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翻譯單位與原則的探討
3.0 前言
本論文在第一章中簡介了 The Great Gatsby 的經典地位,且有多種譯本可供 比較研究。在接下來的兩章,即第三、第四章中,本論文藉著比較六種中文譯本 的翻譯,找出中譯本共同的翻譯單位,以及譯本間呈現的一些共同現象,或可作 為翻譯批評或規劃翻譯教學活動時的參考。
3.1 紐馬克對翻譯單位的定義
紐馬克(Peter Newmark)在《翻譯教程》(A Textbook of Translation)一書第 六章專文論述翻譯單位(unit of translation),他引用文奈(Vinay)與達伯奈
(Darbelnet)的見解,將翻譯單位定義為:「爲了維持意義的連貫,而絕對不能 拆開翻譯的最小語言單位1」,並進一步借用哈斯(W. Haas)的話,說明翻譯單 位應該「能有多短就多短,該要多長就多長2」。
紐馬克又區分翻譯單位為文本(章節)、段落、句子、子句、字群、語素等,
並指出句子是「自然」翻譯單位。
紐馬克的結論是,語言無論長短都可以當作翻譯單位,每一個翻譯單位都有
1 ‘ the smallest segment of an utterance whose cohesion of signs is such that they must not be separately translated’ p 54.
2 ‘ as short as is possible, as long as is necessary’ p 54.
一定的功能。
3.2 翻譯以句為基本單位
葉子南承續紐馬克的見解,在《翻譯理論與實踐》第六章〈翻譯單位〉中,
將翻譯單位由小至大分為六層:音位(phoneme)、詞素(morpheme)、詞(word)
3、詞組(phrase)、句子(sentence)、話語或語篇(discourse or text)。
葉氏指出,句子是寫作的基本單位,也是翻譯的基本單位。「詞組」有時也 可以做為翻譯單位,其他單位的對應情況較少,但均有其適用的情況,如翻譯地 名、人名時便以「音位」的對應為主;而翻譯廣告時卻可能必須以整個語篇做為 翻譯單位。因此葉氏的結論是,譯者需靈活把握翻譯單位的概念,即使在同一篇 文章之內,也應視需要交替運用不同的翻譯單位。
本論文所研究的六種譯本表現,大致符合葉氏的看法,即以句為基本翻譯單 位,有時在「詞組」的層次進行轉換,或視需要運用不同的翻譯單位。以下便借 用葉氏的分類,從不同單位來檢驗這六種譯文。
3.3 六個譯本的翻譯單位檢驗
從章節的層次看,六種譯文內容均與原作完全相同,沒有任何增刪修改。但
3 葉氏將此單位稱為「詞」,是因為他的討論以英文為出發點,英文的word在中文裡面對應的是
「詞」的概念,例如yesterday是「昨天」,grape是「葡萄」。中文的「葡」或「萄」若拆開來看,
這兩個字單獨存在是沒有意義的,一定要湊在一起才能成為一個「詞」。需要注意的是,中文的
「字」與「詞」的概念容易產生混淆,因為大部分的「字」(character)本身即可當「單詞」用,
例如「魚」(=fish)、「桌」(=table)。
本論文主要比較的是字數,不討論詞義的翻譯問題,為計算與稱呼方便,因此英文的 word 與中文的 character 均以「字」稱之,與葉氏略有不同。
黃譯卻為每一章自訂「章名」,如第一章是「布坎南夫婦的晚宴」,第五章是「重 逢」,第九章是「無情海」等,且譯本中沒有任何說明,既無註明章名為譯本所 加原文所無,亦無說明增加章名的理由與命名原則。
