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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醫學大學104學年度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招生入學考試_行政法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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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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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醫學大學 104 學年度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招生入學考試

行政法試題 本試題第 1 頁;共 2 頁 (如有缺頁或毀損,應立即請監試人員補發) 注 意 事 項 一、本試題共三題,共計 100 分。 二、請將最適當的答案依題號作答於答案用卷上。 三、試題答錯者不倒扣。 1. 近年來台灣因歷經多次食安風暴,《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50 條第一項爰規定,「雇主不得因勞工向主管機關 或司法機關揭露違反本法之行為、擔任訴訟程序之證人或拒絕參與違反本法之行為而予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 之處分。雇主或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人,為前項規定所為之解僱、降調或減薪者,無效。」此外,同條第二 項尚規定,「雇主以外之人曾參與違反本法之規定且應負刑事責任之行為,而向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揭露,因而 破獲雇主違反本法之行為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試評析上述《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 50 條,此一經常被稱為「吹哨者保護條款」之規定,其立法目的與手段, 各自為何?(40%) 2.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 3 條,行政訴訟分成幾種?各有何要件?當全民健康保險署與醫事服務機構有關健保醫療服 務案件專業審查之「醫療費用」不予支付發生爭議時,可以提起何種行政訴訟?(30%) 3. A 市為亟思轉型為工商業之都市,B 為政商關係良好之養猪企業,C 為轄區內活躍之環保團體。B 向 A 市申請 設立廢棄物清理法第 41 條所稱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業經 A 市政府許可在案,B 機構亦已正式營運。 惟嗣後 C 環保團體發現,B 機構所提污染防治計畫書與廢棄物處理設備清冊顯然不實,以致營運後排放之廢污 水過量,遂向 A 市政府檢舉,市政府承辦人起初堅持原許可無誤,經 C 檢具資料向檢察官告發,檢察官偵結提 起公訴後,A 市政府迅速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 42 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 27 條規定,撤銷 B 之申請許可、命立即停工,並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 43 條規定:「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違反依 第九條第二項所定之總量管制方式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 成改善者,按日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得命其停工或停業;必要時,並得廢止其排放許可證、簡易排放許可 文件或勒令歇業。」科處 B 最高額罰鍰三十萬元。B 則以該廢污水並非其獨力所造成,鄰近養猪戶亦為共同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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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醫學大學 104 學年度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招生入學考試

行政法試題 本試題第 2 頁;共 2 頁

(如有缺頁或毀損,應立即請監試人員補發)

染者為由,拒絕停工且拒繳罰鍰。倘若 B 所稱污染非其獨力所造成,A 市政府之處罰過當為屬實,試問 A 市政 府之處分瑕疵,主要是違反行政程序法上規定之那些原理原則?(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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