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10 學年度第二次招生簡章
壹、依據:嘉義市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新生登記作業要點。
貮、登記入園資格及招收名額﹕
一、一般入園資格:具下列資格者,得申請登記入園。
(一)設籍嘉義市(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身心障礙幼兒、原住民幼兒、特 殊境遇家庭子女及本園暨嘉義大學及其附設實驗國民小學編制內之教職員工子 女不限設籍嘉義市)
(二)中班:年滿 4 足歲未滿 5 足歲幼兒(民國 105 年 9 月 2 日到 106 年 9 月 1 日出 生者),預定招收人數:15 名。
二、優先入園資格:符合一般入園資格,且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依下列順序優先就讀 幼兒園。
第一順位: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原住民幼兒、特殊境遇家庭子女(以 上不限設籍嘉義市)、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第二順位:多胞胎(含雙胞胎)幼兒、幼兒家庭育有同胞兄弟姐妹 3 人(含)以上且年 滿 3 足歲之幼兒﹙限設籍嘉義市﹚。
第三順位:本園暨嘉義大學及其附設實驗國民小學編制內之教職員工子女﹙不限設 籍嘉義市﹚。
參、招生公告、登記日期及時間、地點:
一、招生簡章公告:110 年 5 月 14 日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www.ncyes.ncyu.edu.tw)
及佈告欄(嘉義市林森東路 46 號,專線電話:2715358)。 二、新生登記:
(一)一般含優先入園登記:110 年 5 月 20 日(星期四)、110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五) 上 午 8 時至下午 4 時於本園二樓辦公室辦理登記。
(二)登記人數公告:可於 110 年 5 月 24 日(星期一)下午 2 時至本校網站
(http://www.ncyes.ncyu.edu.tw)及佈告欄(嘉義市林森東路 46 號,專線電 話:2715358)查詢登記人數。
肆、登記手續
一、流程:攜帶附表證件之正本及影本至本園辦理登記領取報名表(可代理報名)
填寫報名表、蓋私章或簽名審核→完成登記。
二、資料繳交。
(一)繳交全戶之戶口名簿影本乙份(戶口名簿正本亦請攜帶核對用)。
(二)具低收入戶子女、中低收入戶子女、原住民族幼兒、特殊境遇家庭子女、中度 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請繳交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乙份(帶正本備核)。
伍、公開抽籤:
如登記人數超過招收名額,則辦理公開抽籤,日期、時間如下:
一、優先入園幼兒超額抽籤:110 年 5 月 25 日(星期二)上午 9 時於本園活動中心辦理 抽籤;多胞胎(含雙胞胎)且年滿 3 足歲以上幼兒,如登記人數超過招收名額,由家長 填具切結書後,自行決定是否併同或分別抽籤。若同一籤卡多胞胎(含雙胞胎)幼兒 之錄取,遇缺額數少於多胞胎(含雙胞胎)幼兒數時,由家長自行決定同缺額數之幼 兒入園。
二、一般入園幼兒超額抽籤:110 年 5 月 25 日(星期二)上午 10 時於本園活動中心辦理 公開抽籤。未錄取者同時抽出備取順序,依序遞補。
三、公告錄取名單:
110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三)在本校網站(http://www.ncyes.ncyu.edu.tw)、校門口公 告錄取幼兒名單,並分別通知錄取幼兒家長或監護人。
陸、新生報到:
一、經公布錄取之幼兒,請家長或監護人於 110 年 5 月 28 日(星期五)上午 9 時至 11 時至本園二樓辦公室辦理新生報到手績,屆時若未依照規定期程辦理報到者,以棄 權論,改由備取名冊幼兒依序遞補。
二、備取生接到遞補訊息請於當天至隔天下午 4 時前辦理報到手續,逾時以棄權論。備 取生資格保留至 111 年 6 月 30 日(星期四)止。
柒、附則:
(一)本園上課時間採全日制,上課時間為上午 8 時至下午 4 時。
(二)本園依規定無交通車編制,凡錄取之幼兒,上、下學須由家長自行接送,如無法 準時接送者,可參加課後留園服務。
(三)本園平日提供課後留園服務(對象:大班、中班、小班幼兒。上課時間:下午 4 時至 5 時 30 分),寒暑假亦提供課後留園服務(對象:大班、中班、小班幼兒。上 課時間:上午 8 時至 4 時)。人數達 11 名即可開班,有需要者需另行繳費,如符 合補助條件者,依相關規定辦理補助。
(四)本園收退費依據「嘉義市幼兒園收退費辦法」辦理,請家長依學校分發之繳費單 辦理繳費註冊事宜。
(五)各項學費補助依教育部及嘉義市政府等相關規定辦理之。
(六)本園進行第二次招生後倘有缺額,將不再進行第三次招生,改依登記先後為錄取 標準,滿額為止,且招收對象增列不需設籍嘉義市之適齡幼兒,以提供鄰近幼兒 跨區就近入學,共享教育資源。
(七)本園畢業生不保障直升小學部,仍須依本校小學部新生入學規定辦理。
(八)本招生簡章未盡事宜之處,依嘉義市政府公布之「嘉義市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 兒園新生登記作業要點」及「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相關規定辦理。
(九)本簡章函報嘉義市政府備查後實施,修正後亦同。
附表
國立嘉義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新生登記應檢具證件
資格 順位 對象 應檢具證件
優先 入園
1
低收入戶子女 1. 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
2. 市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及影本。
中低收入戶子女
1. 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
2. 市府核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正本及影本。
原住民族幼兒 1. 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
2. 戶口名簿記載為原住民身分。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 1. 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
2. 市府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證明正本及影本。
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
1. 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
2. 市府核發之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正本及 影本。
2
多胞胎(含雙胞胎)且年滿 3足歲以上幼兒
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
幼兒家庭育有同胞兄弟姐 妹3人(含)以上且年滿3足 歲以上之幼兒
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
3
本園暨嘉義大學及其附設 實驗國民小學編制內之教 職員工子女
1. 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
2. 教職員工在職證明。
一般
入園
一般生 戶口名簿正本及影本。備註:上述證明文件之正本驗後退還,影本繳交本園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