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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緣起
親密關係在西方的研究中一直被廣泛的討論,在台灣卻是近幾年 才受重視。此或許與東西方社會中家人關係之主軸有別有所關聯,西 方社會強調夫妻軸為主的關係型態,而中國家庭則是以父子軸為主。
在以夫妻軸為主的社會中,「情感」的成分是被重視的,相對地「角色」
則是父子軸為主的社會所強調的。但是,受西方的影響,婚姻的選擇 已由傳統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轉而追求自由戀愛,因此,近幾 年有關親密關係的議題開始成為新興的研究取向。
廣義的親密關係是指人際關係中一種親近的情感關係,它可能存 在於夫妻、手足、親子、和朋友關係中(王純娟,2001)。親密關係所 涵蓋的層面廣泛,根據 Erikson 的心理社會發展理論,在青少年後期 及進入成年早期階段,「親密」是達巔峰的發展階段。大學生正值此時 期,異性交友為其所面臨的問題之一,從大學裡流傳的順口溜「大學 必修三學分—課業、社團、戀愛」可窺見端倪;因此,探討大學生與 異性的親密關係是一重要的議題。
Ganong, Coleman 和 Brown(1981)指出家庭研究普遍假設,親密 關係中個人的心理調適及其婚姻和家庭生活所產生的價值,是源自其 原生家庭(引自卓紋君,1999)。家庭是個人社會化的場所之一,父 母為子女認同與社會化的重要依據(黃拓榮,1997)。父母婚姻關係是 他們所觀察的第一種人際關係,其影響也最深遠。在研究中發現,婚 姻關係的良窳不但影響夫妻雙方的生活滿意程度,也與整個家庭的生 活品質密切相關,更進一歩地會影響子女的發展、焦慮、適應、自尊,
及日後的親密關係(王大維,1996;李閏華,1993;郭美岑,1998;
惠風,1994;蔡仕君,1988;鄭青玫,1995; Gavazzi, Goettler, Soloman
& McKenry,1994;Hoffman & Weiss, 1987)。個人透過父母在婚姻關 係中的行為學習到如何在自己的親密關係中與人互動(李閏華,
1993)。Acock 及 Clair(1986)也指出家庭中父母對於子女所造成的 影響,係經由子女對父母行為的認知所產生,並非是父母的實際行為 影響到子女(引自朱瑞玲,1989)。因此,個體自身所知覺的父母婚姻 關係才是對其產生影響的重要關鍵,針對子女探究其對父母婚姻關係 之知覺與對其異性親密關係之影響乃是一重要課題。
異性交往在大學階段可能是「過去進行式」、「現在進行式」或「未 來進行式」,即大學生「曾經」、「正在」或「即將」面臨此問題,故在 此階段探討大學生與其異性之親密關係有其價值性。而且,原生家庭 經驗對個體的影響既深且遠,個體在家庭中所知覺的父母婚姻關係,
對個體而言是否會影響其對異性的親密關係,是研究者極有興趣的議 題,因此,本研究旨在探究大學生知覺父母婚姻關係與其異性親密關 係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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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壹、研究目的
綜上所言,本研究以大學生為對象,旨在探討其與異性之親密關 係,是否受其個人背景與知覺父母婚姻關係的影響。具體而言,本研 究之目的如下:
一、探討大學生異性親密關係的情形。
二、探討大學生知覺父母婚姻關係的情形。
三、探討大學生的個人背景變項、知覺父母婚姻關係對其異性親密 關係的影響。
貳、研究問題
根據研究緣起及研究目的,本研究主要探討的問題如下:
一、大學生是否會因個人背景變項不同,而在其異性親密關係上也 會有顯著差異?
二、大學生是否會因個人背景變項不同,而在其知覺父母婚姻關係 上也會有顯著差異?
三、大學生是否會因個人背景變項、知覺父母婚姻關係不同,而 影響其與異性之親密關係?
第三節 名詞釋義
壹、大學生
大學生指台灣地區公私立大學、科技大學、獨立學院及技術學院 就讀大一到大四之學生,且有與異性交往經驗的大學生。
貳、子女知覺父母婚姻關係
本研究所指的父母婚姻關係,係指父親與母親的婚姻關係,也可 稱為夫妻婚姻關係。「知覺」指經由感官以覺知環境中物體存在、特 徵及其彼此間關係的歷程(張春興,1996)。Acock 及 Clair(1986)
指出,家庭中父母對於子女所造成的影響,係經由子女對父母行為的 認知所產生,並非是父母的實際行為影響到子女(引自朱瑞玲,1989)。 為了探討父母婚姻關係對子女的影響,本研究關注的是子女所知覺到 的父母婚姻關係,而非父母婚姻的實際狀況。
本研究採李閏華(1993)所提出的父母婚姻關係知覺之內涵作為 基礎,其將父母婚姻關係知覺分為兩個面向,即父母婚姻關係親密程 度與父母婚姻關係和諧程度。父母婚姻關係中的「親密程度」,包括以 下三個概念:共同相處、情感表達、分離傾向;並將父母婚姻關係的
「和諧程度」,包括以下兩個概念:意見一致性、衝突現象。本研究參 酌其量表編製成「知覺父母婚姻關係量表」,得分愈高,表示個人知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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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量表」修訂成適合測量大學生親密關係之量表。
本量表共包含五種親密的面向,分別為「情感親密」、「社交親密」、
「溝通親密」、「身體親密」及「精神親密」。各分量表得分愈高,表示 該項親密關係程度愈高。茲將親密關係的內涵說明如下:
(1)情感親密(emotional intimacy):指經驗到一種親密的感 受,包括彼此相互吸引、依賴的感覺。
(2)社交親密(social intimacy):指在社會網絡中,有共同朋 友或有相近的經驗感受。
(3)溝通親密(communicative intimacy):指彼此能分享理念、
想法和意見的經驗感受,並能分享共同的興趣或嗜好,體驗 到正向、愉快的親密感受。
(4)精神親密(spiritual intimacy):彼此擁有類似的生命意 義,生活目標等,或是彼此在思想上或心靈上契合的親密感 受。
(5)身體親密(bodily intimacy):指彼此在平日能擁有眼神接 觸、身體碰觸、擁抱、接吻或撫摸等親密的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