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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通禮:明代賓禮的流傳與域外實踐的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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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下通禮:

明代賓禮的流傳與域外實踐的紛爭

郭嘉輝

∗∗

摘要

本 文 透 過 傳 鈔 與 域 外 實 踐 兩 方 面 , 從 文 本 到 實 況 , 檢 視 明 代 賓 禮 是 如

何 構 築 近 世 中 國 與 域 外 的 禮 儀 秩 序 。 首 先 , 透 過 梳 理 正 德 、 萬 曆 《 大 明 會

典》, 以 及 《 禮 部 志 稿 》、《 使 職 文 獻 通 編 》 等 政 典 , 揭 示 「 洪 武 賓 禮 」 作 為

「 祖 制 」 不 可 撼 動 的 地 位 , 以 至 範 式 由 「 賓 禮 」 轉 移 至 「 蕃 國 禮 」 的 意

義 。 其 次 , 則 以 域 外 實 踐 的 情 況 作 為 呼 應 , 以 洪 武 前 期 賓 禮 儀 注 為 基 礎 的

《 藩 國 儀 注 》 於 朝 鮮 產 生 重 大 影 響 , 往 後 就 迎 誥 、 迎 敕 等 自 行 釐 定 的 儀

注 , 莫 不 以 此 為 據 。 同 時 , 在 「 五 拜 三 叩 頭 」、「 賜 祭 與 冊 封 」 次 序 等 禮 儀

爭 端 中 , 更 成 為 重 要 的 援 引 , 甚 或 足 以 駁 斥 明 朝 使 臣 的 主 張 。 凡 此 種 種 ,

均 見 「 洪 武 賓 禮 」 不 論 於 「 九 州 」 或 是 「 四 夷 」 都 有 舉 足 輕 重 的 影 響 , 實

為「 天 下通 禮」。

關鍵詞:

賓 禮 、 朝 鮮 、 朝 貢 、 大 明 會 典 、 明 太 祖

承 蒙 兩 位 匿 名 審 查 人 和 編 委 會 的 仔 細 校 閱 與 斧 正 , 特 此 致 謝 。 此 外 亦 感 謝 香 港 浸 會大學歷史系李顯偉先生協助校閱初稿。如有任何缺失,當屬筆者文責。 ∗ ∗ 香港理工大學人文學院副項目員 臺灣師大歷史學報 第 59 期 2018 年 6 月,頁 1-40 DOI:10.6243/BHR.201806_(59).0001

(2)

一、前言

費正清

( John King Fairbank)

倡導的「朝貢制度」理論,是目前

瞭解古代中國處理對外關係的重要概念之一,其起源更與《大明

集禮》有密切關係。

1

雖然濱下武志並不認同費氏的立論,但亦不

約而同地主張「禮」是「朝貢貿易圈」的運作核心。

2

黃枝連、岩

井 茂 樹 則 以 「 天 朝 禮 治 體 系 」、「 禮 制 霸 權 主 義 」 去 形 容 這 一 秩

序。

3

毫無 疑問 ,學 界都 注意 到「 禮」, 特別 是「 賓禮 」對 此的 重

1 費 正 清 的 「 朝貢 制 度 」 理 論, 是 由 一 系 列的 著 作 構 成 ,最 早 見 於

1941

年 與 鄧 嗣禹

合撰的

“On the Ch’ing Tributary System”

一文,當中不僅引用到《大明集禮》中「蕃 王朝貢」、「蕃使朝貢」及「遣使」的總序,更以萬曆《大明會典》及各朝《大清 會典》、《大清會典事例》與《大清會典則例》勾勒「朝貢制度」的概貌。翌年, 又 發 表

“Tributary Trade and China’s Relations with the West”. 1953

年 的

Trade and

Diplomacy on the China Coast: the Opening of the Treaty Ports, 1842-1854

則以第二章

“Tribute and Trade”

討論「 朝貢制度」的 理論形成、禮 儀、功能及貿 易。

1968

年再 根據

1963

年至

1965

年期間的相關研討會,編成

The Chinese World Order: Traditional

China’s Foreign Relations

一書。此外,費氏又於

East Asia: Tradition and Transformation

中,在明代中國的部分以

“Foreign Relations”

有所提及。分見

John King Fairbank and

S. Y. Têng, “On the Ch’ing Tributary System,”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 Vol. 6,

No. 2 (Jun., 1941), pp. 141-148; John King Fairbank, “Tributary Trade and China’s

Relations with the West,”

The Far Eastern Quarterly

, Vol. 1, No. 2 (Feb., 1942),

pp.129-149; John King Fairbank,

Trade and Diplomacy on the China Coast: the Opening of the

Treaty Ports, 1842-1854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53), pp. 25-38; John

King Fairbank, Edwin O. Reischauer, Albert M. Craig,

East Asia: Tradition and

Transformation

(Boston: Houghton Mifflin Co., 1989), pp. 145-147; John King Fairbank,

The Chinese World Order: Traditional China’s Foreign Relations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8).

中譯本見杜繼東編譯,《中國的世界秩序:傳統中 國的對外關係》(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2010

)。 2 濱 下 武 志 「 朝 貢 貿 易 體 系 」 之 所 以 能 挑 戰 費 正 清 的 論 述 , 不 在 於 討 論 「 朝 貢 制 度 」 本 身 , 而 是 發 現 歐 洲 商 業 力 量 在 近 代 西 力 東 漸 時 , 並 不 足 以 推 翻 「 朝 貢 貿 易 圈 」 , 反 而 是 融 入 其 中 。 從 而 指 出 費 正 清 以 為 「 條 約 制 度 」 出 現 使 「 朝 貢 制 度 」 崩 潰 , 為 錯 誤 見 解 。 濱 下 武 志 著 , 朱 蔭 貴 、 歐 陽 菲 譯 , 虞 和 平 校 , 《 近 代 中 國 的 國 際 契 機 : 朝 貢 貿 易 體 系 與 近 代 亞 洲 經 濟 圈 》 ( 北 京 : 中 國 社 會 科 學 出 版 社 ,

1999

),頁

30-44

。 3 黃枝連,《天朝禮治體系研究(中卷):東亞的禮義世界─中國封建王朝與朝鮮 半 島 關 係 形 態 論 》 ( 北 京 : 中 國 人 民 大 學 出 版 社 ,

1994

) , 頁

I-XI

。 岩 井 茂 樹 , 〈 明 代 中 国 の 礼 制 覇 権 主 義 と 東 ア ジ ア の 秩 序 〉 , 《 東 洋 文 化 》 ,

85

( 東 京 ,

(3)

要性。

4

何偉亞

James L. Hevia

、尤淑君、陳維新更利用「賓禮」討

論 1793年馬嘎爾尼

George Macartney, 1737-1806

中英禮儀之爭以及晚

清外交轉型、中俄衝突等問題,但焦點放在外交紛爭,而非儀注

本身 。

5

無論如 何, 以賓 禮為 核心 的「 朝貢 制度 」,於 近世 東亞 抑

或近代中國的外交秩序都是相當重要的。近年隨著中國影響力的

日增,相關議題逐漸受到關注。可惜在眾多討論之中,依然缺乏

對賓禮發展與流變的研究。

6

民國明清史學者孟森

1869-1937

曾提

2005.3

),頁

121-160

,中譯本見岩井茂樹著,伍躍譯,〈明代中國的禮制霸權主義 與 東亞的國際秩 序〉,《日本中國史研究年刊(

2006

年度)》(上海:上海古籍出 版社,

2007

),頁

230-266

。 4 高 明 士 、 檀 上 寬 等 就 古 代 中 國 對 外 體 系 的 研 究 , 不 約 而 同 視 「 禮 」 為 重 要 運 作 原 則 。 張 啟 雄 則 認 為 「 禮 」 不 單 是 體 現 中 國 與 藩 屬 國 間 的 「 名 分 秩 序 」 , 更 在 於 背 後 的 「 中 華 世 界 秩 序 原 理 」 。 分 見 高 明 士 , 〈 天 下 秩 序 原 理 的 探 討 〉 , 收 入 高 明 士,《東亞古代的政治與教育》(臺北:臺大出版中心,

2004

),頁

1-28

;張啟雄 著,伊東貴之譯,〈中華世界秩序原理の起源─先秦古典の文化的価値〉,《中 国-社会と文化》,

24

(東京,

2009.7

),頁

71-105

5

James L. Hevia,

Cherishing Men from Afar: Qing Guest Ritual and the Macartney

Embassy of 1793

(Durham: Duke University Press, 1995).

王開璽,《清代外交禮儀的 交涉與論爭》(北京:人民出版社,

2009

);陳維新,《清代對俄外交禮儀體制及 藩 屬 歸 屬 交 涉 (

1644-1861

) 》 ( 哈 爾 濱 : 黑 龍 江 教 育 出 版 社 ,

2012

) ; 尤 淑 君 , 《賓禮到禮賓:外使覲見與晚清涉外體制的變化》(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13

)。

6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2017

年第

77

卷第

1

期出版了以「朝貢制度」為主

題 的 專 號 , 收 錄 七 篇 相 關 的 討 論 , 包 括 :

Saeyoung Park, “Long Live the Tributary

System! The Future of Studying East Asian Foreign Relations,” Hendrik Spruyt,

“Collective Imaginations and International Order: The Contemporary Context of the

Chinese Tributary System,” Saeyoung Park, “Me, Myself, and My Hegemony: The

Work of Making the Chinese World Order a Reality,” Joshua Van Lieu, “The Tributary

System and the Persistence of Late Victorian Knowledge,” Sankaran Krishna, “ China

is China, Not the Non-West: David Kang, Eurocentrism, and Global Politics,” David C.

Kang, “Theory and Empirics in the Study of Historical East Asia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Prasenjit Duara, “The Chinese World Order as a Language Game

David

Kang’s East Asia before the West and Its Commentaries.”

