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結論
第二節 研究反思與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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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他們得以與在地的社會網絡相連結,以致於被在地社會所接納,並形塑個 人對地方的認同和主體性。
也是從他這樣對於自己記憶的表述來看,圍繞著他繞境記憶的,其實是受 訪者一整組的生命敘事。此外,從另一方面來看,對社頭的參與者而言,繞境 記憶的敘事結構之所以能被持續的召喚,並且能持續的「再生產」,也與其參 與的儀式有密不可分的關係。因為光是記憶還不夠能夠讓人們持續參加社群,
為了維持社群的運作,唯有藉由儀式所進行的身體的展演,才能進一步的將社 群的倫理內化在行動者當中。就像先前所說的,社群中的倫理除了透過敘事取 得共識之外,它還必須能夠在日常生活中被「展演」出來。
總的來說,在大溪社頭的訪談中可以看見,這些社頭的行動者所堅持的某 種他們以為的「傳統」。其實同樣也是他們從兒時的記憶而來,這是一種經由 身體儀式的展演而內化在其生命敘事中的社群倫理。進一步來說,這樣的倫理 與記憶和儀式一起,成為構成一個社群可見,供人辨識與區別的特質。最終這 樣的倫理成為推動這些行動者在參與社頭背後的行動邏輯,也進一步讓他們與 在地社會產生認同與連結。
對本文來說,記憶—儀式—倫理正是一個社群之所以被稱為社群的特質之 所在。在年復一年、日復一日的儀式行動中,建構了儀式參與者的集體記憶,
也因為對於實際儀式操作和記憶的反思,進一步形塑出行動者所認同、接受的 社群倫理。這樣的結構也成為行動者之所以參與社群的行動邏輯。
第二節 研究反思與建議
從臺灣主流的社會科學研究議題來看,不論是「宗教」還是除了網路之外 的「社群」,在某種程度上都是屬於相對冷門的議題。就像在前面社會學者瞿 海源(2012,頁 246)所指出的臺灣現代教育是以「世俗人文主義」為根本精神,
不鼓勵宗教,並以破除傳統「迷信」,以政教分離之名,卻對宗教帶有敵意。
以致於在社會科學研究領域中,宗教常被視為一個不重要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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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回顧整個人類文明的發展,所謂的「宗教」被劃入私領域其實不過 是近幾百年前啟蒙時代之後的事。而在這之前,無論是東方還是西方文明,宗 教始終與政治、經濟緊密相連。同樣的,「社群」也是和宗教一起在啟蒙之後 被忽略的另一個概念。作為一個現代人,我們常常不假思索的以為「個人」是 個不證自明的事實,但其實正如社會學家 Charles Taylor (2004) 所言,人類歷史 中從來就只有「群體」的想法。所謂「個人」、「個體」或「自我」的概念,
不過是啟蒙之後的產物。
也因此,當本研究再次地將「宗教」和「社群」放進來思考時,或許在某 種程度上,透過對台灣現代在地宗教社群田野經驗資料的蒐集、整理和分析,
稍稍地修正原先立基於西方歷史文化脈絡的公共與社群理論,提出另一個不同 的在地「公共」領域的實踐模式和理論觀點。更重要的是,社群的視野更提供 了另一種不同於「個人」和「自我」的認識論,讓我們可以重新看待行動者主 體性的建構。
因此在本節當中,研究者首先要思考的是這樣的主體性建構對於傳播研究 有何關係與啟發?此外,我們也同樣需要進一步找尋並提出本研究所遇到的兩 難與限制,以作為日後進一步研究發展的參照。
壹、從社群的行動邏輯反思閱聽人研究
如同本研究在開始時所說的,如果我們只是停留在以傳播媒介的外在形式 來看待社區/社群的研究議題,恐怕難以將此研究與傳播領域相連。因為從過去 在傳播學門中對於社區的相關研究來看,往往都只是將研究焦點集中在,這些 具現代形式的「社區」相關的報刊媒體上。然而,若是我們將宗教社群等其他 更為廣義的,公共生活中的行動者視為在更大範圍內,進行傳播行動的閱聽人,
那麼對於個人行動邏輯的探索,在某種程度上或許也能視為對閱聽人行動的理 解。
當本研究從一開始對於公共領域的提問,一直到最後藉由對宗教社頭的訪 談分析,指出在這樣的社群中所具有的:記憶—儀式—倫理的三元結構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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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最終的目的,不僅僅只是藉由這樣的田野,去描繪另一種較為俗民的公共生 活樣態,也不單只是提出某種社群的理論觀點,最終的關懷還是在於是否有可 能將這樣的模式,這樣一個關於「行動者—社群」的行動邏輯的模式,用在對 閱聽人主體性建構的討論上。
因為從傳播理論中對於閱聽人的探索中可以看到,閱聽人主體性的形構,
