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社群參與的行動邏輯—以大溪民間宗教社頭為例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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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目. 錄. 目 錄.......................................................................................................... i 圖目錄........................................................................................................ iv 表目錄......................................................................................................... v 中英文摘要................................................................................................ vi 第一章 導論............................................................................................... 1 第一節. 研究緣起 .......................................................................................................... 1. 第二節. 問題意識 .......................................................................................................... 7. 治 政 2 壹、研究背景:從社會運動到社區總體營造 ........................................................ 大 立 貳、研究動機:描繪日常公共生活的樣態 ............................................................ 4 ‧ 國. 學. ‧. 壹、研究問題 .......................................................................................................... 11 貳、研究架構 .......................................................................................................... 14. y. Nat. io. sit. 第三節 研究目的與價值 ...............................................................................................16. n. al. er. 第二章 文獻探討 ....................................................................................20 第一節. Ch. i n U. v. 何謂公共 ........................................................................................................ 20. engchi. 壹、. 資本主義社會的公共危機........................................................................ 20. 貳、. 公共領域的再思........................................................................................ 23. 第二節. 公共與社群 .................................................................................................... 28. 壹、. 社群中的個體............................................................................................ 30. 貳、. 現代社會中社群的崩解............................................................................ 35. 第三節. 社群概念的界定 ............................................................................................ 37. 壹、. Community(社群)的定義 ................................................................... 38. 貳、. 社群中的記憶、儀式與倫理.................................................................... 42 i.
(3) 第三章 研究取徑 .................................................................................. 49 第一節. 社群研究的方法論基礎 ................................................................................ 49. 壹、. MacIntyre 的社群與實踐取徑................................................................. 51. 貳、. 社群行動中的閱聽人展演........................................................................ 58. 第二節. 在地社群的經驗現象 .................................................................................... 62. 壹、. 以社區總體營造為代表的社群................................................................ 62. 貳、. 以宗教社頭為代表的社群........................................................................ 66. 第三節. 研究方法與個案 ............................................................................................ 72. 壹、. 大溪普濟堂的宗教社頭............................................................................ 74. 貳、. 研究方法與步驟........................................................................................ 75. 立. 政 治 大. 第四章 宗教社頭的論述分析 ................................................................ 78. ‧ 國. 學. 大溪普濟堂及其繞境的歷史緣由 ................................................................ 79. 第二節. 大溪宗教社頭的論述分析 ............................................................................ 88 宗教社頭行動者對自身行動的論述........................................................ 88. Nat. y. 壹、. ‧. 第一節. 參、. 宗教社頭行動者對外在環境的論述...................................................... 103. er. sit. 宗教社頭行動者對他人行動的論述........................................................ 99. io. 貳、. n. a. v. l C 第五章 社群行動者的記憶、儀式和倫理 .......................................... 109 ni. hengchi U. 第一節. 社群行動者的記憶 ...................................................................................... 109. 第二節. 儀式中的身體展演 ...................................................................................... 113. 第三節. 記憶與儀式中的倫理踐行 .......................................................................... 118. 第六章 結論 ........................................................................................ 123 第一節. 發現與評估 .................................................................................................. 123. 壹、對於公共領域及市民社會的反思 ................................................................ 124 貳、對於社群的反思 ............................................................................................ 126 參、以記憶、儀式和倫理來定義社群 ................................................................ 127 ii.
(4) 肆、宗教社群的行動邏輯 .................................................................................... 128 第二節. 研究反思與建議 .......................................................................................... 129. 壹、從社群的行動邏輯反思閱聽人研究 ............................................................ 130 貳、研究當中的困難與限制 ................................................................................ 131. 參考書目................................................................................................. 134.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ii. i n U. v.
(5) 圖目錄 圖 1:行動邏輯的三元結構示意圖 ....................................................... 16 圖 2:修改後的行動邏輯的三元結構示意圖 ....................................... 62 圖 3:大溪鎮地形圖 ............................................................................... 80.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v. i n U. v.
(6) 表目錄 表 1:大溪普濟堂社頭訪談社頭對象 ................................................... 76 表 2:大溪普濟堂神明祭典日期表 ....................................................... 82 表 3:大溪普濟堂繞境社頭 ................................................................... 86 表 4:民俗技藝促進會會員年齡統計 ................................................. 105.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v. i n U. v.
(7) 中英文摘要 本研究的出發點,在於試圖藉由對近三十年來台灣社會在現代性的框架下, 所想像和理解的「社區總體營造」的反省,重新尋找另一種出自在地生活脈絡, 不同的社群參與方式,以及另一種社群參與的可能。本文以為在各式各樣不同 社群的互動模式下,不同的行動者在其日常生活中有著不同參與、實踐公共與 社群的方式;也導致對公共參與有著不同的理解。 因此,本文以圍繞在桃園大溪當地主要廟宇—普濟堂,為了每年關公誕辰 繞境的在地社群為例。試圖說明這樣一種在當地稱為「社頭」的民間宗教群體,. 治 政 大 成、會員的招募、經費的來源,其實具體而微地反映大溪當地綿密且複雜的人 立 際網絡。這些社群與在地社會的各樣網絡緊密相連,並承擔著維繫與整合社會. 乃是另一種有別於現代社區概念的「社群」。從田野調查中看到這些社群的構. ‧ 國. 學. 關係的功能。. ‧. 從對這些社頭參與者的訪談中可以看見,他們擁有著某種共同的記憶,這 些記憶除了維繫著行動者對於繞境活動和社頭本身的認同外,也在各種現在與. y. Nat. sit. 過去相對比的記憶中,畫出他們所認定的社群的範圍。對這些參與者而言,繞. n. al. er. io. 境記憶的敘事結構之所以能被持續的召喚,並且能持續的「再生產」,與其參. i n U. v. 與的「儀式」有密不可分的關係。為維持社群的運作,唯有藉由儀式所進行的. Ch. engchi. 身體的展演,才能進一步將社群的倫理內化在行動者之中。社群中的倫理除了 透過敘事取得共識外,它還必須能夠在日常生活中被「展演」出來。 歸結對這些社群的田野調查,本文發現,這些社群中的行動者因著「記 憶」、「儀式」和「倫理」三個要素的交互作用, 形塑了他們之所以參與這些 社群的行動邏輯。這些社頭的行動者堅持某種他們從兒時記憶而來的「傳統」, 這是一種經由身體儀式的展演而內化在其生命敘事中的社群倫理。進一步來說, 這樣的倫理與記憶和儀式一起,成為構成一個社群可見,供人辨識與區別的特 質。最終這樣的倫理成為推動這些行動者在參與社頭背後的行動邏輯,也進一 步讓他們與在地社會產生認同與連結。 vi.
(8) The Logic of Action in Participation of Local Community – The Case Study of Daxi Folk Religious Comunities. Yu, Jen-Ping Abstract The starting point of this thesis try to find another kind of community participation from the local context, and the thesis is based on the reflection which understand Community Development in the modernity framework for nearly thirty years in Taiwan. This paper argues that every actors have different ways practicing public lives in the. 政 治 大. variety community interactions, and they have different interpretations of public participation.. 立. ‧ 國. 學. Therefore, this study focus on the main temples ‘Po Gi Temple’ in Daxi Dist., and their annual parade for celebrating Guan Gong birthday. The study attempts to illustrate. ‧. such a group of folk religions is another community which is different from the modern communities. From the field investigation, we can see the composition of the. Nat. sit. y. community, the recruitment of the members and resources, and how they reflect the. al. n. the local social relations.. er. io. local complex interpersonal network. The various networks are responsible to maintain. Ch. engchi. i n U. v. From the interviews with these participants, we could see that they have the common memory of the ritual. The ritual maintain the identity of all actors and divide the border between themselves and others. For these participants, the narrative structure can be continually summoned and reproduced, owing to the repeatedly ritual. In order to maintain the community development, only through the body performance of the ritual, the ethics could be rooted in the participants. The conclusion of the study is that because of the interaction between memory , rituals and ethics, the actors in the community have shaped their action logic. Furthermore, such memory, together with ethics and rituals, become a visible and vii.
(9) distinguishable characteristic of the community. Finally, this memory, ethics and rituals becomes the action logic to drive these actors and gives them recognition and connection with the local community..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viii. i n U. v.
