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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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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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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案》

試題編號:20900-108401

審定日期:108 年 月 日

定向行動訓練單一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應檢參考資料

(2)

定向行動訓練單一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應檢參考資料

(第二部分)

壹、定向行動訓練單一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試題使用說明 ... 1 

貳、定向行動訓練單一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應檢人須知 ... 2 

參、定向行動訓練單一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工具及材料表 ... 5 

肆、定向行動訓練單一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試題 ... 6 

伍、定向行動訓練單一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評審表 ... 7 

陸、定向行動訓練單一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評審總表 ... 15 

柒、定向行動訓練單一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時間配當表 ... 16 

(3)

壹、定向行動訓練單一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試題使用說明

一、 本應檢參考資料,其內容包含:1.術科測試試題使用說明 2.應檢人須知 3.術科測試

工具及材料表 4.術科測試試題 5.術科測試評審表 6.術科測試評審總表 7.術科測試時 間配當表等七部分。

二、 術科測試辦理單位應將術科測試應檢參考資料,於檢定十四天前(以郵戳為憑)寄 發給各應檢人。

三、 於檢定當日,應檢人不得攜帶本參考資料進入檢定場內,否則以違規論處。

四、 本試題(試題編號:20900-108401),測試時間為 60 分鐘,術科測試總成績須達 60 分以上(含 60 分《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始為合格。

五、 本職類單一級術科每場次檢定人數 3 人為原則(應檢人最多至 9 人)。本職類每日測 試 2 場次,以上、下午各一場次為原則。

六、 本職類採用網路版電子抽籤方式進行試題測試,抽題規定如下:

(一)術科測試辦理單位依時間配當表規定之時間辦理網路版電子抽籤事宜。術科 測試辦理單位應準備電腦及印表機相關設備各一套,依時間配當表規定之 時間辦理網路版電子抽籤事宜並將電腦設置到抽題操作界面,會同監評人 員、應檢人,全程參與抽題,處理電腦操作及列印簽名事項。如因故無法 使用網路版電子抽籤系統,則改以單機版電子抽籤系統進行抽題。應檢人 依抽題結果進行測試,遲到者或缺席者不得有異議。

(二)網路版電子抽籤抽題方式如下:

1、由監評長公開從應檢人准考證號碼中,抽出 1 位應檢人代表。

2、應檢人代表抽出當日檢定之第一序位應檢人,第一序位應檢人准考證號 碼之下一號碼為第二序位應檢人,其餘依此類推。

監評長及應檢人代表對抽籤結果應簽名確認,另將抽籤結果公告於明顯處。

應檢人中如有缺考或中途棄考者,經監評人員召開會議討論決議,其應檢順 序在後者,依序向前遞補應試。

(4)

貳、定向行動訓練單一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應檢人須知

一、 應檢人應請攜帶檢定通知單、准考證、身分證辦理報到手續。

二、 應檢人除使用檢定場所提供之設備及材料外,並應遵守檢定場地之相關規定。

三、 應檢人應準時進入考場,測試時間開始後逾十五分鐘者不准入場,並取消應檢資 格,遲到者其測試時間亦不得延長。

四、 應檢人入場後,應依抽籤順序,依場地動線指示,於測試時間 60 分鐘內全程完成 測試項目(共 5 大項),其中一項未完成者以不及格論,考試過程中不得求助路人及 同意路人協助。

五、 本術科測試總成績須達 60 分以上(含 60 分《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始為合格。

六、 應檢人不得攜帶任何自備工具表所列以外之相關資料、工具、器材及行動電話、呼 叫器、穿戴式裝置或其他具資訊傳輸、感應、拍攝、記錄功能之器材及設備或其他 與測試無關之物品等。

七、 術科測試辦理單位應於辦理測試之每一場次,依時間配當表規定之時間辦理網路 版電子抽籤事宜(如因故無法使用網路版電子抽籤系統,則改以單機版電子抽籤系 統進行抽題),抽籤方式如下:

