緩衝的空間,讓他們有重新獲得平衡的時間。這個階段通常充滿焦慮, 父母可能知道事實但是拒絕承認,認為同性戀只是一個過渡階段,或是極力去尋 求反證。「憤怒」則是一種防衛性的機轉,父母開始尋找、怪罪導致孩子變成同. 政 治 大 價還價」的階段。父母藉由交換條件、做交易的方式重新找到平衡,例如,將同 立. 性戀的外在因素來降低自己的愧疚感。但是當此種方式失敗時,父母將進入「討. 性戀議題當作是家庭裡的秘密不再談論;或是,將孩子送去醫療體系試圖治癒他. ‧ 國. 學. 們。不過,協商的失敗將導致父母感受到「失落」。他們覺得自己沒有察覺到孩. ‧. 子的改變,責怪自己「到底做錯了什麼事情?」認為自己不是好榜樣因而導致孩. y. Nat. 子變成同性戀,羞愧的感覺也伴隨而來。父母可能會將自己與外界隔絕,甚至開. er. io. sit. 始擔心社會對同性戀的污名化與刻板印象會傷害孩子,以及孩子老無所依的問 題。最後,父母邁向「接納」孩子的階段,支持團體、教育素材都是重要的媒介,. n. al. Ch. 同性戀在這個階段不再是家庭的秘密。. engchi. i n U. v. 雖然有些研究認為父母的調適歷程符合上述 Kubler-Ross 的悲傷模型,但每 位父母在接納孩子過程中,他們的反應、感受、處理方式都可能因人而異。例如, 並非每位父母都會經歷「震驚」的反應。Savin-Williams(2001)提及,如果孩 子在兒時即表現出非典型的性別樣子,父母的震驚可能就不是一種普遍的反應, 因為父母對孩子性別表現的「懷疑」讓他們有更多時間猜測孩子的性向。不過, 「悲傷」卻是一個在文獻中時常被同志父母提及的形容詞。在 Saltzburg(2004) Savin-Williams 於 2001 年出版的《Mom, dad. I’m gay: How families negotiate coming out》此書 中,也有再次對於父母的調適歷程做整理(pp.34-49)。 7. 28.
(37) 的研究訪談中有位受訪母親說到:. 妳對於孩子所有的夢想,婚姻以及有關這些的一切事情,全都不會發生了。 而且,它發生的如此快速。所有妳一直以來擁有的夢想將永遠的消逝,他生 命的某部分將成為妳未知的部分。(頁 113). 簡言之,在異性戀家庭中有一個既定的人生公式:結婚與生子。因此,當父母得 知孩子是同志時,父母的悲傷來源很大一部分在於他們等同被迫放棄對孩子想. 政 治 大 2001; Savin-Williams & Dube, 1998)。 立. 像,失去對孩子的希望和夢想(Henderson, 1998; Saltzburg, 2004; Savin-Williams,. ‧ 國. 學. 長久以來,家長被刻板印象與異性戀道德觀所影響,使得很少人能夠承認自. ‧. 己是一個驕傲的同志父母。當父母越缺乏同志資訊,他們越有可能出現負面的反. y. Nat. 應,而且很少父母能夠在一開始就表現出支持和接納(Henderson, 1998)。因為. er. io. sit. 社會對於同志的不友善,使得父母不只需要面對孩子無法完成他們的異性戀夢 想,還得害怕孩子和自己會被恐同(homophobia)的社會所拒絕。其實,父母的. al. n. v i n 反應和對於親子關係的衝擊也會反映在家庭如何處理危機,以及家庭對於性別與 Ch engchi U 性向的態度。Savin-Williams 與 Dube(1998)在青少年同志的研究中指出,孩 子通常認為母親比起父親更能理解他們的生活情況,並且較不容易出現言語和肢 體虐待的情況。可見孩子對於母親的典型角色期待是有責任提供情緒支持,因此 通常會先向母親出櫃。然而,有些研究卻指出母親比起父親更容易出現暴力行 為,尤其當孩子身為女同志。相反地,也有學者提出母親比父親更容易在初期就 接納孩子的性傾向(D’Augelli, Hershberger & Pikington, 1995) 。不過,若父母在. 過去的生命經驗中有認識同志朋友,或是經歷過「差異」8的過程更能夠促進他 8. Herdt 與 Kof(2000)探討父母如何整合自己以接納同志孩子的章節裡,發現父母會使用他們在生 命中經歷到「和別人不一樣」的經驗來理解同志孩子的處境。例如,有位血統為非裔美國人的母. 29.