(10) 第一章 導論 第一節. 研究緣起. 在探討台灣社會過往的結構轉型歷程時,我們常常以一九八七年的解嚴作 為一個研究社會變遷的歷史切入點。解嚴不僅標示著台灣社會從威權轉向民主 過程的開始;也意味著國家角色的轉變,過去的黨國體制不再主導日常生活, 而是讓位給更多也更為複雜的權力關係。解嚴不僅只是政治上的開放,同樣也 帶來社會及文化上的多元發展;解除了過去以國家威權為主的各種管制手段, 取而代之的是強調以人民權利為主,在各種日常生活層次上的民主和公共參與。 戒嚴的解除並非單一事件,其不僅是一個在政治上相互鬥爭與協商的決定,也 顯示出台灣社會轉型的結果。. 立. 政 治 大. 歷經解嚴後這三十年的轉變,從一九八○年代宣布解嚴前後的台灣社會所發. ‧ 國. 學. 生的各式各樣風起雲湧的「社會運動」開始,這三十年當中也因著政治經濟結. ‧. 構的轉變,以及網路、社群媒體等新傳播科技的影響,為台灣社會的公共領域 帶來更多元的樣貌。. sit. y. Nat. 暫且不論這些社會運動的源由,但毫無疑問的,不論是傳統的社會運動,. io. n. al. er. 還是虛擬與現實中的社群參與,這些都勢必與當時經濟、社會與政治體制的轉. Ch. i n U. v. 型具有高度的關連性。任何的社會運動都不是在一真空狀態中形成與運作,它. engchi. 必是源自於既存的制度化結構,而又作用於此結構,以其既存結構之改變(高 承恕,1989,頁 9)。 過去對於社會運動之所以形成的討論,往往是與當時期的政治結構轉型進 行構連;八○年代台灣民間社會的崛起,透過不同形式的社會運動,挑戰當時國 民黨政府的權威與僵化的體制,也轉動了台灣社會改革的齒輪。(李丁讚, 2007,頁 10、王振寰,2008,頁 34)。但是除了政治與經濟結構的影響之外, 作為一個社會群體中的行動者,特別是在現今更為多元、分散而且去中心的公 共溝通模式下,又是如何與這樣的結構互動?. 1.
(11) 壹、研究背景:從社會運動到社區總體營造 如果說從戒嚴到解嚴是台灣社會重要的轉型變遷,那麼在回顧解嚴至今三 十年的歷史後,我們該如何詮釋解嚴之後的台灣社會?如果說結構轉型是脫離 國家和黨國體制的宰制,那脫離之後又是轉向何方?經歷了所謂社會運動「黃 金十年」後的台灣社會,這十年間在街頭所展現出來的這些民間社會力量,是 就此銷聲匿跡,還是轉向了何方?回顧九 0 年代的社運十年後,許多的社會運 動者意識到如果想要對整個社會進行更根本的改造,就必須要提出一種回到土 地、回到社區、回到生活的主張;因此有人開始主張要回到社區,並在社區成 立工作室,扎根社區,讓運動生活化,也讓生活運動化(李丁讚,2007,頁. 治 政 大 就成為這近三十年來台灣社會所不斷強調的「社區總體營造」的重要起點。 立. 12)。這種試圖要將社運中所表現出來的民間社會力量扎根於社區的訴求,也. ‧ 國. 學. 從社運到社造這三十多年台灣社會的變遷過程,自八 0 到九 0 年代的社運 十年,正是台灣向所謂的「國際」接軌的開始,社運在九 0 年代所遭遇的困境,. ‧. 也正好落在這樣一個名之為「全球化」的歷程當中。自九 0 年代開始,不論是 國際社會的趨勢,還是台灣本身,紛紛展開一連串國際貿易的結盟與談判。以. y. Nat. sit. 台灣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的過程為例,從 1992 年 11 月開始,世界貿易. n. al. er. io. 組織的前身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就開始進行審查台灣所提出的外貿體. i n U. v. 制,而在 1994 年,當外貿體制審查告一段落後,台灣即開始進行世界貿易組織. Ch. engchi. 的入會申請,直到 2002 年 1 月正式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為止。 社區總體營造政策一開始的背景,正是在一九九 0 年代,台灣對外試圖透 過全球化資本主義體系加入國際社會,對內則是社會運動浪潮減弱的脈絡下出 現;最先呼籲社區總體營造的,是在 1993 年 10 月 20 日,由當時的行政院文建 會主委申學庸,在中國國民黨中常會上報告「文化建設與社會倫理的重建」一 文時,呼籲「透過文化策略的發展,落實對於社區意識及社區倫理的重建工作」 所提出;這篇報告,獲得當時總統兼黨主席的李登輝所肯定,也開啟了從當時 直到如今,台灣社會社區總體營造的政策風潮 (蘇昭英、蔡季勳,1999,頁 19)。 2.
(12) 概略回顧台灣社會從社會運動到社區營造風潮的歷史,可以看見不同的社 區營造論述對於社區其實都有著不同的期待與想像;正如上述所言,社運行動 者期待透過社區營造,將原有社運的民間社會力量扎根於社區;但是當以國家 力量介入和推動此一政策時,對提出社區營造政策的執政當局來說,社造的目 的卻是藉以打造具國族意象的「生命共同體」。然而若是以社區營造最開始社 會運動者所強調的概念來看,社區營造根本的意義卻還是在於推動社區的公共 參與。 不論是政府還是民間,各樣相關的政策論述都顯示了社區總體營造肩負著 打造市民社會的重要責任,期盼藉由社區營造的過程,促使在地公民能夠更加. 治 政 大 許多社區發展協會可能早已解散或停擺。又或者在一些社造訪談的案例中,對 立 社區發展協會的領導者或參與人士而言,所謂的社區營造往往變成是對社區的. 關心並參與公共事務。然而綜觀這三十幾年的發展,除了部分少數案例之外,. ‧ 國. 學. 綠美化或環境改造。甚至是里長的里民服務與政績。. ‧. 另一方面,從一些在經驗資料當中:例如台北北投地區,這些比較接近由 下而上,似乎較為符合社區營造的「理想」,常被當作模範個案的社區營造案. y. Nat. sit. 例來看 ,這些社區營造成功的關鍵並不一定是由社區發展協會所發動的;許多. n. al. er. io. 成功進行「營造」的社區,其社區發展協會往往是在社區開始動員以後,才具. i n U. v. 體地由起初的行動者,因著能夠開立捐贈收據、申請公部門的經費補助,以至. Ch. engchi. 於才倡議發起、成立組織好進一步方便運作。. 上述種種其實也顯示了社區之所以能夠動員,並且開始關心公共事務的最 初原因,並不全然是因為某個像是「社區發展協會」這樣的特定的組織或成員 而產生。在各式各樣不同社群的互動模式下,不同的行動者在其日常生活中也 可能有著不同參與、實踐公共與社群的方式;這也導致了對公共參與有不同的 理解。在同一個社區營造當中的行動者,也可能有著各自不同的行動邏輯,以 及對所謂公共、民主的不同想像。 換言之,相對於社區總體營造這種以西方的民主價值,在現代性的框架下 3.
(13) 想像和理解的「社區」。研究者認為,在台灣的日常生活中,應該會有另一種 出自在地生活脈絡,不同的社群參與方式,也因著這樣的方式,帶給這些社群 中行動者,對於周遭公共事務的另一種理解,以及另一種實踐的樣貌。 貳、研究動機:描繪日常公共生活的樣態 從台灣社會從社運到社造的歷史變遷,引發本研究最根本的動機:在台灣 在地化的社會脈絡下,什麼才是台灣日常公共生活的真實樣態?立基於現代民 主、公民價值的社區總體營造,是否就真能作為台灣社會日常公共生活的代表? 亦或還有其他不同的網絡和社群生活,隱藏在公共生活表徵的背後?. 政 治 大 家、社會文化與個體的互動,交織出各式各樣不同的實踐樣貌。不論是社會運 立 研究者認為,公共並不是一個具有普遍原則的概念,而是會因著不同的國. 動還是社區,甚至是國家本身,在當中的行動者對於所謂的「公共」的認識,. ‧ 國. 學. 在背後其實都有著不同的想像和實踐方式。「公共」不僅受限於所處的社會結 構,也因行動者當下的處境,以及各自歷史文化脈絡的差異而有所不同。. ‧ y. Nat. 在許多的輿論批評中,總習慣將公共視為一種在不同社會與文化脈絡下,. io. sit. 卻同樣要去追求遵守的既定概念;以致於當我們以此概念看待所處的社會時,. n. al. er. 總會發現理想與實踐上的落差。如果只是將公共視為一種理想,那麼就難免哀. i n U. v. 嘆現今社會公共生活的失落與衰微,這樣的公共就可能成了從未實現的烏托邦。. Ch. engchi. 以社運的「黃金十年」後而言,就常有人認為之後的十年是相對沈寂的十年, 不只街頭動員減少,親身到場的積極分子也十分冷清;但從另一個角度來觀察 時,許多學者也指出有許多更細微的運動細胞正在增生繁衍,運動組織變得更 加細膩、主題更清晰單一,並強調深度耕耘(吳介民、黃秀如、顧爾德、范雲, 2010,頁 9)。 換言之,認識觀點的差異,造成了我們不管是在評估社會運動,還是公共 行動時,都可能產生若干理論與實際經驗上的落差。是否能夠以表面上動員參 與的人數和規模來評估社會運動,又或者行動者在其中要到什麼樣的程度才稱 得上是所謂的「參與」,由此來看公共行動的深度與廣度,顯然有進一步商榷 4.
