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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tional Dong Hwa University Institutional Repository:Item 987654321/4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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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

初探七○年代台灣男性知識份子

對新女性主義的言論與態度

謝蕙風

提 要

回顧中國近代婦女運動的發展,實多賴男性知識份子,或基於改革社會 惡習的觀點;或基於強國保種的維新思想,提出興女學、反纏足、反納妾、 反片面貞操等主張,成為開啟中國近代女權思想的倡導者。 相對於晚清時期男性知識份子的積極提倡,台灣本土的婦女運動則幾乎 是以女性為主導的社會運動。其中七○年代一向被視為台灣婦女運動的發 端,呂秀蓮所倡導的「新女性主義」在社會中帶來了相當的震撼與討論,本 文即意圖檢視當時男性菁英在深受西方思潮的影響下,是如何看待此一以女 性為主體的婦女運動?又如何在衝擊的婦女運動中調整與適應?並試圖藉 由男性對新女性主義的回應與主張,洞悉男性內心對女權運動的真正感受。 關鍵詞:男性知識份子、呂秀蓮、新女性主義、婦女運動

國立聯合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歷史組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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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探七○年代台灣男性知識份子

對新女性主義的言論與態度

一、前 言

近年以來婦女研究深受學界重視,有關當代台灣婦運的相關研究也堪稱 豐富。1在眾多的研究中,研究者多企圖打破長久以來男性所主宰的知識架構 與傳統價值,重建女性的主體性,使研究不免呈現以女性為核心的觀察與結 論。研究科學與知識典範的女性主義學者珊卓拉‧哈定(Sandra Harding)曾質 疑「男性是否可以成為女性主義思維的主體」?引起國內學界的一番討論。 2其中成令方將男性女性主義者分為兩類:一類是意識到女性處於不平等的社

根據楊國樞對知識份子的界定,知識份子應具有知識豐富、崇高理想、獨立精神、批判精 神、分析能力、社會關懷及抗壓能力等條件。再就知識份子在社會中的角色與功能而言,知 識份子應是社會發展的改革者、社會事務的批評者、更是理想社會的提供者。參見楊國樞, 〈知識份子的過去、現在與未來─「知識份子與台灣發展」研討會總結報告〉,《中國論壇》, 第265 期(臺北:1986.10),頁 151-152。本文對男性知識份子一詞採較廣義的定義,除指 受過較高等教育,具備上述所提的特質外,尤其是能透過媒體發聲,具影響公共視聽的男性, 文中所採用的「男性知識份子」、「男性社會菁英」、「男性知識菁英」、「男性菁英」等 詞彙雖不盡相同,但意義則相通。 1 相關的著作與論文有王雅各,《台灣婦女解放史》(臺北:巨流出版社,1999);游鑑明, 〈台灣地區的婦運〉,收入陳三井主編,《近代中國婦女運動史》(臺北:近代中國出版 社,2000);游鑑明,〈明明月照來時路:臺灣婦運的歷史觀察〉,收入王雅各主編,《性 屬關係(下):性別與文化再現》(臺北:心理出版社,2002);張輝潭,〈台灣當代婦 女運動與女性主義實踐初探-一個歷史的觀點〉(臺北:清華大學社會學暨人類學研究所 碩士論文,1995);許芳庭,〈戰後台灣婦女運動與女性論述之研究(1945-1972)〉(臺 中:東海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1997);張毓芬,〈女人與國家─台灣婦女運動史的再思 考〉(臺北:政治大學新聞研究所碩士論文,1998);張靜倫,〈顛簸躓仆來時路-論戰 後台灣的女人、婦運與國家〉(臺北:台灣大學社會學研究所碩士論文,1999)等。 2 珊卓拉‧哈定(Sandra Harding)任教於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教授女性主義知識論

等課程,並主持UCLA 婦女研究中心,著有 Feminism and Methodology : Social Science Issues (Bloomington: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87); Whose Science? Whose Knowledge? : Thin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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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位置,僅在口頭上或部分行為上對女性表達同情和支持。另一類則是積極 地參與活動和採取行動,與女性主義者並肩作戰。成令方觀察指出台灣的男 性女性主義者人數並不多,大多為第一類型,且多屬受過美國訓練、中產階 級的校園知識份子。3謝小岑亦引哈定「立場論」所稱:經驗是知識建構的重 要基礎,認為在父權社會中,女性基於提升社會位階的誘因,往往願意學習 掌握男性的思考方式,但男性在父權體制下則由於已充分享受種種便利,以 致缺乏學習接受女性主義的誘因或動機,甚至即便女性主義威脅到男性的既 有利益,仍可能因就算認同女性經驗與女性的思考方式,也無助於提升男性 的社會位階,而令男性對女性主義無法產生興趣。4 本文即試圖以男性知識份子為觀察對象,探究七○年代台灣男性對女性 主義的觀感,但礙於男性知識份子的代表性與完整性,實難全面掌握,亦成 為本研究中最大的困難。因此本文選擇較能透過媒體發聲,具影響公共視聽 的男性菁英作為初步探討的標的,由報刊雜誌入手,尋索男性菁英對女性主 義的相關言論。其中 1976 年 2 月的《婦女雜誌》曾進行一項以瞭解〈中國 男子對女性的看法〉為主旨的問卷調查,此項問卷的嚴謹性或許尚不符合學 術性標準,也不足以詮釋七○年代男性菁英對女權運動的整體意見或全面看 法,但本文仍嘗試從調查的統計數據中,琢磨出一些具有指標意義的現象, 希望能作為後續研究方向上的一項參考。 以女性權益為訴求的社會運動其相關的專有名詞頗多,如「女權運動」、 「婦女運動」、「女性主義」等用字皆不同,但意義則相近,甚至相通。其

Postcolonialisms, Feminisms, and Epistemologies (Bloomington, Ind.: Indiana University Press,

1998);Discovering Reality: Feminist Perspectives on Epistemology, Metaphysics, Methodology,

and Philosophy of Science (Boston, Mass.: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 2003)等,是研究女性

主義的重要書籍。哈定曾於1999 年 5 月受邀來台,所提出的「男性是否可以成為女性主義

思維的主體?」引發迴響,相關討論可參看《當代》142(1999.6),頁 76-89 ;董成瑜〈女 性主義干男人底事?〉,《中國時報》,1999 年 5 月 13 日,第 43 版。

3 成令方,〈男性的女性主義在台灣〉,《當代》142(1999.6),頁 8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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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十九世紀女權運動者以「婦女運動」(women’s movement)的字眼來稱呼她 們所推動以爭取女權為主軸的女權運動。此運動乃是致力於爭取婦女的各項 權利,包括政治上的參政權、經濟上的自主權、工作權以及接受高等教育的 權利等等。5另一接近且廣泛被使用的名詞「女性主義」(feminism),6Feminism 的拉丁文字根是femina (女人),把「女人」同近代流行的概念 ism (主義)結 合起來,在英文的早期用法中,是同社會主義相關聯的。美國學者南茜.柯 德(Nancy F. Cott)指出「女性主義」 與「婦女運動」兩者最大的不同意涵 是「女性主義」意圖上較為激進,它宣稱了所有性別關係上的革命,但若就 支持者的範圍來看,女性主義則較為侷限,因為字尾的ism(主義)將使其成為 一種意識型態,並不一定能適用於所有的婦女。7無怪乎十九世紀以來歐美的 溫和派婦女平權倡導者,往往都刻意要與「女性主義」保持距離。8不意呂秀 蓮卻聲稱七○年代時是因不苟同美國婦女運動中激情甚至鬧革命的手法,所 以捨棄「運動」二字,而以「女性主義」並冠上一「新」字來架構她的新女 性思想,9至此著實讓「婦女運動」、「女性主義」的意涵更難分野,因此本

5 翁佳鈴,〈英國婦女運動之研究—從工業社會到後工業社會〉(臺北:淡江大學歐洲研究 所碩士論文,1992),頁35。 6 女性主義理論 (流派) 眾多,其思想至今可謂是百花齊放之境界,比如:自由女性主義(Liberal

Feminism)、馬克思主義女性主義(Marxist Feminism)、激進女性主義(Radical Feminism) 、 社 會主義女性主義(Socialist Feminism)、存在主義女性主義(Existential Feminism) 、後現代女 性主義(Postmodern Feminism) 等等。相關理論可參見顧燕翎編,《女性主義理論與流派》 (臺北:女書文化出版社,2001)。