(38) 們接納性少數孩(Herdt& Koff, 2000)。此外,Savin-Williams(2001)則對於母 親與女同志女兒的關係做了更多的討論。他發現若母女在出櫃之前擁有相互信任 的關係,出櫃之後也較能維持良好的關係;而且如果母親越能渡過自責、愧疚的 階段,理解女兒的同性戀傾向不是母親的「過錯」,她越能支持女兒。. 相較於西方文化比較能表達出自己的感覺和情緒,「不問不說」的含蓄寬容 策略反而成為亞洲家庭常採用的策略。Chan(1997)研究亞裔美國女同志的身 分認同和情慾表現時即提出「文化背景」對於認同的影響。他認為「出櫃」是一. 政 治 大 亞地區也被歸類為私領域的事情不會被公然討論。在Chan的概念之下,亞洲家 立 種西方的經驗,在亞洲仍缺少一種語言來說出這種普遍的家庭經驗,「性」在東. 庭即使察覺孩子的性傾向有不尋常之處,父母會自然地採取「不問」的態度,孩. ‧ 國. 學. 子則採取「不說」的回應,家庭在出櫃議題上維持著一種「不知道」的狀態。經. ‧. 歷過此種「含蓄」的過程之後,大部分的父母終究還是得面對孩子是同志這件事. er. io. sit. y. Nat. 情。因此,台灣的幾位研究者針對同志父母的接納歷程做了歸納。. 首先,鄭美里(1997)針對女同志所做的研究中,她提出女同志的父母反應. al. n. v i n 會有以下四個階段:(1)偵測:對女兒的行動展開防堵與監控。(2)尋求解釋、找 Ch engchi U 人諮商:然而,不一定代表父母接受。(3)試圖改變:一方面要改變女兒,一方. 面則力求掩飾。(4)默認:雙方達成妥協的表現。但是以上的這些反應不一定是 直線前進的順序。張國珍(2004)針對男同志的研究則是發現,父母在調適歷程 當中並沒有固定的步驟與次序。換言之,男同志父母透過調適歷程其實也再次地 經歷社會化,除了改變自己原先對社會、文化的認識也重整家中的親子關係。並 且,父母的悲傷會隨著時間趨緩,但遺憾卻會是一輩子,仍然會因為生活中各項 事件的觸發,使得悲傷轉化為各式型態呈現。此外,尋找同志成因某程度上有助. 親即透過她面對「種族歧視」的經驗,來同理同志女兒的處境。. 30.
(39) 於調適歷程的推展,也就是說,父母需要為自己找到一個詮釋同志孩子角度或論 點才能夠逐漸安頓自己。. 綜合上述,即使西方和亞洲文化差異使得父母在面對同志孩子時的態度與做 法會有些不同,但是出櫃對於大部分的父母來說都是一種打擊,父母在調適過程 中也一度希望孩子能改變。就如 Henderson(1998)所說, 「時間」對於父母接納 孩子的程度是一個重要的關鍵,隨著時間的增加,大部分父母的悲傷也會有些許 緩和,而學習與接觸同志文化、議題也是許多研究者認為父母能提高接納程度的. 政 治 大 有學者專文探討母親如何面對陽剛女同志女兒的經驗。研究者認為陽剛女同志因 立 原因。不過,縱使關於父母的調適歷程已經有許多學者研究與討論,但目前並未. 為其性別與陽剛打扮使而有異於男同志或是女同志婆的特殊性。一位承擔著養育. ‧ 國. 學. 責任的母親如何看待與接納一個如此不符女性規範的女兒?我們需要看見這些. ‧. 母親的經驗,因此研究者希望透過這本論文呈現過往文獻沒有特別指出的部分。. sit. y. Nat. io. al. er. 參、 母職對同志母親的影響. v. n. 父母面對同志孩子的壓力與調適過程在前面的小節已大致討論,然而同志的. Ch. engchi. i n U. 母親卻因為「母親」的身分使得她們會有不同於父親的感受與歷程。研究者將回 顧主流社會對於「母親」與「母職」的想像與期待對於她們的影響。. 想到母愛,我們總是聯想到無條件的奉獻與犧牲,它是最容易被歌頌的德行 之一, 「母職」也總是被人們視為一種天性。早在 1949 年,西蒙‧波娃(Simone de Beauvoir)(1949/1999)於《第二性》一書中即解析父權體系下的「母職」 現象。她認為一個人之所以為女人,與其說是「天生」的,不如說是形成的。換 句話說,波娃的觀點認為女人是被社會建構出來的產物。父權文化下的母職制度 不斷異化母親,去除母親的主體性。藉由母女相傳,母親內化的父權意識形態將 31.