(14) 的必要。然而,進一步的說,作為意圖接續社運,期望用以建構市民社會的社 區總體營造,是否就能成為評斷台灣社會公共生活的唯一標準,顯然也不無疑 義。因為出於對社區不同的認識,也就可能看見不同的公共行動。 此外,正因為對「社群」的不同認識,網路中的虛擬空間與社群往往也成 為討論公共行動的切入點。特別是近幾年來,隨著 Facebook、Line、Twitter 等 各式各樣網路社群媒體的興起,也帶來了各式各樣以「網路社群」為對象的傳 播研究。而早在當今社群媒體之前,更是有許多針對網路 BBS 上的「迷」社群 研究;在 Facebook 當道之後,更帶來許多討論某些「臉書社群」的集結動員研 究。不論這些研究的成果如何,這些不一而足的研究背後主要牽涉的,乃是試. 治 政 大 路社群的行動邏輯提出更多的理解。 立. 圖藉由對這些社群媒體的探討,從而對傳播行為中的「閱聽人」,對其參與網. ‧ 國. 學. 也有學者(吳介民、黃秀如、顧爾德、范雲,2010,頁 5)指出,面對網路 世代的崛起,所謂公共領域的軸心,已經不再是過去台灣公共知識份子在民主. ‧. 化初階段賴以發聲時那樣的單一和集中化。如今,公共領域已經轉化為高度分 散、去中心化的「雲端溝通」模式。台灣社會已經從反威權的高音齊唱,進入. y. Nat. er. io. sit. 後選舉民主年代的繽紛秩序。. al. 只不過,雖然許多人總以為,網路的興起會給人類帶來更大的衝擊和改變,. n. v i n Ch 或許也會帶來更多的機會、社群和階級的流動。然而正如有研究已經指出,網 engchi U 路世界與真實世界的人際關係往往高度相關。網路世界中人與人的連結其實有. 如現實生活中的互動 (Rainia & Wellman, 2012)。換言之,現實生活中的閱聽眾 社群關係如何,在虛擬世界中的社群網絡也就有著相似的展現。美國人類學者 Danah Boyd (2014, pp.172-73)就以青少年的網路使用為例,指出現實生活中的不 平等一樣會帶到網路世界。一旦資訊隨手可得,有利的個人網絡以及認識能給 予幫助的人,經常要比取得資訊本身重要 。 甫過世的英國著名社會學家 Zygmunt Bauman(2016 年 1 月 19 日)在接受 報紙的訪問時甚至以「陷阱」(trap)來批評社群媒體,認為社群網路所能夠製 5.
(15) 造出來的不過是替代品。所謂的社群媒體建立的終究只是網絡(network),而 非社群(community)。社群與網絡的差別在於個人屬於社群,但網絡卻是受個 人的好惡所控制。網絡讓能隨己意增刪互動的人,然而卻也可能只是讓自己陷 在所謂「同溫層」這樣相互「取暖」的牢籠中。Bauman 認為,即便社群媒體非 常有用,也提供了娛樂,但這不過是一個陷阱,對於民主過程中人與人之間的 互動溝通,並沒有多大的幫助。 由此看來,網路虛擬社群的互動與傳播型態,是否真能代表閱聽人實際生 活的傳播行為?藉由網路社群的的互動觀察,又是否真能就此對應現實生活的 傳播模式?虛擬世界如何與現實社會相連,顯然還有極大的論辯空間。進一步. 治 政 大 題時,這樣的社群是否具有其代表性,或許需要有更多的思考? 立. 來說,當網際網路以致於虛擬社群成為傳播領域中,藉以探討閱聽人的研究課. ‧ 國. 學. 縱上所述,無論是現實生活中的社區營造,還是網際網路中的虛擬社群, 終究只是我們日常生活各式各樣公共行動中的一種形式而已。不論是現實還是. ‧. 虛擬的「社區」,它們和公共生活的關連性,並不一定能夠全然的相互指涉或 對應某個固定的社會組織或行動,在個人與國家之間,或許可能還存在著各種. y. Nat. sit. 不同的形式,不同的社群和網絡連結在影響著我們的社會、民主政治及日常生. n. al. er. io. 活的公共行動。這樣的行動可能較少為人所察覺,甚至於也缺乏某種具現代意. i n U. v. 涵的公共形式,但它卻可能存在於更為基層且草根的社群中,而且更為接近個. Ch. 人日常公共生活的實際經驗。. engchi. 本研究認為,對社群的探索將提供一個理解行動者參與公共生活的切入點, 因為作為一個社會網絡中的行動者,我們其實是藉著「社群」,而非「自我」 來理解和詮釋外在世界。美國文學批評家 Wayne Booth 曾指出,所謂「自我」 (in-dividual),不過是兩百多年來過去啟蒙時期所發明的產物,啟蒙將「自我」 預設為「單一的原子孤立個體,由皮膚包裹,其主要價值在於那些不能分割, 與別不同的本質」(1993, p.81),Booth(1993, pp.87-88)認為,過去所有的 文化都不曾將人視為本質自主獨立的單位,不曾以為人類具備完全自主的價值 觀;相反,人類是複雜得難以理解,他們以不同方式彼此交疊,因而需要立法 6.
(16) 強制人們履行一些特定的群體責任。 總的來說,人不僅是群體的動物,人的自我也是由各樣的社群所構成。研 究者以為,這裡的社群並非現代意義與分類下的「社群」;因為無論是作為公 共行動表徵的社會運動,還是意圖深化社運理念,在日常生活中營造公民的 「社區」,或是在網路虛擬社群中的互動與參與,都不過是各種日常公共生活 的一部份而已。但是這些社群的形式,並不足以能藉此深究行動者在公共生活 中的行動邏輯。正如前文所提到對社區總體營造的觀察,原本為推動社區居民 民主參與的理想,往往只是淪為爭取建設經費的政治權力現實;而在社交網路 社群中的對話,卻也可能只是既有「同溫層」的相互取暖。. 政 治 大. 不論是要從過去黃金十年後社運的動員,還是現今社造的參與狀況,以及. 立. 網路社群來看待公共生活,恐怕將難以評估社會中的行動者,是在一種什麼樣. ‧ 國. 學. 的「行動邏輯」下「選擇」了參與日常的公共生活。因為對研究者而言,不管 是社造和社運,或是其他公共事務中的行動者,都處在一種行動者個人人際與. ‧. 社群網絡的在地文化脈絡中。透過與這些社群和網絡的互動,構成了行動者的 主體據以行動的邏輯,也因為這樣的行動邏輯,帶來了行動者在日常生活中更. er. io. sit. y. Nat. 多的公共參與。. al. 因此,唯有透過對一個行動者在其日常生活的社群中,如何連結,以及運. n. v i n Ch 作的探索,才能幫助我們進一步釐清社會中的行動者是如何參與公共生活,以 engchi U 及公共生活的實際面貌。然而正如前文所言,無論是社區營造還是虛擬網路, 都仍然不能算是現實生活中,具有建構行動者主體性的群體,研究者認為,在 討論公共生活的樣態時,我們不僅需要藉由人和社群的關係來理解,更需要尋 找另一種更為貼近日常生活的社群。. 第二節. 問題意識. 綜上所述,如果所謂的「公共」並不是某種具普遍意義的客觀結構,我們 也不能只是以政治、經濟等外在社會結構力量的消長,來作為衡量公共和社群 參與的指標。因為若是如此,那麼就必然會呈現出一種理論構想和實際經驗的 7.
