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由形上學、心態哲學、和知識學的取角所形成 的課題範疇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由形上學、心態哲學、和知識學的取角所形成 的課題範疇"

Copied!
30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由形上學、心態哲學、和知識學的取角所形成 的課題範疇

台灣大學哲學系副教授 蔡耀明

摘要

本文的工作要項,在於就生命哲學,按照哲學的形上學、心態 哲學、和知識學這三門學科,規劃成三個探究的範疇,進而就每一 個範疇,設置若干重大的課題類別,並且提出一些論題以為例示,

然後選擇關鍵概念或當中的一些論題,發而為初步的思辨與論理,

使生命哲學在學術的運作,一旦問及可以打開哲學探究的哪些範 疇,有哪些重大的課題,以及可以鑽研哪些論題,便可據以形成稍 微完整的概觀。

在論述的行文,透過如下六節,成為以界說、釐清、課題、論 題、思辨、和論理交織而成的架構。第一節,「緒論」,開門見山,

帶出研究主題,並且逐一交代論文的構想與輪廓。第二節,「營造生 命哲學」,從基礎的工作做起,包括界說生命,界說生命哲學,區分 課題和論題,借用哲學的分支學科設置探究的課題範疇,以及強調 論題的提出在哲學運作的重大功用。第三節,「就生命展開的形上學 提問」,主要的課題,座落在關聯於實相所形成的範疇;至於提出的 論題,至少可分成八類,依序為有關生命實相、生命目的、點狀意 象、歷程意象、歷程環節、生命形態的類別及其本性、生命本身之 品質、以及世界系統的論題。第四節,「就生命展開的心態哲學的提 問」,問及心態和生命的關係與關聯,死亡之於心路歷程,心路歷程

之於靈魂或自我,以及心態之實相和生命之實相之間的平等性關 係。第五節,「就生命展開的知識學提問」,整理成四類的論題,分 別為有關認知生命和論斷生命、認知與生命、知識與生命、以及生 命之意義的論題,並且特別就生命之意義展開課題與論題的反思。

第六節,「結論與展望」,總結本文的要點,並且展望後續相關的探 討。

本文至少在如下三件事項,力圖改弦更張,和尋求突破,因此 可視為研究和論述上的微薄貢獻。其一,生命視野的極力拓展。以 生命歷程、生命世界、和生命實相,撐起生命視野的格局;不把眼 光只侷限在人生、生活環境、本土、和所謂的人類特質之類的範圍。

其二,研究方法尤其是研究視角的調整。(a)為了更為適切打通生 命歷程的理路,儘可能調整為歷程式的、動態的視角,而不是緊緊 守住存有概念,或製造出來的實體觀念,終歸淪為被語詞綁死的靜 態想法。(b)為了更為適切開啟生命世界的理路,儘可能調整為多 重向度的視角,而不把日常經驗或物質科學當成唯一且全部的向 度。(c)為了更為適切彰顯生命實相的理路,儘可能調整為空觀、

不二中觀的視角,並且善用否定詞,而不是由於指稱詞的借用,就 自動掉入死板板認定事物的窠臼,也不是由於相對概念在思辨或論 述的運用,就輕易掉入彼此區隔或分立二邊的困局。其三,就一些 課題的構成,尤其是生命之目的、生命之意義,進行哲學的反思,

以幾乎是發前人之所未發的姿態,一方面,避免誤觸許許多多可能 深陷泥淖的機關;另一方面,初步解開可論究這些課題的一些線索。

(2)

【本文目次】

一.緒論

二.營造生命哲學:從界說到課題與論題

(一)界說生命與界說生命哲學

(二)課題與論題

(三)以哲學的分支學科設置課題範疇

(四)論題之於哲學

三.就生命展開的形上學提問

(一)有關生命實相的論題

(二)有關生命目的的論題

(三)有關點狀意象的論題

(四)有關歷程意象的論題

(五)有關歷程環節的論題

(六)有關生命形態的類別及其本性的論題

(七)有關生命本身品質的論題

(八)有關世界系統的論題 四.就生命展開的心態哲學的提問

(一)心態哲學的關切與任務概說

(二)由心態哲學就生命提出的論題 五.就生命展開的知識學提問

(一)知識學的關切與任務概說

(二)由知識學就生命提出的論題

(三)特別就生命之意義展開課題與論題的反思 六.結論與展望

一.緒論

為求整篇文章的輪廓與要項得以清晰且快速呈現,一開張,即 以條列的方式,依序鋪陳「研究主題」、「研究背景」、「學界研究概 況」、「研究進路與方法」、「論述架構」、「研究目標」。

(一)研究主題

本文的工作要項,在於就生命哲學,按照哲學的形上學、心態 哲學、和知識學這三門學科,規劃成三個探究的範疇,進而就每一 個範疇,設置若干重大的課題類別,並且提出一些論題以為例示,

然後選擇關鍵概念或當中的一些論題,發而為初步的思辨與論理,

使生命哲學在學術的運作,一旦問及可以打開哲學探究的哪些範 疇,有哪些重大的課題,以及可以鑽研哪些論題,便可據以形成稍 微完整的概觀。其用意,一方面,不至於想要做生命哲學,卻連有 哪些課題或論題,仍然毫無頭緒;另一方面,以初步瞭解生命哲學 的課題與論題為基礎,將可助成生命哲學在專題研究的推進。受限 於篇幅,由倫理學的取角所形成的生命哲學的探究範疇,則留待後 續另外撰文為之。

(二)研究背景

本文的研究背景,也就是背後支撐或推動的條件,包括促成的 動機,主要得力於如下三條線索。第一,有關生命與生命哲學之界 說,研究到一個階段之後,還有一項可列為承先啟後的工作,也就 是彙整且羅列生命哲學的課題和論題,如此才方便在稍微完備的學

(3)

術基礎上,展開生命哲學的專題研究。1 第二,有感於較完整呈現 生命哲學的課題與論題,雖然是一件很基礎的學術工作,相關的作 品,卻極罕見,因此興起稍加填補此一缺口的念頭。第三,做為年 度專題研究計畫的部分成果。2

(三)學界研究概況

全面規劃生命哲學的探究範疇,並且就每一個範疇的重大課 題,舉出一些論題,像這樣的作品,大概不容易找到。儘管如此,

還是有相當數目的作品,雖然不見得以生命哲學為標籤,卻零星處 理到生命哲學的一些論題;這些作品,將盡量納入書目,以供參考 或延伸閱讀。

(四)研究進路與方法

本 文 採 用 的 , 主 要 是 哲 學 的 研 究 進 路 (philosophical approach),也就是在切入的角度或手法上,將目標導向於形成有關 實在(實相)、意義、或價值之正確的認知,由此展開以思辨和論理 為主導的運作。至於研究方法,將特別注重關鍵概念的界說、概念 或涵義的釐清、課題範疇的規劃、切要論題的鋪陳、以及扣緊論題 的反思。

1 參閱:蔡耀明,〈生命與生命哲學:界說與釐清〉,《臺灣大學哲學論評》第

35期(2008 年 3 月)。

2 國科會九十六年度專題研究計畫(96-2411-H-002-029-MY2),題目為「《大 乘入楞伽經》的心身不二的實相學說:以心身課題的檢視與探究為主軸」。

(五)論述架構

以生命哲學之課題與論題為探討的核心,在論述的行文,透過 如下六節,成為以界說、釐清、課題、論題、思辨、和論理交織而 成的架構。第一節,「緒論」,開門見山,帶出研究主題,並且逐一 交代論文的構想與輪廓。第二節,「營造生命哲學」,從基礎的工作 做起,包括界說生命,界說生命哲學,區分課題和論題,借用哲學 的分支學科設置探究的課題範疇,以及強調論題的提出在哲學運作 的重大功用。第三節,「就生命展開的形上學提問」,主要的課題,

座落在關聯於實相所形成的範疇;至於提出的論題,至少可分成八 類,依序為有關生命實相、生命目的、點狀意象、歷程意象、歷程 環節、生命形態的類別及其本性、生命本身之品質、以及世界系統 的論題。第四節,「就生命展開的心態哲學的提問」,問及心態和生 命的關係與關聯,死亡之於心路歷程,心路歷程之於靈魂或自我,

