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通禮:
明代賓禮的流傳與域外實踐的紛爭
∗
郭嘉輝
∗∗摘要
本 文 透 過 傳 鈔 與 域 外 實 踐 兩 方 面 , 從 文 本 到 實 況 , 檢 視 明 代 賓 禮 是 如
何 構 築 近 世 中 國 與 域 外 的 禮 儀 秩 序 。 首 先 , 透 過 梳 理 正 德 、 萬 曆 《 大 明 會
典》, 以 及 《 禮 部 志 稿 》、《 使 職 文 獻 通 編 》 等 政 典 , 揭 示 「 洪 武 賓 禮 」 作 為
「 祖 制 」 不 可 撼 動 的 地 位 , 以 至 範 式 由 「 賓 禮 」 轉 移 至 「 蕃 國 禮 」 的 意
義 。 其 次 , 則 以 域 外 實 踐 的 情 況 作 為 呼 應 , 以 洪 武 前 期 賓 禮 儀 注 為 基 礎 的
《 藩 國 儀 注 》 於 朝 鮮 產 生 重 大 影 響 , 往 後 就 迎 誥 、 迎 敕 等 自 行 釐 定 的 儀
注 , 莫 不 以 此 為 據 。 同 時 , 在 「 五 拜 三 叩 頭 」、「 賜 祭 與 冊 封 」 次 序 等 禮 儀
爭 端 中 , 更 成 為 重 要 的 援 引 , 甚 或 足 以 駁 斥 明 朝 使 臣 的 主 張 。 凡 此 種 種 ,
均 見 「 洪 武 賓 禮 」 不 論 於 「 九 州 」 或 是 「 四 夷 」 都 有 舉 足 輕 重 的 影 響 , 實
為「 天 下通 禮」。
關鍵詞:賓 禮 、 朝 鮮 、 朝 貢 、 大 明 會 典 、 明 太 祖
∗ 承 蒙 兩 位 匿 名 審 查 人 和 編 委 會 的 仔 細 校 閱 與 斧 正 , 特 此 致 謝 。 此 外 亦 感 謝 香 港 浸 會大學歷史系李顯偉先生協助校閱初稿。如有任何缺失,當屬筆者文責。 ∗ ∗ 香港理工大學人文學院副項目員 臺灣師大歷史學報 第 59 期 2018 年 6 月,頁 1-40 DOI:10.6243/BHR.201806_(59).0001
一、前言
費正清
( John King Fairbank)倡導的「朝貢制度」理論,是目前
瞭解古代中國處理對外關係的重要概念之一,其起源更與《大明
集禮》有密切關係。
1雖然濱下武志並不認同費氏的立論,但亦不
約而同地主張「禮」是「朝貢貿易圈」的運作核心。
2黃枝連、岩
井 茂 樹 則 以 「 天 朝 禮 治 體 系 」、「 禮 制 霸 權 主 義 」 去 形 容 這 一 秩
序。
3毫無 疑問 ,學 界都 注意 到「 禮」, 特別 是「 賓禮 」對 此的 重
1 費 正 清 的 「 朝貢 制 度 」 理 論, 是 由 一 系 列的 著 作 構 成 ,最 早 見 於
1941
年 與 鄧 嗣禹合撰的
“On the Ch’ing Tributary System”
一文,當中不僅引用到《大明集禮》中「蕃 王朝貢」、「蕃使朝貢」及「遣使」的總序,更以萬曆《大明會典》及各朝《大清 會典》、《大清會典事例》與《大清會典則例》勾勒「朝貢制度」的概貌。翌年, 又 發 表“Tributary Trade and China’s Relations with the West”. 1953
年 的Trade and
Diplomacy on the China Coast: the Opening of the Treaty Ports, 1842-1854
則以第二章“Tribute and Trade”
討論「 朝貢制度」的 理論形成、禮 儀、功能及貿 易。1968
年再 根據1963
年至1965
年期間的相關研討會,編成The Chinese World Order: Traditional
China’s Foreign Relations
一書。此外,費氏又於East Asia: Tradition and Transformation
中,在明代中國的部分以“Foreign Relations”
有所提及。分見John King Fairbank and
S. Y. Têng, “On the Ch’ing Tributary System,”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 Vol. 6,
No. 2 (Jun., 1941), pp. 141-148; John King Fairbank, “Tributary Trade and China’s
Relations with the West,”
The Far Eastern Quarterly
, Vol. 1, No. 2 (Feb., 1942),
pp.129-149; John King Fairbank,
Trade and Diplomacy on the China Coast: the Opening of the
Treaty Ports, 1842-1854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53), pp. 25-38; John
King Fairbank, Edwin O. Reischauer, Albert M. Craig,
East Asia: Tradition and
Transformation
(Boston: Houghton Mifflin Co., 1989), pp. 145-147; John King Fairbank,
The Chinese World Order: Traditional China’s Foreign Relations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8).
中譯本見杜繼東編譯,《中國的世界秩序:傳統中 國的對外關係》(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0
)。 2 濱 下 武 志 「 朝 貢 貿 易 體 系 」 之 所 以 能 挑 戰 費 正 清 的 論 述 , 不 在 於 討 論 「 朝 貢 制 度 」 本 身 , 而 是 發 現 歐 洲 商 業 力 量 在 近 代 西 力 東 漸 時 , 並 不 足 以 推 翻 「 朝 貢 貿 易 圈 」 , 反 而 是 融 入 其 中 。 從 而 指 出 費 正 清 以 為 「 條 約 制 度 」 出 現 使 「 朝 貢 制 度 」 崩 潰 , 為 錯 誤 見 解 。 濱 下 武 志 著 , 朱 蔭 貴 、 歐 陽 菲 譯 , 虞 和 平 校 , 《 近 代 中 國 的 國 際 契 機 : 朝 貢 貿 易 體 系 與 近 代 亞 洲 經 濟 圈 》 ( 北 京 : 中 國 社 會 科 學 出 版 社 ,1999
),頁30-44
。 3 黃枝連,《天朝禮治體系研究(中卷):東亞的禮義世界─中國封建王朝與朝鮮 半 島 關 係 形 態 論 》 ( 北 京 : 中 國 人 民 大 學 出 版 社 ,1994
) , 頁I-XI
。 岩 井 茂 樹 , 〈 明 代 中 国 の 礼 制 覇 権 主 義 と 東 ア ジ ア の 秩 序 〉 , 《 東 洋 文 化 》 ,85
( 東 京 ,要性。
4何偉亞
(James L. Hevia
)、尤淑君、陳維新更利用「賓禮」討
論 1793年馬嘎爾尼
(George Macartney, 1737-1806
)中英禮儀之爭以及晚
清外交轉型、中俄衝突等問題,但焦點放在外交紛爭,而非儀注
本身 。
5無論如 何, 以賓 禮為 核心 的「 朝貢 制度 」,於 近世 東亞 抑
或近代中國的外交秩序都是相當重要的。近年隨著中國影響力的
日增,相關議題逐漸受到關注。可惜在眾多討論之中,依然缺乏
對賓禮發展與流變的研究。
6民國明清史學者孟森
(1869-1937
)曾提
2005.3
),頁121-160
,中譯本見岩井茂樹著,伍躍譯,〈明代中國的禮制霸權主義 與 東亞的國際秩 序〉,《日本中國史研究年刊(2006
年度)》(上海:上海古籍出 版社,2007
),頁230-266
。 4 高 明 士 、 檀 上 寬 等 就 古 代 中 國 對 外 體 系 的 研 究 , 不 約 而 同 視 「 禮 」 為 重 要 運 作 原 則 。 張 啟 雄 則 認 為 「 禮 」 不 單 是 體 現 中 國 與 藩 屬 國 間 的 「 名 分 秩 序 」 , 更 在 於 背 後 的 「 中 華 世 界 秩 序 原 理 」 。 分 見 高 明 士 , 〈 天 下 秩 序 原 理 的 探 討 〉 , 收 入 高 明 士,《東亞古代的政治與教育》(臺北:臺大出版中心,2004
),頁1-28
;張啟雄 著,伊東貴之譯,〈中華世界秩序原理の起源─先秦古典の文化的価値〉,《中 国-社会と文化》,24
(東京,2009.7
),頁71-105
。5
James L. Hevia,
Cherishing Men from Afar: Qing Guest Ritual and the Macartney
Embassy of 1793
(Durham: Duke University Press, 1995).
王開璽,《清代外交禮儀的 交涉與論爭》(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陳維新,《清代對俄外交禮儀體制及 藩 屬 歸 屬 交 涉 (1644-1861
) 》 ( 哈 爾 濱 : 黑 龍 江 教 育 出 版 社 ,2012
) ; 尤 淑 君 , 《賓禮到禮賓:外使覲見與晚清涉外體制的變化》(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3
)。6
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於2017
年第77
卷第1
期出版了以「朝貢制度」為主題 的 專 號 , 收 錄 七 篇 相 關 的 討 論 , 包 括 :
Saeyoung Park, “Long Live the Tributary
System! The Future of Studying East Asian Foreign Relations,” Hendrik Spruyt,
“Collective Imaginations and International Order: The Contemporary Context of the
Chinese Tributary System,” Saeyoung Park, “Me, Myself, and My Hegemony: The
Work of Making the Chinese World Order a Reality,” Joshua Van Lieu, “The Tributary
System and the Persistence of Late Victorian Knowledge,” Sankaran Krishna, “ China
is China, Not the Non-West: David Kang, Eurocentrism, and Global Politics,” David C.
