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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大學學生宿舍網路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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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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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大學學生宿舍網路管理辦法

民國 91 年 6 月 18 日第 25 次行政會議通過 民國 92 年 11 月 25 日第 44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民國 100 年 12 月 23 日第 24 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 為充分發揮校園網路功能,落實網路資源合理使用,確保 TANet 骨幹上學術 用途資訊流量順暢,依據本校校園網路使用規範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住校內宿舍之學生自備個人上網設備(如 PC、NB 等),即可使用宿舍網路。 第三條 禁止濫用網路資源,住宿學生不得有下列之行為: 一、蓄意散布電腦病毒或其他干擾或破壞系統機能之程式。 二、擅自截取網路傳輸訊息。 三、以破解、盜用、冒用或其它非法方法,未經授權使用網路資源。 四、無故將帳號借予他人使用,或無故洩漏他人之帳號及密碼。 五、窺視他人之電子郵件或檔案。 六、以任何方式濫用網路資源,包括以電子郵件大量傳送廣告信、連鎖信或 無用之信息,或以灌爆信箱、掠奪資源等方式,影響系統之正常運作。 七、以電子郵件、線上談話、電子佈告欄(BBS)或類似功能之方法散布詐 欺、誹謗、侮辱、猥褻、騷擾、非法軟體交易或其他違法之訊息。 八、利用學校之網路資源從事非教學研究等相關之活動或違法行為。 九、架設私人網站供大眾違法下載受保護之著作。 第四條 使用網路需確實遵守誠信公平原則,若有凡違反上列之行為,或侵犯他人權 益者,如經查屬實,將違規情形簽報館長核定停權處份。 停權處份,初犯者停權一週至一個月,累犯者停權一個月至二個月。 資安事件或嚴重影響網路通訊者,經查屬實,得逕行予以停權至原因消滅為 止。 第五條 依據台灣學術網路管理委員會決議(第24、26次會議),對宿舍網路須 做網路流量之區隔與管控。為保持網路暢通,對宿舍網路流量規範如下: 一、單日流進校內或流出校外的網路流量超過 4 Gigabytes 以上者,將立即 停權三天。 二、停權期間任意擅用 IP 或任何企圖逃避限制者,若經查獲,將簽報館長予 以停權二個月。 第六條 當連線發生問題,經檢查並判斷問題為該網路節點或整體網路不通時,請向 圖書資訊館申請故障維修。 第七條 學生宿舍網路之管理及運作,由圖書資訊館管理與督導之。 第八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教育部及本校其它相關法規辦理。 第九條 本辦法經行政會議及校務會議通過,並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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