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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無我」(「無實體我」)中貫徹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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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無我」(「無實體我」)中貫徹一切

/劉松勇

一、前言

「依眾多無自性的因、緣而成立 無自性的果」──「依假立假」,是 佛法究竟的真理;而「依實立假」(「假 必依實」)──「自性有」,則是邪見。

如果能夠體會無常、無我的「深義」, 就能掌握「依假立假」。無常、無我 的緣起論,即說明了一切法(諸法)

的無自性──諸法無我──凡是緣 起決定無實(實=自性)──從「與 空相應的緣起」義,可體會到「一切 法俱無自性」而建構出「一切法空」。 印順導師在《中觀今論‧引言》也說 到:「緣起即空(緣起→空),是中觀 大乘最基本而最扼要的論題。」

二、「二諦俱無自性」的理論依 據是什麼?

答:就是「有因有緣集世間,有 因有緣世間集;有因有緣滅世間,有 因有緣世間滅」。「自性」就是在否定

「有因有緣世間集,有因有緣世間滅」

所含藏的深義。二諦是指世俗諦與第 一義諦(勝義諦),它(二諦)是從《雜 阿含經》的「先知法住,後知涅槃」(先 得法住智,後得涅槃智)而來的。

「世俗諦無自性」的理論依據是

「有因有緣集世間,有因有緣世間 集」,這出自於《雜阿含經》的「有 因有緣世間集」,是「世俗諦」,而世 俗諦之所以會存在,是有其因、緣的

──「有因有緣」。既然是由因、緣 而產生(生起)的,當然就「沒有自 性」──「無自性」──「空」,所 以說「世俗諦無自性」。

「第一義諦無自性」的理論依 據是「有因有緣滅世間,有因有緣 世間滅 」(這句話也是出自於《雜

阿含經》),由「有因有緣世間滅」

可導出「第一義諦」(勝義諦),而 第一義諦之所以會存在,也是有其 因、緣的──「有因有緣」。既然是 由因、緣而產生的,當然就「沒有自 性」──「無自性」──「空」,故 說「第一義諦無自性」。

總結以上所說,可得出「二諦俱 無自性」。佛法是「因緣論」(「緣起論」)

──「佛法是以因、緣為其立義大本 的」。講「因緣」就是在講「空」──

「從眾因緣生,即是說空義」──空 是依「緣起」(因緣)而貫徹於生死(世 俗諦)與涅槃(第一義諦)的──空 是依緣起而貫徹於生死【依因緣(緣 起)的「有因有緣世間集」1.,則是

「此有故 彼有」2.(因集故 苦(果)

集)的生死流轉界3.──由緣起而緣 4.──有為法5.──世俗諦6.】與 涅槃【依因緣(緣起)的「有因有緣 世間滅」.,則是「此無故 彼無」.

(「因滅故 苦(果)滅」)的涅槃 寂滅界.──由緣起而寂滅.─無 為法.──第一義諦.】的──「因 緣」決定一切。

※附:楊老師說:「五分法身是(因)

緣生的,不是自有的」。

※附:「二諦圓融」的理論依據就是

「無自性」。見印順導師的《印度 佛教思想史》,頁 130(民國 94 年 版);……。

※附:自性:實(實在性)、常(不 變性)、一(獨存性)。實含攝常、

一。見印順導師的《中觀今論‧自 序》,P7。又,自性:自有、自成、

自存。見《中觀今論‧引言》。「自 性」=「(實體)我」。

(2)

三、二諦(二諦俱無自性

一切法 空1.

二諦俱無自性2.

一切法空:「我 論因3.說因」、「我說緣起」是釋尊「正 法的特質」。空(性)可以從「眾因緣」、

「無自性」、「如幻如化4.」、……而得 到正確的體悟。一切法無自性,乃是 一切法的真相。印順導師在其所著的

《佛法概論‧我論因說因》中說到:「佛 法以因緣為(其)立義大本」、「佛法 的主要方法,在觀察現象而探求他的 因緣。現象為什麼會如此,必有所以 如此的原因。佛法的一切深義、大行,

都是由於觀察因緣(緣起)而發見的。

佛世所談的因緣,極其廣泛,但極其 簡要。」印老說:「因緣總括了佛法的 一切」。《雜阿含經卷二‧五三經》這 樣說:「有因有緣集世間,有因有緣世 間集;有因有緣滅世間,有因有緣世 間滅。」這是在講「因有故 果有,因 無故 果無」的緣起法。以果推因為緣 起法的第一法則,然果「依」因生,

因「待」果立,因果不相離。要「以 果推因」及「由因推果」雙向進行(交 通)。以「十二緣起支」為例:「因有故 果有」就是指「此有故 彼有」,也就 是緣起法的流轉律;「因無故 果無」

就是指「此無故 彼無」的緣起法的寂 滅律。因為「果由因生」(果從因生,

果依因生),所以就會有「因無故 果 無」、「因滅故 果滅」的狀況發生,以 十二緣起支(十二支緣起)作為例子 來說明的話,就是:老死是由生而來 的,生是老死之因,老死是生之果,

「生」有(存在、生起)了,就會達 致「老(病)死」的狀況出現,所以,

若「生」生起了,存在了,那麼,老 死也就會到來,想要「生」永遠存在 而不「死」是不可能的。此話怎講?

