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教育學科中心 103 年度精進學科中心工作團隊成長策略聯盟實施計畫-
「生命影像與音樂人生」徵選活動簡章
壹、依據:
一、100 年 10 月 11 日臺中(三)字第 1000173922 號函送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計 畫配套措施方案5-1「提升高中職教師教學品質實施方案」,自即日起實施。前揭 方案報奉行政院100 年 9 月 20 日院臺教字第 1000103358 號函復核定。
二、102 年 10 月 11 日生命教育學科中心 103 年度工作計畫籌備會議。
三、(103 年度主計畫教育部核定文號)。
貳、目的
一、音樂學科中心、藝術生活學科中心與生命教育學科中心之工作團隊自100 年度起 組成策略聯盟,陸續辦理工作坊、參訪活動等,嘗試探索生命教育理念如何融入 藝術教育之內涵與方式。103 年度將延續策略聯盟合作模式,共同辦理「生命影 像與音樂人生」徵選活動,以期透過蒐集全國各高中職學生與教師的生命創作並 發表,引導師生將生命探索融入藝術創作。
二、透過不同學科中心在合作評選作品過程中的對話與討論,可以溝通彼此的課程理 念,激盪更多元的教學創意。
三、增加藝術領域與生命教育領域教師與校際間互動交流,解決校際間教學實務問 題,共同探討教學現場困境,研究解決方案,以精進教師教學專業知能,提昇 教
學效能。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生命教育學科中心學校-國立羅東高級中學 三、協辦單位(策略聯盟單位):
藝術生活學科中心學校─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音樂學科中心學校─新北市立新北高級中學
肆、徵選對象
A 組:全國各高中職教師、行政人員 B 組:全國各高中職學生
伍、徵選類別與主題
一、「生命影像」創作-
快樂、悲傷、驚嚇、莞爾、困惑、心動、掙扎、反省的人事物…等,可能會讓你 有所觸動或啟發。例如可能是自我的成長與體悟、或是朋友親人的相處互動 也可能是對公共議題或自然環境的關注等,皆可拍攝入鏡。透過鏡頭捕捉,
搭配對於生命的領悟與感動之文字陳述,呈現對生命的關懷及生命經驗的 分享。
二、「音樂人生」-歌曲創作與生命故事
生命中,總會有些特別的經驗,值得紀念,無論是幸福或是不順遂,總能 讓自已更加成長,這些是人生中最難以抹滅的足跡,請以自己所經歷過的 生命故事、或與朋友、親人的相處等事件,創作一首歌曲,除了紀念/紀錄之 外,也需能分享歌詞對於生命成長的關係。
陸、作品規格
一、「生命影像」創作—靜態組
(一)依主題以照片搭配文字說明,呈現你對生活的觀察分析和對生命的感 觸。參賽作品為6 至 10 張影像與約 300 字說明。請先說明照片的時空 背景以及所蘊含的故事,然後抒發對這故事的感想以及對自己的意義。
(二)繳交尺寸 5x7 吋平面作品,參賽作品不得裝裱及以合成方式製作,底片、
數位攝影,彩色、黑白不拘。
(三)參賽作品請下載報名表,電腦打字後列印(A4 大小,內文 12 級標楷體,
電子檔請燒錄於光碟內一併繳交)。
(四)原作數位檔(影像尺吋,寬邊不得少於4000pixel,檔案格式:JEPG 或 TIFF)須隨作品一併附上。
二、「音樂人生」—歌曲創作與生命故事
(一)以原創歌曲(包含歌詞與旋律),並搭配文字說明的方式呈現你對 生命的感觸或自己的生命故事。
首先以錄音工具錄下演唱(奏)原創歌曲,然後以文字說明這首歌曲 的
創作理念與意義,主題請以對自己的生命反省或生命故事、或表達對所 愛的人的心情。
(二)歌曲作品以 mp3 (128kbps),四分鐘為限。文字理念分享則以 600- 2000
字。
(三)參賽作品請下載報名表並附上錄製清楚之 mp3 檔案、樂譜、歌詞,音樂 版權請參賽者自行處理。文字說明部分請以電腦打字,並以正體中文電 腦列印一份(A4 紙,內文 12 級標楷體,電子檔案一併繳交),並隨
報
名表一同寄出。
(四)使用專業錄音室錄音者不予以加分。
(五)歌曲創作之詞與曲不以同一人創作為限,可為多人或團體之創作。
柒、報名方式與收件
一、以個人報名為主,「音樂人生」─歌曲創作與生命故事組可接受團體報名。徵 選簡章請至生命教育學科中心網站下載。
(網址:http://life.ltsh.ilc.edu.tw/index.aspx)
二、收件期限:自發文日起至103 年 4 月 20 日止。(逾期不受理)
三、繳交資料:(資料不足者將不予受理)
(一)「生命影像」創作─靜態組:
1. 紙本報名表與活動同意書各一份。
2. 6 至 10 張 5x7 吋平面作品。
3. 參賽作品光碟一份:包含報名表電子檔、影像與生命故事文字 word 檔、影像原 作數位檔案。
(二)「音樂人生」—歌曲創作與生命故事:
1. 紙本報名表與活動同意書各一份。
2. 參賽作品光碟一份:包含報名表電子檔、錄製清楚之 mp3 檔、樂譜與歌詞、創 作理念文字分享。
四、請將上述繳交資料放入A4 格式信封袋內,並自行列印附件三「報名信封封面」
(第7 頁),填妥封面上各項資訊後黏貼於信封袋上,於截止日前(以郵戳日 期
為憑)以掛號郵寄至「生命教育學科中心」(26542 宜蘭縣羅東鎮公正路 324 號)
捌、評審方式及標準:
一、「生命影像」創作—靜態組
(一)聘請藝術生活、生命教育學科之專家學者與教師擔任評審。
(二)評選標準:視覺與內容表現(70%)、文字敘述(30%)
二、「音樂人生」—歌曲創作與生命故事
(一)聘請音樂、生命教育學科之專家學者與教師擔任評審。
(二)評選標準:詞(35%)、曲(25%)主題故事(40%)
