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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影像與音樂人生」徵選活動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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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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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生命教育學科中心 103 年度精進學科中心工作團隊成長策略聯盟實施計畫-

「生命影像與音樂人生」徵選活動簡章

壹、依據:

 一、100 年 10 月 11 日臺中(三)字第 1000173922 號函送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 畫配套措施方案5-1「提升高中職教師教學品質實施方案」,自即日起實施。前揭 方案報奉行政院100 年 9 月 20 日院臺教字第 1000103358 號函復核定。

 二、102 年 10 月 11 日生命教育學科中心 103 年度工作計畫籌備會議。

 三、(103 年度主計畫教育部核定文號)。

貳、目的

一、音樂學科中心、藝術生活學科中心與生命教育學科中心之工作團隊自100 年度起 組成策略聯盟,陸續辦理工作坊、參訪活動等,嘗試探索生命教育理念如何融入 藝術教育之內涵與方式。103 年度將延續策略聯盟合作模式,共同辦理「生命影 像與音樂人生」徵選活動,以期透過蒐集全國各高中職學生與教師的生命創作並 發表,引導師生將生命探索融入藝術創作。

二、透過不同學科中心在合作評選作品過程中的對話與討論,可以溝通彼此的課程理 念,激盪更多元的教學創意。

三、增加藝術領域與生命教育領域教師與校際間互動交流,解決校際間教學實務問    題,共同探討教學現場困境,研究解決方案,以精進教師教學專業知能,提昇 教

   學效能。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生命教育學科中心學校-國立羅東高級中學 三、協辦單位(策略聯盟單位):

   藝術生活學科中心學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音樂學科中心學校─新北市立新北高級中學

肆、徵選對象

A 組:全國各高中職教師、行政人員 B 組:全國各高中職學生

伍、徵選類別與主題

一、「生命影像」創作-

(2)

快樂、悲傷、驚嚇、莞爾、困惑、心動、掙扎、反省的人事物…等,可能會讓你 有所觸動或啟發。例如可能是自我的成長與體悟、或是朋友親人的相處互動 也可能是對公共議題或自然環境的關注等,皆可拍攝入鏡。透過鏡頭捕捉,

搭配對於生命的領悟與感動之文字陳述,呈現對生命的關懷及生命經驗的 分享。

二、「音樂人生」-歌曲創作與生命故事

生命中,總會有些特別的經驗,值得紀念,無論是幸福或是不順遂,總能 讓自已更加成長,這些是人生中最難以抹滅的足跡,請以自己所經歷過的 生命故事、或與朋友、親人的相處等事件,創作一首歌曲,除了紀念/紀錄之 外,也需能分享歌詞對於生命成長的關係。

陸、作品規格

一、「生命影像」創作—靜態組

(一)依主題以照片搭配文字說明,呈現你對生活的觀察分析和對生命的感        觸。參賽作品為6 至 10 張影像與約 300 字說明。請先說明照片的時空        背景以及所蘊含的故事,然後抒發對這故事的感想以及對自己的意義。

(二)繳交尺寸 5x7 吋平面作品,參賽作品不得裝裱及以合成方式製作,底片、

       數位攝影,彩色、黑白不拘。

(三)參賽作品請下載報名表,電腦打字後列印(A4 大小,內文 12 級標楷體,

       電子檔請燒錄於光碟內一併繳交)。

(四)原作數位檔(影像尺吋,寬邊不得少於4000pixel,檔案格式:JEPG 或        TIFF)須隨作品一併附上。

二、「音樂人生」—歌曲創作與生命故事

(一)以原創歌曲(包含歌詞與旋律),並搭配文字說明的方式呈現你對        生命的感觸或自己的生命故事。

       首先以錄音工具錄下演唱(奏)原創歌曲,然後以文字說明這首歌曲 的

       創作理念與意義,主題請以對自己的生命反省或生命故事、或表達對所        愛的人的心情。

(二)歌曲作品以 mp3 (128kbps),四分鐘為限。文字理念分享則以 600- 2000

       字。

(三)參賽作品請下載報名表並附上錄製清楚之 mp3 檔案、樂譜、歌詞,音樂        版權請參賽者自行處理。文字說明部分請以電腦打字,並以正體中文電        腦列印一份(A4 紙,內文 12 級標楷體,電子檔案一併繳交),並隨