Kang, “Theory and Empirics in the Study of Historical East Asia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Prasenjit Duara, “The Chinese World Order as a Language Game
-David
Kang’s East Asia before the West and Its Commentaries.”
近 年 中 文 學 界 亦 有 不 少 專 著,如:付百臣,《中朝歷代朝貢制度研究》(長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8
); 何新華,《最後的天朝:清代朝貢制度研究》(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何新 華,《清代貢物制度研究》(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2
);李雲泉,《萬 邦來朝—朝貢制度史論》(北京:新華出版社,2014
);何新華,《清代朝貢文 書研究》(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2016
)。到:「明承法紀蕩然之後,損益百代,以定有國之規,足與漢唐相
配。……明所定制,清承之不敢過差。」
7這一觀點是否適用於朝
貢、賓禮的問題上,雖仍有待驗證,
8但說明了如欲瞭解清代以來
的外交秩序形成,則須從明代賓禮說起。
岩 井 茂 樹 將 明 代 對 外 秩 序 定 義 為 「 禮 制 霸 權 主 義 」,
9檀 上 寬
則 認 為 這 一 「 華 夷 秩 序 」 是 於 永 樂 時 期
( 1403-1424 )完 成 。
10然
而,所謂「禮制」,具體是指何種形式的禮儀?這些禮儀又如何傳
入並影響域外?「禮制」本身是否有所演變?而其演變又如何影
響以之為基礎的禮儀秩序?這些問題無一不以「賓禮」為箇中關
鍵。是以本文首先探究賓禮儀注的傳鈔,以釐清明代賓禮的「主
體」。其次,檢視賓禮在域外實踐時遇到的紛爭,進而分析外國是
如何接受並掌握賓禮儀注,以了解禮儀秩序是如何延伸至域外。
域外實踐全憑外國官員負責籌備,有別於在中國境內由各種執事
協助蕃使進行的朝貢禮儀,所以更能突顯外國對賓禮的理解與掌
握。由於禮儀具有印證皇帝的合法性和權威的意義,在國內必然
會 貫 徹 實 行 。 例 如 : 朝 鮮 李 朝 權 近
( 1352-1409)《 奉 使 錄 》 留 下 的
〈 奉 天 殿 朝 見 後 賜 宴 于 會 同 館 〉、〈 謁 文 華 殿 〉,
11朝 鮮 譯 官 手 冊
《 象 院 題 語 》 於 〈 北 京 公 幹 〉 中 提 到 朝 貢 的 程 序 , 以 及 〈 大 小
7 孟森,《明代史》(臺北:中華叢書委員會,1958),頁26。 8 郭 嘉 輝 曾 比 較 萬 曆 《 大 明 會 典 》 、 康 熙 《 大 清 會 典 》 與 「 朝 貢 」 相 關 的 禮 部 主 客 清 吏 司 的 記 載 , 雖 然 明 、 清 兩 代 對 「 蕃 國 」 的 定 義 不 同 , 但 清 朝 的 框 架 、 程 序 大 致上仍是沿用明制,可見明制的影響。郭嘉輝,〈明清「朝貢制度」的反思─以 《萬曆會典》、《康熙會典》中〈禮部.主客清吏司〉為例〉,收入周佳榮、范永 聰 主 編 , 《 東 亞 世 界 : 政 治 . 軍 事 . 文 化 》 ( 香 港 : 三 聯 書 店 , 2014) , 頁 42-79。 9 岩井茂樹,〈明代中国の礼制覇権主義と東アジアの秩序〉,頁121-160。 10 檀 上 寬 著 , 王 曉 峰 譯 , 《 永 樂 帝 : 華 夷 秩 序 的 完 成 》 ( 北 京 : 社 會 科 學 文 獻 出 版 社 , 2015),頁 221-222; 檀 上 寬 ,《明 代 海 禁 = 朝 貢 シ ス テ ム と 華 夷 秩 序 》(京 都:京都大学学術出版会,2013),頁371。 11 朝 鮮. 權近 ,《奉 使錄 》(收 入弘 文華 主編 , 《燕 行錄全 編》 , 第 1 輯 第 3 冊 , 桂 林: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2010),頁30-31。
朝 〉的 行 禮 ,
12乃至 嘉 靖十 三 年
( 1534)來 華的 朝 鮮 使臣 蘇 世 讓 於
《陽谷朝天錄》中記及奉天門朝見等,
13都能證明這一點。
明朝國祚凡二百七十六年,僅洪武時期
( 1368-1398)各國朝貢
便 多 達 一 百 二 十 九 次 ,
14成 化 時 期
( 1465-1487)更 多 達 一 千 餘 次 之
多,由此推論有明一代朝貢事例當有萬餘次。
15然而,全盤檢視明
代賓禮的實行幾無可能,也會令討論焦點變得模糊,若以域外實
踐為討論中心,或有助於了解其禮儀秩序的建構。另一方面,明
代賓禮的獨特性,在於首次將遣使儀注納入國家禮典。《高麗史》
雖曾提到〈迎北朝詔使儀〉與〈迎北朝起復告敕使儀〉等遣使儀
注,
16卻未見於唐《大唐開元禮》、宋《政和五禮新儀》等中國官
書 , 直 至 洪 武 三 年
( 1370 )的 《 大 明 集 禮 》 才 首 次 把 它 們 編 入 禮
典,而域外實踐正提供了解其在域外發揮影響力的途徑。因此,
本文擬分析域內至域外賓禮儀注的變化、流傳及其實踐,進而揭
示「洪武賓禮」構築近世東亞禮儀秩序的意義。
12 朝鮮譯官手冊《象院題語》提到「大小朝」的行禮,最早見於洪武十九年(1386)出 使中國的李崇仁《奉使錄》,「十七日早朝,上御奉天門。李崇仁等蒙賜 冠 服, 獲 與 朝 官 列 拜 午 門 之 外 。 」 此 外 , 亦 有 因 應 宣 諭 、 免 朝 進 賀 等 不 同 儀 節 的 記 載 。 朝 鮮 . 司 譯 院 纂 , 《 象 院 題 語 》 ( 收 入 汪 維 輝 主 編 , 《 朝 鮮 時 代 漢 語 教 科 書 叢 刊 續 篇》,北京:中華書局,2011),頁 9、 頁 20;朝鮮.李崇仁,《奉使錄》(收入 弘文華主編,《燕行錄全編》,第 1輯第 2冊),頁 475;朝鮮.蘇世讓,《陽谷朝 天錄》(收入弘文華主編,《燕行錄全編》,第 1 輯第 3 冊),頁284;朝鮮.金九 容,《金陵錄》(收入弘文華主編,《燕行錄全編》,第 1 輯第 2 冊),頁 529;朝 鮮 . 鄭 士 龍 , 《 甲 申 朝 天 錄 》 ( 收 入 弘 文 華 主 編 , 《 燕 行 錄 全 編 》 , 第 1 輯 第 3 冊),頁411。 13 朝 鮮 . 蘇 世 讓 ,《陽 谷 朝 天 錄 》(收 入 弘 文 華 主 編 ,《燕 行 錄 全 編 》,第1 輯 第 3 冊),頁283-284。 14 鍾小武,〈洪武年間明朝與東南亞的使者往來〉,《海交史研究》,2000 年第 2 期 ( 泉 州 , 2000.12 ) , 頁 46-53 ; 大 隅 晶 子 , 〈 明 初 洪 武 期 に お け る 朝 貢 に つ い て〉,《東京国立博物館研究誌》,第371期(東京,1982.2),頁15-29。 15 岡本弘道,〈明朝の「朝貢体制」の体系的把握に向けて─『明実録』による憲 宗 期 朝 貢 事 例 表 の 作 成 を 中 心 に 〉 , 《 東 ア ジ ア 文 化 交 渉 研 究 》 , 4 ( 大 阪 , 2011.3),頁415-446。 16 朝鮮.鄭麟趾等纂,《高麗史》(收入《四庫全書存目叢書》,第 160 冊,臺南: 莊嚴文化事業公司,1996),卷65,〈禮七.賓禮〉,頁591-592。
二、政典中的「蕃國禮」:「賓禮」的演變與傳鈔
明太祖
( 朱 元 璋 , 1328-1398, 1368-1398 在 位 )在位期間,政治上經
歷胡惟庸案、空印案、郭桓案、藍玉案等四大獄案,廢相後更屢
屢 修 訂 政 制 。 以 「 賓 禮 」 而 言 , 自 洪 武 二 年
( 1369 )〈 蕃 王 朝 貢
禮〉、洪武三年
(1370)《大明集禮》,又有洪武八年
(1375)〈頒詔諸
蕃及 蕃國 迎接 儀〉、 洪武 十二 年
( 1379)〈遣 使外 國儀 注〉、 洪武 十
八 年
( 1385)〈 蕃 國 進 表 禮 儀 〉 及 洪 武 二 十 六 年
( 1393)〈 蕃 國 朝 貢
儀〉等,分就頒詔、迎接、遣使、進表、朝貢儀注的更動,使洪
武前期、後期的儀注出現差異,
17其複雜性不亞於明初禮制反覆無
常的變動。
18因此,討論賓禮的主體及其影響,必須仔細辨識各種
儀 注 , 尤 其 是 朝 鮮 與 明 朝 使 臣 的 儀 節 爭 議 , 正 是 與 洪 武 前 期 的
《藩國儀注》有關。
值得注意的是,《大明集禮》作為明朝首部記載禮典的官書,
自編成後一直藏於禁中,直到嘉靖九年
(1530)才重見天日。
19至於
洪武二十六年的《諸司職掌》,不但是明初百官職掌的官方典章,
更頒行中外,
20其中「禮部儀制司」的〈諸番朝貢〉條目之下,收
17 前 期 儀 注 主 要 是 指 洪 武 二 年( 1369)〈 蕃 王 朝 貢 禮 〉 與 洪 武 三 年( 1370)《 大 明 集 禮 》 , 而 且 《 大 明 集 禮 》 主 要 是 以 〈 蕃 王 朝 貢 禮 〉 為 基 礎 , 特 別 是 將 〈 蕃 王 朝 貢 〉 與 〈 蕃 使 朝 貢 〉 等 兩 大 類 的 賓 禮 儀 注 作 更 系 統 的 整 理 。 至 於 兩 者 的 差 別 , 則 在於《大明集禮》增加了〈序文〉,以及〈遣使〉類的〈遣使開詔儀注〉、〈蕃國 接 詔 儀 注 〉 、 〈 遣 使 賜 印 綬 儀 注 〉 與 〈 蕃 國 受 印 儀 注 〉 等 四 項 儀 注 , 所 以 《 大 明 集 禮 》 可 視 為 洪 武 初 期 賓 禮 儀 注 的 集 大 成 。 其 後 , 太 祖 並 未 有 系 統 地 重 新 編 集 賓 禮儀注,而是針對不同部分作出修正與更動,諸如後洪武八年( 1375)〈頒詔諸蕃 及 蕃 國 迎 接 儀 〉 、 洪 武 十 二 年( 1379)〈 遣 使 外 國 儀 注 〉 , 洪 武 十 八 年( 1385) 〈蕃國進 表禮儀 〉,以及 洪武 二十六年( 1393)〈蕃 國朝貢儀〉等,這些針對「前 期」修改的儀注,為了便利識別與理解,故稱為「後期」儀注。 18 明 初 本行 天 地分 祀 ,直 至 洪武 十 年( 1377)建大 祀殿 ,始 改 行天 地 合祀 。
Ho,
Yun-yi. “Ideological Implications of Major Sacrifices in Early Ming,”
Ming Studies, Vol. 6
(Spring, 1978), pp. 55-73.