玖、獎勵方式
一、各類別分A、B 組各擇優錄取特優 3 名、優選 3 名及佳作 4 名,並頒發獎狀與獎 金以茲鼓勵。給獎方式如下:
(一)特優: A、B 組各取 3 名,致贈獎狀乙紙與獎金 3,000 元。
(二)優選: A、B 組各取 3 名,致贈獎狀乙紙與獎金 2,000 元。
(三)佳作: A、B 組各取 4 名,致贈獎狀乙紙與獎金 1,000 元。
二、若作品水平或件數不足,評審可視情況調整名額、獎項或予以從缺。
拾、結果公布與作品發表
一、徵選結果將會於103 年 5 月 19 日(週一)前於生命教育學科中心網站公告,
並另以電話及電子郵件通知獲獎者。
二、本次徵選活動將會辦理公開之頒獎典禮,並邀請獲獎者至頒獎典禮現場接受表 揚與分享創作歷程及心得。預訂辦理時間如下,詳細地點與時程將會另行公告 通知:頒獎典禮暨工作坊:103 年 6 月 14 日(星期六)(暫定)
三、得獎作品將於策略聯盟學科中心管理之直/間接網站長期展示,並於相關活動 中發表,並放置教育部生命教育網站,提供社會大眾觀賞,以增益生命教育
之
宣導。
拾壹、注意事項
一、收件截止後,由主辦單位登錄參選作品、作品不符比賽規格者不予收錄,主辦單位 將另以電子郵件告知不予收錄理由。
二、參加徵選之作品,必須未曾出版或在任何報章雜誌、虛擬媒體(包括網站、部落格、
BBS 等網路媒體)發表或公開展示者。
三、參加者必須繳交授權同意書,於得獎後始行權利義務,若未繳交授權書,視為放 棄得獎資格。
四、作品若涉抄襲、剽竊、模仿,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權及得獎資格。
五、參加徵選之作品,概不退件,請自留底稿。
六、主辦單位或經主辦單位授權之機關團體得以任何形式出版得獎作品,均不另支付 稿費或版稅。
七、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補充或修正,將以生命教育學科中心網站最新公告 為主;主辦單位對於活動內容或獎勵方式保有修改及最後解釋之權利。
八 、 如 有 疑 問 , 請 洽 生 命 教 育 學 科 中 心 專 任 助 理 : 陳 盈 利 先 生 , 電 話 :03- 9540381,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一】
103 年度精進學科中心工作團隊成長策略聯盟實施計畫
「生命影像與音樂人生」徵選活動報名表
類別:□生命影像創作-靜態組 □音樂人生-歌曲創作與生命故事
組別:□A 組:高中職教師、行政人員 □ B 組:全國各高中職學生
姓名 服務/就讀學校
身分證字號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手機
(請留本人的)
E-mail 影像作品主題/
歌曲創作名稱
(詞曲樂譜另附)
意義說明(生命影像300 字以內;音樂人生 600-2000 字):
編號(勿填)
承辦人:生命教育學科中心專任助理 陳盈利先生 電話/傳真:(03)9540381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二】
103 年度精進學科中心工作團隊成長策略聯盟實施計畫
「生命影像與音樂人生」徵選活動 同意書
本人參賽之作品(下稱本著作)保證並無違反相關智慧財產權且未曾公開發 表,如本著作經評選獲得特優、優選或佳作,本人同意下列事項:
一、著作財產權歸屬主辦單位(生命教育學科中心),著作人格權歸屬本人享有,
但本人同意不對主辦單位及其所授權之人行使著作人格權。主辦單位 得以任何 形式出版或使用著作時,應註明係由本團隊所創作。
二、本人將來使用本作品時,應註明此為「103 年度精進學科中心工作團隊成長策略聯 盟實施計畫-生命影像與音樂人生徵選活動」特優、優等、佳作。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
身分證字號:_________________
行動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民國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註:1.同意書需由本人親筆簽名(請自行列印),並連同影片電子檔一併寄回。
2.影片電子檔請以「參賽作品名稱」命名,如:我的家庭),並下載報名表及簽署同 意書後,連同紙本及電子檔寄出。
【附件三】報名信封封面 ※請自行黏貼於 A4 格式信封袋上。
生命教育學科中心 103 年度「生命影像與音樂人生」徵選報名信封
請 貼 足 掛 號 郵 資
26542 宜蘭縣羅東鎮公正路 324 號
國立羅東高中生命教育學科中心 收
※請於寄出前再次確認下列事項,並於空格內打:
「生命影像」創作 -靜態組
徵選組別: □ A 組 □ B 組
□ 1.報名表。
□ 2.活動同意書。
□ 3. 5x7 吋平面作品:
張數: □ 6 □ 7 □ 8 □ 9 □ 10
□ 4.光碟一份:包含報名表電子 檔、影像與生命故事文字 word 檔、影像原作數位檔案。
「音樂人生」 -
歌曲創作與生命故事徵選組別: □ A 組 □ B 組
報名型態: □ 個人 □ 團體(
人)
□ 1.報名表。
□ 2.活動同意書。
□ 3.光碟一份:包含報名表電子 檔、錄製清楚之 mp3 檔、樂譜與 歌詞、創作理念文字分享。
徵選者姓名:
聯 絡 電 話
通訊地址: □□□□□
※收件期限:即日起至 103 年 4 月 20 日止,以國內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