1、由監評長公開從應檢人准考證號碼中,抽出 1 位應檢人代表。

2、應檢人代表抽出當日檢定之第一序位應檢人,第一序位應檢人准考證號碼之下 一號碼為第二序位應檢人,其餘依此類推(應檢順序如下範例)。

監評長及應檢人代表對抽籤結果應簽名確認,另將抽籤結果公告於明顯處。

應檢人中如有缺考或中途棄考者,經監評人員召開會議討論決議,其應檢順序在 後者,依序向前遞補應試。應檢人依抽題結果進行測試,遲到者或缺席者不得有 異議。

*上午場次應檢人應檢順序範例

時間順序 第一組 第二組 第三組

0830-0930 第一順位 第二順位 第三順位 0940-1040 第四順位 第五順位 第六順位 1050-1150 第七順位 第八順位 第九順位

(5)

*下午場次應檢人應檢順序範例

時間順序 第一組 第二組 第三組

1340-1440 第一順位 第二順位 第三順位 1450-1550 第四順位 第五順位 第六順位

1600-1700 第七順位 第八順位 第九順位 八、 應檢人應俟監評人員宣布「開始」後,才能開始檢定作業。應檢人進行室外測試

時,應著術科測試辦理單位提供之反光背心,以維安全。

九、 監評人員應請於結束前三十分鐘及五分鐘各提醒一次,口頭提醒應檢人時間將屆,

請妥為把握。

十、 應檢人於檢定中,應口述的部分須以口頭、肢體表達,儘量表達對個案安全性、

舒適性及尊重(尊嚴、隱私)之服務。

十一、 為維護應檢人安全,在不違反測試公平性及維護應檢人權益前提下,監評人員 應於測試前向應檢人說明注意事項,測試過程中有危及應檢人安全之虞或當應 檢人有影響到其他用路人行進動線時,監評人員得暫停應檢人繼續前進,並應 暫停計時,等其他用路人離開之後再請應檢人回到原定位點,再開始計時繼續 執行考試。

十二、 應檢人不得協助他人完成術科檢定。

十三、 應檢人故意破壞現場器具及材料者應負賠償責任。

十四、 本試題檢定應在各試題規定時間內完成,監評人員宣布「時間到了」時,立即 停止操作,應檢人如繼續作答者,該題不予評分。

十五、 應檢人倘不遵守試場規則,除勒令出場外,並取消應檢資格概以不及格論處。

十六、 應檢人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予以扣考,並不得繼續應檢;其已檢定之成績無 效,且以不及格論:

(一) 冒名頂替。   

(二) 持用偽造或變造之應檢證件。 

(三) 傳遞資料或信號。   

(四) 協助他人或託他人代為實作。   

(6)

(五) 互換工件或圖說。   

(六) 隨身攜帶成品或規定以外之器材、配件、圖說、行動電話、呼叫器、穿戴式裝 置或其他具資訊傳輸、感應、拍攝、記錄功能之器材及設備或其他與測試無關 之物品等。 

(七) 不繳交工件、圖說或依規定須繳回之試題。   

(八) 故意損壞機具、設備。   

(九) 不接受監評人員勸導,擾亂試場內外秩序。

(十) 違反「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二十三條規定。   

(十一) 明知監評人員未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二十七條規定迴避 而繼續應檢。

十七、 應檢人除應遵守本須知所載明之事項外,並應配合檢定場地臨時規定之有關事 項。

(7)

參、定向行動訓練單一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工具及材料表

項目 名稱 規格 單位 數量 備註

1. 眼罩 個 6 3 個備用

(模擬案主使用) 2. 觸覺地圖 尺寸:A3 大小(依需求可對折)

材質:不拘(需可防水) 須含下列要素:

a.圖例 b.方向

c.陸標線索標示

d. 雙視(點字及印刷字) e.地圖名稱

個 6 3 個備用

3. 反光背心 件 12

4. 手杖 支 3 1 支備用

依模擬案主身高提供 5. 望遠鏡 單筒(8x-10x20mm-32mm) 支 4 1 支備用

6. 計時鬧鈴時鐘 個 3 供監評人員用

(8)

肆、定向行動訓練單一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試題

試題編號:20900-108401

一、 測試時間:六十分鐘。

二、 配分:共 100 分。

三、 測試內容:

