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學年度永仁高中校慶運動會競賽規程
一、 宗旨:
(一)提倡本校學生、運動風氣,聯繫情誼。
(二)培養學生運動興趣,促進學生身心健康,並能儲備本校運動人才。
二、主辦單位:本校學務處。
三、比賽日期:104 年 11 月 12、13 日(星期四、五)二天。
(一)預賽時間:中 一:10 月 13(5、6 節)100、400 公尺。10 月 26(6 節)200 公尺。
中 二:10 月 13(5、6 節)100、400 公尺。10 月 26(6 節)200 公尺。
中 三:10 月 13(5、6 節)100、400 公尺。10 月 26(9 節)200 公尺。
高中部:10 月 14(7、8 節)100、400 公尺。10 月 15(9 節)200 公尺。
(二)預賽項目:100 公尺、200 公尺、400 公尺。(計時取最佳的前六名進入決賽) 四、參加單位:本校各班級均應報名參加,(特教班參加國一男、女組)。
五、參加資格:本校學生代表該班參賽,並以填具報名單為限。
六、比賽分組:國一男組、國二男組、國三男組、高中男組
國一女組、國二女組、國三女組、高中女組,共8 組。
七、錦標種類:
(一)國中均設男、女田徑總錦標、高中男女合併田徑總錦標。
(二)各年級均設生活教育暨運動精神總錦標。
八、競賽項目:
(一)男生組田賽:(1) 跳高 (2) 跳遠 (3) 鉛球(國二、 國三、高中)。
徑賽:(1)100 公尺(2)200 公尺 (3)400 公尺 (4)400 公尺接力(5)800 公 尺
(6) 1500 公尺。
(二)女生組田賽:(1)跳高(2) 跳遠 (3) 鉛球(國二、 國三、高中)。
徑賽:(1)100 公尺(2)200 公尺 (3)400 公尺 (4)400 公尺接力(5)800 公 尺。
(三)各年級組男女混合大隊接力。
(四)生活教育暨運動精神錦標:
(1)評分內容:1.開幕典禮(秩序)15% 2.休息區整潔 20% 3.休息區佈置 10% 4.
進場表現(含創意主題、服裝儀容)25% 5.休息區秩序 30%。
◎創意主題:
國一:【101-105 環境教育、106-109 交通安全教育】
國二:【201-206 反霸凌反黑反毒教育、207-211 性別平等教育】
國三:【301-306 菸害防治教育、307-311 水域安全教育】
高一:性教育。
高二:全民國防教育。
高三:人權法治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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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號碼布若遺失請至檢錄處申請補發,但每次申請於班級生活教育暨運動精神錦標賽 最後得分扣0.5 分。
(3)未參賽之學生請回選手區休息及幫班上同學加油,勿在校園遊蕩(除特殊理由),
違規者,每人每次扣班級生活教育暨運動精神錦標賽最後得分扣0.5 分。
九、競賽方法:
(一)註冊人數:國、高中各組每項註冊人數以三人為限,400 公尺接力每項以一隊為限。
(每隊隊員得報六名)
(二)男女混合大隊接力以班級為單位,國中、高中每班報名女生11 名、男生 11 名,計 22 名。其中男女生各 2 名為預備員。註﹕因一、二、三年級舞蹈班不在,所以 110 班、
212 班、312 班全部合併一組比三年級組(若男生不足則由女生替補)。(若因男生 人數不足需由女生替補,最後成績減兩秒;若因女生人數不足需由男生替補,最後 成績加兩秒。)
(三)女生 1-9 棒,男生 10-18 棒,每一棒均跑 100 公尺前三棒分道次跑,第四棒接棒後 開始搶跑道,傳接棒必須在20 公尺之接力區內完成。
(四)運動員參加項目:國、高中每一運動員最多參加單項2 項,不含 400 公尺接力及男 女混合大隊接力;國中每一項目最多報名3 人,高中每一項目最多報名 3 人;唯跳 高項目限報名2 人。高中班級男生或女生人數少於全班三分之一以上,該班可調整 報名比例如:401 男生單項可報 4 人;女生 2 人,做此調整。
十、錦標計算方法:
(一)田徑各單項競賽第一名得七分、第二名得五分、第三名得四分、第四名得三分、第五名 得二分、第六名得一分、400 公尺接力加倍計分。(男女混合大隊接力則不計分)
(二) 田徑總錦標國一男組、國二男組、國三男組、 國一女組、國二女組、國三女組、高中組 , 各組取前四名。
(三)生活教育暨運動精神錦標一、二、三年級及高中各組取前四名(若分數未達75 分則 不頒發錦旗)。
(四)田徑總錦標名次之排定,均以各單位在各項錦標所列之各種競賽項目中獲得名次換 算為分數,相加所得總分數最多之單位獲得錦標,次多分為第二名,如兩個或兩個以 上單位所得分數相等時,以各單位在該項錦標賽中所得第一名之多寡判定之,如第一 名數目相等時,即以所得之第二名之多寡判定之,餘此類推,如依此規定仍無法判定 時,其名次並列。
十一、參加辦法:
(一)本校各班應於104 年 10 月 2 日中午以前 將全部競賽之運動員報名表填寫後,e- mail 至 [email protected] 信箱,逾期概不受理。(男女混合大隊接力另填具報 名單)
(二)各單位請自行填寫乙份保存備查。
十二、獎勵及注意事項:
(一)各單項競賽成績優秀之運動員第一名至第三名分別頒給金、銀、銅牌及獎狀,第四名 至第六名頒給獎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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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男女混合大隊接力比賽,一、二、三年級及高中各錄取前四名,由大會另頒獎品及錦 旗。
(三)運動員如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等一經證實後,除在生活教育暨運動精神錦標賽中酌 予扣分外,並即取消比賽資格及個人或隊伍已得或應得之分數。
(四)本校學生參加比賽時一律禁止穿著釘鞋或打赤腳,以維護安全。
十三、本辦法經本校籌備委員會決議後施行,如有未盡事宜得經大會常務委員會修正並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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