答:「因有故 果有」,有了生這因,就 會有那老死(之)果出現,「由於這因

(生)存在的緣故, 那果(老死)

就會存在」──「因有故 果有」──

由因生果(果由因生,果從因生,果 依因生),也就是經上所說的:「此有 故 彼有」,「此」就是指「因(、緣)」,

「彼」就是指「果」(結果),所以筆 者在上文才會說:十二緣起支的「因 有故 果有」就是指「此有故 彼有」, 也就是緣起法的流轉律。「因有故 果 有」、「此有故 彼有」的「有」,就是

「存在」、「生起」、「呈現」的意思。

一切眾生的生死死生(生了又 死,死了又生的「不斷地流轉於生 死苦海」──生死流轉門),探究其 道理,無非是成立於這樣的原理:

因存在所以果存在,因生起所以果 生起──也就是經上所說的:「此有 故 彼有,此生故 彼生」。以十二緣 起支的內容來說,經上是如此說的:

「謂無明緣行(緣無明有行),行緣 識,識緣名色,名色緣六處,六處緣 觸,觸緣受,受緣愛,愛緣取,取緣 有,有緣生,生緣老病死」。無明、

行、識、名色、六處、觸、受、愛、

取、有、生、老病死,共十二支,觀 察其因前果後的必然關係──因果 二法間存在著「因果的必然性」(「因 果間的必然理則」)──法住智──

一切眾生的生死緣起,現在如此,過 去、未來也如此,都是有此因(如無 明)而後有彼果(如行)的,決不離 此因而能有彼果的,這(就)是法住 智。所以,法住智是對於因果緣起的 決定智(見《成佛之道‧三乘共法》)。

《佛法概論‧緣起法》中說到:『探 究諸法的原因,發見緣起的彼此依待 性,前後程序的必然性。從推因知 果,達到因有果有,因生果生的必然 關係。但佛法求知人世間的苦痛原 因,是為了設法消除它。所以流轉門 說,乙的存在,(是)由於甲的存在

(而存在的);現在還滅(寂滅)門 中反轉來說,沒有甲也就沒有乙。這 如經上說:「此無故 彼無,此滅故 彼 滅,所謂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 滅,)……純大苦聚滅」。這還滅(寂

(3)

滅)的原理,還是緣起的,即「無此 故 彼不起」』。純大苦聚滅,是寂滅。

「苦聚」就是稱為「五盛陰(蘊)苦」

的五取蘊,也就是現實身心的總和。

十二緣起支中的「有緣生,生緣老死 憂悲惱苦」,就是「五陰(蘊)熾盛 苦」的說明。

眾生(人類)的五蘊,我們稱之 為「五取蘊」。依佛法說,生死的原因、

根本,是無明,所以想要解脫生死達 致涅槃寂滅,就必須把生死的原因(也 就是無明)斷除才能達致,亦即「從 因上著手」1.──斷除無明才能解脫生 2.──「因(無明)無故 果(生死)

無」3.──「此無故 彼無」4.──無因 就無果 5.──沒有無明(無明是有為 法),亦即對治、斷除無明(修八正道 以對治、斷除無明)就沒有生死輪廻 了=生死苦迫(有為法)的止息6.──

把無明(有為法)斷除掉就可達致涅 槃寂滅(無為法)7.──涅槃寂滅成立 於生死苦迫(有為法)的止息8.──涅 槃寂滅(無為法)是在「依緣起的生 滅有為法」上開示顯現的9.──生死苦 迫(有為法)的止息就是無為法10.

