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 章 分 四 部 分 進 行 與 本 研 究 有 關 文 獻 的 探 討 。 首 先 敘 述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的 學 理 基 礎 與 特 色 , 其 次 探 討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的 內 涵 , 實 施 方 式 與 評 量 , 最 後 整 理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實 施 之 相 關 研 究 , 作 為 本 研 究 的 研 究 設 計 、 資 料 分 析 與 討 論 之 參 考 。
第一節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的學理基礎與特色
壹、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的意義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的 內 容 是 什 麼 ? 要 如 何 來 做 ? 處 於 第 一 線 的 教 師 都 曾 面 臨 這 樣 的 問 題 , 一 般 人 普 遍 的 印 象 是 「 綜 合 活 動 什 麼 都 有 , 真 像 大 雜 燴 、 大 拼 盤 ! 」( 湯 梅 英 , 2001)。 根 據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的 基 本 理 念,「 凡 能 夠 引 導 學 習 者 進 行 實 踐、體 驗 與 省 思、並 能 驗 證 與 應 用 所 知 的 活 動 。 包 含 原 童 軍 活 動 、 輔 導 活 動 、 家 政 活 動 、 團 體 活 動 、 及 運 用 校 內 外 資 源 獨 立 設 計 之 學 習 活 動 , 都 是 綜 合 活 動 」( 教 育 部 , 2003), 以 上 說 明 了 綜 合 活 動 的 內 涵 。 分 析 言 之 ,「 綜 合 活 動 」 學 習 領 域 之「 綜 合 」二 字 的 意 涵,是 指 萬 事 萬 物 中 自 然 涵 融 的 各 類 知 識;「 活 動 」 則 是 指 兼 具 心 智 與 行 為 運 作 的 歷 程 , 一 個 人 對 所 知 的 萬 事 萬 物 要 產 生 更 深 入 的 認 識,需 透 過 實 踐、體 驗 與 省 思,建 構 內 化 的 意 義。「 綜 合 活 動 」 正 是 為 落 實 此 一 教 育 理 念 而 設 置 的 學 習 領 域 ( 教 育 部 , 2003) 。 在 布 魯 姆 認 知 學 習 的 目 標 中 之 第 五 層 次 「 綜 合 」 是 指 組 合 種 種 要 素 與 各 個 部 分 以 形 成 一 整 體 結 構 的 歷 程( 黃 光 雄,1980)。整 體 言 之 ,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是 透 過 各 種 活 動 的 實 踐 、 體 驗 與 省 思 , 引 導 學 習 者 以 合 乎 個 別 需 要 的 形 式 , 將 各 種 學 科 知 識 實 際 應 用 於 日 常 生 活 中 , 並 與 生 活 經 驗 相 互 連 結 , 培 養 學 習 者 真 正 帶 得 走 的 基 本 能 力 。
貳、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的學理基礎
從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的 四 項 設 計 理 念 , 即 實 踐 、 體 驗 、 省 思 與 建 構 內 化 及 四 大 課 程 目 標 , 即 : 1. 實 踐 體 驗 所 知 ; 2. 省 思 個 人 意 義 ; 3.
擴 展 學 習 經 驗 ; 4.鼓 勵 多 元 與 尊 重 , 可 以 肯 定 綜 合 活 動 學 領 域 是 一 強 調 身 體 力 行 的 「 從 做 中 學 」 與 多 元 價 值 觀 的 課 程 。 再 就 教 育 部 認 為 跨 世 紀 的 九 年 一 貫 新 課 程 應 該 培 養 具 備 統 整 能 力( 教 育 部,2000,2003), 可 以 發 現 其 基 本 學 理 是 基 於 經 驗 學 習 理 論 、 活 動 課 程 理 論 、 省 思 活 動 理 論 、 多 元 文 化 理 論 、 多 元 智 慧 理 論 、 建 構 取 向 及 統 整 的 理 論 。 以 下 就 上 述 各 理 論 的 基 本 內 涵 說 明 如 後 。
一 、 經 驗 學 習 的 理 論
綜 合 活 動 課 程 的 主 要 教 學 理 念 係 經 驗 學 習 模 式 (李 義 男 , 民 90)。
在 個 人 成 長 的 過 程 中 , 欲 產 生 學 習 或 行 為 上 的 改 變 , 須 強 調 「 直 接 性 的 經 驗 」(directed experience )。所 有 的 改 變 均 需 要 某 種 形 式 的 經 驗 作 為 其 來 源 的 基 礎 , 而 經 驗 學 習 則 要 求 學 習 者 盡 可 能 的 接 近 此 來 源 基 礎 , 因 為 此 種 知 識 轉 換 的 過 程 比 其 他 形 式 的 學 習 更 有 價 值 。 基 於 這 樣 的 觀 點 , 經 驗 學 習 通 常 要 求 學 習 者 具 備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和 好 奇 探 究 的 態 度 , 是 一 種 積 極 主 動 而 非 被 動 的 過 程 , 要 求 學 習 者 具 有 自 發 性 動 機 並 對 學 習 本 身 負 責 (顏 妙 桂 , 民 90)。
不 同 的 學 者 對 經 驗 學 習 理 論 有 不 同 的 看 法,美 國 教 育 家 杜 威( John Deway) , 透 過 思 考 性 的 觀 察 而 建 立 學 習 與 經 驗 的 關 係 。 在 其 經 典 名 著 「 經 驗 與 教 育 」 ( Experience and Education) 一 書 中 , 杜 威 認 為 要 保 證 繼 續 成 長 , 就 要 不 斷 改 造 經 驗 , 教 育 就 是 經 驗 的 改 組 或 改 造 。 因 此 , 杜 威 實 用 主 義 的 教 育 哲 學 思 想 相 當 重 視 從 經 驗 中 學 習 , 主 張 「 做 中 學 」 ( learning by doing) 。 他 強 調 「 做 中 學 」 是 一 種 科 學 的 方 法 , 按 照 科 學 的 方 法 去 處 理 問 題 , 便 可 得 到 某 種 經 驗 , 同 時 科 學 方 法 也 是 人 類 思 維 反 省 的 過 程 。 亦 即 學 習 本 身 是 集 合 經 驗 、 知 識 、 觀 察 行 動 的 辯 證 過 程,而 學 習 目 的 即 在 不 斷 的 互 動、反 思、轉 化 的 過 程 中 達 成( 黃 明 月 , 2000; 何 英 奇 , 2001; 黃 富 順 , 2001) 。
在 經 驗 學 習 研 究 上,柯 伯( D.Kolb)提 出 著 名 的 循 環 模 式 主 張( 見 圖 2-1)。 他 認 為 要 進 行 經 驗 學 習 , 需 要 有 四 種 能 力 : 包 括 1.具 有 開 放 的 意 願 , 願 意 把 自 己 置 身 於 新 的 經 驗 中 ( 具 體 經 驗 ) ; 2.具 有 觀 察 和 反 思 的 技 巧 , 以 便 從 各 種 不 同 的 觀 點 檢 視 新 經 驗 ( 反 思 的 觀 察 ) ; 3.