(一) 人導法 (16%)

(二) 室內行動法(徒手) (9%)

(三) 觸覺地圖的教導與應用(包含迷路偏向時能利用觸摸地圖重新定位) (10%) (四) 望遠鏡的教導與使用 (10%)

(五) 教導視障者從 A 點到 B 點(包含獨立通過有紅綠燈號誌路口或無號誌路 口、手杖技巧、求助技巧) (55%)

(9)

伍、定向行動訓練單一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評審表

試題編號: 20900-108401

檢定日期: 檢定起訖時間:

姓 名 評審結果

准 考 證 號 碼

□及格 □不及格

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為不及格: 請註明其具體事實

(一)違反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 48 條相關規定,

以不及格論者

(二)未能於規定時間內完成

□中途放棄 □未完成

測驗項目與內容 配 分

給分標準

(須按順序操作始得給分,分成 3 個等級,全數完成 給滿分,完成 1/2(含)以上項目給一半分數,低於 1/2 項目不給分。)

得分 備註說明

一、人導法(16%) 示範、指導及評量:

1-1、建立聯繫

3 分

1-1-1 引導者以手背接觸方式建立聯繫 1-1-2 視障者以虎口握住引導者手肘的方式 1-1-3 引導者的手臂須緊靠身體

1-1-4 視障者的手臂與前臂成 90 度

1-1-5 引導者與視障者的身體最接近的兩個 肩膀應保持一前一後的直線,並保持 約半步之距離

□ 3 分

□1.5 分

□ 0 分 1-1、直線及左右轉彎行走 1-1-6 引導者能提醒視障者於直線行進中維

持穩定的姿勢

1-1-7 引 導 者 能 於 轉 彎 前 , 須 讓 視 障 者 停 住,引導者才帶著視障者轉彎

1-1、中斷聯繫 1-1-8 引導者能示範、指導及評量視障者理 解引導者用手臂轉動為中斷聯繫之意

(10)

1-2、窄道通行 3 分

1-2-1 引 導 者 把 引 導 之 手 臂 向 背 後 略 做 推 移,手腕放在背脊中央

1-2-2 讓視障者能隨著引導者引導手臂位置 之改變,而將身體位置移至引導者後 方

1-2-3 讓視障者手臂伸直以保持適當的距離 1-2-4 通過窄道後引導者調整手臂,讓視障

者回復到直線行走的適當位置

□ 3 分

□1.5 分

□ 0 分 1-2、進出電梯 1-2-5 以窄道通行方式進入電梯

1-2-6 站定後,與視障者中斷聯繫;走到視 障者後〈側〉方,再請視障者一百八十 度向後轉

1-2-7 與視障者重新建立聯繫,以窄道通行 方式走出電梯

1-3、上、下樓(總分 4 分):

上樓 2 分、下樓 2 分

2 分

上樓方式:

1-3-1 指導視障者在階梯邊緣先暫停

1-3-2 指導視障者身體面向階梯,雙腳指頭 垂直輕碰階梯底部邊緣

1-3-3 引導者與視障者並排而立(含調整視障 者雙腳位置)

1-3-4 由引導者先走第一步,視障者保持在引 導者身後一步,並配合視障者之速度維 持此一前一後之狀態

1-3-5 引導者於階梯結束平面暫停腳步,直到 視障者行至階梯結束平面,引導者方繼 續前進

1-3-6 引導者在階梯有分段情況下,每段平 台處執行方式以 1-3-1~1-3-5 步驟進行

□ 2 分

□ 1 分

□ 0 分

(11)

2 分

下樓方式:

1-3-7 在階梯邊緣先暫停

1-3-8 身體正面向階梯,雙腳指頭垂直對齊 階梯邊緣

1-3-9 視障者與引導者並排而立〈含調整視障 者雙腳位置〉

1-3-10 由引導者先走第一歩,視障者保持在 引導者身後一歩,並配合視障者之速 度維持此一前一後之狀態

1-3-11 引導者在階梯每一階段平台處暫停腳 步

1-3-12 引導者在階梯有分段情況下,每段平 台處執行方式以 1-3-7~1-3-11 步驟進 行

□ 2 分

□ 1 分

□ 0 分

1-4、換手換邊 3 分

靜態換邊方式:

