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F-001-c 1110430 版
雇 主 聘 僱 外 國 人 申 請 書
工作類別: A1.□外展農務工作 申請項目:
□11 初次招募
□12 重新招募 雇 主 名 稱
( 全 銜 ) 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負 責 人 身 分 證 字 號 勞保證號 設 立 許 可
地 址
外 展 農 務 計 畫 核 定 函 號 審查費收據
(免附,填表說 明注意事項 二)
繳費日期 年 月 日 郵局局號(6 碼) 劃撥收據號碼(8 碼)或交易序號(9 碼)
求才證明書編號 (填表說明注意事項三)
聘僱辦法證明書序號
(填表說明注意事項四)
申請重新招募
招募許可函或接續聘僱許可函文號 (填表說明注意事項五)
農委會資格認定函核定人數
人 申請前請先試算是否有可申請人數。(填表說明注意事項八)申 請 國 別 與 人 數
泰國(030) 菲律賓(024) 印尼(009) 越 南(033) 其他國 合 計 人 請依實際狀況勾選及檢附文件:
□負責人身分證影本
□設立許可登記證影本
□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定同意外展農務服務計畫與資格之證明文件影本
□其他法規應備文件
本申請案 □無 或 □有委任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本申請案蓋用之圖記、印信確為雇主授權使用或授權 代刻;文件回復方式:□親自取件 或 □郵寄(□設立許可地址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地址),(以上請擇一勾 選)並聲明本申請案所填寫資料及檢附文件等均屬實,如有虛偽,願負法律上之一切責任。
雇主名稱: (單位圖記)負責人: (簽章)
市內電話: (不得填列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之聯絡資訊) 行動電話: (不得填列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之聯絡資訊)
電子郵件:□有: □無
※以上 3 項聯絡資訊,請確實填寫,雇主應依規定就市內電話或行動電話擇一填寫提供雇主本人或可聯繫至雇 主之親友電話,如未確實填寫雇主聯絡電話,將不予核發許可。另聯絡資訊將作為本機關即時聯繫說明申請案 件審查情形及後續聘僱管理注意事項之用,以利縮短案件審查時間,與保障雇主聘僱外國人之權益!
受委任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名稱: (單位圖記)
許可證字號: 負責人: (簽章)
專業人員: (簽名) 證號: 聯絡電話:
(以下虛線範圍為受理機關收文專用區)
收文章: 收文號:
請 詳 閱 背 面 填 表 說 明
NAF-001-c 1110430 版
填表說明注意事項:
一、相關法規及申請程序,請依照本機關網站所載最新規定辦理。
二、審查費(200 元)收據:分為電腦收據(白色)及臨櫃繳款收據(藍色)2 種,填寫如下:
(1)電腦收據(各郵局開具之白色收據):
範例 00002660 110/06/11 16:46:33 00002660 110/06/11 003110 1A6 297174
003110
填寫 繳費日期:110 年 6 月 11 日,郵局局號:003110,劃撥收據號碼(8 碼):00002660 (2) 臨櫃繳款收據(郵局派本機關駐點開具之藍色收據):
範例 右上角 B-5103097,經辦局章戳
填寫 交易序號(9 碼):B-5103097,繳費日期:110 年 6 月 11 日,郵局局號:000100 三、`求才證明書編號:範例 編號:A320702010120043 填寫為 A320702010120043
四、外國人工作地直轄市、縣(市)政府開具之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22 條第 1 項第 5 款證明書(簡稱聘僱辦法證明書)序號:範例 右上角 123456789 填寫 123456789
五、許可函文號:範例 勞○○○字第 1100641633 號,填寫為 第 1100641633 號 六、□請依實際情況勾選,如須檢附文件,務必檢附。
七、申請文件除政府機關、醫療機構、學校或航空公司核發或開具之證明文件外,應加蓋雇主及 負責人印章。
八、可申請人數試算表:
農委會資格認定函核定人數 人 平均人數x(50%)-[第三類外國人有效聘僱人數+第二類外國人有效招募及聘僱人數+專門 性或技術性工作外國人有效聘僱人數+廢止招募及聘僱許可人數](填表說明注意事項九)
x( 50% )-( + + + )=
九、本欄所填「上限人數」係第三類外國人有效聘僱人數及第二類外國人之有效招募及聘僱人數與 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外國人之有效聘僱人數,且合計不得超過總員工 50%,應符合各業 別申請名額上限規定。另「廢止招募及聘僱許可人數」係指申請日前 2 年內,因可歸責雇主 之原因,經廢止許可或轉換雇主之外國人人數。
郵局局號
劃撥收據號碼(8 碼) 繳費日期
局號 000100-6 110.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