分 析 的 能 力 , 即 透 過 觀 察 創 造 出 統 整 的 觀 念 ( 抽 象 概 念 ) ; 4.作 決 定 及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 以 便 新 的 觀 念 可 以 在 實 務 中 應 用 ( 行 動 實 驗 ) 。 這 四 種 能 力 交 互 相 關 , 就 是 循 環 模 式 元 素 。 從 具 體 經 驗 開 始 , 再 逐 一 到 反 思 觀 察 、 抽 象 概 念 及 行 動 實 驗 。 最 後 的 行 動 又 成 為 另 一 循 環 的 具 體 經 驗 。 因 此 , 在 學 習 的 過 程 中 , 個 體 扮 演 各 種 的 角 色 , 從 行 動 者 到 觀 察 者,從 涉 入 特 定 的 事 件 到 普 遍 的 原 則。( 黃 明 月,2000;李 義 男 , 2001; 何 英 奇 , 2001;黃 富 順, 2001; 張 景 媛 ,2001; 蔡 居 澤 , 2001;
顏 妙 桂 , 2001) 。
具 體 經 驗
行 動 實 驗 觀 察 和 反 思
形 成 抽 象 概 念 和 類 化
圖 2-1: Kolb 的 經 驗 學 習 模 式
資 料 來 源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學 習 領 域 研 討 會 論 文 集
( 何 英 奇 , 2001, 台 北 : 中 華 民 國 教 材 研 究 發 展 學 會 )
綜 合 活 動 的 學 習 不 拘 泥 於 內 容 , 而 是 強 調 透 過 體 驗 學 習 , 從 生 活 中 體 驗 現 代 社 會 課 題,培 養 學 生 健 全 人 格,敏 知 自 己 周 遭 確 實 的 問 題,
活 用 知 識 、 思 考 判 斷 、 並 付 諸 於 自 我 實 踐 行 動 , 且 對 行 動 後 的 結 果 負 責 (洪 久 賢 , 民 90)。 學 生 體 會 到 學 習 成 長 後 成 長 的 喜 悅 , 成 為 生 活 自 發 性 學 習 的 原 動 力 , 學 習 所 得 能 內 化 成 為 自 己 的 一 部 分 。
二 、 活 動 課 程 的 意 涵
所 謂 「 活 動 課 程 」 根 據 鍾 啟 泉 ( 1991) 的 說 法 , 它 有 時 也 叫 經 驗 課 程 , 是 相 對 系 統 的 學 科 知 識 而 言 , 側 重 學 生 的 直 接 經 驗 的 課 程 。 這 種 課 程 的 主 要 特 點 在 於 手 腦 並 用 , 親 身 體 驗 生 活 的 現 實 , 以 獲 得 直 接 經 驗 。 此 外 , 學 者 李 秉 德 ( 1991) 認 為 活 動 課 程 應 是 一 系 列 的 兒 童 自 己 組 織 的 學 習 歷 程 , 兒 童 通 過 活 動 、 學 習 、 獲 得 經 驗 , 解 決 問 題 , 鍛 鍊 能 力 。 黃 譯 瑩 歸 納 「 活 動 課 程 」 的 本 質 如 下 ( 黃 譯 瑩 , 1999):
( 一 )「 活 動 課 程 」 以 學 生 活 動 為 核 心 , 重 視 學 習 者 的 主 動 性 ,「 活 動 課 程 」意 義 上 的「 活 動 」,其 教 育 價 值 是 通 過 學 習 者 對 活 動 的 實 踐 產 生 體 驗 與 省 思 、 並 建 構 個 人 對 活 動 的 意 義 之 ( 行 、 思 、 知 統 整 ) 過 程 而 實 現 。
( 二 )「 活 動 課 程 」的 體 現 是 由 活 動 內 容 與 活 動 方 式 交 互 運 作 而 成,應 彰 顯「 活 」的 多 元 性 與 開 放 性、「 動 」的 參 與 性 與 實 踐 性、與「 課 程 」 結 構 的 系 統 性 與 動 態 性 。
( 三 )「 活 動 課 程 」的 目 的 在 提 供 學 習 者 不 斷 地 獲 得 直 接 經 驗 與 即 時 反
饋 信 息 , 學 習 者 通 過 活 動 獲 得 應 用 與 驗 證 學 習 內 容 、 建 構 活 動 對 自 己 的 意 義 、 發 展 個 人 興 趣 、 與 豐 富 人 生 體 驗 的 機 會 。 就 課 程 本 身 的 發 展 而 言,「 活 動 課 程 」也 能 協 助 教 育 系 統 驗 證 與 調 整 現 行 的 課 程 政 策 。
此 外 , 二 十 世 紀 著 名 的 教 育 家 杜 威 提 出 活 動 應 該 喚 起 兒 童 的 新 的 好 奇 心 與 求 知 欲 , 應 該 把 兒 童 的 思 想 引 向 一 個 新 的 境 界 , 否 則 , 無 論 活 動 是 多 麽 令 人 愜 意,也 是 毫 無 價 值 的( 林 寶 山、康 春 枝 合 譯,1990)。
因 此 , 活 動 課 程 的 設 置 必 須 爲 學 生 營 造 豐 富 的 問 題 情 境 , 並 將 學 生 的 需 要 列 爲 重 要 的 依 據 。 亦 即 綜 合 活 動 不 應 是 教 師 對 學 生 進 行 單 向 的 知 識 灌 輸 , 而 應 以 學 生 為 主 體 , 藉 由 各 種 真 實 的 活 動 , 達 到 培 養 學 生 生 活 實 踐 的 能 力 ( 張 景 媛 , 2001)。
三 、 省 思 活 動 的 意 涵
根 據 教 育 部 國 語 辭 典,「 省 思 」意 為 反 省 思 考。而 英 文 牛 津 辭 典 中 reflection 的 解 釋 為 經 深 思 熟 慮 所 產 生 的 想 法 。 饒 見 維 ( 1996) 闡 明 :
「 從 經 驗 中 淬 取 意 義 、 形 成 意 義 的 心 理 活 動 就 是 『 省 思 』」。 杜 威 曾 於 1933 年 即 提 出 省 思( reflection)的 概 念 , 但 西 方 教 育 界 在 十 六 年 前 才 開 始 討 論 省 思 在 教 學 上 的 功 能 ( Stanley, 1998)。 Soloman( 1987) 提 到 所 謂 的 省 思 , 是 個 體 將 自 己 過 去 的 經 驗 、 行 動 、 個 人 的 理 論 、 和 所 接 受 到 的 學 說 理 論 進 行 調 和 的 過 程 , 以 便 建 構 出 個 人 的 知 識 與 意 義 。 Schon( 1983)倡 省 思 演 練 的 觀 念,他 認 為 過 去 常 有 理 論 與 實 務 相 矛 盾 的 現 象 , 其 實 理 論 與 實 務 之 間 應 藉 由 省 思 演 練 , 將 個 體 的 實 務 經 驗 透 過 反 思 以 建 構 出 理 論 , 如 此 一 來 理 論 與 實 務 間 的 差 距 將 縮 小 。 因 此 , 省 思 的 重 要 性 是 可 以 幫 助 學 生 深 入 理 解 並 建 構 成 自 己 的 知 識 體 系 。
四 、 多 元 文 化 的 意 涵
Tiedt 和 Tiedt( 1999)認 為 多 元 文 化 對 所 有 教 育 的 參 與 者 來 說 是 一 項 基 本 的 認 知 , 瞭 解 人 的 本 質 就 是 不 同 的 , 以 及 尊 重 差 異 , 因 此 尊 重 差 異 和 承 認 個 體 有 差 異 是 多 元 文 化 概 念 的 核 心 。 而 Banks( 1999)
認 為 多 元 文 化 教 育 是 一 個 概 念 、 一 種 教 育 改 革 以 及 一 種 持 續 的 過 程 , 其 目 標 在 於 : 1.幫 助 個 人 從 不 同 的 觀 點 獲 致 對 自 我 更 好 的 認 知 ; 2.提 供 給 學 習 者 在 文 化 上 以 及 族 群 上 有 不 同 於 白 人 文 化 的 選 擇 ; 3.提 供 給 所 有 學 習 者 關 於 本 身 族 群 、 主 流 文 化 、 以 及 跨 文 化 的 技 術 、 態 度 以 及 知 識 ; 4. 減 少 因 為 本 身 弱 勢 身 份 所 造 成 的 身 心 痛 苦 以 及 歧 視 。
因 此,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藉 由 多 元 的 活 動,讓 每 一 位 學 習 者 開 展、
發 掘 並 分 享 屬 於 個 人 的 意 義 , 尊 重 他 人 的 體 驗 , 並 同 時 鼓 勵 學 習 者 參 與 社 會 、 擔 負 起 自 己 的 責 任 。 增 進 對 不 同 的 文 化 、 族 群 的 瞭 解 ( 教 育 部,2003),亦 即 每 個 人 都 有 其 個 別 差 異,所 以 彼 此 要 學 會 尊 重 差 異 。
五 、 多 元 智 慧 的 意 涵
一 九 八 三 年,Gardner 提 出「 智 力 結 構 」( Armstrong,李 平 譯,1998;
Campbell, Campbell & Dickinson,郭 俊 賢 、 陳 淑 惠 譯 , 1998)。 主 張 智 慧 是 以 多 種 方 式 運 作 於 生 活 中 。 這 種 主 張 打 破 智 慧 一 元 論 對 人 類 智 慧 狹 隘 的 觀 念 , 提 供 了 更 寬 廣 的 智 慧 面 貌 。 他 認 為 人 的 智 慧 基 本 上 具 有 八 種 智 慧 :