7 引自翁佳鈴,〈英國婦女運動之研究—從工業社會到後工業社會〉,頁34。南茜.柯德(Nancy

F. Cott)為耶魯大學美國史教授兼婦女研究課程主任,著有The Grounding of Modern

Feminism(New Haven : Yale University Press,1987)。

8 1890年代,法國婦女團體或婦女刊物雖然時常引用「女性主義」一詞,但是溫和派的婦女 平權倡導者往往會強調她們的組織是「女性的」,而非「女性主義」的。另,1909年美國 一群爭取投票權的熱心份子由於不願受「女性主義」一詞的連累,在一本她們主辦的刊物 裡表明,如果她們信仰什麼「主義」的話,那麼她們信仰的是「參政權主義」,不是「女 性主義」。參見楊美惠著,〈「女性主義」一詞的誕生〉。收入顧燕翎、鄭至慧主編,《女 性主義經典:18世紀歐洲啟蒙,20世紀本土反思》(臺北:女書文化出版社,1999),頁 32-33。 9 李文,《縱橫五十年─呂秀蓮前傳》(臺北:時報文化出版社,1996),頁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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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採取較廣義的解釋,將「女權運動」、「婦女運動」、「女性主義」視為 相同的意涵。 根據王雅各對婦女運動定義:「藉由群體的力量以謀求改善婦女在社會 中的處境、地位,和一般人對於女性的觀念和想法」。10使1971 年以前台灣 雖偶有零星個人批判社會男女不平等的聲音,卻不被學者認為是真正的婦女 運動,直至呂秀蓮倡導的新女性主義才正式揭開了當代台灣婦女運動的序 幕。學者稱呂秀蓮乃「為台灣婦女注入女性意識(Feminism)的第一人」, 11甚至將呂秀蓮首度於台灣發表文章抨擊男女性別刻板印象的 1971 年定為 「台灣婦運元年」。12王雅各亦視1982 年《婦女新知》雜誌社的開辦為分水 嶺,以1971 至 1982 年的婦運為台灣的第一波婦女運動。13可見七○年代婦 女運動雖是以呂秀蓮為中心人物,並未建構有組織的群體力量,學界卻仍因 新女性主義直指女性的切身議題,引起各方討論,尤其激起了台灣婦女女性 意識的覺醒,遂將之視為是「敲醒台灣婦運晨鐘」的第一波婦女運動。14 本文無意將不同時代、不同背景的婦女運動進行類比,但大體而言,晚 清時期男性菁英對婦女運動可謂是積極提倡,反觀台灣本土的婦女運動卻幾 乎是以女性為主導的社會運動。其中七○年代第一波的婦女運動中男性知識 份子並未顯著參與,但值得注意的是在諸多女權議題中,男性菁英卻獨對墮 胎除罪化的討論最為積極,著力也最深,並與女權運動者共同努力下,令墮 胎合法的爭議,歷經長年討論,終於 1984 年通過優生保健法。但究竟是何 誘因使這些男性知識菁英由形式支持轉而行動參與,對婦運發展史而言,或 有值得探究之處。此外,本文亦將試圖瞭解七○年代的男性知識份子究竟是 如何看待這台灣第一波的婦女運動?在婦女爭取平等、自主的過程中,是否

10 王雅各,《台灣婦女解放史》,頁 20。 11 周碧娥、姜蘭虹,〈現階段台灣婦女運動的經驗〉,收入徐正光、宋文里(編),《台灣 新興社會運動》(臺北:巨流出版社,1989),頁 83。 12 張毓芬,〈女人與國家─台灣婦女運動史的再思考〉,頁 4。 13 王雅各,《台灣婦女解放史》,頁 54-55。 14 李元貞,《婦女開步走》(臺北:婦女新知基金會,1990),頁 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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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重塑了男性?同時也意圖透過報紙期刊中這些男性對新女性主義的種種 回應與主張,洞悉男性內心對女權運動的真正感受。

二、台灣婦女運動的興起

論及台灣本土婦女運動的發展,外國傳教士應可說是解放台灣女性的先 聲。自 1858 年中英法天津條約開放通商口岸後,西洋傳教士陸續來台,面 對台灣婦女所受的不平待遇,雖有意改變,但在傳教士以傳教為重心的前提 下,並未引起台灣仕紳太多的關注,使傳教士所掀起的台灣婦運,並未發揮 太大的作用。15其後,台灣婦運雖曾受到歐美、日本及中國大陸婦女參政運 動的啟發,加上《台灣民報》的鼓吹,在1925-1927 年略有萌芽,但仍因日 本殖民政府對社會運動的壓迫手段而告夭折。16 1949 年國民政府遷台後,在政治與社會的施政上都表現出較保守的性 格,使具抗爭傳統及反權威的婦女運動很難根植,僅能著眼於婦女動員或婦 女工作的推動,甚至只能侷限於形塑黨國政府期望下的婦女角色,而並非致 力於爭取女性的權力與利益。17尤其長期下來,婦工的內容始終一成不變, 形塑出的婦女是典型忠黨愛國的賢妻良母角色,無法與社會需求配合。因 此,當七○年代非政黨統屬的婦女個人或團體開始推動婦運後,強調「婦工」 取代「婦運」的黨國婦女政策自然面臨挑戰。18 七○年代,台灣已由農業社會過渡到工業社會,社會財富隨之增加,中 產階級也因而形成。對台灣而言,七○年代是關鍵的年代;也是轉變的年代。 國際上震盪全球的石油危機,使台灣深受波及之餘,必須積極朝向技術密集

15 游鑑明,〈明明月照來時路─台灣婦運的歷史觀察〉,頁 200。 16 顧燕翎,〈從週期理論與階段理論看我國婦女運動與女性意識的發展(下)〉,《律師通 訊》170(1993.11),頁 64。 17 游鑑明,〈明明月照來時路─台灣婦運的歷史觀察〉,頁 221。 18 同前註,頁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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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資本密集的經濟型態轉型。更由於婦女人力供應充沛、工資低廉,使1973 年時,女性外出受雇者已佔54%,顯示七○年代的婦女已逐漸擺脫傳統的角 色,投入就業市場。19 同時,外交上一連串的挫敗,20使社會大眾產生了強烈的危機感,並激 起認同本土文化的自覺運動。這樣的氛圍也促使知識份子開始反省傳統與現 代、本土與西化間的意義與可能衝突,21甚至透過辦雜誌的方式,22引進西方 的理論與經驗,藉以提出改革創新的意見。其中有關婦女的議題,也逐漸被 提及。 1970 年美國婦運蓬勃發展,呂秀蓮躬逢其盛,在一次中國同學會的社會 科學討論會上,發表〈傳統的男女角色〉一文,首次呈現她思索婦女問題的 心得。次年呂秀蓮獲得碩士學位返台,正值輿論對「保障男生名額」及「如 何防止女生過多之道」等議題廣泛討論之際,呂秀蓮將原講稿整理並於1971 年10 月的《聯合報》上陸續發表,以期能修正傳統觀念。1972 年 1 月呂秀 蓮再發表〈兩性社會的風嚮〉,更於1972 年 3 月 8 日在台大法學院的演講 中正式揭櫫「新女性主義」,引起很大的討論,演講、座談不斷,23使蟄伏

19 李國鼎,〈台灣婦女人力在經濟發展中之貢獻〉,《婦女在國家發展中之角色研討會論文 集(上)》(臺北:台大人口研究中心),頁8。 20 美國自 1968 尼克森總統上台後即全面調整外交政策,積極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係正常化, 也導致1970 年的釣魚台事件;1971 年台灣退出聯合國;1972 年尼克森訪問中國大陸、以 及中日的斷交;1978 年更有中美斷交,使當時台灣外交處境面臨了前所未有的困境。 21 七○年代的本土文化自覺運動中,以鄉土文學、雲門舞集、洪通畫作、朱銘雕刻、報導性 攝影風格、現代民歌等為最具代表性,代表著七○年代台灣民族主義與鄉土意識的抬頭。 但另一方面也由於保釣運動、中美斷交等事件,大批留學生返台,隨之引進了大量西方文 化的論述,使知識份子們雖試圖在現實生活中找尋文化的根,卻也清楚意識到必須超越守 護舊傳統及全盤西化兩條極端的路,走出新的文化方向。參見杭之(陳忠信),〈創造我 們的現代文化─文化是一個許諾!〉,《中國論壇》21:6(1985.12),頁 10-12。 22 七○年代由知識份子主導創辦的雜誌刊物中,較具代表性的包括以改革開放為訴求,創刊 於1968 年元月的《大學雜誌》。另自詡為自由主義刊物,具書生報國精神的《中國論壇》, 也於1975 年 10 月創刊。 23 演講會後,《幼獅月刊》首先於 1972 年 4 月舉辦一場「婦女的時代角色」座談會,引起許 多大專院校學生的注意,紛紛以社團名義邀請呂秀蓮赴校演講,呂秀蓮透露僅1972 年的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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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久的婦女運動再度受到矚目。 由於呂秀蓮曾親炙美國婦女運動的陣仗與威勢,使她雖認同西方婦女運 動的基本理念,但對運動中激情甚至鬧革命的手法並不苟同,因此呂秀蓮捨 棄「運動」二字,而以「主義」來架構她新女性的思想、信仰和力量,並套 用三民主義的模式,指出新女性主義的內涵是: 一種思想:它順應時代潮流,也基於社會需要; 一種信仰:它主張兩性社會的繁榮與和諧,應以男女的實質平等為基 礎; 一種力量:它要消除傳統對女子的偏見,重建現代合理的價值觀念, 以再造女子獨立自主的人格與尊嚴,並促進男女真平等社會的實現。24 基此,呂秀蓮所揭示的第一個新女性主義的中心思想是:無論貧富貴 賤,每一個人都「先做人,再做男人或女人」,也就是無論男人或女人,都 應具備所以為人的基本條件,如權利、義務、尊嚴、能力等,而凡是人均享 有免於人格被侵犯的自由,也都負有為固守人格而承擔的責任。 呂秀蓮又提出的第二個中心思想:「是什麼,像什麼」,來強調男女應 在自己的性別上,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同時在外觀的裝扮上,不宜顛倒陰陽, 應該要符合自身的性別特質,恰如其份才好。 新女性主義的第三個中心思想則是「人盡其才」,呂秀蓮認為在生理上 男女固然有別,但並不意味可低估女性的聰明才智與能力,因此社會各行各 業不應對女人設限,應讓每個人不分性別的公平競爭而有所發展。25