以及心態之實相和生命之實相之間的平等性關係。第五節,「就生命 展開的知識學提問」,整理成四類的論題,分別為有關認知生命和論 斷生命、認知與生命、知識與生命、以及生命之意義的論題,並且 特別就生命之意義展開課題與論題的反思。第六節,「結論與展望」, 總結本文的要點,並且展望後續相關的探討。

(六)研究目標

本文的目標,設定為如下二大所欲達成的事項。其一,通過課 題範疇的規劃與重大論題的鋪陳,使生命哲學的倡議,不只是專門 技巧的磨練,更在於基礎的認知與切要的反思。其二,做出來的生 命哲學,不至於過分褊狹或浮面,而是不僅可助成和宗教哲學、佛 教哲學的接軌,而且往宗教式的生命實踐開放,使學說與實修在生

(4)

命課題的密切關聯,成為學術上的可行之道。

二.營造生命哲學:從界說到課題與論題

準備營造做為一門學科的生命哲學,在於就生命將哲學的運作 派上用場,而運作的要項,在基礎的層次,包括界說關鍵概念,設 置課題範疇,以及提出切要的論題。這些基礎的工作,可先拉開一 分為四的步驟:首先,就生命與生命哲學這二個關鍵概念提出界說;

其次,說明何以稱為課題和論題;第三,借用哲學的分支學科,設 置探究的課題範疇;第四,凸顯論題之於哲學的重大功用。

(一)界說生命與界說生命哲學

界說關鍵概念,並且檢視界說是否得當,往往列為哲學在準備 起跑的階段相當必要的一件工作。

通常將生命標定在有機體,再以列舉的方式,替生命畫出範圍 與講出特點;這樣的界說,就聚焦在一些特定的結構,例如,碳水 化合物,以及若干生物機能的施行,包括承襲遺傳訊息(inheriting genetic information)、進食、新陳代謝、排泄、呼吸、生長、光澤或 氣色、反應(responsiveness)、擾動(irritability)、適應(adaptation)、

繁殖、演化。此外,也有拿簡短的一句話,就打發掉;例如,生命 也會被界說為使一個有機體可藉以活著的諸多特質和樣貌之總和。

然而,將生命標定在有機體,難免造成過度化約、淺陋、褊狹、

與固著等缺失。為了解開這些缺失加諸生命概念的禁錮,以及為了 使生命概念更適合據以展開生命哲學、宗教哲學、或佛教哲學的探 究,如果出之以非固著的和開通的做法,則生命將可被界說為「使 生命之顯現得以成為如此的生命歷程之一貫的根本、機制、或道

理」。

至於生命哲學,則可界說為「以生命為關切的重心,展開哲學 的探問與思辨,從而形成的整套學問的鑽研」。

(二)課題與論題

在研究的進程,界說關鍵概念之後,可進一步構思有哪些切要 的課題與論題。然而,和課題與論題相關的一些概念,有必要先做 釐清。

一個概念,例如生命或價值,可以成為哲學討論所關切的重 心,那樣的概念,即可稱為「話題」或「課題」(topic)。從一個課 題,可以用疑問句或類似疑問句的方式,提出很多的題目;所提出 的題目,即可稱為「提問」或「論題」(question)。將眾多相關的論 題,放在同一個課題裡面,再以該課題為所在範疇或類別的標籤,

藉以顯示和其它的的論題在課題之範疇或類別的差異,這就形成「課 題範疇」(category of topics)一詞。至於所謂的論題,如果不僅止 於提問,更在於凸顯進一步的論議或甚至爭議之可能或可行,即可 稱為「議題」(issue)。不論當作課題、論題、或議題,如果學界約 定俗成好像都認為幾乎看不出會有相當妥當的解決方案,即可稱為

「問題」(problem),例如「心物問題」(the mind-body problem)。

如果不認為所謂的心物各自的存在和彼此的關係是不可解決的問 題,則不妨使用較為中性的「心物課題」(the mind-body topic)。如 果所謂的問題已經獲得妥當的解決,那就不必一直叫做「問題」,甚 至根本就無所謂「問題」本身的存在。

這些相關的概念或語詞,尤其在日常生活,當然也可以不必怎 麼釐清而全部混為一談,日子照樣在過,也可以用另外的辦法釐清,

(5)

而做出與此不同的說法。無論如何,本文儘可能遵循如此的釐清;

這或許略顯勉強,不過至少在話語可辨明的層次,比較清楚在指稱 什麼,或在講說什麼涵義,以及因而或許更有利於後續的思辨或論 理的進行。

(三)以哲學的分支學科設置課題範疇

準備就生命展開哲學的探問與思辨,立即浮現一個論題,也就 是將哲學帶到生命面前,會是什麼樣的一番景象。

這可分開從二方面來講。一方面,並不是所有的哲學都在做生 命哲學,這是由於並不是所有的哲學活動都以生命為主要探討的對 象;另一方面,幾乎所有的哲學活動,從基本的看法、角度的選取,

乃至方法的推進,都可用以探討生命,端視要不要或會不會這麼做。

這使得生命哲學不必在哲學的園地另外找一個角落的位置插 上一塊招牌,而成為孤僻地座落在很邊緣或很狹窄區塊的東西;相 反地,廣泛到幾乎從哲學的每一個重大的取角及其部門,都可拉出 生命哲學的觸角,而成為泛哲學的(pan-philosophical)或跨分支學 科的(trans-disciplinary; inter-subdisciplinary)運作。

正好由於哲學的每一個重大的取角及其部門都可據以探究生 命,在設置生命哲學的課題的時候,就可廣泛借重這些取角及其部 門,既可當成參考的主要來源,又可當成眾多課題在劃分範疇的主 要依據,以免要不是提不出大略完整的課題或論題,就是課題和論 題一多,結果流於凌亂不堪。有關哲學的取角及其部門,或許見仁 見智,涉及區分的標準、分類的多寡、類別的重疊、以及項目的歸 屬,難以在此一一討論。為了快速鋪陳起見,就生命展開的哲學提 問,將按照形上學、心態哲學、知識學、和倫理學這四個角度選取

的方式,分成四個課題範疇。由於篇幅的考量,本文僅限於前面三 個課題範疇;第四個課題範疇,將另外撰文為之。

(四)論題之於哲學

比關鍵概念的界說和主要課題範疇的設置來得更進一步的,就 走到「重大論題的鋪陳」。除了以「重大論題」為名的哲學方面眾多 的專著一致強調這就是做哲學在研究方法很重要的一環,3 如下二 段引文,亦可充當某個程度的佐證:

哲學是從事理性探查的探險作為,至於其任務,在於針對有關 人、世界、以及吾人在萬事萬物的構圖當中的位置所帶出來的

3 例如,參閱:Linda Alcoff (ed.), Epistemology: The Big Questions, Malden:

Blackwell Publishers, 1998; David Helm, Jon Dennis, The Genesis Factor:

Probing Life’s Big Questions, Wheaton: Crossway Books, 2001; Lou Marinoff, The Big Questions: Therapy for the Sane or How Philosophy Can Change Your Life, London: Bloomsbury, 2003; Andrea Nye (ed.), Philosophy of Language: The Big Questions, Malden: Blackwell Publishers, 1998; Nils Rauhut, The Big Questions: Philosophy for Everyone, New York: Pearson Longman, 2006; Ruth Sample and et al. (eds.), Philosophy: The Big Questions, Malden: Blackwell Publishing, 2004; James Sterba (ed.), Ethics: The Big Questions, Malden:

Blackwell Publishers, 1998; Eleonore Stump, Michael Murray (eds.), Philosophy of Religion: The Big Questions, Malden: Blackwell Publishers, 1999; Peter van Inwagen, Dean Zimmerman (eds.), Metaphysics: The Big Questions, Malden:

Blackwell Publishers, 1998.

