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證效期屆滿重新申請許可及換發許可證申請書 申請項目:申請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總機構)重新設立許可及換發許可證
(※如設有分支機構者,請另外分案申請分支機構重新設立許可及換發許可證。)
【※尚未核發中英文對照之許可證者,請確實填寫以下欄位之英文名稱資料※】
機構名稱
中文 (全銜)
英文
機構地址
(英文地址請參 考郵政總局網
站)
中文 英文
負責人姓名
(英文姓名請與 護照相同)
中文 許可
證號
英文
機構
機構 網址 機構
電話 ( )-
機構
傳真 ( )-
申 請 人
以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分支機構許可證 2 年效期屆滿,茲檢附有關文件重新申請設立許可 及換發許可證。以上資料及所附文件均屬實,如有虛偽,願負法律上之一切責任。
總機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負責人或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 聯絡電話:( )-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 檢附以下文件(請依序排列):【※除審查費、證照費及第 9 項以外之文件請加蓋公司大小章,影本 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之字樣】
□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總機構)重新申請設立許可及換發許可證:
□1.郵局之郵政匯票新臺幣 500 元審查費(受款人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或台灣 Pay 行動支付繳費 證明(以台灣 Pay 繳費者應填寫背面證明)。
□2.郵局之郵政匯票新臺幣 1,000 元證照費(受款人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或台灣 Pay 行動支付繳 費證明(以台灣 Pay 繳費者應填寫背面證明)。
□3.申請書(私業許表 B-1)。
□4.從業人員名冊(私業許表 AA-2)。
□5.公司登記、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團體立案證書影本。
□6.銀行重新出具保證金之保證書(私業許表 B-2、私業許表 B-22-1)或原保證銀行出具延長保證期限之 保證書(私業許表 B-2-1)正本及影本各乙份。
□7.原保證銀行開具之證明書正本(私業許表 B-3)。
□8.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已繳納罰鍰或未受罰鍰處分切結書(私業許表 B-5)。
□9.地方主管機關所開具已繳納罰鍰之證明文件正本(私業許表 B-4)。(須檢附所有處分 貴機構罰鍰之 縣市政府所開具之已繳納罰鍰證明文件,迄未受罰鍰處分者免附)
□10.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證正本及影本各乙份。
※
相關法規及申請程序,請依照本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http://www.wda.gov.tw/所載最新規定辦理。
私業許表 B-1 10906
裝
訂
線
接續前頁
台灣 Pay 行動支付繳費證明
步驟 1:
請依各案件收費額度掃描以下 QRcode 進行繳費。誤繳者將退補正
步驟 2:請依己繳費完成之行動支付 APP 顯示資訊填寫以下欄位 交易時間(年/月/日-時:分)(必填)
交易金額(必填)
付款帳號(必填)
系統追蹤碼末 4 碼(非必填)
交易序號(非必填)
步驟 3:申請人得提供手機截圖影本,以利加速審查(非必填)
註:操作範例可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頁下載https:/www.wda.gov.tw/cp.aspx?n=40A033D0C65F76E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