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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 灣 歷 史 事 件
19日治時期集團移住後 原住民聚落之空間特色
日治之初,日本政府即將原住民地區 之統治管理視為要務,在第一任總督樺山 資紀的訓示「蓋本島的開拓,非先訓服生 蕃」之下,民政局長水野遵具體提出「蕃 地之開發,則為培養我國富源之要務」,
認為原住民居住地的開發可提供樟腦之製 造、山林之經營、農產之增殖、日本人移 住與礦山之開發等,應仿效清末之「開山 撫番」政策建立「撫墾制度」,設立「撫 墾署」。在給予原住民一定之土地,使其 遷居後以耕種為業,政府就可以充分開發 這些地區的豐富資源。
1896年,由「撫墾署」對原住民及其 居住地進行詳細的調查,並特別徵詢,如
給予他們農具、種 子,並集結居住於 一處,設置共同開 墾地以及可能地點 之意見。
然而實際推行 上,要強行遷移原 住民並不是容易的 事。同時,自樟腦 局設立之後,沿用清代隘勇線與開闢「理 蕃」道路之方式,保護樟腦製造業者,同 時以「甘諾政策」,以引誘方式,提供田 地開墾,使原住民甘心承諾居住在隘勇線 內,再將線外原住民遷居至線內。但真正 遷移的戶數仍然有限。
1906年佐久間總督上任後,除了延續 前述政策外,採取更強硬的手段,包括封 鎖隘勇線,使線外的原住民不得不遷入線 內,之後更出動武裝討伐。特別是1914年
「太魯閣戰役」之後,在日人勸導與強制 執行的雙重政策下,迫使太魯閣族人的部 落遷離山區,移至日人指定的區域。
然而,更大規模的集團移住,是在霧 社事件之後。1931年,臺灣總督發布新的
「理蕃政策大綱」,宣示透過集團移住改 善原住民的生活,並使其在經濟上獨立自 主。但由於實際上原住民多不願意遷移,
當局遂改變策略,不再直接出面勸誘,而 是透過願意移住者來勸誘其親屬,才達成 許多部落的集團移住。
關於這段期間的集團移住,除了經常
被論述的布農族與泰雅族之外,東部的卑 南族過去被認為漢化時間較早,較少被論 及集團移住與其聚落空間問題。筆者由中 央研究院陳文德對南王部落的研究,以及 親身參與下賓朗部落的調查中,得知卑南 族現存的聚落景觀,即實際呈現出「集團 移住」後的聚落空間特色。
日本政府先於1905年設立「卑南蕃人 公學校」,試圖取代原來部落的少年會所 教育訓練方式。之後,在1929年時,由於 漢人遷入人口逐年增加,還有瘧疾肆行,
使南王社卑南人有意遷離舊居,日本政府 即規劃了一個新的區域,讓卑南三個部落 集居於一處,並排除漢人。
遷居後的聚落有南北橫向九條巷道,
東西三條道路,整齊的分割出三十二區 塊,其中每戶各分有約一分地。三條道路 中較寬並穿越聚落中心的中軸道路,將聚 落分為南北兩部分,分屬兩個家系,他們 各自有對外的聯絡道路,分別在入口外側 設有牛隻豢養處,內側設有祖廟、少年會 所與成年會所。中軸道路兩側設有「信用 購買販賣組合」、瘧疾醫療診所等公共設 施,路底兩側並設置公學校與會館。今天 中軸道路成為臺東市更生北路的一段,當 時所分隔出之區塊亦延續至今。
位於南王部落西北的下賓朗部落,在 口傳歷史中,也曾經過多次的遷徙與不同 家族的分合。日治之初,曾因為潮溼有白 蟻,造成建築損壞而使居民分別遷居。約 在1916年又發生大火,居民散居到今天下 賓朗部落所在地周邊。
當時,日本政府即著手規劃道路與新 聚落。1926年臺灣日日新報中,即曾報導 南王部落經下賓朗到初鹿部落之間的道路 改善工程,該段道路於年底完工,施作長
度約2,051公尺,寬約7.2公尺,並且有部 落長老帶領族人栽種行道樹。
之後,1937年逐漸將居民集中遷住於 今天下賓朗所在地之新聚落。在上述道路 之東側,規劃成大約平行於鐵道與道路之 棋盤式村落,南北向道路三條,東西向道 路七條,道路寬約4到5公尺,分隔出之每 一區塊約兩分地,分配給兩戶。新聚落中 有三個家系,曾經有三處集會所與三處祖 靈屋。聚落外圍分布有旱田與水田,以及 水源地;更外圍分散有獵場。而公學校則 位於聚落北邊,檳榔車站南側。
這樣的聚落正呈現出日本政府所希望 的設置共同居住區、生產地與管理中心的 結果,使原住民聚落從散居,沒有明確的 邊界與不規則的配置,轉變為整齊畫一,
以植栽清楚劃定界線的型態,同時設置有 日本政府之教育、商業與行政設施。儘管 如此,住屋依家系分區配置,並且各家系 分別於其入口處興建其祖靈屋與會所等特 點,則仍承繼原有聚落文化。
只是遷村後的建築材料與形式,以及 謀生方式,都受到日本文化影響。下賓朗 部落至今仍留存有移住當時興建的住屋,
雖然仍留原住民竹造的傳統構造,但也加 入了由日本匠師所設計的木造住屋。這些 配置與建築上的改變,使得集團移住後的 原住民部落景觀全然改觀。
▲下賓朗部落現存移住時由日本匠師設計的木造住屋。
文.圖片提供/王惠君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建築系教授)
▲下賓朗部落以檳榔樹和植栽為界,中有筆 直規則的道路。
▲ 下賓朗部落之現況配置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