從段來看,也是僅有黃譯有更動,有時是將原文一些長段切分成較短的段 落,有時又將較短的段落合併;其他五個譯本仍是亦步亦趨追隨原文,沒有絲毫 更動。黃譯之所以異於其他譯本,可能因為黃譯是「口袋本」,為符合「輕薄短 小、易於閱讀」的原則,而在編排上有所更動。
而「句子」則是這六個譯本共同的基本翻譯單位,句子中的「詞組」有時必 須獨立處理,但大部分情況是融入句子中。六位譯者各逞其能,消化原文後,根 據自己的理解與詮釋選擇適當的詞彙與表達法,根據中文語法習慣重新排列組 合。六個譯本共同的翻譯原則,用嚴復的話來說就是「……詞句之間,時有所顛 倒附益,不斤斤於字比句次。而意義則不倍本文」4。不過,雖說「不斤斤於字 比句次」,但在可能的情況下所有譯者仍會盡力保存原文句子的語序,連最「自 由」的黃譯也是如此。
至於意義是否能「不倍本文」,甚至毫無增減,必須從「字」5的層次來檢驗。
「音位」的對應與意義無關,而中文的「字」已涵蓋「詞素」的概念6,因此本 論文均不予另行討論。
在此以第七章的最後一段為例做分析,借用羅選民提出的「小句」分析法7,
4 嚴復,《天演論》〈譯例言〉
5 即葉氏所稱之「詞」。註腳 3 中已解釋過「字」與「詞」的異同,以及本論文為何以「字」稱 之。
6 如註腳 3 所舉之「葡」與「萄」,這二個字單獨存在時便是「詞素」,同時也是中文的「一個字」。
在本論文中也並不特別區分,統一涵蓋在「字」之下。
7 參見〈論翻譯的轉換單位〉,羅選民,收錄於楊自儉等編《翻譯新論》,原載《外語教學與研究》
1992 年第 4 期。
首先以^ 標出原文中含動詞的詞組8並按順序加以編號(如第一個動詞詞組標示 為^1,第二個詞組標示為^2),再以斜線(\)標出「完整句子」(在此以句點為 整句的完結處)。
接著在六種譯文中與原文詞組相對應的位置處標上同樣記號,如遇到譯文將 原文詞組拆成兩段以上處理時,則以^1-1、^1-2 標示。
標示完畢之後的結果如下:
原文: He put his hands in his coat pockets^1 and turned back eagerly to his scrutiny of the house,^2 as though my presence marred the sacredness of the vigil.^3\ So I walked away^4 and left him standing there in the moonlight^5 – watching over nothing^6.\
[王譯] 他把手放在外衣的口袋裡^1,急切地轉回身去^2-1,繼續監視 那棟房子^2-2,好像我的出現破壞了他守夜的神聖似的^3。\我只好走 開^4,讓他一個人在月光下站著^5——空守望著^6。\
[巫譯] 他把兩手插在上衣口袋裏^1,熱切地掉轉身去端詳那座房子
^2,彷彿我的在場有損於他神聖的守望^3。\於是我走開了^4,留下他 站在月光裏^5——空守著^6。\
[黃譯] 他把雙手插在口袋裡^1,又轉身望著他所守候的窗子^2,我若 繼續留在這兒^3-1,好像沾污了他聖潔的使命似的^3-2,我只好離開^4,
由他獨自在月光下守候^5^6。\
[喬譯] 他把兩手揣在口袋裡^1,掉轉身來背著我^2-1、繼續努力去監 視那座房子^2-2,好像有我在場未免有損他神聖的使命^3。\我只好走 開^4,留著他站在月光下^5——空守著^6。\
8 在此即為英文中clause(子句)的概念,有些子句省略了主詞。
[楊譯] 他把手插進上衣口袋^1,急忙轉過身繼續守衛起那幢房子^2,
好像我的存在妨礙他履行自己神聖的職責似的^3。\於是我離開了^4,
讓他獨自站在月光下^5——其實他根本用不著擔心什麼^6。\
