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號︰EDB(ESP)/SALSP/11/3/1(1)
教育局通函第 65/2021 號
分發名單︰ 所有官立、資助、按位津貼學 校及直接資助計劃學校的校監 及校長
副本送:各組主管-備考
校本課後學習及支援計劃 2021/22 學年
摘要
本通函旨在邀請學校申請 2021/22 學年「校本課後學習及支援計劃」
(「下稱「課後計劃」) 下的「校本津貼」,以補充學校為支援清貧學生而舉辦 的課後活動。
詳情
計劃目的
2. 為支援清貧學生參與課後活動,以幫助他們全人發展及個人成長,教 育局由 2005/06 學年開始實施「課後計劃」,現時向公營學校 (包括特殊學校) 和直接資助計劃學校,以及非政府機構分別提供「校本津貼」及「區本計劃」
撥款,為清貧學生分別籌辦校本及區本的課後活動。「課後計劃」的對象學生 是那些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及學生資助計劃全額津貼的小一至中六 學生。詳情見本局網頁 (http://www.edb.gov.hk/salsp)。
靈活安排
3. 為了讓更多不在綜援/學生資助計劃全額津貼之列但亦屬清貧而需學 校多加照顧的學生也能受惠,教育局為參與學校提供酌情名額;並由 2014/15 學年開始,把有關名額由 10%增加至 25%,讓更多學生受惠。此外,學校可 運用「校本津貼」購買物資/器材 (例如運動用品/具教育意義的益智玩具/
棋類/書籍/小食/飲料等),以及資助個別學生參與課後活動的交通費。惟 上述開支須切合活動需要,並只適用於參與課後活動的清貧學生。為避免上述 開支與獲提供的「校本津貼」不成比例,上述開支的總額不應超逾學校獲提供 的「校本津貼」總額的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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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性撥款特別安排
4. 現行安排下,本局會審視參與學校已提交的最近一年周年帳目,視乎 學校運用「校本津貼」的情況,為參與學校提供鼓勵性撥款。因應2019冠狀病 毒病疫情,學校為支援清貧學生舉辦的課後活動或會在停課/半天面授課堂 期間受到影響,以致2019/20學年的周年帳目未必能實際反映學校使用「校本 津貼」的正常情況。因此,本局現作出特別安排,以參與學校已提交的最近三 年周年帳目1,審視學校運用「校本津貼」的情況,以決定參與學校在2021/22 學年是否可獲得「校本津貼」鼓勵性撥款,以支援清貧學生的全人發展。
5. 具體來說,局方會根據學校在2019/20學年「校本津貼」使用率2或 2018/19學年及2017/18學年的平均使用率計算,以較高者為準,如能達80%或 以上的參與學校,每名合資格學生的每年「校本津貼」額會由原來的400元上 調至600元,而有關學校亦會獲得以600元計算因酌情名額而提供的額外25%的
「校本津貼」。至於其他參與學校,每名合資格學生的每年「校本津貼」額則 以400元計算。
申請「校本津貼」
6. 請學校填妥夾附的申請回條,於 2021 年 6 月 25 日或之前交回本局延 伸支援計劃組辦理。我們一貫會在 2021 年 7 月下旬撥款予參加學校,同時知 會學校計算撥款的詳情。
「區本計劃」
7. 若學校與非政府機構協作推行 2021/22 學年「區本計劃」 (如適用),
亦請學校協助監察有關機構執行計劃的進度及表現,並與其保持緊密溝通,確 保所提供的服務切合清貧學生的不同需要。由 2017/18 學年起,本局已調整
「區本計劃」有關財務的安排,當中包括發放予非政府機構三期撥款的比例及 機構遞交周年帳目的日期等,以利「區本計劃」能更有效地推行。詳情請參閱 載於本局網頁的「區本計劃指引」(http://www.edb.gov.hk/salsp → 區本計劃)。
查詢
8. 如有查詢,請與本局延伸支援計劃組聯絡 (電話: 2892 6653)。
教育局常任秘書長 容寶樹代行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
1 資助、按位津貼學校及直接資助計劃學校的周年帳目以學年為基礎;現時學校呈交最近三年的周年帳目 為 2019/20、2018/19 及 2017/18 學年;官立學校則以財政年度為基礎,即 2020-21、2019-20 及 2018-19 財政年度的帳目。
2 使用率按有關年度「校本津貼」實際總開支及獲提供「校本津貼」的撥款總額計算。
回條
(請於 2021 年 6 月 25 日或之前交回)
致︰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 213 號 胡忠大廈 11 樓 1141 室 教育局常任秘書長
[高級教育主任(延伸支援計劃)經辦]
(傳真號碼 3107 1306)
2021/22 學年校本課後學習及支援計劃
(請在適當方格內加上“”號) :
本校遵照「校本課後學習及支援計劃」的條件,申領「校本津貼」,為合資 格學生籌辦校本課後活動。
本校無意申請「校本津貼」。
原因:
校監簽署︰
校監姓名︰
學校名稱︰
學校編號︰
學校電話號碼︰
日期︰ 學校印鑑
備忘事項︰
1. 「校本課後學習及支援計劃」的撥款屬補充性質。為照顧清貧學生的不同需要,教育 局鼓勵學校靈活調配資源,及/或參加現時政府/慈善機構設有的多個資助計劃。
2. 學校應讓相關持份者包括家長了解學校如何在課後活動方面支援清貧學生,進一步提 高透明度。此外,學校須於學校周年計劃內具體列明校本計劃的安排,並須於 2021 年 10 月底前把學校周年計劃上載學校網頁。學校須每年檢討校本計劃,並在學校報告反 映檢討結果。學校須於 2021 年 11 月底前把報告上載學校網頁,否則,2021/22 年度發 放的「校本津貼」會被撤回。
3. 學校可保留「校本津貼」的剩餘款項,但以不超逾當年度「校本津貼」的撥款總額為 限,超出的款項須退還教育局。至於官立學校方面,有關安排則以財政年度為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