1. 語 文 智 慧:運 用 文 字 思 考、語 文 表 達 和 欣 賞 語 言 深 奧 意 義 的 能 力 。 2. 邏 輯 - 數 學 智 慧 : 有 效 運 用 數 字 和 推 理 的 能 力 。
3. 空 間 智 慧 : 準 確 地 感 覺 視 覺 空 間 , 並 把 所 知 覺 到 的 表 現 出 來 的 能 力 。
4. 肢 體 - 動 覺 智 慧 : 善 於 運 用 身 體 來 表 達 想 法 和 感 覺 , 以 及 運 用 雙 手 靈 巧 地 生 產 和 改 造 事 物 。
5. 音 樂 智 慧 : 察 覺 、 辨 識 、 感 受 、 表 達 音 樂 的 能 力 。
6. 人 際 智 慧 : 察 覺 並 區 分 他 人 的 情 緒 、 意 向 , 動 機 及 感 覺 的 能 力 。 7. 內 省 智 慧 : 有 自 知 之 明 , 並 據 此 做 出 適 當 行 為 的 能 力 。
8. 自 然 觀 察 者 智 慧 : 對 自 然 界 之 生 態 、 動 植 物 有 敏 銳 的 察 覺 、 辨 識 能 力 。
Gardner 在 其 多 元 智 慧 論 中 也 提 出 如 下 的 幾 項 觀 點 ( 李 平 譯 , 1998): 1.每 一 個 人 的 智 慧 皆 涵 蓋 上 述 的 八 項 智 慧 ; 2.大 多 數 人 的 智 慧 都 可 以 發 展 到 充 分 勝 任 的 水 準 ; 3.智 慧 通 常 以 複 雜 的 方 式 統 合 運 作 ; 4.每 一 項 智 慧 都 具 有 多 項 表 現 的 方 法 。
此 外 , Gardner 對 智 慧 的 定 義 特 別 強 調 文 化 背 景 的 因 素 , 這 與 近 來 多 元 文 化 的 受 重 視 能 相 契 合 。 多 元 智 慧 理 論 與 多 元 文 化 均 嘗 試 減 少 或 消 除 課 程 、 教 學 、 評 量 對 一 些 文 化 不 利 或 少 數 族 群 學 生 所 造 成 的 負 面 影 響 ( Torff, 1997)。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是 希 望 學 習 者 以 多 種 感 官 來 體 驗 世 界 , 提 供 開 放 、 多 樣 性 的 學 習 環 境 , 以 擴 大 訊 息 選 擇 的 範 圍 、 來 源 與 方 式 ( 教 育 部,2003),因 此,多 元 智 慧 的 內 涵 不 是 只 重 視 在 知 識 上 的 學 習 表 現 , 而 是 給 予 學 生 自 我 探 索 潛 能 並 能 適 性 發 展 的 機 會 。
六 、 建 構 取 向 的 內 涵
傳 統 上 課 程 內 容 的 安 排 是 根 據 課 程 設 計 者 對 知 識 的 看 法 與 學 習 的 看 法 而 定 。 基 本 上 許 多 人 認 為 知 識 源 於 學 習 者 身 外 , 學 生 要 學 習 的 內 容 主 要 根 據 其 外 在 環 境 存 在 那 些 訊 息 。 然 而 建 構 論 者 認 為 , 知 識 是 經 由 學 習 者 與 其 社 會 環 境 及 物 理 環 境 不 斷 互 動 時 , 學 習 者 根 據 其 先 前 的 知 識 對 這 些 互 動 加 以 詮 釋 , 並 修 飾 當 時 的 看 法 , 以 應 處 理 新 情 境 時 出 現 與 原 先 不 一 致 或 不 足 的 狀 況 ( McNeil,1995, 引 自 許 美 瑞 , 1999)。
意 即 建 構 取 向 是 由 於 學 生 不 斷 地 進 行 學 習 和 成 長 , 學 生 對 學 習 的 看 法 和 擁 有 的 知 識 會 不 斷 地 改 變 , 可 是 學 生 仍 將 利 用 對 學 習 的 信 念 和 已 有 的 知 識 為 基 礎 , 經 由 調 適 或 同 化 的 機 制 來 學 習 新 的 知 識 ( 郭 重 吉 , 1993)。
此 外 , 從 維 果 斯 基 ( L.Vygotsky) 的 社 會 建 構 論 ( social
constructivism) 來 看 , 兒 童 時 期 的 學 習 可 經 由 兒 童 與 成 人 的 對 話 中 來 理 解 事 物 的 意 義 。 兒 童 的 學 習 是 先 由 成 人 的 示 範 教 導 後 , 逐 漸 的 透 過 參 與 活 動 , 來 感 受 活 動 的 意 義 , 並 將 活 動 中 所 犯 的 錯 誤 , 進 行 省 思 , 然 後 重 新 建 構 新 的 概 念 , 最 後 兒 童 再 將 活 動 中 的 體 驗 內 化 為 自 己 的 基 模,成 為 往 後 學 習 時 的 基 礎 知 識( 張 景 媛,2000)。因 此,基 於 資 訊 與 技 術 變 動 迅 速 的 社 會 , 知 能 適 用 的 壽 命 愈 來 愈 短 暫 , 教 育 必 須 培 養 個 人 具 備 自 動 自 發 學 習 的 能 力 , 成 為 終 身 學 習 者 , 才 足 以 因 應 日 常 生 活 所 需 ( 許 美 瑞 , 1999)。
七 、 統 整 的 意 涵
九 年 一 貫 的 新 課 程 強 調 要 培 養 學 生 具 備 統 整 能 力 , 此 外 , 依 據 教 育 部 公 佈 的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重 要 名 詞 英 譯 參 照 表 中 的 「 綜 合 活 動 」的 英 譯 為「 Integrative Activities」, 故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的 本 質 是 一 種 統 整 性 的 活 動 。 許 美 瑞 ( 1996) 指 出 在 未 實 施 新 課 程 之 前 , 學 科 教 育 與 生 活 是 相 隔 閡 的,國 小 課 程 有 12 科,國 中 課 程 更 高 達 23 科,
每 科 課 程 各 有 其 課 程 目 標 ; 此 外 , 中 小 學 師 資 採 分 科 培 育 , 各 科 教 師 在 各 自 專 門 或 有 限 的 領 域 中 「 自 掃 門 前 雪 」 的 教 學 , 使 學 生 無 法 明 瞭 所 學 與 日 常 生 活 的 關 係 , 無 法 將 所 學 應 用 於 生 活 中 , 因 此 有 效 的 統 整 是 十 分 迫 切 的 課 題 。
因 此,就 廣 義 而 言, 統 整 包 含 了 四 個 層 面:( 歐 用 生,1999;薛 梨 真 , 2000; 李 坤 崇 , 2001):
( 一 ) 經 驗 的 統 整 :
強 調 知 識 與 經 驗 作 有 意 義 的 統 整 , 而 不 是 將 經 驗 或 知 識 視 為 可 累 積 或 可 傳 遞 的 資 本 儲 存 起 來 ; 也 就 是 說 將 學 習 落 實 於 情 境 中 , 讓 文 化 、 背 景 、 後 設 認 知 與 個 人 經 驗 密 切 結 合 。
( 二 ) 社 會 的 統 整 :
強 調 課 程 以 個 人 或 社 會 爭 論 為 核 心 , 並 由 師 生 合 作 共 同 設 計 與 實 施 於 民 主 的 教 室 中 : 也 就 是 說 學 校 和 社 區 生 活 是 統 整 的 , 而 知 識 亦 易 為 學 生 接 受 的 。
( 三 ) 知 識 的 統 整 :
強 調 統 整 也 是 知 識 的 經 驗 和 使 用 的 一 種 理 論 , 也 就 是 說 透 過 課 程 實 施 將 知 識 脈 絡 化 , 並 視 知 識 為 真 實 生 活 中 統 整 的 整 體 , 則 學 習 將 更 易 接 近 與 更 具 意 義 。
( 四 ) 課 程 的 統 整 :
強 調 掌 握 統 整 課 程 的 特 徵 來 設 計 課 程 , 如 : 1.由 真 實 世 界 中 具 有 個 人 和 社 會 意 義 的 問 題 來 組 成 ; 2.由 有 關 的 學 習 經 驗 中 統 整 組 織 中 心 的 相 關 知 識 ; 3.知 識 的 發 展 和 使 用 並 非 為 準 備 考 試 或 測 驗 用 的 ; 4.統 整 的 重 點 在 知 識 應 用 與 解 決 問 題 ; 5.學 習 者 實 際 參 與 課 程 設 計 , 建 構 問 題 與 關 心 的 主 題 。 也 就 是 說 課 程 統 整 需 顧 及 學 習 者 個 人 經 驗 、 社 會 的 關 注 與 知 識 的 應 用 。
此 外 , 根 據 李 勝 雄 ( 2001) 的 整 理 , 目 前 國 內 外 已 有 多 數 學 者 提 出 各 種 可 資 應 用 與 參 酌 的 統 整 模 式 及 類 型 , 如 表 2-1 所 述 。
表 2-1 各 家 學 者 所 提 之 課 程 統 整 模 式 與 類 型
學 者 年 代 統 整 模 式 及 類 型
Cl a r k 1 9 8 6 統 整 教 育 形 式
J a c o b s 1 9 8 9 學 科 本 位、平 行 學 科、互 補 學 科 單 元、科 際 整 合 單 元 、 統 整 日 、 完 全 方 案
S h o e mak e r 1 9 8 9 注 入 式 、 學 科 內 主 題 、 科 際 整 合 、 主 題 式 、 整 全 式 、 心 /腦 功 能 式 、 腦 部 運 作 統 整 式 、 組 合 式
