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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品走私對我國菸品稅捐收入之影響推估-以進出口貿易資料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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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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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菸品走私對我國菸品稅捐收入之影響推估—以進出口貿易資料為例. 1. 菸品走私對我國菸品稅捐收入之影響推估 —以進出口貿易資料為例* 羅光達、羅時萬、張佳雯** 要 目. 叁、實證推估結果 肆、結論與建議. 壹、前言 貳、推估方法之彙整比較. 提 要. 為減少菸品危害人體健康,各國均對菸品課以相關租稅,但國內外諸多研 究也指出,當菸品價格因稅額增加而上升時,消費者雖會減少購買菸品,但由 於菸品消費成癮性,一旦上癮並不容易戒斷菸品消費,造成走私菸品或私製劣 菸存在空間,使部分消費者轉而購買較便宜的私菸,如此一來,既無法達成原 本寓禁於徵之目的,又造成稅捐流失。因此,深入瞭解私菸規模成為政府制訂 合理且有效之菸品相關稅捐與管理制度上的先決條件。本文在考量現行我國資 料可及性與推估結果之相對準確性為前提下,利用進出口貿易差距估算法嘗試 推估我國非法菸品之市場規模,並利用靜態推估法與考慮行為反應後的動態推 估法估計相關菸品稅捐流失金額。. 壹、研究背景與目的. 過去絕大部分相關文獻均指出,由於菸品是劣價財貨且會造成外部成本, 因此世界各國均將其列為課稅對象。菸品的劣價財特性乃因其消費成癮性,使 吸菸者往往只注重個人享樂及當前滿足,而不顧他人感受或對於未來影響,例 * **. 本文摘自財政部賦稅署 年度委託研究計畫:「菸品走私對我國菸品稅捐收入影響之推 估」。 作者分別為國立政治大學財政學系副教授、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財政稅務系副教授及致理科技 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助理教授。 2015.

(2) 2. 財稅研究第 卷第 期 45. 6. 如將來生病或死亡率可能提高,造成無法理性判斷菸品對自己身體的損害,以 致消費過多菸品。因此有學者主張應對此類商品課徵「罪惡稅」( ),使消 費行為產生柏拉圖改善。另一方面,由於吸菸者產生之外部性( )對 其周遭的人是一種外部不經濟,例如:旁人吸二手菸付出健康成本卻得不到任 何效益,或在我國實施全民健保後因抽菸而耗費之醫療成本。這種外部成本並 未被吸菸者納入在其本身之消費決策考量,故造成吸菸者消費過多菸品。因此, 文獻也主張應對其課徵「庇古稅」( )以矯正外部性,減少其所造 成之無謂損失( )。 我國過去就菸酒銷售及管理乃採專賣制度,主要考量菸酒產業在經濟效 率、財政收入及民眾生活等具有特殊性,故對其採取較嚴格之專賣管理制度。 但後來為因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 )及順應貿易 自由化之國際趨勢,我國開放菸酒產製,將菸酒之行政管理權及產銷經營權分 開,由政府機關負責菸酒行政管理,而產銷經營權開放予民間廠商,同時取消 菸酒公賣利益並實施新的菸酒稅制。因此 年 月 日正式施行「菸酒稅法」 及「菸酒管理法」,廢除原有的菸酒公賣利益收入,菸酒全面回歸稅制,改課徵 菸酒稅、菸品健康福利捐、營業稅、進口菸酒關稅等;同年 月 日制訂「臺 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條例」,臺灣省菸酒公賣局在同年 月 日改組為「臺灣菸 酒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來專職菸酒獨占專賣的行政單位轉型為公司組織,政府 不再獨攬菸酒產製權利。 如前所述,課徵菸品稅的主要理由乃基於劣價財及外部性,希望透過租稅 手段降低消費者的菸品消費,以維護國人健康,進而提高國家生產力並增進稅 收。不過,國內外文獻也發現,當菸品價格因稅額增加而上升時,消費者雖會 減少購買菸品,但由於菸品消費的成癮性,一旦上癮並不容易戒斷菸品消費, 造成走私菸品或私製劣菸存在空間,使部份消費者轉而購買較便宜的私菸,如 此一來,既無法達成寓禁於徵之目的,又造成稅捐流失。易言之,過重的菸品 稅捐將使廠商獲利減少,吸菸者經濟負擔加重,各項管制也使菸品生產、銷售 與消費行為受限,加以社會與經濟等影響因素,都可能產生非法菸品之行為動 機,這些非法動機引發對非法菸品之需求與供給,進而形成非法菸品市場。犯 sin tax. externality. Pigouvian. tax. deadweight loss.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 WTO. 2002. 1. 1. 4. 7. 1. 25.

(3) 菸品走私對我國菸品稅捐收入之影響推估—以進出口貿易資料為例. 3. 罪者試圖由合法菸品市場供應鏈中找尋漏洞,以達成其不法營利目的,因此在 製造、批發、銷售、出口與進口等各種階段,均可能出現多種非法菸品行為樣 態。 就全球而言,Merriman (2000)研究發現,在 1975 年至 1996 年期間, 私菸大約占全球菸品消費量 6%,且呈逐年上升趨勢。Joossens .(2010)研 究也顯示,世界各國非法菸品交易規模占全部菸品市場平均比率約為 11.6%,非 法菸品業者賺取每包菸品利潤約為合法菸品所需負擔稅額之1∕3,全球政府1 年 因此流失稅收約 400 億美元。蔡志瑋(2012)研究也發現,我國 2002 年施行菸 酒稅法後,2002 年至 2004 年間,查獲走私菸品數量高達 2,000 萬包以上,占合 法菸品比率超過 1%。我國 2006 年健康福利捐由新臺幣(以下同)5 元調整至 10 元,當年度查獲走私菸品數量為 661 萬包,隔年查獲數量大幅增加至 1,089 萬 包;2009 年健康福利捐由10 元調高至20 元後,隔年查獲走私數量亦大幅由1,027 萬包增加至 1,540 萬包,初步看來,菸品稅捐調整對於次年查獲走私菸品之數量 可能具相關性。此外,林雪娟(2013)也指出,由於近年來我國菸品健康捐多 次調漲,導致走私菸品誘因增加,例如 2009 年第二次調漲菸品健康福利捐後, 財政部國庫署新聞稿公布前8 個月查獲之走私菸包數量,即較前一年同期大幅增 加 343.25%。綜之,由於菸品消費需求價格彈性低,政府調高菸品稅捐同時,也 使未稅走私菸品不法利潤提高,進而可能導致走私菸品數量增加,實際菸品消 費量不見得減少。 值得注意的是,菸品除了走私數量大幅增加外,走私型態也有所改變,從 過去仿冒或走私國外大廠品牌菸品方式,轉為現在主要以走私自創品牌之低價 菸品(俗稱白牌菸—illicit whites)為主,透過以少量合法進口掩護大量非法走私, 以規避政府查緝。 周德宇等人(2014)研究也指出,目前我國私菸銷售型態可 分為5 種,分別為仿冒菸、白牌菸、幽靈菸、免稅菸與外銷回流;其中以少量合 法進口掩護大量非法走私的白牌菸問題最為嚴重。中華民國菸業協會 2012 年私 劣菸品研究報告指出,國內近 3 年白牌菸數量占整體菸品市場之 3.3%至5.6%, et al.. et al. 1. 1. 本文所稱的白牌菸是一種以走私為目的之菸品,其採取少量合法完稅進口卻同時大量非法走 私進入臺灣,其中非法走私部分(未繳納相關稅負)即所謂白牌菸。.