並非在真空當中形塑而成,不論是什麼樣的理論觀點,閱聽人主體的形成或多 或少的都受到社會與社群所影響。同樣的,如果行動者的行動邏輯是受其身處 的,在地人際與社群網絡所影響,那也就已意味著行動者在面對外在世界時,
所做的詮釋與決定,其實都受到自身背後文化與社群脈絡的影響。換言之,在 社群行動的參與和動員過程中,必然在某種程度上召喚和建構了參與其中的行 動者、閱聽人的主體性。
正如在第一章時所提到的,簡單的說,在傳播領域中關於閱聽人閱聽行為 的研究,不論其行動是受結構所制約,還是具有其能動性,其研究觀點的預設 往往是「個人」的;然而對本研究而言,構成個人行動邏輯的,卻是「群體」
的;換言之,人的行動並不完全是由個人所決定,而是深受社群所影響,由社 群所構成;行動者乃是透過社群所形塑的行動邏輯,來與其外在的社會結構進 行互動。因此,當本文試圖探索在地社會中的行動者為何參與社區以及宗教社 頭的行動邏輯時,就與傳播領域中的閱聽人研究產生關連。
就像林福岳(2002,頁 7)所指出的,社區提供了一個讓我們從繁複的大眾 媒介現象,回歸到傳播多元且動態的本質的研究途徑。藉由對社群連結過程中 溝通行動的理解,或許能夠幫助我們描繪人與社群進行連結的圖像;也才能進 一步了解社會中的行動者,是如何實踐其所認定的公共參與。但更進一步可以 從本研究的訪談分析中看到,除了行動者如何進行日常生活的公共參與外,在 訪談中所呈現的「記憶—儀式—倫理」三元結構,更指出了另一種在探討其他 社群中的閱聽人主體性的可能。
貳、研究當中的困難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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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本研究的研究歷程,在面對宗教社群的研究課題時,或多或少都遭遇 了研究上的困難與限制。這些困難與限制,大致可從下面三點來理解。
首先要面對的困難在於研究田野資料的取得,正因為這是一個有別於現代 意義的傳統宗教社群,以至於無論是其社頭的運作模式,其互動甚至是開會的 交流,都是以口述為主,鮮少有較為詳盡的書面紀錄。也因此在取得更多的分 析資料上,有其現實的困難。
其次,在訪談的過程中,研究者意識到訪談所採用的方式,提問,甚至是 訪談的時間和地點;在某種程度上都會影響受訪者的回答。這也是為何在本研 究分析當中,本文先從一般受訪者的論述開始,去鋪陳研究個案的歷史背景,
以及這些社頭基本的相關脈絡;然後再以較為完整的受訪者的生命故事的分析,
以此經驗資料架構起對於行動邏輯模式的說明。
此外,限於篇幅與時間,性別在這樣的社群當中所扮演的角色,同樣也是 日後需要更多探討的議題。在田野的過程中研究者發現,這些大溪社頭不論是 受訪者還是主其事者都是男性。雖然也有受訪者表示會有女性參與在繞境儀式 中,但從實際的觀察中卻也只是少數。相對的,研究者觀察到,與大溪普濟堂 隔壁相鄰的佛寺—修德禪寺,卻是以女性信徒的參與居多。這種強烈的性別對 比,或許值得日後更進一步的研究討論。
結 語
毫無疑問的,對我們這個時代而言,網際網路已經成為最關鍵的發明。隨 著行動上網裝置的普及,各種網路應用方式的推陳出新,加上 FB 等網路社群媒 體的興起,都在不斷地改寫傳播媒體的形式和內容。不僅過去的報業從印刷轉 向數位,就連過去的電視媒體也開始與網路結合,以直播或網路播報的方式傳 遞新聞。
對這時代的傳播研究而言,社群媒體顯然成為熱門的研究議題,然而對於 真正現實生活中的「社群」,卻是相對冷門的研究。然而從現實經驗中可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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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社群媒體所塑造的,並不全然是真正的「社群」,反而是一個又一個以個 人、自我為中心的「同溫層」。因為若以本研究所以為的社群行動邏輯來看,
不論是記憶、儀式還是倫理,至少在目前的科技條件下,社群媒體都難以滿足 這三個本文所以為的,足以被稱之為社群的條件。
或許正如 Bauman 所言,在運輸與信息這些全球化條件的衝擊下,「昔日」
的共同體也就開始崩潰,「身份認同」成了過往共同體的替代品,用以來召喚 人們對昔日共同體的美好想像。但從本研究的大溪田野個案來說,或許社群仍 舊真實地存在著,只是我們選擇去忽略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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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丁仁傑 (2005)。〈會靈山現象的社會學考察: 去地域化情境中民間信仰的轉化 與再連結〉。《臺灣宗教研究》, 第 4 卷第 2 期,頁 57-111。
丁仁傑(2007)。〈市民社會的浮現或是傳統民間社會的再生產?─以台灣佛教
丁仁傑(2007)。〈市民社會的浮現或是傳統民間社會的再生產?─以台灣佛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