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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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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名稱:(中)民事訴訟法 (英)Law of Civil Procedure 授課教師:劉明生 職稱: 專任 助理教授

學分數 :3 學分( 必修)

一、 課程目標

本課程為一學年之必修課程,主要以我國民事訴訟法最新的修法為導向,採 取基本概念、爭議問題與案例引導的教學方式,講授民事訴訟法上之基本概念、

基本原則、最新修正之民事訴訟法規及其相關之學說與判例等。目的在使學生完 成此課程後,能充分瞭解民事訴訟程序的意義、目的、基本原則與內容,嫻熟個 別程序的運作及其彼此之間的關聯性,以有效的方法解決民事訴訟的實例問題。

二、課程方向與特點

本課程講授有下列五項特點:第一、講解民事訴訟法上各基本要求與審理原 則之間的關聯性,藉此培養學生衡量、調和與取捨程序法上不同利益的能力。第 二、講解整體與個別的訴訟程序構造,以及各訴訟行為之要件、效果及其相互之 間的關聯性。第三、重視個別訴訟程序之運作與基本理論的結合。第四、重視舊法 與新法的比較與評析。第五、著重民事訴訟法案例的研討,使學生瞭解憲法、民 事實體法、其他民事程序法與民事訴訟法之間的關聯性,增進其將來國家考試之 能力。

三、課程內容

本課程下學期講解第一審訴訟程序、上訴審、再審與特别訴訟程序。第一審訴 訟程序講授起訴之開始、訴之利益、起訴之效力、客觀的訴之合併、客觀的訴之變 更、追加、當事人之變更、追加、反訴、訴之撤回、被告對於訴之提起所為之防禦行 為、事實認定之過程、證據法之基本概念、證明之對象與必要性、自由心證主義、

証明度與表見証明、舉證責任之概念、種類、分配及其轉換、個別證據之提出與調 查、法院之判決、依當事人自主性之意思終結訴訟(如訴訟上之和解、)等。就上 訴審訴訟程序分為第二審訴訟程序與第三審訴訟程序。第二審訴訟程序,探討上 訴之目的、要件與理由、攻擊防禦方法提出之限制以及第二審與第一審訴訟程序 之關係。第三審訴訟程序講解法律審之性質、許可上訴之要件、上訴理由之表明 以及法院審理之方式。其後,講解確定判決之效力,當中將探討各種確定判決之 效力,尤其包括既判力客觀與主觀範圍。最後論述再審訴訟程序之補充性及其與 我國法新設之第三人撤銷訴訟之關聯。

四、課程進度

本課程下學期各分十六講,每一講歷時一週,預計依下列進度完成。

(二) 下學期

第一講 起訴之開始、訴之利益、起訴之效力 第二講 客觀的訴之合併、客觀的訴之變更、追加

(2)

第三講 當事人之變更、追加、反訴、訴之撤回

第四講 被告之防禦行為、事實認定構造與證據法上之基本概念 第五講 自由心證主義、證明度與表見證明

第六講 主張責任與舉證責任

第七講 個別證據的提出與調查證據收集制度之活用

第八講 第一審訴訟程序之終結-以判決與訴訟上和解為中心 第九講 第二審上訴程序

弟十講 第三審上訴程序

第十一講 確定判決之效力與既判力之概說

第十二講 既判力之客觀範圍與既判力之主觀範圍 第十三講 再審訴訟程序與第三人撤銷訴訟程序 第十四講 人事訴訟-婚姻關係事件

第十五講 人事訴訟-親子關係事件

第十六講 特殊民事程序(保全程序、調解程序、督促程序)

五、 評分標準

平時成績 30%,期中考成績 30 % ,期末考試成績 40%。

六、 參考書目

1、駱永家,民事訴訟法Ⅰ,三民, 1999。

2、駱永家,既判力之研究,三民,1999。

3、駱永家,民事法研究 III,三民,1996。

4、陳榮宗╱林慶苗,民事訴訟法(上),三民 2009,修訂六版。

陳榮宗╱林慶苗,民事訴訟法(中),三民 2009 修訂六版。

5、姜世明 ,民事訴訟法基礎論,元照 2008,二版

6、姜世明, 任意訴訟及部份程序爭議問題,元照 2009 。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周盈秀 中年級自然老師 課程設計、授課教師、資料彙整 謝佳鳳 高年級健康老師 課程設計、授課教師、資料彙整 賴秀珍 中高年級英文老師 課程設計、授課教師、資料彙整

特色課程名稱 開課年級 開課堂數 學分數 課程內容 科學閱讀理解寫作 高一選修課程

集體備課 (教材 教法 評量) 公開授業/觀課 (分享 錄影) 共同議課 (反思 紀錄)..

區分 課目 課程綱要 時數 任課教師 備註. 學科

系組名稱 英文名稱 系所分則 實習或課程規定.

中興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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