19 明.張居正等纂,《明世宗實錄》(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1962
),卷
114
,頁2706
,嘉靖九年(1530)六月庚午條。20 明.李景隆等纂,《明太祖實錄》(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1962
),錄〈蕃國朝貢儀〉,
21成為明初流傳最廣的賓禮儀注。由是觀之,
政典或較禮書更能使賓禮流傳,故以下將以政典為線索,釐清明
代賓禮儀注的傳鈔及其影響。
22(一)《正德會典》
正 德 六 年
( 1511)頒 定 的 《 大 明 會 典 》, 是 作 為 彌 補 《 諸 司 職
掌 》 與 政 制 脫 節 而 編 纂 的 政 典 ,
23架 構 上 自 然 承 接 前 者 , 所 以 在
〈 禮 部 儀 制 清 吏 司 . 朝 儀 〉 項 下 , 照 錄 《 諸 司 職 掌 . 蕃 國 朝 貢
儀》全文。
24更重要的是,《正德會典》於〈禮部儀制清吏司〉之
外 , 另 設 〈 蕃 國 禮 〉 篇 目 , 其 內 容 輯 錄 〈 蕃 王 來 朝 〉、〈 蕃 使 朝
貢 〉、〈 聖 節 正 旦 冬 至 蕃 國 望 闕 慶 祝 儀 〉、〈 蕃 國 遣 使 進 表 儀 〉 及
〈蕃國迎詔儀〉等五類賓禮儀注,可謂徹底改變了賓禮流傳的形
式。
25分析上述儀注,不難發現都是出自「洪武賓禮」,除〈蕃國迎
詔儀〉為「洪武十八年定」外,其餘四部都是「洪武二年定」;洪
武二年,正是明朝首部賓禮儀注〈蕃王朝貢禮〉編成的時間,與
21 明 . 張 鹵 編 ,《 皇 明 制 書 》 ( 收 入 日 本 國 立 國 會 圖 書 館 製 作 , 《 古 典 研 究 会 叢 書 》 , 東 京 : 古 典 研 究 會 ,
1966
) , 〈 諸 司 職 掌 . 禮 部 職 掌 . 諸 蕃 朝 貢 〉 , 頁255-256
;明.李景隆等纂,《明太祖實錄》,卷232
,頁3394-3396
,洪武二十七年 (1394)四月庚辰條。22 費正清於
1941
年與鄧嗣禹合撰的“On the Ch’ing Tributary System”
一文,即是以康熙 、 雍 正 、 乾 隆 、 嘉 慶 、 光 緒 等 五 朝 《 大 清 會 典 》 及 《 則 例 》 、 《 事 例 》 為 討 論 的 依 據 , 特 別 是 討 論 到 朝 貢 的 各 項 規 定 與 流 程 時 , 往 往 直 譯 自 《 大 清 會 典 》 。 費 正清於
Trade and Diplomacy on the China Coast
就朝貢作為禮儀的討論,亦是根據 《大清會典》。John King Fairbank and S. Y. Têng, “On the Ch’ing Tributary System,”
pp. 135-246; John King Fairbank,
Trade and Diplomacy on the China Coast: the
Opening of the Treaty Ports, 1842-1854
, pp. 28-29.
23 明 . 張 懋 等 纂 , 《 明 孝 宗 實 錄 》 ( 臺 北 : 中 央 研 究 院 歷 史 語 言 研 究 所 ,
1962
) , 卷123
,頁2195-2197
,弘治十年(1497)三月戊申條。 24 明.李東陽等纂,《正德大明會典》(東京:汲古書院,1989
),第1
冊,卷43
, 〈朝儀.諸蕃朝貢〉,頁505
。 25 雖 然《 正德 大明 會典 》 卷42
有 〈聖 節正旦 冬至 蕃王 慶祝 儀〉 ,但 內容 僅記 「見蕃 國禮」,可見〈蕃國禮〉為承載賓禮儀注的最主要部分。明.李東陽等纂,《正德 大明會典》,第1
冊,卷43
,〈禮部儀制清吏司.朝賀〉,頁487
。〈蕃國禮〉比較,無論編排或用字都極為相似,所以〈蕃國禮〉
應是以〈蕃王朝貢禮〉中的〈蕃王來朝〉、〈蕃使朝貢〉、〈蕃國遇
正旦冬至聖節皆望闕行禮〉、〈蕃國進賀表箋〉為基礎,
26並不代表
〈蕃國禮〉等同於〈蕃王朝貢禮〉。〈蕃國禮.蕃王來朝〉在篇末
提到「二十七年,更定蕃王來朝儀。見朝儀項下」,而洪武二十六
年的〈蕃國朝貢儀〉則納入〈蕃國禮〉。
27此外,又將洪武十八年
的〈蕃國進表禮儀〉編入〈蕃使朝貢〉。
28至於〈蕃國迎詔儀〉,雖
然提到為「洪武十八年定」,但內容只是抄錄自洪武八年的〈蕃國
迎 接 儀 〉。
29由 此 可 知 ,〈 蕃 國 禮 〉 並 不 單 純 是 抄 錄 〈 蕃 王 朝 貢
26 編 排 上 , 蕃 國 於 正 旦 、 聖 節 、 冬 至 望 闕 行 朝 賀 , 以 及 蕃 國 進 賀 表 的 儀 注 , 在 《 大 明 集 禮 》 歸 入 〈 蕃 王 朝 貢 〉 , 但 這 些 儀 注 於 洪 武 二 年 的 〈 蕃 王 朝 貢 禮 〉 是 排 在 蕃 使 朝 貢 之 後 , 因 此 正 德 《 大 明 會 典 》 的 編 排 是 參 照 〈 蕃 王 朝 貢 禮 〉 , 並 非 《 大 明 集 禮 》 。 至 於 用 字 方 面 , 首 先 , 在 蕃 王 的 〈 朝 見 儀 注 〉 中 , 《 大 明 集 禮 》 載 由 「 午 門 西 入 」 , 〈 蕃 王 朝 貢 禮 〉 則 載 「 西 門 」 。 其 次 , 蕃 王 〈 見 東 宮 儀 注 〉 中 , 《 大 明 集 禮 》 載 設 蕃 王 拜 位 於 「 殿 門 外 及 殿 中 」 , 〈 蕃 王 朝 貢 禮 〉 載 「 殿 外 」 。 其 三 , 蕃 王 〈 見 東 宮 儀 注 〉 中 , 《 大 明 集 禮 》 提 到 「 內 贊 接 引 至 皇 太 子 座 前 」 , 〈 蕃 王 朝 貢 禮 〉 則 載 「 殿 中 」 。 其 四 , 蕃 使 朝 貢 中 , 《 大 明 集 禮 》 載 百 官 具 朝 服 , 〈 蕃 王 朝 貢 禮 〉 僅 載 「 公 服 」 。 其 五 , 〈 聖 節 正 旦 冬 廷 蕃 國 望 闕 慶 祝 儀 〉 在 《 大 明 集 禮 》 記 「 王 由 西 門 出 」 , 〈 蕃 王 朝 貢 禮 〉 記 為 「 東 門 」 。 由 上 述 五 例 可 知 , 雖 然 《 大 明 集 禮 》 是 以 〈 蕃 王 朝 貢 禮 〉 為 本 , 卻 有 些 微 差 異 。 由 於 正 德 《 大 明 會 典 》 在 上 述 五 處 是 與 〈 蕃 王 朝 貢 禮 〉 同 , 則 反 映 出 正 德 《 大 明 會 典 》 是 照 錄 自 〈 蕃 王 朝 貢 禮 〉 。 分 見 明 . 李 東 陽 等 纂 , 《正 德 大 明 會 典 》 , 第 2 冊 , 卷 55, 〈禮 部 儀 制 清吏 司 . 蕃 國禮〉 , 頁 23-32; 明 . 李 景隆等 纂 ,《明 太祖 實 錄 》 ,卷 45, 頁 884-903, 洪 武 二 年(1369)九 月 壬 子 條 ; 明 . 徐 一 夔 等 纂 , 《 大 明 集 禮 》 (明嘉靖九年〔1530〕內府刊本,北京:中國國家圖書館藏),卷 30,〈賓禮一. 蕃王朝貢〉,頁22b。 27 雖 然 〈 蕃 國 朝 貢 儀 〉 於 洪 武 二 十 七 年 四 月 更 定 , 但 與 洪 武 二 十 六 年 三 月 的 《 諸 司 職 掌 . 禮 部 職 掌 . 