月,她就跑遍士林、外雙溪、陽明山和淡水等地的學校,進行了7 場演講。當年 7 月《幼 獅月刊》更推出〈新女性主義專輯〉,此時各報也屢見呂秀蓮受訪的專文,足可顯示呂秀 蓮的「新女性主義」已激起社會的廣大波瀾。參見李文,《縱橫五十年─呂秀蓮前傳》, 頁72。 24 呂秀蓮,《新女性主義》(臺北:前衛出版社,2000 年),頁 150。 25 同前註,頁 154-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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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論者形容這樣的新女性主義是具有濃厚美國式中產階級取向,並具有 自由主義色彩的女性主義,張毓芬指出「呂秀蓮在眾聲喧嘩的女性主義思潮 中選擇了自由主義女性主義,和此一流派的『人力解放』訴求息息相關」。 所謂的「人力解放」,內涵在於新女性主義「不威脅男性優勢、不挑戰男外 女內分工模式的前提下,開發並動員婦女的人力」,26一改過去黨國婦女工 作團體以黨國意志為依歸的方向,而是以強調女性為中心,並要求社會應公 平給予女性能夠充分發揮「女才」的空間,如此的訴求經呂秀蓮提出後,也 成為後續婦運行動者普遍拿來做為爭取女權正當化的主要論述。

三、七○年代男性菁英對女權運動的態度

呂秀蓮的新女性主義,鼓勵女性「走出廚房」與男性公平競爭的論述, 相較於清末的「賢妻良母」、「保國強種」之說,自然顯得「離經叛道」, 即便是女性都未必完全瞭解與認同,27更遑論是原本在傳統中具有優越地位 的男性又怎能欣然接受?但是男性知識菁英不免因為受到西方觀念的影 響,加上在社會中往往擁有較多知識權力所帶來的傳播管道,對社會視聽自 然形成較大的導引與影響力,使這些男性菁英能否對新女性主義有較高的接 受度,自然成為值得關注的角度。 1976 年 2 月《婦女雜誌》曾針對當時社會男性菁英進行以瞭解〈中國男 子對女性的看法〉為主旨的問卷調查,此項問卷是將受訪男性分為大學教師 與社會各行各業兩組對照呈現。28兩組基本背景資料列表如下:

26 張毓芬,〈女人與國家─台灣婦女運動史的再思考〉,頁 198。 27 據徐佳士對台灣婦運的觀察發現:或因男人不欣賞新女性,很多女性怕被冠上「女權運動 者」的頭銜。而女性不支持女權運動的原因,一方面是大多數的婦女還沒有自覺;另一方 面是知識婦女對自己地位太過於滿足,沒有想到其他勞動階層的婦女同胞還沒有獲得平等 的地位。見鄭至慧、林秀英、朱恩伶,〈男人看新女性〉,《婦女雜誌》174(1983.3), 頁21。 28 據《婦女雜誌》披露此次問卷調查大學教師組部分是由沈君山教授與楊國樞教授主持,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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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教師組 年齡 30 歲以下 6 % 30-45 歲 76 % 45 歲以上 18 % 最高 學位 學士 12 % 碩士 28 % 博士 60 % 職級 講師 15 % 副教授 47 % 教授 38 % 宗教 信仰 佛教、道教 15.8 % 天主教、基督教 2.4% 無宗教信仰者 61 % 其他宗教 0.8 % 居住國 外時間 0 年 17 % 1-3 年 31 % 4-6 年 35 % 7 年以上 17 % 籍 貫 本省 57% 外省 43% 社會一般男子組 年 齡 30 歲以下 43 % 30-45 歲 37 % 45 歲以上 20 % 教育程度 高中畢業以下 12 % 大學畢業以上 77% 宗教信仰 佛教、道教 15.8 % 天主教、基督教 17% 無宗教信仰者 65.4 % 其他宗教 1.8 % 籍 貫 本省 37% 外省 63% 分析所列,大學教授們的平均年齡遠超過社會一般男子組,有76%正處 於30-45 歲間的黃金歲月。在教育程度上,即便是社會一般男子組也有 77% 起碼受過大學教育,而大學教師組中具博士學位者更佔60%,同時曾有國外 居住經驗的也佔了83%,足可說明這些男性,尤其是大學教師組的受訪者的 確是深受西方文化影響的社會菁英。 列出此問卷與女權意識相關問題的統計數據,並分析如後:

對台灣大學、清華大學和交通大學的男性教授、副教授和講師們所進行的問卷調查,共發 出1 千份問卷,回收 266 份。社會一般男子組則是《婦女雜誌》將同樣的問卷針對社會各 行業的一般男性發出1 千份問卷,回收 264 份。見黃沁珠,〈中國男子對女性的看法〉, 《婦女雜誌》91(1976.4),頁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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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對婦女爭取男女權利平等這一運動的態度如何? 非常贊成 相當贊成 有點贊成無所謂贊 成或反對有點反對 相當反對 非常反對 大學教師組 21 % 22 % 16 % 30 % 8 % 1 % 2 % 社會一般男子組 17 % 14 % 18 % 28 % 12 % 3 % 8 % 2、你對本國婦女爭取平等權利的活動有何看法? 原則是對的,作 法似有偏差 原 則 與 作 法 都 有偏差 原 則 與 作 法 都 無偏差 對 這 個 運 動 的 性 質 一 無 所 知,因此沒有任 何意見 大學教師組 27 % 8 % 12 % 53 % 社會一般男子組 23 % 13 % 12 % 52 % 3、假如你還沒有結婚,那麼你願不願意娶一位熱中女權運動的女子 非常願意 相當願意 還算願意 無所謂願 意不願意 有點 不願意 相當 不願意 非常 不願意 大學教師組 3 % 8 % 11 % 37 % 18 % 11 % 12 % 社會一般男子組 3 % 4 % 11 % 37 % 14 % 12 % 19 % 若將前三題合併來觀察,首先,受訪者對女權運動的基本態度,可能由 於大學教師們大多曾出國深造,受到較多西方文化思想的洗禮,對男女平權 的觀念有相對開放的態度,對女性爭取與男人同等權利的態度持相當程度的 認同與支持。但配合第2 題來看就顯得有些矛盾,無論是哪一組都有過半數 以上的受訪者,對婦女運動的性質表示一無所知,可見七○年代這些男性菁 英事實上並不全然關心婦女運動。更有趣的是男性在討論女權運動時,若僅 涉及思想觀念的層面,絕大部分都相當開明的表示贊成,可是若牽扯自己, 譬如娶一個女權運動的熱衷份子為妻時,則多半不十分樂意。顯見這些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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菁英微妙的心態,即儘管心裡可能並不十分熱衷或贊成婦女運動,卻也明瞭 受歧視婦女爭取平等權利是必然的社會價值與趨勢,因此縱然內心不免對婦 女運動有所疑慮,但表相上仍會表現出理性且支持的態度。 4、你在家裡是否願意做家事? 非常 願意 相當 願意 還算 願意 無所謂 願意或 不願意 有點 不願意 相當 不原意 非常 不願意 本人 未婚 大學教授 9 % 26 % 35 % 16 % 7 % 5 % 1 % 1 % 社會一般男子 11 % 19 % 25 % 10 % 7 % 2 % 1 % 25 % 5、你在家裡是否實際做家事? 經常做 時常做 偶爾做 從不做 本人未婚 大學教授 14 % 26% 54% 2 % 4 % 社會一般男子 13 % 27 % 35 % 2 % 25 % 6、你在家裡是否和妻子共同帶孩子 一直如此 時常如此 偶爾如此 從不如此 尚無子女 大學教授 20 % 37 % 25 % 4 % 14 % 社會一般男子 17 % 28 % 20 % 6 % 29 % 從問卷第4 題來觀察,大部分的男性都表示樂意於做家事,尤其有八成 的大學教授並不排斥做家事,但從第5 題實際做家事的數據反映,這些男性 中確實分擔家務的卻僅有四成,僅是偶爾為之做家事的則有近五成,可見男 性對家務分擔的認知與實際行動間存有相當的落差。再對照第6 題來看,男 性對於家事分擔固然未必身體力行,但對照顧孩子一事,卻顯得有較高的意 願與實際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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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你認為女性具有何種教育程度最為適當? 小 學 初 中 高 中 大 專 大專以上 大學教授 0.4 % 15 % 73 % 11.6 % 社會一般男子 1 % 2 % 39 % 53 % 5 % 8、你認為女性受教育最大的好處是什麼?(請依次選三項) 可 以 做 為 一 種 個 人 的 資歷 有 一 技 之 長 以 便 將 來 立 足 於 社會 可 以 改 變氣質 可 以 充 實 自 己 的知識 可 以 增 加 生 活 的情趣 有 助 於 婚 後 與 丈 夫 交 談 溝 通 意見 有 助 於 對 女 子 的教養 大學教授 4 % 42 % 56 % 42 % 40 % 37 % 70 % 社會一般男子 4 % 29 % 61 % 41 % 32 % 51 % 67 % 以上兩題皆與女性的教育問題有關,第4 題中兩組都不認為女性的教育 程度愈高愈好,尤其從兩組在高中、大專的對照數據,可以反映出男性有無 法容忍女性的學歷程度超越自己的趨向。再從第5 題中,更可一窺男性對女 性受教育的真正想法,認為女性受教育的主要目的是「改變氣質」以及「有 助於教養子女」,而不在於成為專業領域中的人才。男性菁英所潛藏希望維 持男性優越感的意識也在這兩題中顯露無遺。 9、如果妻子的教育程度教育比你高,你的感受會如何? 感到不快 無所謂 感到高興 大學教授 24 % 66 % 10 % 社會一般男子 35 % 49 % 16 % 10、如果妻子的社會地位比你高,你的感受會如何? 感到不快 無所謂 感到高興 大學教授 31 % 55 % 14 % 社會一般男子 36 % 45 % 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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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如果妻子賺得錢比你多,你的感受如何? 感到不快 無所謂 感到高興 大學教授 12 % 70 % 18 % 社會一般男子 21 % 61 % 18 % 12、假如你的上司是女性,你的感受如何? 非常不快 相當不快 有點不快 無所謂不快 或高興 大學教授 4 % 8 % 25 % 63 % 社會一般男子 10 % 8 % 22 % 60 % 綜合上述四題,男性對於妻子的教育程度和社會地位比自己高時,大都 以無所謂回應,感到不快的人又比感到高興的人為多。其中大學教授們對於 這種現象的反應也比較開放與理性,這或與現實生活中大學教授們的妻子在 教育程度或社會地位上要能超越她們先生的終究有限,因此所列問題對這些 教授們而言,純粹是假設性,也較不具威脅性,自然使他們在態度上顯得較 為開放。 至於對妻子收入比較多的一項,男性們的接受度最高,可見在現實的考 量下,妻子收入無論多寡都有助於增加家庭的收入,直接受惠的是整個家 庭,男性自然必須對比自己賺得多的妻子有較大的包容性,何況錢賺的多寡 並不足以代表工作能力的高下,以大學教授們對自身條件的自信,相信也比 較不會對妻子收入比自己多而「感到不快」。但相形之下,上司若是女性, 答稱「無所謂」的人有六成,「感到不快」的人也有六成,都遠比第9、10、 11 題所反映的數據為高。這似乎表示七○年代的男性菁英也許還能容忍家中 女權的提高,卻不能容忍在職場的競爭關係中,女性的工作能力比他們強, 甚至必須身受女性主管的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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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觀這些受到西方思潮洗禮下的男性菁英,大部分已能意識到「男女平 等」是天經地義的事,使他們在口頭上或部分行為上大都能表現出對女性的 支持與尊重,但似乎內心深處又很難完全拋卻傳統文化背景所形成的性別偏 見,以致對女權運動普遍存有「理智上贊同,情感上卻未全然接受」的矛盾 態度。