K i mp s to n 1 9 8 9 單 一 學 科 內 部 式 、 組 織 核 心 式 、 融 合 式 、 核 心 式 K o v a lik 1 9 8 9 統 整 主 題 教 學 形 式 ( ITI)
G la th o r h & F o s h o y 1 9 9 1 關 聯 課 程 、 廣 域 課 程 、 科 際 課 程 、 超 學 科 課 程 F o g a r y( F o rg a r t y? ) 1 9 9 1
單 一 學 科 統 整 ( 分 立 式 、 連 接 式 、 窠 巢 式 ), 跨 學 科 統 整( 並 列 式 、 共 有 式 、 張 網 式 、 串 連 式 、 整 合 式 ),
學 習 者 與 課 程 統 整 ( 沈 浸 式 、 網 絡 式 ) P a l me r 1 9 9 1 課 程 連 結 統 整
Var s 1 9 9 1 相 關 式 、 融 合 式 、 核 心 式 D r a k e 1 9 9 2 故 事 統 整 形 式
Mi l le r 1 9 9 2 全 方 位 模 式
S c h u ma c h e r 1 9 9 2 分 立 的 統 整、平 行 的 統 整、補 充 的 統 整、織 網 的 統 整 、 統 整 主 題 的 統 整
D r a k e 1 9 9 3 多 元 學 科 、 跨 學 科 、 超 學 科
P e t tu s 1 9 9 4 學 科 本 位 設 計 、 平 行 式 學 科 設 計 、 多 學 科 設 計 、 超 學 科 設 計 、 科 際 整 合 設 計 、 統 整 日 設 計
許 美 瑞 1996 統 整 文 學 於 學 科 教 學
Br a z e e & Cap el lu t i 1 9 9 5 傳 統 的 學 校 課 程 、 多 元 學 科 及 科 際 統 整 課 程 、 被 動 式 統 整 課 程 、 主 動 式 統 整 課 程 、 超 統 整 課 程
P la c e k 1 9 9 6 學 科 內 統 整 、 跨 學 科 統 整
加 藤 幸 次 1997 學 科 統 整 學 習 , 合 科 統 整 學 習 , 科 際 間 的 統 整 學 習 、 主 題 統 整 學 習 、 興 趣 、 關 心 統 整 學 習
D r a k e 1 9 9 8 傳 統 分 科 課 程 、 融 合 課 程 、 複 科 課 程 、 多 元 學 科 、 學 科 互 動 、 超 學 科 統 整
K ys ilk a 1 9 9 8 單 一 學 科 課 程 、 學 科 本 位 統 整 課 程 、 科 際 統 整 課 程 、 完 全 統 整 課 程
Co n e , We r n e r, Co n e &
Wo o d s 1 9 9 8 連 接 式 統 整 、 共 有 式 統 整 、 協 同 式 統 整
游 家 政 2000 聯 絡 式 統 整、附 加 式 統 整、局 部 式 統 整、全 面 式 統 整 、 綜 合 式 統 整
黃 譯 瑩 2000 複 科 統 整 、 多 科 統 整 、 科 際 統 整 、 跨 科 統 整 中 華 民 國 課 程 與 教
學 學 會 2 0 0 0
相 關 課 程 、 融 合 課 程 、 廣 域 課 程 、 核 心 課 程 、 生 活 中 心 課 程 、 社 會 中 心 課 程 、 活 動 課 程 、 問 題 中 心 課 程 、 跨 學 科 課 程、多 學 科 課 程、科 際 整 合 課 程、複 科 課 程 、 超 學 科 課 程
【 資 料 來 源 : 改 編 自 李勝雄, 2001, P49】
表 2-1 所 述 的 統 整 模 式 及 類 型 具 有 相 當 的 多 樣 性 , 究 其 原 因 是 課 程 統 整 的 目 的 因 學 者 關 注 的 焦 點 不 同 而 有 差 異 , 因 此 有 不 同 類 型 與 名 稱 及 強 調 的 重 點( 許 美 瑞,1995b)。所 以,綜 觀 課 程 設 計 的 理 論 取 向 , 無 論 持 那 一 種 看 法 , 或 使 用 何 種 名 稱 , 課 程 統 整 是 針 對 現 今 學 校 教 育 實 施 分 科 教 學 弊 端 而 設 計 , 以 往 的 分 科 教 學 是 朝 向 專 精 化 , 致 使 學 生
感 到 所 學 的 不 過 是 零 碎 的 知 識 , 與 真 實 的 生 活 並 無 關 聯 , 學 生 雖 坐 教 室 , 但 是 卻 對 所 上 的 課 程 毫 無 興 趣 , 而 形 成 心 智 上 的 缺 席 ( mental absence), 課 程 統 整 的 理 念 乃 應 運 而 生 ( 許 美 瑞 , 1995a)。
然 而 , 任 何 一 種 課 程 統 整 模 式 如 果 未 能 於 實 際 狀 況 中 實 施 , 充 其 量 也 僅 止 於 理 論 層 次( 方 德 隆,2000)。因 此,課 程 統 整 模 式 雖 然 多 樣 , 但 每 一 模 式 均 有 值 得 教 師 參 考 之 處 , 如 : Jacobs 的 科 際 整 合 單 元 及 Palmer 的 課 程 聯 結 模 式 , 可 提 供 課 程 規 劃 的 參 考 ; Clark 統 整 教 育 或 Miller 的 全 人 教 育 模 式 , 可 提 醒 教 師 課 程 實 施 需 顧 及 的 面 向 與 情 境 佈 置 的 重 要 ; Drake 的 故 事 模 式 , 則 呼 籲 教 師 考 量 學 生 的 興 趣 與 專 長 ; Kovalik 的 ITI 模 式 卻 是 目 前 被 應 用 得 相 當 廣 泛 的 課 程 統 整 模 式;至 於 Forgaty 的 十 種 課 程 統 整 方 式 , 可 供 教 師 組 織 教 材 參 考 ( 黃 瓊 儀 , 2001)。因 此,具 體 言 之,課 整 統 整 是 針 現 今 學 校 教 育 日 趨 專 業,課 程 日 趨 分 化 , 致 使 學 生 再 學 校 的 學 習 成 為 支 離 破 碎 的 零 亂 知 識 , 而 不 知 與 實 際 生 活 有 何 關 聯 , 更 不 知 要 如 何 將 學 校 所 學 應 用 於 日 常 生 活 中 。 統 整 課 程 的 主 要 目 的 之 一 在 於 使 學 習 具 有 意 義 、 與 實 際 生 活 有 關 且 能 用 於 生 活 中;另 一 則 是 使 學 生 負 學 習 之 責,統 整 學 習 於 其 意 義 基 模 內,
教 師 所 能 盡 的 責 任 僅 是 協 助 引 導 學 生 學 習 。( 許 美 瑞 , 1995b)
參 、 綜 合 活 動 課 程 的 特 色
根 據 有 關 「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 的 相 關 文 獻 ( 湯 梅 英 , 1999; 教 育 部,2000;黃 譯 瑩,2000;薛 梨 真,2000;李 坤 崇,2001;周 水 珍 , 2001; 張 景 媛 , 2001; 顏 妙 桂 , 2001) ,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具 有 以 下 特 色 :
一 、 生 活 實 踐 體 驗 的 學 習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精 神 , 是 以 學 生 為 主 體 , 以 實 踐 行 動 為 基 礎 , 藉 由 學 生 實 際 體 驗 、 參 與 各 類 活 動 , 獲 得 回 饋 , 省 思 生 活 中 相 關 事 情 , 將 學 習 落 實 於 生 活 中 。 因 此 , 活 動 課 程 設 計 與 教 學 , 需 與 學 生 生 活 經 驗 相 連 結 , 經 由 參 與 活 動 過 程 , 培 養 生 活 實 踐 的 能 力 。
二 、 生 活 統 整 概 念 的 學 習
依 據 教 育 部 公 佈 的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重 要 名 詞 英 譯 參 照 表 中 的「 綜 合 活 動 」的 英 譯 為「 Integrative Activities」, 故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的 本 質 是 一 種 統 整 性 的 活 動 , 目 的 在 讓 學 生 學 到 整 體 的 概 念 。 課 程 設 計 時 融 合 各 科 , 應 用 其 它 六 大 領 域 所 學 知 識 到 日 常 生 活 情 境 中 , 要 讓 學 習 者 從 統 整 的 歷 程 中 , 瞭 解 學 習 的 意 義 與 價 值 , 享 受 學 習 的 樂 趣 , 並 樂 於 學 習 , 發 展 多 元 潛 能 。
三 、 彈 性 多 元 自 主 的 學 習
學 校 可 依 據 學 生 特 質 、 教 師 專 長 、 地 方 特 色 、 學 校 文 化 , 選 取 或
設 計 適 宜 的 教 材 發 揮 活 動 課 程 的 特 色 。 課 程 的 精 神 是 以 四 大 主 題 軸 及 十 項 指 定 內 涵 是 課 程 設 計 的 最 低 標 準 而 非 唯 一 標 準 , 讓 學 校 發 展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 教 育 部 , 2000) 。
