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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育 局 通 函 第 124 / 2022 號 分發名單:各中、小學校長-備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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檔號: (6) in EDB/LTQ/PRO/19/7/3

教 育 局 通 函 第 124 / 2022 號

分發名單:各中、小學校長-備辦 副本送: 各組主管-備考 ( 英基學 校及國際學校除外 )

英文/普通話科教師語文能力要求事宜

(注 意 :各 中 、小 學 校監 /校 長 及教 師 均應 閱 讀本 通函 )

摘要

本通函旨在提醒各中、小學須 按 語 文 能 力 要 求 政 策 適 當 調 派 教 師 任 教 英 文 / 普 通 話 科 。

詳情

2. 語 文 能 力 要 求 政 策 自 2000 年 開 始 實 施,其 目 的 在 於 確 保 所 有 語 文 教 師 達 到 最 基 本 的 語 文 能 力 要 求,從 而 提 高 教 育 質 素。此 政 策 適 用 於 所 有 資 助 學 校 的 英 文 / 普 通 話 科 常 額 教 師,以 及 在 官 立 學 校、按 位 津 貼 學 校 、 直 接 資 助 學 校 和 提 供 正 規 課 程 的 私 立 日 間 中 、 小 學 任 教 , 而 其 教 席 相 當 於 資 助 學 校 常 額 教 席 的 英 文 / 普 通 話 科 教 師。語 文 能 力 要 求 政 策 不 適 用 於 按「 以 英 語 為 母 語 的 英 語 教 師 」( 下 稱「 英 語 教 師 」)計 劃 聘 用 的 教 師 , 以 及 英 基 學 校 和 國 際 學 校 的 教 師 。

3. 按 照 語 文 能 力 要 求 政 策 , 所 有 在 第 2 段 提 及 的 英 文 / 普 通 話 科 教 師 必 須 已 經 達 到 語 文 能 力 要 求。教 師 可 透 過 申 請 豁 免 或 參 加 教 師 語 文 能 力 評 核 達 到 語 文 能 力 要 求 :

(a) 語 文 能 力 要 求 豁 免

取 得 相 關 學 位 並 曾 受 相 關 師 資 培 訓 的 英 文 科 教 師,可 獲 全 面 豁 免 , 而 取 得 相 關 資 格 的 普 通 話 科 教 師 則 可 獲 部 分 豁 免 。

(i) 英 文 科 方 面,教 師 如 持 有 相 關 的 學 位,並 已 獲 得 相 關 的 師 資 培 訓,即 可 視 為 已 達 到 第 三 級 的 語 文 水 平,符 合 教 師 基 本 能 力 水 平 的 要 求 。

(ii) 普 通 話 科 方 面,在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普 通 話 高 級 水 平 測 試 中 取 得 及 格 成 績 的 教 師 可 豁 免 聆 聽 與 認 辨、拼 音、口 語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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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 求;而 在 國 家 語 言 文 字 工 作 委 員 會 普 通 話 水 平 測 試 中 取 得 二 級 乙 等 或 以 上 成 績 的 教 師 則 可 豁 免 口 語 的 要 求。請 注 意 , 課 堂 語 言 運 用 並 不 設 豁 免 。

有 關 豁 免 的 詳 情 , 請 瀏 覽 教 育 局 網 頁 : http://www.edb.gov.hk/exemption。

(b) 教 師 語 文 能 力 評 核

香 港 考 試 及 評 核 局 及 教 育 局 每 年 均 會 合 辦 教 師 語 文 能 力 評 核 。 筆 試 及 口 試 一 般 於 2023 年 1 月 至 3 月 期 間 舉 行 , 而 課 堂 語 言 運 用 則 於 2022 年 11 月 至 2023 年 4 月 舉 行 。 有 關 評 核 的 安 排 細 節 , 將 於 稍 後 公 布 。

有 關 教 師 語 文 能 力 評 核 的 詳 情 , 請 瀏 覽 教 育 局 網 頁 : http://www.edb.gov.hk/lpat。

檢 視 新 入 職 或 新 調 派 任 教 英 文 / 普 通 話 科 教 師 在 達 到 語 文 能 力 要 求 方 面 的 進 展 情 況

4. 新 入 職 或 新 調 派 任 教 英 文 / 普 通 話 科 的 常 額 教 師 , 在 開 始 任 教 有 關 科 目 前 , 最 低 限 度 須 先 在 各 項 核 心 語 文 能 力1達 到 語 文 能 力 要 求 , 並 須 於 開 始 任 教 該 語 文 科 目 的 首 年 內 在 課 堂 語 言 運 用 方 面 也 達 到 要 求。

