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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縣政府 函
地址:33053桃園市縣府路21號 承辦人:林再長
電話:3322592#8309 傳真:(03)3363806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8月29日 發文字號:府文演字第1030210064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來函及場次簡介各1件(0210064A00_ATTCH2.pdf、0210064A00_ATTCH3.DOCX)
主旨:函轉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有關NSO國家交響樂 團103(今)年度音樂會可登錄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事宜
,請轉知所屬知照,請 查照。
說明:依據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兩廳院103年8月27日臺樂字第 1031002114號函辦理。
正本:桃園縣政府人事處、桃園縣政府主計處、桃園縣政府法制處、桃園縣政府政風處
、桃園縣政府秘書處、桃園縣政府工務局、桃園縣政府工商發展局、桃園縣政府 水務局、桃園縣政府民政局、桃園縣政府地政局、桃園縣政府社會局、桃園縣政 府城鄉發展局、桃園縣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桃園縣政府原住民行政局、桃 園縣政府財政局、桃園縣政府勞動及人力資源局、桃園縣政府農業發展局、桃園 縣政府新聞處、桃園縣政府客家事務局、桃園縣政府衛生局、桃園縣政府環境保 護局、桃園縣政府警察局、桃園縣政府地方稅務局、桃園縣政府消防局、桃園縣 政府教育局、桃園縣政府交通局、桃園縣政府觀光旅遊局、桃園縣八德市公所、
桃園縣大園鄉公所、桃園縣大溪鎮公所、桃園縣中壢市公所、桃園縣平鎮市公所
、桃園縣桃園市公所、桃園縣復興鄉公所、桃園縣新屋鄉公所、桃園縣楊梅市公 所、桃園縣龍潭鄉公所、桃園縣龜山鄉公所、桃園縣蘆竹市公所、桃園縣觀音鄉 公所
副本:桃園縣政府藝文設施管理中心(含附件) 2014-08-29
11:34:11
121030060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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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學習科 ■■■■■■■103/08/29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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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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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41500_人事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