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一:
一、 107 學年度第一學期配課原則
(一) 依據臺南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臺南市政府 103 年10 月 2 日府法規字第 1030932894A 號令。
(二) 臺南市國民中學教師暨兼任行政人員每週授課節數補充規定中華民 國103 年 7 月 25 日南市教課(一)字第 1030644200 號函修訂
二、 本校排課原則
(一) 因公務、部分辦公時間進修或其他因素的排課需求,需核定公文;
請於8/13 前簽准後,影印一份給教學組,作為排課依據。。
(二) 除已提出排課需求、代課教師及兼任行政之教師外,每天都必須有 課,任一半天至多3 節連排。
(三) 導師週二至週五第4、5 節不連排。
(四) 社團課不排體育課。體育課各班至少間隔一天為原則。每節最多三 個班進行體育課教學活動。
(五) 同一班同一天同一科至多2 節課(不含第八節)。
(六) 學校本位課程以配合學校整體行事運作,年級或全校統一時段安排 為宜。國中 班週會 一(5) 中一 自習 二(4)
國中 社團 一(7)(8) 國中 自習 一(6) 高中 綜合活動 一(5)(6)
(七)教師如有第八節輔導課之需求,在符合排課原則情況之下,盡量給予配 合,且此項需求至多一節。
(八)各學科領域不排課時間:
1. 國中部依據教育局公告,高中部依據學科中心公告。
2. 107 學年度不排課時間如下:
上午 下午
星期一 高中國文、高中地理
星期二 國中國文
高中資訊科 高中英文、高中美術
國中藝術與人文 星期三 國中健康與體育、高中體育 高中數學、國中社會 星期四 國中自然與生活科技 高中自然、高中歷史、高
中公民、國中英語 星期五 國中綜合活動、高中生涯 國中數學、高中生涯 (九)盡量配合領域不排課時間調整第 8 節排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