釋尊為了要解除眾生的生死輪 廻之苦,故找出了苦因──無明,因 而有十二緣起支的提出(無明、行、

識、……生、老病死),這是活生生 的事實,是人類所必須面對的;生死 苦迫是現實人生所具有的,是每一位 無明眾生(人類)經歷過的。妄想、

幻想(此「幻」字與「如幻如化」的

「幻」字意義不同)、想像、玄學、

本體論(從本體生現象)、造物主(創 造神)、……都不符契佛法。印順導 師說得好:「完整的佛教體系,出發 於現實的經驗的分析上(若以人為 例,人只不過是五蘊、六處、六界的 和合相續,並且在無常變動的過程 中),在此上作理性的思辨,再進而 作直覺的體悟;所以說:要先得法住 智,後得涅槃智。」而「佛教的涅槃,

不是建立於想像的信仰上,是建立於

現實人生的變動上,是思辨與直覺所 確證的」。佛經說到,「命則是身」是 錯的,這是唯物論;「命異身異」也 不對,這是二元論;「色(心)是我,

無二無異,常存不變」也是不對,這 種論調是梵我論。佛法須細細地品 味,像「無常故苦,苦故無我」,是 依有情眾生而說的,而筆者手上所拿 的這一本書,如果照著佛經的「無常 故苦,苦故無我」來解說,那是不對 的,筆者手上的這一本書,說它是無 常,是對的,但說它是苦,那就不對 了。因為「書」根本沒有像人類那樣 有五蘊中的「受蘊」,所以沒有所謂 的苦受、樂受、捨受;這種苦受或樂 受的「情緒作用」,是有情、人類具 有的。又,若細說苦與樂,苦與樂也 不是「純主觀」的。

「緣起論」的因果律,必須注意 到「緣起的此緣性」,一系列多法 1.

次第相連 2.輾轉相依。3.而一般人對 緣起論不太了解,甚至會認為:緣起 與四諦,是小乘法。其實,大乘佛法 所提出的甚深法義,例如緣起性空、

一切法空,都是從這裡呈現出來的。

印順導師說得好:「佛法不出四諦與 緣起法門,只是證悟的偏、圓,教說 的淺、深而已。」導師並引用《涅槃 經》、《勝鬘經》來佐證。《大般涅槃 經》(卷二十七)這樣說:「下智觀緣 起,得聲聞菩提;……上上智觀緣 起,得佛菩提」(《大正》卷一二‧五 二四頁中)。《勝鬘經》說:小乘是有 量的四諦,有作的四諦;大乘是無量 的四諦,無作的四諦。見《大正》卷 一二‧二二一頁中。以上請見《成佛 之道‧三乘共法》。像印順導師所說 的:「緣起中道,是佛法究竟的唯一 正見」(《佛法概論‧自序》),儘管深 得佛心,但仍有反對者。又例如:釋 迦佛所說的「中道」,都是依「緣起」

而立論的(八正道也是緣起法。八正 道是中道,我們稱之為「八正道中 道」);無我的緣起──空相應緣起;

(4)

從無我中貫徹一切。這些都跟義理與 修證非常密切。修學佛法真的是馬虎 不得!印老所說的「以佛法研究佛 法」──依緣起三法印去研究佛法

(也就是依一實相印去研究),真是 深得佛心啊!!緣起的流轉律──

由緣起而緣生──「此有故 彼有,

此生故 彼生」──無明緣行到生緣 老死,是如環無端的前後──因果間 的廻環性──佛說的「生死無始」,

是惑、業、苦三者如環無端的流轉。

由惑、業而引生苦果,依苦果又起惑 造業,然後又感招苦果,有情都一直 在這惑、業、苦的軌道上流轉(十二 緣起支可歸納為惑、業、苦)──故 佛說的「生死無始」,掃盡了 創造的 神化、一元進化等謬說,請見《佛法 概論‧緣起法》。

《雜阿含經》所說的「有因有緣 世間集,有因有緣世間滅」,即是大 乘論典的「緣起法的二諦說」1.──

這跟「因、果皆如幻的三世觀,染、

淨皆無實的隨緣觀」是同一旨趣的2.

──「法法從緣起(因緣),法法自 性空」3.──「有因有緣世間集」是 指「由緣起而緣生」的世間因果;「有 因有緣世間滅」是指「由緣起而寂滅」

的出世間因果4.──「有因有緣世間 集」的「世間」即是指苦(果),「有 因有緣」即是指集(因),所以「有 因有緣世間集」是在說「雜染的因 果」;「有因有緣世間滅」的「有因有 緣」是指道(因),亦即「滅苦之道」,

「世間滅」是指「苦的止息」,也就 是滅(果),所以「有因有緣世間滅」

是在說「清淨的因果」5.──這苦、

集、滅、道四諦,即是染因果與淨因 果的解說。這樣的分類,對一般人而 言,或許容易了解些,但世間與出世 間的一貫性,卻容易被漠視了!這就 好比不能把「有為法」與「無為法」

打脫為毫不相干的兩節6.──無論是 雜染的或是清淨的,皆待因緣;既待 因緣,那就沒有自性,也就是「無自

性」(空)之意 7.──(有)自性是 無因生的,因為:(有)自性是不需 要依因待緣的,(有)自性是自有、

自成、自存(自己使自己存在)的。

這即是在說:有自性,就不從「因緣」

生=從「因緣」生,就沒有自性(「無 自性」)8.──故《十二門論‧觀作者 門》這樣說:「從眾因緣生,即是說 空義」。空(性)無自性。9.──一 切法無自性,乃是一切法的真相 10.