(4) 4. 財稅研究第 卷第 期 45. 6. 這些菸品大多來自中國大陸與東南亞。根據財政部關務署 年至 年海 關緝獲走私菸品統計資料顯示,走私菸品中有 來自東南亞國家, 來自中國大陸,這些菸品消費族群多為經濟弱勢之藍領階層、低收入戶與失業 者等,消費私劣菸品可能對其健康危害更為嚴重,值得更進一步關注。 曾巨威( )指出,有關菸品稅捐探討主題大抵可歸類為 大類。首先是 基於菸品有害國民健康,具負面外部性或屬劣價財貨等原因,探討開徵菸品稅 捐之理論;其次就徵收稅捐對菸品消費行為之影響,包括菸品消費量、不法走 私、導致罹患疾病或相關醫療費用等方面進行研究分析;第 種則是研究菸品稅 捐的稅負分配效果,亦即就租稅負擔而言,菸稅具累退或累進性;最後係就其 開徵收入用途,探究是否達原定專款專用之目的。雖然目前國內學者對吸菸行 為的研究甚多,但有關推估走私菸品以及對我國菸品稅捐收入影響等方面研究 則相對較少。 劉益安( )使用海關查獲走私菸品案件數探討課徵菸品健康捐前後影 響。研究發現菸價及健康捐之課徵對走私菸品案件次數具有正向影響。 ( )利用電話調查方式發現,月所得低於 萬元之吸菸者比月所得高於 萬 元之吸菸者更容易消費走私菸品;低教育水準之吸菸者比高教育水準之吸菸者 更容易消費走私菸品。蔡志瑋( )實證結果則支持如果政府在制訂健康捐 稅額政策時,忽略健康捐上漲對走私量造成之影響,將使得健康捐稅額過高, 而無法使政府菸品稅捐極大化,且無法有效降低菸品消費。林雪娟( )利 用臺灣菸酒公司 年至 年菸品銷售資料,分析包含走私菸的菸品需求情 形,研究發現走私率隨菸品稅捐增加而上升。 從過去相關菸品稅捐研究文獻可知,徵收菸品稅捐確實可對菸品消費達到 一定抑制效果,但近期文獻也指出隨著菸捐提高將使走私誘因增加,在吸菸量 未明顯下降情況下,菸稅收入反而減少。由此可知,如果考量走私的可能因素 後,則消費者在合法菸品與走私菸品間,會存在某種程度之替代性,故調整菸 品稅捐將可能改變消費者行為決策,使原先傳統文獻所估計的菸品價格彈性失 真,造成政府菸品課稅政策上之偏誤。 但不可諱言,由於走私行為具有十足非法性及高度隱密性,因此取得真實 2009. 2014. 39.04%. 28.33%. 2012. 4. 3. 2008. Lee et al.. 2008. 1. 1. 2012. 2013. 1987. 2010.

(5) 菸品走私對我國菸品稅捐收入之影響推估—以進出口貿易資料為例. 5. 走私資料非常困難,所以推估非法菸品方法也不少。諸如透過對菸品消費者調 查瞭解非法菸品消費行為、詢問專家或菸品製造商有關走私資訊、以計量方法 估計非法菸品市場規模;或透過調查及分析菸品進出口數量,及比較官方菸品 銷售量及家戶菸品消費量進而推估非法菸品市場規模等。不過,每種方法均有 其優缺點及條件限制,所以估計結果存在一定差異。 本文主要目的即彙整目前文獻上對走私菸品的估計方法,並考量我國現行 資料取得之可行性與估計上可靠性,先推估我國私菸數量規模後,再進一步分 別以文獻所謂「靜態推估法」與「動態推估法」,估算因非法菸品存在對我國相 關菸品所造成之稅捐流失影響為何。. 貳、推估方法之彙整比較. 一、非法菸品市場規模推估方法. 就目前文獻及一般實務而言,估計非法菸品市場規模方法大致可歸納為以 下幾種,茲說明如下:  進出口貿易差距估算法 由於國際貿易資料包括進口國及出口國之合法商品流通資料,於是一國出 口資料應與其對手國進口資料相符,如果數量不同,則可能主要原因之一即為 走私。再者,基於「目的地原則」,一國菸品出口大多不須負擔相關消費稅,於 是出口國廠商沒有低報誘因,但進口菸品則須繳納進口國關稅與相關菸品之消 費稅,故進口國廠商很可能會透過各種非法管道逃漏報進口量以規避稅負,所 以若一國菸品長年進出口貿易數量不一致,則此差額可解釋為走私可能性大幅 上升。 進出口貿易差距估算法除適用於一國非法菸品市場推估外,也可用於推算 全球規模水準,但對於小規模的走私盜運則較不適合(例如,由高價區跨境至 低價區購買);另外,此法不論是用於推算國家水準或全球水準(或一洲水準) 非法菸品市場規模,其必須假設進出口差額完全歸屬於非法走私而無其他因素 (如免稅菸品回流國內市場等),但這與事實較不相符,因統計誤差或作帳基礎 之差異必定存在。所以此法之運用無可避免會產生某種程度誤差,必須輔以其.

(6) 6. 財稅研究第 卷第 期 45. 6. 他估算法修正。  比較已稅菸品銷售量與消費行為調查中自我報告的菸品消費量 由於合法菸品須繳納相關消費稅,因此會有廠商藉由非法管道生產與銷售 菸品,以謀取不法(未稅)利潤,所以市場實際消費量會與合法生產(已稅) 銷售量有所不同。 據此,藉由消費行為調查之自我報告所得到菸品消費量與官 方記錄之已稅(合法)菸品銷售量,兩相比較就可推估非法菸品市場規模。 一般而言,菸品稅捐多是生產(或批發)階段課徵(我國為出廠稅),所以 此等資料獲取並不難;另外,消費行為(或家計)調查在多數國家是普遍的, 甚至是由官方執行家庭資料調查,而內容也多包含菸、酒消費等資料,所以透 過此兩個不同管道所獲得數據的差異數,應能反應出非法菸品之市場規模,因 此該法在推估上相對簡便且易於執行。而其缺點是消費者調查大多只能針對菸 品消費行為之一般性問題提出詢問,至於較具體問題(如菸品實際購買地點、 最後一次購買時間、實際購買價格等),則不易獲得真實答案,且受訪者(為避 免可能產生的麻煩)常有少報現象。因此,以此法推估非法菸品市場規模時, 必須進行調整以修正低報之數據,否則會低估非法市場大小。  計量模型估算法 由於菸品消費量一般受到菸品價格、消費者所得、前期消費及其他因素等 影響,且非法走私量又與本地與鄰近地區之相對價格、走私難易程度、走私罪 刑輕重等有關;因此可以建構迴歸模型之方法估計走私量,或是估計市場之菸 品消費量(包括合法與非法),再與合法生產供給量相比對,進而推估私菸數量 規模。運用此法可先建立一不含會影響菸品價格之非法因素價格與銷售量之基 本迴歸式,再根據社會與市場實際情形,找出影響非法走私量之因素,加入此 迴歸式中(亦即兩階段迴歸),計算出非法因素解釋變數之係數值,便可視為邊 際走私傾向,最後將此邊際走私傾向乘上各該解釋變數值,即為推估之非法走 私量。或是採用較簡便之單階段迴歸法,直接由影響菸品消費量之解釋變數, 2. 2. 我國有關菸品消費較具規模的家計調查,包含行政院主計總處每年抽樣填答之家庭收支調查 報告、國民健康署每年電話抽樣訪談之吸菸行為調查,及國民健康署每 年抽樣調查一次的 國民健康訪問調查等 種,均為政府機構所負責執行之調查報告。 4. 3.