四、七○年代男性菁英對女權運動的言論

(一)對「女權運動」

「新女性主義」的論述

七○年代呂秀蓮推動新女性主義以來,男性反應不一,其中當然不免有 一些抨擊與非議,29如有男性論者就直指新女性主義充其量不過只是一時髦 的名詞罷了,認為「發展自己的才能,並非就是新女性主義,任何人都有天 賦來顯示才能,用不著新女性主義來主張」。30或者質疑新女性主義是有高 度「反男性社會中心」的意涵,如何懷碩認為「有許多社會問題是整個人類 社會的問題,性別的重要性並不大,提倡女權的人,不應強加割裂,硬納入 女權運動用以向『男性』提出攻擊的資料,實無補於男女共同追求社會進步 與幸福之最高目標。」31他又進一步指出:

29 由於呂秀蓮的新女性主義某種程度觸怒了一些極端衛道的人士,使這些保守頑固人士紛紛以書 信、文章攻擊呂秀蓮,甚至以極度鄙夷的字眼,如「心理變態」、「玩弄男人」等辱罵呂秀蓮。 參見李文,《縱橫五十年─呂秀蓮前傳》,頁74-86。呂秀蓮後來也將這些相關的回應文章整 理成冊,出版為《數一數拓荒的腳步》一書。 30 呂秀蓮,《數一數拓荒的腳步》(臺北:拓荒者出版社,1976),頁 62。 31 何懷碩,〈言論的道德責任〉,《聯合報》,1976 年 7 月 31 日,第 12 版。何懷碩,1941 年生,美國紐約聖約翰大學藝術碩士,先後任教於國立師範大學、清華大學、國立藝術大 學,文字著述有《孤獨的滋味》、《創造的狂狷》、《苦澀的美感》等。70 年代時常於報 刊雜誌上發表論述針砭時政,80 年代中期則參與「澄社」的籌設,強調追求真正的自由與 民主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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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如果不多著力在自身的改造與提高上,只寄望於攻擊,從而希望 男性從社會上自動退讓,虛位以待新女性的登基,那麼,這樣的「新 女性」還只是持寵撒嬌的舊女人,則「新女性主義」的提倡,還是失 敗。32 但仍有一些知識菁英卻認為呂秀蓮的主張是符合理性的精神而採取認同的 態度。如徐佳士認為呂秀蓮新女性主義「沒有扯起『解放』(不論是性解放 或整個婦女地位的解放)的旗幟,她甚至沒有口號,她承認男女有別,也沒 有人聽她用過婦女權力(power)這個名詞」,因此即便新女性主義言詞激 烈尖銳,卻仍認為其能維持女性溫和的本質: 呂秀蓮沒有打出婦女解放運動的旗幟,但是「新女性主義」中的音訊 則像旗幟一般鮮明。這是她的改革主張的宣言,裡面有申訴,有辯解, 有呼籲,有建議,也有抗議。用的語言有時很尖銳,甚至潑辣,而主 張卻是溫和的,甚至是妥協的─相當地女性的。33 另外,沈君山也指出: 呂秀蓮女士倡導新女性主義,常常為人誤解,其實新女性主義提倡的 既不是揎袖攘臂的潑婦,也不是標新立異的嬉皮,它給我的印象是理 性主義的象徵。34 從上述無論是反對、疑慮或支持的不同論述中,都可歸納出一男性菁英

32 何懷碩,〈言論的道德責任〉(續),《聯合報》,1976 年 8 月 1 日,第 12 版。 33 徐佳士,〈寂靜中的號音─談呂秀蓮的「新女性主義」〉,《書評書目》13(1974.5), 頁 78。徐佳士,1921 年生,曾就讀美國明尼蘇達、史丹福大學,獲傳播學碩士學位。歷 任政大教授兼新聞學系及新聞研究所主任、政大文理學院院長及考試院考試委員等職,著 作有《大眾傳播理論》、《符號的陷阱》、《冷眼看媒體世界》等。 34 〈十人座談談女人〉,《婦女雜誌》94(1976.7),頁 21。沈君山,1932 年生,美國馬里 蘭大學物理博士,曾擔任行院政務委員,國立清華大學校長。70 年代時任職清大理學院院 長,並常於報刊雜誌上發表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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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共同心態,即就算承認「女權不是天賦的,是爭出來的」、35「女權只有 女子去力爭,靠男人良心發見是不中用的」的事實,36這些男性知識菁英對 女權運動的接受度,恐怕僅止於是相對理性而溫和的爭取模式而已。 面對七○年代仍然相當保守的環境,呂秀蓮似乎也有意將女權運動的本 質跳脫於性別的抗爭之外,強調所提倡的新女性主義是以人的獨立、自由、 平等為前提而出發的人道主義,非僅只是女權運動,應視為是一種人權運 動。呂秀蓮認為: 新女性主義其實也是新男性主義,如果雙方互助合作,平心靜氣共同 檢討傳統以性別為藉口所形成的諸多不合理制度、習俗、觀念,那麼 新男性與新女性攜手並肩,就能成為新人性主義的新人性社會。37 此說的確獲得部分男性論者的呼應,認同女權運動實源自於近代人權思想的 演進。38另有不少男性論者則從社會建構的理論來回應,如沈君山指出「女 權運動得力於社會制度的改變」39,黃榮村也界定「婦運處理的對象與題目 主要還是成年婦女、交友、自主獨立、職業平等、男女之間的溝通實質問題

