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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營事業股聖
解決國建土地徵收補償問題
。殷之j告
由於土地取得不易,導致六年國建各項工程進度遲緩
O 應透過公營事業民營
化的目標與方式,以股票解決土地徵收,成功地完成第二次土地改革。
六年國建的首年,各項公共工程建設即出現
進度落後的現象。追究原因,在於土地取得緩慢,
工程根本無法展開。土地取得不易的原因,在地
主對地價補償過低不滿意。據估計國建所需經費
投入大約需要八兆二千餘億元,其中用於補償土
地及地上物所有權人,以取得公共建設用地的經
費就高達一兆六百億元,佔百分之十二點八tuo
土地取得足夠的經費來源是推動建設眾多先決條
件之一。而目前政府亦為經費籌措方式傷透腦
筋。
據報載,交通部提報之財務計畫
~ '因將土地
取得所需資金當作非消耗性資金,以為取得土地
資金可由自償財源解決,致高(古自償財源之比例。
根據財政部長表示,現在土地都在民間,政府要
徵收,就要花錢。現在未取得土地就要興建交通
建設,哪來自償財源?目前稅收短缺嚴重,財政
吃緊,光靠發行公債十分危險。
目前政府籌措經費的方式有:1 發行公債向
民間借資。 2 成立建設基金向金融機構貸款o
3.
徵收時搭發土地債券。 4 稅收和各種事業規費歲
入。然除了稅收和各種事業規費等經常性歲入外,
成立基金或發行公債等方式,都將使政府承受龐
大的貸款償付壓力。為支付此壓力,只有增加預
算及提高規費。屆時民眾與政府都將在各項建設
陸續完成後,分擔昂貴的規費及擴張預算的代價。
根據財政部每日一項電腦模擬推估結果顯示,由
於政府大量公共建設的密集推出,中央政府的年
度總支出;可能在八十三年度時,每一百元就有
超過四卡元以上資金必須依賴政府發行公債的方
式取得,這麼大的依賴度,決非一個正常的預算
結構。至於搭發土地債券,因債券的流通性通常
不具靈活性,並且貼現尚支付一部份利息,也就
是交換價值低於債券面額,造成被徵收地主之損
失,古文搭發土地債券一般地主多不感興趣。以上
各種經費籌措都有不可避免的弱點。為此,特建
議以國營事業股票搭發補償地主之損失。
猶記得民國三十八年至四十二年間,台灣省
實施土地改革成功,成為許多開發中國家爭相仿
效的楷模 O 就其土地徵收補償方面,係根據實施
耕者有其回條例第十五條:徵收耕地地價之補
償,以實物土地債券七成及公營事業股票三成搭
發之。其中所謂公營事業股票,則係指依「公營
事業移轉民營辦法」將公營事業移轉民營的台灣
水泥公司、台灣紙業公司、台灣工礦公司及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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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林公司四大股票搭配予地主,作為地價的補
償。
施行此政策的成果,除了直接農民受惠外,
對當時台灣社會促進與導引投資方面有相當貢
獻,達成以農業培養工業的目標。雖然條例於施
行之初,地士對三成搭發的股票不大願意接受,
但「後來才發現這些股票也不錯,每年還可以開
股東會、分紅利,分的錢可能比土地上所得的錢
多。後來這些地主對工業也建立了一些觀念,產
業的機構也慢慢建立」。
公營事業民營化乃世界潮流所趨,而政府的
第一波民營化之三十家公營事業也已敲定,並於
今年五月及十月分別通過修正之公營事業移轉民
營條例及施行細則。基於早年土地改革成功的先
例,今日土地徵收所需經費,應可敢當年耕者有
其田的土地徵收補償,之精神,原則採取配發公營
事業股票及現金補償併用方式,予以推動辦理。
以發放國營事業股票補償土地徵收之部分費
用,具有以下數項優點:
一、舒緩國建計劃需求龐大資金的壓力:
國營事業民營化所公開釋出股票,政府所得
經費,仍是再投入建設之用。如以股票直接
用以補償,用地,即可省卻資金轉移之于績,
避免以大量現金收購後,造成金融上過高的
貨幣通量,引起通貨膨脹,男可避免大量公
營事業股票釋出,造成股市銷售的沈重負
擔。
二、分散國學事業股權;
國營事業因為成立的先天條件,普通具有獨
佔性或與民生相關重大之事業O 為避免在民
營化過程中,獨佔性之利益為個人所獨享,
造成壟斷,此種均分眾多地主的方式,可以
使股權大量分散。
三、將資金導入生產事業﹒
土地的徵收是將土地之財富釋放,導引成可
流通之貨幣。這資金的去向,原無可預測。
若是將這資金導入與民生相關之生產事業,
則不但生產事業資金得到揖注,使社會淨產
出能力提高,利益為大眾所共亭,持有者亦
可分獲股利以及股票增值之利得。消極上並
可以避免因公共建設土地徵收支出之資金在
民間流竄。
四、加速國營事業民學化:
國營事業民營化乃世界潮流所趨,而政府第
一波民營化的名單雖經確定,但因沒有切確
時間表,以致民營化時間遙遙無期。值此六
年國建時期之龐大經費需求,成就了一個互
相補足的需求動力,是民營化的極佳時機。
順應此時機,大可將國營事業民營化及六年
國建計劃畢其功於一役。國營事業民營化及
六年國建計劃的成功,將是政府於八十年代
最具代表性的財經建設成果。
國建計劃經費籌措及國營事業民營化是政府
目前財經上的兩大重要課題。土地徵收雖是諸多
問題的一項,但因涉及往後工程的開展,所以成
為第一個難題,而民營化更是千端萬緒,爭議送
起。如何使各政策順利推展,是國人極為關切的
課題。國營事業股票用以補償土地徵收經費,雖
然仍有相當多的困難,但確實不失為一條良好的
途徑,仍需國人多加關注及討論,以使此項建議
能有落實之可能。若真能助益國家建設發展經濟,
那就是國人之福了!
(記者張錫銘整理)
〈本文轉載自工商時報民國八十一年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