(6)

「重大論題」提供站得住腳的回答。4

位居哲學研究的核心,是一些持久的、有時還真難以捉摸的、

卻 又 經 常 讓 人 困 惑 的 論 題 。 ‥ ‥ 人 生 具 有 目 的 嗎 ? ( Does human life have a purpose?)世界本質上是物質性的嗎?什 麼是價值?‥‥

感到困惑,是一回事;表述成為明顯的論題,使得不僅捕捉到 困惑點,而且精確到足以期盼困惑因此得以解決,則是很不同 的另一回事。貫穿整部記載著人類反思的歷史,見證了已經投 注巨大無比的努力和心智,用在問出越來越尖銳的論題,並且 尋求回答的辦法;‥‥5

這二段引文,皆出自以哲學運思之方法學(methodology of philosophizing)為訴求的專著。目前僅藉以指出三件事項。其一,

相關的方法學,各方面較完整的內容,由於已有不少專著可供參考,

於此不贅。其二,本文所著重的重大論題的鋪陳,以及扣緊論題的 反思,確實是哲學式的探究相當切要的工作環節。其三,從事佛教 哲學的工作,問出對的論題(asking the right questions),同樣是很 重要的一環。6

4 Nicholas Rescher, Philosophical Reasoning: A Study in the Methodology of Philosophizing, Malden: Blackwell Publishing, 2001, p. 3.

5 Samuel Guttenplan and et al., Reading Philosophy: Selected Texts with a Method for Beginners, Malden: Blackwell Publishing, 2003, p. 1.

6 例如,參閱:Damien Keown, “Asking the Right Questions,” The Nature of Buddhist Ethics, Houndmills: Palgrave, 2001, pp. 6-8.

藉由課題範疇的設置,即可瞭解生命哲學在角度的採取大概有 哪些可能的選項。藉由重大論題的鋪陳,生命哲學在專題研究上,

也就找出可打開的門路或線索。接下來,將按照形上學、心態哲學、

和知識學這三個課題範疇的順序,各以一節的篇幅,鋪陳當中重大 的論題。

三.就生命展開的形上學提問

哲學的形上學取角,將探問的角度,調整為導向稱之為實在或 實相(reality)的一回事;為了顯示去探究到底的意圖,亦可稱為 實在的確如其所是(reality as it truly is)、根基之實在(fundamental reality)、終極實在(ultimate reality)、(諸法)實相或法性(dharmatā / the intrinsic nature of the factors or constituents (of anything);

reality)、全面實相(thorough reality)。7

實在或實相之所以成為探問的企向,緣由甚多,略舉三項。其 一,認知上,世界往往被收編在認知裝備與認知程序的環圈或框架,

而變成認知對象或所知。那麼,世界不被收編在能知與所知的環圈,

也就是世界之實相,又是什麼樣的一回事呢?其二,價值上,世界 往往被收編在價值判斷的環圈或框架,而成為價值判斷的對象,結 果就被講成染淨、苦樂、善惡、對錯、好壞、美醜、正邪、聖俗。

那麼,世界不被收編在價值判斷的環圈,也就是世界之實相,又是 什麼樣的一回事呢?其三,實存上的眾多線索,例如,空間橫切的

7 相關討論,可參閱:蔡耀明,〈「不二中道」學說相關導航概念的詮釋進路:

以佛法解開生命世界的全面實相在思惟的導引為詮釋線索〉,《臺灣大學哲學 論評》第32 期(2006 年 10 月),頁 127-131, 141-142.

(7)

向度,表現分布的差異;時間縱貫的向度,表現先後的變化;實存 之流—心路歷程的向度,表現捉摸不定的驅力、翻滾、壓抑、掩飾、

偽裝、扭曲、誇張、異想;實存之境—社會關係的向度,排山倒海 而來的習俗、流行、廣告、化妝、整型、操弄、制度、輿論、箝制、

懲罰;在這許多線索的交互牽動下,世界變得極其複雜而多變,以 至於真偽、虛實、或表裡交錯映射。那麼,世界不被層層掩埋在這 許多線索的交叉作用底下,也就是世界之實相,又是什麼樣的一回 事呢?8

既然形上學的探問在於導向實相,而且也已約略瞭解實相成為 課題的一些緣由,接下來,即可指出,就生命展開的形上學提問,

主要的課題,即座落在關聯於實相所形成的這一個範疇。

就生命展開的形上學提問,關聯於實相課題,可分成至少八類 的論題:其一,有關生命實相的論題;其二,有關生命目的的論題;

其三,有關點狀意象的論題;其四,有關歷程意象的論題;其五,

有關歷程環節的論題;其六,有關生命形態的類別及其本性的論題;

其七,有關生命本身品質的論題;其八,有關世界系統的論題。

8 有關「實在」之課題,簡易的入門專書,可參閱:Jim Baggott, A Beginner’s Guide to Reality, London: Penguin Books, 2005. 此外,參閱:Mario Bunge, Chasing Reality: Strife over Realism, Toronto: 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 2006; Robert Kirk, Relativism and Reality: A Contemporary Introduction, London: Routledge, 1999; Peter Loptson, Reality: Fundamental Topics in Metaphysics, Toronto:

University of Toronto Press, 2001; Robert Neville (ed.), Ultimate Realities: A Volume in the Comparative Religious Ideas Project,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2001.

(一)有關生命實相的論題

論題一:生命之實相是什麼?

如果以為就概念而言所謂的實相就是本性(nature)或本質

(essence),則這一道論題,將表述為:生命之本性是什麼?生命之 本質是什麼?

論題二:生命之實相是存在的,是不存在的,是既存在的又不 存在的,還是既非存在的又非不存在的?

論題三:如果生命之實相是存在的,為什麼生命會具備那樣的 實相?

〔反思〕:學界的傳統與一般世人的用語習慣,傾向於將實相 和本性、本質、或存在等概念混為一談,以至於實相課題變成只是 本性、本質、或存在之課題。然而,釐清這些概念的差異,而不是 一開始就將實相當成本性、本質、或存在,才是探討實相課題該做 的事情。

(二)有關生命目的的論題

論題一:生命涉及目的嗎?

論題二:生命涉及什麼樣的目的?

論題三:生命和目的是什麼樣子的關係?是內在的,是外在而 超越的,是既內在的又外在而超越的,還是既非內在的又非外在而 超越的?9

9 相關討論,可參閱:Jenny Teichman, “Humanism and the Meaning of Life,”

Ratio: An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Analytic Philosophy 6/2 (December 1993):

155-164.

(8)

論題四:生命之目的是什麼?10

〔反思〕:有關生命之目的(purpose in life),可延伸而問出數 目很可觀的論題。然而,與其蔓延著提問,或是填鴨式的作答,倒 不如從基礎反思,以及從基礎的層次,尋求可能更適切的拆解線索。

就此而論,如下四點,特別值得優先提出來檢查。其一,是否帶入 過多的個人投射。其二,是否容易受到周遭情境的動盪的影響。其 三,是否稍加釐清相關的概念和觀念。其四,是否儘可能加強站在 課題位子的全面觀照。

(1)類似生命目的的課題,好像和個人息息相關,卻也特別

10 相 關 討 論 , 可 參 閱 : Sarah French, Stephen Joseph, “Religiosity and its Association with Happiness, Purpose in Life, and Self-actualisation,” Mental Health, Religion & Culture 2/2 (November 1999): 117-120; Hudson Hoagland,

“Reflections on the Purpose of Life,” Zygon: Journal of Religion and Science 6/1 (March 1971): 28-38; William Horosz, Tad Clements (eds.), Religion and Human Purpose: A Cross Disciplinary Approach, Dordrecht: Martinus Nijhoff Publishers, 1987; Ruth Sample and et al. (eds.), “Part 4: Does Our Existence Have a Meaning or Purpose?,” Philosophy: The Big Questions, Malden: Blackwell Publishing, 2004, pp. 277-362; Lyle Simpson, “What Is the Purpose for Your Life?: A Sequel to a Humanist Perspective -- Abraham Maslow’s Purpose for Your Life,” Essays in the Philosophy of Humanism: A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Humanist Association 13 (2005): 1-15; Mark Wrathall, “‘The Purpose of Life Is to End’:

Schopenhauerian Pessimism, Nihilism, and Nietzschean Will to Power,” More Matrix and Philosophy: Revolutions and Reloaded Decoded, edited by William Irwin, Chicago: Open Court, 2005, pp. 50-66.