──一切法空、緣起性空符契《阿含 經》11.──總結:「因緣決定一切」!

因緣總括了佛法的一切,佛法是以因 緣為其立義大本的。12.一言以蔽之:

離卻「因緣」,沒有佛法;解脫之道,

不在「因果法則」之外(解脫生死必 須靠「因果法則」才能實現)。13. 上是將《阿含經》、《般若經》、龍樹 學等作一粗糙、淺顯的融會貫通。

一切法無自性,乃是一切法的真 相。《佛法是救世之光‧論三世因果的 特勝》說:「任何悲慘的境遇,就(算)

是地獄,也不要失望,因為惡業力盡,

地獄眾生是要脫苦的。反之,任何福 樂的境遇,那怕是天國那樣,也不能 自滿。因為善業力消盡,還有墮落的 一天。」印順導師這樣說的理論依據 就是「無自性」,也就是空(性)──

不確定性原理、測不準原理。「凡沒有 到達究竟地步,什麼人也是一樣,都 在前因後果,造業受報的過程中。不 能勵力向上,誰也要墮落;能勵力向 善,誰也會進步」。「常不輕菩薩說:

我不輕於汝等,汝等皆當成佛」(見《佛 法是救世之光‧新年應有新觀念)。以 上所說的,其理論依據就是:無自性

(空)──空是依緣起而貫徹於生死 與涅槃的──變、幻、動、寂靜,是 空(性)的特質。

上面曾說到:「八正道也是緣起 法」。為什麼?印順導師對此有精湛 的見地:『八正道,也是緣起法,它 不在乎說明生死雜染可以解脫的,所 以不說「此有故 彼有,此生故 彼生」

(5)

的定律,它告訴實修解脫行者,所應 採取的不苦不樂的中道行。……八正 道 的行為(修行)……也還是因緣 和合而成的;《中阿含》卷二的《七 車喻經》說得好:波斯匿王從舍衛城 到娑雞多去,很遠的路程,竟在一天 就到達了。原來他沿途設有驛站,各 站預置車乘快馬,到站不必休息,換 了車馬接著就走,所以迅速的就到達 了。從此至彼,不是那一車那一馬獨 具的功績,是 車車相因,眾緣和合 而成的。修行也是這樣,從發心到得 果,不單靠一法可以奏功的,而是法 法互相資助,互為因緣的。修行方法 是眾緣所成,也就當然是本性空寂的 了。』佛法有兩種中道,就是指緣起 中道與八正道中道,佛法有兩大理性

(理則),也是指緣起法與八正道。

所謂的「理性」(理則),就是指含有 本然性(本來如是,本來如此)、必 然性、普遍性、確實性等特質。八正 道可簡要地攝為三增上學,又可總集 為「三十七道品」(三十七道品又可 分為七大類──四念處、四正勤、四 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 支),印老將之分為「十種項目」(信、

勤、念、定、慧、尋思、戒、喜、捨、

輕安)。聖道(道諦)不外乎八正道,

但佛應機而說為種種道品,「佛說諸 道品,總集三十七,道同隨機異,

或是淺深別」(《成佛之道‧三乘共 法》)。印順導師的「十種項目」是 這樣說的:信──信根,信力。勤

──四正勤,勤根,勤力,精進覺 支,正精進。念──念根,念力,

念覺支,正念。定──四神足,定 根,定力,定覺支,正定。慧──

四念處,慧根,慧力,擇法覺支,

正見。尋思──正思惟。戒──正 語,正業,正命。喜──喜覺支。

捨──捨覺支。輕安──輕安覺支。

八正道是兩大「理性」之一,為 什麼?因為八正道是「古仙人道」,

也就是說:要解脫生死成為聖人,是

必須依循八正道的,八正道是「解脫 所必由」的聖道。既談解脫,依佛法 說,當然必須從戒、定、慧三增上學 下手,而慧學是「貫徹始終」的,《雜 阿含經》說到信、進(精進)、念、

定、慧五根,慧為其首,以攝持故。

印順導師在《中觀今論‧中道之內容 及其意義》說得好:『八正道的主導 者,即是正見。一切身心的行為都是 以正見為眼目的──《阿含經》以正 見為諸行的先導,《般若經》以般若 為萬行的先導。所以不苦不樂的中道 行(按:此處的「中道」即是「八正 道」),不是折中而是從正見為本的實 踐中,不落於情本的苦樂二邊。由 此,佛法是以「以智化情」、「以智導 行」為原則的。以智為本的中道行,

