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 110 年全縣運動會因應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
【防疫計畫】
壹、 目的
為防範舉辦 110 年全縣運動會(以下簡稱縣運)時,因參加人員聚集接觸造成嚴重特殊傳 染性肺炎疫情擴散,依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訂定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俗稱武漢肺炎)」 因應指引、公眾集會及相關防疫規範,特訂定本計畫。對象:參加賽會人員,含教練、選手、
裁判、工作人員等。
貳、 通則
(一)保持警戒:在疫情發生期間,隨時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全球 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 」專區查閱 相關資訊,或撥打防疫專線 1922 洽詢。
(二)依法通報:各參加隊伍、單位或個人,應依疾管署、教育部等發布之武漢肺炎疫情通 報作業規定,辦理個案通報及每日通報。
(三)配合防疫政策:各參賽隊伍、單位或個人,應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 情指揮中心」之防疫政策,進行相關防疫措施。
(四)危機處理:如疫情升高或發生群聚現象,提高防疫措施,並事前研定預處方案或評估 延期、停辦賽會或活動。
(五)分項執行:各競賽會場防疫工作由各單項委員會進行相關防疫措施。
參、 各項活動防疫作業要點
※本賽會取消開閉幕典禮並且進行閉門比賽,除教練、選手、裁判、工作人員及各單 位相關隊職員外,不開放觀眾入場。
一、競賽防疫作業要點 (一) 賽會舉辦前
1.依國內外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現況、集會性質與參加者特性,進行相關風險評估。
必要時邀集本縣衛生局、環保局等單位,共商防疫配合與支援事項。
2.於賽會網站公告防疫相關訊息,供所有參與人員配合。
3.於召開技術、領隊、教練會議時,請與會代表向所屬參加人員加強宣導,做好個人防 護措施,並隨時保持社交距離。
4.落實自我健康狀況監測,倘賽前有發燒(額溫≧37.5℃、耳溫≧38 ℃)、急性呼吸道感 染症或腹瀉等相關症狀者,應主動向單位主管或負責人員報告,並採取適當的防護措 施及引導就醫治療。
5.落實賽會舉辦場館環境清潔及消毒工作。
6.集會活動場所應備有充足的洗手設施(如肥皂、乾洗手液或洗手乳等),並預先規劃適 當隔離或安置空間。如為室內集會活動則需確認環境之空氣流通狀態。
7.備置額溫槍(耳溫槍)、口罩、酒精等,供防疫使用。
8.請各競賽單位務必叮嚀選手,做好環境衛生、保持社交距離,時常清潔手部以及全程 佩戴口罩。盡量團進團出、避免頻繁進出會場園區,並盡可能記錄全日生活動態足跡。
(二)賽會舉辦期間
1.進出動線:確實做好人流之動線規劃,儘量減少擁擠的人流發生互相交錯串流的情形。
各場館儘量採單一入口處,以有效管制人員出入。本次賽會採閉門比賽,除教練、選 手、裁判、工作人員及各單位相關隊職員外,不開放觀眾入場。
2.所有人進入場館前,需先掃描場館 QR Code 發送至 1922 進行實名制(或現場填寫)後,
並經量測體溫、雙手消毒、確實佩戴口罩,始能進入。
3.如有額溫高於 37.5 度、耳溫高於 38 度者,待休息 5 分鐘後再次量測,如果仍未符合 體溫標準者,大會將禁止該人員進入場館。參賽選手體溫狀況由防疫人員填寫表單(附
4.除了正在比賽之選手,其餘人員需全程佩戴口罩、配合量測體溫,若發現有體溫異常 時,應即禁止入場,並勸導就醫。
5.每天賽事結束後進行舉辦場館環境清潔及消毒工作,針對現場人員經常接觸之表面(如 地面、桌椅等經常接觸之任何表面)應進行清潔,降低公眾接觸傳播病原體之機會,另 外一般的環境也應至少每天消毒一次,消毒可以用 1:50(當天泡製,以 1 份漂白水加 49 份的清水)的稀釋漂白水,留置時間建議 1 至 2 分鐘再以拖把或抹布擦拭清潔乾淨。
6.針對需共用器材之競賽種類(如射擊、跆拳道、健力以及使用大會球之種類等),請於 每人次器材使用完畢進行消毒後,才能再次使用。另技擊類競賽(如柔道、跆拳道等) 場地亦需於每場次結束進行消毒後,才能再次進行比賽。
