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整理回顧與本研究相關的文獻,共分為三個部分,第一節探討環境行為模 式理論與環境教育及其課程實施,並說明繪本可以扮演的角色;第二節探討建構教 學與兒童讀書會的實施;第三節描述行動研究的進行步驟與教師進行行動研究困難 之處。
第一節 環境教育教學與繪本
本研究的起點是,經過課程教學後,學生雖具有環境相關知識,然而卻沒有產 生等同的環境行動。因此本節先探討整理所謂環境行動是什麼?影響環境行動的變 因有哪些?接著探討環境教育課程與教學模式,最後闡述繪本的功能與價值,並說 明為何以繪本作為環境教育教學的途徑。
壹、環境行動
一、由環境教育的定義與目標審視環境行動
環境教育是「一種教育過程,在這過程中,個人和社會群體瞭解他們的環境,
以及組成環境的生物、物理和社會文化間的交互作用,並得到必須的知識、技能和 價值觀,進而能個別的或集體的採取行動,以解決現在和將來的環境問題」
(UNESCO,1978)。可見環境教育不只是傳遞知識,更是一種價值教育,強調解 決問題的行動與行動能力。
聯合國於前蘇聯 Tbilisi 的會議中提出五項環境教育的課程目標類別:覺知
(awareness) 、知識(knowledge) 、態度(attitudes) 、技能(skills) 、參與(participation)
(UNESCO,1978)。然而此五點類別只是一般性宣言,難以轉化為具體的課程目
標,因此 Hungerford、Peyton&Wilk(1980)等人提出四個階段目標,分別是階段
一生態學基礎、階段二概念上的覺知、階段三環境議題的調查與解決方案評估,最
後是技能與行動,並由此衍生出議題調查與行動訓練的教學模組。與伯利西宣言相
較,Hungerford 等人的課程目標強調透過知識與技能的培養,發展 訓練行動能力,
以達到針對議題採取行動的目標。
國內因應九年一貫課程改革,也針對環境教育提出五大教學目標(教育部,
2001),也是本研究實施課程時主要的參考依據,其分別為:
(一)環境覺知與環境敏感度(perceptual awareness) :經由感官覺知能力的訓練(觀 察、分類、排序、空間關係、測量、推論、 預測、分析與詮釋) ,培養學生 對各種環境破壞及污染的覺知,與對自然環境與人為環境美的欣賞與敏感 性。
(二)環境知識概念內涵(knowledge) :教導學生瞭解生態學基本概念、環境問題 (如溫室效應、土石流、河川污染、和空氣污染等)及其對人類社會文化的影 響、與瞭解日常生活中的環保機會與行動
(三)環境倫理價值觀(environmental ethics) :藉由環境倫理價值觀的教學與重視 培養學生正面積極的環境態度,使學生能欣賞和感激自然及其運作系統、欣 賞並接納不同文化,關懷弱勢族群,進而關懷未來世代的生存與發展。
(四)環境行動技能(environmental action skills):教導學生具辨認環境問題、研 究環境問題、收集資料、建議可能解決方法、評估可能解決方法、環境行動 分析與採取環境行動的能力。
(五)環境行動經驗(environmental action experiences) :將環境行動經驗融入於學 習活動中,使教學內容生活化,培養學生處理生活周遭問題的能力,使學生 對社區產生歸屬感與參與感。
從環境教育的定義與目標,可以發現環境教育最終的目標是在培養有能力有意 願採取環境行動的公民,希望透過教育的歷程,使學生具備行動能力。
二、環境教育中的行動概念
既然環境教育的整體目標之一是培養學生行動的能力,讓現在與未來的公民有 能力在社會及個人層級行動(Jensen&Schnack,1997),因此公民具有知識、態度、
技能之後,必須採取行動,參與各種環境問題的解決,這些行動被稱為環境行動
(Environmental action)、公民參與(Citizen participation)或負責任的環境行為
(Responsible environmental behavior)(楊冠政,1998)。