包括了最初發心乃至向上達到究竟 圓滿的一切過程。』所以八正道不僅 是身心的篤行(實踐)面,而且也是 篤行(實踐)的理性。龍樹菩薩的《大 智度論》(卷二)說到:「八正道行入 涅槃」。楊郁文居士說:「要成佛,知

(理智、理性)、情(感情)、意(意 志)都要完全正確。不過,透過理智 才能鑑別感情是否適當,意志是否為 盲目的意志。不然的話,感情與意志 可能會反過來拖累你,而不是協助 你」。這跟印老所說的『佛法是以「以 智化情」、「以智導行」為原則的』是 一致的。楊老師的《阿含要略‧自序》

說到以知(理智)、情(感情)、意(意 志)來統攝阿含學的六個階梯(增上 善學、增上信學、增上戒學、增上心 學、增上慧學、正解脫學),見地真 是精湛!阿姜查說:「我不稱讚留在 寺裡的比丘,也不讚許頭陀行腳的僧 人;具備正見的人纔是真正值得讚嘆 的」(見《傾聽弦外之音》)。佛法的 中道行確實是「以智為本」的──「佛 法是理智的宗教,不(是)僅是信 仰的(按:佛法講究的是信、智合 一──信仰與理智的統一,悲、智雙 運──慈悲與智慧的融合)。所以義

(6)

理的開導,或是修持的指示,都是通 過理性,而有豐富的、正確的內容」

(見《成佛之道‧自序》)。

又,八正道分為二種:相似八 正道(或稱為「世間正道」亦可)

與古仙人道(亦稱為「聖道」、「中 道」、「正道」)。也就是《雜阿含經 卷二十八‧七八五經》所說的:「世 俗有漏,有取,轉向善趣」的──

相似八正道,有「聖出世間無漏,

不取,正盡苦轉向苦邊」的──古 仙人道。『這二者的差別,根本在 正見。如(果)是因果、善惡、流 轉 、 解 脫 的 正 見 , 以 此 為 本 而 立 志、實行,這是世俗的人天正行。

如(果)是四諦理的正見,再本著 正見而正志【按:正志有譯為正思 惟,正欲──由正見而引發了趣向 解脫的欲求。《佛法概論‧出家眾 的德行》說:這是化正見為自己的 理 想 , 而 立 意 去 實 現 的 審 慮 、 決 定、發動思。從理智方面說,這是 思 慧 ─ ─ 如 理 思 惟 , 作 深 密 的 思 考,達到更深的悟解。從情、意方 面說,這是經思考而立意去實現,

所以正志是「分別、自決、意解、

計數、立意。思慧 不僅是內心的 思考,必有立志去實現的行為,使 自己的三業(按:思想、言說、行 為)合理,與正見相應。所以正志 同時,即有見於身體力行的戒學,

這即是「正業」、「正語」、「正命」。

以上所說可簡略地表示成:思慧位

(思所成慧)──正思、正語、正 業、正命──戒增上學】、修行,

即是能向出世而成為無漏的』(見

《佛法概論‧出家眾的德行》)。

對於正志(正思惟),《成佛之道‧

三乘共法》這樣說:「正思向於厭,

向離欲及滅」。向於厭──無常的正 思,向於離欲──無我的正思,向於 滅──涅槃的正思。「眾生對於自我 及世界是熱戀著的;正思(也就是正 思惟、正志、正欲)的向於厭,就是

看到一切是無常是苦,而對於名利,

權勢,恩怨等放得下。這是從深信因 果中得來的,所以厭於世間,卻勇於 為善,勇於求真,而不像一般頹廢的 灰色人生觀,什麼也懶得做。從無我 的正思中,向於離欲。於五欲及性 欲,能不致染著。如聽到美妙的歌 聲,聽來未始不好聽,可是秋風過 耳,不曾動情,歌聲終了,也不再憶 戀。如手足在空中運動一樣,亳無礙 著。從涅槃寂靜的正思中,向於滅。

心向涅槃而行道,一切以此為目標。

這三者,表示了內心的從世間而向解 脫,也就是真正的出離心。出離心,

貫徹了解脫道──八正道的始終」

(《成佛之道‧三乘共法》)。

四、一切法空(一實相印)與 三法印:

三法印就是一實相印。一實相印 就是一切法空。一切法空安立於中道 的緣起說。若無法體認一切法空,則 終究是會墮入「自性見」的。

龍樹菩薩是緣起論者,緣起甚 深,緣起的寂滅性更甚深。《中觀論 頌講記》頁 10、11(民國 81 年版)