(17) 鴻溝。更具體來說,當我們追問什麼是「公共參與」時,在一般的想像裡,不 論是過去傳統上街頭的社會運動、民主選舉、被選舉、參與社區協會,或在一 般媒體的民意論壇上投書,擔任公民記者,甚至是關心環保生態、社區綠美化 都是「公共參與」。然而,如果只是在網路媒體上發文,或是像以「爆料公社」 這樣的形式發布日常生活中的即時資訊,這樣又算不算得上是「公共參與」? 又如 2017 年 7 月 23 日有宮廟發起「眾神上凱道」,抗議政府以防制空污為 由,試圖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要求寺廟減香減金,認為這是政府對宗教事務的干 預(吳柏緯、鍾麗華、楊淳卉,2017.7.24)。在這樣的「減香」議題中,當原 本被視為的私領域「宗教信仰」被拿到「街頭」上來討論時,這是否也可視為. 治 政 大 「媽祖出巡」,又是否也是一種公共參與?更不用說在都市化程度較低的鄉村 立 社區固定的神明繞境與廟會了! 「公共參與」?又或者臺灣每年三月間,以大甲鎮瀾宮為首,繞行中部地區的. ‧ 國. 學. 因此,若是要描繪台灣社會的日常生活公共行動,就不能囿於既有對於. ‧. 「公共」的理論框架,而是需要回到實際的文化與社會脈絡中。研究者以為, 唯有藉由行動者所處的,更為接近日常生活經驗的社群,才能讓我們看見行動. y. Nat. er. io. sit. 者在參與公共生活時所依據的行動邏輯。. al. 正如有學者指出(許紀霖,2007,頁 9),現代中國的公共領域,與以市民. n. v i n Ch 社會為基礎,以資產階級為基本成員的歐洲公共領域有所不同;現代中國的公 engchi U 共領域往往與市民社會無涉,而主要與民族國家的建構、社會變革這些主題有. 關。這些差異反映的不只是東西方社會與歷史的不同,更意謂著文化與社群組 成的不同。在不同文化與社會當中的行動者,對於所謂的「公共」往往會有著 不同的想像、理解和實踐。 著名的美國倫理學者 Alasdair MacIntyre,曾在其《德行之後》(After virtue: a study in moral theory)一書裡清楚的指出;在所謂的「實踐」(practices)當中, 催促行動者「實踐」的,除了有一種「外在」的「善」(goods)之外,還有一 種「內在」的「善」(MacIntyre, 1984, pp.187-191)。外在善乃是一種,可以透 8.
(18) 過某些活動得到的美好,但卻是外在於那些活動的;而另一方面,內在的「善」 卻是內在於一種活動的美好,是在那特定的活動以外,人們其實是不能真正設 想、經驗或明白的美好。換言之,外在的利益與經濟理性,並不全然是行動者 之所以進行公共參與的行動邏輯,相反的,在有些不計各樣成本的行動背後, 反映出的卻是行動者較少察覺的,以「內在善」為出發點的行動邏輯。 經濟史學家 Albert Hirschman (1982/李增剛譯,2008)在其《轉變參與: 私人利益與公共行動》一書中也指出;行動者不見得全然依循傳統理性選擇的 模式,進行個人消費或公共參與,行動者所處的社會背景也同樣影響了個人行 為的抉擇。因此當我們好奇「人為何要參加公共行動」這樣一個根本的問題時,. 治 政 大 觀結構因素來評估判斷。而是還要加上行動者所處的文化與社會,以及自身所 立 屬各樣社群的關係、連結等主觀要素來看待。 就不能只是從一個人,是否在此行動中獲得某種外在具體好處,以及利益等客. ‧ 國. 學. 對本研究而言,社群正是某種文化形式的表徵,參與某種社群,也就是參. ‧. 與了某種文化,甚至是參與了某部分的公共生活。在這些公共生活中的行動者, 其行動邏輯是經由社群形塑的產物。因著個人所處的社群與生活經驗形塑了這. y. Nat. sit. 樣的行動邏輯,個人再以這樣的邏輯選擇並進行合乎自身「理性」的溝通行動。. al. n. 義之後的結果。. er. io. 無論是參與或不參與,都是行動者按著自身所以為的「理性」去賦予行動的意. Ch. engchi. i n U. v. 正如對「公共領域」概念著墨甚深的 Habermas 所言: 每個主體的內部其實反映出了外部的東西。主觀精神乃是因徹底社會 化的主體所相互分享的主體間的客觀精神而獲得的意義和內容。主客體、 內外部的抽象對立只是一種假象,因為新生的生物只有在接受社會互動後 才能成為人。而我們的生活世界在內部共同擁有一種公共性,它既是內在 的,也是外在的。(Habermas, 2005/ Cronin, Ciaran Trans, 2008, pp. 13-14) 人之所以為人乃是與所處的社會結構互動之後的結果。人的自我意識並不 是與生俱來既有的東西,而是由公共的、符號化的,以及主體間共有思想的文 9.
(19) 化網絡所形成 (Habermas, 2005/ Cronin, Ciaran Trans, 2008, p. 15)。按 Habermas 所 言,每一個行動者的生活世界都只有一種公共性,這也就表示對任何一個行動 者來說,都有一個屬於個人與社會、群體互動之後所認知和實踐的公共生活。 就像上文所言,所謂的「公共」並非一種道德法則的應然,而是一種個人與其 所在的社群,在日常生活文化脈絡下互動所產生的實然。 此外,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我們也不能將文化視為一種抽離、分割的領域, 因而將其放在「公共生活」、政治和「行動」的世界以外;文化對於我們的社 會、經濟和政治具有直接的影響,文化乃是與公共生活息息相關。此外,文化 同樣也不是單一的結合體,因著不同的社群、不同的生活方式而形塑的各樣文. 治 政 大 而是各樣社群中行動者本身的實然。由此看來,只要具有文化面向就具有了公 立 共面向;這也意味著不論是社會運動、社區總體營造,甚或是地方公廟的進香. 化,也就帶來不同形式的公共生活。這也意味著所謂的公共並非理論上的應然,. ‧ 國. 學. 繞境,在社會日常生活場域中各樣的群體行動,其實都有其公共的意義和面向。 而在這其中的行動者正藉著與所屬群體的互動連結,更進一步建構出行動者參. ‧. 與 / 不參與公共事務的行動邏輯。. y. Nat. sit. 更進一步的說,構成人以至於「決定」是否參與 / 不參與公共生活的行動. n. al. er. io. 邏輯的,乃是來自於形構行動者主體性的日常群體生活。也唯有透過行動者對. i n U. v. 其所參與的群體的考察,才能理解行動者之所以參與公共生活的行動邏輯。社. Ch. engchi. 群是個體與所處外在世界的連結,在行動者與公共結構之間,並不全然是一個 直接對應的關係,社群構成了行動者行動時的參照依據,也導引不同的行動者 不同的實踐公共生活的方式。 研究者認為,藉由理解個人公共生活中,各種群體行動的「實然」能幫助 我們從實際經驗上去反省,在一般對「公共」的論述中,所帶有的一種「定然 律令」(Categorical Imperative)的倫理要求,是否侷限了我們對公共的想像和實 踐?因為在定然律令倫理視野下的「公共」,往往被視為一個人人皆知,放諸 四海皆準的一套規範原則,但是從個人對於日常各樣公共的生活、言談與實踐 當中,卻可能幫助我們看見各種不同,因著社群和共同體所形塑出對於公共行 10.
(20) 動的認知。此外,藉由對個人公共與社群生活的探討,除了能更深入地理解行 動者是依循何種邏輯,進行自我在公共生活中所採取的行動之外,更能使我們 看見行動者是如何藉由各樣的溝通行動與社會結構進行互動連結。 總結來說,本研究的問題意識在於,在台灣社會與文化的處境下,什麼是 「公共」?什麼又是「社群」?一般來說,原本應該依循經濟理性的行動者, 為何又願意持續地參與需要付出自己的時間與代價,卻又好像得不到什麼現實 好處的社群?這些問題引發了本研究於上文所指出的,對於公共與社群的重新 思考。研究者期盼以重新定義後的日常生活社群為例,不僅重新看待文化和公 共的關係,更藉此思索行動者是在什麼樣的機制下參與社群。 壹、研究問題. 立. 政 治 大. 因著上文問題意識的開展,使研究者意識到我們需要重新認知「公共」,. ‧ 國. 學. 所謂「公共」不僅不是一套固定的規範,也不是台灣社會中常以為的,一種不 涉及創造公共利益的消極公民行為,或是與守法行為有關的「公德」(陳弱水,. ‧. 2006,頁 16)。本研究試圖指出,公共是社會場域中各樣群體,以及集體行動. Nat. sit. y. 彼此構連協商之後的集合,而集體行動又是行動者在與各樣的社群和共同體互. al. er. io. 動之後,所呈現出來的結果。因此,若要理解每一個公共生活中的行動者,就. n. 必須要從其所處的社群生活脈絡來理解。. Ch. engchi. i n U. v. 這樣的說法也正是政治學者 Hannah Arendt 對於公共的理解,對 Arendt (1959)而言,公共的含義簡單的說是「公開」和「 共同的」,在世界上所有公 開的,能被他人所看見的事物都是公共的。而所謂「共同的」既指與公共當中 他者聯繫和分離的物體世界,更指一種關於這種世界的「 共同體想像」;「公 共」將世界轉變成一個將人與人聚集和聯繫在一起的事物共同體。總的來說, 既然公共與社群密切相關,也與人們共同生活的世界息息相關,那麼也就不應 當只是將某些,例如社區營造等特別的社群或行動才被視之為「公共」,而是 應該進到更為接近日常生活的社群活動當中,才能看到更多樣的公共行動。 若是如此,該以何種類型的社群為研究對象,才能切合本研究的旨趣?研 11.
