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 章 主 體 的 異 化 與 克 服 ─ ─ 從 Marx 的 異 化觀 到 Lukács 的 物 化理 論
本 章 旨 在 探 討 Lukács 的 前 期 思 想,其 貫 穿 主 軸 為 主 客 體 問 題,進 而 推 展 到 物 化 理 論 與 總 體 性 。 在 兼 具 歷 史 與 結 構 的 方 法 論 意 識 下, 本 章 論 證 的 內 容 共 分 為 五 節:第 一節 先 簡 要 地 敘 述 Lukács 的 生 平 學 思 歷 程 , 主 要 以 對 他 思 想 的 發 展 與 轉 折 變 化 有 關 的 重 大 事 件 為 線 索 ,藉 以 對 其 一 生 思 想 的 發 展 背 景 有 所 瞭 解 ; 第 二 節 則 先 從 哲 學 史 的 角 度 對 主 體 性 思 想 從 古 希 臘 時 代 至 近 代 的 源 遠 發 展 作 一 梳 理 , 藉 以 瞭 解 馬 克 思 主 義 創 始 人 Marx 所 批 判 與 繼 承 的 思 想 基 礎;接 著 第 三 節 探 討 Marx 主 體 性 思 想 的 形 成 背 景 與 理 論 淵 源;第 四 節 闡 述 Marx 的 異 化 理 論 對 於 主 體 性 思 想 的 獨 特 變 革 與 貢 獻 及 其啟 發 後 進 的 意 義 ; 最 後 第 五 節 則 考 察 了 Luk ács 物 化 理 論 的 淵 源 、 闡 釋 其 意 涵 、 對 Marx 異 化 觀 點 的 批 判 繼 承 比 較 , 及 其思 想 體 系 裡 的 總 體 性 、 辯 證 法 與 本 體 論 的 歷 史 哲 學 , 並 闡 述 在 馬 克 思 主 義 哲 學 史 上 承 先 啟 後 的 重 要 地 位 。 希 冀 以 此 探 究 為 基 礎,能瞭 解 Lukács 前 期 思 想 的 內 涵。茲 就 上 述 所 言 本 章 各 節 分 別 論 述 如 下 :
第 一 節 Lukács 的 生 平 與 思 想 歷 程
本 節 將 以 對 Lukács 的 思 想 發 展 與 轉 折 變 化 有 重 大 決 定 意 義 的 事 件 為 線 索 , 來簡 要 地 介 紹 Lukács 的 生 平 。 茲 依 年 代 時 期1分 述 如 下 :
壹 、 1885~ 1923 年
1885 年 4 月 13 日 , Georg Lukács 生 於匈 牙 利 首 都 布 達 佩 斯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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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 於 L ukác s 的 生 平 分 期,見 L ic hthe im 的 著 作( 王 少 軍 ,曉 莎 譯,1992 )與 Pa rkinson
( 1979 )、 青 木 順 三 ,針 谷 寬 ( 1983)。
有 錢 的 銀 行 家 József Lukács 的 次 子 。雙 親 給 他 取 名 György Bernát , 但 在 後 來 發 表 著 作 時 他 都 慣 用 德 文 名 Georg Lukács。
在 Lukács 青 少 年 時 代 的 匈 牙 利 還 是 奧 匈 帝 國 的 一 部 分,它 的 國 王 住 在 維 也 納 而 國 會 設 在 布 達 佩 斯 。 貴 族 和 上 等 階 層 是 強 烈 的 民 族 主 義 者 , 中 層 階 級 中 有 許 多 人 與 他 們 達 成 共 識 。 在 向 貴 族 和 中 層 階 級 的 價 值 觀 提 出 挑 戰 的 其 他 人 中 就 有 匈 牙 利 社 會 民 主 黨 , 雖 然 這 個 小 黨 傳 播 著 Marx 思 想,但 它 是 改 良 的 而 不 是 革 命 的,它僅 致 力 於 要 求 提 高 工 資 和 改 進 選 舉 權。所 以 在 青 年 Lukács 的 生活 中,對 他 更 為 重 要 的 應 該 是 這 一 時 期 的 一 些 知 識 界 雜 誌 ,它 們 不 附 屬 任 何 政 治 黨 派。其 中 有 1908 年 創 刊 的 文 學 雜 誌《 西 方 》(Nyugat)。Luk ács 在 1908 年 到 1917 年 期 間 經 常 給 這 家 雜 誌 撰 稿 , 有 些 文 章 後 來 收 入 他 首 次 在 這 裡 出 版 的 《 靈 魂 和 形 式 》(The Soul and the Forms) 一 書 中 。 在 青 年 Lukács 的 生 活 中,《二 十 世 紀 》(Huszadiksz ázad)雜 誌 也 具 重 要 性,它 創 刊 於 1900 年 , 創 刊 後 不 久 就 被 社 會 科 學 協 會 (the Social Sciences Society) 選 定 為 它 的 刊 物 , 社 會 科 學 協 會 是 既 有 自 由 主 義 者 也 有 社 會 主 義 者 的 團 體。Lukács 早 期 有 許 多 文 章 刊 登 在 1906 年 到 1918 年 的《 二 十 世 紀 》 上 。