容易帶入個人的經驗、情緒、渴望、或信念,而成為相當混雜的染 缸。如果帶入過多的個人投射,以為生命之目的屬於私領域,完全 隨個人的觀感或認定而異,則所謂的生命目的,大概只能是個人的 信念,或彼此閒聊的題材,而難以成為富於理性的哲學思辨的課題。

(2)世界廣大且各種格局星羅棋布,物種或生命體繁多且際 遇彼此有別。有關生命目的的論述,如果很容易受到周遭情境的動 盪的影響,跟著載浮載沈,則所謂的生命目的,大概只能是割裂開 來的片段情境的殘餘,而難以成為一貫的哲學思辨的課題。

(3)和目的相關的概念和觀念,其實不在少數;彼此的差異,

甚至大到可分隔在針鋒相對的兩邊。如果不先確定心思所繫的是什 麼樣的目的概念或觀念,則所謂的生命目的,很可能談得天花亂墜,

卻又一塌糊塗。換言之,和生命目的相關的論題與回答,怎麼論述,

初步取決於著眼的是什麼樣的目的概念和觀念。

目的(purpose),可用在三種不太相同的涵義上。一者,意指 當事者導向的對象(objective)或標的(target; goal)。二者,意指 當事者覺得有重大的份量,因此在用意或意圖上,多少努力去加以 達成的目標(aim; end; goal)。三者,意指事情朝向的方向,或運行 的道路。

(4)最簡單的,莫過於標的概念,可以只是瞄準的對象,也 可用成批評、攻擊、或所要獲得的對象。標的的設定,不必怎麼考 量事情所在的網絡,而且帶有強烈的暫時性,隨時可加以更換,從 一個標的換到另一個標的。像這樣的標的觀念,似乎就不太適合用 以思考生命之目的。

由於瞭解到生命之目的大概不像是設定一個標的那麼簡單的 事情,而是有必要打開且觀照生命之目的做為一個課題所在的網

(9)

絡,這就從標的觀念,切換到目標觀念。

目標觀念,雖然凸顯設定目標所在網絡當中的用意、意圖、或 努力,卻可能欠缺明朗的目的,也就是雖然努力追求所中意的目標,

卻不清楚意圖中的目標何以正好是目的,或如何可成為目的。相對 於欠缺明朗目的的目標(goal without evident purpose),則可提出基 於明朗目的的目標(goal with evident purpose)。

就生命之目的而論,一旦倡言基於明朗目的的目標,則不但清 楚怎麼會中意什麼目標,而且來得更為重要的,必須清楚所中意的 目標並非一時或一己的意圖的產物而已,亦非周遭情境施加的殘餘 而已,而是正好座落在稱之為生命的廣大網絡上。

生命顯現為生命歷程和生命世界,簡稱為生命的廣大網絡。如 果著眼於生命的廣大網絡,考量其目的所形成的學說,大致可區分 出二種很不相同的形態。

第一種目的說,將生命的廣大網絡,整個當成像一隻鐵鎚或一 張桌子那樣,是被製造出來的東西,其目的,就在於當初之所以會 去製造那樣的東西所寄望的用途。換言之,生命的廣大網絡,其目 的,並不在生命的廣大網絡裡面,而在於依據能造與所造二分的觀 念,將生命的廣大網絡,整個貼上所造之標籤,由於只落個所造的 身分,淪為工具或手段,再由工具或手段所被寄望的用途,以確認 其目的。如此的目的觀,講說的是建立在能造與所造二分的目的

(dualistic purpose),和手段相對的目的(means vs. end),以及視同 用途的目的(usefulness as purpose)。11

11 相關討論,可參閱:Ruy de Queiroz, “Meaning, Function, Purpose, Usefulness, Consequences: Interconnected Concepts,” Logic Journal of the IGPL 9/5

第二種目的說,將生命的廣大網絡,看成其目的就在於生命的 廣大網絡。然而,並不是在生命的廣大網絡裡面,找出一個對象、

特質、狀態、或等級,配合著當事者看上了或信仰了,以及宣告找 到了生命之目的,就可在論理上安然過關。

論理上,由於生命顯現為生命歷程和生命世界,所謂的生命目 的,即可意指生命歷程朝向的方向、運行的道路,以及生命世界開 顯的局面。就此而論,目的,類似依憑指北針、羅盤、地圖、或天 象圖,以發現方向,辨認方位,或認清局面。當不清楚目的的時候,

類似欠缺方向感,或找不到方向。目的(purpose)和目標(goal)

的關係,也可以此為譬喻。目的,如同方向,一直顯現在生命歷程,

可被發現和辨認,卻不可被達成。相對地,目標,如同就所發現或 辨認的方向,設定要往前走多長遠的路程,包括近程目標、中程目 標、和遠程目標,都可被達成。在生命的廣大網絡裡面,隨著心繫 某一對象乃至某一等級的事物,而予以信仰或努力追求,充其量只 是有個目標,論理上,還算不上認清目的。12

一旦走在生命的歷程上,就已經走在生命歷程的方向上,差別 在於,是否開發足夠的能力,發現或辨認那是什麼樣的方向,以及

(September 2001): 693-734.

12 相關討論,可參閱:Peter McWilliams, Life 101: Everything We Wish We Had Learned About Life In School - But Didn’t, Allen Park: Prelude Press, 1994, pp.

269-272. McWilliams 在概念上,雖然凸顯 purpose 如同方向,但是在論題的 實作上,談論的並不是 purpose in life,而是以 my purpose 和 your purpose 為主導,嚴重受限於個體觀念;在個體觀念勝出的氛圍中,方向觀念反而遭 受扼殺。

(10)

因而發現或辨認生命之目的。如此的目的觀,不必在生命的廣大網 絡的外面,另外乞求全盤的製造者,也不因此建立能造與所造的二 分;這樣子論述出來的,即為不二的目的(nondualistic purpose)。

由於目的就是朝向的方向、運行的道路、開顯的局面,這樣子論述 出來的,既不是和手段相對的目的,也不是視同用途的目的,而是 貫通歷程的目的(purpose through the entire process)。

然而,生命歷程的方向,又是什麼樣的方向?一般世人很可能 想當然爾地認為,活在世上就是朝向死亡的存有。事實未必如此絕 望。如果以佛教的經典為依據,生命歷程的方向,可區別為二:一 為因緣流轉的方向,另一為因緣還滅的方向。再討論下去,就需要 開闢專題研究,才足以為繼;由於目前約定在基礎層次的反思,因 此就此打住。

(三)有關點狀意象的論題

點狀意象,在此意指將生命之表現想像成點狀的模樣,而成為 個體或物體的情形。

論題一:生命就是生命體嗎?生命就是生命體所具有的特質 嗎?所謂的生命體,正好是實相上的情形,還是僅為認知上的構造

(cognitive construction of reality)?

論題二:所謂的生命體,具有專屬某一個體(an individual)

且可從其它個體區分開來的本身的個體性(individuality in itself)

嗎?所謂的生命體,是以本身的個體性而存在嗎?所謂的生命體,

活在一個波段的時候,靠什麼在維繫本身的個體性?所謂的生命 體,從一個波段死亡的時候,本身的個體性是繼續維繫下去,還是

早就蕩然無存了?13

有關「本身的個體性」的這一系列的論題,也適用於檢視「本 身的個性或個人性」(personality in itself)之觀念。14

論題三:有一個觀念認為,從個性或個人性產生個體的諸多特 徵,不僅可藉以辨認或認識某一個人(a person),而且可藉以說明 何以某一個人在不同的時間點上還是同一個人(the same person)。

這樣的一個觀念,通常稱為個人同一性(personal identity),強調個 性或個人性上的獨特性、持久性(persistence)、和堅固性。

然而,所謂的個人同一性,是實在就是如此,還是認知習慣加 上語言氣氛催化的效應?所謂的個人同一性,由什麼所組成?所謂 的個人同一性,存在於何處?所謂的個人同一性,和心態、身體,

13 相 關 討 論 , 可 參 閱 : Pedro González, Fragments: Essays in Subjectivity, Individuality, and Autonomy, New York: Algora Publishing, 2005; Jorge Gracia, Individuality: An Essay on the Foundations of Metaphysics, Alban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 Press, 1988; James Lamiell, Beyond Individual and Group Differences: Human Individuality, Scientific Psychology, and William Stern’s Critical Personalism, Thousand Oaks: Sage Publications, 2003; Michael Levenson, Modernism and the Fate of Individuality: Character and Novelistic Form from Conrad to Woolf,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4.