諸 番 朝 貢 》 所 載 〈 蕃 國 朝 貢 儀 〉 比 較 , 可 發 現 兩 者 內 容 幾 乎 完 全 相 同 , 故 此 一 儀 注 應 於 洪 武 二 十 六 年 制 定 , 而 非 洪 武 二 十 七 年 。 分 見 明 . 張 鹵 編,《皇明制書》,〈諸司職掌.禮部職掌.諸蕃朝貢〉,頁 255-256;明.李景 隆 等 纂,《明太 祖 實錄 》,卷 232, 頁 3394-3396 ,洪武 二 十七 年( 1394 )四月 庚 辰條。 28 明 . 李 東 陽 等 纂 ,《 正 德 大 明 會 典 》 , 第 2冊 , 卷 55 , 〈 禮 部 儀 制 清 吏 司 . 蕃 國 禮〉,頁29-30。 29 雖 然 洪 武 八 年 的 〈 蕃 國 迎 接 儀 〉 是 以 《 大 明 集 禮 . 蕃 國 接 詔 儀 注 》 為 基 礎 , 但 不 同 之 處 在 於 蕃 王 出 迎 國 門 外 時 , 加 入 「 五 拜 禮 」 , 並 刪 去 其 後 的 「 三 上 香 」, 而 《 正 德 會 典 》 正 是 抄 錄 了 相 關 規 定 。 明 . 李 東 陽 等 纂 , 《 正 德 大 明 會 典 》 , 第 2
禮〉,而是嘗試整合洪武前期與後期的賓禮儀注。
更重要的是,〈蕃國禮〉抹除了「丞相」在儀注中的角色。蕃
王在朝見皇帝、皇太子、諸王後,原有「舍人引蕃王及其從官詣
中書省見丞相」並按〈見宰輔以下儀注〉進行,〈蕃國禮〉卻完全
略去。在為蕃王舉行的宴會中,本有「丞相、光祿卿舉御食案進
於御前」,則改為「光祿卿舉御食案進于御前」。
30〈蕃使朝貢〉亦
是如此,蕃使在見東宮後的次日,本應到中書省謁丞相,
31但已改
為「蕃使見東宮畢,禮部奉旨錫宴于會同館」,
32略去見宰輔而直
接行宴儀。其次,〈蕃王朝貢禮〉提到蕃使每歲常朝時,應先置表
箋於中書省,並與丞相行禮,同樣為〈蕃國禮〉刪去。
33中書省、
大 都 督 府 、 御 史 臺 、 侍 儀 司 等 職 司 雖 被 廢 置 或 更 易 , 但 仍 見 於
《大明會典》。故正德《大明會典》在編入明初賓禮儀注時,是刻
意 將 「 丞 相 」 的 部 分 刪 去 。 另 一 方 面 ,〈 蕃 國 禮 〉 亦 有 簡 化 的 傾
向,不僅將東宮及省府臺對蕃王的賜宴,縮寫成「東宮擇日宴蕃
冊,卷 55,〈禮部儀制清吏司.蕃國禮〉,頁 31-32;明.李景隆等纂,《明太祖 實錄》,卷97,頁1660-1664,洪武八年(1375)二月壬寅條。 30 明 . 李 東 陽 等 纂 , 《 正 德 大 明 會 典 》 , 第 2 冊 , 卷 55 , 〈 禮 部 儀 制 清 吏 司 . 蕃 國 禮〉,頁26。 31 《 明 太 祖 實 錄 》 載 , 「次 日 , 詣 中 書 省 謁 丞 相 。 至 省 門 外 , 執 事 以 所 獻 書 及 方 物 置 于 案 , 舉 由 西 門 入 。 使 者 隨 行 置 案 於 露 臺 , 使 者 立 於 案 南 , 贊 拜 , 使 者 再 拜 , 詣 案 取 書 跪 進 , 興 、 復 位 , 受 書 。 執 事 至 丞 相 前 , 啟 緘 畢 , 使 者 復 再 拜 , 禮 畢 , 降 自 西 階 , 詣 左 司 見 郎 中 等 官 皆 再 拜 , 郎 中 等 官 俱 答 拜 , 右 司 亦 如 之 。 又 明 日 參 都 督 府 官 各 衛 官 屬 戎 服 盛 陳 兵 仗 , 餘 如 中 書 省 儀 。 又 明 日 參 御 史 臺 官 如 省 府 儀 , 惟不設兵仗,參見禮畢。」明.李景隆等纂,《明太祖實錄》,卷45,頁884-903, 洪武二年(1369)九月壬子條。 32 明 . 李 東 陽 等 纂 , 《 正 德 大 明 會 典 》 , 第 2 冊 , 卷 55, 〈 禮 部 儀 制 清 吏 司 . 蕃 國 禮〉,頁28。 33 《 明 太 祖 實 錄 》 載 , 「若 每 歲 常 朝 , 則 置 表 箋 方 物 於 中 書 省 。 至 省 門 外 , 執 事 者 置 方 物 於 案 , 使 者 捧 表 箋 由 中 門 入 , 方 物 從 後 至 堂 上 , 置 方 物 於 前 , 丞 相 興 , 受 表 箋 , 授 於 執 事 者 , 使 者 退 立 于 西 。 丞 相 酌 酒 飲 使 者 , 使 者 跪 飲 , 畢 , 引 禮 引 使 者 出 , 至 戶 部 授 方 物 , 詣 侍 儀 司 習 儀 。 次 日 , 中 書 省 進 表 箋 方 物 , 使 者 具 公 服 , 隨 入 行 五 拜 禮 , 畢 , 出 午 門 釋 服 。 見 皇 太 子 於 東 宮 , 行 四 拜 禮 , 出 。 詣 中 書 省 , 參見省官,行再拜禮。」明.李景隆等纂,《明太祖實錄》,卷 45,頁 884-903, 洪武二年(1369)九月壬子條。
王。是日,宿衛陳設如朝會儀。中書省、大都督府、御史臺俱取
旨宴樂。」
34而且僅以「蕃使見東宮畢」一句,交代蕃使朝見皇太
子的儀注。
然而,〈蕃國禮〉的整理不足以代表「洪武賓禮」的全部,原
因在於並未輯錄《大明集禮.遣使》的〈遣使賜印綬儀注〉、〈蕃
國 受 印 物 儀 注 〉, 以 及 洪 武 十 二 年 的 〈 遣 使 外 國 儀 注 〉 等 三 項 儀
注,而且有不少疏漏、錯誤。
35即便如此,正德《大明會典》透過
〈 蕃 國 禮 〉, 以 〈 蕃 王 朝 貢 禮 〉 為 基 礎 , 並 按 類 輯 入 《 大 明 集
禮 》, 以 及 後 期 的 〈 蕃 國 迎 接 儀 〉 與 〈 蕃 國 進 表 禮 儀 〉 等 賓 禮 儀
注,無疑是確立了「洪武賓禮」宛如「祖制」的權威,成為明代
中後期賓禮儀注的典範。更重要的是,在《大明集禮》未曾刊布
的情況下,《正德會典》以〈蕃國禮〉匯整了「洪武賓禮」的主要
儀注,將「賓禮」的範式從《大明集禮》轉移至〈蕃國禮〉,更解
決 了 洪 武 十 三 年
( 1380)廢 相 以 後 ,「 丞 相 」 於 賓 禮 儀 注 上 的 角 色
問題。是以日後的萬曆《大明會典》與《禮部志稿》,都沿用〈蕃
國禮〉的架構,自此《大明會典》成為傳承「賓禮」的主體。
(二)《萬曆會典》
萬曆《大明會典》雖沿襲了正德本的〈蕃國禮〉,但在編纂上
更臻完善。
36是書將〈蕃使朝貢〉、〈蕃國遣使進表儀〉編入〈蕃王
34 明 . 李 東 陽 等 纂 , 《 正 德 大 明 會 典 》 , 第 2 冊 , 卷 55 , 〈 禮 部 儀 制 清 吏 司 . 蕃 國 禮〉,頁27。 35 如 蕃 王 的 朝 見 儀 注 , 皇 帝 是 服 通 天 冠 、 絳 紗 袍 , 但 卻 僅 記 為 「 禮 服 」 。 〈 宴 會 儀 注〉中「御酒尊」僅寫「御尊」。明.李東陽等纂,《正德大明會典》,第 2 冊, 卷55,〈禮部儀制清吏司.蕃國禮〉,頁24、頁26。 36 正 德 《 大 明 會 典 》 有 「 於 」 與 「 于 」 混 合 的 情 況 , 萬 曆 本 一 律 改 為 「 於 」 ; 〈 蕃 王 朝 見 」 中 見 東 宮 的 部 分 , 由 「 殿 外 」 改 為 「 殿 中 」 , 「皇 太 子 , 興 , 樂 作 , 入 殿 門 」 , 則 改 為 「 出 殿 門 」 ; 見 諸 王 中 , 「王 答 拜 位 於 座 之 北 , 蕃 王 從 官 拜 位 於 殿外門」,改為「殿門外」。分見明.李東陽等纂,《正德大明會典》,第 2 冊, 卷 55,〈禮部儀制清吏司.蕃國禮〉,頁 24-25;明.申時行等纂,《大明會典》 ( 收 入 《 續 修 四 庫 全 書 》 , 第 790 冊 , 上 海 : 上 海 古 籍 出 版 社 , 1995 ) , 卷 58 , 〈蕃國禮.蕃王來朝儀蕃國遣使進表朝貢儀附〉,頁184-185。