35 李捷金(李捷鑫),〈男人與女人的戰爭〉,《聯合報》,1980 年 10 月 7 日,第 8 版。 本名李捷鑫的李捷金,1956 年生,臺北醫學院(今臺北醫學大學)牙醫系畢業,於醫學院 三年級時開始寫作,作品散見於各報刊雜誌上,發行的著作有《窄巷》、《石頭記》等。 36 思果(蔡濯堂),〈認錯─男女平權的問題〉,《聯合報》,1978 年 6 月 6 日,第 12 版。 本名蔡濯堂的思果,生於 1918 年,曾任《讀者文摘》中文版編輯,專精於翻譯,散文創 作。70 年代時作品散見各報,2004 年病逝於美國。 37 李文,《縱橫五十年─呂秀蓮前傳》,頁 74。 38 成中英(主講),〈讀者午餐會紀實:我想「女權運動」是不可避免的!〉,《婦女雜誌》 103(1977.4),頁 101;柏楊(郭衣洞)(主講),〈讀者午餐會紀實:中國婦女的三千 年路〉,《婦女雜誌》151(1981.4),頁 46。成中英,美國哈佛大學哲學博士,旅美多 年,70 年代時曾應國立成功大學之邀,返台擔任客座教授,現任美國東西大學校長。本名 郭衣洞的柏楊,1920 年出生,1960 年開始以筆名柏楊於《自立晚報》上撰寫「倚夢閒話」 專欄,1968 年卻因將《中華日報》連環漫畫中的「fellows」譯為「全國軍民同胞們」等字 眼,成為9 年又 26 天牢獄的導火線,直至 1977 年才獲釋。 39 成中英(主講),〈讀者午餐會紀實:我想「女權運動」是不可避免的!〉,頁 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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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應該是屬於社會、政治性的問題」,40成中英則認為「女權運動是不可 避免,且應該受重視的一種正常社會的合理表現」。41使「社會結構」成為 男性論述男女平等問題的重要面向。緣此,文崇一也就從社會結構的觀點來 質疑女權運動: 我同情新女性主義,但是我認為女人也不能將全部的權爭過來,我認 為要改變社會型態要從現有社會的情形去研究,從比較容易改的地方 改起。42 意指婦女地位是社會結構的問題,如果盲目爭奪社會權力,容易產生兩極化 的爭端。顏崑陽主張應強調男女品質的平等,另以「女質運動」的名稱來替 代「女權運動」,認為「現代女性在開放社會中,必須把握機會,充實女性 應有的內容、品質,等到「質」提高後,自然能取得一個絕佳的社會地位。」 43黃榮村也指出「婦女要想真正打破性別歧視獲得各方的尊重,則需調整婦 女的角色,積極培養各行各業的從業婦女,由他們默默中的優良表現,才能 真正扭轉大局,而形成一股沒有人敢忽視的力量」。44 論述中顯見男性菁英雖同意男女平等是無庸置疑的,但對於女權運動所 質疑的男女的不平等現象則多歸之於社會因素,儼然彷彿社會已能提供女性 公平的機會與環境,只要女性自覺的追求,甚至「默默」的表現,女性便能

40 黃榮村,〈我對婦女問題的一些看法〉,《中國論壇》5:11(1978.3),頁 25。黃榮村, 1947 年生,國立台灣大學心理系博士,歷任台灣大學心理系教授、教育部部長。70 年代 時常於報刊雜誌上撰文針砭社會現象,現為中國醫藥大學校長。 41 成中英(主講),〈讀者午餐會紀實:我想「女權運動」是不可避免的!〉,頁 100。 42〈十人座談談女人〉,頁18。文崇一,60 年代曾參與《思與言》雜誌的創辦;70 年代時為 中央研究院民族研究所研究員,並為《中國論壇》的編輯委員;80 年代中期又參與「澄社」 的籌創,藉以落實追求真正的自由與民主的主張。 43 顏崑陽(主講),〈讀者午餐會紀實:另一種男人的聲音〉,《婦女雜誌》225(1987.6), 頁 94。顏崑陽,1948 年生,國立師範大學文學博士,著有《秋風之外》、《傳燈者》等 作品,常於各報刊雜誌上針砭社會亂象,現任國立東華大學中國語文學系榮譽教授。 44 黃榮村,〈我對婦女問題的一些看法〉,頁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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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得應有的尊重,似乎有意或無意地迴避了潛藏在兩性平等問題中最關鍵的 ─利益與權力的衝突關係。 事實上,只要一論及女「權」,縱然有一些男性認同的聲音,如「女權 運動就是女權運動,不必避諱什麼『爭權奪利』,而來個新女性主義,反而 模糊奮鬥的目標和運動的旗幟」。45卻也不免使一些原本理性的男性菁英對 女性的「爭權奪利」流露出不以為然的態度,如朱岑樓指出「女權的『權』 在於爭權奪利,像河東獅吼,太可怕了,……女人的命運即是先生的命運; 一雙筷子不必你洗一隻,我洗一隻。」46彭歌也明白表示: 我自問是十分尊重女權的人,幾千年累積下來壓抑女性和輕視女性的 壞法惡俗,是應該打倒的,但我不贊成「運動」人士處處以男人為敵 的態度,陰陽調合,萬物之始,太「對抗」了,大家無趣。47 更有男性指稱「任何婦女高唱『太太應獨立自主』者,不但是破壞別人 家庭組織的倫常,他自己必然已經深深陷在心理變態中。」48甚者,還指稱 呂秀蓮的新女性主義是「把不聽呂秀蓮擺佈的男人或女人,統給加一頂『男 性中心社會主義者』或『貴婦人』或『男女實際不平等的社會』的帽子,而 只有革了男人的命之後,才能出現『實質平等社會』,才有『繁榮』『和諧』」。 49如此語帶譏諷,無怪乎呂秀蓮曾形容「大部分人看新女性主義,多是冷漠 微帶刻薄,即使熱情,也不過五分鐘」。50換言之,只要一旦涉及「女權」 的威脅,有的男性就不免劍拔弩張,甚至視「爭女權」為離經叛道的象徵。

45 鄭士漢,〈新女性的岐路〉,《中國論壇》2:12(1976.9),頁 31。 46 〈十人座談談女人〉,頁 18。朱岑樓當時為國立台灣大學社會系教授,重要著作有《我國 社會的變遷與發展》、《婚姻研究》等。 47 彭歌(姚朋),〈女士之姓〉,《聯合報》,1977 年 2 月 12 日,第 12 版。本名姚朋的彭 歌,曾任職《新生報》、《中央日報》,並於《聯合報》闢有〈三三草〉專欄,70 年代時 除於專欄撰文外,也為《中央日報》撰寫社論。 48 呂秀蓮,《數一數拓荒的腳步》,頁 61。 49 同前註,頁 206-207。 50 同前註,頁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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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也可印證有學者認為呂秀蓮已考慮到當時社會的接受度,使所倡 導的新女性主義充滿妥協的性格,包括「(新女性主義)活動的範圍大致在 爭取公領域內男性政權規範下的男女平等,而並未去挑戰更深層的性別機 制,甚至有去性化的傾向,亦即有意忽視女性的性別處境,而著眼於抽象的 社會公平,或在男性社會的正義原則下尋求支援」。51 可是即便是如此,呂秀蓮在倡導新女性主義時仍飽受撻伐,但隨著高度 的妥協策略,有男性菁英開始承認:權力的妥協是憤怒與尷尬的,卻仍願以 同理心來面對權力的重新分配,如莫毓瑤表示: 究竟女人應該得到何種平等的待遇呢?……這個問題的解決途徑必定 是由男人的諒解為啟首,然後經過再三的妥協,最後才止於一個男女 雙方都能同意的中和點上。我是個男人,我很能瞭解處於優勢時的感 受以及行將退讓時的憤怒與尷尬。……我要特別要求每一個男人─現 在正立於較高地位者……請務必慮及一下「假如自己也是個女人」的 狀況。如此,這個複雜的問題或許才可能在一種較適當、較公正的情 境下解決。52 其中較堪玩味的是楊子所撰的〈「新女性主義」觀〉一文,文中形容自 己是一個雖不誠摯卻衷心贊同女權運動的男性,並提出了自身對女權運動的 三點準則,強調女權不應是一元制式的社會價值,應當尊重每個人自主性的 選擇: 第一,不必強求一致。有的女性也許覺得目前受男性奉承,或為她所 愛的人奉獻一切是幸福的,便不必要她們非一道去搞婦運不可,也不 必責為「自我作賤」。第二,女權之義不必「定於一」。如果有些婦

51 梁雙蓮、顧燕翎,〈台灣婦女的政治參與-體制內與體制外的觀察〉,收入劉毓秀(編), 《台灣婦女處境白皮書》(臺北:時報文化公司,1995),頁 128。 52 莫毓瑤,〈正視婦女問題〉,《幼獅月刊》36:1(1972.7),頁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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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認為她已擁有足夠的「權」了,便不必強要她們去爭什麼「一定的 權」。第三,提倡女權可以批評男性對女性的不正確或落伍的觀念, 但不必非要求男性如何不可。53 這論述乍看似接納了女權運動,實則是甩開了女權意識的糾纏。尤其楊子更 坦率的形容自己「我絕不反對女權運動、新女性運動;我完全尊敬『女性解 放運動者』,我也欽佩所有『走出廚房』到社會上去做事的女性」但「作為 一個男人,我需要一位『女』人,需要異性愛的感受,也需要充滿妻愛的家」。 54或許這正可以代表七○年代部分男性菁英對女權運動所建立「陰陽混淆、 強弱失序」的刻板印象,以及面對女權風潮無法抗拒後,卻又不得不容忍的 心情與內心真正的感受。 因此儘管男性知識菁英對女權運動表達出或欽佩、或尊敬的正面態度, 在言談間也大都能理解女性生活與社會地位的改善是社會進步發展的一 環,但本質上仍似乎是無法完全消除他們內心深處對女權運動在「要求權利」 的同時,必須面臨「釋放權利」的不安,以及在女性強勢爭取下,因性別角 色混淆所帶來的憂心,不但可能將改變傳統以男性為中心的社會價值,對傳 統男性的角色也勢必產生巨大的衝擊。