14 相關討論,可參閱:Judith Harris, No Two Alike: Human Nature and Human Individuality, New York: W. W. Norton, 2006; Daniel Nettle, Personality: What Makes You the Way You Are,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7; Duane Schultz, Sydney Schultz, Theories of Personality, 8th edition, Belmont:

Wadsworth Publishing, 2004.

(11)

是什麼樣子的關係?15

論題四:所謂的生命體,就是自我嗎?所謂的自我,就是生命 體嗎?所謂的生命體,就在自我嗎?所謂的自我,就在生命體嗎?16

15 相關討論,可參閱:James Giles, “The No-self Theory: Hume, Buddhism, and Personal Identity,” Philosophy East & West 43/2 (April 1993): 175-200; Sue Hamilton, Identity and Experience: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Human Being According to Early Buddhism, London: Luzac Oriental, 1996; Gereon Kopf, Beyond Personal Identity: Dogen, Nishida, and a Phenomenology of No-self, Richmond: Curzon, 2001; Richard Lints and et al. (eds.), Personal Identity in Theological Perspective, Grand Rapids: Wm. B. Eerdmans Publishing, 2006;

Albert Musschenga and et al. (eds.), Personal and Moral Identity, Dordrecht: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 2002; Raymond Martin, John Barresi (eds.), Personal Identity, Malden: Blackwell Publishing, 2003; Raymond Martin, John Barresi, The Rise and Fall of Soul and Self: An Intellectual History of Personal Identity,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06; Harold Noonan, Personal Identity, 2nd edition, London: Routledge, 2003; John Perry, Identity, Personal Identity, and the Self, Indianapolis: Hackett Publishing, 2002; Mark Siderits, Personal Identity and Buddhist Philosophy: Empty Persons, Burlington: Ashgate Publishing Press, 2003.

16 相關討論,可參閱:Kim Atkins (ed.), Self and Subjectivity, Malden: Blackwell Publishers, 2005; Steven Collins, Selfless Persons: Imagery and Thought in Theravāda Buddhism,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82; A. P. Craig, What is the Self?: A Philosophy of Psychology, Lewiston: Edwin Mellen Press, 2005; Harvie Ferguson, Modernity and Subjectivity: Body, Soul, Spirit,

論題五:所謂的生命體,擁有站在其本位立場所宣稱的自我 嗎?所謂的生命體,擁有生命嗎?以專有、獨佔、或單一歸屬的意 味,宣稱這是我的生命,那是你的生命,正確嗎?生命可以是任何 個體、天神、父母、或國家的擁有物嗎?

〔反思〕:如果生命是生命歷程一貫的根本,則根本於生命,

再配合相關條件的推動,即顯現為生命歷程。從生命歷程,摘取當 中似乎可裝在一個有機體為其容器或硬體的認知單位,即產生生命 體之概念斷定(conception of a living entity)。從斷定出來的生命體 概念,以該生命體概念為本位進行人稱上的指涉,即指涉出第一人 稱所謂的自我。就此而論,雖然生命顯現的生命歷程被認定為生命 體,生命卻非生命體,亦非自我;生命既不擁有生命體,生命體也 不擁有生命。談到擁有或歸屬,如果著眼於一般世人的情意設想或

Charlottesville: University Press of Virginia, 2000; James Giles, No Self to be Found: The Search for Personal Identity, Lanham: University Press of America, 1997; Donald Hall, Subjectivity, New York: Routledge, 2004; Sue Hamilton, Early Buddhism - A New Approach: The I of the Beholder, Richmond: Curzon Press, 2000; Ruth Robbins, Subjectivity, New York: Palgrave Macmillan, 2005;

Richard Sorabji, Self : Ancient and Modern Insights about Individuality, Life, and Death, Oxford: Clarendon Press, 2006; Robert Strozier, Foucault, Subjectivity, and Identity: Historical Constructions of Subject and Self, Detroit: Wayne State University Press, 2002; Paul Vitz, Susan Felch (eds.), The Self: Beyond the Postmodern Crisis, Wilmington: ISI Books, 2006; Dan Zahavi, Subjectivity and Selfhood: Investigating the First-person Perspective, Cambridge: The MIT Press, 2005.

(12)

約定俗成,或許有其短暫現實的一面;如果著眼於生命之實相,則 完全談不上任何一丁點的擁有或歸屬。

(四)有關歷程意象的論題

歷程意象,在此意指將生命之表現想像成線狀的模樣,而成為 歷程的情形。

論題一:生命就是生命歷程嗎?生命和生命歷程是什麼樣子的 關係?

論題二:生命歷程在向度(或稱維度)是單一的,多重的,還 是無限的?

論題三:生命歷程在時間此一向度是兩端封閉而有限的,還是 兩端開放而無限的?

論題四:生命歷程之最初起源,這是靠所謂的最初起源本身就 可單獨成立的一點,還是就歷程上的相關事項所做的相對認定?生 命歷程之最終結局,這是靠所謂的最終結局本身就可單獨成立的一 點,還是就歷程上的相關事項所做的相對認定?

論題五:生命歷程毫無機制或道理可言,還是有其運作的機制 與道理?

論題六:生命歷程和生命體是什麼樣子的關係?生命歷程可以 是任何個體的擁有物嗎?

(五)有關歷程環節的論題

歷程環節,在此意指從生命歷程切割出一個波段或段落,再從 切割出來的波段,設定轉折或轉進的步驟;歷程當中轉折的步驟,

或里程碑式的步驟,即可稱為歷程環節。這當中,或許最受矚目的

二個環節,一為出生,另一為死亡。

論題一:放在生命歷程的一個波段來看,生命體為什麼出生?

放在生命歷程的一個波段來看,生命體如何出生?放在生命歷程的 一個波段來看,生命體之出生,是毫無選擇的餘地,完全被動的,

還是有其生命歷程的主軸上的一系列的因素使然?

論題二:放在生命歷程的一個波段來看,生命體為什麼死亡?

放在生命歷程的一個波段來看,生命體如何死亡?放在生命歷程的 一個波段來看,生命體之死亡,是毫無選擇的餘地,完全被動的,

還是有其生命歷程的主軸上的一系列的因素使然?

論題三:放在生命歷程的一個波段來看,所謂的生命體之出生 或死亡,是涉及有其本身的單一性與個體性的生命體,還是主要涉 及所謂的生命體在生命歷程藉以結合成形與解散壞形的裝配項目的 變化效應?

〔反思〕:如果生命體本身就具備單一性與個體性,這樣的生 命體怎麼還會出生到變動不居的生命世界?如果生命體本身就具備 單一性與個體性,這樣的生命體怎麼還會死亡?一位本身就具備單 一性與個體性的生命體,竟然還會死亡,不僅顯示一貫欠缺本身的 單一性與個體性,而且說明所謂的生命體,並非對稱於生命歷程上 的實相,而只是言說運用的產品(merely a verbal construct)。因此,

除了言說的投影傳遞,所謂的出生和死亡,在實相上,應該不涉及 有其本身的單一性與個體性的生命體。

論題四:在生命歷程的一個波段的起點結合成形而稱為出生,

是僅憑出生這一點,或僅憑出生之生命體,就可單獨成立的事情,

還是有賴歷程上的相關事項,才得以促成的事情?在生命歷程的一 個波段的終點解散壞形而稱為死亡,是僅憑死亡這一點,或僅憑死

(13)

亡之生命體,就可單獨成立的事情,還是有賴歷程上的相關事項,

才得以促成的事情?