7.備置額溫槍(耳溫槍)、口罩,以供緊急醫療及保健使用。
8.如發現符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定義者,應立即依衛福部訂定之應變機制處理及 通報衛生單位,同時配合衛生單位進行疫情調查與相關防治措施。
9.考量集會活動形式、參與人數與疫情狀況等,各競賽項目應與本縣教育處體健科保持 連繫通暢,隨時研判集會活動是否需調整、延期或取消,以防止群聚發生或疫情擴大。
10.本賽事應符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所有符合居家檢疫、居家隔離未解除者、
自主健康管理未解除者,一律不得參與本賽事。
(三)借用學校場地相關防疫措施因應
1.規畫獨立出入口供競賽相關人員進出校園,和學校人員進行區隔。
2.競賽場地區與學校學生活動區及教學區隔離,避免接觸。
3.於賽程安排上進行選手分流,以符合現階段規定之室內、外人數限制。
4.競賽場地各競賽場次結束或不定時進行器材設備清消,並於全部賽程結束後,進行全 面清消,以確保校園內教職員工生安全
※如單一場館同時有 5 名(含)以上人員出現疫情相關症狀,該比賽將立即停止
。
如有未盡事宜,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規定為指引。
(四)賽會或活動舉辦後:倘有發燒(額溫≧37.5℃、耳溫≧38℃)、呼吸道症狀
或腹瀉等,應主動向主管機關通報,並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及引導就醫。
二、 防疫作業流程圖
否
是
否 備註:
1.禁止有發燒(額溫≧37.5 度、耳溫≧38.0 度)或急 性呼吸道感染症者入場,若有相關症狀請盡速就 醫。
2.入口處安排專人量測體溫及手部酒精消毒。
3.活動場域內提供洗手設備,肥皂或乾洗手液。
4.進場所有人員需量測體溫、全程佩戴口罩(正在比 賽之選手可脫下口罩,其餘時間亦請佩戴口罩)。
賽後應 遵照主辦 單位分流 規畫離場 1. 安排前往觀察區
2. 再測量體溫是否正常
體溫是否正常(額溫<37.5 度、耳溫≧38 度)
教練陪同就醫,另由防疫工作人員 填寫體溫異常通報單
通報各單項裁判長
經醫護人員評估 是否合通報定義
是
單一入口處進入賽事場館
掃描場館 QR Code 發送至 1922 實名登記
手部酒精消毒、量體溫
體溫是否正常(額溫<37.5 度、耳溫≧38 度)
進入比賽場館
賽事期間身體不適
觀察區
服務志工量測體溫是否正常 (額溫<37.5 度)
觀察區通知
醫護人員 進入比賽場地
否 是
是
三、 各參賽單位應加強提醒所有人員:
(一)勤量體溫、勤洗手;減少觸摸眼、口、鼻等行為。
(二)出入各場所,應佩戴口罩。
(三)出現呼吸道症狀時,應立即進行回報。
四、 各競賽場地應備物資及器材:
(一)體溫量測設備:額溫槍或耳溫槍或紅外線測溫儀。
(二)體溫標示物資:
1.識別貼紙或印章。
2.體溫異常通報單。
(三)個人衛生設備:
1.75%酒精、噴瓶。
2.洗潔劑、洗手乳、肥皂等。
3.口罩。(僅供臨時狀況之需)
(四)環境衛生物資:消毒水、抹布、盛水容器等。
(五)防護設備:乳膠手套、面罩、隔離衣。
(六)防疫宣導:QR code 海報、紙本表單等。
肆、 本辦法自公告日起實施,修正亦同。
附件 1
雲林縣 110 年全縣運動會因應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
防疫計畫‧體溫異常通報單
當事人姓名 所屬單位
身分 比賽地點 參與項目
體溫紀錄 體溫 量測時間
第 1 次溫度(額溫) 第 2 次溫度(額溫) 第 3 次溫度(耳溫)
量測者簽名 裁判長簽收 告知當事人領隊
(或教練)
請當事人領隊 (或教練)簽名確認
說明:
1. 依照「雲林縣 110 年全縣運動會因應新型冠狀病毒(武漢肺炎)防疫計畫」第參部分 第一條「競賽防疫作業要點」之相關規定:「如有額溫高於 37.5 度、耳溫高於 38 度 者,待休息 5 分鐘後再次量測,如果仍未符合體溫標準者,大會將禁止該人員進入場 館。參賽選手體溫狀況由防疫人員填寫表單通報大會(或裁判長),由裁判長告知所屬 學校領隊或教練,以禁賽處置。」
2. 本表由防疫工作人員填寫並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