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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國商業銀行風險性資產管理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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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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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銀行受託經營管理資本資源並掌理金融體系信用及支付系統機能, 向來被視為經濟社會重要一環。目前我國銀行業正處於合併轉型期(金 融控股公司紛紛成立及整合),同時為因應我國加入 WTO 所產生之激烈 競爭,主管機關及業者莫不對健全經營體質全力以赴,以迎接未來的挑 戰。. 衡量銀行經營體質良窳之指標眾多,資本適足性即是其中之一,本 文 擬 從 此 規 範 著 手 , 針 對 國 際 清 算 銀 行 ( 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簡稱 BIS)所屬巴塞爾銀行監理委員會(The 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Regulations and Supervisory Practices)於 2001 年 1 月 16 日 所發布「新巴塞爾協定諮詢文- A proposal for a New Basel CapitalAccord」」 中,有關銀行資本適足率計算「市場風險」項目,作深入研究,祈於健 全銀行經營體質議題上有所貢獻。. 第二節. 研究目的. 以往國內有關銀行風險管理之研究多著重於信用風險的範疇,但隨 著金融市場波動性的加劇,市場風險所可能對銀行造成的衝擊將不容忽 1.

(2) 視。而 VaR 自從 1993 年在三十國團體(Group of 30)的「衍生性金融 商品:實務與原則」(Derivatives:Practices and Principles)該篇報告中 被強力建議為衡量市場風險的最佳實務方法後,繼而亦受到巴塞爾銀行 監理委員會、美國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ASB)及美國證券管理委員會 (SEC)的認可並推薦使用。現今,VaR 已被許多著名的國際金融機構 實際運用在其市場風險的管理上。. 就國內狀況而言,財政部於民國八十七年完成「銀行自有資產與風 險性資產之範圍計算方法及未達標準之限制盈餘分配辦法」的修訂,要 求銀行在計提自有資本時,除信用風險外,亦須將市場風險納入計算, 該修正案並已從民國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開始實施。. 為進一步改善國內金融體質,財政部於民國九十年四月三十日公 佈,擬根據新版銀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訂定銀行退出市場的機制,初 定資本適足率( BIS,銀行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比率)若低於 8%、6%、 4%、2%,將分別有不同程度的處分方式,即由主管機關得限制其分配盈 餘之必要之處置或限制,也就是說除了原本的限制盈餘分配外,也將限 制其申設分支機構、限制其投資或開辦新業務、停止其部分業務及強制. 2.

(3) 其解除經理人職務等,資本適足率低者處分重。其中,資本適足率低於 2%的銀行,財政部考慮強制其進行清理、退出市場。. 財政部於九十年十月十六日正式修改「銀行自有資產與風險性資產 之範圍計算方法及未達標準之限制盈餘分配辦法」名稱為「銀行資本適 足性管理辦法」及全文 11 條;並自九十一年一月一日施行。根據新制 資本管制方案規定,銀行對於其中市場風險之計算除選擇標準法外,亦 可採用內部模型之衡量方式。. 然而國內銀行因受制於各種內外在條件,至今尚無任何銀行採用自 行發展出之內部模型者,均為依照標準法計提自有資本。但在標準法下, 適足資本之計提係針對各類資產分別求算後再予以加總而得,其主要缺 失乃在於忽略各類資產間報酬的相關性,而無法正確衡量出銀行整體資 產組合之風險。再者,由於各銀行所持有的資產組合均不相同,是故由 銀行自行提出個別量身訂製之內部風險評估模型則更有其必要性。. 本研究希望儘可能模擬出台灣的商業銀行所持有的不同種類的資產 部位,將台灣的商業銀行劃分成四種不同類型的銀行投資組合,分別為 保守型、股票型、外匯型、穩健型,在本研究中所謂的保守型銀行也就 是指多從事傳統銀行業務的銀行。股票型銀行,顧名思義,是指在銀行 3.

(4) 法規定上限之內的股票佔風險性資產為較大的銀行。外匯型銀行是指外 匯存款佔風險性資產的比例在同業中為多的銀行。穩健型銀行是指投資 策略為中立型投資策略的銀行。並比較不同 VaR 估計方法捕捉各類型銀 行投資組合的實際損益的能力,了解何種方法較能捕捉台灣商業銀行實 際損益的風險模型並提列其適當的合格資本。避免不足提列而使銀行面 對巨大損失的風險,也不會因提列過多資本而錯失投資機會致使銀行的 投資報酬率降低。. 本研究旨在以上述四種資產組合資料,分別使用 Delta-Normal Model、歷史資料模擬法以及蒙地卡羅模擬法等三種普遍為國外銀行和金 融監理單位所接受並採行的內部模型來衡量其市場風險,進而依新法規 範計算該部分所需計提之自有資本額度,藉以比較在採用不同的市場風 險衡量方法下,對於銀行資本計提所造成之影響。. 此外,本研究亦將進行「回顧檢定」的程序來評估各種衡量方式的 正確性。最後,藉由提出實際操作該等模型時遭遇之困難及本研究所採 用的解決方法,期能對國內銀行在建構內部風險衡量模型上有所助益。. 4.

(5) 第三節. 研究架構. 本研究於確立研究動機與目的後,即著手針對相關規範、理論及國 內外文獻進行探討,以做為後續部分的先驗基礎。接著依據研究設計中 所採用之各種衡量模式,蒐集與整理所須之相關資料並撰寫相關之程 式。最後則進行實證分析並依所得結果提出結論及建議。. 確認研究動機與目的 相關規範理論及文獻探討 研究設計 資料蒐集與整理 程式撰寫 實證研究 結論與建議. 圖 1-1 研究架構圖.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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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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