來朝儀〉,更貼近洪武二年〈蕃王朝貢禮〉的原貌,而將〈聖節正
旦冬至蕃國望闕慶祝儀〉維持獨立一項,連同〈蕃國迎詔儀〉,共
整合成為三大類。編目雖比正德本為少,但無論在內容或是整理
上,都處理得比正德本更為細緻和有條理。
萬曆本將散見各處的賓禮儀注,歸入〈蕃國禮〉。首先,將儀
制清吏司〈朝儀〉中的洪武二十六年〈蕃國朝貢儀〉編進〈蕃王
來朝儀〉,並將〈蕃國禮〉中的「二十七年,更定蕃王來朝儀,見
朝儀項下」刪去。其次,則將〈朝賀〉的〈聖節正旦冬至蕃王慶
祝 儀 〉, 直 接 歸 入 〈 蕃 國 禮 〉 的 〈 聖 節 正 旦 冬 節 蕃 國 望 闕 慶 祝
儀〉,
37使各種賓禮儀注集中於〈蕃國禮〉。再者,萬曆本的〈蕃使
朝貢〉刪去洪武二年的舊注,只載洪武十八年更定的〈蕃國進表
禮儀〉,並在〈蕃國迎詔儀〉的篇末載有正德元年
( 1506)、嘉靖十
六 年
( 1537)蕃 國請 留 詔書 、 謄 詔開 讀 等 新規 定 ,
38將新 、 舊 儀 注
重 新 歸 類 整 合 。 萬 曆 本 從 《 大 明 集 禮 》 輯 錄 出 〈 蕃 國 受 印 物 儀
注〉並編入〈蕃國迎詔儀〉,輯錄的賓禮儀注比正德本更為完備。
萬曆本在〈蕃王來朝儀〉、〈聖節正旦冬至蕃國望闕慶祝儀〉
及〈蕃國迎詔儀〉前,分別附上解說:「國初諸蕃來朝,必見皇太
子及親王。皇帝親御殿侍宴後,止朝見。上賜宴會同館,命禮部
待之,其蕃使進表,亦不宣讀」;「蕃王奉正朔稱朝貢者,其國中
有慶祝禮,頒自朝廷,使遵行之」;「皇帝登極及冊立皇儲,則遣
37 《 正 德 大 明 會 典 》 原 於 卷 42 有 〈 聖 節 正 旦 冬 至 蕃 王 慶 祝 儀 〉 但 僅 載 「 見 蕃 國 禮 」 , 萬 曆 《 大 明 會 典 》 則 直 接 將 此 條 刪 去 。 分 見 明 . 李 東 陽 等 纂 ,《 正 德 大 明 會典》,第 1 冊,卷 42,〈禮部儀制清吏司.朝賀.聖節正旦冬至蕃王慶祝儀〉, 頁 487;明.申時行等纂,《大明會典》(收入《續修四庫全書》,第790冊),卷 43 ,〈禮 部儀 制 清 吏司 .朝 賀 〉 , 頁 13 ; 同 書, 卷 58 ,〈蕃 國禮 . 聖 節正 旦冬 至 蕃國望闕慶祝儀〉,頁188。 38 「 正 德 元 年 , 題 准 : 凡 使 者 齎 捧 詔 節 前 往 安 南 等 國 , 若 國 王 請 留 詔 書 為 傳 國 之 寶 者 , 聽 。 」 及 「 嘉 靖 十 六 年 , 題 准 : 凡 禮 制 詔 天 下 者 , 遇 有 蕃 國 朝 貢 使 臣 , 依 式 謄 黃 一 道 付 齎 回 國 , 徑 自 開 讀 行 禮 。 其 恭 遇 國 家 大 典 禮 , 應 該 遣 使 詔 諭 者 , 仍 遵 照舊例施行。」明.申時行等纂,《大明會典》(收入《續修四庫全書》,第 790 冊),卷58,〈蕃國禮.蕃國迎詔儀〉,頁190。
使頒詔。蕃王受封,則賜印或有賫予,故有蕃王迎接之儀」。
39說
明各種賓禮儀注的應用情況,相較於明初賓禮的模糊不清,萬曆
本便利讀者的理解及應用。因此,泰昌元年
( 1 6 20 )官修《禮部志
稿》於〈儀制司職掌〉照錄了萬曆《大明會典》的〈蕃國禮〉,
40可 見 萬 曆 本 編 定 〈 蕃 國 禮 〉, 幾 乎 成 為 明 後 期 賓 禮 儀 注 流 傳 的 定
稿。
《大明會典》先後歷正德、嘉靖、萬曆三次纂修,
41總括明中
葉以降的典章制度,當中的〈蕃國禮〉雖並未涵蓋所有洪武時期
的賓禮儀注,但始終是以「洪武賓禮」為主,可見「洪武賓禮」
於明代中後期的賓禮秩序中,有著「祖制」般不可憾動的地位。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 賓 禮 的 範 式 藉 著 傳 鈔 , 從 《 大 明 集 禮 》 轉 移 至
《大明會典》,使其成為明代賓禮的重要載體。
(三)《使職文獻通編》與使臣記述
《 大 明 會 典 》 對 遣 使 儀 注 其 實 著 墨 不 多 , 特 別 是 《 正 德 會
典》僅提及洪武八年的〈蕃國迎接儀〉。因此明代遣使儀注的流傳
形式,可在嘉靖四十四年
( 1565)嚴從簡編的《使職文獻通編》找
到解答。
42《使職文獻通編》為行人司的官署志,行人司原為洪武
十三年廢相後取代「中書省宣使」而設,洪武二十七年
( 1394)成
為 「 奉 使 外 夷 」 的 專 職 機 構 , 太 祖 令 :「 餘 非 奉 旨 , 諸 司 不 得 擅
39 明 . 申 時 行 等 纂 , 《 大 明 會 典 》 ( 收 入 《 續 修 四 庫 全 書 》 , 第 790冊 ) , 卷 58 , 〈蕃國禮.蕃王來朝儀〉,頁 183;同書,卷 58,〈蕃國禮.聖節正旦冬至蕃國望 闕慶祝儀〉,頁188;同書,卷58,〈蕃國禮.蕃國迎詔儀〉,頁188-189。 40 明.俞汝楫,《禮部志稿》(收入景印文淵閣《四庫全書》,第 597 冊,臺北:臺 灣商務印書館,1983),卷17,〈儀制司職掌.蕃國禮〉,頁264-271。 41 《正德會典》早於天順時期已開始醞釀,直至弘治十年(1497)才展開編纂工作, 歷時五年多編成,但未刊行,直到正德四年( 1509)才重新校刊。原瑞琴,《《大 明會典》研究》(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9),頁74-107。 42 嚴從簡,字仲可,號紹峯,浙江嘉興人,嘉靖三十八年( 1559),以進士授行人; 嘉靖四十四年,出為工科給事中,後升為刑科右給事中;隆慶元年( 1567),謫婺 源 縣 丞 , 後 歷 揚 州 同 知 。 國 立 中 央 圖 書 館 編 , 《 明 人 傳 記 資 料 索 引 》 ( 臺 北 : 國 立 中 央 圖 書 館 , 1978) , 頁 946; 明 . 張 居 正 等 纂 , 《 明 世 宗 實 錄 》 , 卷 546, 頁 8818,嘉靖四十四年(1565)五月丙辰條。
差。」
43雖然其後屢遭翰林院、給事中侵占職能,終明一代仍是遣
使域外的重要官署,故《使職文獻通編》有重要的參考價值。此
書分正編十卷、外編十三卷,前者分〈職原〉、〈禮式〉、〈公署〉、
〈受員〉、〈貯書〉、〈睿命〉、〈使範〉、〈人物〉、〈文藝〉、〈緒議〉;
後者分〈東夷〉、〈南蠻〉、〈西戎〉、〈北狄〉。其中,〈禮式〉載有
〈遣使一條〉、〈奉使王國三條〉、〈奉使諸司一十四條〉,以及〈奉
使蕃國兩條〉等共四項二十條,
44其中又以〈奉使蕃國兩條〉與賓
禮最為密切。嚴從簡於篇末提及其來源:
太 祖 既 設 司 官 , 恐 其 儀 度 未 閑 , 復 命 禮 部 將 出 使 禮 儀 教 之
演 習 。 於 是 署 本 部 主 事 蓋 霖 參 照 《 洪 武 禮 制 》 及 《 禮 儀 定
式 》 詳 開 條 目 , 共 為 二 十 欸 。 即 於 二 十 七 年 五 月 , 同 行 人
司官伏謁武英殿,奏頒本司,永為遵守,今具錄如前。
45據此,則這些儀注應來自《洪武禮制》、《禮儀定式》,並於洪武二
十七年頒定行人司。惟查閱今本《皇明制書》的《洪武禮制》與