(7) 菸品走私對我國菸品稅捐收入之影響推估—以進出口貿易資料為例. 7. 迴歸估計市場之菸品總消費量,再減去合法生產供給量,進而推估出私菸市場 規模。 要建構良好計量經濟模型以較準確估算非法菸品市場規模,必須對菸品生 產供給與消費需求等相關行為有較深入認知,才能合理地將各種影響非法菸品 數量的因素納入迴歸模型內。因此,此計量模型估算法較適合用於小區域非法 菸品市場推估,例如個人跨境購買小規模走私估算,而其考量因素如跨司法管 轄區之菸品價格差異、邊界附近人口分布,及跨境運輸交通程度等。此法限制 是較不適合用於大規模走私之估算,且研究者對於菸品供給與需求之相關因素 須有較深入的認知,同時也受限相關數據之可取得性。  抽樣調查法 此方法主要透過對母體抽樣,調查受訪者對菸品消費行為的相關資訊(如 年齡、性別、所得狀況、社會地位、有無吸煙狀況、菸品消費數量與品牌等), 進而推估非法菸品之消費市場規模,同時亦可瞭解某些消費形式可能造成之逃 漏稅情形;再者,此抽樣調查法也可避免選擇性偏誤( )現象發生, 所以比菸品消費調查自我報告更為有用,因為此法受訪者不限於特定屬性的菸 品消費群(合法與非法菸品消費者,甚至不抽菸者都是可能受訪對象)。實務上, 此估計法特別適用於跨境購買、免稅品回流市場、代購免稅菸品等非法市場的 規模分析;但其限制為考量成本下,不易實施大規模抽樣調查;再者,當受訪 者被問到非法行為時,雖然答復可以匿名,但考量道德因素或顧忌其他負面效 果,受訪者有可能避重就輕或答復不實,非法購買數量很可能被低報。  空菸盒蒐集推估法 此法乃以各種管道蒐集吸菸者之空菸盒,再透過檢視空菸盒內容(如菸品 成分、包裝標誌、生產地等資訊),分辨那些為私菸,進而求得私菸比例。相 對於抽樣調查法,空菸盒蒐集推估法是藉由對「物」蒐集而非對「人」訪問, 來獲得相關私菸訊息,所以其結果較客觀且明確。在實務運用上,空菸盒蒐集 推估法主要側重於避稅和逃稅估算,因為空菸盒丟棄地點是明確的,所以據此 推估轄區政府因走私菸而流失之稅捐是一種合理方法。但由於從空菸盒檢視並 無法知道消費者行為特性,所以不易僅靠這些有限資訊推估非法走私量。再者, selective bias.

(8) 8. 財稅研究第 卷第 期 45. 6. 由於交通普及化與便利性,通勤、旅遊之里程與次數與時俱增,外地消費者之 空菸盒被本地調查者蒐集的可能性增加,故很有可能因而膨脹估算結果。  空菸盒回收詢問推估法 此法乃結合空菸盒蒐集與丟棄空菸盒者資訊,推估非法菸品規模,易言之, 它同時藉由對「物」蒐集與對「人」訪問,獲得相關私菸訊息。此研究人員必 須先審慎選擇進行蒐集與訪問地區,而此被選擇地區須能反映整體菸品市場之 銷售情形,然後在此具有代表性區域蒐集空菸盒,並訪問丟棄空菸盒者的消費 行為訊息(包括地緣關係、吸菸狀況、所得水準、旅遊與通勤模式等),進而瞭 解非法菸品市場規模。 空菸盒回收詢問推估法雖然同時考量「人」與「物」的雙重訊息,但也存 在許多限制,因為丟棄空菸盒者不一定願意在街上接受訪問(例如有名望或高 所得者、未成年吸煙者);即使肯接受訪問,也不一定據實以報; 再者,受訪者 很可能有選擇性偏誤現象,因為老年人和生病者不太可能步行於街上,所以受 訪者代表性可能不足。此外,研究人員必須訓練有素才能夠判定空菸盒是否已 經繳納菸品稅。  專家意見推估法 非法菸品行為大多難以觀察,因此透過對此市場行為有豐富經驗的專家獲 得相關資訊,亦是推估非法菸品市場規模方法之一,例如海關和執法官員、業 界代表、菸品研究人員、控菸專業人士、及其他知情人士(如零售商)等,對 非法菸品應有相當程度認知,因而其提供之資訊或見解,對推估非法菸品具有 幫助。但由於專家意見係累積過去經驗而得,所以在面對瞬息萬變的市場時, 專家意見可能有資訊落差缺點,因此須多方徵求專家意見而加以綜合。再者, 專家意見背後可能夾雜不同利益考量,例如,政府官員可能考量政策執行成效 而低報非法菸品數量,或是為爭取更多預算經費而高報非法數量;同樣地,業 3. 3. 為兼顧私菸消費者的身分隱私,減少資訊蒐集的不易或被低報,另一種實務上常用方法是透 過與菸品消費者簽訂有對價給付的契約(或口頭約定),請其同時提供空菸盒與本人的相關 資訊(例如所得收入、菸品消費習慣、教育與家庭狀況等資料)。此方法是請約定者保留一 週內所消費完之空菸盒,再由研究者前往約定者住處(或其他約定地點),向其收取保留之 空菸盒,並同時詢問(或填答)本人相關資訊。.

(9) 菸品走私對我國菸品稅捐收入之影響推估—以進出口貿易資料為例. 9. 界代表為避免提高菸品稅負,可能會強調菸品需求價格彈性非常敏感且非法菸 品數量龐大。綜之,專家意見法是一個成本相對較低的推估方法,但也存在著 相當限制,因此輔以其他估計方法,並對不同質量資訊作加權平均來推估措施, 應更能提高其估算有效性與準確度。 表 彙總上述 種方法的性質與相對優缺點。值得一提的是,大多數推估法 多是從非法市場的需求面(消費面)蒐集資訊,因非法的供給面訊息獲得相當 困難,未來如能克服此困難而得到供給面資料,將對推估結果有相當明顯助益。 1. 7.

(10) 10. 財稅研究第 卷第 期 45. 6.

(11) 菸品走私對我國菸品稅捐收入之影響推估—以進出口貿易資料為例. 11. 二、稅捐流失規模推估方法. 簡言之,若要估計一個國家因非法菸品市場存在而造成的稅收流失,只要 能準確推估出非法菸品市場規模,再乘上菸品所需負擔稅捐,便可算出政府流 失之稅捐收入。 不過,上述方式雖然直接簡便,但因為抽菸與非法菸品市場都是一種社會 行為,在不同環境背景下,此社會行為亦會不同。換言之,若非法菸品因政府 加強查緝而改變,則抽菸行為亦會改變,因為當非法菸品因查緝而減少時,菸 品價格將會上漲,菸品總消費量將下降;但在菸品需求價格彈性多介於 至 前 提下,總消費量下降有限,而合法菸品將可取代部分非法菸品。因此若考慮抽 菸與查緝非法菸品之互動關係,有效減少非法菸品(進而使合法菸品增加),政 府稅捐收入很可能不減反增。 由上述說明可知,估計非法菸品造成之政府稅捐流失,在概念上有靜態推 估與動態推估 種方法。以下進一步分別說明靜態法與動態法詳細推估內容。 靜態推估是直接估出非法菸品市場規模,乘上菸品需負擔稅捐,如此算出 政府稅捐流失金額。但由於臺灣菸品所需負擔相關稅捐包含營業稅、菸酒稅、 健康福利捐及關稅等 種,因此須依其課徵前後順序計算各自完稅價格,才能較 準確估計流失稅額。本文計算步驟如下:  計算因非法菸品而流失的關稅:以進口每包菸品平均完稅價格乘上關稅稅率 (一般為 ),得出每包菸品應負擔的關稅稅額,再將其乘上菸品非法走私 數量,求出全部非法菸品逃漏關稅稅額。  計算因非法菸品而流失的菸品稅及健康福利捐:將菸品非法走私數量(以包 為單位)乘上 元為逃漏的菸品稅;將菸品非法走私數量(以包為單位) 乘上 元為逃漏的健康福利捐。  計算因非法菸品而流失的營業稅:將進口菸品的完稅價格加上關稅、菸品稅 及健康福利捐,得出全部非法走私菸品銷售前的成本,並假設銷售毛利為此 0. -1. 2. 4. 27%. 4. 11.8. 20. 4. 根據財政部關務署資料,近年我國進口菸品完稅價格約為 元(每包),因此每包菸品關 稅稅額約為 元(以關稅稅率 計算)。 5.5. 1.485. 27%.