(21) 究者認為,以社區發展協會為主體的社區總體營造,並不能夠完全代表台灣社 會的公共生活,社區營造不過是公共生活的其中一部份而已,社區營造中的行 動者其實還處在一個更大的公共生活脈絡中,而這個生活脈絡卻是深受在地文 化所構成的共同體影響。 因此,若要回答本研究的問題,與其追問社區營造中的行動者為何參與社 區事務,不如更多地去觀察是什麼樣在地文化的共同體,以什麼樣的方式形構 了行動者參與公共世界的行動邏輯。而在研究的開始我們還需要進一步思考, 在台灣的在地文化社會脈絡中,是什麼樣的共同體社群,在日常公共網絡中扮 演了重要的角色?. 政 治 大. 從對台灣社會的文化處境與脈絡的初步探究來看,雖然台灣歷經過日治時. 立. 期殖民現代性的洗禮,但過去以華人文化為主的社會脈絡對台灣仍具有重要的. ‧ 國. 學. 影響和價值。雖然過去傳統家庭與宗族的社會體系被現代核心家庭所取代,但 仍有一些結社型態,其實更具有超越親屬關係的社會與經濟功能;而這其中最. ‧. 具代表性的社群,即是華人社會中以傳統民間信仰為表徵的群體。特別是在台 灣現代化與都市化程度較不發達的鄉鎮區域,無論是城鎮空間的中心,或是日. y. Nat. er. io. sit. 常時間的安排,大多仍然還是以在地民間信仰的公廟活動為主要重心。. al. 然而,對比「社區總體營造」對於社區和社群的觀點,臺灣民間宗教信仰. n. v i n C h 1994 年開始倡議「社區總體營造」以來, 往往被歸類於私領域的範疇之中。自 engchi U 當時的文建會副主委陳其南教授就認為,過去的台灣社會不但有強烈的家族主 義(1992,頁 7),而且還充滿了傳統的地方主義與封建的族群意識(1996,頁 111)。陳其南認為漢人的宗教信仰向來也屬於「私人的」與「精神的」範疇, 並沒有介入公共的領域當中(1990,頁 78)。即便後來他的立場有所轉變,但 其核心論點仍就是以當代文化藝術活動來取代傳統宗教,好進一步創造新的社 群(林瑋嬪,2013,頁 4)。 但如果從西方歷史上宗教與政治關係的演變來看,現代社會一般所以為的 「宗教」和「政治」的嚴格分立,其實是第一世紀以後很久才出現的事。在第 12.
(22) 一世紀當時的羅馬帝國世界裡,沒有任何人會認為宗教與政治互相分離各自獨 立。當時的宗教也不屬於私人、個別、隱密的領域(Carter, 2006, p.2)。同樣的, 在西方宗教中用來描述宗教儀式的字:liturgy,其來自希臘文的原意卻是「人 民的工作」,按現在的說法便有了「公務」的意思(Price & Weil, 1979, p.21)。 同樣的,雖然東西方社會中的信仰體系不同,但在中國《左傳》裡卻也指 出:「國之大事,在祀與戎」;在過去古代中國社會裡,宗教祭祀不僅是頭等 大事,更是維繫朝代政權的重要力量。學者丁仁傑在其《重訪保安村:漢人民 間信仰的社會學研究》(2013)一書中也曾說到:傳統村落生活所形成的世界 觀與社會關係確實呈現了漢人社會的深層認知框架,而且也顯示出單一聚落的. 政 治 大. 宗教活動,是如何能向上擴張到不同層次而來進行實踐與動員。. 立. 也就是說,華人社會中的民間宗教從來就不是一種基於個人層次的信仰,. ‧ 國. 學. 其更是在社會和經濟組織等公共事務上扮演重要角色。有人類學者指出,華人 民間宗教的基本功能就是提供一個可以超越經濟利益、階級地位和社會背景的. ‧. 集體象徵,以便為形成民眾對社區的凝聚力創造條件(Yang, C. K. 1961/范麗珠 譯,2006,頁 86)。甚至於如丁仁傑(2013,頁 i)所言,當由傳統國家進入現. y. Nat. sit. 代國家時,隨著中央與地方相互扣連方式的改變,不同集體層次間的協商與互. n. al. er. io. 動也開始發生轉變,地方社區不再完全是獨立性法人團體,民間信仰乃是由轄. i n U. v. 境維繫為主,逐漸轉變為民族國家內共享之「地方性」創造的主要基石 。. Ch. engchi. 正因華人社會中的民間信仰不僅只是一般人所以為的,是一種個人心靈寄 託,一種私領域的事務,而是代表了一個在地行動者的日常公共生活。也因此 就研究者看來,台灣民間宗教社群中的行動者,正給予我們一個更為根本探究 日常公共生活的機會。宗教一直都是建構並維繫社會世界的重要元素,它正當 化了社會制度性秩序的存在 (Berger, 1990)。宗教不僅是「宗教」,更是一種 「公共」的表現。而一個社會中的民間宗教,更是形塑在地社會文化共同體的 基礎。在地社會結構中的行動者,也或多或少都受這樣的基礎所形塑出來的行 動邏輯所影響。. 13.
(23) 綜上所述,當我們試圖以民間宗教社群為基礎,來重新衡量臺灣社會中公 共生活的實際樣貌時,首先需要面對的第一個研究問題,即是和現代意義下的 社群相比,這些民間信仰社群中的行動者是以何種方式去理解,並以自身和所 處群體所認定的方式來「實踐」其所認定的公共? 其次,研究者認為,既然行動者之所以做出行動的抉擇,並非是出於單一 個人的選擇,而是受其生命歷程中「重要他人」與群體的影響。這是一個行動 者主體形塑的過程。對此我們需要進一步追問,在這當中有那些要素與概念, 形塑了行動者對於公共和社群參與的理解和實踐? 此外,需要進一步來看的問題是,這些要素又如何構成一個社群行動邏輯. 政 治 大. 的機制,而這樣的機制對於現代社會中的行動者,又帶來什麼樣的意義與價值?. 立. 貳、研究架構. ‧ 國. 學. 一般而言,雖然同樣都是社群,但相較於現代社會脈絡下的「社群」,我. ‧. 們總是習慣將民間宗教的社群視為「傳統」的,甚至是「非理性」的。然而,. y. Nat. 這樣化約的區分並不能說明為何在現今的科技社會,為何仍有過去時代的「殘. io. sit. 餘」,甚至於這樣的「殘餘」還持續地有越來越多人的參與。事實上,研究者. n. al. er. 認為,和現代意義下的社群相比,宗教社群所凸顯的卻是一種「時間」的特質。. i n U. v. 因為,無論是從宗教社群的具體實踐,還是行動者在其中對時間的感知,對比. Ch. engchi. 於線性、精確、標準化的現代鐘錶時間,這些社群卻自有一套非線性、按著自 然節期、神明誕辰等不同的衡量時間的方式。 許多的人類學者都已經指出,在不同的群體和不同的文化當中,都有不同 認知時間的方式。人類學者黃應貴就指出時間的社會文化建構,不只是建立在 如各民族依自然生態及生產工作而來,以自然韻律爲基礎的自然時間上;也建 立在如依時間 的過去、現在、未來的經驗而來,以人的時間經驗爲基礎的現象 學時間上。對於時間的認知,許多時候是由再現時間背後的文化對時間所賦予 的價值與意義來建立(黃應貴,1999,頁 2)。. 14.
(24) 人類學的研究更進一步指出,在這些社群中,之所以對於時間有各樣不同 的認知往往是關乎「宗教」的 (Leach, 1971),特別是有別於一般實際日常生活 與自然的時間,有一類的時間卻是建立在個別社會文化的獨特儀式上,也因此 塑造了獨特的社會文化時間 (Bloch, 1977)。研究者認為,藉由人類學對於時間 的觀點,我們可以看到以時間作為宗教社群與現代社群的區別,社群不只是空 間的,也是時間的。 此外,在這樣的區分下可以進一步地發現,形塑這類社群對於時間認知的, 一方面關乎的是儀式,另一方面則是因著儀式而來關乎此一共同體社群的記憶。 儀式不僅塑造時間,也建構記憶。不論從經驗資料還是相關的文獻中我們都可. 治 政 大 Connerton (1989, p.38) 就曾指出關於過去的意象和對過去的記憶知識,是或多或 立 少由儀式操演來傳達和維持的。Connerton (1989, p.50) 也認為在儀式上展示的一 以看到,記憶與儀式一直是構成社群的關鍵要素。英國社會人類學者 Paul. ‧ 國. 學. 切,也滲透在非儀式行為的心理中。儘管儀式在時間和空間上有自己的範圍, 但似乎也有滲透性。儀式之所以被認為有意義,是因為它們對於一系列其他非. ‧. 儀式性行動以及整個社群的生活,都是有意義的。. y. Nat. sit. 除了儀式與記憶外,研究者認為,倫理也是維繫行動者之所以參與社群的. n. al. er. io. 重要因素。任何的社群都有其規則與認同的界線,這樣的界線是由社群的儀式. i n U. v. 和記憶所帶出來的「倫理」所形構。研究者以為,這裡所謂的倫理是一種特定. Ch. engchi. 的社群倫理,這樣的倫理是在記憶與儀式的互動中相互建構出來,也會因著記 憶與儀式的變動而有不同的詮釋,這樣的倫理是動態的,可塑的,而不是刻板 的教條或規範。 藉由對本研究社群的考察,以及對研究問題的思考,研究者試圖說明儀式、 記憶與倫理三者之間的互動和關連。研究者以為,這是這三個要素,構成了行 動者所所以參與社群的行動邏輯,或許我們能以下圖這樣三元結構來概略表示 這三者所構成的行動邏輯的關係:. 15.