(3)

       名表一同寄出。

(四)使用專業錄音室錄音者不予以加分。

(五)歌曲創作之詞與曲不以同一人創作為限,可為多人或團體之創作。

 

柒、報名方式與收件

  

一、以個人報名為主,「音樂人生」─歌曲創作與生命故事組可接受團體報名。徵     選簡章請至生命教育學科中心網站下載。

    (網址:http://life.ltsh.ilc.edu.tw/index.aspx)

  二、收件期限:自發文日起至103 年 4 月 20 日止。(逾期不受理)

  三、繳交資料:(資料不足者將不予受理)

  (一)「生命影像」創作─靜態組:

1. 紙本報名表與活動同意書各一份。

2. 6 至 10 張 5x7 吋平面作品。

3. 參賽作品光碟一份:包含報名表電子檔、影像與生命故事文字 word 檔、影像原 作數位檔案。

  (二)「音樂人生」—歌曲創作與生命故事:

1. 紙本報名表與活動同意書各一份。

2. 參賽作品光碟一份:包含報名表電子檔、錄製清楚之 mp3 檔、樂譜與歌詞、創 作理念文字分享。

  四、請將上述繳交資料放入A4 格式信封袋內,並自行列印附件三「報名信封封面」

   (第7 頁),填妥封面上各項資訊後黏貼於信封袋上,於截止日前(以郵戳日 期

   為憑)以掛號郵寄至「生命教育學科中心」(26542 宜蘭縣羅東鎮公正路 324 號)

捌、評審方式及標準:

一、「生命影像」創作—靜態組

(一)聘請藝術生活、生命教育學科之專家學者與教師擔任評審。

    (二)評選標準:視覺與內容表現(70%)、文字敘述(30%)

  二、「音樂人生」—歌曲創作與生命故事

(一)聘請音樂、生命教育學科之專家學者與教師擔任評審。

    (二)評選標準:詞(35%)、曲(25%)主題故事(40%)

 玖、獎勵方式

  一、各類別分A、B 組各擇優錄取特優 3 名、優選 3 名及佳作 4 名,並頒發獎狀與獎 金以茲鼓勵。給獎方式如下:

  (一)特優: A、B 組各取 3 名,致贈獎狀乙紙與獎金 3,000 元。

  (二)優選: A、B 組各取 3 名,致贈獎狀乙紙與獎金 2,000 元。

(4)

  (三)佳作: A、B 組各取 4 名,致贈獎狀乙紙與獎金 1,000 元。

  二、若作品水平或件數不足,評審可視情況調整名額、獎項或予以從缺。

拾、結果公布與作品發表

  一、徵選結果將會於103 年 5 月 19 日(週一)前於生命教育學科中心網站公告,

    並另以電話及電子郵件通知獲獎者。

  二、本次徵選活動將會辦理公開之頒獎典禮,並邀請獲獎者至頒獎典禮現場接受表     揚與分享創作歷程及心得。預訂辦理時間如下,詳細地點與時程將會另行公告     通知:頒獎典禮暨工作坊:103 年 6 月 14 日(星期六)(暫定)