近 年 中 文 學 界 亦 有 不 少 專 著,如:付百臣,《中朝歷代朝貢制度研究》(長春:吉林人民出版社,

2008

); 何新華,《最後的天朝:清代朝貢制度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2

);何新 華,《清代貢物制度研究》(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

2012

);李雲泉,《萬 邦來朝—朝貢制度史論》(北京:新華出版社,

2014

);何新華,《清代朝貢文 書研究》(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

2016

)。

(4)

到:「明承法紀蕩然之後,損益百代,以定有國之規,足與漢唐相

配。……明所定制,清承之不敢過差。」

7

這一觀點是否適用於朝

貢、賓禮的問題上,雖仍有待驗證,

8

但說明了如欲瞭解清代以來

的外交秩序形成,則須從明代賓禮說起。

岩 井 茂 樹 將 明 代 對 外 秩 序 定 義 為 「 禮 制 霸 權 主 義 」,

9

檀 上 寬

則 認 為 這 一 「 華 夷 秩 序 」 是 於 永 樂 時 期

( 1403-1424 )

完 成 。

10

而,所謂「禮制」,具體是指何種形式的禮儀?這些禮儀又如何傳

入並影響域外?「禮制」本身是否有所演變?而其演變又如何影

響以之為基礎的禮儀秩序?這些問題無一不以「賓禮」為箇中關

鍵。是以本文首先探究賓禮儀注的傳鈔,以釐清明代賓禮的「主

體」。其次,檢視賓禮在域外實踐時遇到的紛爭,進而分析外國是

如何接受並掌握賓禮儀注,以了解禮儀秩序是如何延伸至域外。

域外實踐全憑外國官員負責籌備,有別於在中國境內由各種執事

協助蕃使進行的朝貢禮儀,所以更能突顯外國對賓禮的理解與掌

握。由於禮儀具有印證皇帝的合法性和權威的意義,在國內必然

會 貫 徹 實 行 。 例 如 : 朝 鮮 李 朝 權 近

( 1352-1409)

《 奉 使 錄 》 留 下 的

〈 奉 天 殿 朝 見 後 賜 宴 于 會 同 館 〉、〈 謁 文 華 殿 〉,

11

朝 鮮 譯 官 手 冊

《 象 院 題 語 》 於 〈 北 京 公 幹 〉 中 提 到 朝 貢 的 程 序 , 以 及 〈 大 小

7 孟森,《明代史》(臺北:中華叢書委員會,1958),頁26。 8 郭 嘉 輝 曾 比 較 萬 曆 《 大 明 會 典 》 、 康 熙 《 大 清 會 典 》 與 「 朝 貢 」 相 關 的 禮 部 主 客 清 吏 司 的 記 載 , 雖 然 明 、 清 兩 代 對 「 蕃 國 」 的 定 義 不 同 , 但 清 朝 的 框 架 、 程 序 大 致上仍是沿用明制,可見明制的影響。郭嘉輝,〈明清「朝貢制度」的反思─以 《萬曆會典》、《康熙會典》中〈禮部.主客清吏司〉為例〉,收入周佳榮、范永 聰 主 編 , 《 東 亞 世 界 : 政 治 . 軍 事 . 文 化 》 ( 香 港 : 三 聯 書 店 , 2014) , 頁 42-79。 9 岩井茂樹,〈明代中国の礼制覇権主義と東アジアの秩序〉,頁121-160。 10 檀 上 寬 著 , 王 曉 峰 譯 , 《 永 樂 帝 : 華 夷 秩 序 的 完 成 》 ( 北 京 : 社 會 科 學 文 獻 出 版 社 , 2015),頁 221-222; 檀 上 寬 ,《明 代 海 禁 = 朝 貢 シ ス テ ム と 華 夷 秩 序 》(京 都:京都大学学術出版会,2013),頁371。 11 朝 鮮. 權近 ,《奉 使錄 》(收 入弘 文華 主編 , 《燕 行錄全 編》 , 第 1 輯 第 3 冊 , 桂 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0),頁30-31。

(5)

朝 〉的 行 禮 ,

12

乃至 嘉 靖十 三 年

( 1534)

來 華的 朝 鮮 使臣 蘇 世 讓 於

《陽谷朝天錄》中記及奉天門朝見等,

13

都能證明這一點。

明朝國祚凡二百七十六年,僅洪武時期

( 1368-1398)

各國朝貢

便 多 達 一 百 二 十 九 次 ,

14

成 化 時 期

( 1465-1487)

更 多 達 一 千 餘 次 之

多,由此推論有明一代朝貢事例當有萬餘次。

15

然而,全盤檢視明

代賓禮的實行幾無可能,也會令討論焦點變得模糊,若以域外實

踐為討論中心,或有助於了解其禮儀秩序的建構。另一方面,明

代賓禮的獨特性,在於首次將遣使儀注納入國家禮典。《高麗史》

雖曾提到〈迎北朝詔使儀〉與〈迎北朝起復告敕使儀〉等遣使儀

注,

16

卻未見於唐《大唐開元禮》、宋《政和五禮新儀》等中國官

書 , 直 至 洪 武 三 年

( 1370 )

的 《 大 明 集 禮 》 才 首 次 把 它 們 編 入 禮

典,而域外實踐正提供了解其在域外發揮影響力的途徑。因此,

本文擬分析域內至域外賓禮儀注的變化、流傳及其實踐,進而揭

示「洪武賓禮」構築近世東亞禮儀秩序的意義。

12 朝鮮譯官手冊《象院題語》提到「大小朝」的行禮,最早見於洪武十九年(1386) 使中國的李崇仁《奉使錄》,「十七日早朝,上御奉天門。李崇仁等蒙賜 冠 服, 獲 與 朝 官 列 拜 午 門 之 外 。 」 此 外 , 亦 有 因 應 宣 諭 、 免 朝 進 賀 等 不 同 儀 節 的 記 載 。 朝 鮮 . 司 譯 院 纂 , 《 象 院 題 語 》 ( 收 入 汪 維 輝 主 編 , 《 朝 鮮 時 代 漢 語 教 科 書 叢 刊 續 篇》,北京:中華書局,2011),頁 9、 頁 20;朝鮮.李崇仁,《奉使錄》(收入 弘文華主編,《燕行錄全編》,第 1輯第 2冊),頁 475;朝鮮.蘇世讓,《陽谷朝 天錄》(收入弘文華主編,《燕行錄全編》,第 1 輯第 3 冊),頁284;朝鮮.金九 容,《金陵錄》(收入弘文華主編,《燕行錄全編》,第 1 輯第 2 冊),頁 529;朝 鮮 . 鄭 士 龍 , 《 甲 申 朝 天 錄 》 ( 收 入 弘 文 華 主 編 , 《 燕 行 錄 全 編 》 , 第 1 輯 第 3 冊),頁411。 13 朝 鮮 . 蘇 世 讓 ,《陽 谷 朝 天 錄 》(收 入 弘 文 華 主 編 ,《燕 行 錄 全 編 》,第1 輯 第 3 冊),頁283-284。 14 鍾小武,〈洪武年間明朝與東南亞的使者往來〉,《海交史研究》,2000 年第 2 期 ( 泉 州 , 2000.12 ) , 頁 46-53 ; 大 隅 晶 子 , 〈 明 初 洪 武 期 に お け る 朝 貢 に つ い て〉,《東京国立博物館研究誌》,第371期(東京,1982.2),頁15-29。 15 岡本弘道,〈明朝の「朝貢体制」の体系的把握に向けて─『明実録』による憲 宗 期 朝 貢 事 例 表 の 作 成 を 中 心 に 〉 , 《 東 ア ジ ア 文 化 交 渉 研 究 》 , 4 ( 大 阪 , 2011.3),頁415-446。 16 朝鮮.鄭麟趾等纂,《高麗史》(收入《四庫全書存目叢書》,第 160 冊,臺南: 莊嚴文化事業公司,1996),卷65,〈禮七.賓禮〉,頁591-592。

(6)

二、政典中的「蕃國禮」:「賓禮」的演變與傳鈔

明太祖

( 朱 元 璋 , 1328-1398, 1368-1398 在 位 )

在位期間,政治上經

歷胡惟庸案、空印案、郭桓案、藍玉案等四大獄案,廢相後更屢

屢 修 訂 政 制 。 以 「 賓 禮 」 而 言 , 自 洪 武 二 年

( 1369 )

〈 蕃 王 朝 貢

禮〉、洪武三年

(1370)

《大明集禮》,又有洪武八年

(1375)

〈頒詔諸

蕃及 蕃國 迎接 儀〉、 洪武 十二 年

( 1379)

〈遣 使外 國儀 注〉、 洪武 十

八 年

( 1385)

〈 蕃 國 進 表 禮 儀 〉 及 洪 武 二 十 六 年

( 1393)

〈 蕃 國 朝 貢

儀〉等,分就頒詔、迎接、遣使、進表、朝貢儀注的更動,使洪

武前期、後期的儀注出現差異,

17

其複雜性不亞於明初禮制反覆無

常的變動。

18

因此,討論賓禮的主體及其影響,必須仔細辨識各種

儀 注 , 尤 其 是 朝 鮮 與 明 朝 使 臣 的 儀 節 爭 議 , 正 是 與 洪 武 前 期 的

《藩國儀注》有關。

值得注意的是,《大明集禮》作為明朝首部記載禮典的官書,

自編成後一直藏於禁中,直到嘉靖九年

(1530)

才重見天日。

19

至於

洪武二十六年的《諸司職掌》,不但是明初百官職掌的官方典章,

更頒行中外,

20

其中「禮部儀制司」的〈諸番朝貢〉條目之下,收

17 前 期 儀 注 主 要 是 指 洪 武 二 年( 1369)〈 蕃 王 朝 貢 禮 〉 與 洪 武 三 年( 1370)《 大 明 集 禮 》 , 而 且 《 大 明 集 禮 》 主 要 是 以 〈 蕃 王 朝 貢 禮 〉 為 基 礎 , 特 別 是 將 〈 蕃 王 朝 貢 〉 與 〈 蕃 使 朝 貢 〉 等 兩 大 類 的 賓 禮 儀 注 作 更 系 統 的 整 理 。 至 於 兩 者 的 差 別 , 則 在於《大明集禮》增加了〈序文〉,以及〈遣使〉類的〈遣使開詔儀注〉、〈蕃國 接 詔 儀 注 〉 、 〈 遣 使 賜 印 綬 儀 注 〉 與 〈 蕃 國 受 印 儀 注 〉 等 四 項 儀 注 , 所 以 《 大 明 集 禮 》 可 視 為 洪 武 初 期 賓 禮 儀 注 的 集 大 成 。 其 後 , 太 祖 並 未 有 系 統 地 重 新 編 集 賓 禮儀注,而是針對不同部分作出修正與更動,諸如後洪武八年( 1375)〈頒詔諸蕃 及 蕃 國 迎 接 儀 〉 、 洪 武 十 二 年( 1379)〈 遣 使 外 國 儀 注 〉 , 洪 武 十 八 年( 1385) 〈蕃國進 表禮儀 〉,以及 洪武 二十六年( 1393)〈蕃 國朝貢儀〉等,這些針對「前 期」修改的儀注,為了便利識別與理解,故稱為「後期」儀注。 18 明 初 本行 天 地分 祀 ,直 至 洪武 十 年( 1377)建大 祀殿 ,始 改 行天 地 合祀 。

Ho,

Yun-yi. “Ideological Implications of Major Sacrifices in Early Ming,”

Ming Studies

, Vol. 6

(Spring, 1978), pp. 55-73.