〔反思〕:以生命歷程為著眼,如果一個波段當中的任何情形,

通通有賴歷程上的相關事項,則一個波段的起點與終點,依於同樣 的道理,當然也有賴歷程上的相關事項。由於歷程上的相關事項環 環相扣而牽動著奔流的效應,甚至一個波段的起點與終點,也無法 單獨成立在本身的一點,因此,在實相上,並無本身就是出生的事 物,也無本身就是死亡的事物。連帶地,在實相上,並無本身就是 生命歷程之最初起源,也無本身就是生命歷程之最終結局。換言之,

出生和死亡,不僅欠缺本身的存在,而且欠缺終極性。由於出生和 死亡欠缺終極性,正如在一個波段的起點出生的前後,切要的事情,

在於相關事項牽動的流程;同樣地,在一個波段的終點死亡的前後,

切要的事情,還是在於相關事項牽動的流程。這就打通波段式的閉 鎖觀念,而成為一個波段接連一個波段的相續不斷的生命歷程。即 此而論,以為活在世上是朝向死亡的存有,這一個頗為流行的說詞,

其所蘊涵的閉鎖的與終末的觀念,恐怕不無商榷之餘地。

論題五:為什麼在生命歷程的一個波段的起點出生的生命體,

放在生命世界做相關的檢視或比較,彼此之間,在許多方面和細節,

竟然顯示千差萬別的情形?

論題六:在生命歷程的一個波段所抓取出來的諸多環節之間,

是連續性的,是不連續性的,是既連續性的又不連續性的,還是既 非連續性的又非不連續性的?

論題七:在生命歷程的一個波段所抓取出來的諸多環節,每一 個環節是否正好以那樣的一個環節而存在?環節之間,是什麼樣子 的關係?以生命歷程為著眼,出生和死亡這二個環節,具有任何對

立性嗎?

論題八:在生命歷程的一個波段所抓取出來的諸多環節,每一 個環節上的生命體是否正好以那樣的一個環節上的生命體而存在?

在出生此一環節上的生命體,和在死亡此一環節上的生命體,是同 一性的,是差異性的,是既同一性的又差異性的,還是既非同一性 的又非差異性的?

(六)有關生命形態的類別及其本性的論題

生命形態,在此意指出現在世界的生命歷程或生命體,側重其 活的有機體的部分,以約定俗成的方式,被認定且被據以辨識的形 態(shape)。世界上的生命體形形色色,極其繁雜。舉凡生物的外 部形態、內部構造、遺傳、習性、親緣關係、生態、演化軌跡等特 徵,都可藉以將生物物種(biological species)分群歸類,標示關係,

並且做成層級系統的結構。17 如果主要根據生物的外部形態或習性 傾向上的一些特徵,做成生物物種的認定與歸類,在這樣的做法處 理下的生物物種或生命體,就可稱為生命形態。日常生活所談論的 人、牛、馬、鳥、魚、蟑螂、螞蟻,都是生命形態的例子。在眾多 生命形態當中,通常最受重視的,大概就是人。以本性、天性、或 本質的觀念在設想人的實情,不僅形成人性概念,而且引發形上學

17 生物物種通常被看成生物分類、生物繁殖、和生物演化的基本單位。一個物

種的諸多成員,形態上頗為相似,生理構造大同小異,而且成員之間經由正 常的交配,能繁殖出具有生殖能力的後代。相關討論,可參閱:Jody Hey, Genes, Categories, and Species: The Evolutionary and Cognitive Causes of the Species Problem,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14)

的人性論題的爭議。

論題一:以生物演化為著眼,生物物種是實在就是如此的嗎?

生物物種之概念恰好對應自然界的實在範疇(correspond directly to a real category in nature),代表自然界實在的與客觀的物體(represent real and objective entities in nature),還是僅為學理上的一個語詞(a theoretical term)?生物物種的數目與歸類,在本性上,是固定怎樣 的嗎?

論 題 二 : 每 一 個 生 物 物 種 , 是 如 同 物 種 本 質 主 義 (species essentialism)所宣稱的,都具有本身永恆不變的本質,還是僅為歷 程上,經由繁殖、血統、生活、生物圈(biosphere)、生態圈(ecosphere)

等要項所轉變出來的相關效應?18

論題三:生物物種是全然被創造,以及因而在被創造的時候就 固定下來,而不再演變嗎?

論題四:生物物種之間的分界是截然可分且一清二楚的嗎?

論題五:以生物物種為基礎所形成的生命形態觀念,甚至僅靠 生物物種轉換成的生命形態觀念,是否適切反映了實相,還是不外 乎認知上的化約主義的投影?

論題六:以生物物種為基礎所形成的生命形態觀念,當中被稱 為人的,其做為生命體的每一個構成要項,及其生命歷程的每一個

18 相關討論,可參閱:Judith Crane, “On the Metaphysics of Species,” Philosophy of Science 71 (2004): 156-173; David Stamos, The Species Problem: Biological Species, Ontology, and the Metaphysics of Biology, Lanham: Lexington Books, 2003; Mary Winsor, The Creation of the Essentialism Story: An Exercise in Metahistory, Firenze: Olschki, 2006.

環節,都很整齊一致地對稱於生物學意義的人嗎?以生物物種為基 礎所形成的生命形態觀念,當中被稱為蟑螂的,其做為生命體的每 一個構成要項,及其生命歷程的每一個環節,都很整齊一致地對稱 於生物學意義的蟑螂嗎?

論題七:如果以本性觀念在設想人的實情,進而認定凡是人都 具備人性,那麼,是否凡是蟑螂都具備蟑螂性,以及任何被認為屬 於某一物種的成員,都具備該物種的本性?19

論 題 八 : 成 為 人 , 是 由 於 具 備 只 有 人 才 可 具 有 的 本 質 特 色

(essential feature ), 還 是 由 於 透 過 宗 譜 的 血 統 ( genealogical lineage),以人的樣貌,進入人類的生存環圈?20 由什麼先在地規定

19 相關討論,可參閱:Noam Chomsky, Michel Foucault, The Chomsky-Foucault Debate: On Human Nature, New York: New Press, 2006; P. M. S. Hacker, Human Nature: The Categorial Framework, Malden: Blackwell Publishing, 2007;

Louis Pojman, Who Are We?: Theories of Human Nature,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6; Justin Skirry, Descartes And the Metaphysics of Human Nature, London: Continuum, 2005; Leslie Stevenson (ed.), The Study of Human Nature: A Reader, 2nd edition,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Robin Wells, Johnjoe McFadden (eds.), Human Nature: Fact and Fiction -- Literature, Science and Human Nature, London: Continuum, 2006.

20 相關討論,可參閱:Harold Baillie, Timothy Casey (eds.), Is Human Nature Obsolete?: Genetics, Bioengineering, and the Future of the Human Condition, Cambridge: The MIT Press, 2005; David Buller, Adapting Minds: Evolutionary Psychology and the Persistent Quest for Human Nature, Cambridge: The MIT Press, 2005; Leonard Lawlor, This Is Not Sufficient: An Essay on Animality and

(15)

或決定誰可具有成為人之本質特色,以及誰不可具有成為人之本質 特色?

論題九:被認為足以界說人性的本質特色,諸如理性、道德、

群居,在一個人出生之前,存在何處?在一個人死亡之後,存在何 處?

(七)有關生命本身品質的論題

就生命表現出來而成為生命歷程上的所做所為,包括身體、言 說、心思等方面的所做所為,都可就表現出來的品質,諸如好壞、

善惡、正邪、美醜、粗細、剛柔、明暗、聖俗、染淨、有罪無罪等 視角,不僅寄予關切,而且展開學術的探討、斷言、或討論。然而,

形上學關切的層次,並不停留在表現出來的生命歷程,更在於深入 生 命 歷 程 之 得 以 如 此 表 現 的 一 貫 的 根 本 , 也 就 是 生 命 本 身 (life itself)或生命如其所是(life as such),並且追問根本層次的品質是 什麼樣的情形。

論題一:生命如其所是的品質是先在地受到限定的嗎?21

Human Nature in Derrida,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07; Roger Smith, Being Human: Historical Knowledge and the Creation of Human Nature, Manchester: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2007.