(12) 財稅研究第 卷第 期. 12. 45. 6. 成本 ,再將銷售前成本加上銷售毛利得出銷售價格,以此銷售價格乘上 營業稅稅率( )即為逃漏的營業稅。  計算因非法菸品而流失的全部稅捐:將營業稅、菸酒稅、健康福利捐及關稅 等 種稅的流失金額加總。 另一方面,動態推估是一種反推法概念,亦即當非法菸品存在時,則政府 將無法得到此一增加稅捐收入,而此一稅捐增加金額即可視為非法菸品所造成 政府潛在性稅捐流失。詳言之,動態推估必須考慮菸品需求價格彈性的影響效 果(行為反應效果),在推估過程有 個步驟:  估算非法菸品市場規模。  根據以往調整菸價造成菸品消費量變動的資料,計算出包括私菸在內的整體 菸品需求價格彈性( )。  估算若因非法菸品市場不存在,使得消費者從非法市場轉向合法市場購買的 可能菸品數量。  估算由於上述非法菸品轉向合法市場購買後,使得合法菸品市場的總需求增 加,進而造成合法菸品價格上漲的百分比(△ ∕ )。  由步驟所算出的 與步驟所算出的△ ∕ ,推估目前合法市場菸品總消 費量 (包括了考量非法菸品轉向合法市場的數量)的變動百分比(△ ∕ );再將(△ ∕ )乘上 ,算出當非法菸品市場不存在時,整體合法菸品 市場的消費變動量△ 。  將菸品總消費量 合計步驟所算出的△ ,即可得出如果非法菸品轉向合 法市場,且考量其所造成合法菸品市場價格上漲對整體影響後的菸品總消費 量( ),將 與原本非法菸品市場仍存在時之合法市場總消費量相減,即 可得出合法菸品取代非法菸品的數量△ 。  將步驟所算出的△ ,乘上菸品需負擔各種稅捐,即為政府流失的稅捐(計 算步驟同前述靜態推估法下對營業稅、菸酒稅、健康福利捐、及關稅的計算 方法)。 一般而言,以動態推估法所算得政府稅捐流失金額會較靜態推估的為小, 20%. 5%. 4. 7. EP. P. EP. P. Q. Q. P. Q. Q. Q. Q. Q. Q. Q*. P. Q. Q*. Q*. Q*.

(13) 菸品走私對我國菸品稅捐收入之影響推估—以進出口貿易資料為例. 13. 是因為考慮行為反應之菸品需求價格彈性值多介於0 至 -1 間,所以當非法菸品被 排除時,合法菸品將部分取代之,這使政府稅捐流失金額略為減少。綜之,本 文參考 Joossens .(2010)的方法,分別計算在靜態推估與動態推估模型設 定下,非法菸品對我國政府稅捐收入造成的影響規模。 et al. 、實證推估結果. 叁. 非法菸品之規模估計,如前文所述有不同方法,且各有其相對優劣點,因 而在進行實證研究時,估計方法選用就須視研究者所有之客觀條件而定。本文 目的乃期建構一個不論在方法或數據取得上,具備可操作且易於執行之菸品走 私推估模型,進一步分析其對我國菸品稅捐之影響。因此,本文規劃採行的估 算方法為進出口貿易差距估算法。選用該法主要原因係基於執行成本考量與資 料可取得性。若採用與市場調查有關方法(例如抽樣調查法、空菸盒蒐集推估 法、空菸盒回收詢問推估法),則其執行成本相對較高,且囿於時間限制與問卷 調查資料判讀存在一定難度,故現行無法採用此等方法;至於專家意見推估法, 因考量在我國現有環境下,受訪專家選定可能不夠客觀,故亦不採此方法;計 量推估法則由於牽涉模型設定(尤其是解釋變數),很難有一致性看法,故本文 也不直接使用。 至於比較已稅菸品銷售量與消費行為調查自我報告菸品消費量之方法,雖 然在我國有不同官方資料庫可獲知此方面數據,一是國民健康署「國人吸菸行 為調查」及「國民健康訪問調查」,其中吸菸頻率及吸菸量等相關資料;另一是 主計總處「家庭收支調查報告」菸品消費支出等資料。不過,文獻卻也指出透 過問卷所得到結果常多所偏誤。Hedman .(2008)對瑞典年輕人的調查研究 顯示,只有 83%經常吸菸者會較正確回答其菸品消費情形;另外,對不常吸菸者 訪談結果則顯示,只有約 40%會較正確回答其菸品消費情形。Landrine . (2013)對美籍非洲裔年輕人研究顯示,經電話訪談調查所得到吸菸率為 19%, 但實際卻為 33%。Tennekoon and Rosenman(2013)以美國健康中心(National Health and Nutrition Examination Survey, NHANES)5,000 名受訪資料進行分析, 結果發現菸品問卷調查之數據出現低估是不可避免的現象。 相反地,進出口貿易差距估算法在資料取得方面較為容易,同時計算簡便 et al. et. al.

(14) 財稅研究第 45 卷第 6 期. 14. 且成本不高;再者,臺灣為海島國家,境內私製非法菸品案例微乎其微,亦即 我國非法菸品應該全來自非法走私偷渡入境,因此比對我國菸品進出口貿易差 距,應可反映出非法菸品規模。綜上所述,本文以進出口貿易差距估算法為主 要估計模型。此外,本文實證分析期間為 年至 年,主要是因政府自 年 月起調升菸品健康福利捐後,便未再做任何調整,故在 年至 年間, 已無菸品價格大幅變動會影響菸品走私之因素,因此實證過程所須考量因素與 實證結果之影響分析較具一致性。 2010. 2013. 2009. 6. 2010. 2013. 一、非法菸品規模推估結果. 進出口貿易差距估算法乃是比較我國海關記錄菸品進口資料,及對手國登 錄於聯合國商品貿易資料庫中輸出菸品至我國之出口資料,進而將兩者差異數 認定為我國非法菸品市場規模。估計結果如表 所示,概略而言, 年至 年各國對我國的菸品出口量平均約 億 萬包(參見表中欄),但 年 數量較低,僅有約 億 萬包。再者,自 年起,各國對我國的菸品出 口量已有下降趨勢,但在 年略有提高。此外,從表中欄亦可得知,我國 年至 年菸品進口量也呈明顯下降趨勢,但在 年亦略有提高,而 年平均約有 億 萬包之規模。 表 進出口貿易差距估算法之私菸規模( 年至 年) 2. 9. 8. 2010. 5,846. 5,754. 2013. 2012. 2010. 2013. 2010. 2013. 4. 8. 2013. 20. 2. 2010. 單位:百萬包. 估計走私量 走私量比重( ) =- =÷ =÷. 年份. 各國對我國 的出口量. 2010. 1,004.78. 923.48. 81.30. 8.09. 8.80. 2011. 969.81. 772.10. 197.71. 20.39. 25.61. 2012. 857.54. 739.35. 118.19. 13.78. 15.99. 2013. 1,001.72. 765.88. 235.84. 23.54. 30.79. 958.46. 800.20. 158.26. 16.45. 20.30. 平均. 我國所記錄 的進口量. 2013. %. 註:我國海關記錄菸品進口資料取自關務署統計資料庫查詢系統 http://portal.sw.nat.gov.tw/APG A/GA01 ;對手國輸出菸品至我國資料取自聯合國商品貿易資料庫 http://comtrade.un.org/ data/。.