[顏譯] 他兩手插進外衣的口袋^1,急切地轉過身去繼續凝視著屋子
^2,就好像我的存在使得他的守夜任務不再崇高神聖似的^3。\於是我 走了開來^4,留下他站在月光底下^5——空自守望^6。\
在此撇開對意義的理解與詮釋問題不談,如 vigil 究竟該譯為「守夜」、「使 命」、還是「監視」才正確/適當。我們只看翻譯的單位與意義的增減。
我們可以看到,除黃譯更動較大外,原文和其他五種譯文在「句子」的層次
(即標誌\的部分)均完全對應,而標誌^ 的部分則是偶有更動,翻譯時可能加 以切分或移位,如喬譯和王譯將標示^2 的詞組分成兩部分譯出。這與本論文之 前的分析十分符合,亦即譯文以「句」為基本翻譯單位,有時在詞組的層次進行 轉換;同時譯文雖然以符合中文語法習慣為前提,但在可能的情況下盡量不更動 原文語序,且意義不增不減。
其中只有黃譯將^3 後面的句點改為逗點,這在中文裡面是可以接受的,因 為中文不像英文受文法限制,因此可以一整段話「一逗到底」;但不可否認的,
使用句點和逗點的語氣停頓效果並不相同。此外,黃譯又做了一些毫無規則可循 的更動,先是將^3 分成兩部分譯出,但又將^5 和^6 合併,將「left him standing there in the moonlight – watching over nothing」譯為「由他獨自在月光下守候」。或許黃 譯認為加上「獨自」二字已可取代「watching over nothing」,但實際上就算「獨 自」勉強可說點出了 nothing,卻絕對無法取代 watch over 的意思。
在意義上,黃譯在這短短兩句話中,便漏失了原文的 coat、eagerly、standing、
watching over 四個地方。在其他譯本中,除喬譯沒有譯出 coat 外,其他均有用「外 衣/上衣」、「努力/急切/急忙」、「站」等字譯出 coat、eagerly、standing 的涵意。
黃譯更是唯一將 house 誤譯為「窗子」的譯本。
雖說黃譯的更動與漏失最多,但整體而言仍未脫離原文太遠,除^6 被合併 以外,^1 至^5 大致仍是依照原文譯出;其他五個譯本更與原文無甚出入,雖然 各譯者在遇到中英文差異過大的句子時可能有不同的處理方式,但基本原則均是 一樣的,即上述之「以句為單位,在符合中文語法習慣的前提下盡量貼近原文,
意義不增不減」。值得注意的是,其中王譯為中英對照的版本,是否會最為貼近 原文呢?
從上例看來,在形式與意義上最貼近原文的應是巫譯與楊譯,而不是王譯;
當然,這裡的舉例僅列出一段供比較分析,在書中不同段落各譯文表現有高有 低,但就整體而言並無法判斷那個譯本最貼近原文。
3.4 對話的翻譯
一般小說內容可分為敘述與對話兩大部分;在上一節中,筆者分析了一段敘 述部分的翻譯,現在讓我們再來看看對話的翻譯。
The Great Gatsby 中大量的人物對話,六種譯本全部採取緊緊追隨原文的方
式處理,在格式上與原文完全一模一樣,包括(1)分段、(2)縮排、(3)人物 敘述穿插,一律「依樣畫葫蘆」。
在此舉一段三人對話為例:
[原文]
‘Yes, highballs,’ agreed Gatsby, and then to Mr Wolfshiem: ‘It’s too hot over there.’
‘Hot and small – yes,’ said Mr Wolfshiem, ‘but full of memories.’
‘What place is that?’ I asked.
‘The Old Metropole.’
‘The Old Metropole,’ brooded Mr Wolfshiem gloomily. ‘Filled with ….