19 明.張居正等纂,《明世宗實錄》(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1962

),

114

,頁

2706

,嘉靖九年(1530)六月庚午條。

20 明.李景隆等纂,《明太祖實錄》(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1962

),

(7)

錄〈蕃國朝貢儀〉,

21

成為明初流傳最廣的賓禮儀注。由是觀之,

政典或較禮書更能使賓禮流傳,故以下將以政典為線索,釐清明

代賓禮儀注的傳鈔及其影響。

22

(一)《正德會典》

正 德 六 年

( 1511)

頒 定 的 《 大 明 會 典 》, 是 作 為 彌 補 《 諸 司 職

掌 》 與 政 制 脫 節 而 編 纂 的 政 典 ,

23

架 構 上 自 然 承 接 前 者 , 所 以 在

〈 禮 部 儀 制 清 吏 司 . 朝 儀 〉 項 下 , 照 錄 《 諸 司 職 掌 . 蕃 國 朝 貢

儀》全文。

24

更重要的是,《正德會典》於〈禮部儀制清吏司〉之

外 , 另 設 〈 蕃 國 禮 〉 篇 目 , 其 內 容 輯 錄 〈 蕃 王 來 朝 〉、〈 蕃 使 朝

貢 〉、〈 聖 節 正 旦 冬 至 蕃 國 望 闕 慶 祝 儀 〉、〈 蕃 國 遣 使 進 表 儀 〉 及

〈蕃國迎詔儀〉等五類賓禮儀注,可謂徹底改變了賓禮流傳的形

式。

25

分析上述儀注,不難發現都是出自「洪武賓禮」,除〈蕃國迎

詔儀〉為「洪武十八年定」外,其餘四部都是「洪武二年定」;洪

武二年,正是明朝首部賓禮儀注〈蕃王朝貢禮〉編成的時間,與

21 明 . 張 鹵 編 ,《 皇 明 制 書 》 ( 收 入 日 本 國 立 國 會 圖 書 館 製 作 , 《 古 典 研 究 会 叢 書 》 , 東 京 : 古 典 研 究 會 ,

1966

) , 〈 諸 司 職 掌 . 禮 部 職 掌 . 諸 蕃 朝 貢 〉 , 頁

255-256

;明.李景隆等纂,《明太祖實錄》,卷

232

,頁

3394-3396

,洪武二十七年 (1394)四月庚辰條。

22 費正清於

1941

年與鄧嗣禹合撰的

“On the Ch’ing Tributary System”

一文,即是以康

熙 、 雍 正 、 乾 隆 、 嘉 慶 、 光 緒 等 五 朝 《 大 清 會 典 》 及 《 則 例 》 、 《 事 例 》 為 討 論 的 依 據 , 特 別 是 討 論 到 朝 貢 的 各 項 規 定 與 流 程 時 , 往 往 直 譯 自 《 大 清 會 典 》 。 費 正清於

Trade and Diplomacy on the China Coast

就朝貢作為禮儀的討論,亦是根據 《大清會典》。

John King Fairbank and S. Y. Têng, “On the Ch’ing Tributary System,”

pp. 135-246; John King Fairbank,

Trade and Diplomacy on the China Coast: the

Opening of the Treaty Ports, 1842-1854

, pp. 28-29.

23 明 . 張 懋 等 纂 , 《 明 孝 宗 實 錄 》 ( 臺 北 : 中 央 研 究 院 歷 史 語 言 研 究 所 ,

1962

) ,

123

,頁

2195-2197

,弘治十年(1497)三月戊申條。 24 明.李東陽等纂,《正德大明會典》(東京:汲古書院,

1989

),第

1

冊,卷

43

〈朝儀.諸蕃朝貢〉,頁

505

。 25 雖 然《 正德 大明 會典 》 卷

42

有 〈聖 節正旦 冬至 蕃王 慶祝 儀〉 ,但 內容 僅記 「見蕃 國禮」,可見〈蕃國禮〉為承載賓禮儀注的最主要部分。明.李東陽等纂,《正德 大明會典》,第

1

冊,卷

43

,〈禮部儀制清吏司.朝賀〉,頁

487

(8)

〈蕃國禮〉比較,無論編排或用字都極為相似,所以〈蕃國禮〉

應是以〈蕃王朝貢禮〉中的〈蕃王來朝〉、〈蕃使朝貢〉、〈蕃國遇

正旦冬至聖節皆望闕行禮〉、〈蕃國進賀表箋〉為基礎,

26

並不代表

〈蕃國禮〉等同於〈蕃王朝貢禮〉。〈蕃國禮.蕃王來朝〉在篇末

提到「二十七年,更定蕃王來朝儀。見朝儀項下」,而洪武二十六

年的〈蕃國朝貢儀〉則納入〈蕃國禮〉。

27

此外,又將洪武十八年

的〈蕃國進表禮儀〉編入〈蕃使朝貢〉。

28

至於〈蕃國迎詔儀〉,雖

然提到為「洪武十八年定」,但內容只是抄錄自洪武八年的〈蕃國

迎 接 儀 〉。

29

由 此 可 知 ,〈 蕃 國 禮 〉 並 不 單 純 是 抄 錄 〈 蕃 王 朝 貢

26 編 排 上 , 蕃 國 於 正 旦 、 聖 節 、 冬 至 望 闕 行 朝 賀 , 以 及 蕃 國 進 賀 表 的 儀 注 , 在 《 大 明 集 禮 》 歸 入 〈 蕃 王 朝 貢 〉 , 但 這 些 儀 注 於 洪 武 二 年 的 〈 蕃 王 朝 貢 禮 〉 是 排 在 蕃 使 朝 貢 之 後 , 因 此 正 德 《 大 明 會 典 》 的 編 排 是 參 照 〈 蕃 王 朝 貢 禮 〉 , 並 非 《 大 明 集 禮 》 。 至 於 用 字 方 面 , 首 先 , 在 蕃 王 的 〈 朝 見 儀 注 〉 中 , 《 大 明 集 禮 》 載 由 「 午 門 西 入 」 , 〈 蕃 王 朝 貢 禮 〉 則 載 「 西 門 」 。 其 次 , 蕃 王 〈 見 東 宮 儀 注 〉 中 , 《 大 明 集 禮 》 載 設 蕃 王 拜 位 於 「 殿 門 外 及 殿 中 」 , 〈 蕃 王 朝 貢 禮 〉 載 「 殿 外 」 。 其 三 , 蕃 王 〈 見 東 宮 儀 注 〉 中 , 《 大 明 集 禮 》 提 到 「 內 贊 接 引 至 皇 太 子 座 前 」 , 〈 蕃 王 朝 貢 禮 〉 則 載 「 殿 中 」 。 其 四 , 蕃 使 朝 貢 中 , 《 大 明 集 禮 》 載 百 官 具 朝 服 , 〈 蕃 王 朝 貢 禮 〉 僅 載 「 公 服 」 。 其 五 , 〈 聖 節 正 旦 冬 廷 蕃 國 望 闕 慶 祝 儀 〉 在 《 大 明 集 禮 》 記 「 王 由 西 門 出 」 , 〈 蕃 王 朝 貢 禮 〉 記 為 「 東 門 」 。 由 上 述 五 例 可 知 , 雖 然 《 大 明 集 禮 》 是 以 〈 蕃 王 朝 貢 禮 〉 為 本 , 卻 有 些 微 差 異 。 由 於 正 德 《 大 明 會 典 》 在 上 述 五 處 是 與 〈 蕃 王 朝 貢 禮 〉 同 , 則 反 映 出 正 德 《 大 明 會 典 》 是 照 錄 自 〈 蕃 王 朝 貢 禮 〉 。 分 見 明 . 李 東 陽 等 纂 , 《正 德 大 明 會 典 》 , 第 2 冊 , 卷 55, 〈禮 部 儀 制 清吏 司 . 蕃 國禮〉 , 頁 23-32; 明 . 李 景隆等 纂 ,《明 太祖 實 錄 》 ,卷 45, 頁 884-903, 洪 武 二 年(1369)九 月 壬 子 條 ; 明 . 徐 一 夔 等 纂 , 《 大 明 集 禮 》 (明嘉靖九年〔1530〕內府刊本,北京:中國國家圖書館藏),卷 30,〈賓禮一. 蕃王朝貢〉,頁22b。 27 雖 然 〈 蕃 國 朝 貢 儀 〉 於 洪 武 二 十 七 年 四 月 更 定 , 但 與 洪 武 二 十 六 年 三 月 的 《 諸 司 職 掌 . 禮 部 職 掌 . 諸 番 朝 貢 》 所 載 〈 蕃 國 朝 貢 儀 〉 比 較 , 可 發 現 兩 者 內 容 幾 乎 完 全 相 同 , 故 此 一 儀 注 應 於 洪 武 二 十 六 年 制 定 , 而 非 洪 武 二 十 七 年 。 分 見 明 . 張 鹵 編,《皇明制書》,〈諸司職掌.禮部職掌.諸蕃朝貢〉,頁 255-256;明.李景 隆 等 纂,《明太 祖 實錄 》,卷 232, 頁 3394-3396 ,洪武 二 十七 年( 1394 )四月 庚 辰條。 28 明 . 李 東 陽 等 纂 ,《 正 德 大 明 會 典 》 , 第 2冊 , 卷 55 , 〈 禮 部 儀 制 清 吏 司 . 蕃 國 禮〉,頁29-30。 29 雖 然 洪 武 八 年 的 〈 蕃 國 迎 接 儀 〉 是 以 《 大 明 集 禮 . 蕃 國 接 詔 儀 注 》 為 基 礎 , 但 不 同 之 處 在 於 蕃 王 出 迎 國 門 外 時 , 加 入 「 五 拜 禮 」 , 並 刪 去 其 後 的 「 三 上 香 」, 而 《 正 德 會 典 》 正 是 抄 錄 了 相 關 規 定 。 明 . 李 東 陽 等 纂 , 《 正 德 大 明 會 典 》 , 第 2