(15) 菸品走私對我國菸品稅捐收入之影響推估—以進出口貿易資料為例. 15. 另外,表 欄顯示採用進出口貿易差距估算法所推估的走私菸品數量,最 低為 年 萬包, 年則高達 億 萬包, 年平均約 億 萬包,但 年至 年期間,走私菸品數量並無明顯趨勢,亦即表中欄 的數據為呈不規則且上下跳動現象,究其原因應是欄各國對我國菸品出口之 數據,很可能有不規則低估或漏報所致。欄的走私量比重( )即顯示此 年 走私數量(欄)占各國對我國出口量(欄)或是占我國記錄進口量(欄) 等比重,確實有相當幅度跳動。 詳言之,各國進行國際貿易出口貨物時,雖會將其內容填報於聯合國商品 貿易資料庫中,但此並非強制性規範,所以很可能有些國家將菸品輸出至臺灣, 但並未將出口資料填報在聯合國商品貿易資料庫中(或是明顯低報)。因此欄 數據僅能代表各國「至少」輸往我國的菸品數量。另一方面,欄我國海關記 錄的菸品進口資料為我國政府核課進口菸品關稅的依據,所以其應具有相當準 確性。據此,由、兩欄相減所得到的欄數據,應可視為「至少」會發生 的菸品走私量,而實際走私量至少等於甚至高於欄之數據。 綜言之,進出口貿易差距估算法所推估的菸品走私規模,因聯合國商品貿 易資料庫出口資料填寫不具強制性,所以出口國很可能未填報或低報(也因此 欄數據呈現不規則跳動型態)。準此,本文按此法所推算出菸品走私規模,僅 能視為最低限度數量,實際走私規模很可能高於此一數據。 2. 2010. 8,130. 2010. 2013. 2. 3,584. 4. 1. 5,826. 2013. %. 二、稅收流失規模推估結果. 4. 本文對我國非法菸品所造成稅捐流失之估算,主要是將非法菸品走私數量 乘上其應負擔之各種稅捐來推估,但有關非法菸品走私數量之認定,是以上述 進出口貿易差距估算法所算出之數量為基礎;至於在稅捐流失計算方法上,同 時採靜態法與考慮行為反應之動態法 種。而估計流失稅捐種類包括:營業稅、 菸酒稅、健康福利捐、及關稅等 種。以下依序先簡述此兩方法之實證過程與參 數設定,進而再彙總說明此兩方法實證結果。  實證過程與參數設定 靜態推估乃直接將估算出非法菸品市場規模數量,乘上菸品需負擔之稅 捐,即為政府流失稅額。但由於政府對菸品課徵之 種稅捐,有從量課徵之菸品 2. 4. 4.

(16) 財稅研究第 卷第 期. 16. 45. 6. 稅捐及從價課徵之關稅與營業稅,因此須依課徵順序核算從價課徵之完稅價格 及其稅額。易言之,計算步驟如下:計算因非法菸品而流失之 關稅、 菸品稅 與健康福利捐、 營業稅;加總因非法菸品而流失的全部稅捐。 動態推估之主要考量為若非法菸品因查緝而不存在時,部分消費者因而戒 菸,部分消費者則轉向消費合法菸品,如此將使合法菸品市場的價格上漲,導 致合法菸品消費量又再下降。亦即動態法乃將合法菸品與非法菸品兩種市場的 連動交互影響效果納入,進而以其淨效果來認定非法菸品數量,再據此數量估 算政府所流失的菸品相關稅捐額,而其計算方式同上述靜態推估法之計算步驟。 再者,本文動態推估法雖將連動交互影響效果納入,但兩種市場的真正消 長情形並無實際資料可計算,因此本文根據理論與相關文獻,設定其互動過程 並假設相關參數值,期能透過較可能的合理參數值,呈現兩種市場的連動影響 效果,進而估計政府菸品相關稅捐流失的合理範圍。本文參數共 個:菸品價格 彈性( )、轉購合法菸品之可能價格( )、新合法市場價格上升百分比(Δ ∕ );其中的 值假設有 與 兩種, 值假設有 元、 元、 元三 種,Δ ∕ 值假設有 、 兩種,因此總計共有 種情境。 表 動態推估法之不同情境假設 1.. 2.. 3.. 3. EP. PN. EP. P. P. P. 各種情境 情境 1 情境 2 情境 3 情境 4 情境 5 情境 6 情境 7 情境 8 情境 9 情境 10 情境 11 情境 12. -0.25. 0%. -0.4. P. PN. 4%. 3. 價格彈性 EP=-0.4 EP=-0.4 EP=-0.4 EP=-0.4 EP=-0.4 EP=-0.4 EP=-0.25 EP=-0.25 EP=-0.25 EP=-0.25 EP=-0.25 EP=-0.25. 12. 可能轉購價格 (支出價格增加百分比) PN=50(25%) PN=50(25%) PN=60(50%) PN=60(50%) PN=75(87.5%) PN=75(87.5%) PN=50(25%) PN=50(25%) PN=60(50%) PN=60(50%) PN=75(87.5%) PN=75(87.5%). 資料來源:本文根據相關文獻自行設定。 5. 50. 60. 5. 價格上升參數值 ΔP⁄P=0% ΔP⁄P=4% ΔP⁄P=0% ΔP⁄P=4% ΔP⁄P=0% ΔP⁄P=4% ΔP⁄P=0% ΔP⁄P=4% ΔP⁄P=0% ΔP⁄P=4% ΔP⁄P=0% ΔP⁄P=4%. 各種情境之說明與參數設定,請參閱羅光達等人( )第伍章第四節。 2015. 75.

(17) 菸品走私對我國菸品稅捐收入之影響推估—以進出口貿易資料為例. 17.  實證估算結果 實證步驟先估算動態法之非法菸品數量,再根據此數量(及前述靜態法數 量)計算政府因而流失的稅捐額。實證估算年度為 年至 年,而估計流 失的租稅種類包括:營業稅、菸品稅、健康福利捐及關稅等 種。本文估算靜態 法及動態法之非法菸品數量,結果如表 所示。很明顯的,此 年中以靜態法估 計之非法菸品數量較任何一種動態法(共有 種情境)為多,因為動態法會因 非法與合法菸品市場的連動效果,進而使菸品價格上升,導致最後菸品消費量 減少,因而非法菸品數量會少於靜態法所估計的結果。 此外,在動態法 種情境中,情境 所估算非法菸品數量最多,而情境 的數量最少。因為前者設定價格彈性值為 ,後者為 ;而且前者假設原非 法菸品消費者轉購合法菸品的價格為 元,後者為 元,亦即前者增加的支出 小於後者,故其數量會減少較少;最後,前者假設最後新合法市場價格沒有上 漲,後者則假設價格將上升 ,因此後者所減少菸品的消費量較多。綜之,在 動態法 種不同情境中,若價格彈性愈大、轉購合法菸的價格愈高、市場價格 上升比例愈高,則估算出非法菸品數量會愈少;反之則愈大。 表 靜態法與動態法之非法菸品數量估計結果 2010. 2013. 4. 4. 4. 12. 12. 7. 6. -0.25. 50. -0.4. 75. 4%. 12. 4. 情境 靜態法 情境 情境 情境 情境 情境 動 情境 態 情境 法 情境 情境 情境 情境 情境. 年度.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81.30. 197.71. 118.19. 單位:百萬包. 2013. 年. 235.84. 1. 73.17. 177.94. 106.37. 212.26. 2. 42.42. 146.32. 76.31. 179.49. 3. 65.04. 158.17. 94.55. 188.67. 4. 34.42. 126.86. 64.68. 156.28. 5. 52.85. 128.51. 76.83. 153.30. 6. 22.42. 97.68. 47.24. 121.47. 7. 76.22. 185.36. 110.81. 221.10. 8. 56.97. 165.52. 91.97. 200.53. 9. 71.14. 173.00. 103.42. 206.36. 10. 51.94. 153.28. 84.66. 185.94. 11. 63.52. 154.46. 92.34. 184.25. 12. 44.39. 134.93. 73.69. 164.05. 資料來源:本文自行計算而得。.