當 2023 年 教 師 語 文 能 力 評 核 成 績 於 2023 年 5 月 發 布 後,校 方 應 檢 視 新 入 職 或 新 調 派 任 教 英 文 / 普 通 話 科 的 教 師 在 達 到 語 文 能 力 要 求 方 面 的 進 展 情 況 , 並 在 有 需 要 時 作 出 適 當 的 調 配 安 排 。

5. 受 2019 冠 狀 病 毒 病 的 影 響,學 校 需 調 整 面 授 課 堂 的 安 排,2022 年 課 堂 語 言 運 用 的 評 核 時 段 因 而 亦 需 延 長,符 合 特 定 條 件 的 教 師 需 達 到 語 文 能 力 要 求 的 期 限 已 獲 延 期 (即 由 2022 年 8 月 31 日 或 以 前 延 期 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 或 以 前 ),相 關 學 校 及 教 師 已 於 2022 年 5 月 接 獲 通 知 。

非 常 額 英 文 / 普 通 話 科 教 師

6. 語 文 能 力 要 求 政 策 不 適 用 於 英 文 / 普 通 話 科 非 常 額 教 師,即 只 屬 臨 時 聘 任 性 質 的 教 師。這 些 臨 時 教 師 只 受 聘 暫 時 替 代 暫 離 教 學 崗 位 的 常 額 教 師 , 或 其 教 席 屬 核 准 教 職 員 編 制 以 外 。 一 般 而 言,這 類 教 師 只 會 佔 校 內 教 師 人 數 的 小 部 分 。 為 確 保 任 教 英 文 / 普 通 話 科 的 教 師 均

1 英文科核心語文能力指在教師語文能力評核(英國語文)的閱讀、寫作、聆聽及口語卷別。普 通話科核心語文能力指在教師語文能力評核(普通話)的聆聽與認辨、拼音及口語卷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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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 備 基 本 語 文 能 力 以 提 供 優 質 的 教 學 , 學 校 也 可 鼓 勵 這 些 臨 時 英 文 / 普 通 話 科 教 師 達 到 語 文 能 力 要 求 。

「 英 語 教 師 」 計 劃 下 受 聘 的 教 師

7. 教 師 語 文 能 力 要 求 及 各 項 相 關 安 排,均 不 適 用 於 官 立、資 助 及 按 位 津 貼 學 校 在「 英 語 教 師 」計 劃 下 受 聘 的 教 師 。 他 們 在 學 校 擔 任 英 文 科 的 資 源 教 師,主 要 通 過 支 援 本 地 英 文 科 教 師 和 與 他 們 協 作,共 同 落 實 課 程 和 推 動 科 務 發 展。每 所 合 乎 有 關 條 件 的 官 立、資 助 及 按 位 津 貼 學 校 , 一 般 均 獲 分 配 一 個 「 英 語 教 師 」計 劃 的 教 席 。 因 此 , 在 直 接 資 助 學 校 及 私 立 學 校 , 按 相 當 於 「 英 語 教 師 」 計 劃 聘 任 的 教 師 數 目 也 應 有 所 限 制。任 何 以 英 語 為 母 語 的 英 文 科 教 師,如 並 非 按「 英 語 教 師 」 計 劃 聘 任,則 應 被 視 為 相 當 於 資 助 學 校 的 英 文 科 常 額 教 師,他 們 也 須 達 到 語 文 能 力 要 求 。

二 零 二 二 / 二 三 學 年 英 文 / 普 通 話 科 教 師 的 調 配

8. 為 確 保 任 教 英 文 / 普 通 話 科 的 教 師 均 具 備 基 本 語 文 能 力 以 提 供 相 關 科 目 的 優 質 教 學,學 校 在 調 配 二 零 二 二 / 二 三 學 年 語 文 科 教 師 人 手 時 , 請 留 意 語 文 能 力 要 求 政 策 的 有 關 規 定 。

查詢

9. 有 關 語 文 能 力 要 求 政 策 的 詳 情 , 請 瀏 覽 教 育 局 網 頁 : http://www.edb.gov.hk/lpr。

10. 如 有 查 詢 , 歡 迎 致 電 2892 5764 與 林 欣 欣 女 士 聯 絡 。

教 育 局 局 長 李 惠 萍 代 行 二 零 二 二 年 八 月 三 十 一 日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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