這樣說:『緣起的因果事相,眾生已 經是霧裡看花,不能完全了達。緣起 法內在的法性【按:就是:緣起的寂 滅性】,更是一般人所不能認識的。

佛陀悟證到緣起的真相,徹底的開顯 了甚深的法性,就是三法印(三種真 理)。從緣起生滅的非 常上,顯示了 剎那生滅的「諸行無常」。緣起是有 情為本的,從緣起和合的非 一上,

開示了眾緣無實的「諸法無我」。從 緣起非有不生的寂滅上,闡明了無為 空寂的「涅槃寂靜」。緣起法具體的 開顯了三法印,是即三即一而無礙 的。後世的學者,不知緣起就是「空 諸行」,從實有的見地上去解說。側 重生滅無常印的,與涅槃無為脫了 節;側重寂滅真常的,也不能貫徹生 滅無常。緣起以有情為本,所以《阿

(7)

含經》特別側重了有情無實的諸法無 我。如果深刻而徹底的說,有情與 法,都是緣起無 自性(我)的,這 就到達了一切法空的諸法無我。這不 是強調,不是偏重,只是《阿含經》

「空諸行」的圓滿解說。這一切法空 的諸法無我,貫徹了無常與真常。即 空的無常,顯示了正確的緣起生滅;

即空的常寂,顯示了正確的緣起寂 滅。凡是存在的,必是緣起的,緣起 的存在,必是無我的,又必是無常 的、空寂的。唯有 從性空的緣起中,

才能通達三法印的融然無礙。他貫通 了動靜與常變,掃除了一切的妄執。

龍樹論特別的顯示一切法空就是緣 起的一實相印。從即空的緣起去談三 法印,才知三法印與一實相印的亳無 矛盾,……』。

聞、思、修佛法的人,必須深自 了解到:無論何種法門,只要與釋尊 的「我論因說因」、「我說緣起」(緣 起論≠多元論)相違,就會有邪謬的 思想,有了邪謬的思想,就必然會有 錯誤的行為。佛法的根本原理就是

「緣起法」,但這甚深的微妙法──

緣起法,連釋尊都有「我若說法,徒 自勞苦」的慨歎。楊老師的著作之一

《阿含要略》,頁 324(修訂版三刷/

2003 年 3 月)說:「緣起法為見道、

修道、證道之樞紐」。楊老師又說,《雜 阿含第 200 經》說到透過陰法門、處 法門才能了解緣起法門,再透過緣起 法 門 以 便 了 解 增 上 法 ( 無 常 性)……。《雜阿含第 270 經》則說:

「無常想者能建立無我想。聖弟子住 無我想,心離我慢,順得涅槃」。這 是三法印的次第悟入之常道,不過,

無常性、無我性、無生性的內容同 一,皆是法性(緣起性)。《雜阿含第 347 經》則是有名的先知法住→後知 涅槃。釋尊說此經後,尊者須深遠塵 離垢,得法眼淨。爾時,須深見法、

得法、覺法、度疑,不由他信,不由 他度,於正法中心得無畏。《中阿含

經》(卷七)說:「若見緣起便見法,

見法便見緣起」。

「先知法住,後知涅槃」的次第 非常重要,須先通達緣起法相──此 有故 彼有──因果的必然理則──

法住智,然後才能證得涅槃智──緣 起的寂滅性(緣起性)。空性必須在 具體的緣起法相上去體證,所以要明 空,須依有、依具體的諸行(有為法)

以明空,從具體的五蘊才能照見甚深 的空義──依世俗諦以契入第一義 諦,這是解脫道中「正觀法」的必然 歷程──一定如此而絕無例外的。這 個次序、次第是不可超越的,超越了 就必定會產生流弊!故佛法的修學 應該先學有(緣起的生滅面),然後 達空(緣起的寂滅面),故龍樹菩薩 說:若不依俗諦,不得第一義──透 過世俗諦才能將第一義諦建構起來

──這其實是回歸到釋尊的「先知法 住,後知涅槃」──完整的佛教體 系,是出發於現實經驗的分析,重視 經驗的事實,然後在此經驗的分析上 作理性的思辨,最後作直覺的體證

(洞見此本然的、必定的、普遍的正 法──緣起性──法性──緣起的 寂滅性,也就是緣起的空寂性)。緣起 的寂滅性是四聖諦中的滅諦,也就是 涅槃,它「甚深廣大,無量無數,永 滅」(《雜阿含經》,卷 34,大正二‧246 頁上)──正法被讚為「法性、法住、

法界」。法性──本來如此──本然性

──本性使然──性自爾故(見《雜 阿含第 232 經》等);法住的「住」是 不動不變的意義,緣起法則過去如 是,現在如是,未來也如是,有其不 變性,是確立而不改的──必定如 此,一定如此──必然性;法界──