《禮儀定式》,卻未見任何關於〈奉使蕃國〉的儀注。《使職文獻
通編》的〈奉使蕃國兩條〉,分別是關於出使蕃國頒詔、賜印,前
者是洪武八年更定的〈蕃國迎接儀〉,與《大明集禮》的〈蕃國接
詔儀注〉刪去了宣讀前「三上香」及「僧道」的參與,
46後者則為
《 大 明 集 禮 》 的 〈 蕃 國 受 印 物 儀 注 〉。
47嘉 靖 時 期 《 使 職 文 獻 通
編》仍據「洪武賓禮」輯入〈奉使蕃國〉的儀注,可知「洪武賓
43 明.李景隆等纂,《明太祖實錄》,卷232,頁3388,洪武二十七年(1394)三月戊 申 條 。 另 參 見 郭 嘉 輝 , 〈 明 代 「 行 人 」 於 外 交 體 制 上 之 作 用 ─ 以 「 壬 辰 倭 禍 ( 1592-1598)」 兩 次 宣 諭 為 例 〉 , 《 中 國 學 報 》 , 70( 首 爾 , 2014.12) , 頁 319-343。 44 明 . 嚴 從 簡 , 《 使 職 文 獻 通 編 》 ( 明 嘉 靖 乙 丑〔 四 十 四 年 , 1565〕刊 本 , 臺 北 : 國 家圖書館藏),卷 2,〈禮式〉,頁1a-12b。 45 明.嚴從簡,《使職文獻通編》,卷 2,〈禮式〉,頁12b。 46 但 奇 怪 的 是 , 《 使 職 文 獻 通 編 》 並 未 加 入 蕃 王 於 國 門 外 迎 接 時 的 「 五 拜 禮 」 。 明.徐一夔等纂,《大明集禮》,卷32,〈賓禮.遣使〉,頁17a-19b。 47 明.徐一夔等纂,《大明集禮》,卷32,〈賓禮.遣使〉,頁23a-25a。
禮」在明代中後期的賓禮秩序「祖制」般的地位。
除「行人」之外,使臣常留下其出使紀錄,茲整理如下:
表 1 明代使臣紀錄表
使臣 使臣記錄著作 出使時間 出使蕃國 1 黃福 (1362-1440) 《奉使安南水程日記》 永樂四年(1406) 安南 2 張洪 《使緬附錄一卷》 永樂四年(1406) 緬甸 3 陳誠 (1365-1457) 《使西域記》 永樂十一年(1413) 西域 4 張寧 (1426-1496) 《張方洲奉使錄》 天順四年(1460) 朝鮮 5 董越 (1430-1502) 《使東日錄》 成化二十三年(1487) 朝鮮 6 陳侃 (1507-?) 《使琉球錄》 嘉靖十一年(1532) 琉球 7 龔用卿 (1500-1563) 《使朝鮮錄》 嘉靖十六年(1537) 朝鮮 8 郭汝霖 (1510-1580) 《重編使琉球錄》 嘉靖三十七年(1558) 琉球 9 蕭崇業 (?-1588) 《使琉球錄》 萬曆四年(1576) 琉球 10 夏子陽 (1522-1610) 《使琉球錄》 萬曆三十一年(1603) 琉球 11 朱之蕃 (?-1624) 《奉使朝鮮稿》 萬曆三十三年(1605) 朝鮮 12 姜曰廣 (1584-1649) 《輶軒紀事》 崇禎四年(1631) 朝鮮 資料來源: 明.張居正等纂,《明世宗實錄》,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2,卷 138,嘉 靖十一年(1532)五月癸亥條,頁 3245-3246;同書,卷 458,嘉靖三十七年(1558)四 月戊寅條,頁 7743。 明.張寧,《張方洲奉使錄》,收入《四庫全書存目叢書》,第 36 冊,臺南:莊嚴文化事業 公司,1996,頁 644-660。 明.張懋等纂,《明孝宗實錄》,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2,卷 8,成化二 十三年(1487)十二月庚午條,頁 158。 明.楊士奇等纂,《明太宗實錄》,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2,卷 143,永 樂十一年(1413)九月甲午條,頁 1706。 明.顧秉謙等纂,《明神宗實錄》,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2,卷 52,萬曆 四年(1576)七月丁酉條,頁 1219;同書,卷 380,萬曆三十一年(1603)正月乙酉 條,頁 7160-7161;同書,卷 416,萬曆三十三年(1605)十二月乙卯條,頁7849。 清.張廷玉等纂,《明史》,北京:中華書局,1974,卷 97,〈藝文志二.史類.地理類〉, 頁2419-2420。但這些記述多以出使經歷為主,例如:《奉使安南水程日記》
僅載出使路程;張洪《使緬附錄》亦只提到「彼宣慰那塔遣其弟
率舟來迎,三十餘里至館,于江滸方議蓋樓、選日,然後迎敕」。
48這些零碎且省略的記載,無助於瞭解遣使域外儀注的實況。龔用
卿《使朝鮮錄》雖然有詳細記載〈迎詔之議〉、〈開讀儀〉、〈沿途
迎 詔 儀 〉、〈 謁 廟 儀 〉 等 「 出 使 之 禮 」,
49但 顯 然 是 抄 錄 自 朝 鮮 方
面,並不足以反映明代中後期的賓禮。
50從《諸司職掌》以來,明代賓禮儀注的傳鈔,皆以政書作為
主要載體。正德、萬曆《大明會典》雖以《諸司職掌》為基礎,
仍是透過〈蕃國禮〉以匯輯洪武前、後期的各種賓禮儀注;行人
司 的 《 使 職 文 獻 通 編 》, 亦 是 從 明 初 遣 使 儀 注 編 成 〈 奉 使 蕃 國 兩
條〉,這些都反映「洪武賓禮」成為明代賓禮秩序的基調,其後編
定的儀注,如倪謙
( ?-1479 年 )的《接待謄錄》,以及王獻臣從朝鮮
攜回的「禮部儀注」等,無不以「洪武賓禮」為基準,這自然與
接受 洪 武 前期 儀 注 ─《藩國儀 注 》 的朝 鮮 , 曾發 生 禮 儀爭 端 有
關。總而言之,《大明會典》承載著「洪武賓禮」於賓禮上具有重
要作用;與之同時,「洪武賓禮」亦因《大明會典》,在中、外得
以持續發揮其影響力,兩者可謂相輔相成,構築了明代中、外的
禮儀秩序。這些問題透過討論其在域外實踐實造成的紛爭,當更
能說明。
48 明.張洪,《使緬附錄》(清咸豐九年〔 1859〕鈔本,臺北:國家圖書館藏),卷 1,〈與那羅塔第二書〉,頁63b。 49 明 . 龔 用 卿 , 《 使 朝 鮮 錄 》 ( 收 入 殷 夢 霞 、 于 浩 遠 編 , 《 中 朝 關 係 史 料 叢 刊 . 下 冊》,北京:北京圖書館出版社,2003),卷 1,〈出使之禮〉,頁11-25。 50 《 使 朝 鮮 錄 》 等 於 賓 禮 儀 注 , 不 致 於 引 發 晚 明 中 、 朝 間 一 連 串 的 禮 儀 爭 端 。 例 如:嘉靖十八年( 1539)華察、薛廷寵出使朝鮮頒詔,提到國王受詔行拜禮、讀詔 後 行 拜 禮 , 再 告 宗 廟 的 儀 節 , 朝 鮮 卻 主 張 「 本 國 無 時 禮 也 」 , 若 「 天 使 常 觀 《 使 朝 鮮 錄 》 , 儀 註 之 事 , 俱 載 於 錄 , 天 使 必 已 見 也 。 」 明 . 張 居 正 等 纂 , 《 明 世 宗 實錄》,卷 221,頁 4585-4586,嘉靖十八年( 1539)二月戊申條;韓國.國史編纂 委員會,《朝鮮王朝實錄.中宗實錄》(首爾:國史編纂委員會,1968),第 18冊, 卷90,頁263,中宗三十四年(1539)四月庚子條。
圖
1
〈
明
代
賓
禮
儀
注
流
變
傳
鈔
簡
圖
-
以
政
典
為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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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下通禮」:賓禮的域外實踐