21 相 關 討 論 , 可 參 閱 : Joseph Campbell and et al. (eds.), Freedom and Determinism, Cambridge: The MIT Press, 2004; Neil Campbell, Freedom, Determinism, and Responsibility: Readings in Metaphysics, Upper Saddle River:

Prentice Hall, 2002; Ted Honderich, How Free Are You?: The Determinism Problem, 2nd edition,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Ted Honderich,

論題二:生命如其所是的品質,例如,就善惡而論,是先在地 帶有品質上的偏向嗎?

論題三:光是拿著諸如好壞或有罪無罪等相對概念,就可恰當 地斷定到生命如其所是的品質嗎?或者,換個方向提問,生命如其 所是的品質,就那麼恰好落在諸如好壞或有罪無罪等相對概念的斷 定嗎?

〔反思〕:生命本身,又稱為生命如其所是,其品質,應該有 別於生命歷程進入世界系統而由各式各樣關聯的條件所促成的品 質。避免將關聯的條件所促成的品質原封不動地斷定為恰好等同生 命如其所是的品質,而力求理解關聯的條件在促成生命歷程上的品 質所發揮的作用,應該是探討生命本身的品質相當不可或缺的一個 步驟。

論題四:生命如其所是的品質,和生命歷程上的所做所為表現 出來的品質,是什麼樣子的關係?

(八)有關世界系統的論題

世界系統,在此意指若以系統觀念看世界,世界即可看成變動 的時空交織而成的相當廣大的實存系統。

論題一:世界系統為什麼正好是表現出來的花花世界,還有錯 綜複雜的生命歷程,而非其它的模樣,或甚至一無所有?22

On Determinism and Freedom, Edinburgh: Edinburgh University Press, 2005.

22 相關討論,可參閱:Leszek Kolakowski, Why Is There Something Rather Than Nothing?: 23 Questions from Great Philosophers, translated by Agnieszka Kolakowska, New York: Basic Books, 2007; Bede Rundle, Why there is

(16)

論題二:生命之顯現,和生命顯現所在的世界系統,是什麼樣 子的關係?

論題三:生命之顯現,具有其原本就決定且確定而不可脫離的 世界系統嗎?

論題四:通常拿生命顯現所在的世界系統,或該世界系統的某 一區域,以界說和辨認生命體,例如,東方人、北極熊,致使生命 體由於如此的界說和辨認,給貼上標籤,遭受標籤的限定與區分;

如果以實相為著眼,那樣的做法正確嗎?

論題五:生命顯現所在的世界系統具有層級式的結構嗎?

論題六:如果將世界系統分判為低階、中階、高階、邊陲、核 心,這些位階或位置之間的區分,其合理的準繩是什麼?這些位階 或位置之間的區分,具有本身原本如此、固定如此、永遠如此的區 分嗎?

論題七:生命體可定位在生命顯現所在的世界系統嗎?生命體 有必要定位在生命顯現所在的世界系統嗎?如何替生命體定位在生 命顯現所在的世界系統?23

四.就生命展開的心態哲學的提問

心態哲學主要的關切事項,以及進一層鑽研的論題,這是首先 要帶出來講說的。接下來,由心態哲學的取角,就生命展開的提問,

則粗略整理成四類的論題。

Something rather than Nothing, Oxford: Clarendon Press, 2004.

23 相關討論,可參閱:Freeman Dyson, A Many-colored Glass: Reflections on the Place of Life in the Universe, Charlottesville: University of Virginia Press, 2007.

(一)心態哲學的關切與任務概說

心態哲學(或稱心意哲學、心靈哲學 philosophy of mind)做 為哲學探究的一個領域,可以和生命哲學或形上學並列為哲學的分 支學科之一,也可用以探討生命,因而助成生命哲學。

簡 單 地 說 , 心 態 哲 學 , 意 指 針 對 心 態 展 開 的 哲 學 反 思

(philosophical reflection on the mind)。如同任何其它的探究領域,

心態哲學,在界說上,可由一系列的論題交織而成,也隨著切要論 題的逐一推演與深化,其領域才得以拓展與紮根。用以打造心態哲 學的論題,初步可分成四類。

第一類,主要關切心態(minds; mental states)、心態的內容類 別(categories of mental contents)、心態內容的特質(mental properties;

properties of mental states)。這一類的論題,略舉如下:心態之實相

(reality of minds)是什麼?心態之本性(nature of minds)是什麼?

心態是什麼?心態在哪裡?心態的內容,是內在的,是外在的,是 既內在的又外在的,還是既非內在的又非外在的?心態的內容,有 哪些基本的類別?心態內容的類別之間,具有本身的可區分性嗎?

心態內容的類別之間,具有彼此的對立性嗎?心態內容的特質是什 麼?心態內容的特質,是靠本身而存在的嗎?心態內容的特質,做 為特質,有其專門且固定的關聯對象嗎?心態之實相,心態之本性,

心態,心態的內容,心態的內容類別,和心態內容的特質,是什麼 樣子的關係?

第二類,主要關切心態概念的區別面。這一類的論題,略舉如 下 : 心 態 現 象 (mental phenomena )、 非 心 態 現 象 ( nonmental phenomena)、物質現象(physical phenomena),這之間具有本身的 可區分性嗎?用以區分心態現象、非心態現象、和物質現象的根據,

(17)

必須是共同適用於這三類現象的一般特徵(general characteristics),

還是僅適用於個別現象的專屬特質(particular properties)?諸如電 腦、自動機(robots)等非有機的電機設備(inorganic electromechanical devices),是否具有心態?以人工知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為著 眼,所謂的心態,到底意味著什麼?24 人類之外的其它動物,具有 思惟的能力嗎?25

第三類,主要關切心態概念的關聯面。這一類的論題,略舉如 下:心態和頭腦,是什麼樣子的關係,以及如何關聯?26 心態和身

24 相關討論,可參閱:Matt Carter, Minds and Computers: An Introduction to the Philosophy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Edinburgh: Edinburgh University Press, 2007; Michael Johnson, Mind, Language, Machin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in the Poststructuralist Age, London: Macmillan, 1988.

25 相關討論,可參閱:Lorraine Daston, Gregg Mitman (eds.), Thinking with Animals: New Perspectives on Anthropomorphism, New York: 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 2005; Donald Griffin, Animal Minds: Beyond Cognition to Consciousness,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1; Paul Shepard, Thinking Animals: Animal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Human Intelligence, Athens:

University of Georgia Press, 1998.

26 相關討論,可參閱:Martin Carrier, Jürgen Mittelstrass, Mind, Brain, Behavior:

The Mind-Body Problem and the Philosophy of Psychology, Berlin: Walter de Gruyter, 1995; Chris Frith, Making up the Mind: How the Brain Creates Our Mental World, Malden: Blackwell Publishers, 2007; Benjamin Libet, Mind Time:

The Temporal Factor in Consciousness,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5.

體,是什麼樣子的關係,以及如何關聯?27 當事者的心態,和它者 的心態,是什麼樣子的關係,以及如何關聯?28 心態和世界,是什 麼樣子的關係,以及如何關聯?29

27 相關討論,可參閱:Raymond Gibbs, Jr., Embodiment and Cognitive Scienc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6; Robert Kirk, Mind and Body, Montreal: McGill-Queen’s University Press, 2003; Irving Krakow, Why the Mind-Body Problem CANNOT be Solved!: Some Final Conclusions in the Philosophy of Mind, Lanham: University Press of America, 2002; George Lakoff, Mark Johnson, Philosophy in the Flesh: The Embodied Mind and its Challenge to Western Thought, New York: Basic Books, 1999; Cynthia Macdonald, Mind-body Identity Theories, London: Routledge, 1989; Colin McGinn, Minds and Bodies:

Philosophers and Their Ideas,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 Adrian Moulyn, Mind-Body: A Pluralistic Interpretation of Mind-Body Interaction Under the Guidelines of Time, Space, and Movement, New York: Greenwood Press, 1991; Morton Wagman, Cognitive Science and the Mind-Body Problem:

From Philosophy to Psychology to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o Imaging of the Brain, Westport: Praeger, 1998.

28 相關討論,可參閱:Anita Avramides, Other Minds, London: Routledge, 2001;

Naomi Eilan and et al. (eds.), Joint Attention: Communication and Other Minds -- Issues in Philosophy and Psychology, Oxford: Clarendon Press, 2005; Bertram Malle, Sara Hodges (eds.), Other Minds: How Humans Bridge the Divide between Self and Others, New York: Guilford Press, 2005.