以 上就 是 Lukács 青 少 年 時 期 匈 牙 利 的 社 會 環 境 。 他 從 1902 年 到 1906 年 在 布 達 佩 斯 大 學 學 習 法 學 (jurisprudence);在 這 段 時 間 內,他 與 戲 劇 結 下 了 不 解 之 緣 , 他 寫 作 劇 本 並 協 助 建 立 一 個 旨 在 把 現 代 戲 劇 帶 給 工 人 階 級 的 戲 劇 團 體 「 Thalia」。 然 而 , 匈 牙 利 遠 不 能 滿 足
Luk ács,從 1906 年 起,他 在 國 外 開 始 了 一 段 漫 長 的 學 習 生 涯。儘 管 他 有 法 學 學 位,但 這 不 是 他 自 己 選 擇 而 是 出 於 順 從父 親 的 意 願 ;他 的 真 正 興 趣 在 社 會 學 和 哲 學 。 在 本 世 紀 初 德 國 社 會 學 界 獨 領 風 騷 的 兩 位 主 要 人 物 是 Georg Simmel 和 Max Weber 。Simmel 在 柏 林 任 教 , 而 1906 到 1907 年 Lukács 正 在 柏 林 寫 他 的 第 一 本 正 式 著 作 《 近 代 戲 劇 發 展 史 》 (A History of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Drama) 的 初 稿 。該 書 將
近 代 戲 劇 與 社 會 學 理 論 結 合 , 有 明 顯 的 Simmel 式的 社 會 學 理 論 影 響
( Lukács 要 到 1909 年 到 1910 年 才 參加 Simmel 的 講 課 和 討 論 , 後 者 並 不 是 馬 克 思 主 義 者 , 但 他 在 自 己的 體 系 中 採 納 了 馬 克 思 的 一 些 思 想 )。
Lukács 從 1912 年 列 1915 年 住 在 海 德 堡,他 在 那 裡 遇 到 當 時 另 一 位 傑 出 的 社 會 學 家 Weber。 但 首 先 促 使 他 留 在 那 裡 的 是 對 哲 學 的 興 趣 而 不 足 對 社 會 學 的 興 趣 。 這 段 時 期 內 , 新 康 德 學 派 在 德 國 哲 學 中 占 支 配 地 位,這 些 哲 學 家 試 圖 運 用 康 德 思 想 去 解 釋 因 19 世 紀 自 然 科 學 的 迅 速 發 展 和 社 會 科 學 的 興 起 而 使 哲 學 困 惑 的 間 題2。早 在 前 述 的 重 要 著 作
《 靈 魂 和 形 式 》中 就 受 到 新 康 德 學 派 明 顯 的 影 響( 該 書 在 1910 年 用 匈 牙 利 語 出 版 ,1911 年 又 出 版 了 德 語 增 訂 版 )。 新 康 德 學 派 有 兩 個 主 要 中 心 ,一 個 在 馬 爾 堡 ,另 一 個 海 德 堡 。馬 爾 堡 學 派 (Marburg School ) 致 力 於 自 然 科 學 哲 學,主 要 代 表 人 物 有 Paul Natorp 和 Hermann Cohen ; 而 海 德 堡 學 派 或 稱 西 南 學 派3則致 力 於 歷 史 哲 學 , 領 袖 是 Wilhelm Windelband 和 Heinrich Rickert。 由 於 Luk ács 對 社 會 科 學 比 較感 興 趣 , 因 此 也 就能 理 解 他 為 什 麼 選 擇 去 海 德 堡 學 習 。 在 海 德 堡 他 聽 了 Windelband 和 Rickert 的 講 課 , 還 與 他 們 的 高 足 Emil Lask 結 成 好 友 , 而 Lask 的 思 想 影 響 了 他 的 馬 克 思 主 義 萌 芽。
在 海 德 堡 Lukács 主 要從 事 美 學 問 題 的 寫 作 , 並 在 1914 年 完 成 了