許世璋(2001)根據相關文獻,認為環境行動可以分成五種:
1.生態管理:藉著日常居家生活中,親自採取的行動,直接達到保護環境的目標。
例如垃圾處理、水土保持、栽種花木、資源回收、節約能源、撲殺害蟲、清掃 校園、修剪樹枝、清掃河道、開闢公園等。
2.說服:藉著個人或團體所採取的訴求,來影響他人支持環境保護。例如,告訴 他人可採取哪些行動來解決環境問題、勸告他人停止破壞環境的行為、公開表 達支持環保的意見等。
3.消費者 經濟行為:藉著個人或團體所能採取的經濟支持或抵制行為,來達到 保護環境的目標。例如,避免購買會造成污染的產品、抵制不重視環保的廠商、
用金錢贊助環保團體等。
4.政治行動:藉著個人或團體所採取的政治行動,來達到保護環境的目標,例如,
遊說政治人物、投票、集會遊行等。
5.法律行動:藉著個人或團體所採取的法律行動,來達到保護環境的目標。例如 檢舉環境破壞事件、幫助主管單位加強環境法規的落實等。
雖然環境教育以培養學生有解決環境問題的能力與行動為主要目標之一,不過 這並不意味著學校進行環境教育的任務是要解決社會的政治問題,不是要藉由孩童 活動的幫助來讓世界變的更好。這些教學活動必須以教育價值為基礎,所以要根據 教育準則,必須是學生從參與這樣的活動中或是從做決定中學習(Jensen&
Schnack,1997)。
因此 Jensen&Schnack(1997)認為行動是有意識的進行,而且這些行動是經 過考慮且有目標的。這和行為改變是不一樣的,行為改變可能是來自其他人的壓力
(如老師或同儕)或是其他影響,像是廣告,行為改變教學是無法培養學生的行動
能力,因為在這當中,只有老師才是行動者。而行動,總是會有意識的做決定,這
在行為改變上並不是必須的。可說「行動」意義的第一要素就是,一個人決定獨自
或與其他人一起做某事,不論它是行為的改變或試圖影響生活的情況。而行動定義
的第二要素是,行動必須是針對一個正發生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法為目標,亦即有一
個改變的遠景。除了必須是「有目的(目標)的」 、 「必須著重在問題的解決,而問 題是行動者認為重要的」兩點之外,行動的要素還應包括「不只是活動(如完成某 事) 」 、 「必須是針對起因而非影響或症狀而提出」 。
接著他們提出環境行動可分為兩個主要種類。一:行動直接促成解決正在發生 的環境問題:例如,垃圾分類、堆肥等;二:行動的目的是在影響他人做一些事情 來解決被提出的環境問題(間接環境行動) :例如,出版報紙、寫信給政治人物、
遊說等。換句話說,間接行動是在處理「人與人」的關係,而直接行動指的是「人 與環境」的關係。間接行動影響直接行動,而直接行動將會被一連串的間接環境行 動所影響。
Bishop& Scott 等人 (1998)修正 Jensen&Schnack(1997)的論述後,認為 環境行動應該分為三種:
1. 直接解決環境問題:例如,學校裝設省水器,解決學校水費過高的問題。
2. 直接影響與間接解決:例如,學校向交通局請願,希望提出有效方法減低 學校附近的車輛速度,進而影響當地委員會解決危險路段的問題。
3. 間接影響他人來解決環境問題:例如,社區組織掃街,解決在街上亂丟垃 圾的問題(可能只是暫時的) ,也影響他人不要再造成這個問題。
此外,Jensen&Nielsen(2003)指出,如果行動僅被設定在處理個人或學校層 級(例如僅為了學校需要設置堆肥區,或離開教室隨手關燈) ,那只促成學生們個 人的環境行動,將誤導學生以過於簡化與個人主義化的方式來處理環境問題。環境 問題是因為不同人類利益之間的衝突所造成的,所以隨之而生的環境教育需要更進 一步針對衝突的觀點發展行動,這對於轉變學生的無力感而具有行動的能力是必要 的。與此同時,更要對於環境問題以及它們的根源的結構性及社會有所了解,因此 教師需教導學生將個人行動跟他們潛能同時放入地方及全球層級思考的能力,否 則,只將環境教育的焦點放在行動上,甚至會阻礙學生行動能力的發展。