(18) 財稅研究第 卷第 期. 18. 45. 6. 再者,根據上述估算之非法菸品數量,進一步計算政府因此而流失的稅捐, 其結果按年度分別如表 至表 。表 為 年靜態法與 種情境之動態法估 計之各種稅捐流失金額。就欄的營業稅流失稅額而言,靜態法的 億 萬 元大於任何一種動態法的金額;同理,欄菸品稅、欄健康福利捐、欄關 稅,也是靜態法的金額都大於任何一種動態法的金額。其原因乃動態法透過連 動效果使非法菸品數量較少,致其稅捐流失的金額也較小。此外,在動態法 種情境中,情境 所估出之各種稅捐流失金額最大,而情境 的金額最少。因 此,彙總 種租稅之流失金額合計的欄顯示,情境 所估出之各種稅捐流失金 額 億 萬元最大,而情境 的金額 億 萬元最少。原因如同上述, 在 種不同情境之動態估算法中,若價格彈性愈大、轉購合法菸的價格愈高、 市場價格上升的比例愈高,則估算出非法菸品造成各種稅捐流失金額愈少;反 之則愈大。此外,若就 種租稅之稅捐流失占合計數的比重而言,健康福利捐 平均流失比重 為最高,其次是菸品稅 ,營業稅流失比重 位 列第 ,關稅 為最低。 表 年靜態法與動態法之稅捐流失估計結果 5. 8. 5. 2013. 12. 5. 4,951. 12. 7. 6. 4. 78. 7. 7,558. 6. 43. 2,681. 12. 4. 56.15%. 3. 33.13%. 6.54%. 4.18%. 5. 2013. 單位:百萬元. 各種情境 營業稅 菸品稅 健康福利捐 關 稅 合 計 靜態法 情境 情境 情境 情境 情境 動 情境 態 情境 法 情境 情境 情境 情境 情境 各稅流失的(÷)的平均 (÷)的平均 (÷)的平均 (÷)的平均 比重合計 平均比重 549.51. 2,782.91. 4,716.81. 351.40. 8,400.63. 1. 494.56. 2,504.62. 4,245.12. 316.26. 7,560.56. 2. 418.21. 2,117.96. 3,589.76. 267.44. 6,393.36. 3. 439.61. 2,226.33. 3,773.44. 281.12. 6,720.50. 4. 364.14. 1,844.12. 3,125.63. 232.86. 5,566.75. 5. 357.18. 1,808.89. 3,065.92. 228.41. 5,460.40. 6. 283.03. 1,433.36. 2,429.43. 180.99. 4,326.81. 7. 515.16. 2,608.98. 4,422.00. 329.44. 7,875.58. 8. 467.24. 2,366.27. 4,010.63. 298.79. 7,142.93. 9. 480.82. 2,435.05. 4,127.20. 307.48. 7,350.55. 10. 433.24. 2,194.08. 3,718.78. 277.05. 6,623.15. 11. 429.30. 2,174.15. 3,685.00. 274.53. 6,562.99. 12. 382.24. 1,935.79. 3,281.00. 244.43. 5,843.46. 6.54%. 33.13%. 56.15%. 4.18%. 100%. 資料來源:本文自行計算而得。.

(19) 菸品走私對我國菸品稅捐收入之影響推估—以進出口貿易資料為例. 19. 表 、表 、表 依序為 年、 年、 年靜態法與動態法之稅捐 流失估計結果。此 表具有與上述表 相同性質,亦即靜態法稅捐流失金額大於 任何一種動態法金額;再者,在動態法 種情境中,情境 所估算出各種稅捐 流失金額最大,情境 金額最少。 種租稅之稅捐流失平均比重,亦是健康福利 捐最高,其次是菸品稅,營業稅第 ,關稅為最低。 表 年靜態法與動態法之稅捐流失估計結果 6. 7. 8. 2012. 2011. 3. 2010. 5. 12. 6. 7. 4. 6. 3. 6. 2012. 單位:百萬元. 各種情境 營業稅 菸品稅 健康福利捐 關 稅 合 計 靜態法 情境 情境 情境 情境 情境 動 情境 態 情境 法 情境 情境 情境 情境 情境 各稅流失的( )的平均( )的平均( )的平均( )的平均 比重合計 平均比重 275.39. 1,394.68. 2,363.87. 176.11. 4,210.05. 1. 247.85. 1,255.22. 2,127.48. 158.50. 3,789.05. 2. 177.81. 900.50. 1,526.26. 113.71. 2,718.28. 3. 220.31. 1,115.75. 1,891.10. 140.89. 3,368.05. 4. 150.71. 763.26. 1,293.66. 96.38. 2,304.01. 5. 179.00. 906.54. 1,536.52. 114.47. 2,736.54. 6. 110.06. 557.40. 944.75. 70.38. 1,682.60. 7. 258.18. 1,307.52. 2,216.13. 165.10. 3,946.93. 8. 214.30. 1,085.29. 1,839.48. 137.04. 3,276.11. 9. 240.97. 1,220.35. 2,068.39. 154.10. 3,683.80. 10. 197.26. 999.00. 1,693.22. 126.14. 3,015.63. 11. 215.15. 1,089.60. 1,846.78. 137.59. 3,289.11. 12. 171.70. 869.55. 1,473.82. 109.80. 2,624.87. ÷. ÷. 6.54%. 資料來源:本文自行計算而得。. 6. ÷. 33.13%. 56.15%. ÷. 4.18%. 100%. 關稅稅率 雖高於營業稅稅率 ,但營業稅的完稅價格包括菸品稅、健康福利捐與銷售 毛利,故估算出的營業稅稅收流失額會大於關稅稅收流失額。 27%. 5%.