四 、 相 容 關 聯 連 結 的 學 習
綜 合 活 動 是 其 他 學 習 領 域 的 延 伸 、 是 其 他 學 習 領 域 的 統 整 、 是 其 他 學 習 領 域 知 識 轉 化 的 特 性 ( 周 水 珍 , 2001) 。 因 此 能 與 其 他 六 大 學 習 領 域 融 合 , 凡 具 有 教 育 價 值 與 意 義 的 活 動 , 均 可 透 過 綜 合 活 動 的 時 間 統 籌 運 用 規 劃 , 經 由 設 計 與 學 生 生 活 經 驗 相 連 結 的 活 動 課 程 , 達 成 知 識 統 整 、 經 驗 統 整 與 社 會 統 整 的 目 的 。
五 、 融 入 式 的 課 程 的 學 習
將 原 來 學 校 中 的 各 種 活 動 課 程 納 入 , 如 輔 導 活 動 以 學 習 、 生 活 與 生 涯 輔 導 為 目 標 ; 團 體 活 動 或 社 團 活 動 著 重 發 展 學 生 的 才 能 ; 童 軍 活 動 以 培 養 學 生 群 性 為 主 。 並 適 切 將 家 政 教 育 、 環 境 教 育 、 兩 性 教 育 、 生 涯 發 展 教 育 議 題 部 分 的 教 材 , 融 入 於 綜 合 活 動 領 域 課 程 中 ( 張 景 媛 等 , 2000) 。
六 、 學 習 統 整 、 課 程 統 整 的 設 計
「 學 習 統 整 」 是 綜 合 活 動 的 課 程 目 標 , 實 施 時 並 非 將 相 關 科 目 輔 導 活 動 、 童 軍 教 育 、 團 體 活 動 、 家 政 教 育 合 併 為 一 個 學 科 , 而 是 師 生 共 同 參 與 和 討 論,與 實 際 生 活 結 合。教 師 可 參 考 統 整 課 程 的 理 論 模 式,
就 單 一 學 習 領 域 、 跨 學 習 領 域 或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 規 畫 主 題 式 活 動 , 確 實 轉 化 為 學 生 所 能 運 用 的 能 力 ( 教 育 部 , 2000; 張 景 媛 等 , 2000; 李 坤 崇 , 2001) 。
整 體 而 言 , 綜 合 活 動 課 程 的 特 色 在 提 供 學 習 者 透 過 活 動 的 實 踐 , 並 從 過 程 中 驗 證 與 應 用 其 所 知 , 建 構 活 動 對 自 己 的 意 義 。 培 養 學 生 具 有 生 活 實 踐、主 動 思 考、解 決 問 題 之 能 力。激 發 教 師 反 思 批 判 的 能 力 , 提 昇 課 程 設 計 與 專 業 發 展 之 能 力 。 重 新 檢 視 教 育 的 價 值 與 意 義 , 促 進 親 師 合 作 , 共 享 終 身 學 習 的 經 驗 。
第二節 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的內涵
壹、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的基本理念與課程目標
為 了 對 現 行 的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的 基 本 理 念 及 課 程 目 標 能 更 清 楚 瞭 解 其 彼 此 間 的 脈 絡 , 研 究 者 參 考 何 英 奇 ( 2001)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四 大 基 本 理 念 與 四 大 課 程 目 標 改 編 整 理 如 下 :
四 大 課 程 目 標 實
踐
體 驗
省 思
建 構 內 化 基 本 理 念
實 踐 體 驗 所 知
省 思 個 人 意 義
擴 展 學 習 經 驗
鼓 勵 多 元 尊 重
●從 活 動 中 體 驗 ●自 我 省 思 與 自 我 ●多 種 感 官 體 驗 ●多 元 學 習 過 程 中 應 用 所 知 表 達 活 動 意 義 學 習 環 境 多 樣 尊 重 他 人 體 驗
圖 2-2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基 本 理 念 與 四 大 課 程 目 標
【 資 料 來 源 : 改 編 自 何 英 奇 , 2001 頁 381】
由 上 圖 可 知 ,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的 目 標 乃 包 含 「 實 踐 、 體 驗 、 發 展 與 多 元 尊 重 」 。 由 「 實 踐 」 過 程 中 , 協 助 學 生 表 現 自 我 與 運 用 其 所 知 ; 由 「 體 驗 」 過 程 中 體 驗 活 動 意 義 , 省 思 以 增 進 自 我 了 解 、 發 現 人 生 意 義;由「 發 展 」過 程 中,設 計 多 樣 性 的 活 動,開 展 學 生 個 別 潛 能 ; 由 「 多 元 尊 重 」 的 過 程 中 , 鼓 勵 學 生 參 與 社 會 , 負 起 個 人 的 責 任 。
貳、綜合活動課程的內涵、目標與十大基本能力的關係
綜 合 活 動 課 程 的 內 涵 包 括 輔 導 活 動、童 軍 教 育、家 政、團 體 活 動 , 四 大 主 題 軸 涵 蓋 國 小 一 年 級 到 國 中 三 年 級 之 能 力 指 標 共 五 十 一 項 。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共 分 為 四 學 習 階 段 : 第 一 階 段 為 小 學 一 、 二 年 級 ; 第 二 階 段 為 小 學 三 、 四 年 級 ; 第 三 階 段 為 小 學 五 、 六 年 級 ; 第 四 階 段 為 國 中 一 、 二 、 三 年 級 。 在 五 十 一 項 能 力 指 標 中 , 國 中 階 段 一 至 三 年 級 共 有 十 二 項 。 另 依 主 題 軸 內 涵 發 展 出 十 五 項 「 認 識 自 我 」 主 題 軸 分 段 能 力 指 標 , 十 二 項 「 生 活 經 營 」 主 題 軸 分 段 能 力 指 標 , 十 三 項 「 社 會 參 與 」 主 題 軸 分 段 能 力 指 標 , 十 一 項 「 保 護 自 我 與 環 境 」 主 題 軸 分 段 能 力 指 標 ( 教 育 部 , 2003) 。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具 有 實 踐 、 體 驗 、 省 思 與 建 構 內 化 的 目 標 , 其 重 視 提 供 學 生 探 索 、 建 構 個 人 意 義 , 及 統 整 知 識 與 生 活 實 踐 的 機 會 。 而 非 僅 是 零 碎 學 科 的 學 習 、 外 在 知 識 的 認 知 。 在 能 力 指 標 向 度 上 綜 合 活 動 所 強 調 透 過 活 動 , 讓 學 習 者 能 實 踐 所 知 、 建 構 意 義 , 表 達 自 己 的 體 驗 ; 在 實 施 要 點 上 有 指 定 單 元 的 規 劃 以 落 實 四 大 主 題 軸 目 標 , 進 而 培 養 十 大 基 本 能 力 , 其 間 之 關 係 見 圖 2-3。
圖 2-3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內 涵 、 目 標 與 十 大 基 本 能 力 的 關 係
【 資 料 來 源 : 改 編 自 何 英 奇 , 2001, 頁 382】
參 、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的 實 施 要 點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其 實 施 要 點,係 從 指 定 內 涵、評 量 原 則 與 方 式、
師 資 安 排 原 則 , 說 明 課 程 的 規 範 性 原 則 , 其 中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以 實 踐 參 與 、 體 驗 學 習 精 神 , 並 結 合 課 程 教 學 與 評 量 特 性 , 保 有 相 當 彈 性 自 主 與 多 元 評 量 的 實 施 , 主 動 推 展 學 生 學 習 窗 口 , 擴 展 學 習 經 驗 。 茲 說 明 如 下 ( 教 育 部 , 2001) :
綜 合 活 動 的 內 涵 包 含
四 大 主 題 軸 目 標
分 為 四 學 習 階 段 及 51 項 能 力 指 標 標
認 識 自 我
與 環 境 保 護 自 我 生
活 經 營
社 會 參 與
十 大 基 本 能 力 透 過
達 成 十 大 指 定 內 涵
輔 導 活 動 童 軍 教 育 家 政 團 體 活 動
一 、 指 定 內 涵