1-4-1 能先於靜態時示範、指導視障者空著 的手,如何以追跡方式,橫越引導者 之背部,再握另一邊手臂之動作後,

放開原握手

□ 3 分

□1.5 分

□ 0 分 行進間換邊方式:

1-4-2 能於行進時示範、指導視障者空著的 手,如何以追跡方式,橫越引導者之 背部,再握另一邊手臂之動作後,放 開原握手

過門方式:

1-4-3 指導視障者依需要判斷是否需要換邊 換手

1-4-4 指導視障者用適當(左或右)的手找到 引導者握住的門把,及指導視障者將門 關上並順利通過

(12)

1-5、入座與離座(不熟悉 環境)

3 分

1-5-1 引導視障者到最靠近座位的地方 1-5-2 說明座位朝向與視障者間的相對位置 1-5-3 與視障者中斷聯繫

1-5-4 使視障者找到椅背

1-5-5 使視障者用空著的手探查椅面

1-5-6 使視障者彎腰探查椅面時,可以保護 臉部

1-5-7 使視障者用腿邊貼靠座位前方,或維 持單手扶著椅背靠座位前方,自行入 座

1-5-8 起身時,能用語言或非語言方式與視 障者重新建立聯繫

1-5-9 視障者正確的抓握住引導者的手肘

□ 3 分

□1.5 分

□ 0 分

二、室內行動法(徒手) (9%) 能示範、指導及評量視障 者:

2-1 上、下肢保護法及取 向(垂直)

6 分

上肢保護法:

2-1-1 能指導視障者的手臂抬至肩膀高度保持 與地面平行的姿勢

2-1-2 能指導視障者前臂在肘關節處彎曲形成 一個約一百二十度的鈍角

2-1-3 能指導視障者手掌外翻手指放鬆併攏伸 直超出另一邊肩膀約三公分

下肢保護法:

2-1-4 能指導視障者的前臂、手腕和手指都伸 直

2-1-5 能指導視障者掌心朝向身體,手指併 攏且放鬆

2-1-6 能指導視障者手掌在身體中線,下垂,

與身體保持十五到二十公分的距離 取向(垂直):

2-1-7 視障者以身體背面平貼於牆面 2-1-8 視障者面朝向目標物或聲源行進

□ 6 分

□ 3 分

□ 0 分

(13)

2-2、追跡行走 3 分

2-2-1 使視障者朝向行進方向,身體靠近被 追跡物或牆,與其距離不應超過二十 五公分

2-2-2 視障者前伸之手臂自然的往前伸並與 被追跡物成約四十五度角

2-2-3 視障者手指併攏放鬆手背,手掌微 彎,並與被追跡物形成適當角度 2-2-4 視障者以無名指及小指來接觸被追跡

物並保持輕觸

□ 3 分

□1.5 分

□ 0 分

三、觸覺地圖的教導與應用(包含迷路偏向時能利用觸摸地圖重新定位) (10%) 3-1、觸覺地圖放置方向 2

3-1-1 以視障者的方向為基準 □ 2 分

□ 0 分 3-2、能根據觸覺地圖清楚

提 供 視 障 者 足 夠 資 訊 以 協 助 其 建 構 心 理地圖

8 分

3-2-1 能夠有系統、邏輯清楚說明垂直與平行 的馬路方位關係

3-2-2 能說明 A 點到 B 點相對位置關係 3-2-3 能說明行走路線上重要的陸標與線索

資訊

3-2-4 能教導視障者迷路或偏向時重新定位 3-2-5 透過複述確認視障者是否建構心理地

□ 8 分

□ 4 分

□ 0 分 四、望遠鏡的教導與使用 (10%)

4-1、能夠說明並示範如何 將望遠鏡

(8x-10x20mm-32mm) 使用於靜態與動態 中,例如:商家招 牌、行駛中的公車

3 分

4-1-1 能夠示範並說出正確操作望遠鏡的步 驟並找到靜態標的物:

(a)調整焦距

(b)掃描附近店家的招牌 (c)搜尋:找到某店家的招牌

(d)找到標的物並說出鄰近 2-3 個店家招 牌名稱

備註:

(1) 能正確說出上述步驟 3 項(含)以上者,給 滿分

(2) 未能正確說出上述步驟 3 項(含)以上者,

則不給分

□ 3 分

□ 0 分

(14)

2 分

4-1-2 能夠示範並說出正確操作望遠鏡的步 驟並找到動態標的物:

(a)調整焦距

(b)掃描前方的行進來車

(c)搜尋:找到某公車的路線號碼 (d)說出該公車路線號碼

備註:

(1) 能正確說出上述步驟 3 項(含)以上者,給 滿分

(2) 未能正確說出上述步驟 3 項(含)以上者,

則不給分

□ 2 分

□ 0 分

4-2、能夠教導如何將望遠 鏡

(8x-10x20mm-32mm) 使 用 於 靜 態 與 動 態 中 , 例 如 : 商 家 招 牌、行駛中的公車

3 分

4-2-1 能夠教導視障者正確操作望遠鏡的步 驟並找到靜態標的物:

(a)調整焦距

(b)掃描附近店家的招牌 (c)搜尋:找到某店家的招牌

(d)找到標的物並說出鄰近 2-3 個店家招 牌名稱

備註:

(1) 能正確說出上述步驟 3 項(含)以上者,給 滿分

(2) 未能正確說出上述步驟 3 項(含)以上者,

則不給分

□ 3 分

□ 0 分

2 分

4-2-2 能夠教導視障者正確操作望遠鏡的步 驟並找到動態標的物:

(a)調整焦距

(b)掃描前方的行進來車

(c)搜尋:找到某公車的路線號碼 (d)說出該公車路線號碼

備註:

(1) 能正確說出上述步驟 3 項(含)以上者給滿 分

(2) 未能正確說出上述步驟 3 項(含)以上者則 不給分

□ 2 分

□ 0 分

(15)

五、教導視障者從 A 點到 B 點(包含獨立通過有紅綠燈號誌路口或無號誌路口、手杖技巧、求助技 巧) (55%)

5-1、手杖技巧的教導

6 分

5-1-1 各式運杖技巧,依環境狀況調整使用

5-1-2 能教導視障者獲取目的地特徵資訊 □ 6 分

□ 3 分

□ 0 分 5-1、能引導視障者理解環

境訊息之意義(含路 口型態、號誌型式、

車流方向、陸標及其 他現場環境線索)

5-1-3 能清楚且流暢說明以下項目,讓視障 者理解環境訊息之意義:

(a)路口型態 (b)號誌型式 (c)車流方向 (d)陸標

(e)其他現場環境線索 5-2、能指導視障者找到過

馬路適合之起點位置 6 分

5-2-1 能指導視障者使用安全的方法找到通 過馬路的安全位置點(安全範圍)

備註:

(1) 指導視障者找到安全範圍,或指導者口 頭說明安全位置點之策略,給滿分 (2) 未能指導視障者找到安全範圍,或指導

者口頭說明安全位置點之策略,則不給 分

□ 6 分

□ 0 分

5-3、能指導視障者過馬路 前聽取車流調整自己 的方向

6 分

5-3-1 能發現視障者身體無法調正的原因 5-3-2 能指導視障者依據垂直或平行車流以

及相關訊息調整身體方向

□ 6 分

□ 3 分

□ 0 分 5-4、能指導視障者掌握可

安全通過有號誌路口 的時機

6 分

5-4-1 能指導視障者掌握第一股車流聲,為安 全通過有號誌路口之時機

5-4-2 未提醒視障者通過路口時應考慮車流 聲音

備註:

(1) 指導視障者找到安全過馬路時機,或指 導者口頭指導說明找到安全過馬路時機 之策略,給滿分

(2) 未能指導視障者找到安全過馬路時機,

或未能口頭指導說明找到安全過馬路時 機之策略,則不給分

□ 6 分

□ 0 分

(16)

5-5、能指導視障者於行進 間運用車流調整方向 並順利通過路口

14 分

5-5-1 能選擇最適當的位置指導視障者,於 行進間運用車流(平行車流)調整方向並 順利通過路口

備註:

(1) 指導視障者調整方向並順利通過路口給 滿分

(2) 未能指導視障者調整方向並順利通過路 口則不給分

□14 分

□ 0 分

5-6、能指導視障者過馬路 後找到人行道 15

5-6-1 能指導視障者過馬路後,於適當時機 使用正確檢查方法,找到人行道進行 必要之修正

5-6-2 指導視障者過馬路後,於適當時機未 能使用正確檢查方法,但仍找到人行 道。

5-6-3 未能指導視障者過馬路後,於適當時 機使用正確檢查方法,導致無法找到 人行道

□15 分

□7.5 分

□ 0 分

5-7、指導視障者求助技巧 2 分

5-7-1 指導視障者能以合宜的社會互動模式 尋求協助:

(a)找到環境中可能的協助者 (b)尋求協助時能有禮貌請問 (c)他人協助後能道謝

(d)視障者能正確的向協助者表達如何協 助的方式,如:人導法、搭乘大眾運輸 工具方式等

□ 2 分

□ 1 分

□ 0 分

得分總計

監評人員簽名

(請勿於測試結束前先行簽名)

(17)

陸、定向行動訓練單一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評審總表

應檢人姓名 試題編號 檢定日期

總 評 結 果

及 格

20900-108401 年 月 日

不 及 格 缺 考

應 檢 人 得 分

A 監評人員

B 監評人員

應檢人平均得分 [(A+B)/2]

監評人員 簽 章

A 監評人員 B 監評人員

監評長簽章

說明:得分計算方式為 A 監評人員與 B 監評人員給分之平均,最後總成績須達 60 分以 上(含 60 分《小數點以下四捨五入》),術科測試始為合格。

(18)

柒、定向行動訓練單一級技術士技能檢定術科測試時間配當表 每日排定測試場次為上、下午各 1 場次,程序表如下:

時間 內容 備註

07:45-07:50 監評人員、服務人員完成報到

07:50-08:10 監評人員協調會、確認考場 應檢人完成報到

08:10-08:30

1. 監評長向應檢人說明相關規定 (含測試方式、測試情境重點及應注 意之安全事項)

2. 盥洗室、應檢人休息等待區等環境說明 3. 應檢人依試題規定進行抽籤

4. 測試應注意事項說明 5. 其他事項

08:30-12:00 應檢人就各站測試地點(分組同時進行)

測試時間:每 位 應 檢 人 測 試 60 分鐘

12:00-13:00 休息

13:00-13:20 監評人員協調會、確認考場 應檢人完成報到

13:20-13:40

1. 監評長向應檢人說明相關規定 (含測試方式、測試情境重點及應注 意之安全事項)

2. 盥洗室、應檢人休息等待區等環境說明 3. 應檢人依試題規定進行抽籤

4. 測試應注意事項說明 5. 其他事項

13:40-17:00 應檢人就各站測試地點(分組同時進行)

測試時間:每 位 應 檢 人 測 試 60 分鐘

17:00-18:00 1.各站成績評分、核算、登錄 2.召開檢討會作成紀錄

*測試時間依實際測試時間略作調整。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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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耆那教的記錄,西元七世紀時有一位自稱為順世論者的作家富蘭陀羅解釋了順世論

小數點以下第三位四捨五入)在 70 分以上者,且經審查委員會出 席委員過半數同意即為優勝單位,其中序位合計值最低者為第一優

九折十演 開宗第一 覈體第二 位體第三 徵出第四 超境第五 搜玄第六 妙存第七 難差第八 辨差第九 責異第十 會異第十一 詰漸第十二 明漸第十三 譏動第十四 動寂第十五

諮決疑義十科 第一法門總別 第二三觀破立 第三顯示教觀 第四尅示方便 第五當機權實 第六義科刊定 第七聞修增進 第八人天行位 第九古今得失

將一群統計資料由小而大排成一列,則中位數(Me)前段數值之中位數稱為第 一四分位數(Q1),中位數(Me)後段數值之中位數稱為第三四分位數(Q3),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