(二)對時代「新」女性的議論

七○年代隨著「新女性主義」的闡揚,「新女性」不但是社會現象的一 環,更是一個具流行性的名詞,黃榮村指出: 「新女性」在現代已變成一個時髦的名詞,泛指那些吸收了現代人的

53 楊子(楊選堂),〈「新女性主義」觀〉,《聯合報》,1974 年 3 月 18 日,第 12 版。本 名楊選堂的楊子,1921 年生,曾歷任《中國時報》、《新生報》、《民族晚報》主筆,《聯 合報》社長、《中國論壇》、《聯合晚報》發行人。70 年代時以筆名楊子在《聯合報》闢 有〈楊子專欄〉,頗受注目。 54 同前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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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質,而形成沈默的大多數的女性團體。新女性主義已形成一股緩慢 而且影響深遠的社會潮流,很多目前所強調的女性特質,以後將變成 日常生活習以為常的行為方式。55 但究竟「新女性」有什麼特質?呂秀蓮指出「無論是家庭主婦或職業婦 女,能不能算新女性端賴個人的心態和抉擇」。56曹又方則以女性在思想行 為符合獨立、自主、平等、理性等條件者來定義新女性。57男性知識菁英則 另有不同的詮釋,有的強調女性的自知與自覺,認為真正的新女性「就必須 要有獨立平等的能力,要有這能力必須要有聰明─耳聰目明,以聰明去正確 的認識各種事物,包括今天女性的地位和處境。」58;有的認為是「必須在 意識上要能自立……要自己有充實的內容,獨立的思想、人格與能力」;59曾 昭旭則表示: 我非常樂於見到一個新的女性是有著在精神獨立的期許,但在氣質與 生命內容上又能對女性既有條件的珍重、肯定與不放棄,這才是男子 心目中溫暖獨立而非與我戰鬥的新女性。60 可見儘管有論者試圖在女性的人格特質中去勾勒新女性的要件,但男性 仍不忘提醒新女性:男女仍應是有別的,如何懷碩表示: 什麼是「新女性主義」運動所期盼的新女性形象與品性,我對此不曾 細想,亦不便妄加倡議。但男女的平等,絕非男女無別,這幾乎是自

55 黃榮村,〈我對婦女問題的一些看法〉,頁 26。 56 符芝瑛,〈婦女問題的歷史性對話〉,《中國論壇》255(1986.5),頁 26。 57 曹又方,〈人人的婦女運動〉,《婦女雜誌》124(1979.1),頁 56。 58 鄭士漢,〈新女性的岐路〉,頁 34。 59 柏楊(郭衣洞)(主講),〈讀者午餐會紀實:中國婦女的三千年路〉,頁 47。 60 座談會紀實,〈葉曼、曾昭旭談:女性新形象〉,《婦女雜誌》156(1981.9),頁 101。 曾昭旭,台灣師範大學文學博士,經常受邀進行演講活動,曾任高雄師範學院國文研究所 所長、中央大學中文系主任,目前為淡江大學中文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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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的法則,不是人力所能改易。61 言下之意,即「男女平等」縱然是天經地義的事,但卻不應抹滅「男女有別」 的事實。據王文興指出「男女有別」非但是女權運動中的一個課題,也是生 態學中的一個課題。他強調「女性化」原本就應是女性該有的特點。62楊國 樞也呼應認為新女性主義應將「寧為女人」視為一項主張,他指出: 將男人視為假想敵的女權運動者,常會在不知不覺間以身為女人為 恥,暗中抱著羨慕男人的強烈心理。新女性則不然,他們不以作女人 為恥,在體會了身為女人的種種好處以後,倒反寧願永遠做個女人。63 顯見男性菁英面對「男女平等」的訴求,一方面是願意打破傳統的社會 規範,給予女性較多的自主與發展空間,但另一方面又不免憂心女性傳統刻 板的角色一旦鬆動,影響所及將衝擊兩性關係,甚至造成「性別混淆」的現 象。使得「男女有別」、「寧為女人」等說法不斷地被男性知識菁英所強調, 充分流露出男性內心的疑慮。如孫慶餘雖以「時機已成熟」來肯定本土女權 運動的推動,卻也不免擔心婦運對兩性角色的衝擊: 我個人一直不覺得美式或日式的女權運動,除了示範意義外,有何積 極意義。……如果女權運動所要達成的,只是女性沙文主義,那麼, 我並不認為目前的男性沙文主義有何不對,事實上,兩性所應謀求的, 無寧是兩性之間更和諧的合作!而女權運動所要達成的也是「社會地

61 何懷碩,〈言論的道德責任〉(續),1976 年 8 月 1 日,第 12 版。 62 王文興(主講),〈讀者午餐會紀實:古典才子王文興談現代女權〉,《婦女雜誌》90(1976.3), 頁72-73。王文興,生於 1939 年,著有《家變》、《背海的人》等,70 年代時為國立台灣 大學外文系教授,常受邀進行演講活動。 63 楊國樞,〈從《這三個女人》看女性主義〉,《中國論壇》237(1985.8),頁 60。楊國樞, 1932 年生,美國伊利諾大學哲學(心理學)博士,60 年代曾參與《思與言》雜誌的創辦, 70 年代時為台灣大學心理系教授,並先後參與《大學雜誌》、《中國論壇》的編輯事務, 80 年代中期又參與「澄社」的籌創,以落實追求真正的自由與民主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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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的解放,而非「兩性地位」的混淆。64 因此看來,女權運動者強調的是「新」女性,男性菁英關心的則是新「女」 性,使得呂秀蓮必須強調新女性主義是針對兩性的實質平等,只是一種正視 社會問題與應變潮流趨向的思想,並無意將男性趕進廚房。65事實上「男主 外、女主內」早已是傳統制式性別角色的認定,隨著新女性宣揚「走出廚房, 走入社會」,家庭勢必成為兩性必須共同承擔與經營的單位,家務的分工也 面臨重新調適與分配,如此趨勢當然不免影響原有的男性優勢。使劉炳森提 醒新女性:「任何『女權』與『女責』應是不可分割的,任何一性只重視『權』 而忽視『責』都會變得自私,並對另一性不公平,當然也容易傷害到辛苦得 來的權。」66換言之,在男性眼中女性一旦身為妻子、母親,便有不容推卸 的職責,也無法由另一性全然替代。所以楊子雖然表示「我非常贊成和支持 新女性運動;女人越快經濟獨立,越快不必依賴男人,愈快能夠像男人般的 在社會上生活,乃是越對男女雙方都有利的事」,67但他還是質疑: 有許多新女性,談平等,談事業,其志可嘉,沒有可反對的理由。又 有許多新女性,說不願做丈夫兒女的牛馬奴隸,也沒有可反對的理由。 但是,如果她忘了自己是妻子,是母親,或者不願做妻子,做母親, 那又何必結婚?68 也就是說,新女性追求個體的獨立自主,男性菁英尚能認為是理所當然 的,但一旦涉及家庭角色與責任時,新女性則必須自視身負的責任為一無可

64 孫慶餘,〈虔誠的祝福─寫在新男性前面〉,《中國時報》,1976 年 3 月 9 日,第 12 版。 孫慶餘著有《文學與社會良心》、《中國往文化哪裡去》等,另有《開放的成熟:一種創 造性成熟的生命策略》等翻譯著作,70 年代時常於《中國時報》等報刊上批評時政,頗引 人注目。 65 呂秀蓮,〈把女生改出校門或讓太太走出廚房?〉,《婦女雜誌》55(1973.4),頁 22-23。 66 曹又方,〈1/2 的未來─男性的和聲(下)〉,《中國時報》,1976 年 3 月 9 日,第 12 版。 67 楊子(楊選堂),〈男女關係〉,《聯合報》,1976 年 5 月 31 日,第 12 版。 68 楊子(楊選堂),〈讀陶文有感〉,《聯合報》,1972 年 5 月 17 日,第 9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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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代的義務,不容置喙。這種論調完全攻陷了女性內心期盼兼顧社會、家庭; 工作、家務間的衝突與矛盾。阮文達即表示: 不論中西婦女,在女權運動中首先爭取的,乃是解脫家庭束縛走入社 會,他們放棄了「廚房」,坐上了「辦公桌」;這應該說是如願以償 了,可是大多數職業婦女…… 他們原本追求的事是「事業」,但找到 的卻是一份「職業」;原本追求的是自由,但所爭到的卻是一種「責 任」……新女權運動者……她們的立論始終只是爭取權力均衡的老 調,而沒有從戰略與戰術上指出女人如何在權力鬥爭中,立於不敗之 地。69 總之,男性即便肯定女性角色的轉型,但真正期許的仍是女性保有溫柔 的特質;縱然能尊重女性走入職場,但男性真正在意的卻仍是女性的家庭角 色。這應可解釋七○年代台灣女性即使成為職業婦女,但傳統男性觀點下的 性別劃分早已內化成這些女性的心理符碼,認為同時兼顧家庭與事業,方能 符合男性或者社會對「新」女性的認定。廖榮利即描述「許多現代女性對於 自己所扮演的社會角色,不能靈活地轉換,所以才經常導致角色混淆的痛苦 與困擾。」70