指 定 內 涵 實 施 時 間 佔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不 少 於 本 學 習 領 域 總 時 數 的 百 分 之 十 。 包 含 有 學 生 自 治 活 動 、 生 命 教 育 活 動 、 社 會 服 務 活 動 、 危 機 辨 識 與 處 理 活 動 、 野 外 休 閒 與 探 索 活 動 、 自 我 探 索 與 瞭 解 活 動 、 人 際 關 係 與 溝 通 活 動 、 環 境 教 育 活 動 、 兩 性 的 關 係 與 互 動 、 家 庭 生 活 活 動 等 十 項 。
二 、 評 量 原 則 與 方 式
強 調 整 體 及 多 元 觀 點 , 以 反 應 課 程 規 劃 的 意 義 , 建 立 學 生 成 功 的 學 習 情 境 , 引 導 學 生 學 習 , 避 免 學 習 壓 力 。 重 視 形 成 性 的 評 量 , 讓 學 生 從 多 元 學 習 中 , 以 紀 錄 、 作 品 等 多 元 方 式 取 代 固 定 測 驗 。 教 師 對 學 習 者 之 評 量 以 教 學 日 誌 、 學 生 日 誌 、 會 議 記 錄 、 學 生 研 究 報 告 、 活 動 心 得 、 成 品 製 作 、 遊 記 等 方 式 , 觀 察 記 錄 學 生 在 各 階 段 不 同 的 表 現 。 評 量 結 果 使 用 家 長 、 學 習 者 及 一 般 人 能 了 解 的 語 言 , 描 述 學 習 者 的 表 現 , 而 非 將 評 量 簡 約 為 分 數 。
三 、 師 資 安 排 原 則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實 施 彈 性 很 大 , 各 校 可 依 本 學 習 領 域 之 要 求 , 遴 聘 校 內 現 有 專 長 的 師 資 擔 任 。 如 有 不 足 時 , 也 可 研 議 外 聘 或 新 聘 教 師。教 育 部( 2000)《 89.9.30,台( 89)國 字 第 89122368號 令 》公 布 : 建 議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概 分 為 二 類 教 師 專 長 :
( 一 ) 一 般 專 長 : 任 何 教 師 只 要 閱 讀 「 教 學 指 引 」 以 及 相 關 文 獻 , 即 能 順 利 進 行 教 學 。
( 二 )特 殊 專 長 :1.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中 輔 導 相 關 活 動、野 外 休 閒 相 關 活 動 、 家 庭 生 活 相 關 活 動 , 可 依 目 前 輔 導 、 童 軍 、 家 政 等 師 資 擔 任 其 教 學 工 作 。
2 現 有 學 校 教 師 難 以 具 備 教 授 本 課 程 之 專 長 時 , 可 外 聘 兼 任 教 師 教 授 本 課 程 。 外 聘 時 , 以 具 備 教 師 教 師 資 格 者 為 優 先 , 而 其 特 殊 專 長 是 否 能 勝 任 時,由 學 校 教 評 會 根 據 其 相 關 經 歷、證 件 來 評 斷。
指 定 內 涵 設 置 目 的 是 學 校 必 須 進 行 這 十 項 內 涵 相 關 課 程 的 規 劃 與 教 學 , 不 能 省 略 、 刻 意 淡 化 或 稀 釋 。 而 評 量 原 則 強 調 綜 合 活 動 評 量 方 式 過 程 重 於 結 果 、 且 多 元 多 樣 。 但 師 資 安 排 原 則 的 規 定 , 將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教 師 的 師 資 開 放 , 各 校 依 教 師 專 長 辦 理 活 動 , 將 過 去 講 求 學 科 專 業 化 的 門 檻 降 低 , 教 師 可 以 依 專 長 選 擇 性 的 辦 理 學 生 活 動 , 這 也 影 響 原 各 科 目 中 專 業 化 之 教 師 特 質 。 目 前 國 中 的 綜 合 活 動 領 域 師 資 , 是 由 現 有 的 輔 導 、 童 軍 活 動 , 以 及 家 政 科 教 師 擔 任 。 蔡 順 良 ( 2004)
認 為 擁 有 這 三 種 學 科 背 景 的 在 職 教 師 並 非 即 是 綜 合 活 動 領 域 合 格 教 師 , 他 們 仍 需 利 用 課 餘 時 間 到 師 資 培 育 單 位 進 修 有 關 綜 合 活 動 領 域 的 專 門 科 目 學 分 。
綜 上 所 述 , 九 年 一 貫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本 身 具 有 實 踐 、 體 驗 、 省 思 與 多 元 尊 重 的 目 標 , 所 重 視 的 並 非 僅 是 零 碎 學 科 的 學 習 、 外 在 知 識 的 認 知 , 而 是 提 供 學 生 探 索 、 建 構 個 人 意 義 , 及 統 整 知 識 與 生 活 實 踐 的 機 會 。 因 此 , 在 能 力 指 標 上 強 調 透 過 活 動 , 讓 學 習 者 能 實 踐 所 知 、 建 構 意 義 , 表 達 自 己 的 體 驗 。 在 實 施 要 點 上 有 指 定 內 涵 的 規 劃 以 落 實 四 大 主 題 軸 內 涵 , 並 從 評 量 觀 點 , 強 調 綜 合 活 動 評 量 方 式 過 程 重 於 結 果 、 多 元 多 樣 。 而 在 師 資 安 排 上 , 強 調 具 備 活 動 設 計 能 力 並 能 從 活 動 中 帶 領 學 生 進 行 實 踐 、 體 驗 、 省 思 的 專 任 或 兼 任 教 師 , 以 落 實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的 理 念 。
肆、綜合活動學習領域的暫行綱要和課程綱要的差異
教 育 部 於 2000年 9月 30日 公 佈 「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暫 行 綱 要 」,其 中 亦 包 含「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的 暫 行 綱 要。 於 2003年 1月 24 日 在 教 育 部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教 學 網 公 告 「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 , 其 中 在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方 面 , 有 少 部 分 條 文 的 修 定 與 調 整 。 對 照 暫 行 綱 要 與 課 程 綱 要 可 以 瞭 解 其 不 同 點 在 於 :
一 、 基 本 理 念 的 闡 述
暫 行 綱 要 中 的 基 本 理 念 採 四 個 向 度 條 列 式 陳 述 並 說 明 了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設 置 的 理 由 , 而 課 程 綱 要 中 的 基 本 理 念 明 確 地 闡 述 綜 合 活 動 的 意 義 ( 見 表 2-2) 。
表 2-2 暫行綱要和課程綱要基本理念的差異
暫 行 綱 要 ( 89.09.30) 課 程 綱 要 ( 92.01.24)
一 、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的 意 義 :
( 一 ) 提 供 反 思 訊 息
( 二 ) 擴 展 學 習 經 驗
( 三 ) 推 動 整 體 關 聯
( 四 ) 鼓 勵 多 元 自 主
二 、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設 置 的 理 由 :
( 一 ) 避 免 活 動 時 間 被 其 他 學 習 領 域 挪 用
( 二 ) 落 實 活 動 的 教 育 意 義
「 綜 合 活 動 」 學 習 領 域 之 「 綜 合 」 是 指 萬 事 萬 物 中 自 然 涵 融 的 各 類 知 識 ,「 活 動 」 是 指 兼 具 心 智 與 行 為 運 作 的 活 動 , 一 個 人 對 所 知 的 萬 事 萬 物 要 產 生 更 深 入 的 認 識 , 需 透 過 實 踐 、 體 驗 與 省 思 , 建 構 內 化 的 意 義 。 本 領 域 是 為 落 實 此 一 教 育 理 念 而 設 置 的 學 習 領 域 。
二 、 課 程 目 標 的 內 容
暫 行 綱 要 四 大 課 程 目 標( 教 育 部 , 2000):( 一 )生 活 實 踐( 二 ) 體 驗 意 義 ( 三 ) 個 別 發 展 ( 四 ) 學 習 統 整 。 在 課 程 綱 要 已 不 再 出 現 取 而 代 之 的 是 四 個 新 的 項 目( 教 育 部 , 2003)( 一 )實 踐 體 驗 所 知( 二 ) 省 思 個 人 意 義( 三 )擴 展 學 習 經 驗( 四 )鼓 勵 多 元 與 尊 重。( 見 表 2-3)
表 2-3 暫行綱要和課程綱要課程目標的差異
暫 行 綱 要 ( 8 9 . 09 . 30 ) 課 程 綱 要 ( 9 2 . 01 . 24 )
( 一 ) 生 活 實 踐
( 二 ) 體 驗 意 義
( 三 ) 個 別 發 展