29 相關討論,可參閱:Jeffrey Barrett, The Quantum Mechanics of Minds and Worlds,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9; John McDowell, Mind and World,

(18)

第四類,主要關切心態的實體性。這一類的論題,略舉如下:

心態具有固定不變、不可分割、獨自且經久存在之實體性嗎?心態 和身體(或物質),是不同的實體,不可相互化約,因此分開而各自 存在嗎?預先就以實體觀念和分開存在的想法所提出的心態和身體 之間如何關聯的論題,如果陷入問題的漩渦,會不會是由於一開始 就沒把論題擬好?30

(二)由心態哲學就生命提出的論題

心態哲學如上四類的關切和論題,多少已觸及生命領域的一些 層面。如果更加靠近生命歷程或生命世界,從心態哲學,將可提出 如下四類相當值得深思的論題。

第一類的論題:心態和生命,是什麼樣子的關係,以及如何關 聯?心態在組成生命體和界說生命體上,扮演什麼樣子的角色?31 心路歷程和生命歷程,是什麼樣子的關係,以及如何關聯?到底是 有機體的裝備,尤其是大腦中的神經生理作用,單向地驅使心態的

Cambridge: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4; David Smith, Mind World: Essays in Phenomenology and Ontology,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4.

30 相關討論,可參閱:Richard Warner, Tadeusz Szubka (eds.), “Part: II: Is the Mind-Body Problem Well Posed?,” The Mind-Body Problem: A Guide to the Current Debate, Oxford: Blackwell Publishers, 1994; Robert Wilkinson, Minds and Bodies: An Introduction with Readings, London: Routledge, 2000, pp.

61-127.

31 相關討論,可參閱:Anthony O’Hear (ed.), Minds and Persons,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3.

活動,還是心路歷程的奔流,借用生命體所仰賴的構成要項,在生 活環境,做出世間的活動?32

第二類的論題:在生命歷程的一個波段,當生命體所仰賴的構 成要項解散而宣告死亡的時候,其心路歷程或心識之流程,發生了 什麼事情?

第三類的論題:心路歷程,不論在生命歷程的一個波段,或跨 越生命歷程眾多的或甚至無數的波段,是否可能具有或存在著所謂 固定不變的靈魂或絕對的自我?所謂固定不變的靈魂或絕對的自 我,如何可能和心路歷程或生命歷程形成任何關聯?在生命歷程的 一個波段,所謂固定不變的靈魂或絕對的自我,住在生命體的內部 嗎?所謂固定不變的靈魂或絕對的自我,既住在生命體的內部,又 在死時脫離住過的生命體,如何可能維持其固定不變或絕對性?33

第四類的論題:心態之實相,和生命之實相,配合來看,是彼 此互異且存有鴻溝,還是平等且一貫?

32 相關討論,可參閱:Evan Thompson, Mind in Life: Biology, Phenomenology, and the Sciences of Mind, Cambridge: Belknap Press, 2007.

33 相關討論,可參閱:Joel Green, Stuart Palmer (eds.), In Search of the Soul:

Four Views of the Mind-body Problem, Downers Grove: InterVarsity Press, 2005;

M. James Crabbe (ed.), From Soul to Self, London: Routledge, 1999; Owen Flanagan, The Problem of the Soul: Two Visions of Mind and How to Reconcile Them, New York: Basic Books, 2002; Nancey Murphy, Bodies and Souls, or Spirited Bodies?,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6.

(19)

五.就生命展開的知識學提問

就生命展開的知識學提問,將分成三小節。第一小節,概略說 明知識學的關切與任務。第二小節,由知識學就生命提出四類的論 題,其關切的核心,分別為認知生命和論斷生命、認知與生命、知 識與生命、以及生命之意義。第三小節,基於生命之意義雖然無比 重要,但是在入手上,似乎舉步惟艱,因此特別就此展開課題與論 題的反思。

(一)知識學的關切與任務概說

為了不在分節做過分細膩的處理,這兒的知識學,以相當廣義 的 方 式 , 涉 及 或 包 括 狹 義 的 知 識 學 (epistemology )、 認 知 學

(epistemics)、認知研究(cognitive studies),以及一小部分的語言 哲學、心態哲學。之所以涉及這些學科,主要由於關切認知之基礎、

認知之運作格式、認知程序、認知之表現、認知之語詞表達、認知 之障礙與限度、信念與知識之判別、知識之限度與等級、真理與實 在、智慧與全知之可能性與實證。這一系列的關切,還可簡化為心 態、認知、語言、和知識四大支柱。

狹義的知識學,又稱為知識理論(theory of knowledge),是哲 學學門當中研究信念、知識、意義、真理、和智慧之可能性、基礎、

本性、來源、方法、結構、類別、等級、限度、有效性、準則、和 證成的一個分枝學科。列為主要關切的論題,例如:知識是什麼?

一個信念怎樣才是已證成的?知識如何獲得?正確的知識是怎樣區 別於錯誤的知識?生命體知道什麼?34

34 相關討論,可參閱:Martijn Blaauw, Duncan Pritchard, Epistemology A-Z,

至於認知學或認知研究,顧名思義,以認知和知能(intelligence)

為核心課題所展開的相關研究,可粗略分成二個層次。其一,認知 科 學 (cognitive science ); 包 括 ( a ) 認 知 心 理 學 ( cognitive psychology),探討的是,在進行認識、詮釋、診斷、理解、或解決 所處情境或所遭遇問題的時候,由諸如意識、知覺(perception)、

內省(introspection)、認知表徵(cognitive representation)、意象、

想像、動機、注意(attention)、禪修、思惟、推理、創意、決斷、

記 憶 等 動 作 所 形 成 的 心 理 程 序 ; 35 ( b ) 神 經 心 理 學

(neuropsychology),從神經科學的角度,探討並且解釋大腦作用和 心理反應之間的關係;(c)認知神經科學(cognitive neuroscience),

是認知心理學和神經科學的跨領域學科,以神經科學為基礎,根據 神經系統的特殊結構與訊號,運用腦造影技術,探討腦神經的作用 如 何 促 成 或 影 響 認 知 活 動 。 其 二 , 認 知 哲 學 (philosophy of cognition),批判地檢視認知之基礎、運作格式、程序、表現、語詞 表達、障礙、和限度,亦可及於認知科學之反思與批判。36

Edinburgh: Edinburgh University Press, 2005; Duncan Pritchard, What is this Thing Called Knowledge?, London: Routledge. 2006.

35 相關討論,可參閱:Serge Shohov (ed.), Perspectives on Cognitive Psychology, Hauppauge: Nova Science Publishers, 2002.

36 相關入門專書,可參閱: Andy Clark, Mindware: An Introduction to the Philosophy of Cognitive Science,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1;

Alvin Goldman (ed.), Readings in Philosophy and Cognitive Science, Cambridge:

The MIT Press, 1993; Rom Harré, Cognitive Science: A Philosophical Introduction, London: SAGE Publications, 2002; Robert Stainton (ed.),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Fauvel, John and Jeremy Gray eds, (1987) The History of Mathematics: A Reader, London: The Open University. Y.: Dover

課次 課題名稱 學習重點 核心價值 教學活動 教學資源 級本配對活動 第1課 我的朋友 ‧認識與朋友的相處之道.

學習範疇 主要學習成果 級別 級別描述 學習成果. 根據學生的認知發展、學習模式及科本

MSS6.4.2 基於判定條件運用演繹法證明全等和相似三角形 MSS6.4.3 驗證三角形四心如內心、外心、垂心和形心的作圖法 MSS6.5 認識四邊形的性質

興趣Motivation 是學習的原動力 John Biggs, 2009... 規劃課程時考慮三個條件: 教師動力、能力 學生能力

pleasant life, the meaningful life is beyond the good life.”..

在基礎教育階段,學生通過視覺藝術評賞、視覺藝 術創作和視覺藝術知識 三個學習範疇

透過六個學習範疇,建 構 學科知識 、發展 共通 能力 、以及培養正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