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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治臺時期教育政策與公民教育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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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治台時期教育政策與公民教育內容

139

公民訓育學報

第十六輯民國九十四年六月第 139-172 頁

Bulletin ofCivic and Moral Education

Vo

l.

16

,

June. 2005

,

pp.139-172

日本治台時期教育政策與公民教育內容

王主席薩

摘要

本文主要目的在探究日本鐘民統治台灣五十年期間,鐘民政府藉由 學校體系和非學校體系內相關公民教育實施內容與成效。日治時期所界 定的公民教育目標和實施內容,相較於現今民主法治社會中所期許的公 民教育目標和內涵呈現極大的差異性。 簡述日治時期的公民教育特性如下:不管是日治初期的國語傳習所 或是後來的公學校、國民學校,都相當重視「尊皇室,愛本國,重人倫, 養成本國精神 J '而且視其為日治時期公民教育的重要內涵。統治者也 希望透過現代教育培養具備現代公民潛力的國民。也就是說,日治時期 的教育,冀望透過「公民教育」欲落實的目標在於:加強培養「具有效 忠日本天皇國民觀念的人」。日本統治者透過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強化

並達成「鍊成皇國民」目標。

為佐證上述論述,深刻剖析日本鐘民政府在台灣所辦的公民教育為 必要研究途徑,因此分析「修身」此一典塑造公民特性極具關聯性的教 材,是必須的。 本文經分析歸結後,得出下列相關台灣本島「修身」教科書的目標 和特色: (一)從 1898 年頒佈的「公學校規則」第一條中看出,日本統治者將施 德教放在技實學之上,承認了道德教育(公民教育)的優位性。 (二)透過「修身」課對台灣兒童進行徹底的改造,使之忘卻漢文化的 思考模式和生活習慣;並將台灣人塑造成守法、勤奮的日本臣民, 但又不是成為真正的日本人,亦即,不會要求與日本人同享有的 特權或機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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