Breiting& Mogensen (1999)提出另一種看法,在行動能力的方法,他們將環境 教育視為一種努力有利於現在孩子的教育,而非要孩子努力於未來的環境。當然,
相同的意圖都是希望孩子最終將更能處理環境問題,但是在學校裡,最重要的是以
「可以如何和環境議題一起生活」為立即的目標,將其成為學生日常生活的一部
份。亦即環境教育的目標是有關實際的對環境友善行為,如此一來,環境教育的「成 功」 ,可以從孩童減少使用水、電力等等來評量。
總而言之,環境教育中的行動概念,包含個人生態管理與透過公民社會的行動 進而影響他人,其最根本的條件必須是個人有意識且主動採取的行為,而且是懷抱 著一個目標與願景的,如此方可稱為環境行動。
三、環境行為模式
那麼要如何培養學生的環境行為呢?一些環境教育學者將環境行為相關變項 或預測變項,根據其相互關係,以及對環境行為之影響,制訂了行為模式(behavior model)以解釋環境行為之形成與改變(楊冠政,1998) 。以下分別說明四種常見的 環境行為模式。
(一)環境素養模式
環境素養模式(Environmental Literacy Model)是 Hungerford
& Tomera(1985)
為了預測負責的環境行為所設計出,其中含有相互作用的九個變項。屬於認知領域 的有:環境問題的知識,生態學概念和環境行動策略的知識;屬於技能領域的有:
採取環境行動策略的技能;屬於情意領域的變項有:態度、價值觀、信念、環境的 敏感度和控制觀,控制觀與個性有關,個人認為是否有能力以自己的行動來改變外 在環境狀況,可分為內控觀和外控觀,而內控觀的人相信外界狀況能否改變,完全 依靠自己的能力與努力(例如,內控觀的人認為抓到魚是靠捕魚技術,外控觀的人 認為是靠運氣) ,內控觀者更能從事負責任的環境行為(引自許世璋,2001)。
Sia(1986)等人利用這個環境素養模式為其研究的理論架構,研究結果發現這
個模式,能解釋環境行為頗高的變異量,尤其是環境敏感度、環境行動策略的知識
和採取環境行動策略的技能,這三個變項對決定環境行為最具影響力,隨後
Marcinkowski(1988)根據 Sia 和 Hines(1985)的研究結果,建議將環境素養模式
修正如圖 2-1(引自楊冠政,1993)。
(二)Hines 環境行為模式
Hines(1985)利用後設分析法,分析了 128 篇有關環境行為的研究,提出負 責任的環境行為模式,如圖 2-2。此模式中包含四個主要變項:行動技能、行動策
環境素養 做正確環境決定的
能力與意願
生態學概念 公民行動
態度
價值觀
敏感性
問題的知識
信念
控制觀
準備行動 行動策略的知識 應用行動策略的技能 行動動機
個人責任感 口頭承諾
環境的 直接經驗 替代的經驗 角色楷模 增強作用
對自然和環境的態度 對問題的態度 污染
技術
圖 2-1:修正之環境素養模式:引自楊冠政(1993,頁 6)
個人的控制觀 團體的控制觀
略、議題的知識和人格特質(楊冠政,1998)。
由圖 2-2 可知,Hines(1985)認為會產生環境行為主要的因素是個人具有採取 行動的意圖,而這意圖又由若干變項所操縱。讓個人具有行動意圖之前,必先認清 環境議題問題的存在,因此,對議題的知識成為行動的先決條件;另一個影響個人 行動意圖的變項是行動技能,而行動技能之產生,尚需有行動策略的知識才能使個 人有能力採取行動。
除了具有行動技能及知識外,行動的意圖也受人格特質等個性因素所影響,包 括態度、控制觀、以及個人責任感。也就是說當個人對環境及行動具有積極態度者,
則將有較高的行動意圖。最後,諸如社會壓力、經濟狀況、對行動的機會選擇…等 情境因素也都是此模式的影響因素,由於情境因素常在改變,使得環境行為之不確 定性大增。
圖 2-2 Hines 環境行為模式:引自 Hungerford&Volk(1990,頁 10)
(三)Hungerford&Volk 的環境行為模式
Hungerford &Volk(1990)分析歸納文獻,提出一個未經實證的環境公民行為 模式,認為有三大類的變項會影響環境公民行為,分別是基礎變項(Entry-level variables) :為刺激個人關心環境議題的基本因素;所有權變項(Ownership