  三、得獎作品將於策略聯盟學科中心管理之直/間接網站長期展示,並於相關活動     中發表,並放置教育部生命教育網站,提供社會大眾觀賞,以增益生命教育

    宣導。

拾壹、注意事項

一、收件截止後,由主辦單位登錄參選作品、作品不符比賽規格者不予收錄,主辦單位 將另以電子郵件告知不予收錄理由。

二、參加徵選之作品,必須未曾出版或在任何報章雜誌、虛擬媒體(包括網站、部落格、

BBS 等網路媒體)發表或公開展示者。

三、參加者必須繳交授權同意書,於得獎後始行權利義務,若未繳交授權書,視為放 棄得獎資格。

四、作品若涉抄襲、剽竊、模仿,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權及得獎資格。

五、參加徵選之作品,概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六、主辦單位或經主辦單位授權之機關團體得以任何形式出版得獎作品,均不另支付 稿費或版稅。

七、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生命教育學科中心網站最新公告 為主;主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或獎勵方式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八 、 如 有 疑 問 , 請 洽 生 命 教 育 學 科 中 心 專 任 助 理 : 陳 盈 利 先 生 , 電 話 :03- 9540381,E-mail:[email protected]

(5)

【附件一】

103 年度精進學科中心工作團隊成長策略聯盟實施計畫

「生命影像與音樂人生」徵選活動報名表

類別:□生命影像創作-靜態組 □音樂人生-歌曲創作與生命故事

組別:□A 組:高中職教師、行政人員 □ B 組:全國各高中職學生

姓名 服務/就讀學校

身分證字號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手機

(請留本人的)

E-mail 影像作品主題/

歌曲創作名稱

(詞曲樂譜另附)

意義說明(生命影像300 字以內;音樂人生 600-2000 字):

編號(勿填)

承辦人:生命教育學科中心專任助理 陳盈利先生 電話/傳真:(03)9540381

E-mail:[email protected]

(6)

【附件二】

103 年度精進學科中心工作團隊成長策略聯盟實施計畫

「生命影像與音樂人生」徵選活動 同意書

本人參賽之作品(下稱本著作)保證並無違反相關智慧財產權且未曾公開發 表,如本著作經評選獲得特優、優選或佳作,本人同意下列事項:

一、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生命教育學科中心),著作人格權歸屬本人享有,

但本人同意不對主辦單位及其所授權之人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 得以任何 形式出版或使用著作時,應註明係由本團隊所創作。

二、本人將來使用本作品時,應註明此為「103 年度精進學科中心工作團隊成長策略聯 盟實施計畫-生命影像與音樂人生徵選活動」特優、優等、佳作。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身分證字號:_________________

行動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民國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註:1.同意書需由本人親筆簽名(請自行列印),並連同影片電子檔一併寄回。

2.影片電子檔請以「參賽作品名稱」命名,如:我的家庭),並下載報名表及簽署同 意書後,連同紙本及電子檔寄出。

(7)

【附件三】報名信封封面 ※請自行黏貼於 A4 格式信封袋上。

生命教育學科中心 103 年度「生命影像與音樂人生」徵選報名信封

請 貼 足 掛 號 郵 資

26542 宜蘭縣羅東鎮公正路 324 號

  國立羅東高中生命教育學科中心 收

※請於寄出前再次確認下列事項,並於空格內打:

「生命影像」創作 -靜態組

徵選組別: □ A 組 B 組

1.報名表。

2.活動同意書。

□ 3. 5x7 吋平面作品:

張數: □ 6 7 8 9 10

□ 4.光碟一份:包含報名表電子 檔、影像與生命故事文字 word 檔、影像原作數位檔案。

「音樂人生」 -

歌曲創作與生命故事

徵選組別: □ A 組 B 組

報名型態: □ 個人 團體(

人)

1.報名表。

2.活動同意書。

□ 3.光碟一份:包含報名表電子 檔、錄製清楚之 mp3 檔、樂譜與 歌詞、創作理念文字分享。

徵選者姓名:

(8)

聯 絡 電 話

通訊地址: □□□□□

※收件期限:即日起至 103 年 4 月 20 日止,以國內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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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09 年 5 月 25 日中市教體字第 1090043646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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