普遍如此,絕無例外──普遍性。

印 順 導 師 的 《 以 佛 法 研 究 佛 法》,頁 113 這樣說:『法是我們的歸 依處,佛弟子應「念法」,「於法證淨」

無礙的。法隨念與法證淨的法,《雜 阿含經》(卷 20)這樣說:「世尊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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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離諸熱惱,非時,通達,即於現 法,緣自覺悟」。玄奘於《法蘊足論》

(卷二)譯為:「佛正法善說,現見,

無熱,應時,引導,近觀,智者內證」。 這可以略為解說:佛的正法,是善巧 宣說,說得恰如其分的──善說。佛 的正法,能在現生中悟見,而不是非 要等到來生的──現見。八正道與煩 惱不相應,是清涼安穩的──無熱。

應時,或譯不時,佛法不受時間的限 制,什麼時候都可以契入的。八正道 有引向通達的能力──引導;能隨順 於如實知見──近觀。是佛及佛弟子 所自覺自證的,稱為智者內證。所 以,「法」不是別的,是從聖道的修 習中,現見緣起與寂滅而得自覺自 證。方便的開示中,這就是法,就是 我們的歸依處。這一切是本於佛的現 正等覺而來。』法住智知生滅、流轉,

知因果的必然性,知有為之世俗;涅 槃智知不生不滅、寂滅,知因果的空 寂性(寂滅性),知無為勝義。凡是 不能確認三世因果的法住智,必定漂 流於佛法的門外!

《雜阿含第 265 經》說:「觀色 如 聚 沫 , 受 如 水 上 泡 , 想 如 春 時 燄,諸行如芭蕉,諸識法如幻,日 種姓尊說。……無實、不堅固,無 有我、我所」。這是直接從色蘊(陰)

等 一 一 法 的 當 體 上 去 觀 察 、 理 解 時,五蘊如沬、如泡、如陽燄、如 芭蕉、如幻,故空義就顯現出來了

──諸行(五蘊)如幻即是在表達 諸 行 是 空 的 ─ ─ 諸 行 的 自 性 是 不 可得的、不存在的──諸行是無自 性的。六處法門比蘊法門更明顯地 從 世 俗 的 緣 起 法 相 直 顯 第 一 義 諦,有名的《雜阿含第 335 經》就 是如此開示的:「眼,生時無有來 處,滅時無有去處,如是眼不實而 生,生已盡滅,有業、報而無作者。」

──這是以六處來說明「緣起二諦 說」的(印老、楊老師等說的):

有眼,是以世俗諦立說的,但若以

第一義諦的角度來說的話,眼睛是 不實在的。「實」是指「實在性」

──「自性(實、常、一)」,非緣 起的。故「眼不實」,即是在說:

眼睛的自性不存在、不可得。不實 就 是 指 沒 有 實 在 性 ─ ─ 沒 有 自 性

──無自性(空);眼睛沒有我(=

自性)──無我──無「實體我」

──不是「以自性存在」──不是

「自性有」──不是「不經緣起,

因此是自有、自成的」──沒有「內 裡的實在性」──無「自性」──

空。在龍樹學中,自性(實、常、

一)的同義字很多,例如:我,實,

實有,實體,實在(性),自體,

本體,本元,……。而本體、實在、

本元等,更是哲學上所論說的,且 皆與自性的含義吻合。筆者想要附 帶說明的是:語言、文字上所使用 的「否定」、「排除」、「排斥」等含 義如「非」、「無」、「不」這些字,

由於世俗言說的缺陷,吾人必須非 常仔細地去推敲。例如:「胖子小 劉日間不進食」,意思是說:除了 排除白天不吃、喝外,尚引出其他 含義──小劉在夜間進食。不然的 話,依一般人的狀況來說,怎可能 是 個 胖 子 ? 而 像 筆 者 這 裡 所 寫 的

「不是自性有」、「無自性」、「沒有 內裡的實在性」等用詞,就跟「胖 子小劉日間不進食」不同,因為:

以「無自性」為例,不論是世俗諦 的事物或是第一義諦的緣起性,都 是 無 自 性 ─ ─ 二 諦 俱 無 自 性 ─ ─ 一 切 法 都 是 無 自 性 的 ─ ─ 一 切 法 皆空(一切法空)。所以,「無自性」

遍於一切法,絕無例外,也絕無前 面所說的「尚引出其他含義」(例 如:一切法空是不了義的)。

所以,印順導師所說的非「常」、 非「一」,若以聖人的角度來說非

「常」,就是「常的自性不可得、不 存在」。這與無常性(常性不可得)、

法性(緣起法內在的法性──緣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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寂滅性)、無常的本性是空的、無我 性(非一性)、無生性(不生不滅的 涅槃,無為法)等的內容是同一的。