(後略)’ (p 76)
[王譯]
「好,就喝威士忌加蘇打水,」蓋茲比應道,然後對沃夫斯海姆先 生說:「對面那家太熱了。」
「又熱又小——那倒是,」沃夫斯海姆先生說,「不過充滿了回憶。」
「是哪一家?」我問道。
「老梅脫波爾。」
「老梅脫波爾,」沃夫斯海姆先生鬱鬱地回想著當年。「好多……(後
略)」 (p 77)
[巫譯]
「好的,來幾杯薑汁威士忌,」蓋茨比同意,然後對沃爾夫山姆先 生說:「那邊太熱了。」
「又熱又小——不錯,」沃爾夫山姆先生說,「可是充滿了回憶。」
「那是哪一家館子?」我問。
「老大都會。」
「老大都會,」沃爾夫山姆先生悶悶不樂地回憶道。「聚集過……(後
略)」 (p 109)
[黃譯]
「是的,我要威士忌加冰塊,」蓋茨比點頭對餐廳領班說,然後又 對沃夫辛說:「那邊太熱了。」
「不錯,又小又熱,」沃夫辛說:「可是,那兒充滿了回憶。」
「你們說的是什麼地方?」我問。
「是『老都會』啊!」
「老都會裡,」沃夫辛似乎跌入回憶之中:「充滿了……(後略)」
(pp 116-117)
[喬譯]
「好,大家來杯酒,」蓋次璧同意,然後轉過臉來對吳夫山先生道:
「那邊太熱了。」
「不錯——又熱、地方又小,」吳夫山先生說,「可是有一種氣氛,
讓你懷想當年。」
「是哪一家館子?」我問。
「老京都。」
「老京都,」吳夫山悶悶不樂地在想當年。「多少……(後略)」
(p 83)
[楊譯]
好的,來幾杯高杯酒,」蓋茨比答道,然後對沃爾夫西姆說,「那兒 太熱了。」
「又小又熱,——不錯,」沃爾夫西姆說,「但那兒有許多回憶。」
「那是個什麼地方?」我問。
「老都會餐廳。」
「老都會餐廳,」沃爾夫西姆傷感地說,「有多少……(後略)」
(p 89)
[顏譯]
「是的,加水的威士忌。」蓋茨比點頭回答,然後對沃夫辛先生說:
「那邊太熱了。」
「又熱又小——沒錯,」沃夫辛先生說。「可是充滿了回憶。」
「什麼地方?」我問道。
「老『京城』。」
「老『京城』,」沃夫辛先生若有所思地說。「充滿了……(後略)」
(p 92)
從上面的例子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六種譯文與原文格式完全一模一 樣,連「某某說」插入的地方都和原文一般無二,沒有任何更動。其中王、巫、
喬、顏四個譯本更連 Mr Wolfshiem 的 Mr 也全部保留,在譯文中一一譯出為「先 生」。
3.5 小結
本章分析了翻譯的基本單位與原則,檢驗了六個譯本中的一些翻譯現象。
六個譯本中,黃譯與原文的差異最大,包括增加章名、切分段落、縮短句子 等,歸納起來這些做法均屬「讀者導向」,即為了使讀者易於閱讀、瞭解,可能 原因是黃譯的定位為「輕經典」與「口袋本」。但原則上黃譯仍以句子為基本翻
譯單位,而且雖然黃譯意義的漏失較其他譯本為多,整體看來對原文內容並無刻 意增刪修改,變動幅度其實不大。
其他五種譯本之間差異不大,原因是均「緊貼」原文,不論意義或形式(句 構)均盡力模仿追隨原文,甚至偶有為了遷就原文,而出現不符中文語法習慣的 句子:例如將 that would do for an introduction 譯為「這便可以算是一個介紹了」。
但這種句子的數量不多,原則上仍是以符合中文語法習慣為前提;尤其在對話部 分,更可以明顯看出六種譯本一致緊追原文腳步。
總結而言,本章所述種種現象,可與埃文‧佐哈爾(Itamar Even-Zohar)的 多元文化系統論(polysystem)互相印證。佐哈爾認為,在佔據文學中心位置時,
譯文會注重「充分性」(adequacy),盡量忠於原文結構,甚至不惜打破本國的傳 統規範;相反的,若位於邊緣位置,翻譯作品強調的是「可接受性」(acceptability), 為遷就讀者而盡量採用讀者熟悉的語言、結構、甚至內容,因而犧牲了原文9。
The Great Gatsby 在英語世界無疑位於文化中心,從其「百大小說第二名」
的地位即可證明;而在譯入語(在此即中文)的文化系統中,一書多譯的出版熱 潮也反應出本書在中文世界亦位於文化系統的中心位置。從譯作的處理方式來 看,六種譯本(包括黃譯的「口袋本」)譯文均向原文靠近,在原文與譯文有衝 突的時候,譯者顯然將「充分性」置於「可接受性」之上。
9 參見”The position of Translated Literature within the Literary Polysystem” by Itamar Even-Zohar, in Lawrence Venuti (ed.) The Translation Studies Reader, London ; New York: Routledge, 2000, pp 192-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