(9)

禮〉,而是嘗試整合洪武前期與後期的賓禮儀注。

更重要的是,〈蕃國禮〉抹除了「丞相」在儀注中的角色。蕃

王在朝見皇帝、皇太子、諸王後,原有「舍人引蕃王及其從官詣

中書省見丞相」並按〈見宰輔以下儀注〉進行,〈蕃國禮〉卻完全

略去。在為蕃王舉行的宴會中,本有「丞相、光祿卿舉御食案進

於御前」,則改為「光祿卿舉御食案進于御前」。

30

〈蕃使朝貢〉亦

是如此,蕃使在見東宮後的次日,本應到中書省謁丞相,

31

但已改

為「蕃使見東宮畢,禮部奉旨錫宴于會同館」,

32

略去見宰輔而直

接行宴儀。其次,〈蕃王朝貢禮〉提到蕃使每歲常朝時,應先置表

箋於中書省,並與丞相行禮,同樣為〈蕃國禮〉刪去。

33

中書省、

大 都 督 府 、 御 史 臺 、 侍 儀 司 等 職 司 雖 被 廢 置 或 更 易 , 但 仍 見 於

《大明會典》。故正德《大明會典》在編入明初賓禮儀注時,是刻

意 將 「 丞 相 」 的 部 分 刪 去 。 另 一 方 面 ,〈 蕃 國 禮 〉 亦 有 簡 化 的 傾

向,不僅將東宮及省府臺對蕃王的賜宴,縮寫成「東宮擇日宴蕃

冊,卷 55,〈禮部儀制清吏司.蕃國禮〉,頁 31-32;明.李景隆等纂,《明太祖 實錄》,卷97,頁1660-1664,洪武八年(1375)二月壬寅條。 30 明 . 李 東 陽 等 纂 , 《 正 德 大 明 會 典 》 , 第 2 冊 , 卷 55 , 〈 禮 部 儀 制 清 吏 司 . 蕃 國 禮〉,頁26。 31 《 明 太 祖 實 錄 》 載 , 「次 日 , 詣 中 書 省 謁 丞 相 。 至 省 門 外 , 執 事 以 所 獻 書 及 方 物 置 于 案 , 舉 由 西 門 入 。 使 者 隨 行 置 案 於 露 臺 , 使 者 立 於 案 南 , 贊 拜 , 使 者 再 拜 , 詣 案 取 書 跪 進 , 興 、 復 位 , 受 書 。 執 事 至 丞 相 前 , 啟 緘 畢 , 使 者 復 再 拜 , 禮 畢 , 降 自 西 階 , 詣 左 司 見 郎 中 等 官 皆 再 拜 , 郎 中 等 官 俱 答 拜 , 右 司 亦 如 之 。 又 明 日 參 都 督 府 官 各 衛 官 屬 戎 服 盛 陳 兵 仗 , 餘 如 中 書 省 儀 。 又 明 日 參 御 史 臺 官 如 省 府 儀 , 惟不設兵仗,參見禮畢。」明.李景隆等纂,《明太祖實錄》,卷45,頁884-903, 洪武二年(1369)九月壬子條。 32 明 . 李 東 陽 等 纂 , 《 正 德 大 明 會 典 》 , 第 2 冊 , 卷 55, 〈 禮 部 儀 制 清 吏 司 . 蕃 國 禮〉,頁28。 33 《 明 太 祖 實 錄 》 載 , 「若 每 歲 常 朝 , 則 置 表 箋 方 物 於 中 書 省 。 至 省 門 外 , 執 事 者 置 方 物 於 案 , 使 者 捧 表 箋 由 中 門 入 , 方 物 從 後 至 堂 上 , 置 方 物 於 前 , 丞 相 興 , 受 表 箋 , 授 於 執 事 者 , 使 者 退 立 于 西 。 丞 相 酌 酒 飲 使 者 , 使 者 跪 飲 , 畢 , 引 禮 引 使 者 出 , 至 戶 部 授 方 物 , 詣 侍 儀 司 習 儀 。 次 日 , 中 書 省 進 表 箋 方 物 , 使 者 具 公 服 , 隨 入 行 五 拜 禮 , 畢 , 出 午 門 釋 服 。 見 皇 太 子 於 東 宮 , 行 四 拜 禮 , 出 。 詣 中 書 省 , 參見省官,行再拜禮。」明.李景隆等纂,《明太祖實錄》,卷 45,頁 884-903, 洪武二年(1369)九月壬子條。

(10)

王。是日,宿衛陳設如朝會儀。中書省、大都督府、御史臺俱取

旨宴樂。」

34

而且僅以「蕃使見東宮畢」一句,交代蕃使朝見皇太

子的儀注。

然而,〈蕃國禮〉的整理不足以代表「洪武賓禮」的全部,原

因在於並未輯錄《大明集禮.遣使》的〈遣使賜印綬儀注〉、〈蕃

國 受 印 物 儀 注 〉, 以 及 洪 武 十 二 年 的 〈 遣 使 外 國 儀 注 〉 等 三 項 儀

注,而且有不少疏漏、錯誤。

35

即便如此,正德《大明會典》透過

〈 蕃 國 禮 〉, 以 〈 蕃 王 朝 貢 禮 〉 為 基 礎 , 並 按 類 輯 入 《 大 明 集

禮 》, 以 及 後 期 的 〈 蕃 國 迎 接 儀 〉 與 〈 蕃 國 進 表 禮 儀 〉 等 賓 禮 儀

注,無疑是確立了「洪武賓禮」宛如「祖制」的權威,成為明代

中後期賓禮儀注的典範。更重要的是,在《大明集禮》未曾刊布

的情況下,《正德會典》以〈蕃國禮〉匯整了「洪武賓禮」的主要

儀注,將「賓禮」的範式從《大明集禮》轉移至〈蕃國禮〉,更解

決 了 洪 武 十 三 年

( 1380)

廢 相 以 後 ,「 丞 相 」 於 賓 禮 儀 注 上 的 角 色

問題。是以日後的萬曆《大明會典》與《禮部志稿》,都沿用〈蕃

國禮〉的架構,自此《大明會典》成為傳承「賓禮」的主體。

(二)《萬曆會典》

萬曆《大明會典》雖沿襲了正德本的〈蕃國禮〉,但在編纂上

更臻完善。

36

是書將〈蕃使朝貢〉、〈蕃國遣使進表儀〉編入〈蕃王

34 明 . 李 東 陽 等 纂 , 《 正 德 大 明 會 典 》 , 第 2 冊 , 卷 55 , 〈 禮 部 儀 制 清 吏 司 . 蕃 國 禮〉,頁27。 35 如 蕃 王 的 朝 見 儀 注 , 皇 帝 是 服 通 天 冠 、 絳 紗 袍 , 但 卻 僅 記 為 「 禮 服 」 。 〈 宴 會 儀 注〉中「御酒尊」僅寫「御尊」。明.李東陽等纂,《正德大明會典》,第 2 冊, 卷55,〈禮部儀制清吏司.蕃國禮〉,頁24、頁26。 36 正 德 《 大 明 會 典 》 有 「 於 」 與 「 于 」 混 合 的 情 況 , 萬 曆 本 一 律 改 為 「 於 」 ; 〈 蕃 王 朝 見 」 中 見 東 宮 的 部 分 , 由 「 殿 外 」 改 為 「 殿 中 」 , 「皇 太 子 , 興 , 樂 作 , 入 殿 門 」 , 則 改 為 「 出 殿 門 」 ; 見 諸 王 中 , 「王 答 拜 位 於 座 之 北 , 蕃 王 從 官 拜 位 於 殿外門」,改為「殿門外」。分見明.李東陽等纂,《正德大明會典》,第 2 冊, 卷 55,〈禮部儀制清吏司.蕃國禮〉,頁 24-25;明.申時行等纂,《大明會典》 ( 收 入 《 續 修 四 庫 全 書 》 , 第 790 冊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 , 1995 ) , 卷 58 , 〈蕃國禮.蕃王來朝儀蕃國遣使進表朝貢儀附〉,頁184-185。

(11)

來朝儀〉,更貼近洪武二年〈蕃王朝貢禮〉的原貌,而將〈聖節正

旦冬至蕃國望闕慶祝儀〉維持獨立一項,連同〈蕃國迎詔儀〉,共

整合成為三大類。編目雖比正德本為少,但無論在內容或是整理

上,都處理得比正德本更為細緻和有條理。

萬曆本將散見各處的賓禮儀注,歸入〈蕃國禮〉。首先,將儀

制清吏司〈朝儀〉中的洪武二十六年〈蕃國朝貢儀〉編進〈蕃王

來朝儀〉,並將〈蕃國禮〉中的「二十七年,更定蕃王來朝儀,見

朝儀項下」刪去。其次,則將〈朝賀〉的〈聖節正旦冬至蕃王慶

祝 儀 〉, 直 接 歸 入 〈 蕃 國 禮 〉 的 〈 聖 節 正 旦 冬 節 蕃 國 望 闕 慶 祝

儀〉,

37

使各種賓禮儀注集中於〈蕃國禮〉。再者,萬曆本的〈蕃使

朝貢〉刪去洪武二年的舊注,只載洪武十八年更定的〈蕃國進表

禮儀〉,並在〈蕃國迎詔儀〉的篇末載有正德元年

( 1506)

、嘉靖十

六 年

( 1537)