討論明代賓禮的域外實踐,首先需要釐清賓禮傳至域外的時
間 和 途 徑 , 及 其 儀 注 的 內 容 和 實 施 的 形 式 。 與 明 朝 交 聘 的 蕃 國
中,以朝鮮最為密切,
51且留存的記錄最為詳實,故以下將以朝鮮
為考察對象,另以琉球為佐證。
(一)賓禮的媒介:《藩國儀注》
洪武二年,高麗遣工部尙書張子溫賀正旦,並請賜「本國朝
賀 儀 注 」,
52促 使 〈 蕃 王 朝 貢 禮 〉 的 訂 定 。
53《 高 麗 史 》 於 景 泰 二
年
( 1451)載有〈元正冬至上國聖壽節望闕賀儀〉,
54《琉球國由來
記》則提到〈朝拜御規式〉
55,都可以說明〈蕃國遇正旦冬至聖節
51 根 據 林 基 中 《 燕 行 錄 全 集 》 的 統 計 , 明 代 的 燕 行 使 團 多 達 八 十 二 次 。 金 敏 鎬 , 〈由燕行錄所見朝鮮人眼中的江南形象〉,發表於 2009 年 6 月 8 日由中央研究院歷 史 語 言 研 究 所 「 東 亞 文 化 意 象 之 形 塑 / 移 動 的 桃 花 源 」 計 畫 主 辦 之 「 東 亞 文 化 意 象 之 形 塑 」 系 列 演 講 。〈 http://proj3.sinica.edu.tw/~eaart/upload/zhtw/activity_file/ activity_file_15.pdf〉(2018/03/21)。 52 朝 鮮 . 鄭 麟 趾 等 纂 , 《 高 麗 史 》 ( 收 入 《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 , 第 160冊 ) , 卷 41,〈恭慰王室家四〉,頁71。 53 高麗請賜的「本國朝賀儀注」,即是後來的〈蕃國遇正旦冬至聖節皆望闕行禮〉; 高麗遣使請賜「本國朝賀儀注」的原因,與元、明易代的局勢有關。「望闕朝賀」 並 非 始 於 明 代 , 在 元 代 已 經 成 為 全 國 性 的 禮 制 規 範 , 並 見 於 《 大 元 聖 政 國 朝 典 章》。高麗與蒙元關係密切,自至元十一年( 1274)忠烈王(王昛,1236-1308, 1274-1308 在 位 )娶 齊 國 大 長 公 主 成 為 「 駙 馬 國 」 , 加 上 長 期 置 於 「 征 東 行 省 」 的 管 治 下 , 深 受 蒙 元 政 治 文 化 影 響 。 《 高 麗 史 . 金 坵 傳 》 亦 提 到 「 嘗 賀 聖 節 , 達 魯 花 赤 華 其 屬 立 於 右 內 豎 。 上 將 軍 康 允 紹 阿 附 達 魯 花 赤 , 亦 率 其 黨 胡 服 直 入 , 自 比 客 使 , 見 王 不 拜 。 及 王 拜 一 時 , 作 胡 拜 , 王 怒 , 不 能 制 , 有 司 亦 莫 敢 詰 , 坵 劾 之 甚 力 。 」 可 見 高 麗 於 蒙 元 時 期 曾 實 行 「 望 闕 行 賀 」 之 禮 。 然 因 順 帝 北 狩 , 高 麗 恭 愍 王棄元投明,高麗「望闕」的對象自然由元順帝轉移為明太祖,故需向明朝重新請 求「望闕行賀」的儀注。明.宋濂等纂,《元史》(北京:中華書局,1976),卷 8, 〈世祖本紀五〉,頁155;同書,卷10,〈世祖本紀七〉,頁203;朝鮮.鄭麟趾等 纂 , 《 高 麗 史 》 ( 收 入 《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 , 第 161 冊 ) , 卷 160, 〈 金 坵 列 傳〉,頁643。 54 朝鮮.鄭麟趾等纂,《高麗史》(收入《四庫全書存目叢書》,第160冊),卷 67, 〈禮志九〉,頁630-631。 55 日本.伊波普猷、東恩納寬惇、橫山重等纂,《琉球國由來記》(收入伊波普猷、 東恩納寬惇、橫山重等編《琉球史料叢書》,第1 冊,東京:東京美術,1972),卷
皆望闕行禮〉在域外得以實踐。「望闕朝賀」是自明朝首次納入賓
禮禮典,其域外實踐反映「洪武賓禮」於近世東亞的重要性。職
是之故,賓禮儀注如何傳入域外,是極為重要的問題,特別是並
非所有儀注都如「本國朝賀儀注」有明確記載。因此,以下透過
禮儀的爭論,以揭示賓禮的傳播。
正 統 十 四 年
( 1449 )倪 謙 、 司 馬 恂 受 命 頒 景 帝
( 朱 祁 鈺 , 1428-1457, 1449-1457 在 位 )的即位詔予朝鮮。
56翌年正月抵達後,由於朝
鮮世宗
( 李 祹,1397-1450,1418-1450 在 位)病重無法迎詔,欲遣世子代
迎,因而派府尹金何與倪謙等商討,
57卻引起了迎詔行「鞠躬」或
是「五拜三叩頭」的爭論。《朝鮮王朝實錄》載:
使臣謂金何曰:「《洪武禮制》,門外迎詔,行五拜扣(叩)
頭禮。今迎詔儀,只躬身以迎,何所據乎?」(金)何曰:
「考歷代書撰,此儀行之已久。」使臣曰:「歷代之事,不
如時王之制也。」於是命李季甸往謂使臣曰:「郊迎,五拜
之 禮 當 矣 。 然 《 藩 國 儀 注 》 門 外 迎 詔 , 無 拜 禮 。 自 高 皇 帝
頒此書以來,我國皆遵此禮。」
58所謂朝鮮「門外迎詔,無拜禮」,乃根據「高皇帝頒此書」,亦即
《藩國儀注》。明代賓禮迎詔時的「五拜禮」,則是在洪武八年的
〈頒詔諸蕃及蕃國迎接儀〉才加入,
59其後儀注亦沿襲此禮。《洪
武 禮 制 》 在 「 出 使 禮 儀 」 亦 提 到 ,「 凡 出 使 在 外 , 如 遇 詔 赦 到 各
1,頁10-11。 56 明.陳文等纂,《明英宗實錄》(臺北: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1962) , 卷 185,頁3705,正統十四年(1449)十一月甲辰條。 57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朝鮮王朝實錄.世宗實錄》,第 5 冊,卷 127,頁 161, 世宗三十二年(1450)春正月壬寅條。 58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朝鮮王朝實錄.世宗實錄》,第 5 冊,卷 127,頁 162, 世宗三十二年(1450)春正月乙巳條。 59 明.李景隆等纂,《明太祖實錄》,卷97,頁1660-1664,洪武八年(1375)二月壬 寅條。
處。出迎郊外,與本處官一同隨班行五拜三叩頭禮」。
60然而,洪
武三年《大明集禮》的〈蕃國接詔儀注〉,並未提到蕃王於門外迎
詔時,須進行何種禮儀。
61由此可知,《藩國儀注》當與《大明集
禮》有所關連。
惟孤證不立,可參照景泰三年
( 1 45 2 )陳鈍、李寬前往朝鮮頒
冊封皇太子詔時,
62因「送詔書于館」而引起的爭論:
鈍 等 曰 :「 將 《 蕃 ( 藩 ) 國 儀 注 》 來 。 」 孟 卿 曰 :「 即 以 授 鈍
等。」鈍等再三看過曰:「此儀,乃洪武三年所頒也,洪武
四 十 ( 十 四 ) 年 及 永 樂 年 間 , 改 定 禮 度 , 當 依 時 制 , 君 臣
送館。」
63陳鈍指出朝鮮所據的《藩國儀注》,係洪武三年頒定,可為《藩國
儀注》源於《大明集禮》的佐證。另以「三上香」的爭論為例,
更能支持此說。洪武八年的〈蕃國迎接儀〉,刪去了《大明集禮.
