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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函
地址:11561 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2號 聯絡人:吳怡萱
聯絡電話:02-27877247 傳真:02-26532055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受文者:中華民國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6月29日 發文字號:FDA企字第1041202825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修訂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一般 營養素可敘述之生理功能例句】」建議程序相關資料1份
主旨:檢送「修訂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 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一般營養素可敘述之生理功能例句
】」建議程序相關資料1份,惠請貴公(協)會轉知相關 會員,請查照。
說明:
一、為保障消費者權益及兼顧業者廣告創意,本署委託社團法 人台灣國際生命科學會協辦旨揭修訂程序如附件1,修訂 建議書如附件2,查檢表如附件3,以為修訂「食品標示宣 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
之參考。
二、社團法人台灣國際生命科學會協辦事項、地址及聯繫方式
,詳述如下:
(一)協辦事項:設置單一收件窗口,彙整資料並完成評估報 告,送交本署「食品廣告標示諮議會」審議。
(二)地址:10091臺北市羅斯福路4段68號9樓之8。
(三)聯繫方式:專線:(02)2368-9860,業務信箱:nutr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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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protected],傳真:(02)2368-5987。
三、自104年2月16日起,廠商及公協學會得向社團法人台灣國 際生命科學會提出建議書,相關程序、書表格式及資訊業 公布於該學會網站(網址:http://www.ilsitaiwan.org/
Page/Home.aspx),惠請貴公(協)會轉知相關會員,踴 躍參與。
正本:台北市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西藥代理商業同業公會、中華民國西藥 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製藥發展協會、台北市西藥商業同業公會、
中華民國開發性製藥研究協會、社團法人台灣藥物品質協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 學名藥協會、中華民國藥劑生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副本:台灣國際生命科學會 2015-06-30
09:5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