蕃 國請 留 詔書 、 謄 詔開 讀 等 新規 定 ,

38

將新 、 舊 儀 注

重 新 歸 類 整 合 。 萬 曆 本 從 《 大 明 集 禮 》 輯 錄 出 〈 蕃 國 受 印 物 儀

注〉並編入〈蕃國迎詔儀〉,輯錄的賓禮儀注比正德本更為完備。

萬曆本在〈蕃王來朝儀〉、〈聖節正旦冬至蕃國望闕慶祝儀〉

及〈蕃國迎詔儀〉前,分別附上解說:「國初諸蕃來朝,必見皇太

子及親王。皇帝親御殿侍宴後,止朝見。上賜宴會同館,命禮部

待之,其蕃使進表,亦不宣讀」;「蕃王奉正朔稱朝貢者,其國中

有慶祝禮,頒自朝廷,使遵行之」;「皇帝登極及冊立皇儲,則遣

37 《 正 德 大 明 會 典 》 原 於 卷 42 有 〈 聖 節 正 旦 冬 至 蕃 王 慶 祝 儀 〉 但 僅 載 「 見 蕃 國 禮 」 , 萬 曆 《 大 明 會 典 》 則 直 接 將 此 條 刪 去 。 分 見 明 . 李 東 陽 等 纂 ,《 正 德 大 明 會典》,第 1 冊,卷 42,〈禮部儀制清吏司.朝賀.聖節正旦冬至蕃王慶祝儀〉, 頁 487;明.申時行等纂,《大明會典》(收入《續修四庫全書》,第790冊),卷 43 ,〈禮 部儀 制 清 吏司 .朝 賀 〉 , 頁 13 ; 同 書, 卷 58 ,〈蕃 國禮 . 聖 節正 旦冬 至 蕃國望闕慶祝儀〉,頁188。 38 「 正 德 元 年 , 題 准 : 凡 使 者 齎 捧 詔 節 前 往 安 南 等 國 , 若 國 王 請 留 詔 書 為 傳 國 之 寶 者 , 聽 。 」 及 「 嘉 靖 十 六 年 , 題 准 : 凡 禮 制 詔 天 下 者 , 遇 有 蕃 國 朝 貢 使 臣 , 依 式 謄 黃 一 道 付 齎 回 國 , 徑 自 開 讀 行 禮 。 其 恭 遇 國 家 大 典 禮 , 應 該 遣 使 詔 諭 者 , 仍 遵 照舊例施行。」明.申時行等纂,《大明會典》(收入《續修四庫全書》,第 790 冊),卷58,〈蕃國禮.蕃國迎詔儀〉,頁190。

(12)

使頒詔。蕃王受封,則賜印或有賫予,故有蕃王迎接之儀」。

39

明各種賓禮儀注的應用情況,相較於明初賓禮的模糊不清,萬曆

本便利讀者的理解及應用。因此,泰昌元年

( 1 6 20 )

官修《禮部志

稿》於〈儀制司職掌〉照錄了萬曆《大明會典》的〈蕃國禮〉,

40

可 見 萬 曆 本 編 定 〈 蕃 國 禮 〉, 幾 乎 成 為 明 後 期 賓 禮 儀 注 流 傳 的 定

稿。

《大明會典》先後歷正德、嘉靖、萬曆三次纂修,

41

總括明中

葉以降的典章制度,當中的〈蕃國禮〉雖並未涵蓋所有洪武時期

的賓禮儀注,但始終是以「洪武賓禮」為主,可見「洪武賓禮」

於明代中後期的賓禮秩序中,有著「祖制」般不可憾動的地位。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 賓 禮 的 範 式 藉 著 傳 鈔 , 從 《 大 明 集 禮 》 轉 移 至

《大明會典》,使其成為明代賓禮的重要載體。

(三)《使職文獻通編》與使臣記述

《 大 明 會 典 》 對 遣 使 儀 注 其 實 著 墨 不 多 , 特 別 是 《 正 德 會

典》僅提及洪武八年的〈蕃國迎接儀〉。因此明代遣使儀注的流傳

形式,可在嘉靖四十四年

( 1565)

嚴從簡編的《使職文獻通編》找

到解答。

42

《使職文獻通編》為行人司的官署志,行人司原為洪武

十三年廢相後取代「中書省宣使」而設,洪武二十七年

( 1394)

為 「 奉 使 外 夷 」 的 專 職 機 構 , 太 祖 令 :「 餘 非 奉 旨 , 諸 司 不 得 擅

39 明 . 申 時 行 等 纂 , 《 大 明 會 典 》 ( 收 入 《 續 修 四 庫 全 書 》 , 第 790冊 ) , 卷 58 , 〈蕃國禮.蕃王來朝儀〉,頁 183;同書,卷 58,〈蕃國禮.聖節正旦冬至蕃國望 闕慶祝儀〉,頁188;同書,卷58,〈蕃國禮.蕃國迎詔儀〉,頁188-189。 40 明.俞汝楫,《禮部志稿》(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597 冊,臺北:臺 灣商務印書館,1983),卷17,〈儀制司職掌.蕃國禮〉,頁264-271。 41 《正德會典》早於天順時期已開始醞釀,直至弘治十年(1497)才展開編纂工作, 歷時五年多編成,但未刊行,直到正德四年( 1509)才重新校刊。原瑞琴,《《大 明會典》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9),頁74-107。 42 嚴從簡,字仲可,號紹峯,浙江嘉興人,嘉靖三十八年( 1559),以進士授行人; 嘉靖四十四年,出為工科給事中,後升為刑科右給事中;隆慶元年( 1567),謫婺 源 縣 丞 , 後 歷 揚 州 同 知 。 國 立 中 央 圖 書 館 編 , 《 明 人 傳 記 資 料 索 引 》 ( 臺 北 : 國 立 中 央 圖 書 館 , 1978) , 頁 946; 明 . 張 居 正 等 纂 , 《 明 世 宗 實 錄 》 , 卷 546, 頁 8818,嘉靖四十四年(1565)五月丙辰條。

(13)

差。」

43

雖然其後屢遭翰林院、給事中侵占職能,終明一代仍是遣

使域外的重要官署,故《使職文獻通編》有重要的參考價值。此

書分正編十卷、外編十三卷,前者分〈職原〉、〈禮式〉、〈公署〉、

〈受員〉、〈貯書〉、〈睿命〉、〈使範〉、〈人物〉、〈文藝〉、〈緒議〉;

後者分〈東夷〉、〈南蠻〉、〈西戎〉、〈北狄〉。其中,〈禮式〉載有

〈遣使一條〉、〈奉使王國三條〉、〈奉使諸司一十四條〉,以及〈奉

使蕃國兩條〉等共四項二十條,

44

其中又以〈奉使蕃國兩條〉與賓

禮最為密切。嚴從簡於篇末提及其來源:

太 祖 既 設 司 官 , 恐 其 儀 度 未 閑 , 復 命 禮 部 將 出 使 禮 儀 教 之

演 習 。 於 是 署 本 部 主 事 蓋 霖 參 照 《 洪 武 禮 制 》 及 《 禮 儀 定

式 》 詳 開 條 目 , 共 為 二 十 欸 。 即 於 二 十 七 年 五 月 , 同 行 人

司官伏謁武英殿,奏頒本司,永為遵守,今具錄如前。

45

據此,則這些儀注應來自《洪武禮制》、《禮儀定式》,並於洪武二

十七年頒定行人司。惟查閱今本《皇明制書》的《洪武禮制》與

《禮儀定式》,卻未見任何關於〈奉使蕃國〉的儀注。《使職文獻

通編》的〈奉使蕃國兩條〉,分別是關於出使蕃國頒詔、賜印,前

者是洪武八年更定的〈蕃國迎接儀〉,與《大明集禮》的〈蕃國接

詔儀注〉刪去了宣讀前「三上香」及「僧道」的參與,

46

後者則為

《 大 明 集 禮 》 的 〈 蕃 國 受 印 物 儀 注 〉。

47

嘉 靖 時 期 《 使 職 文 獻 通

編》仍據「洪武賓禮」輯入〈奉使蕃國〉的儀注,可知「洪武賓

43 明.李景隆等纂,《明太祖實錄》,卷232,頁3388,洪武二十七年(1394)三月戊 申 條 。 另 參 見 郭 嘉 輝 , 〈 明 代 「 行 人 」 於 外 交 體 制 上 之 作 用 ─ 以 「 壬 辰 倭 禍 ( 1592-1598)」 兩 次 宣 諭 為 例 〉 , 《 中 國 學 報 》 , 70( 首 爾 , 2014.12) , 頁 319-343。 44 明 . 嚴 從 簡 , 《 使 職 文 獻 通 編 》 ( 明 嘉 靖 乙 丑〔 四 十 四 年 , 1565〕刊 本 , 臺 北 : 國 家圖書館藏),卷 2,〈禮式〉,頁1a-12b。 45 明.嚴從簡,《使職文獻通編》,卷 2,〈禮式〉,頁12b。 46 但 奇 怪 的 是 , 《 使 職 文 獻 通 編 》 並 未 加 入 蕃 王 於 國 門 外 迎 接 時 的 「 五 拜 禮 」 。 明.徐一夔等纂,《大明集禮》,卷32,〈賓禮.遣使〉,頁17a-19b。 47 明.徐一夔等纂,《大明集禮》,卷32,〈賓禮.遣使〉,頁23a-25a。

(14)

禮」在明代中後期的賓禮秩序「祖制」般的地位。

除「行人」之外,使臣常留下其出使紀錄,茲整理如下:

表 1 明代使臣紀錄表

使臣 使臣記錄著作 出使時間 出使蕃國 1 黃福 (1362-1440) 《奉使安南水程日記》 永樂四年(1406) 安南 2 張洪 《使緬附錄一卷》 永樂四年(1406) 緬甸 3 陳誠 (1365-1457) 《使西域記》 永樂十一年(1413) 西域 4 張寧 (1426-1496) 《張方洲奉使錄》 天順四年(1460) 朝鮮 5 董越 (1430-1502) 《使東日錄》 成化二十三年(1487) 朝鮮 6 陳侃 (1507-?) 《使琉球錄》 嘉靖十一年(1532) 琉球 7 龔用卿 (1500-1563) 《使朝鮮錄》 嘉靖十六年(1537) 朝鮮 8 郭汝霖 (1510-1580) 《重編使琉球錄》 嘉靖三十七年(1558) 琉球 9 蕭崇業 (?-1588) 《使琉球錄》 萬曆四年(1576) 琉球 10 夏子陽 (1522-1610) 《使琉球錄》 萬曆三十一年(1603) 琉球 11 朱之蕃 (?-1624) 《奉使朝鮮稿》 萬曆三十三年(1605) 朝鮮 12 姜曰廣 (1584-1649) 《輶軒紀事》 崇禎四年(1631) 朝鮮 資料來源: 明.張居正等纂,《明世宗實錄》,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2,卷 138,嘉 靖十一年(1532)五月癸亥條,頁 3245-3246;同書,卷 458,嘉靖三十七年(1558)四 月戊寅條,頁 7743。 明.張寧,《張方洲奉使錄》,收入《四庫全書存目叢書》,第 36 冊,臺南:莊嚴文化事業 公司,1996,頁 644-660。 明.張懋等纂,《明孝宗實錄》,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2,卷 8,成化二 十三年(1487)十二月庚午條,頁 158。 明.楊士奇等纂,《明太宗實錄》,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2,卷 143,永 樂十一年(1413)九月甲午條,頁 1706。 明.顧秉謙等纂,《明神宗實錄》,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2,卷 52,萬曆 四年(1576)七月丁酉條,頁 1219;同書,卷 380,萬曆三十一年(1603)正月乙酉 條,頁 7160-7161;同書,卷 416,萬曆三十三年(1605)十二月乙卯條,頁7849。 清.張廷玉等纂,《明史》,北京:中華書局,1974,卷 97,〈藝文志二.史類.地理類〉, 頁2419-2420。

(15)

但這些記述多以出使經歷為主,例如:《奉使安南水程日記》

僅載出使路程;張洪《使緬附錄》亦只提到「彼宣慰那塔遣其弟

率舟來迎,三十餘里至館,于江滸方議蓋樓、選日,然後迎敕」。

48

這些零碎且省略的記載,無助於瞭解遣使域外儀注的實況。龔用

卿《使朝鮮錄》雖然有詳細記載〈迎詔之議〉、〈開讀儀〉、〈沿途

迎 詔 儀 〉、〈 謁 廟 儀 〉 等 「 出 使 之 禮 」,

49

但 顯 然 是 抄 錄 自 朝 鮮 方

面,並不足以反映明代中後期的賓禮。

50

從《諸司職掌》以來,明代賓禮儀注的傳鈔,皆以政書作為

主要載體。正德、萬曆《大明會典》雖以《諸司職掌》為基礎,

仍是透過〈蕃國禮〉以匯輯洪武前、後期的各種賓禮儀注;行人

司 的 《 使 職 文 獻 通 編 》, 亦 是 從 明 初 遣 使 儀 注 編 成 〈 奉 使 蕃 國 兩

條〉,這些都反映「洪武賓禮」成為明代賓禮秩序的基調,其後編

定的儀注,如倪謙

( ?-1479 年 )

的《接待謄錄》,以及王獻臣從朝鮮

攜回的「禮部儀注」等,無不以「洪武賓禮」為基準,這自然與

接受 洪 武 前期 儀 注 ─《藩國儀 注 》 的朝 鮮 , 曾發 生 禮 儀爭 端 有

關。總而言之,《大明會典》承載著「洪武賓禮」於賓禮上具有重

要作用;與之同時,「洪武賓禮」亦因《大明會典》,在中、外得

以持續發揮其影響力,兩者可謂相輔相成,構築了明代中、外的

禮儀秩序。這些問題透過討論其在域外實踐實造成的紛爭,當更

能說明。

48 明.張洪,《使緬附錄》(清咸豐九年〔 1859〕鈔本,臺北:國家圖書館藏),卷 1,〈與那羅塔第二書〉,頁63b。 49 明 . 龔 用 卿 , 《 使 朝 鮮 錄 》 ( 收 入 殷 夢 霞 、 于 浩 遠 編 , 《 中 朝 關 係 史 料 叢 刊 . 下 冊》,北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3),卷 1,〈出使之禮〉,頁11-25。 50 《 使 朝 鮮 錄 》 等 於 賓 禮 儀 注 , 不 致 於 引 發 晚 明 中 、 朝 間 一 連 串 的 禮 儀 爭 端 。 例 如:嘉靖十八年( 1539)華察、薛廷寵出使朝鮮頒詔,提到國王受詔行拜禮、讀詔 後 行 拜 禮 , 再 告 宗 廟 的 儀 節 , 朝 鮮 卻 主 張 「 本 國 無 時 禮 也 」 , 若 「 天 使 常 觀 《 使 朝 鮮 錄 》 , 儀 註 之 事 , 俱 載 於 錄 , 天 使 必 已 見 也 。 」 明 . 張 居 正 等 纂 , 《 明 世 宗 實錄》,卷 221,頁 4585-4586,嘉靖十八年( 1539)二月戊申條;韓國.國史編纂 委員會,《朝鮮王朝實錄.中宗實錄》(首爾:國史編纂委員會,1968),第 18冊, 卷90,頁263,中宗三十四年(1539)四月庚子條。

(16)

1

(17)

三、「天下通禮」:賓禮的域外實踐

討論明代賓禮的域外實踐,首先需要釐清賓禮傳至域外的時

間 和 途 徑 , 及 其 儀 注 的 內 容 和 實 施 的 形 式 。 與 明 朝 交 聘 的 蕃 國

中,以朝鮮最為密切,

51

且留存的記錄最為詳實,故以下將以朝鮮

為考察對象,另以琉球為佐證。

(一)賓禮的媒介:《藩國儀注》

洪武二年,高麗遣工部尙書張子溫賀正旦,並請賜「本國朝

賀 儀 注 」,

52

促 使 〈 蕃 王 朝 貢 禮 〉 的 訂 定 。

53

《 高 麗 史 》 於 景 泰 二

( 1451)

載有〈元正冬至上國聖壽節望闕賀儀〉,

54

《琉球國由來

記》則提到〈朝拜御規式〉

55

,都可以說明〈蕃國遇正旦冬至聖節

51 根 據 林 基 中 《 燕 行 錄 全 集 》 的 統 計 , 明 代 的 燕 行 使 團 多 達 八 十 二 次 。 金 敏 鎬 , 〈由燕行錄所見朝鮮人眼中的江南形象〉,發表於 2009 年 6 月 8 日由中央研究院歷 史 語 言 研 究 所 「 東 亞 文 化 意 象 之 形 塑 / 移 動 的 桃 花 源 」 計 畫 主 辦 之 「 東 亞 文 化 意 象 之 形 塑 」 系 列 演 講 。〈 http://proj3.sinica.edu.tw/~eaart/upload/zhtw/activity_file/ activity_file_15.pdf〉(2018/03/21)。 52 朝 鮮 . 鄭 麟 趾 等 纂 , 《 高 麗 史 》 ( 收 入 《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 , 第 160冊 ) , 卷 41,〈恭慰王室家四〉,頁71。 53 高麗請賜的「本國朝賀儀注」,即是後來的〈蕃國遇正旦冬至聖節皆望闕行禮〉; 高麗遣使請賜「本國朝賀儀注」的原因,與元、明易代的局勢有關。「望闕朝賀」 並 非 始 於 明 代 , 在 元 代 已 經 成 為 全 國 性 的 禮 制 規 範 , 並 見 於 《 大 元 聖 政 國 朝 典 章》。高麗與蒙元關係密切,自至元十一年( 1274)忠烈王(王昛,1236-1308, 1274-1308 在 位 )娶 齊 國 大 長 公 主 成 為 「 駙 馬 國 」 , 加 上 長 期 置 於 「 征 東 行 省 」 的 管 治 下 , 深 受 蒙 元 政 治 文 化 影 響 。 《 高 麗 史 . 金 坵 傳 》 亦 提 到 「 嘗 賀 聖 節 , 達 魯 花 赤 華 其 屬 立 於 右 內 豎 。 上 將 軍 康 允 紹 阿 附 達 魯 花 赤 , 亦 率 其 黨 胡 服 直 入 , 自 比 客 使 , 見 王 不 拜 。 及 王 拜 一 時 , 作 胡 拜 , 王 怒 , 不 能 制 , 有 司 亦 莫 敢 詰 , 坵 劾 之 甚 力 。 」 可 見 高 麗 於 蒙 元 時 期 曾 實 行 「 望 闕 行 賀 」 之 禮 。 然 因 順 帝 北 狩 , 高 麗 恭 愍 王棄元投明,高麗「望闕」的對象自然由元順帝轉移為明太祖,故需向明朝重新請 求「望闕行賀」的儀注。明.宋濂等纂,《元史》(北京:中華書局,1976),卷 8, 〈世祖本紀五〉,頁155;同書,卷10,〈世祖本紀七〉,頁203;朝鮮.鄭麟趾等 纂 , 《 高 麗 史 》 ( 收 入 《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 , 第 161 冊 ) , 卷 160, 〈 金 坵 列 傳〉,頁643。 54 朝鮮.鄭麟趾等纂,《高麗史》(收入《四庫全書存目叢書》,第160冊),卷 67, 〈禮志九〉,頁630-631。 55 日本.伊波普猷、東恩納寬惇、橫山重等纂,《琉球國由來記》(收入伊波普猷、 東恩納寬惇、橫山重等編《琉球史料叢書》,第1 冊,東京:東京美術,1972),卷

(18)

皆望闕行禮〉在域外得以實踐。「望闕朝賀」是自明朝首次納入賓

禮禮典,其域外實踐反映「洪武賓禮」於近世東亞的重要性。職

是之故,賓禮儀注如何傳入域外,是極為重要的問題,特別是並

非所有儀注都如「本國朝賀儀注」有明確記載。因此,以下透過

禮儀的爭論,以揭示賓禮的傳播。

正 統 十 四 年

( 1449 )

倪 謙 、 司 馬 恂 受 命 頒 景 帝

( 朱 祁 鈺 , 1428-1457, 1449-1457 在 位 )

的即位詔予朝鮮。

56

翌年正月抵達後,由於朝

鮮世宗

( 李 祹,1397-1450,1418-1450 在 位)