(25) 詮釋 儀式. 記憶 召喚. 倫理. 圖 1:行動邏輯的三元結構示意圖. 政 治 大. 第三節 研究目的與價值. 立. ‧ 國. 學. 藉由對上述研究問題的討論與回答,本研究試圖達成三個主要的研究目的: 首先,如同本研究一開始所提出的疑問與建議:公共領域不應該被當成一種規. ‧. 範性的固定模式,而是應該回到日常生活當中,針對行動者與所處社群實際的 敘事和踐行,以及可能構成某種公共領域的要素和關係,進行深入的探討。因. y. Nat. sit. 此,透過對公共與社群相關理論的爬梳和反省,研究者試圖說明公共、個體與. n. al. er. io. 社群之間的關係,並以此作為討論在地社會現象時的理論視野。. Ch. i n U. v. 其次,社會學者瞿海源(2012,頁 246)曾指出臺灣現代教育是以「世俗人. engchi. 文主義」為根本精神,不鼓勵宗教,並以破除傳統「迷信」,以政教分離之名, 卻對宗教帶有敵意。以致於在社會科學研究領域中,宗教常被視為一個不重要 的因素。 然而,正如前文所言,本研究卻是試圖藉由過去,長期以來在各樣主流研 究領域中被忽略的宗教社群,勾勒出日常生活中可能的公共生活圖像。期望能 夠透過對台灣現代在地宗教社群田野經驗資料的蒐集、整理和分析,能夠修正 原先立基於西方歷史文化脈絡的公共與社群理論,提出另一個不同的在地「公 共」領域的實踐模式和理論觀點。 16.
(26) 此外,如果我們只是以媒介外在的形式來看待社區/社群,恐怕難以將此研 究與傳播領域相連。過去許多在傳播學門中,對於社區的相關研究,往往也都 只是將研究焦點集中在,這些具現代形式的「社區」相關的報刊媒體上。然而, 若是將宗教社群等其他更為廣義的,公共生活中的行動者視為傳播行動中的閱 聽人,那麼對於個人行動邏輯的探索,在某種程度上或許也能視為對閱聽人行 動的理解。 因為從傳播理論中對於閱聽人的探索中可以看到,無論是閱聽人對於傳播 訊息的接收還是解讀,都和閱聽人所處的社會與社群網絡息息相關。閱聽人主 體性的形構,並非在真空當中形塑而成,不論是 Stuart Hall(1992, pp. 275-277). 治 政 大 subject)「社會學主體」(sociological subject),還是「後現代主體」(post立 modern subject),在這些討論與區分中,我們都可以概略地看到這些主體如何. 在談論隨時代變遷的身分認同觀點時所區分的「啟蒙主體」(enlightenment. ‧ 國. 學. 受到社會與社群所影響形塑。. ‧.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既然行動者的行動邏輯是受其身處的,在地人際與社 群網絡所影響,那也就已意味著行動者在面對外在世界時,所做的詮釋與決定,. y. Nat. sit. 其實都受到自身背後文化與社群脈絡的影響。正如英國文化研究以及閱聽人接. n. al. er. io. 收分析(audience reception analysis)等研究取徑對於傳播過程中閱聽人的理解,. i n U. v. 在 面 對 文 本 內 容 時 , 閱 聽 人 之 所 以 產 生 「 優 勢 」 (dominate) 、 「 協 商 」. Ch. engchi. (negotiated)和「對立」(oppositional)三種不同的解讀型態,其背後所顯示的不也 正是行動者所處的社群與脈絡,對於其詮釋主體位置的影響。 林福岳(2002,頁 5-6)也曾以社區總體營造為例,指出以社區為基地所發 起的社會運動,無論是對內關於意義的建構、認同的召喚和共識的動員,或是 對外理念的傳散和效果的呈現,在發動過程都必須經由各種有形和無形的傳播 機制而完成。由此觀之,在社區營造的動員過程當中,必然在某種程度上召喚 和建構了參與其中的行動者、閱聽人的主體性。 綜上所述,研究者認為在傳播領域中關於閱聽人閱聽行為的研究,不論其 17.
(27) 行動是受結構所制約,還是具有其能動性,其研究觀點的預設往往是「個人」 的;但對本研究而言,構成個人行動邏輯的,卻是「群體」的;也就是說,人 的行動並不全然由個人所決定,而是受社群所影響,由社群所構成;行動者乃 是透過社群所形塑的行動邏輯,來與其外在的社會結構進行互動。因此,當本 研究試圖探索在地社會中的行動者為何參與社區以及宗教社頭的行動邏輯時, 更是與傳播領域中的閱聽人研究密切相關。藉由社群中行動者的經驗資料,本 研究預期的創見在於,從「社群」的角度重新理解閱聽人如何受在處的「社群」 脈絡所影響,進一步與更大的社會結構進行互動,以展現其由各樣社群所形構 的能動性;並期待藉由個人與社群關係的釐清,能幫助我們從「社群」的角度 重新理解閱聽人的主體性。. 治 政 大 與社群相關的傳播行動,並不一定是指成建制的傳播媒體、組織或系統, 立 而是如前文所述,是一種在社群當中和人際之間日常生活的溝通和互動。雖然 ‧ 國. 學. 不論是傳播媒體還是人際互動,都無法孤立於社會系統之外,也脫離不了社會 形構的範疇。但是與媒體組織相比,個人日常生活的溝通行動,顯然更為貼近. ‧. 在社群中原有的傳播互動與交流。林福岳(2002,頁 7)也指出,社區提供了一. sit. y. Nat. 個讓我們從繁複的大眾媒介現象,回歸到傳播多元且動態的本質的研究途徑。. io. er. 藉由對社群連結過程中溝通行動的理解,或許能夠幫助我們描繪人與社群進行 連結的圖像;也才能進一步了解社會中的行動者,是如何實踐其所認定的公共. al. n. 參與。. Ch. engchi. i n U. v. 藉由對社群的研究進一步來瞭解閱聽人的主體性以及傳播樣態,是本研究 最根本的出發點。因為在這其中關鍵的是,社群的連結所牽涉到的乃是人與人、 人與社會之間如何進行溝通行動。從廣義上來說,這種人與人、人與社會之間 的溝通行動正是一種傳播的樣態,對於社群連結的探索其實也就是對傳播的探 索。傳播本身並非獨立於社會系統之外,不論是傳播的內容還是科技的形式, 都與社會以及社群之間的互動連結息息相關。許多的學者也都指出,傳播 (communication)與社群(community)不只是擁有共同的字根,它們也都同樣包含 了認同、互動、流通和共享等等共通的特質(Fowler, 1991;Philips, 1993;林福 18.
(28) 岳,2002)。換言之,我們或許可以將傳播行動,視為一種社群連結的過程。 對研究者而言,對於社群的探索,特別是針對日常生活中,那些隱而未現卻又 十分關鍵社群的探索,或許將能帶給我們,對於閱聽人主體性和行動邏輯觀點 的不同的反思和收穫。 歸結來說,正如本節一開始所提出的,本研究認為我們或許能以宗教社群 中的行動者,做為主要探討日常公共生活的對象和群體,從這類社群的初步觀 察中,研究者認為我們必須面對,在一般常被歸類為「傳統」的社群下,這些 社群中的行動者是以何種方式去理解和實踐其所認定的公共?而又有那些要素 與概念,形塑了這些行動者對於公共和社群參與的理解和實踐?這些要素又如. 政 治 大. 何構成一個社群行動邏輯的機制?. 立. 藉著這三個研究問題,本研究嘗試提出並說明一個,經由儀式、記憶與倫. ‧ 國. 學. 理在相互詮釋與召喚中所構成的,關於行動邏輯的結構。好能夠去回答上述研 究問題可能的解答。而本研究最終關心的,是這些行動者在這當中所據以選擇. ‧. 與決定的行動邏輯。研究者試圖透過這樣宗教社群的歷史和儀式分析,加上其 中參與者的敘事和論述,找出其參與的行動邏輯,透過對宗教社群和其中行動. y. Nat. n. al. er. io. sit. 者的詮釋,試圖進一步描繪台灣在地社會中公共參與的實際樣貌。. Ch. engchi. 19. i n U. v.