(三)在衝擊下「新」男性的調適

七○年代

婦女

運動不僅訴諸女性,也訴諸男性;一方面爭取女性的平等 與尊嚴,另一方面也強調讓女性挑負更大的責任,有利於解除男性的束縛和 壓力。呂秀蓮強調新女性既然不必妄自菲薄,在勇於爭取應享權利的同時, 也應承擔應盡的義務,所以新女性主義也應是新男性主義。此論當然衝擊了

69 阮文達,〈女權運動〉,《聯合報》,1973 年 9 月 9 日,第 14 版。阮文達於 70 年代時在 《聯合報》闢有〈隨緣隨筆〉專欄,後亦將發表的短文、時論輯成《隨緣隨筆》一書。 70 廖榮利(受訪),〈女強人可怕?〉,《聯合報》,1985 年 12 月 14 日,第 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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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兩性的性別關係,男性也必須從傳統的角色中隨之調整。成中英即附和 認為女權運動不必然與男性權力產生衝突,且真正解放女性時,實際上也是 解放男性、解放一個社會,由舊模式走向新模式,而更適合於近代生活。71 也

男性承認「新男性」的產生是必然的趨勢,隨著時代變遷與社會價 值觀的調整,男性應該不斷自我調適及相對調適,汪履維表示: 女性要「自新」,男性當然也要不斷「自新」,新男性的產生,以主 動來說,能創造符合現代社會需要的男性行為模式的,就是新男性; 而在女性角色改變之下,為了使兩性關係和諧而有彈性,則是被動產 生的新男性……不論主動或被動,都是必然的趨勢。72 王邦雄則強調:「每一個新女性的背後,一定要有一個新男性,否則, 新女性的新,終將成為舊家庭的新困擾。」73更有男性菁英定義「新男性」 是「男性在現代的社會家及庭結構中,所扮演的一種新角色」。陳武熊指出: 這種角色與上一代男性比較,兩者之間有明顯差異的。新男性必須與 女性共同處理家庭事務,也有必要扮演慈父的角色,多花一些時間陪 伴子女,協助他們成長。74 這些論述無疑的點出了新男性面臨與傳統觀念最大的不同,即男性已意 識到必須為家庭付出更多的心力,強化自己在家庭中的角色,似乎已是一股

71 成中英(主講),〈讀者午餐會紀實:我想「女權運動」是不可避免的!〉,頁 100。 72 編輯部策劃,〈對於「新女性」、「新男性」名詞的看法?〉,《婦女雜誌》225(1987.6), 頁52。汪履維發表看法時為台東師範專科學校講師,現除任教於國立台東大學教育研究所 外,也是台東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的校長。 73 王邦雄,〈小語庫〉,《聯合報》,1987 年 10 月 22 日,第 8 版。王邦雄,1941 年生,文 化大學哲研所博士,曾任《鵝湖月刊》雜誌社的社長、中央大學哲研所所長,淡江中文系 教授。70 年代王邦雄除為文化哲學系所教授外,亦負責 1975 年創刊的《鵝湖月刊》編務, 並常於各報刊雜誌上發表論述。 74 編輯部策劃,〈對於「新女性」、「新男性」名詞的看法?〉,頁 52。陳武熊發表看法時 任職於國科會,擔任專任研究助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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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阻擋的趨勢。 引人注意的是《聯合報》曾於1978 年 3 月至 7 月在萬象版開闢〈男士談 家政〉一欄,為時雖不長,卻提供新男性投稿分享個人從事家事的樂趣和心得, 從中恰可觀察男性願意付出實際行動,分擔家務的想法。如吳君元坦言:「我 相信幫忙做家事已經成為『現代新男性』的普遍經驗了。如果有什麼差別,大 概不外是種類的不同(如擦窗、掃地、洗衣服、上市場買菜、照顧孩子)和操作 時間的長短吧。」75立人則表示:「社會結構在變,男人實在沒有理由下了班 回到家就二郎腿一翹,一份報紙,一杯清茶的躺在沙發上悠哉遊哉。尤其是夫 婦兩人都上班的,說什麼也不該讓太太一個人做家務事。」76 但仍有一些男性在理智上雖支持分擔家務,可是行動上卻顯得疏懶。譬 如表示「我偶爾也分擔家務事,但只要能不做,就不做」;「太太做飯,我 洗碗,理所當然。我贊成家事分工合作,不過,有時會偷偷懶,良心發現時 才主動去做。」77看起來,無論是主動分擔或被動分配家務,到了七○年代 的末期,在新女性主義的推波助瀾下,「社會結構的改變」已是男性菁英無 可逃避的現實處境,無論是男性的角色與定位都必須自發性的有所調整。楊 子便曾發表〈新男性主義〉一文,直指解鈴還需繫鈴人,承認男性本身才是 解放社會與兩性問題的真正關鍵者: 以我之見,新男性主義的積極意義,主要的基於:第一、由傳統的女 權問題到目前的女性參與困境的形成,都是男性中心社會與男性沙文 主義下的產物。這癥結不解,兩性問題的矛盾,也就很難解決。第二、 男性對於兩性問題矛盾的自覺與自我改造,是開拓「雙性化社會」的 最大動力;不祇可以徹底的解決兩性間的權力與地位問題,更可為人

75 吳君元,〈現代大丈夫飯後洗碗筷〉,《聯合報》,1978 年 3 月 22 日,第 9 版。 76 立人,〈包廚樂:「女人走出廚房」?且慢;「男人進入廚房」!儘快〉,《聯合報》, 1978 年 5 月 15 日,第 9 版。 77 編輯部策劃,〈如何扮演丈夫、父親的角色?〉,《婦女雜誌》225(1987.6),頁 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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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帶來嶄新的時代。78 言下之意,新男性的積極主動才是解決兩性權力衝突的契機,雖然依據 〈新男性主義〉一文所發表的時間來看,已是八○年代的論述了,但至少可 以想像的是隨著時間的沈澱,男性知識份子已愈來愈能理性的看待女權運 動,甚至願意化被動為主動成為「新男性」,與新女性共同「互動」的維繫 家庭、甚至改造社會。

(四)男性菁英對墮胎合法化的努力

七○年代與女性關係最密切,亦引起最廣泛討論的社會議題,莫過於有 關墮胎合法化的討論。依據劉仲冬指出:1957 年至 1963 年間是台灣對於人 口問題爭議最激烈的時期,79七○年代前後,墮胎合法化的議題更成為新的 爭議。反對者的理由不外認為:墮胎不啻殺生,違反人道,乃道德所不許; 我國人口壓力不重,解決人口問題,亦不應以墮胎為手段;墮胎合法化後, 將造成性慾氾濫,道德淪喪;允許墮胎違憲違法,不能因墮胎普遍存在而即 承認其為合法。而贊成者則從社會變遷與人口壓力等理由出發,指出墮胎合 法化與性慾氾濫、道德淪喪之間並無因果關係;墮胎合法化乃是為了解決社 會問題,而非製造社會問題;是對每年大量墮胎事實作法律的跟進,以保護 婦女的身心健康等。總之,各有立場,各有其邏輯。80 在各方討論中,新女性當然積極推動,認為「假如一個女人連處分自己 身體的自由權都沒有了,還奢談其他什麼自由?!」,81相關的闡述也持續 出現在一般婦女刊物上,從原本保障婦女人權的立場,以至呼籲建構生育保

78 楊子(楊選堂),〈新男性主義〉,《聯合報》,1987 年 3 月 2 日,第 8 版。 79 相關論述可參看劉仲冬,《女性醫療社會學》(臺北:女書文化出版社,1998);鎮天錫、 尹建中,《人口政策的形成與檢討》(臺北:聯經出版社,1983)。 80 〈何不聽聽一般民眾的意見─我們對立院中優生保健法之爭的看法〉,《聯合報》,1984 年4 月 23 日,第 2 版。 81 呂秀蓮,《新女性主義》,頁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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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的政策與環境,自然引起了更多婦女對墮胎合法化議題的關注。82值得注 意的是:男性知識菁英對墮胎合法化的推動,一改過去對其他女性相關議題 的被動態度,積極而主動地為優生保健法大聲疾呼。《聯合報》於 1970 年 11 月 9 日即開宗明義的在社論中以〈我們願為墮胎合法化作鼓吹〉為題,鼓 吹墮胎合法化,另以各種觀點強調墮胎應除罪化的論述文章,也一一刊載在 各類的期刊中(見附表)。 從附表所列的各篇中可發現,這些男性的撰文者以法界與醫界的學者專 家為最多,論述的內容則大抵涵蓋人口、社會、醫學與法律等層面,唯獨對 女性健康的觀點反而缺乏充分討論,使得雖然討論的是與女性最切身的生殖 問題,卻大都是典型的男性論述。顧燕翎更指出當時婦女團體在推動墮胎合 法化的過程中,運用了妥協策略,全然避免提到「女性的權利」,也絕少採 用與「權利」有關的字眼,反是以弱者的姿態自居,使用「無知」、「被迫」、 「不幸」、「可憐」等字眼,刻意將女性塑造成年輕、純潔、無知、易受傷 害的形象,藉以引導出男性「伸出溫暖的大手,予以救助保護的結論」。83 換言之,女性身體自主權的意涵在推動「優生保健法」的過程中完全被 忽略。從結果來看,婦女團體的弱者姿態,似乎也的確激發了男性知識份子 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理想性,在輿論中發出不平之鳴。但也不宜忽略的是: 1950 年以來台灣的家庭計畫就與國家發展的議題環環相扣,使男性知識菁英 容易慣性的將墮胎合法化議題置於人口控制的框架下,並本於知識份子的專 業性對現實社會提出懷疑與批判,以致女性的健康自然不會是關注的重點。 此與晚清時期的情勢相似,即男性知識份子對於婦女生育議題的參與,主要 的動力是來自身為知識份子對國家社會的關心,使其重視社會改革的需求性 明顯地遠勝於對女性權益的關心。