病重無法迎詔,欲遣世子代

迎,因而派府尹金何與倪謙等商討,

57

卻引起了迎詔行「鞠躬」或

是「五拜三叩頭」的爭論。《朝鮮王朝實錄》載:

使臣謂金何曰:「《洪武禮制》,門外迎詔,行五拜扣(叩)

頭禮。今迎詔儀,只躬身以迎,何所據乎?」(金)何曰:

「考歷代書撰,此儀行之已久。」使臣曰:「歷代之事,不

如時王之制也。」於是命李季甸往謂使臣曰:「郊迎,五拜

之 禮 當 矣 。 然 《 藩 國 儀 注 》 門 外 迎 詔 , 無 拜 禮 。 自 高 皇 帝

頒此書以來,我國皆遵此禮。」

58

所謂朝鮮「門外迎詔,無拜禮」,乃根據「高皇帝頒此書」,亦即

《藩國儀注》。明代賓禮迎詔時的「五拜禮」,則是在洪武八年的

〈頒詔諸蕃及蕃國迎接儀〉才加入,

59

其後儀注亦沿襲此禮。《洪

武 禮 制 》 在 「 出 使 禮 儀 」 亦 提 到 ,「 凡 出 使 在 外 , 如 遇 詔 赦 到 各

1,頁10-11。 56 明.陳文等纂,《明英宗實錄》(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2) , 卷 185,頁3705,正統十四年(1449)十一月甲辰條。 57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朝鮮王朝實錄.世宗實錄》,第 5 冊,卷 127,頁 161, 世宗三十二年(1450)春正月壬寅條。 58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朝鮮王朝實錄.世宗實錄》,第 5 冊,卷 127,頁 162, 世宗三十二年(1450)春正月乙巳條。 59 明.李景隆等纂,《明太祖實錄》,卷97,頁1660-1664,洪武八年(1375)二月壬 寅條。

(19)

處。出迎郊外,與本處官一同隨班行五拜三叩頭禮」。

60

然而,洪

武三年《大明集禮》的〈蕃國接詔儀注〉,並未提到蕃王於門外迎

詔時,須進行何種禮儀。

61

由此可知,《藩國儀注》當與《大明集

禮》有所關連。

惟孤證不立,可參照景泰三年

( 1 45 2 )

陳鈍、李寬前往朝鮮頒

冊封皇太子詔時,

62

因「送詔書于館」而引起的爭論:

鈍 等 曰 :「 將 《 蕃 ( 藩 ) 國 儀 注 》 來 。 」 孟 卿 曰 :「 即 以 授 鈍

等。」鈍等再三看過曰:「此儀,乃洪武三年所頒也,洪武

四 十 ( 十 四 ) 年 及 永 樂 年 間 , 改 定 禮 度 , 當 依 時 制 , 君 臣

送館。」

63

陳鈍指出朝鮮所據的《藩國儀注》,係洪武三年頒定,可為《藩國

儀注》源於《大明集禮》的佐證。另以「三上香」的爭論為例,

更能支持此說。洪武八年的〈蕃國迎接儀〉,刪去了《大明集禮.

蕃國接詔儀注》中使臣宣制,蕃王等行四拜禮後,再由「王三上

香 」 的 儀 節 。

64

朝 鮮 明 宗

( 李 峘 , 1534-1567 , 1545-1567 在 位 )

沖 齡 即

位,禮曹就討論到「勤政殿庭迎詔時,自上陞殿三上香後,降復

位行拜禮,近來例事也。今主上幼沖,階梯陞降爲難。《五禮儀註

(注)》則司香上香,《藩國儀註(注)》則自上上香。」

65

不單如

此 , 早 於 宣 德 十 年

( 1435 )

問 禮 使 臣 時 亦 提 到 「 厥 後 受 仁 宗 即 位

60 明.張鹵編,《皇明制書》,〈洪武禮制〉,頁415。 61 明.徐一夔等纂,《大明集禮》,卷32,〈賓禮三.遣使〉,頁18a。 62 明.陳文等纂,《明英宗實錄》,卷 217,頁 4685-4686,景泰三年( 1452)六月辛 巳條。 63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朝鮮王朝實錄.端宗實錄》,第 6 冊,卷 2,頁 527,端 宗元年(1452)八月壬午條。 64 分見明.徐一夔等纂,《大明集禮》,卷32,〈賓禮三.遣使〉,頁18b-19a;明. 李 景 隆 等 纂 , 《 明 太 祖 實 錄 》 , 卷 97 , 頁 1660-1664, 洪 武 八 年( 1375)二 月 壬 寅 條。 65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朝鮮王朝實錄.明宗實錄》,第 19冊,卷 2,頁368,明 宗元年(1545)十一月壬午條。

(20)

詔 , 今 上 封 太 子 詔 , 予 親 上 香 , 一 依 藩 國 禮 儀 也 。 」

66

景 泰 元 年

( 1450)

又指出「《藩國儀注》有曰:『王親上香』之語。……予即

位,黃儼齎誥命而來,曰:『王當親上香。』予親上香。」

67

這些

都證明了朝鮮仍然保留著「三上香」的做法,而這一做法則是源

自 於 《 藩 國 儀 注 》, 而 「 三 上 香 」 是 源 自 洪 武 三 年 的 《 大 明 集

禮》。

「五拜三叩頭」、「三上香」的論爭,主要涉及《藩國儀注》

的〈蕃國接詔儀注〉。惟參照《朝鮮王朝實錄》,分別於永樂十七

( 1419)

、弘治元年提到:「禮曹啓:聖節賀禮,依《藩國儀注》

跪左膝三叩頭,從之」;

68

「但自開國以來,未有乘馬之禮,予若

乘馬,則是祖宗之事皆非也。且藩王儀註(注)他無乘馬乘轎之

文。而獨受上賜宣勞儀,有乘馬之文。」

69

則知《藩國儀注》至少

載 有 〈 蕃 國 受 印 物 儀 注 〉、〈 蕃 國 正 旦 冬 至 聖 壽 眾 官 望 闕 行 禮 儀

注 〉, 以 及 〈 蕃 國 進 賀 表 箋 儀 注 〉 等 儀 注 。

70

因 此 , 可 以 肯 定 的

說,明代賓禮是透過太祖頒賜的《藩國儀注》等儀注傳入朝鮮。

另一方面,琉球也有相類情況。陳侃《使琉球錄》記載,嘉

靖十三年

( 1534)

五月抵達琉球那霸港後,岸上迎恩亭有琉球百餘

名官員守候,並對龍亭行「五拜三叩頭禮」:

呼 長 史 問 曰 :「 世 子 不 迎 詔 敕 , 何 也 ? 」 對 曰 :「 洪 武 禮

制 , 凡 詔 敕 至 國 , 世 子 候 服 於 國 門 之 外 , 數 代 相 承 , 不 敢

66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朝鮮王朝實錄.世宗實錄》,第 3冊,卷 67,頁618,世 宗十七年(1435)三月乙酉條。 67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朝鮮王朝實錄.世宗實錄》,第 5 冊,卷 127,頁 155, 世宗三十二年(1450)春正月辛巳條。 68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朝鮮王朝實錄.世宗實錄》,第 2 冊,卷 3,頁312,世 宗元年(1419)四月庚寅條。 69 韓 國 . 國 史 編 纂 委 員 會 , 《 朝 鮮 王 朝 實 錄 . 成 宗 實 錄 》 , 第 11 冊 , 卷 214, 頁 317,成宗十九年(1488)三月甲戌條。 70 최종석,〈고려말기⋅조선초기迎詔儀禮에 관한새로운 이해 모색—『蕃國儀注』 의 소개와 복원〉,《민족문화연구》,69(首爾,2015),頁269-309。

(21)

違制以行。」予等曰:「守制,國之經也。」

71

琉球長史所說的「洪武禮制」,並不是指《洪武禮制》一書,因蕭

崇業《使琉球錄》也有類似記載,但稱為「宣德以來禮制」;

72

子陽《使琉球錄》則曰「舊規」,

73

所以此處應是指洪武時期的禮

制。無論洪武三年的《大明集禮》、洪武八年〈頒詔諸蕃及蕃國迎

接儀〉,或是洪武十二年〈遣使外國儀注〉,都只提到「王遣官遠

迎 」, 並 不 需 要 蕃 王 或 是 世 子 親 迎 行 禮 。 其 次 , 陳 鈍 在 責 難 朝 鮮

「無送詔書于館」時,曰:「群臣何以釋朝服乎?當依迎詔時例,

殿下率群臣前導,送詔書于館。」

74

以及《朝鮮王朝實錄》記天順

四 年

( 1460)

張 寧 奉 敕 來 朝 鮮 時 , 亦 曾 責 備 , 曰 :「 世 子 雖 年 幼 ,

既 已 受 封 禮 , 當 出 迎 。 」

75

可 知 明 廷 當 時 或 有 世 子 迎 詔 致 館 的 要

求。但至少可肯定,直到萬曆三十一年

( 1603)

夏子陽出使時,琉

球仍然保留洪武時期做法,足見「洪武賓禮」的影響是根深蒂固

的。

明 代 賓 禮 早 在 洪 武 初 期 , 即 透 過 頒 賜 儀 注 的 形 式 流 傳 至 域

外,朝鮮的《藩國儀注》則是最重要的證據。然而,正因為頒賜

的是洪武前期賓禮儀注,所以只包括〈蕃國接詔儀注〉、〈蕃國受

印物儀注〉、〈蕃國正旦冬至聖壽眾官望闕行禮儀注〉,以及〈蕃國

進賀表箋儀注〉等儀注,非但造成涵蓋的範圍不足,而且太祖並

未將往後的儀注賜予蕃國,使得朝鮮仍沿用舊注,遂導致「五拜

三叩頭」等禮儀爭端。這一點正體現賓禮於域外遲滯的特性,而

71 明.陳侃,《使琉球錄》(收入《續修四庫全書》,第 742 冊),〈使事紀略〉, 頁507-508。 72 明 . 蕭 崇 業 , 《 使 琉 球 錄 》( 收 入 《 續 修 四 庫 全 書 》 , 第 742 冊 ) , 卷 上 , 〈 禮 儀〉,頁559。 73 明 . 夏 子 陽 , 《 使 琉 球 錄 》 ( 收 入 《 續 修 四 庫 全 書 》 , 第 742 冊 ), 卷 上 , 〈 禮 儀〉,頁655。 74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朝鮮王朝實錄.端宗實錄》,第 6 冊,卷 2,頁 527,端 宗元年(1452)八月壬午條。 75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朝鮮王朝實錄.成宗實錄》,第11冊,卷208,頁253, 成宗十八年(1487)十月壬申條。