(29)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正如上一章導論所述,本研究既以探索「在地公共參與的行動邏輯」為題 旨,並以宗教社群作為研究對象,那麼在進一步開展觀察與詮釋的研究論述之 前,本章也將針對這些相關的重要理論與概念,與本研究的問題意識進行文獻 整理和對話。 在本章的第一節中,研究者嘗試藉由理論與實踐的論辯,檢視既有對「公 共」的認知和概念。並以此指出之所以要從在地的日常生活,以及文化脈絡出 發來對「公共」進行理解的緣由。. 政 治 大. 也因為在地生活與文化脈絡的重要性,在本章的第二節中我們需要更多的. 立. 思考在地生活,如何藉由社群引導行動者與公共事務相連結。在這當中我們將. ‧. ‧ 國. 社群。. 學. 會看到更多關於社群與閱聽人主體性的論辯,以及我們該如何界定與看待這些. 而在最後一節的討論中,研究者回到對於宗教社群這樣類型社群的定義和. y. sit. io. n. al. er. 與整理。. Nat. 理論觀點,特別是在記憶、儀式和倫理的觀點上進行相關的概念和資料的比較. 第一節. Ch. i n U. 何謂公共. engchi. v. 壹、 資本主義社會的公共危機 在現代民主社會中,當一談論到公共生活的興衰時,無論是台灣還是歐美 社會,總是有許多的論述,批評現代民主社會民眾對於公共生活的冷漠。美國 歷史學家 Russell Jacoby(1987/傅達德譯,2009)就曾在其著作《最後的知識份 子》(The last intellectuals)一書中,批判一九五○年代後的美國社會,其年輕 的一代就不再出現使用公眾文體,專為公眾寫作、自由撰稿的獨立知識份子, 也就是他所謂的「公眾知識份子」。Jacoby 指出這批人之所以消失,主要肇因 於兩個經濟因素的影響(1987/傅達德譯,2009,頁 39):一是企業的雇用增加, 20.
(30) 大量取代獨立自營的商人、勞工與工匠;二則是二次大戰後美國高等教育的爆 發性擴張。與此同時,提供給知識份子撰寫文章的報章媒介卻開始萎縮,原本 聚集的都市波希米亞聚落,也因都市擴張而消失,居住的型態從都市往住宅郊 區遷移,過去能夠在都市裡的聚集活動,如今因住宅郊區的生活而被區分。以 上種種,致使知識份子開始進入大專及學院,依附在某個組織體制下;其不僅 對公眾事務的敏感度越來越低,甚至是漠不關心(1987/傅達德譯,2009,頁 45-48)。 Jacoby 指出了因社會、經濟、政治等社會結構的變遷,普遍地造成知識份 子對公共事務的漠不關心。但從其他學者的觀點看來,公共生活的危機不僅只. 治 政 大 and Revival of American Putnam (2000)在其著名的 Bowling Alone: The Collapse 立 Community.一書中,就指出美國民眾對於例如保齡球社團,這樣非正式聯繫的. 是知識份子的冷漠,也同樣反映在一般大眾對於公共參與的缺乏上。政治學者. ‧ 國. 學. 社交行為的參與正在急遽下降的同時;同一時間內一九九○年代美國許多志工組 織的成員人數,以及活動也都呈現下降的情況,Putnam 認為美國人越來越不喜. ‧. 好參與公眾集會,人與人之間也越來越少閒話家常,這種社會網絡間個體聯繫. sit. y. Nat. 的減少,就造成了人群之間社會資本(social capital)的下降,進而使得民主政. io. er. 治的參與程度逐漸低落。Putnam 指出在現代資本主義社會中,普遍性的公共價 值正在日漸喪失,個人對公共的參與逐漸低落,市民社會正面臨瓦解的危機。. n. al. Ch. engchi. i n U. v. 對於公共生活的擔憂,一般往往都歸咎於因著資本主義所帶來的商業化影 響。而在一般社會的普遍認知與期待裡,原有應當發揮公共以及各社會群體之 間溝通的功能,並促進「公共領域」建立的傳播媒體,也同樣因為資本主義的 股權運作經營模式,逐漸受商業邏輯的影響(Habermas, 1989),追求各樣資本 的獲利成為大眾傳播媒體的主要目的,其次才是社會意見的溝通與交流。 為了解決媒體內容因商業化而日益羶色腥的問題,不論是相關政府單位或 其他非營利組織,如果不是要求新聞媒體必須自律,就是希望透過閱聽人媒體 素養的建立,從消費端以市場的力量來影響媒體。對新聞自律的要求意味著對 言論自由的保障,避免讓政治力量干涉新聞媒體的運作。但是閱聽人媒體素養 21.
(31) 教育還是建基在以下假設:市場有「一隻看不見的手」(an invisible hand), 可以透過閱聽人的自主篩選,發揮自由經濟汰劣擇優的力量。面對商業媒體所 據以運作的市場經濟邏輯,以及政治力量藉由資本的流動轉換對媒體進行某種 程度的控制,單單強調閱聽眾個人的自主「賦權」(empowerment),或者是 期望新聞從業人員能依循公共價值的良知,尋求機會隨時對不符合公共利益的 體制要求進行衝撞,不斷抗拒不合理的新聞要求(林照真,2006),顯然仍舊 難以撼動既有的資本主義體制和結構。 現代公共生活的衰落似乎是高度資本主義社會所面臨的共同危機:因為資 本與商業結構的變遷,使得不論是知識份子、一般大眾還是傳播媒體都遠離了. 治 政 大 望藉由對外在社會政治、經濟結構的改造與調整,好確保在國家與社會之間, 立 有一個獨立不受干擾的公共領域。 對公眾事務的關心。這也使得許多相關呼籲建立公共價值的論述,無不強調期. ‧ 國. 學. 對民主社會而言,公共領域毋寧是重要也是必要的構成條件,因為如果失. ‧. 去了獨立於政治建構之外的公共溝通和公眾輿論,政治也就失去了合法性的基 礎。這也意味著公共領域不僅僅只是一種論述中的理想而已,然而,正如本研. y. Nat. sit. 究一開始所說的,「公共」並非是一種理論和價值上的應然,而是實踐和行動. n. al. er. io. 上的實然。如果公共領域只是理想,那麼在哀嘆現代社會公共價值的失落時,. i n U. v. 是否就能以此類推,實際現存的一個相對自由民主的社會和政治體系,也同樣. Ch. engchi. 失去了存續的基礎?如果不是,那麼是否在公共的理想與概念之外,其實還實 存著另一種不以公共名之,卻有公共之實的「公共領域」? 美國學者 Jim Diers,在其《社區力量》一書的開始(2004/黃光廷、黃舒楣 譯,2009),就以其自身參與西雅圖社區營造的經驗,指出公共參與在理論與 現實之間的落差。因著對所謂「公共」的認知觀點的不同,也就帶來不同看待 與評價日常公共生活的方式。Diers 藉由他在西雅圖社區營造的經驗,批評上文 所提到的 Putnam 的觀點;Diers 認為美國社會中的人們,其實是在尋找其他新 的社交參與形式,以取代 Putnam 所強調的傳統式社交參與活動。而 Putnam 的 研究不但未能區分各種不同參與的形式,也沒有注意到不同參與的形式實際上 22.
