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辦理身心障礙者購買停車位貸款利息補貼作業須知
一、 申請受理期間:110 年 12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例假日除外)
上午 8:00~12:00 及下午 1:30~5:30 二、 111 年度預計補貼身心障礙者購買停車位貸款利息差額 3 名
(申請非即獲補貼資格,須與公告期間所有申請人比較積分)
三、 補貼對象資格:須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一)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二) 設籍高雄市。
(三)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或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者。
(四) 現未接受政府同性質貸款或補助(如已接受併附停車位之購屋貸款利息補貼等)。
(五) 身心障礙者本人為車輛所有人且領有同種車類之有效駕駛執照。
(六) 現未入住二十四小時住宿機構。
(七) 已購買停車位,並已辦妥金融機構或郵局貸款,尚未全部清償。
(八) 購買停車位供停車使用。
(九) 購買停車位無轉售、轉租或轉借第三人。
四、 補貼標準:依實際貸款年限,補貼實際貸款利率於每年1月1日與國民住宅貸款優惠利率間(現為 0.887%)
之利息差額
(一)低收入戶:補貼利息差額 100%。
(二)中低收入戶:補貼利息差額 80%。
(三)領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者:補貼利息差額 50%。
五、 應備表件:
(一) 申請表(至四維行政中心 1 樓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領取或社會局網頁 http://socbu.kcg.gov.tw 下 載) 。
(二) 購買停車位之貸款餘額證明書(至四維行政中心 1 樓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領取或社會局網頁 http://socbu.kcg.gov.tw 下載) 。
(三) 身心障礙者汽車行車執照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
(四) 購買停車位之貸款契約書影本
(五) 購買停車位之最近一期貸款繳納證明
(六) 購買停車位之停車位所有權證明影本
(七) 身心障礙者貸款金融機構或郵局之存摺封面影本
(八) 其他證明文件(如戶籍內未滿 20 歲直系親屬之在學學生證或在學證明等資料)
六、 受理單位:高雄市政府四維行政中心 1 樓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電話:3368333 分機 3943)
七、 資格審查程序:
(一) 申請人檢附之相關證明文件欠缺時,本局書面通知申請人限期補件,逾期未補件者,視為不合格。
(二) 資格審查結果本局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合格名冊彙整逕送相關單位查處確認,合格者超過公告補貼名額
時,依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者購買停車位貸款利息補貼計點標準表積分順序補貼,積分相同者,以
抽籤方式決定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辦理身心障礙者購買停車位貸款利息補貼申請表
收件日期: 年 月 日 一、申請人(身心障礙者)之資料
1、姓名: 2、身分證字號: 3、聯絡電話:
4、承購停車位登記日期: 年 月 日 6、貸款期限:
7、承購停車位地址:
8、通訊地址:
二、應備表件
1、貸款契約書影本 1 份。2、停車位所有權證明影本 1 份。3、貸款餘額證明書 1 份。4、身障者之汽車行車執照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各 1 份。5、最近一期貸款繳納證明 1 份。6、申請人或直系親屬之郵局存摺封面影本 1 份。7、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在學證明等);如無,可免付。
計點項目 最高配點 審核機關計點標準
經濟狀況 9 點 1、列冊低收入戶。(9 點)
2、家庭總收入平均未達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一倍。(7 點)
3、家庭總收入平均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一倍以上未達一點五倍。(6 點) 4、家庭總收入平均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一點五倍以上未達二倍。(5 點) 5、家庭總收入平均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二倍以上未達二點五倍。(4 點) 6、家庭總收入平均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二點五倍以上未達三倍。(3 點) 7、家庭總收入平均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三倍以上未達三點五倍。(2 點) 8、家庭總收入平均在當年度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三點五倍以上未達四倍。(1 點) 存款(含股票及其
他投資)
3 點 1、全家人口 4 口以內(含 4 口)之家庭,存款本金未超過 30 萬元,惟逾 4 口者,每增加一口得增加 5 萬元(3 點)
2、全家人口 4 口以內(含 4 口)之家庭,存款本金 30 萬元以上未超過 150 萬元,惟逾 4 口者,每增加一口得增 加 20 萬元(2 點)
3、全家人口 4 口以內(含 4 口)之家庭,存款本金 150 萬元以上,惟逾 4 口者,每增加一口得增加 20 萬元(1 點) 。
土地及房屋價值 3 點 1、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公告現值合計未超過 260 萬元。 (3 點)
2、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公告現值合計未超過 260 萬元以上未超過 450 萬元。 (2 點)
3、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公告現值合計為 450 萬元以上。 (1 點)
設籍時間 15 點 : (設籍三年以下(含三年)者,每滿一年以 0、5 點計;設籍三年以上者,每滿一年以一點計;滿六個月未滿一年者 以一年計。
戶籍內障礙人口數 10 點 1、一名身心障礙者。(2 點)2、二名身心障礙者。(5 點)3、三名以上身心障礙者。(10 點) 曾接受本局購屋貸
款利息補貼
10 點 1、5 年以上。(1 點)2、4 年以上未滿 5 年。(2 點)3、3 年以上未滿 4 年。(4 點) 4、2 年以上未滿 3 年。(6 點) 5、
1 年以上未滿 2 年。(8 點)6、未滿 1 年。(9 點)7、無。(10 點) 戶籍內人口數(含
申請者本人)
15 點 (註:1、一口以一點計,最高五點。2、未滿二十歲在學學生一口增加一點。3、六十五歲以上一口增加一點。4、
身心障礙者(申請人)年滿二十歲以上增加五點。 5、申請人為二十歲以上未滿四十歲單身者增加一點)
稱謂 姓名 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號碼 是否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