(22)

造就了賓禮於禮制秩序的延續。

(二)冊封、迎敕、迎誥:蕃國衍生的儀注

「洪武賓禮」的出現,係因使臣來華和高麗請注,自然有欠

周 全 , 因 此 才 有 其 後 四 次 更 定 。《 藩 國 儀 注 》 僅 限 於 迎 詔 、 受 印

物、進賀表箋、望闕行禮等問題,無法應付瞬息萬變的情況,是

以蕃國如何面對這一狀況,則為討論賓禮實踐必須顧及的問題。

《高麗史》早已展示出〈迎大明無詔敕使儀〉與〈迎大明賜勞使

儀〉是從〈迎大明詔使儀〉與〈迎大明賜勞使儀〉簡化而成的,

76

然因缺乏相關記載,無從得悉其實踐的詳情。由於,高麗恭愍王

( 王 祺 , 1330-1374 , 1351-1374 在 位 )

遇 弒 後 , 即 改 朝 換 代 , 由 李 成 桂

( 1335-1408, 1392-1398 在 位 )

掌權,故此後朝鮮的發展更能揭示賓禮

域外實踐的情形。

首先,最重要的是「冊封」問題。洪武三年《大明集禮》中

〈賜蕃國印綬〉的序文提到:「國朝賜高麗黃金印,龜鈕,三寸,

文曰:『高麗國王之印』。賜安南鍍金銀印,駝鈕,三寸,文曰:

『安南國王之印』。賜占城鍍金銀印,駝鈕,三寸,文曰:『占城

國王之印』。賜吐蕃黃金印,駝鈕,五寸,文曰:『白蘭王印』。」

77

可見明初似以〈蕃國受印儀注〉,作為冊封蕃國國王的形式。然

而 , 實 際 情 況 卻 甚 為 複 雜 , 僅 《 大 明 太 祖 皇 帝 御 製 集 》 便 載 有

〈封安南國王陳日煃詔〉、〈封占城國王阿荅阿者詔〉、〈高麗國王

王禑襲爵誥〉;

78

另有散見於《高麗史》、文集的〈封高麗國王王顓

誥〉、

79

〈封高麗國王王顓詔〉,

80

以及〈封高麗國王王禑詔〉等,

76 朝 鮮 . 鄭 麟 趾 等 纂 , 《 高 麗 史 》 ( 收 入 《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 , 第 160 冊 ) , 卷 65,〈禮志七.賓禮〉,頁592-596。 77 明.徐一夔等纂,《大明集禮》,卷32,〈賓禮三.遣使〉,頁9b。 78 明 . 朱 元 璋 , 《 大 明 太 祖 皇 帝 御 製 集 》 ( 明 內 府 朱 絲 欄 鈔 本 攝 製 膠 片 , 卷 687-688,香港:香港大學馮平山圖書館藏),卷 2,頁 2a-2b;同書,卷 2,頁 3a-3b; 同書,卷6,頁29b-30a。 79 朝 鮮 . 鄭 麟 趾 等 纂 , 《 高 麗 史 》 ( 收 入 《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 , 第 160 冊 ) , 卷 42,〈恭愍王世家五〉,頁75。

(23)

81

可見「冊封」並不單純是頒賜國王印綬,還涉及詔書、誥命,這

些都是「洪武賓禮」未顧及的問題。洪武時期的冊封,由於史籍

失載,今已無從知曉。《高麗史》只提到冊封恭愍王時,「帝遣尚

寶司丞偰斯來錫王命,王率百官郊迎」。

82

朝鮮太祖李成桂因被視

為 奪 國 , 一 直 未 能 獲 得 明 太 祖 的 冊 封 ; 繼 位 的 定 宗

( 李 曔 , 1357-1419, 1398-1400 在 位 )

,僅能任「朝鮮權知國事」。

83

目前所見,最早

且最詳細的冊封朝鮮記載,則是朝鮮太宗

( 李 芳 遠 , 1367-1422, 1400-1419 在 位 )

於建文三年

( 1401)

受惠帝

( 朱 允 炆 , 1377-1402, 1398-1402 在 位)

的冊封:

己 巳 , 帝 遣 通 政 寺 丞 章 謹 、 文 淵 閣 待 詔 端 木 禮 來 錫 王 命 ,

謹 禮 持 節 至 。 設 山 棚 結 綵 , 備 儺 禮 百 戲 。 上 御 紗 帽 團 領 ,

具 儀 仗 鼓 吹 , 出 迎 于 宣 義 門 外 , 百 官 具 公 服 以 從 。 導 至 無

逸殿,宣誥命。奉天承運,皇帝誥曰:「古先哲王之爲治,

德 窮 施 普 , 覆 育 萬 方 。 凡 厥 有 邦 , 無 間 內 外 , 罔 不 臣 服 ,

爰 樹 君 長 , 俾 乂 其 民 人 , 以 藩 屛 于 夷 夏 。 朕 承 大 統 , 師 古

成 憲 。 咨 爾 朝 鮮 權 知 國 事 李 諱 ( 按 : 芳 遠 ) 襲 父 兄 之 傳 ,

鎭 綏 玆 土 , 來 効 職 貢 , 率 禮 克 誠 , 以 未 受 封 , 祈 請 勤 至 。

玆 庸 命 爾 爲 朝 鮮 國 王 , 錫 以 金 印 , 長 玆 東 土 。 嗚 呼 ! 天 無

常 心 , 惟 民 是 從 ; 民 無 常 戴 , 惟 德 是 懷 。 爾 其 懋 德 , 以 承

眷 佑 , 孝 友 于 家 , 忠 順 于 上 , 仁 惠 于 下 , 俾 黎 民 受 福 , 後

昆 昭 式 , 永 輔 于 中 國 。 啓 土 建 家 , 匪 德 莫 宜 , 可 不 敬

80 明.王禕,《王忠文集》(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1226冊,臺北:臺灣 商務印書館,1983),卷 12,頁 249;明.朱元璋,《大明太祖皇帝御製集》,卷 2,頁2b-3a。 81 朝 鮮 . 鄭 麟 趾 等 纂 , 《 高 麗 史 》 ( 收 入 《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 , 第 160 冊 ) , 卷 135,〈辛禑列傳三〉,頁456-457。 82 朝 鮮 . 鄭 麟 趾 等 纂 , 《 高 麗 史 》 ( 收 入 《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 , 第 160 冊 ) , 卷 42,〈恭愍王世家五〉,頁74-75。 83 韓 國 . 國 史 編 纂 委 員 會 , 《 朝 鮮 王 朝 實 錄 . 太 宗 實 錄 》 , 第 1 冊 , 卷 1 , 頁 197-198,太宗元年(1401)三月乙丑條。

(24)

哉 ! 」 上 受 命 訖 , 服 袞 冕 行 謝 恩 禮 , 隨 使 臣 至 太 平 館 , 安

節于大廳,拜節如望闕行禮,釋冕服行私禮。

84

「 設 山 棚 結 綵 , 備 儺 禮 百 戲 」 並 非 始 於 此 時 , 早 在 洪 武 二 十 七

年,內史黃永奇等三人齎左軍都督府咨文來朝鮮,朝鮮太祖即是

「設綵棚儺禮」出迎。

85

建文三年,禮部主事陸顒、鴻臚行人林士

英 頒 詔 , 朝 鮮 也 是 「 設 山 棚 結 綵 儺 禮 。 上 率 百 官 , 以 朝 服 迎 于

郊」。

86

景泰元年,朝鮮議服色古制,則認為「今此誥命、冕服,

封妃冠服等事,出於特恩,誠藩國罕有之大慶,當備禮以迎命。

然綵棚、儺禮,則禮典所無,而本國平時戲事也。」

87

可見「綵棚

儺禮」是朝鮮因應「特恩」而設的,並非源自賓禮。因此,正統

十 四 年 , 朝 鮮 世 宗 亦 以 「 但 今 大 明 藩 國 迎 詔 儀 , 只 於 街 巷 及 館

門,結彩而已」為由而罷「綵棚儺禮」。

88

值得注意的是,冊封朝

鮮太宗的禮典,最關鍵的儀節為「宣誥命」而非「賜印綬」。國王

印綬賜予蕃國以後,除非損壞或遺失,一般不會重新頒賜,因此

往後朝鮮國王接受冊封時,不可能再行〈蕃國受印物儀注〉。取而

代之的是「迎誥」,但無論《大明集禮》或是「洪武賓禮」,乃至

賜予朝鮮的《藩國儀注》,都沒有為「迎誥」制定的儀注,使朝鮮

必須自定儀注以解決此一問題。該儀注的內容,據永樂十七年朝

鮮的禮曹提到:

迎 誥 命 儀 , 依 建 文 三 年 六 月 十 一 日 詳 定 儀 注 , 從 之 。 先

84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朝鮮王朝實錄.太宗實錄》,第 1 冊,卷 1,頁 205,太 宗元年(1401)六月己巳條。 85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朝鮮王朝實錄.太祖實錄》,第 1 冊,卷 5,頁 62,太 祖三年(1394)四月甲午條。 86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朝鮮王朝實錄.太宗實錄》,第 1 冊,卷 1,頁 195,太 宗元年(1401)二月乙未條。 87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朝鮮王朝實錄.文宗實錄》,第 6 冊,卷 2,頁243,文 宗元年(1450)六月壬午條。 88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朝鮮王朝實錄.世宗實錄》,第 5 冊,卷 126,頁 149, 世宗三十一年(1449)冬十月戊申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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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 2017 年曾表示,2025 年將達成「非核家園」能源配比為燃氣 5 成、燃煤 3 成、再生能源 2 成的目標。但根據經濟部能源局的預估,再生能源在

1)1949 年至 1958 年,是中日維持民間交往時期;2)1958 年至 1971 年,是中日關係挫折 與改善期;3)1972 年至 2006 年,是中日恢復邦交及爭拗期;4)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