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霧峰區萬豐國民小學 109 學年度課後照顧服務教師甄選簡章
一、依據:(一)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
(二)訂定臺中市公立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充規定
二、甄選項目:課後照顧服務教師 3~4 名(依實際開班情形為準),備取若干名。
三、報名資格及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無教師法第 14 條各款之情事者。
2、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及 33 條各款之情事者。
3、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者。
4、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款規定情事者。
(二)報名資格:須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稚園或幼兒園合格教師、幼兒園教保員、助理 教保員。
2.曾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或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 作人員聘任辦法聘任之教師。但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為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畢業者,應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社政或勞工相關機關自 行或委託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訓。
3.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並修畢師資培育規定之教育專業課程者。
4.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者。但不包括保母人員。
5.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社政或勞 工相關機關自行或委託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 訓練課程結訓。
四、報名方式:
(一)請備妥相關書面證件資料,於 109 年 7 月 21 日(星期三)上午 9:30~11:30,
親送或寄達本校教導處,逾期不予受理。
(二)報名表請自行下載,所需繳交書面證件資料:
1.報名表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
3.報名資格證明證件影本 4.學經歷證件影本
5.專長項目證明或特殊優良事蹟及經歷之證明文件或資料影本
6.退伍證影本(男性教師)。
7.書面審查資料。
以上資料如有偽(變)造者,除隨時取消資格應聘資格外,並自負法律責任。
五、甄選方式:
(一) 時間及地點:109 年 7 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於本校會議室及 校長室。
(二) 甄選方式:筆試(範圍:國小高年級數學)、口試及書面資料審查(含 資格、學歷、任教經歷特殊表現、教學理念,班級經營理念、技巧、
經驗…),筆試佔 20%,口試及書面資料審查佔 80%,依成績訂定優先 順序及順位列冊候用,成績相同者,以筆試、口試及書面審查之順序,
成績較優者優先錄取,並依相關法規聘用,未獲錄取者列冊為儲備教 師候用之。
*書面審查資料,請於報名時繳交。
(三) 總成績未達 70 分者不予錄取。
六、甄選結果:
(一)公布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及萬豐國小網站。
(二)本校辦理課後照顧服務活動,遇有缺額,得自錄取名冊人員中依成績高 低遞補、錄用。
七、報到:
(一)錄取人員錄取後依照學校通知時間至本校教導處辦理報到,並繳驗報名 相關證件正本,逾期視同放棄。
八、聘用期間:
(一)課後照顧班儲備教師經公告後列冊候用,候用時間為公告日起至 110 年 08 月 28 日止。
(二)依課後照顧班實際開班聘用,聘用時間範圍為應聘日起至 110 年 08 月 28 日止(若參加人數不足以開班時停止聘用)。聘用期間,除法令規定之 權利與義務外,尚須配合本校各項活動。
(三)經本校聘用後,為維護學生受教權益,未經本校同意者不得離職。
九、聯絡方式:
(一)校址:(413-62)臺中市霧峰區萬豐里中正路 224 號 (二)電話:04-23393417 # 810、811
(三)聯絡人:教務主任潘子欣、教學組長劉玲玲 十、備註:1.本課後照顧對象為國小一至六年級學童。
十一、本公告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臺中市霧峰區萬豐國民小學 109 學年度課後照顧服務教師甄選報名表 姓 名 性別 出 生
年月日 年 月 日
身分證字號
最近三個月內照片 黏 貼 處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行動電話 最高學歷 報名資格
(符合右列 資格之一)
□1.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幼稚園或幼兒園合格教師、幼兒園教保員、助理教保員。
□2.曾依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或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 辦法聘任之教師。但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畢業者,應經直轄 市、縣(市)政府教育、社政或勞工相關機關自行或委託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 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訓。
□3.公私立大專校院以上畢業,並修畢師資培育規定之教育專業課程者。
□4.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者。但不包括保母人員。
□5.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社政或勞工相關機 關自行或委託辦理之一百八十小時課後照顧服務人員專業訓練課程結訓。
教學或 課後照顧 相關經歷
曾服務單位 職稱 起訖年月
專長科目 1. 2. 3.
特殊優良 事蹟或 特殊經歷
繳交證明 文件
(錄取時需 繳驗相關證 件正本)
□1.報名表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
□3.報名資格證明證件影本
□4.學經歷證件影本
□5.專長項目證明或特殊優良事蹟及經歷之證明文件影本
□6.退伍證影本(男性教師)
□7.書面審查資料
黏貼身分證影本正面 黏貼身分證影本反面
自 傳
一、內容應包含個人進修、教學理念、班級經營理念、技巧、經驗等及對萬豐國 小課後照顧的期望及自我期許……
二、篇幅不夠者,可自行增加欄位或影印浮貼。
年 月 日
※注意事項※
1.甄試地點:臺中市霧峰區萬豐國民小學(地址:臺中市霧峰區萬豐里中正路 224 號) 2.應試時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及本准考證。
3.口試次序依報名先後次序為準。
4.應考人應嚴守紀律不得擾亂考場秩序,如有作弊或冒名頂替者,即取消應考資格。
5.應試人員應提前至休息區等候,經三次唱名未到者以棄權論。
甄選 日期
甄選
項目 時間
到考證明
(由主試人 簽 章)
109 年
7 月 21 日
預備 時間
13:40
| 14:00
第一階段:
筆試
第二階段:
口試及書面 資料審查
14:00
| 結束 109學年度臺中市霧峰區萬豐國民小學
課後照顧班教師甄選准考證
准 考 證
貼 相 片 處
姓名:
准考證號 碼:
附記:1.本證請隨身攜帶。
2.每項應試時,請準時到達。
3.甄選地點:萬豐國小(地址:413-62 臺中市霧 峰區萬豐里中正路 224 號)
切 結 書
立切結書人 報名 109 學年度臺中市霧峰區萬豐國 民小學「課後照顧服務教師甄選」,如有下列事項發生時,本人同意 無條件放棄錄取資格。
一、 無法於規定時間內至本校教務處報到,辦理應聘手續者。
二、 資料有不實等情事者。
三、 經發現有教師法第 14 條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 31 條各款及 33 條 情事之一者。
此 致
臺中市霧峰區萬豐國民小學
立切結書人:
(簽名)身分證字號:
通訊處:
電話: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本人 , 年 月 日生,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為應徵 109 學年度臺中市霧峰區萬豐國民小學「課後照顧服務教師甄 選」所需,同意 貴校申請查閱本人有無性侵害犯罪登記檔案資料。
此致
臺中市霧峰區萬豐國民小學
立同意書人: (簽名)
國民身分證 統 一 編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