(20) 20. 財稅研究第 卷第 期 45. 表. 7. 6. 2011. 年靜態法與動態法之稅捐流失估計結果. 單位:百萬元. 各種情境 營業稅 菸品稅 健康福利捐 關 稅 合 計 靜態法 情境 情境 情境 情境 動 情境 態 情境 法 情境 情境 情境 情境 情境 情境 各稅流失的( )的平均( )的平均( )的平均( )的平均 比重合計 平均比重 460.67. 2,333.01. 3,954.26. 294.59. 7,042.53. 6,338.29. 1. 414.60. 2,099.71. 3,558.84. 265.13. 2. 340.92. 1,726.53. 2,926.31. 218.01. 5,211.77. 3. 368.54. 1,866.41. 3,163.41. 235.67. 5,634.03. 4. 295.58. 1,496.96. 2,537.21. 189.02. 4,518.78. 5. 299.44. 1,516.46. 2,570.27. 191.49. 4,577.65. 6. 227.59. 1,152.60. 1,953.57. 145.54. 3,479.30. 7. 431.88. 2,187.20. 3,707.12. 276.18. 6,602.38. 8. 385.65. 1,953.08. 3,310.31. 246.62. 5,895.66. 9. 403.09. 2,041.39. 3,459.98. 257.77. 6,162.23. 10. 357.15. 1,808.73. 3,065.64. 228.39. 5,459.91. 11. 359.90. 1,822.67. 3,089.27. 230.15. 5,501.99. 12. 314.39. 1,592.20. 2,698.64. 201.05. 4,806.28. ÷. ÷. ÷. 6.54%. 資料來源:本文自行計算而得。. 表. 8. 2010. 33.13%. ÷. 56.15%. 4.18%. 年靜態法與動態法之稅捐流失估計結果. 100%. 單位:百萬元. 各種情境 營業稅 菸品稅 健康福利捐 關 稅 合 計 靜態法 情境 情境 情境 情境 情境 動 情境 態 情境 法 情境 情境 情境 情境 情境 各稅流失的( )的平均( )的平均( )的平均( )的平均 比重合計 平均比重 1. 189.44. 959.39. 1,626.08. 121.14. 2,896.05. 1,463.47. 109.03. 2,606.44. 170.49. 863.45. 2. 98.84. 500.57. 848.42. 63.21. 1,511.04. 3. 151.55. 767.51. 1,300.86. 96.91. 2,316.83. 4. 80.20. 406.17. 688.42. 51.29. 1,226.08. 5. 1,056.95. 78.74. 1,882.43. 123.13. 623.60. 6. 52.24. 264.56. 448.41. 33.41. 798.62. 7. 177.60. 899.42. 1,524.45. 113.57. 2,715.04. 8. 132.74. 672.27. 1,139.43. 84.89. 2,029.33. 9. 165.76. 839.46. 1,422.82. 106.00. 2,534.04. 10. 121.02. 612.90. 1,038.82. 77.39. 1,850.13. 11. 148.00. 749.52. 1,270.37. 94.64. 2,262.53. 12. 103.44. 523.86. 887.90. 66.15. 1,581.35. 15.40%. 100%. ÷. ÷. 7.48%. 資料來源:本文自行計算而得。. 28.62%. ÷. 48.50%. ÷.

(21) 菸品走私對我國菸品稅捐收入之影響推估—以進出口貿易資料為例. 21. 再進一步比較不同年度,表 9 列示 2010 年至 2013 年靜態法之稅捐流失金 額,及動態法中稅捐流失金額之最大值、最小值與平均值。欄顯示,採靜態 法所估算之稅捐流失總金額(包括健康福利捐、菸品稅,關稅、營業稅)介於 28 億 9,605 萬元至 84 億 63 萬元間,且呈現起伏跳動不規則情形,其原因如前 文所述,由於本文非法菸品估算是以聯合國商品貿易資料庫進出口貿易數據為 主,而此資料庫填報對各國並無強制性,很可能發生短漏報現象,所以由此等 數據推估之稅捐流失金額也呈現起伏波動現象,但至少能反映出政府稅捐流失 額之「最低限度」,亦即實際金額數字必不低於此一估計結果。若以2010 年至 2013 年 4 年平均而言,靜態法之稅捐流失金額至少為 56 億 3,732 萬元。 表 年至 年靜態法與動態法的稅捐流失金額 9. 年份. 2010. 靜態法. 2013. 最大值 (情境 ) 7. 動態法 最小值 (情境 ) 6. 單位:百萬元. 平均值. 2010. 2,896.05. 2,715.04. 798.62. 1,942.82. 2011. 7,042.53. 6,602.38. 3,479.30. 5,349.02. 2012. 4,210.05. 3,946.93. 1,682.60. 3,036.25. 2013. 8,400.63. 7,875.58. 4,326.81. 6,452.25. 5,637.32. 5,284.98. 2,571.83. 4,195.09. 平均. 資料來源:本文自行計算而得。. 另一方面,採動態法估計稅捐流失金額之最大值、最小值、平均值,則依 序呈列如表 9 、、欄;最大值金額介於 27 億 1,504 萬元至 78 億 7,558 萬元 間,4 年平均為 52 億 8,498 萬元;最小值金額介於 7 億 9,862 萬元至 43 億 2,681 萬 元間,4 年平均為 25 億 7,183 萬元;平均值金額介於 19 億 4,282 萬元至 64 億 5,225 萬元間,4 年平均為 41 億 9,509 萬元。此等數值若與靜態法相比較,動態法之最 大值約為靜態法之 93%,動態法之最小值僅為靜態法之 46%,動態法之平均值約 為靜態法之 74%。綜之,動態法之估計因考量非法與合法菸品市場連動效果,進 而使菸品價格上升,導致菸品消費量減少,因而稅捐流失金額少於靜態法估計 之結果。.

(22) 財稅研究第 卷第 期. 22. 45. 6. 另外,若按稅目別以 年( 年至 年)平均金額與比重衡量稅捐流 失情形,其結果如表 所示。就 年平均金額而言(表 上半部),採靜態法 估算之營業稅流失金額約為 億 萬元(參見欄),菸品稅流失金額約為 億 萬元(參見欄),健康福利捐流失金額約為 億 萬元(參見 欄),關稅流失金額約為 億 萬元(參見欄)。採動態法估算之營業稅 流失金額約為 億 萬元,菸品稅流失金額約為 億 萬元,健康福利 捐流失金額約為 億 萬元,關稅流失金額約為 億 萬元。另外,就 各稅流失金額占全部流失合計(欄)比重觀之(表 下半部),不論是靜態法 或動態法(兩者結果幾乎相同),健康福利捐的流失比重 為最高,其次是 菸品稅 ,營業稅 排第 、關稅 為最小。據此可知,由於健康 福利捐流失比重高達五成六以上,所以政府日後若要調整健康福利捐課徵稅額 時,必須謹慎評估,才能達成減少菸品消費目標。 表 年至 年靜態法與動態法稅捐流失 年平均數 4. 2010. 10. 4. 3. 18. 2013. 10. 6,875. 6,750. 31. 2. 2. 3,581. 7,441. 23. 6,525. 13. 8,973. 1. 7,548. 5,547. 10. 56.15%. 33.13%. 10. 6.54%. 2010. 3. 4.18%. 2013. 4. 單位:百萬元、. %. 稅目 營業稅 菸品稅 健康福利捐 關 稅 合 計 靜態法○A 金額 ○B 百萬元 A動態法 ○ ○B 平均 靜態法○A 比重 動態法○B ○A ○B 平均 +. 368.75. 1867.50. 3165.25. 235.81. 5637.32. 274.41. 1389.73. 2355.47. 175.48. 4195.09. 321.58. 1628.61. 2760.36. 205.65. 4916.20. 6.54. 33.13. 56.15. 4.18. 100.00. 6.54. 33.13. 56.15. 4.18. 100.00. 6.54. 33.13. 56.15. 4.18. 100.00. %. +. 資料來源:本文自行計算而得。. 最後,將本文上述結果與 ( )對我國估算結果兩相比較可 知,本文靜態法估計的稅捐流失金額, 年平均約為 億 萬元(參見表 上半部左邊),動態法估計的流失金額約為 億 萬元,兩種方法平均約為 億 萬元。而 估算我國 年至 年因私菸所流失的稅 捐金額,兩年平均約為 億 萬元(參見表 下半部)。因此,本文靜態 法推估結果與 估算稅捐流失金額結果頗為相近,惟 ( )的估算不包括關稅,所以若將本文估算金額扣除關稅部分,其結果如表 ITIC and OE. 2014. 4. 56. 41. 49. 1,600. ITIC and OE 57. ITIC. 2014. and. OE. 5,700. 3,700. 11. 9,500. 2012. 2013. 11. ITIC. and. OE.

