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高雄大學
九十七年度第二次學生就學補助管理委員會會議紀錄
會議時間:97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一)中午 12 點 30 分 會議地點:圖資館大樓五樓中型會議室 出席委員:
李副校長博志、紀代理學務長振清、盧教務長昆宏、劉總務長安平(代理)、林館長文揚、陳 主任錦麗、楊主任明宗、吳院長建興、林組長士貴 列席人員:孫秘書瑜謙、溫如文小姐、張芷瑋小姐、陳雅慧小姐、何若菱小姐 主 席:李副校長博志 紀錄:何若菱 報告事項:參考資料如附件 議題討論: 議題一:財法系在職班二年級謝建富等11 位同學之急難慰問金提請追認及審議運動健康與休閒學 系一年級周興寬等10 位同學申請核發急難助學金案(如附件一),請討論。(生輔組) 說明:檢附本校學生急難慰問助學金辦法供參(如附件二)。 決議:(一)審議結果如附件一。 (二)爾後請承辦單位加註: 1.資料審查情形。 2.申請學生以往申請核發情形。 3.建議核發額度;以加速審議速度。 議題二:研訂「葉國貞先生勵學獎助學金申請辦法(草案)」,請討論。(生輔組) 決議:修正通過,如附件三。 議題三:研訂「陳梧桐先生勵學獎助學金申請辦法(草案)」,請討論。(生輔組) 決議:照案通過,如附件四。 議題四:研訂「國立高雄大學勵學獎助學金審查作業需知(草案)」,請討論。(生輔組) 決議:照案通過,如附件五。 議題五:本校學生葉金福等 11 人申請特殊教育學生獎助學金案,請討論。(諮輔組) 說明:一、檢附本校特殊教育學生獎助設置辦法供參(如附件六)。 二、依本校 97 年學生就學補助分配表提列特殊教育獎助學金預算數 10 萬元,本年度共 11 位身 心障礙學生提出申請,申請金額共計為 15 萬元(如附件七)。 決議:一、審議結果如附件七,且由「研究生助學金」結餘款項支應不足數 5 萬元。 二、附帶決議修正「特殊教育學生獎助辦法」第五條後段文字(如附件六-1)。 議題六:研訂「國立高雄大學學生生活學習獎助學金申請辦法(草案)」,請討論。(課輔組) 說明:配合教育部大專院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將學生工讀轉型為生活學習獎助計畫,特訂定本 辦法。 決議:照案通過,如附件八。 議題七、廢止「國立高雄大學學生工讀申請辦法」,請討論。(課輔組) 說明:為配合教育部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將學生工讀轉型為生活學習獎助計畫,訂定本 校學生生活獎助學金申請辦法,爰擬廢止本辦法。 1決議:照案通過。 議題八:九十八年度學生就學補助經費分配參考表(如附件十),請討論。(課輔組) 說明: 一、九十八年度學生就學補助經費分配項目有:獎勵在校生就讀本校研究所碩士班、獎勵高中 生就讀本校、優良學生書卷獎、學生生活學習獎助學金(含大學生生活學習獎助學金及研 究生助學金)、急難救助金及其他學生就學補助(含功勳子女公費、學雜費減免、低收入戶 免費住宿)。 二、九十八年度各單位需求工讀時數共計 60,552 小時,共需經費 5,752,440 元,惟因經費有限 本學期各單位大學生生活學習獎助學金時數擬依去年所列編列,並增加東亞語文學系 500 小時,共計 49,850 小時,所需工讀經費 4,735,750 元(如附件十一)。 三、現行工讀請領系統項下,校長室之工讀時數包含校規小組及資源開發中心共三十小時, 經查校規小組於 96 年 8 月已奉核淮歸屬總務處,爰建議依其歸屬改列入總務處,並討 論是否就其工讀時數做對應調整。 四、九十八年度研究生(含博士生)人數預計共 975 人,所需經費共 884 萬元整(如附件十 二)。 決議:(一)審議通過 98 年度各單位大學部生活學習獎助學金時數分配表,如附件十一-1。 (二)修正通過98 年度就學獎補助經費分配表,如附件十-1。 (三)於「大學部生活學習獎助學金」中,將校規小組由原校長室項下,改列入總務處項下。 臨時動議: 散會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