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霧峰區桐林國民小學 109 學年度課後照顧班儲備教師甄選簡章
壹、 依據:
(一)教育部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及人員資格標準。
(二)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三)臺中市國民小學課後照顧服務及課後學藝活動實施要點。
貳、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9 年 9 月 18 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止(以郵戳為憑;親送或掛號郵寄 均可,逾期恕不予受理,假日請送至警衛室)。
參、報名資格:
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幼兒園教保員、助理教保員。
二、曾任國民小學兼任、代理、代課教師或教學支援人員,且表現良好者。
三、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並修畢師資培育規定之教育專業課程者。
四、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專業人員資格者。但保母人員不包括在內。
五、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辦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專業 課程訓練結訓者。
肆、徵聘名額:
一、招聘高年級課照班教師一名,授課時間為星期一二四五 15:50-18:00,星期三下午 12:40-18:00,須於上課前 10 分鐘先到校準備)。
二、錄取正取一名,備取視招生情況及開班數依成績順位列冊候用,候用期間至民國 110 年 6 月底止。(視參加學生數、增減班或課後照顧教師離職而定)。
備註:16:00 之前鐘點費時薪 320 元,16:00-18:00 鐘點費時薪 400 元。
伍、報名方式:
一、請備妥報名表、履歷表(自行設計格式,但基本內容須含有「教學理念」及「班級經營」)
及相關證件(影本),裝訂成冊成乙份,親送或以掛號郵寄至本校總務處吳主任收。
二、地址:41348 臺中市霧峰區桐林里民生路 675 號。電話:(04)23304311#專人轉接。
三、信封上請註明「109 學年度課後照顧儲備教師」。 陸、甄選方式及課程內涵:
一、甄選方式
(一)書面資料審查:佔 50%
書面資料基本面項:基本資料、學歷、經歷、資格、任教經歷、特殊表現、
教學理念、班級經營理念、技巧、經驗…。
資料冊以不超過二冊為限。證明文件檢附影本即可,正本於錄取報到時審查。
(二)口試:佔 50%
口試 5 分鐘,了解其教育熱枕與專業。
二、課後照顧班課程內涵:
(一) 家庭作業指導。 (二) 團康藝能活動。
(三) 常規管理與生活智能發展。 (四) 體能活動規劃。
柒、甄選日期地點:
(一)日期:109 年 9 月 18 日(五)上午 10:30 起。 ( 上午 10:20 前完成報到)。
(二)地點:本校餐廳。
(三)甄選開始後,如經工作人員唱名3次,並經3分鐘之等候仍未出席者,視同自願放棄 應考資格,事後不得異議。
捌、放榜及錄取:
一、放榜:109 年 9 月 18 日(五)下午五時前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https://www.tc.edu.tw/)
公告錄取名單,請報考人自行上網查看,不另行通知。
二、錄取:人員錄取聘任後,如發現有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第 33 條及教師法第 14 條或檢附不實證件致資格不符者,錄取無效不得異議;經繳驗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
除取消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應自行負責。
玖、報到時間:請錄取人員於 109 年 9 月 22 日(星期二)中午 12 時前攜帶相關證件正本至本校 總務處辦理報到,逾期視同放棄,由備取依序遞補。
拾、聘期:
一、自就職日起至 110 年 6 月 30 日止,視本校學生報名情形或市府及本校相關活動規定辦理。
二、經本校聘用後,為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未經本校同意者或通過不得離職。
承辦人: 處室主任: 校長:
臺中市霧峰區桐林國民小學 109 學年度課後照顧班儲備教師甄選報名表
姓 名 出 生
年月日 民國 年 月 日 性別 身分證字號
最近三個月內正面 半身 2 吋相片 1 張 黏 貼 處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行動電話 最高學歷
學校:科系:
報名資格
(符合右列 資格之一)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合格教師、幼兒園教保員、助理教保員。
□2.曾任國民小學兼任、代理、代課教師或教學支援人員,且表現良好者。
□3.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畢業,並修畢師資培育規定之教育專業課程者。
□4.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專業人員資格者。但保母人員不包括在內。
□5.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辦辦理之一百八 十小時專業課程訓練結訓者。
經
歷
曾服務單位(學校、機構) 職 稱 起訖年月
專 長 備 註
繳交證明 文件
(錄取時需 繳驗相關證 件正本)
□1.履歷表乙份
□2.符合報名資格證件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身分證影本
□5.退伍證(男性教師)
□6.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7.其他佐證資料(專長證書影本、服務證明影本……)
※以上所填資料如有虛偽不實,應負法律責任。
報考人: (簽名並蓋章)
切 結 書
立切結書人 報名 109 學年度臺中市霧峰區桐林國民小 學課後照顧服務教師甄選,如有下列事項發生時,本人同意無條件放棄 錄取資格。
一、 無法於規定時間內至本校人事室報到,辦理應聘手續者。
二、 資料有不實等情事者。
三、 經發現有教師法第 14 條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各款及 33 條情 事之一者。
此 致
臺中市霧峰區桐林國民小學
立切結書人:
(簽名)身分證字號:
通訊處:
電 話:
中華民國 109 年 月 日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本人( , 年 月 日生,國民身分證統一 編號: )為應徵臺中市霧峰區桐林國民小 學課後照顧班教師所需,同意 貴校申請查閱本人有無性侵害犯 罪登記檔案資料。
此致
臺中市霧峰區桐林國民小學
立同意書人: (簽名)
國民身分證 統 一 編 號
:
中華民國 109 年 月 日
臺中市桐林國小 109 學年度
課後照顧班老師評選准考證
評選日期:109 年 月 日(星期 )
姓 名(自填) 甄選記錄
准考證號碼
(主辦單位塡寫) 甄選項目 主試人員簽章
資料
審查 50%
報考類別
請黏貼二吋相片 (與報名表相片相同)
口試 50%
109 學年度 課後照顧班
老師
試場規則(參加考試人員注意事項)
一、應考人報名後應依告知時間至考場辦理報到(請留意應 試順序及當日宣布之注意事項),三次唱名未到者視同棄 權,
取消應試資格,不得異議。並即刻依序遞補,請考生自行掌控時 間。
二、口試採委員提問方式,每名應試 5-8 分鐘。
三、考試時考生必須攜帶身分證正本(或貼有照片之身分證明文 件,如駕照、護照及健保 IC 卡)及准考證準時報到。
四、准考證須妥為保存,如有毀損或遺失,考生應於考試當日攜 帶身分證件,向試務中心申請補發。
五、如遇空襲警報、地震,應遵照監試人員指示,迅速疏散避 難。
六、如遇特殊情況或屬個案性質之違規情事者,提列本甄委會 討論議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