(40) 。 持續灌輸到女兒身上,吞噬女兒的主體,讓女兒延續母親的角色(籃慧蓮,2008) 因此,波娃才會強調:「沒有『母性本能』這種東西,因為母性是藉由環境,一 點一滴的灌注到女性深層意識中。」(引自張佩珍,2001,頁 23)。所以,我 們必須批判社會對於母性超出人性的頌揚,必須敏感這些頌揚只不過是社會加諸 於女性的枷鎖。從波娃的敘述中,我們看見母親的角色透過社會、歷史以及家庭 因素共同累積而成,社會對於母職的論述不只影響人們如何看待母親的形象,母 親也透過這樣的母職論述來檢視、約束自己。. 政 治 大 加拿大母職論述中描述典型的母職論述是如何將問題歸咎於母親: 立. 關於母職的論述一直存在著典型的道德邏輯。Arunp在研究二十世紀早期的. ‧ 國. 學. 孩子的問題被認為是母親的過錯。雖然隨著孩子成長,孩子的行為隨著時間. ‧. 改變,但是她對孩子的責任卻是永遠的……。在1932年的The Normal Child. y. Nat. 書中,Alan Brown提醒讀者:「孩子的心理環境是由母親所創造的, 這是. er. io. sit. 她的責任,也是她的機會。」當時屬不清的出版品都呼應他的說法,一篇於 1936年刊登在Chatelaine的文章警告母親:「你的孩子像鏡子一樣,反映你. al. n. v i n 及你的家庭;如果你的孩子是問題兒童 ,那可能因為妳是問題母親。」 (Arunp, Ch engchi U 1994: 150-151). Arunp的描述反映社會如何看待母親,使得「母職」成為所有母親卸不下的「責 任」。顯而易見地,孩子的一舉一動再再成為社會檢視母親角色的標準之一。當 孩子不符合規範時,母親總是擔心著自己不是別人眼中的「好媽媽」。. 在台灣,即使倡導兩性平權多年,但是大多數的母親仍擔負著家庭中主要照 顧者的角色,社會也常以子女的教養、外在行為、工作成就、感情生活等等作為 32.
(41) 評量母親的標準,母親在這個過程裡更時常不自覺反省自己的母職工作。舉例來 說,我們很常聽見社會以病理化的敘述歧視同性戀,同性戀被視為病態,甚至是 一種偏差行為(如,家庭功能失調、情境式同性戀等等)。這種對於同性戀的偏 見,都可能使身擔生養責任的母親不停地質疑自己。這樣的狀態已經呈現在許多 研究者針對同志母親的訪談之中,大部分的母親都會出現這樣的疑問:「是否在 自己懷孕時有所閃失?」 、 「在孩子的教養過程中發生了什麼問題?」 、 「我哪裡做 錯了?」 (Savin-Williams, 1998;陳凱軍,2008;鄭美里,1997;鄭智偉,2007)。. 政 治 大 家庭中為母為妻的「天職」仍未受到普遍的挑戰,養兒育女的「社會職責」也依 立. 胡幼慧(1995)探討三代同堂中女性角色時也提到,社會中大家對於女人在. 舊存在。這種大家對於母親身份的既定想像讓母親經常是孩子第一個選擇出櫃的. ‧ 國. 學. 對象,因為普遍來說母親花較多時間的力氣在家務勞動與兒女的教養事務上,對. ‧. 兒女的生活情緒也較為敏感(畢恆達,2003)。如同西方國家,這種對於母親的. y. Nat. 想像與期待,使得母親經常較先主動或被動的得知孩子為同志的事實,或者成為. er. io. sit. 同志孩子協商是否要與父親出櫃的對象。一直以來,父親的角色便和權威、父權、 性別刻板劃上連結,加上台灣家庭親職分工的男主外女主內的意識形態,讓大部. al. n. v i n 份的同志將父親視為較難以出櫃的對象(鄭智偉,2007) 。或許,母親的溫暖形 Ch engchi U. 象提供同志子女一個較安全、親密的出櫃空間,但是母女關係卻也使得母親面對 同志女兒的經驗與面對兒子時不太一樣。Wang(2012)回顧母女關係的文獻時 曾提及,Rosen指出母親被社會賦予一種微妙的責任:教育、傳承傳統的性別角 色給女兒。也因為母親與女兒都承擔社會對於女性性別角色的期待,使得女兒和 原生家庭有更親近的關係。Chodorow的研究也發現,母親傾向更同理女兒並與 其分享感受;比起兒子,母親更容易從同性別的女兒身上找到認同感,容易視女 兒為自身的延伸而非兩個差異的個體(引自Wang, 2012)。.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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