variables) :能使個人對環境議題當作切身的事一般,覺得非常重要的變項;強化變 項(Empowerment variables) :使公民能夠採取環境行動,解決環境問題的重要因素。
態度 控制觀 個人的責任感
人格特質 對議題的知識 行動策略的知識 行動技能
行動意圖 負責任的 環境行為 情境因素
其變項流程如圖 2-3:
圖 2-3 環境公民行為變項流程圖:Hungerford & Volk(1990,頁 11)
由圖 2-3 可知,Hungerford &Volk 認為影響公民採取環境行動的因素,包含了 認知因素:生態學知識、對議題的知識、行動策略知識;情意因素:環境敏感度和 環境態度;技能因素:行動策略的技巧;個人因素:控制觀、採取行動的承諾和意 圖、個人的興趣與投入。而以教育介入的觀點,雖然他們也認為這三大類變項應該 有先後次序,但他們同時也強調各變項之間存有複雜的交互作用關係,還有賴更進 一步的研究。
(四)修正的積極的環境行動模式
Emmons(1997)認為 Hines 與 Hungerford&Volk 的模式都偏重在以負責任的 s
主變項
主變項 主變項
z 環境敏感度
次變項
z 對 議 題 有 深 入 的認識
z 個 人 對 於 環 境 和 議 題 的 興 趣、投入
次變項
z 環 境 行 動 策 略 的知識和技巧 z 控制觀
z 行動意圖
次變項
z 生態學的知識 z 中性的個性 z 對 於 污 染 、 科
技、經濟的態度
z 能 認 知 行 為 的 正 面 與 負 面 結 果
z 個 人 對 解 決 議 題的承諾
z 對 議 題 有 深 入 的知識
基礎變項 Entry-level variables
所有變項 Ownership variables
強化變項 Empowerment
variables
環 境 公 民 行 為 ︵ Envir onmenta l Citizen shi p Behavior ︶
環境行為終極目標,欠缺說明了學習過程中,學生如何在社會情境下交互作用。因 此他提出正向的環境行動模式(positive environmental action),如圖 2-4:
圖 2-4 積極的環境行動模式: Emmons(1997,頁 38)
Emmons(1997)強調在此模式中,各變項間彼此是互動的、動態的,參與者 和當時的社會狀態也會對各變項有重大的影響。而互動結果便會產生正向的環境行 動,這樣的環境行動不只會在學習情境中產生,也有可能在情境之外產生,經行動 之後的自我評鑑與反省,將會導致更多的學習與成長,進而協助日後採取更多的環 境行動。
無論是環境素養模式、Hines 或 Hungerford &Volk 的模式,預測環境行為的變 項都涵蓋了認知、情意、技能與個人因素,這和傳統以知識為主要的教學法有所不 同,尤其在環境公民行為模式裡,生態知識雖是不可缺的一環,卻是最低層級的基 礎變項,而 Emmons 更是將學習環境、情境脈絡等潛在課程的影響納入正向環境行 為的變項。然而以上的行為模式,似乎都忽略了人性中對「舒適」與「便利」的想 望(desire) ,也忽略了以「習慣」的心理觀點來看行為的塑造,而同儕和家人的影 響與支持也未見著墨。不過這些行為模式仍提供了有效的參考依據(許世璋,2003a)
因此本研究參考這些行為模式所提出的行為變項,作為環境教育教學與實施的切入 點,同時以此作為審視本研究成果的依據。
教師
行動的技能與過程
態度與敏感度
環境的概念 所有權
與強化
正向的 環境行動
正向環境行 動(學習情境 之外)
更多的學習成長
(在設定的領域之外)
成長與學習導致
更多的成長與學習 學習範圍
設 定 的 領 域
實際行動
參
與
者
社會
環境教育 語文
綜合活動 環境議題
自然與生活科技
健康與體育
數學
藝術與人文
圖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