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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若經》中菩薩證住實際的探討 林崇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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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般若經》中菩薩證住實際的探討

林崇安

一、前言

玄奘大師所譯的《大般若經》是 由 16 部經典所組成,分成十六分,

也稱作十六會。前五分內容大致相同 而經文長短有異,其品數和卷數為:

《初分》七十九品 400 卷:卷 1〜卷 400。《第二分》八十五品 78 卷:卷 401〜卷 478。《第三分》三十一品 59 卷:卷 479〜5 卷 37。《第四分》二十 九品 18 卷:卷 538〜卷 555。《第五 分》二十四品 10 卷:卷 556〜卷 565。

以下引用其中相關的經文,來探討菩 薩的「證住實際」,以及說明菩薩為 何會在般若法會中證住實際。文中指 出,《大般若經》前五分的經文,具 有「互補」的性質,經由比對和合理 的抉擇,有助於釐清經義。

二、《大般若經》中菩薩的證住實際 依據《大般若經》的記述,有許 多聽眾在般若法會中證得不同的果 位,今將前五分相關的經文,依次列 出如下:

(1)在《大般若經˙初分》第 322 卷真如品說:

說此「真如相」時,眾中(a)萬二 千苾芻諸漏永盡,心得解脫,成阿羅 漢;(b)五百苾芻尼遠塵離垢,於諸 法中生淨法眼;(c)五千菩薩摩訶薩 得無生法忍;(d)六萬菩薩諸漏永 盡,心得解脫成阿羅漢。

(2)在《第二分》第 447 卷真如品 說:

當說如是「真如相」時,(a)二百苾 芻諸漏永盡,心得解脫成阿羅漢。復 有(b)五百苾芻尼眾遠塵離垢,於 諸法中生淨法眼。(c)五千菩薩生天 人中,得無生忍,(d)六千菩薩諸漏 永盡,心得解脫成阿羅漢。

(3)在《大般若經˙第三分》第 513 卷真如品說:

當說如是「真如相」時,(a)二百苾 芻諸漏永盡,心得解脫成阿羅漢;復 有(b)五百苾芻尼眾遠塵離垢,於 諸法中得淨法眼;(c)五千菩薩俱時 證得無生法忍;(d)六千菩薩諸漏永

盡,心得解脫成阿羅漢。

(4)在《第四分》第 548 卷真如品 說:

當說如是「真如相」時,(a)三百苾 芻永盡諸漏心得解脫,成阿羅漢;復 有(b)五百苾芻尼眾遠塵離垢,於 諸法中得淨法眼;(c)五千天子宿業 成熟,俱時證得無生法忍;(d)六十 菩薩不受諸漏,心得解脫。

(5)在《第五分》第 561 卷如來品 說:

當說如是「如來相」時,(a)三千苾 芻諸漏永盡,心得解脫,成阿羅漢;

(b)五百苾芻尼遠塵離垢,生淨法 眼;(c)五千天人得無生法忍;(d)

六十菩薩諸漏永盡,心得解脫。

分析:此處佛陀和大弟子們在講 大般若法門時,會中四類聽眾有所證 悟:(a)有些苾芻證得聲聞阿羅漢 果,(b)有些苾芻尼證得聲聞初果,

表示這般若法門也涵蓋了聲聞乘和 獨覺乘的修法。(c)有些菩薩證得無 生法忍,擁有了菩薩種性,表示這般 若法門本身涵蓋了菩薩乘的修法,這 一類的菩薩將來必定成佛;另外(d)

有些菩薩證得聲聞阿羅漢果,這第四 類的菩薩便是所謂的「證住實際」

者。在《第三分》特別將第三類證得 無生法忍的菩薩標示為「菩薩摩訶 薩」,有別於第四類的證得聲聞阿羅 漢果的一般菩薩。《第四分》的「不 受諸漏」就是「諸漏永盡」。以上這 些經文中,證得聲聞阿羅漢果的菩薩 數目雖有不同,重要的問題是,在般 若法會上,為何有許多菩薩證得聲聞 阿羅漢果?為何佛陀不阻止這類菩 薩去證阿羅漢果?