( 四 ) 學 習 統 整
( 一 ) 實 踐 體 驗 所 知
( 二 ) 省 思 個 人 意 義
( 三 ) 擴 展 學 習 經 驗
( 四 ) 鼓 勵 多 元 與 尊 重
三 、 分 段 能 力 指 標 的 說 明
課 程 綱 要 的 分 段 能 力 指 標 多 出 一 段 說 明,在 能 力 指 標 中 有 11 項 的 文 字 敘 述 經 過 修 改 。 ( 見 表 2-4)
表 2-4 暫行綱要和課程綱要分段能力指標的差異
項 目 暫 行 綱 要 ( 89.09.30) 課 程 綱 要 ( 92.01.24)
說 明
以 下 各 項「 能 力 指 標 」中 的 動 詞( 如 描 述 、 舉 例 、 欣 賞 、 認 識 、 蒐 集 、 辨 識 、 整 理 、 知 道 等 等 ) 只 呈 現 該 項 能 力 的 某 一 面 向 , 然 每 一 項 能 力 的 培 養 均 應 透 過 學 習 者 「 從 容 地 實 踐 所 知 , 建 構 個 人 的 意 義 , 表 達 自 己 的 體 驗 」 而 落 實 。
1 - 3 - 4
1 - 4 - 4 2 - 1 - 3 2 - 4 - 1 3 - 2 - 2
3 - 4 - 1 3 - 4 - 2 3 - 4 - 3
4 - 1 - 2 4 - 2 - 2 4 - 4 - 1
舉 例 說 明 台 灣 社 會 中 的 各 種 文 化 活 動 , 並 分 享 自 己 參 與 這 類 活 動 的 體 驗 。
應 用 基 本 的 外 語 能 力 , 展 現 自 己 對 國 際 的 理 解 與 文 化 的 學 習 。
蒐 集 並 分 享 各 類 休 閒 生 活 的 資 料 。 分 享 自 己 與 家 人 溝 通 的 方 式 , 並 體 驗 經 營 家 庭 生 活 的 重 要 。
參 加 各 種 團 體 活 動 , 瞭 解 自 己 所 屬 團 體 的 特 色 , 樂 於 表 達 自 我 並 願 意 與 人 溝 通 。
體 會 參 與 各 類 團 體 活 動 的 意 義 , 並 練 習 改 善 或 組 織 團 體 活 動 的 知 能 。 學 習 關 懷 世 人 與 照 顧 弱 勢 團 體 。 蒐 集 世 界 各 地 不 同 的 生 活 方 式 , 瞭 解 在 多 元 社 會 中 生 活 所 應 具 備 的 能 力 。
整 理 自 己 的 生 活 空 間 , 並 說 明 如 何 安 排 空 間 。
瞭 解 空 間 的 妥 善 運 用 可 以 減 低 危 險 的 發 生 。
分 析 人 與 自 然 的 關 係 , 並 能 對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事 物 做 有 系 統 的 觀 察 與 探 究 , 發 現 及 解 決 問 題 。
舉 例 說 明 社 會 中 的 各 種 文 化 活 動 , 並 分 享 自 己 參 與 這 類 活 動 的 體 驗 。 應 用 多 元 的 能 力 , 展 現 自 己 對 國 際 文 化 的 理 解 與 學 習 。
蒐 集 相 關 資 料 並 分 享 各 類 休 閒 生 活 。
覺 察 自 己 與 家 人 溝 通 的 方 式 , 並 體 驗 經 營 家 庭 生 活 的 重 要 。
參 加 團 體 活 動 , 了 解 自 己 所 屬 團 體 的 特 色 , 並 能 表 達 自 我 以 及 與 人 溝 通 。
體 會 參 與 團 體 活 動 的 意 義 , 並 嘗 試 改 善 或 組 織 團 體 活 動 。
關 懷 世 人 與 照 顧 弱 勢 團 體 。
認 識 世 界 各 地 的 生 活 方 式 , 了 解 在 多 元 社 會 中 生 活 所 應 具 備 的 能 力 。 整 理 自 己 的 生 活 空 間 , 成 為 安 全 的 環 境 。
妥 善 運 用 空 間 , 減 低 危 險 的 發 生 。 覺 察 人 與 自 然 的 關 係 , 並 能 對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事 物 做 有 系 統 的 觀 察 與 探 究 , 發 現 及 解 決 問 題 。
四 、 範 圍 的 規 定
課 程 綱 要 中 把 暫 行 綱 要 的 範 圍 簡 潔 明 白 化 , 並 加 入 了 家 政 科 , 化 解 暫 行 綱 要 中 建 議 家 政 師 資 可 擔 任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教 學 的 工 作 , 但 是 家 政 科 卻 不 列 入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範 圍 的 窘 態 及 矛 盾 。( 見 表 2-5)
表 2-5 暫行綱要和課程綱要範圍的差異
暫 行 綱 要 ( 89.09.30) 課 程 綱 要 ( 92.01.24)
( 1 ) 現 行 的 : 現 今 國 中 小 的 輔 導 活 動 、 童 軍 教 育 、 團 體 活 動 等 , 都 包 含 在 本 學 習 領 域 範 圍 內 。 ( 2 ) 跨 領 域 的 : 凡 是 跨 越 兩 個 學 習 領 域 以 上 , 需 要
聯 絡 教 學 的 活 動 , 由 本 學 習 領 域 來 規 劃
( 3 ) 跨 班 級 、 校 際 的 : 凡 是 學 年 、 學 校 或 社 區 來 統 籌 運 用 資 源 的 活 動 , 由 本 學 習 領 域 來 規 劃 。
凡 能 夠 引 導 學 習 者 進 行 實 踐 、 體 驗 與 省 思 、 並 能 驗 證 與 應 用 所 知 的 活 動 。 包 含 原 童 軍 活 動 、 輔 導 活 動 、 家 政 活 動 、 團 體 活 動 、 及 運 用 校 內 外 資 源 獨 立 設 計 之 學 習 活 動
五 、 指 定 課 程 的 說 明
暫 行 綱 要 和 課 程 綱 要 中 均 有 十 項 指 定 課 程 , 雖 然 一 為 指 定 單 元 , 一 為 指 定 內 涵 , 但 是 二 者 的 內 容 是 相 同 的 。 暫 行 綱 要 中 另 外 多 了 兩 段 關 於 十 項 指 定 單 元 的 選 擇 標 準 和 重 要 性 的 說 明 , 課 程 綱 要 中 僅 保 留 名 稱 及 目 的 的 說 明 , 更 顯 得 簡 明 扼 要 。 ( 見 表 2-6)
表 2-6 暫 行 綱 要 和 課 程 綱 要 指 定 課 程 的 差 異
暫 行 綱 要 ( 89.09.30) 課 程 綱 要 ( 92.01.24)
指 定 單 元 是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的 最 低 要 求 , 本 學 習 領 域 的 課 程 計 畫 內 容 必 須 包 含 這 幾 個 基 本 的 指 定 單 元 。
設 置 指 定 單 元 的 目 的 是 : 對 於 十 分 重 要 的 教 學 活 動 , 學 校 必 須 進 行 相 關 課 程 的 規 劃 與 教 學 , 不 能 省 略 , 也 不 得 刻 意 淡 化 或 稀 釋 。 指 定 單 元 所 佔 之 時 間 應 不 少 於 本 學 習 領 域 總 時 數 的 10%, 其 中 「 家 庭 生 活 」(即 家 政 實 習 )不 少 於 學 校 領 域 總 教 學 時 間 之 1.25%。
「 指 定 內 涵 」 是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的 最 低 要 求 。 本 學 習 領 域 的 課 程 計 畫 內 容 應 涵 融 下 列 十 項 內 涵 :
設 置 指 定 內 涵 目 的 是 : 對 於 十 分 重 要 的 教 學 活 動 , 學 校 必 須 進 行 相 關 課 程 的 規 劃 與 教 學,不 能 省 略、刻 意 淡 化 或 稀 釋 。 指 定 內 涵 所 佔 之 時 間 應 不 少 於 本 學 習 領 域 總 節 數 的 10%。 當 內 涵 跨 越 不 同 領 域 時 應 依「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綱 要 」 陸 、 實 施 要 點 二 之 ( 六 ) 項 , 將 學 習 節 數 分 開 計 入 相 關 學 習 領 域 。
六 、 評 量 原 則 的 規 定
暫 行 綱 要 中 對 於 評 量 的 說 明 著 重 於 目 的 , 課 程 綱 要 中 的 說 明 則 強 調 其 方 式 及 重 要 性。在 評 量 原 則 方 面,課 程 綱 要 除 了 修 改 部 分 文 字 外,
另 刪 除 了 鼓 勵 多 元 學 習 方 式 。 在 評 量 方 式 部 分 , 課 程 綱 要 將 學 生 日 誌 的 紀 錄 評 量 刪 除 。 ( 見 表 2-7)
表 2-7 暫行綱要和課程綱要評量原則的差異
項 目 暫 行 綱 要 ( 89.09.30) 課 程 綱 要 ( 92.01.24)
說 明