這也就好比凡夫若是有錯誤的分別

(妄分別),那麼,對「非常、非一、

非主」會有錯誤的體認而生起「斷 見」;對「常、一、主」會有錯誤的 體認而生起「常見」。凡夫與聖人的 體會竟然是如此之大不同!──凡 夫是邪見,聖人是正法。

再以龍樹菩薩所說的「自性」

見跟「三法印」做一扼要而簡潔的 說明:自性是指「以實在性(實)

為本而含攝了不變性(常)與獨存 性(一)」。實在性與三法印的涅槃 寂靜相違;不變性違反了三法印的 諸行無常;獨存性(自成性)違反 了三法印的諸法無我。非作的不變 性,是從時間方面的說明;不待它 的獨存性(自成性),是從空間方 面的說明;而實在性則是對每一法

(一一法)的本身(當體)的說明。

佛法的緣起觀,是與自性見完全相 反的:緣起就一定是「無自性」,

自性就一定是「非緣起」,二者不 能並存;無常、無我的緣起論,即 說 明 了 一 切 法 的 無 自 性 ─ ─ 一 切 法空。

五、結語

龍樹 菩薩所說的 「空」(一 切 法空)是「無自性」之意,而「無 自性」的含義,筆者若作一「正本 清源」的追溯,「無自性」即是在 暢揚釋尊的「因緣論」、「緣起論」

(《雜阿含經卷二‧五十三經》這 樣說:「我論因說因。……有因有 緣 世 間 集 ; … … 有 因 有 緣 世 間 滅。 」)──佛法是以「因緣」為 其立義大本的。《入中論》所說的

「二諦俱無自性」,是對的,無庸 懷疑。也正因為是無自性的緣故,

所以可由「無自性」……→擇法覺 支→…「不執著」(離我執、法執),

並且深知「任重道遠」而有大行、

大 悲 、 大 願 。 有 智 慧 的 人 會 體 悟 到:任何事事物物的無法實現,是 由於因緣(條件)不具足,既是因 緣不具足,也就不會太責怪對方或 任何一方,故會發揮出「無我」的 精 神 來 ( 聲 聞 乘 還 不 能 徹 了 佛 說

「無我」的究竟深義,佛菩薩才能 夠徹了「無我」的究竟深義)!因 此不會把力氣擺在「自己的利益」

上而為自己護盤。能這樣的不以自 我為中心,才能體貼有情(眾生),

於一切行為中,消極的不害他,積 極的救護他。因而會放下一切愛、

恨,情、仇,善、惡,……。印老 說過,唯有「無我」,才有真正的 慈悲,從身心相依、自他共存、物 我 互 資 ( 互 相 資 助 ) 的 緣 起 正 覺 中,湧出無我的真情!佛法,佛法 的「因緣論」(「緣起論」),太崇高,

太 偉 大 了 ! 謹 再 一 次 向 十 法 界 致最誠摯的頂禮!!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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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 印順法師, 《中觀論頌講記》頁 492:「佛說涅槃是無為,在名稱上是依待有為而施設的:有 為是生滅法,無為是不生滅的。但這是意指諸法空寂性,那裡真有無為實體?有為諸法的性 空,名為無為,是超越而離戲論的。如執豎超為橫待,說有實有的無為,那還不是墮在有為 中?涅槃是依生死苦集而施設的,苦集的寂滅即是涅槃,假使說有實有的涅槃,這也同樣的 落在生死中。」..

國內生死學研究的倡導,與傅偉勳教授有密切的關連性是 眾所週知之事,但傅偉勳曾評論 Kübler-Ross 五階段說的普遍性

《雜阿含 347 經》是有名的《須深經》 ,經 中須深對慧解脫阿羅漢沒有四禪八定和神通感 到疑惑,佛陀的回答是: 「彼先知法住,後知涅 槃」

也將在法中死去。我們只是沒有體會到法在哪裡,一直到經由佛 陀的教導將它指出來,為我們提供一條簡單的路去追隨。我們另

The main interest in the interpretation and discussion of passages from the sutra is to get a clear picture of how women are portrayed in the sutra and to find out

4 次、 《阿彌陀經》9 次、 《大般若涅 槃經》 、 《法苑珠林》各 10 次; 《金剛 經》17 次、 《圓覺經》18 次、 《高僧 傳》22 次、 《華嚴經》25 次、 《法華 經》38 次、 《維摩詰經》78 次、

。以廣博苞容莫先為義。如大經中說。明此大義有兩家。招提涅槃師述莊嚴義云。大

依其義理可次第地貫串、貫通起來,並 且與實踐(修行)面相互呼應。尤其是 欲證悟無我,則更須以「超越」的法則 才能達到,正如印順導師所說的: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