三、為何有一類菩薩會證住實際 在《大般若經˙初分》真如品 中,佛陀接著指出這類菩薩會證得聲 聞阿羅漢果的理由:

「此六萬菩薩已於過去親近供養五 百諸佛,一一佛所發弘誓願正信出 家,雖修布施、淨戒、安忍、精進、

靜慮,而不攝受般若波羅蜜多,亦不

(2)

2 攝受方便善巧力故,起別異想,行別 異行。修布施時作如是念:『此是布 施,此是財物,此是受者,我能行 施。』……由別異想、別異行故,不 得入菩薩正性離生位,由不得入菩薩 正性離生位故,得預流果漸次乃至阿 羅漢果。舍利子!此諸菩薩雖有菩薩 道空、無相、無願解脫門,而遠離般 若波羅蜜多及方便善巧力故,於實際 作證取聲聞果。」

分析:此處佛陀指出,這些證得 阿羅漢果的菩薩,以往修行時,遠離 般若波羅蜜多及方便善巧力,有「別 異想、別異行」:當修持布施、淨戒、

安忍、精進、靜慮時,內心不能三輪 體空。從另一角度來看,由於這些菩 薩曾經於過去五百佛親近供養、正信 出家、勤修梵行,他們起碼有累積基 本的波羅密,配合在這次般若法會聽 聞空性和真如的義理,因而足以破除 我執,證得阿羅漢果,成為「證住實 際」的菩薩,但是其波羅密還不夠進 入菩薩正性離生,這便是由於資糧還 有所不足;如果福德和智慧資糧夠,

將成為前述另一類的菩薩「入菩薩正 性離生和獲得無生法忍」。以下進一 步引用並比對《大般若經》的前五 分,來分析菩薩會證住實際的三項理 由。

(1)《初分》說:

佛言:「舍利子!若諸菩薩(1)遠離 一切智智心,修空、無相、無願解脫 門,是諸菩薩(3a)不攝受般若波羅 蜜多,(3b)無方便善巧力故,便證 實際,取聲聞果或獨覺菩提。」

(2)《第二分》說:

佛言:「舍利子!諸聲聞乘或獨覺乘 補特伽羅,(1)遠離一切智智心,(3a)

不攝受般若波羅蜜多,(3b)無方便 善巧故,修空、無相、無願之法,便 證實際墮於聲聞或獨覺地。」

(3)《第三分》說:

爾時,世尊告舍利子:「若諸菩薩(1)

遠離一切智智心,(2)不以大悲為上 首,修空、無相、無願之法,(3)由 不攝受甚深般若波羅蜜多、方便善 巧,便證實際墮於聲聞或獨覺地。」

(4)《第四分》說:

「舍利子!諸菩薩摩訶薩雖有菩薩 道空、無相、無願,而(3)不攝受

甚深般若波羅蜜多、方便善巧,便證 實際,墮於聲聞或獨覺地。」

(5)《第五分》說:

「舍利子!諸菩薩眾雖有菩薩道、

空、無相、無願,而(3)不攝受甚 深般若波羅蜜多、方便善巧,便證實 際,墮於聲聞或獨覺地。」

分析:將以上五段的經文比較,

就可以看出,這些菩薩會證住實際,

墮於聲聞或獨覺地,是來自三大因 素:(1)遠離一切智智心:不是以積 極培養佛智為目標,意志力有所不 足;(2)修空、無相、無願之法時,

缺乏大悲心,不以一切眾生為對象;

(3a)沒有攝受甚深般若波羅蜜多,

(3b)缺少方便善巧:深度和廣度的 智慧以及方法有所不足。以上三大因 素,只要一項不能滿足就會墮於聲聞 或獨覺地,何況三項具足。另外值得 注意的是這些經文的差異性:《初分》

的主角是「諸菩薩」、《第二分》的主 角 是 「 諸 聲 聞 乘 或 獨 覺 乘 補 特 伽 羅」、《第三分》的主角是「諸菩薩」、

《第四分》的主角是「諸菩薩摩訶 薩」、《第五分》的主角是「諸菩薩 眾」。若順著前後的經義,應是「諸 菩薩」或「諸菩薩眾」,而不是「聲 聞乘或獨覺乘補特伽羅」或「諸菩薩 摩訶薩」。另一方面,由以上五段經文 的比較,也可以看出經文的互補性:

《初分》、《第二分》、《第四分》和《第 五分》:缺「(2)不以大悲為上首」。

《第四分》和《第五分》:缺「(1)

遠離一切智智心」。

《第三分》、《第四分》和《第五分》:

將「(3a)不攝受般若波羅蜜多,(3b)

無方便善巧力」,合為「(3)不攝受 甚深般若波羅蜜多、方便善巧」。

這 些 經 文 除 了 長 短 不 同 的 差 異,為何會有互補的特性?一般而 言,短的經文要變成長的經文有其困 難,長的經文簡略為短的經文容易。

但是互補的特性,表示各有各的獨立 性。般若經在印度的長期傳誦、書寫 的過程中,難免演變出經句的差異。

四、經上菩薩證住實際的譬喻 在《第三分》中,佛陀說:

「舍利子!譬如有鳥,其身廣大百踰 繕那,或復二百乃至五百踰繕那量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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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無有翅。是鳥或從三十三天,投身而 下趣贍部洲,於其中路復作是念:『我 欲還上三十三天。』於汝意云何?是 鳥能還三十三天不?」舍利子言:「不 也!世尊!不也!善逝!」

此處佛陀將巨鳥的「雙翼」譬喻 為(1)不離一切智智心,(2)以大 悲為上首,勤修布施、淨戒、安忍、

精進、靜慮,亦修空、無相、無願解 脫門,(3)攝受甚深般若波羅蜜多、

方便善巧。此處的「三十三天」可譬 喻為「菩薩摩訶薩的菩薩道」,如果 巨鳥沒有這「雙翼」,將從高處往下 落地受損而不能飛回去,這譬喻著這 類菩薩缺少上述三大因素,因而將必 墮入聲聞地或獨覺地。由於三界內有 無量的眾生,他們的根性、見解、風 俗習性都不相同,菩薩如果執相修 行,不攝受般若波羅蜜多,無方便善 巧力,便沒有能力能化解眾生的執著 和邪見,這類菩薩就像沒有「雙翼」

的巨鳥,不能得無上正等菩提,只能 墮入聲聞地或獨覺地。

以下用現代的譬喻來說明菩薩 的證住實際:例如有的企業家小時立 下大志,要成為大富豪並無條件地幫 助眾生。經過一番努力後,限於心 胸、能力和環境因素,只能累積財富 到一定的程度,離原先的無條件地幫 助眾生還差很遠,因而放棄大志,買 豪宅去享受了,這便是猶如菩薩的

「證住實際」,不能創照更大的財富 去利益眾生。所以,不具足前述三因 素的菩薩,在般若法會中,當下證得 聲聞阿羅漢的果位;對他們而言,無 上菩提是甚難證得的,佛陀要改變他 們也是不容易的。還有一類是富可敵 國的大富豪,心胸、能力遠大,他不 去買豪宅享受,而無條件地幫助眾 生,這便是猶如菩薩摩訶薩的「不證 實際」,相對地,這種大富豪是非常 少的。

五、於無上菩提「或得不得」的釐清 接著釐清一下,遠離般若波羅蜜 多、方便善巧的菩薩,能否證得無上 正等菩提?《初分》說:

「世尊!有菩薩乘諸善男子善女人 等,遠離般若波羅蜜多、方便善巧,

而求無上正等菩提,當知彼於所求無

上正等菩提或得不得。」

《第二分》說:

「復次,世尊!有菩薩乘諸善男子善 女人等,不攝受般若波羅蜜多,遠離 方便善巧,而求無上正等菩提,當知 彼於所求無上正等菩提,疑惑猶豫:

『或得不得?』」

將以上二段經文比對,可以看出

《初分》的經文,前句是「遠離般若 波羅蜜多、方便善巧」,後句是「於 所求無上正等菩提或得不得」,顯然 不合理。《第二分》(《第三分》相同)

的經文,後句是「於所求無上正等菩 提,疑惑猶豫:『或得不得?』」這就 合理了。可知將經文進行比對有助於 釐清經義。

六、菩薩證住實際者其數甚多 在《第二分》428 卷中,佛陀說:

「憍尸迦!我以清淨無上佛眼遍觀 十方一切世界,雖有無量、無數、無 邊有情發心定趣無上正等菩提,精勤 修習趣菩提行,而由遠離甚深般若波 羅蜜多、方便善巧,若一、若二、若 三有情得住菩薩不退轉地,多分退墮 聲聞、獨覺下劣地中。」

可知芸芸眾生中,許多嚮往無上 正等菩提的菩薩大都會證住實際,獲 得聲聞、獨覺果位,這是一種「常 態」;從自然分佈律來看,能證得無 上正等菩提的畢竟是非常少數的。

七、結語

許多菩薩雖累世長期修行,如果

(1)遠離一切智智心;(2)不以大 悲為上首,修空、無相、無願解脫門;

(3)不攝受般若波羅蜜多,無方便 善巧力,那麼這些菩薩就會「證住實 際」。這些菩薩受限於其心胸和能 力,要成佛是非常困難的。所以,不 具足前述三因素的許多菩薩,在般若 法會中只能證住實際;佛陀也不能阻 止他們的證得阿羅漢果。經由比較大 般若經前五分的部分經文,即可看出 是各有省略,經由互補可以釐清經 義,所以有相互比較的必要。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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