(23) 菸品走私對我國菸品稅捐收入之影響推估—以進出口貿易資料為例. 上半部右邊所示,靜態法約為 億 萬元,動態法約為 億 兩種方法平均約為 億 萬元,差異仍在合理範圍之內。 表 不同文獻估計臺灣走私菸品的稅捐流失金額比較 11. 54. 47. 100. ITIC. (. 2,000. 萬元,. 1,100. 11. 本 研 究. 40. 23. 包括菸品稅、健 靜態法: 康捐、營業稅、 動態法: 關稅之稅捐流 平 均: 失額 僅包括菸品稅、 年: 健康捐、營業稅 年: ) 之稅捐流失額. 56.37. 41.95. 49.16. and OE 2014. 資料來源:本文根據表 與 10. 2012. 54.10. 2013. 61.05. ITIC and OE. (. 億元 僅包括菸品稅、健 靜態法: 億元 康捐、營業稅之 動態法: 億元 稅捐流失額 平 均: 億元 兩年平均: 億元 億元. 54.01. 40.20. 47.11. 億元 億元 億元. 57.57. )資料整理而得。. 2014. 肆、結論與建議. 菸品走私是全球普遍存在現象,已是一國際性課題,所以如何制訂合理的 菸品課稅及管理制度,以期有效達成寓禁於徵,並減少不法走私行為,是各國 政府所面臨共同問題。本文主要透過蒐集整理國內外相關文獻,瞭解世界主要 國家與我國菸品走私現況及樣態,並同時分析比較各種推估走私菸品方法,以 有效建構未來我國菸品走私的推估模型,進而估算在不同情境下稅捐流失情形。 本文對我國非法菸品市場規模估計方法之選擇,主要基於現行我國資料可 及性及推估結果準確性為原則,在文獻上諸多估計方法中建議先採行進出口貿 易差距估算法來推估我國非法菸品市場規模。估計結果顯示走私菸品在 年 為 萬包, 年則高達 億 萬包, 年平均約 億 萬包。 本文 年至 年研究期間,若採靜態推估法估算的稅捐流失總金額 (包括菸品稅、健康福利捐、營業稅、關稅)約介於 億 萬元至 億 萬元間。若採動態推估法估算之稅捐流失金額, 年最小值平均數為 億 萬元,最大值平均數為 億 萬元,而 年平均數約為 億 萬元。動態 推估法因考量非法與合法菸品市場連動效果,進而使菸品價格上升,導致菸品 消費量減少,故稅捐流失金額會少於靜態法所估計之結果。若與靜態推估法相 較,動態推估法最大值約為靜態推估法 ,動態推估法最小值僅為靜態推估法 2010. 8,130. 2013. 2010. 2. 3,584. 4. 1. 5,826. 2013. 28. 9,600. 4. 52. 8,500. 4. 93%. 84. 25. 41. 9,500. 100. 7,200.

(24) 財稅研究第 卷第 期. 24. 45. 6. ,動態推估法平均值約為靜態推估法 。本文以進出口貿易差距法估算之 我國走私菸品比重(即非法菸品占市場總消費量之百分比)平均約為 ,與 ( )採空菸盒估算法之結果平均為 ,兩者頗為一致。再者, 估算稅捐流失金額結果顯示,靜態推估法平均約為 億 萬元(不包括關 稅),與 ( )的估算金額 億 萬元(同樣不包括關稅)亦 頗為相近。 值得注意的是,以進出口貿易差距估算法推估我國非法菸品規模,可能存 在低估現象,主要原因乃聯合國商品貿易資料庫出口資料填寫不具強制性,所 以出口國可能未據實填報,故本文按此法所推算出菸品走私規模,僅能視為最 低限度數量,實際走私規模很可能高於此數據。因此,建議政府短期內可先利 用進出口貿易差距估算法以初步掌握非法菸品規模,並透過靜態及動態推估法 估計可能稅捐流失金額,但未來則建議政府可採取空菸盒回收詢問推估法,在 符合我國非法菸品消費現況及市場動態下,更精準推估走私菸品數量規模。基 本上,空菸盒回收詢問推估法乃結合蒐集空菸盒與菸品使用者資訊,來推估非 法菸品規模。此方法藉由對「物」的蒐集及對「人」的問卷,獲得相關私菸之 全面訊息,故較能準確掌握非法菸品市場動態與消費非法菸品相關訊息。但其 執行需有較高專業要求,故經政府相關單位評估後,或可考慮委託公正獨立之 學術單位或調查機構代為執行,後續再由政府相關單位監督與考核。 46%. 74%. 8.02%. ITIC and OE. 2014. 8.20% 54. ITIC and OE. 2014. 2.. 林雪娟( ),《菸酒稅捐與我國菸品走私之關聯性》,碩士論文,政治大學 財政研究所。 周德宇、張佳雯、韓幸紋( ),《我國及主要國家菸品稅捐、價格、消費 量及其影響因素之研究》,財政部 年度委託研究。 曾巨威( ),「菸品稅捐政策對市場的影響」,第六屆臺灣菸品走私問題及 市場現況研討會。 菸業協會( ),《 年臺灣私劣菸品實證調查》。 2013. 2014. 103. 3.. 4.. 5,700. 參考文獻. 一、中文部分 1.. 57. 100. 2012. 2014. 2014.

(25) 菸品走私對我國菸品稅捐收入之影響推估—以進出口貿易資料為例. 25. 劉益安(2009),《菸品健康福利捐的課徵與走私菸品之經濟分析》,碩士論文, 中正大學國際經濟研究所。 6. 蔡志瑋(2012),《菸稅、走私量及菸品稅收》,碩士論文,台北大學財政學系 研究所。 7. 羅光達、羅時萬、張佳雯(2015),《菸品走私對我國菸品稅捐收入影響之推 估》,財政部 104 年度委託研究。 5.. 二、英文部分. 1. Hedman, L., A. B. Bäcklund, S. Sundberg, and E. Rönmark, (2008), “Smoking among Adolescents is Underestimated.” The OLIN studies, Sunder by Central Hospital of Norrbotten, Luleå Sweden. Dept of Public Health and Clinical Medicine, Occupational and Environmental Health Umeå University, Sweden. 2. International Tax and Investment Center and Oxford Economics (2014), Asia-14: Illicit Tobacco Indicator 2013. 3. Joossens, L., D. Merriman, H. Ross and M. Raw (2010), “The Impact of Eliminating the Global Illicit Cigarette Trade on Health and Revenue,” Addiction, 105(9), 1640-1649. 4. Landrine, H., I. Corral, D. A. Simms, S. C. Roesch, L. C. Pichon, D. Ake, and F. Villodas, (2013), “Telephone Surveys Underestimate Cigarette Smoking among African-Americans.” Frontiers in Public Health Epidemiology, 36(1), 1-8. 5. Lee, J. M., S. H. Chen, H. F. Chen and H. Y. Jeng (2008), “Price Sensitivity and Smoking Smuggled Cigarettes,” European Journal of Public Health, 19(1), 23-27. 6. Merriman, D., A. Yurekli and F. J. Chaloupka (2000), “How Big is the Worldwide Cigarette-Smuggling Problem?” Tobacco Control in Developing Countries, 365-392. 7. Merriman, D. (2012), “Understand, Measure, and Combat Tobacco Smuggling,” In: Yurekli A, De Beyer J, editors. World Bank Economics of Tobacco Toolkit, Washington DC, USA: The World Bank..

(26) 26. 財稅研究第 卷第 期 45. 6. 8. Reuter, P. and M. Majmundar (2015), “Understanding the U.S. Illicit Tobacco Market: Characteristics, Policy Context, and Lessons from International Experiences,” The National Academies Press. 9. Tennekoon, V. and R. Rosenman (2013), “Bias in Measuring Smoking Behavior.” WP 2013‐10, Washington State University Working Paper Se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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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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