(32) 不僅代表的角色不同,其被賦予的社會價值也不一樣。 Diers(2004/黃光廷、黃舒楣譯,2009,頁 6-7)認為,Putnam 過於強調個 人的參與行動,忽略了個人其實是受某種機制的引導才做出參與行動。換言之, 影響公共參與的因素不僅是個人,其實還有各式各樣外在的社會結構與變遷, 諸如跨國與連鎖企業力量的擴張、全球化以及貧富差距擴大等等因素,都可能 制約了社會中行動者對於參加社群和公共參與的意願(McLean, Schultz & Steger, 2002)。 從 Diers 對 Putnam 的批評中我們可以看見,對於「公共」這樣同一詞彙與 現象的定義不同,觀點的差異,帶來了兩種不同看待與評估現代社會公共狀況. 政 治 大. 的結論。面對這上述兩種,對於現代公共生活不同的詮釋,或許藉由回顧與檢. 立. 視一開始「公共領域」的概念,能夠幫助我們從中找到是什麼因素造成了這樣. ‧ 國. 學. 的歧異,開展出另一個不同的視野。 貳、 公共領域的再思. ‧ sit. y. Nat. 一、Habermas 的公共領域. er. io. 在談論到公共領域的概念時,最常引用的概念莫過於來自德國哲學與社會. al. n. v i n C h 的公共領域概念,是奠基在對過去十八、十 所定義的「公共領域」。Habermas engchi U. 學家 Habermas (1989)在其 The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public sphere.一書中. 九 世 紀 的 西 歐 布 爾 喬 亞 社 會 的 歷 史 脈 絡 的 討 論 上 。 在 The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public sphere.一書中,Habermas 指出了公共領域其實經歷了 兩個歷史時期的發展;第一個時期是在過去的封建社會中,因為政治權力和土 地資源掌握在封建領主手中,社會的多數成員以農奴身份依附於領主,使得國 家與社會之間、公共與私人之間界限模糊。此時期的專制君主藉由一系列具高 度象徵性,規定了何為「高貴」的禮儀,來代表社會對文化和政治等領域實行 統治。這樣的公共領域是「代表型公共領域」(representative public sphere) (Habermas, 1989, pp. 5-12)。. 23.
(33) 然而,隨著早期資本主義的興起,展開了第二個時期具有真正意義的公共 領域的開展。因為資本主義這種私有化的經濟活動,必須以依靠公眾指導和監 督而不斷擴大的商品交換為準繩。而在商品與資訊交換的新關係擴展下,封建 君主專制被以憲法保障的資產階級的自由秩序所取代,這種新秩序使得國家與 社會分離,也劃定了公共和私人領域的界限 (Habermas, 1989, pp. 27-30)。 對 Habermas 而言,所謂的公共領域是「資產階級」的公共領域,這個領域 的起源一是從當時宮廷中分離出來的貴族社會,另一則是在父權體制下由核心 家庭而產生的「公眾」。這兩者之所以與公共領域密切相關,乃在於它們當中 所產生的「私人性」(privateness)。特別是後者,由於過去大家庭式的生活型態. 治 政 大 大家庭逐漸向核心家庭轉變;這樣的家庭形式變得越來越強大,成為市民階層 立 的主導類型 (Habermas, 1989, pp.43-44)。也是因為這樣的家庭內部關係,形塑了. 無法提供資本主義社會足夠的勞動力,因此隨著幾個世紀以來資本主義的革命,. ‧ 國. 學. 私人的主體性。. ‧. 這種私人和自我主體性的產生並不與公共性相對立,反而因為公私領域的 區分而讓私人在諸如咖啡館、沙龍和社交聚會等公領域中意識到他人的存在。. y. Nat. sit. 因為資本主義和印刷術,帶來了報刊等媒體的普及,也使得文化具有了商品形. n. al. er. io. 式,進而使之徹底成為一種可受作為閱聽眾的私人討論的文化。而這樣開放的. i n U. v. 溝通討論使得參與的私人一直清楚地知道,他們是處於一個由所有私人組成的. Ch. engchi. 更大群體之中 (Habermas, 1989, p. 37)。. 只不過,從 Habermas 對十八世紀公共領域的論述來看,這樣的「領域」其 實還是一個仍受上層控制的領域,只是這個領域是由私人所集合而成的公眾的 領域,而且私人得以要求以這公共領域來質疑具有公共權力的機關,以便就基 本上已屬於私人、但仍具公共性質的商品交換和社會勞動領域中的一般交換規 則等問題,與公共權力機關展開討論 (Habermas, 1989)。或許,公共領域的概念 如 Habermas 所以為的出現在十八世紀的英國倫敦的咖啡館或法國的沙龍,從外 在形式看來公共領域可能是「獨立」的,但這終究是一個由私人所組成的領域, 它也必然會受到所組成的私人,其身處的文化和社會脈絡所影響。正如 24.
(34) Habermas 的公共領域是以十八世紀歐洲—主要是法國、英國和德國的歷史為其 討論背景,而這樣的公共領域也可能只是一個「十八世紀歐洲的」公共領域。 二、Sennett 的公共人 這種對於十八世紀西方社會,因著意識到「他人」與「陌生人」的存在, 並開始形成與其互動的公共空間,也同樣出現在美國社會學者 Richard Sennett 的 論述中。在 Sennett《再會吧!公共人》(1976 / 萬毓澤譯,2007)一書中,其 分別探究了 1750、1840 和 1890 年代的巴黎與倫敦,考察這三個時代的人們對 於公共生活的態度,探索造成當前西方世界公私領域的失衡,如何造成「公共 人」角色的歷史變遷,及其對當代社會的意義。. 政 治 大 Sennett 認為十八世紀公共領域的誕生與都市生活,以及資本主義的興起息 立. 息相關。因著從外地流入都市人口的增加,開始發展出不受當時王室直接控制. ‧ 國. 學. 的社會交際網絡時,陌生人固定聚會的場所便開始增加。與陌生人的關係,以 及彼此如何互動,成了當時公共生活的重要問題。Sennett 指出,在十八世紀時. ‧. 所謂的「公共」,其實指的是家庭與朋友以外的社會生活空間,是由熟識的人. Nat. sit. y. 與陌生人一起組成的公共領域。而在當時十八世紀的人們,是以穿著打扮上來. er. io. 界定其職業與身分,並透過衣著判斷彼此的社會階層。在十八世紀大都市中的. al. 人們,努力的影響並界定自己與陌生人間的關係,十八世紀都市中的人們試著. n. v i n Ch 在公共與私人之間保持平衡,共同創造出社會關係的「範圍」(1976 / 萬毓澤 engchi U 譯,2007,頁 21-23)。 在當時十八世紀的人們,會因著自身社會階級的位置,而在公開場合表現 出符合該階級/身分的行為舉止,Sennett 認為十八世紀的公私領域孑然分明,人 們在公共場合中扮演著通常是職業、身分所賦予的社會角色,而在尤其像是家 庭這樣的私領域中展現個人性格。每個人都可以以其身分參予公領域,十八世 紀的西歐社會的公私領域彼此分工,建構出各種社會關係的範圍與界線,而當 時的人們則以作為演員的公共人的角色出現。 然而,在 Sennett 的考察中,他看見西方社會到了十九世紀時,過去原本均 25.
(35) 衡的公私領域的分工,卻出現了重大的改變。因為工業資本主義的興起,使得 都市人口的流動性遠遠大於十八世紀相對穩定的都會人口。也因著都會人口的 大幅增加,加上十九世紀個人穿著打扮的改變,使得公領域中的人們,不再能 夠從一個人的穿著來判斷其階層的屬性,以致於進行原本的互動儀式。Sennett 也指出,再加上十九世紀後都市公共空間不斷的流失,公共空間的設計不再 「友善」,不再能夠讓其中的行動者停留,只是成為一種人們穿梭往來的過道, 於是人們選擇在公共場合抱持著一種沉默、觀察,甚至是偷窺的態度,不再積 極參予公共生活。 Sennett 以為,當今社會的公共生活已經變成了形式上的義務,大多數公民. 治 政 大 不在乎的心態根源,來自於 19 世紀以降,資本主義所激起的「私人化」 立 (privatization)的壓力,以及以「內在性」(immanent)為基礎的世俗主義(1976 / 是以一種無可奈何的心態來與國家打交道。而這種無可奈何以致於對公共事務. ‧ 國. 學. 萬毓澤譯,2007,頁 26)。Sennett(1976 / 萬毓澤譯,2007,頁 305-315)指出, 當「私人化」的需求日高,人們越來越重視私密性與個性,而且將所謂的「非. ‧. 個人性」視為道德之惡時,就不再願意讓自己暴露在公共場合之中。人與人之. sit. y. Nat. 間的互動、世俗之事被重新組織和解釋,以心理學為主的措詞和思考成了個人. io. er. 對自我的認識,在人與人的互動中看重的是個性、動機、和意圖,而且以此作 為一切行為解釋的準則;十九世紀以來的個人,愈來愈強調直接的感覺、感受. n. al. Ch. i n U. v. 與自戀;對於個人自我認識的重要性取代了原本對社會階級的認識。. engchi. 從《再會吧!公共人》一書中我們可以看到,當今的社會不再認為公共生 活具有道德正當性,反而因為強調如家庭這樣私領域的道德的至高性,因而將 公私對立看待,想方設法地將自己和公共秩序隔離,以保護自己的私密性, 因 為在公開場合交流代表必須暴露自我本真性格,揭露自我心裡,這是強調私密 性的個人所不願意的。於是,沉默與觀察取代了互動交流,成為維護公共秩序 的新原則。 三、公共領域的變遷.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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