蕃國接詔儀注》中使臣宣制,蕃王等行四拜禮後,再由「王三上
香 」 的 儀 節 。
64朝 鮮 明 宗
( 李 峘 , 1534-1567 , 1545-1567 在 位 )沖 齡 即
位,禮曹就討論到「勤政殿庭迎詔時,自上陞殿三上香後,降復
位行拜禮,近來例事也。今主上幼沖,階梯陞降爲難。《五禮儀註
(注)》則司香上香,《藩國儀註(注)》則自上上香。」
65不單如
此 , 早 於 宣 德 十 年
( 1435 )問 禮 使 臣 時 亦 提 到 「 厥 後 受 仁 宗 即 位
60 明.張鹵編,《皇明制書》,〈洪武禮制〉,頁415。 61 明.徐一夔等纂,《大明集禮》,卷32,〈賓禮三.遣使〉,頁18a。 62 明.陳文等纂,《明英宗實錄》,卷 217,頁 4685-4686,景泰三年( 1452)六月辛 巳條。 63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朝鮮王朝實錄.端宗實錄》,第 6 冊,卷 2,頁 527,端 宗元年(1452)八月壬午條。 64 分見明.徐一夔等纂,《大明集禮》,卷32,〈賓禮三.遣使〉,頁18b-19a;明. 李 景 隆 等 纂 , 《 明 太 祖 實 錄 》 , 卷 97 , 頁 1660-1664, 洪 武 八 年( 1375)二 月 壬 寅 條。 65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朝鮮王朝實錄.明宗實錄》,第 19冊,卷 2,頁368,明 宗元年(1545)十一月壬午條。
詔 , 今 上 封 太 子 詔 , 予 親 上 香 , 一 依 藩 國 禮 儀 也 。 」
66景 泰 元 年
( 1450)又指出「《藩國儀注》有曰:『王親上香』之語。……予即
位,黃儼齎誥命而來,曰:『王當親上香。』予親上香。」
67這些
都證明了朝鮮仍然保留著「三上香」的做法,而這一做法則是源
自 於 《 藩 國 儀 注 》, 而 「 三 上 香 」 是 源 自 洪 武 三 年 的 《 大 明 集
禮》。
「五拜三叩頭」、「三上香」的論爭,主要涉及《藩國儀注》
的〈蕃國接詔儀注〉。惟參照《朝鮮王朝實錄》,分別於永樂十七
年
( 1419)、弘治元年提到:「禮曹啓:聖節賀禮,依《藩國儀注》
跪左膝三叩頭,從之」;
68「但自開國以來,未有乘馬之禮,予若
乘馬,則是祖宗之事皆非也。且藩王儀註(注)他無乘馬乘轎之
文。而獨受上賜宣勞儀,有乘馬之文。」
69則知《藩國儀注》至少
載 有 〈 蕃 國 受 印 物 儀 注 〉、〈 蕃 國 正 旦 冬 至 聖 壽 眾 官 望 闕 行 禮 儀
注 〉, 以 及 〈 蕃 國 進 賀 表 箋 儀 注 〉 等 儀 注 。
70因 此 , 可 以 肯 定 的
說,明代賓禮是透過太祖頒賜的《藩國儀注》等儀注傳入朝鮮。
另一方面,琉球也有相類情況。陳侃《使琉球錄》記載,嘉
靖十三年
( 1534)五月抵達琉球那霸港後,岸上迎恩亭有琉球百餘
名官員守候,並對龍亭行「五拜三叩頭禮」:
呼 長 史 問 曰 :「 世 子 不 迎 詔 敕 , 何 也 ? 」 對 曰 :「 洪 武 禮
制 , 凡 詔 敕 至 國 , 世 子 候 服 於 國 門 之 外 , 數 代 相 承 , 不 敢
66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朝鮮王朝實錄.世宗實錄》,第 3冊,卷 67,頁618,世 宗十七年(1435)三月乙酉條。 67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朝鮮王朝實錄.世宗實錄》,第 5 冊,卷 127,頁 155, 世宗三十二年(1450)春正月辛巳條。 68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朝鮮王朝實錄.世宗實錄》,第 2 冊,卷 3,頁312,世 宗元年(1419)四月庚寅條。 69 韓 國 . 國 史 編 纂 委 員 會 , 《 朝 鮮 王 朝 實 錄 . 成 宗 實 錄 》 , 第 11 冊 , 卷 214, 頁 317,成宗十九年(1488)三月甲戌條。 70 최종석,〈고려말기⋅조선초기迎詔儀禮에 관한새로운 이해 모색—『蕃國儀注』 의 소개와 복원〉,《민족문화연구》,69(首爾,2015),頁269-309。
違制以行。」予等曰:「守制,國之經也。」
71琉球長史所說的「洪武禮制」,並不是指《洪武禮制》一書,因蕭
崇業《使琉球錄》也有類似記載,但稱為「宣德以來禮制」;
72夏
子陽《使琉球錄》則曰「舊規」,
73所以此處應是指洪武時期的禮
制。無論洪武三年的《大明集禮》、洪武八年〈頒詔諸蕃及蕃國迎
接儀〉,或是洪武十二年〈遣使外國儀注〉,都只提到「王遣官遠
迎 」, 並 不 需 要 蕃 王 或 是 世 子 親 迎 行 禮 。 其 次 , 陳 鈍 在 責 難 朝 鮮
「無送詔書于館」時,曰:「群臣何以釋朝服乎?當依迎詔時例,
殿下率群臣前導,送詔書于館。」
74以及《朝鮮王朝實錄》記天順
四 年
( 1460)張 寧 奉 敕 來 朝 鮮 時 , 亦 曾 責 備 , 曰 :「 世 子 雖 年 幼 ,
既 已 受 封 禮 , 當 出 迎 。 」
75可 知 明 廷 當 時 或 有 世 子 迎 詔 致 館 的 要
求。但至少可肯定,直到萬曆三十一年
( 1603)夏子陽出使時,琉
球仍然保留洪武時期做法,足見「洪武賓禮」的影響是根深蒂固
的。
明 代 賓 禮 早 在 洪 武 初 期 , 即 透 過 頒 賜 儀 注 的 形 式 流 傳 至 域
外,朝鮮的《藩國儀注》則是最重要的證據。然而,正因為頒賜
的是洪武前期賓禮儀注,所以只包括〈蕃國接詔儀注〉、〈蕃國受
印物儀注〉、〈蕃國正旦冬至聖壽眾官望闕行禮儀注〉,以及〈蕃國
進賀表箋儀注〉等儀注,非但造成涵蓋的範圍不足,而且太祖並
未將往後的儀注賜予蕃國,使得朝鮮仍沿用舊注,遂導致「五拜
三叩頭」等禮儀爭端。這一點正體現賓禮於域外遲滯的特性,而
71 明.陳侃,《使琉球錄》(收入《續修四庫全書》,第 742 冊),〈使事紀略〉, 頁507-508。 72 明 . 蕭 崇 業 , 《 使 琉 球 錄 》( 收 入 《 續 修 四 庫 全 書 》 , 第 742 冊 ) , 卷 上 , 〈 禮 儀〉,頁559。 73 明 . 夏 子 陽 , 《 使 琉 球 錄 》 ( 收 入 《 續 修 四 庫 全 書 》 , 第 742 冊 ), 卷 上 , 〈 禮 儀〉,頁655。 74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朝鮮王朝實錄.端宗實錄》,第 6 冊,卷 2,頁 527,端 宗元年(1452)八月壬午條。 75 韓國.國史編纂委員會,《朝鮮王朝實錄.成宗實錄》,第11冊,卷208,頁253, 成宗十八年(1487)十月壬申條。
造就了賓禮於禮制秩序的延續。
(二)冊封、迎敕、迎誥:蕃國衍生的儀注
「洪武賓禮」的出現,係因使臣來華和高麗請注,自然有欠
周 全 , 因 此 才 有 其 後 四 次 更 定 。《 藩 國 儀 注 》 僅 限 於 迎 詔 、 受 印
物、進賀表箋、望闕行禮等問題,無法應付瞬息萬變的情況,是
以蕃國如何面對這一狀況,則為討論賓禮實踐必須顧及的問題。
《高麗史》早已展示出〈迎大明無詔敕使儀〉與〈迎大明賜勞使
儀〉是從〈迎大明詔使儀〉與〈迎大明賜勞使儀〉簡化而成的,
76然因缺乏相關記載,無從得悉其實踐的詳情。由於,高麗恭愍王
( 王 祺 , 1330-1374 , 1351-1374 在 位 )遇 弒 後 , 即 改 朝 換 代 , 由 李 成 桂
( 1335-1408, 1392-1398 在 位 )掌權,故此後朝鮮的發展更能揭示賓禮
域外實踐的情形。
首先,最重要的是「冊封」問題。洪武三年《大明集禮》中
〈賜蕃國印綬〉的序文提到:「國朝賜高麗黃金印,龜鈕,三寸,
文曰:『高麗國王之印』。賜安南鍍金銀印,駝鈕,三寸,文曰:
『安南國王之印』。賜占城鍍金銀印,駝鈕,三寸,文曰:『占城
國王之印』。賜吐蕃黃金印,駝鈕,五寸,文曰:『白蘭王印』。」
77可見明初似以〈蕃國受印儀注〉,作為冊封蕃國國王的形式。然
而 , 實 際 情 況 卻 甚 為 複 雜 , 僅 《 大 明 太 祖 皇 帝 御 製 集 》 便 載 有
〈封安南國王陳日煃詔〉、〈封占城國王阿荅阿者詔〉、〈高麗國王
王禑襲爵誥〉;
78另有散見於《高麗史》、文集的〈封高麗國王王顓
誥〉、
79〈封高麗國王王顓詔〉,
80以及〈封高麗國王王禑詔〉等,
76 朝 鮮 . 鄭 麟 趾 等 纂 , 《 高 麗 史 》 ( 收 入 《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 , 第 160 冊 ) , 卷 65,〈禮志七.賓禮〉,頁592-596。 77 明.徐一夔等纂,《大明集禮》,卷32,〈賓禮三.遣使〉,頁9b。 78 明 . 朱 元 璋 , 《 大 明 太 祖 皇 帝 御 製 集 》 ( 明 內 府 朱 絲 欄 鈔 本 攝 製 膠 片 , 卷 687-688,香港:香港大學馮平山圖書館藏),卷 2,頁 2a-2b;同書,卷 2,頁 3a-3b; 同書,卷6,頁29b-30a。 79 朝 鮮 . 鄭 麟 趾 等 纂 , 《 高 麗 史 》 ( 收 入 《 四 庫 全 書 存 目 叢 書 》 , 第 160 冊 ) , 卷 42,〈恭愍王世家五〉,頁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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