一 個 好 的 評 量 可 以 檢 核 出 教 學 計 畫 與 學 生 表 現 的 配 合 程 度 ; 一 個 不 好 的 評 量 反 而 會 模 糊 了 原 有 的 教 學 目 標 , 甚 至 造 成 反 效 果 。 而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本 身 具 有 實 踐 、 體 驗 、 個 別 發 展 、 統 整 的 特 性 , 因 此 在 評 量 的 時 候 , 過 程 導 向 會 重 於 結 果 導 向 , 因 此 本 學 習 領 域 以 記 錄 、 作 品 等 多 元 的 方 式 來 取 代 固 定 的 測 驗 。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本 身 具 有 實 踐 、 體 驗 、 省 思 與 多 元 的 教 育 目 標 , 因 此 評 量 的 過 程 重 於 結 果 , 本 學 習 領 域 的 評 量 最 重 要 原 則 是 讓 學 習 者 用 自 己 有 興 趣 的 、 自 己 選 擇 的 方 式 來 表 達 所 知 道 的 、 所 感 受 的 、 所 做 到 的 。
原 則c e
( D ) 與 教 學 為 一 體 的 兩 面 。 ( G ) 鼓 勵 多 元 學 習 方 式 。 ( G ) 評 量 者 適 當 地 鼓 勵 學 生 。
( D ) 評 量 與 教 學 相 互 結 合 。 ( G ) 評 量 者 適 當 地 鼓 勵 學 習 者 。
七 、 師 資 安 排 的 說 明
課 程 綱 要 將 暫 行 綱 要 中 師 資 安 排 原 則 的 說 明 加 以 修 改 並 刪 除 掉 大 部 分 冗 長 的 敘 述 。 不 論 是 在 暫 行 綱 要 或 正 式 的 課 程 綱 要 , 加 上 師 資 安 排 原 則 是 在 其 他 領 域 中 所 未 見 , 這 一 條 說 明 實 有 違 尊 重 專 業 知 能 的 精 神 。 任 一 領 域 的 教 師 , 應 不 會 同 意 他 們 在 各 該 領 域 的 專 業 知 識 是 可 以 如 此 速 成 或 是 可 替 代 的 ( 曾 端 真 , 2000) 。 ( 見 表 2-8)
表 2-8 暫行綱要和課程綱要師資安排原則的差異
項 目 暫 行 綱 要 ( 8 9 . 09 . 30 ) 課 程 綱 要 ( 9 2 . 01 . 24 )
說 明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之 實 施 彈 性 很 大 , 各 校 可 依 現 行 教 師 具 有 之 專 長 選 擇 性 的 辦 理 , 本 文 件 中 所 列 舉 的 活 動 , 目 前 各 校 多 有 辦 理 , 可 見 各 校 都 有 可 用 的 師 資 。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之 實 施 彈 性 很 大 , 各 校 可 依 本 學 習 領 域 之 要 求 遴 聘 校 內 現 有 專 長 的 師 資 擔 任 之 。 尚 有 不 足 之 處 , 則 由 各 校 研 議 外 聘 或 新 聘 教 師 。
建 議 (1)
一 般 專 長 : 任 何 教 師 只 要 閱 讀 「 教 學 指 引 」 以 及 相 關 文 獻 , 即 能 順 利 進 行 教 學 。
一 般 專 長 : 凡 具 備 綜 合 活 動 設 計 能 力 並 能 帶 領 學 習 者 進 行 實 踐 、 體 驗 與 省 思 之 現 職 國 中 小 教 師 。
八 、 附 錄 的 簡 化
暫 行 綱 要 中 的 附 錄 有 六 大 項 , 課 程 綱 要 中 的 附 錄 只 留 下 四 大 主 題 軸 及 其 內 涵 這 一 項 , 能 力 指 標 與 指 定 單 元 的 補 充 說 明 及 活 動 類 別 示 例 等 五 項 皆 刪 除 掉 。( 見 表 2-9)
表 2-9 暫 行 綱 要 和 課 程 綱 要 附 錄 的 差 異
暫 行 綱 要 ( 89.09.30) 課 程 綱 要 ( 92.01.24)
一 四 大 主 題 軸 及 其 內 涵 二 能 力 指 標 補 充 說 明 三 指 定 單 元 補 充 說 明 四 活 動 類 別 示 例 五 課 程 計 畫 示 例
六 單 元 教 學 活 動 計 畫 示 例
四 大 主 題 軸 及 其 內 涵
整 體 言 之,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課 程 綱 要 經 由 試 辦、檢 討、修 正 後 , 不 論 是 在 基 本 理 念 、 課 程 目 標 以 及 實 施 要 點 方 面 , 均 有 巨 幅 的 改 變 。 然 而 目 前 的 修 正 是 否 就 真 能 符 合 所 有 綜 合 活 動 課 程 實 施 的 需 求 , 則 有 待 於 對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正 式 實 施 後 所 進 行 的 調 查 研 究 。
第三節 綜合活動課程的實施方式與評量
壹 、 課 程 實 施 方 式 的 比 較
基 於 前 述 「 綜 合 活 動 」 學 習 領 域 的 內 涵 , 本 學 習 領 域 的 範 圍 包 含 各 項 能 夠 引 導 學 習 者 進 行 實 踐 、 體 驗 與 省 思 , 並 能 驗 證 與 應 用 所 知 的 活 動 。 因 此 , 原 國 中 小 的 輔 導 活 動 、 童 軍 活 動 、 家 政 活 動 、 團 體 活 動 等 因 頗 能 符 合 本 領 域 的 課 程 目 標 , 故 包 含 在 本 學 習 領 域 的 範 圍 內 ( 教 育 部,民 92)。其 次,課 程 綱 要 中 也 同 時 指 出,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尚 可 包 括 符 合 綜 合 活 動 理 念 之 跨 越 兩 學 習 領 域 、 需 要 聯 絡 合 作 之 教 學 活 動 , 或 單 一 學 習 領 域 之 人 力 及 資 源 難 以 支 援 , 需 要 透 過 學 校 運 用 校 內 外 資 源 者 。 」 因 此 , 雖 然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的 範 圍 包 含 了 原 國 中 小 的 輔 導、童 軍、家 政、團 體 活 動 等 科 目,但 教 師 在 實 施 綜 合 活 動 課 程 時 , 卻 不 能 將 之 視 為 上 述 以 往 各 科 目 的 融 合 , 而 應 該 將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看 作 一 個 全 新 的 課 程 。 綜 觀 上 述 綜 合 活 動 課 程 範 圍 的 定 義 , 不 難 看 出 綜 合 活 動 學 習 領 域 著 重 「 實 踐 」 , 強 調 「 統 整 」 的 基 本 理 念 。
在 九 年 一 貫 正 式 實 施 之 後 , 多 數 的 學 校 將 輔 導 、 童 軍 、 家 政 三 科 合 併 為 綜 合 活 動 領 域 , 對 於 綜 合 活 動 領 域 師 資 安 排 與 實 施 方 式 有 了 更 大 的 彈 性 與 決 定 權 。 雖 然 各 校 的 課 程 實 施 方 式 不 盡 相 同 , 通 常 有 下 列 二 種 :
1. 合 科 教 學 : 一 個 班 級 的 綜 合 活 動 三 節 課 由 一 位 老 師 單 獨 負 責 。 2. 分 科 教 學 : 一 個 班 級 的 綜 合 活 動 三 節 課 由 三 科 老 師 各 自 負 責 一 節
課 。
在「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總 綱 綱 要 」中 明 列「 學 習 領 域 之 實 施 應 以 統 整 、 合 科 教 學 為 原 則 」、「 學 校 應 視 環 境 需 要 , 配 合 綜 合 活 動 ; 並 以 課 程 統 整 之 精 神 , 設 計 課 外 活 動 」、「 在 符 合 基 本 教 學 節 數 的 原 則 下 , 學 校 得 打 破 學 習 領 域 界 限 , 彈 性 調 整 學 科 及 教 學 節 數 , 實 施 大 單 元 或 統 整 主 題 式 的 教 學 」。這 些 內 容 明 示 未 來 課 程 應 以 統 整 方 式 來 設 計,教 師 為 因 應 此 未 來 課 程 統 整 之 需 要 , 也 必 須 具 備 課 程 統 整 之 能 力 。 事 實 上 , 課 程 統 整 無 關 乎 分 科 或 合 科 教 學 , 只 要 將 課 程 重 新 組 織 , 避 免 學 科 分 立 現 象 者 , 即 可 稱 之 為 課 程 統 整 ﹔ 然 而 課 程 統 整 不 僅 僅 是 課 程 內 容 重 組 的 問 題 , 應 該 強 調 與 學 生 生 活 關 聯 , 以 學 生 的 經 驗 為 起 點 , 促 使 學 習 經 驗 意 義 化 , 進 而 解 決 問 題 。 至 於 合 科 上 課 好 或 是 分 科 上 課 好 呢 ? 以 下 從 實 施 方 式 、 排 課 、 評 量 、 課 程 、 教 師 、 教 案 設 計 、 學 生 學 習 等 七 個 部 份 將 此 二 者 列 表 比 較 : ( 見 表 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