82 謝蕙風,〈張任飛及其所創刊的《婦女雜誌》(1968-1994)〉,收入《走向近代》,編輯 小組編,《走向近代─國史發展與區域動向》(臺北:東華書局,2004),頁 554-555。 83 顧燕翎,〈從「墮胎」到「人工流產」─社會關係及婦運策略分析〉,《女性人》3(1990.3), 頁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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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微妙的是,除了理想性、專業性驅使男性知識份子積極推動墮胎除罪 化外,複雜的「利益」因素也夾雜在「優生保健法」的推動過程中。據劉仲 冬分析最積極關注於「優生保健法」通過的民間力量其實是醫師團體,但何 以醫師團體如此熱衷推動墮胎合法化?劉仲冬指出是因為墮胎手術市場隱 藏了龐大的商機與利潤,醫師團體認為社會若是繼續將墮胎定位為犯罪行為 的結果,將導致「合格醫師因替人墮胎而被判刑,密醫卻公然牟利猖獗而不 受刑」的情形,因此為了維護其醫療專業的權力與利益,醫界團體遂憑藉其 社會菁英的地位與經濟實力,透過公會在立法院大力進行鼓吹、遊說,積極 推動「優生保健法」,終於 1984 年通過立法。因此劉仲冬認為「優生保健 法」的立法,事實上應視為醫療專業化運動的一部份。84意即其立法的誘因 是男性權益,而不是婦女健康,也就是說墮胎合法化的過程,礙於參與者的 心態或者妥協性的策略運用,都使得女性主義所著重女性身體自主權的主張 並沒有真正被彰顯出來。

五、結 論

七○年代婦女運動在積極爭取女性權利的同時,對男性原有某些壟斷性 的權利也形成挑戰。使男性在衝擊下飽受威脅,不僅需要改變固有的工作、 婚姻與家庭的關係,也必須重新塑造其在社會的角色。尤其男性菁英基於知 識與觀念的認知都明瞭婦女運動是大勢所趨,必須張開手臂支持附和,但知 識份子的理想性與傳統男性的優越感不免產生衝突,使男性菁英對婦女運動 的反應相當矛盾,他們在理智上必須承認女性應該與男性享有同等的權利, 但在情感上又很難拋卻傳統社會與文化背景所造成的性別偏見。如此矛盾的 心理,顯現於外的是男性菁英在口頭上,對女權運動尚能表示支持,甚至讚 賞,但在實際行動上卻往往不如其言論表現上來得積極。尤其是社經地位較

84 劉仲冬,《女性醫療社會學》,頁 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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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自信心十足的菁英份子都尚且如此,更遑論一般男性,對象徵爭權奪利 的新女性主義自然不會懷有好感而心生排斥。 七○年代的新女性主義,對女性而言,隨著「女性自覺」、「女權意識」 的反省與體認,開始正視自身的存在與價值。但對男性而言,如此是形塑了 一種主動又具侵略性的新女性,非但弱化了傳統溫柔、感性、順服的女性特 質,更可能隨著新女性「入侵」原隸屬於男性主導的權力領域,使男性為維 護原有的強者優勢而心生抵抗,且來勢愈兇,抗拒可能愈烈。因此七○年代 的婦運人士在爭取認同的過程中,似乎已察覺男性的深層憂慮而採取妥協策 略,訴諸於社會的公平正義,使男性知識份子本於關懷社會的使命感也無從 反對。雖然如此迂迴的策略也曾引來一些對婦運人士的批判,但運用這些妥 協的策略恐怕並不意味是一種逃避現實或害怕衝突,或許反而是如此才能在 衝突、妥協的過程中,牽動男性知識份子對社會的理想性格,得以掙脫權力 的枷鎖,營造出一種實踐的可能性。 事實上,在男女兩性交互影響的關係下,女性角色的改變,使得男性也 無法避免的必須隨之調整,而且不僅是觀念上的改變,也必須是行為上的轉 變。所以七○年代女權意識的興起,無疑的是解構了傳統「男主外,女主內」 的家務分工型態,自然也改變了人們對於男、女「應有」的角色認定。女性 不再侷限於家庭領域內,相對的,男性被要求擔負更多的家庭事務,父職的 角色也漸被強調。或許是男性知識菁英有較高程度的教育背景,具有高度的 自信心與基本的平權觀念,所以即使內心或許是出自於「不得不」的無奈, 行動上也未必確實參與,但大體上至少還能以「坦然」,甚至是「欣然」的 態度來接受分擔家務一事。 儘管男性知識份子對新女性主義有個別不同的言行,但就整體社會觀瞻 而言,社會菁英所言所行往往容易影響社會視聽。使具有高社經地位的男性 菁英對婦運的態度,以及他們能否在婦女運動中有所轉化調整,不但被女性 所期待,更容易成為一種社會指標。成令方曾觀察指出:「當開明男士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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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支持男女平等的言論或發表一些文章所受到學生、民眾和媒體的重視和讚 許,遠比女性主義者為多,似乎他們所說的和寫的比較具有『公正性』不似 女性主義者來的『偏激』。」85因此婦女運動除強調女性意識的自我提昇外, 應該試圖理解男性的感受,由七○年代婦運的經驗中,可以體認以激烈的手 段向男性爭取權利,恐怕非但不能使兩性平等的對待,反而容易激起兩性的 對立,若能讓男性更理解,甚至更認同婦運的訴求與主張,恐才能擴大參與 的基礎,使婦女運動的發展更臻健全。 附表:七○年代期刊刊載墮胎合法化問題的相關篇章 作 者 篇 名 刊 名 卷 期 出刊時間 江立仁 談墮胎 公教智識 第458 期 1970 年 4 月 舒子寬 由社會與人口看墮胎合法 案 公教智識 第489、490 期 1970 年 11 月 端木政 由醫學與法律立場看墮胎 合法案 公教智識 第489、490 期 1970 年 11 月 許世鉅 墮胎合法化問題 公教智識 第489、490 期 1970 年 11 月 黃修平 人工流產應否合法化 大學雜誌 第36 期 1970 年 12 月 張子叔 墮胎合法問題面面觀 中興法學 第2 卷第 1 期 1971 年 7 月 張照明 墮胎罪之研究 新時代 第11 卷第 8 期 1971 年 8 月 劉清波 墮胎宜合法化之研究 軍法專刊 第18 卷第 1 期 1972 年 1 月

85 成令方,〈男性的女性主義者在台灣〉,頁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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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慶華、 那思陸 墮胎應全面合法化 大學雜誌 第55 期 1972 年 7 月 陳近真 墮胎應無限制合理化 大學雜誌 第63 期 1973 年 3、4 月 劉清波 論墮胎合法化 法律評論 第39 卷第 7 期 1973 年 7 月 林憲同 墮胎合法化之立法問題 刑事法雜誌 第 17 卷第 6 期 1973 年 12 月 桂 裕 由人口爆炸說到開放墮胎 東方雜誌 第8 卷第 4 期 1974 年 10 月 游鳳池 墮胎合法化的法理研討 新時代 第 14 卷第 11 期 1974 年 11 月 桂 裕 關於墮胎合法化問題之 管見 新時代 第 14 卷第 11 期 1974 年 11 月 方中民等 談墮胎合法話問題 今日生活 第128 期 1977 年 5 月 嚴久元 從醫學科學與情境倫理觀 點論當前我國的人口政策 及墮胎合法化問題 當代醫學 第4 卷第 7 期 1977 年 7 月 詹益宏 是考慮墮胎合法化的 時候了 中國論壇 第8 卷第 1 期 1979 年 4 月 邱永聰 進一步積極推行人口政策 實施有條件的人工流產合 法化 臺灣醫界 第22 卷第 4 期 1979 年 4 月 汪立峽 中國式墮胎─墮胎問題與墮胎合法化 大學雜誌 第126 期 1979 年 7、8 月 李鴻禧 論墮胎合法化問題─刑法 修正草案之不合時宜 中國論壇 第8 卷第 10 期 1979 年 8 月 蘇朝榮 墮胎合法化之探討 刑事法雜誌 第23 卷第 4 期 1979 年 8 月 邱永聰 為優生保健法催生 台灣醫界 第22 卷第 12 期 1979 年 12 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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