《 藝 術 哲 學 》(The philosophy of Art) 的 書 稿 , 這 是 他 早 在 三 年 前 就 首 手 的。但 他 對 哲 學 的 看 法 正 在 改 變,他 拋 棄 了《 藝 術 哲 學 》並 在 1915 年 重 新 擬 訂 草 稿 , 改 稱 之 為 《 美 學》 (the Aesthetics)。 在 這 兩 部 書 稿 之 間 還 有 1914~ 1915 年 的 作 品 《 小 說 理 論 》 (Die Theorie des Romans)。這 部 著 作 初 版 於 1916 年,Lukács 從 此 離 開 康 德 哲 學 而 趨 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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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 岸 川 富 士 夫 ( 1 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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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南 學 派 早 期 又 稱 弗 萊 堡 學 派 ( Freib urg Schoo l ), 晚 期 重 心 移 至 海 德 堡 才 又 稱 為 海 德 堡 學 派 ( Heidelb erg ); 有 時 又 因 其 在 德 國 西 南 部 的 巴 登 州
( B ad en- W ürtte mb erg) 而 稱 為 巴 登 學 派 ( B aden Schoo l)。
於 黑 格 爾 哲 學 。 當 時 黑 格 爾 哲 學 熱 的 興 起 是 由 人 文 科 學 ( 精 神 科 學 Geisteswissenschaften )的 奠 基 者 Wilhelm Dilthey 激 發 起 來 的,他 本 人 完 全 不 是 黑 格 爾 主 義 者 , 但 他 像 Hegel 一 樣, 深 切 地 關 注 歷 史 哲 學 。
Lukács 轉 向 共 產 主 義 是 在 一 次 大 戰 結 束 後 的 事 情 。 同 盟 國 戰敗 後 , 哈 布 斯 堡 政 權 隨 著 1918 年 11 月 16 日 匈 牙 利 共 和 國 的 建 立 而 垮 台 , 共 和 國 首 腦 是 前 反 對 黨 領 袖 Mihály Károlyi。 同 年 11 月 24 日 由 共 產 主 義 者 Béla Kun 和 他 的 一 些 同 志 組 織 了 匈 牙 利 共 產 黨 ,Lukács 在 12 月 2 日 加 入 該 黨 。
Károlyi 政 府 試 圖 奉 行 贊 成 協 約 國 的 政 策 , 但 協 約 國 認 為 匈 牙 利 必 須 為 它 和 德 國同 盟 而 付 出 代 價 , 因 而 堅 持 大 幅 度 壓 縮 它 的 國 境 線 , 這 等 於 是 現 代 版 的 瓜 分 領 土。在 1919 年 3 月 協 約 國 提 交 給 匈 牙 利 一 份 最 後 通 碟 之 後 , Károlyi 政 府 下 台 解 散 , 它 的 贊 成 協 約 國 的 政 策 也 隨 之 破 產 , 周 圍 的 捷 克 與 羅 馬 尼 亞 各 國 正 伺 機 而 動 。 但 此 時 社 會 民 主 主 義 者 還 沒 有 強 大 到 足 以 形 成 一 個 新 政 府 , 所 以不 得 不 與 共 產 主 義 者 談 判,於 該 年 3 月 21 日 簽 訂 協 議,一 個 新 政 府 產 生,並 宣 告 了 匈 牙 利 蘇 維 埃 共 和 國 的 成 立 。
在 新 政 府 中 , 共 產 主 義 者 所 任 職 務 有 名 無 實 , 常 常 低 於 社 會 民 主 主 義 者 的 職 務 。比 如,Lukács 擔 任 共 和 國 教 育 副 人 民 委 員, 接 下 來 的 幾 個 月,對 Lukács 來 說 是 非 常 活 躍 的 時 期。他正 著 手 一 項 重 建 教 育 的 宏 偉 規 劃 , 他 還 作 為 正 與 入 侵 的 羅 馬 尼 亞 軍 隊 對 峙 的 第 五 師 政 治委 員 親 赴 東 方 前 線 視 察 。 不 過 , 匈 牙 利 蘇 維 埃 共 和 國 只 維 持 了 133 天。 它 的 軍 隊 在 對 付 捷 克 人 的 北 方 戰 線 上 取 得 了 勝 利, 但 卻 抵 擋 不 住 羅 馬 尼 亞 軍 向 布 達 佩 斯 的 推 進 。 到 8 月 1 日 , 匈 牙 利 蘇 維 埃 共 和 國 的 末 日來 臨,很 快 地 就 被 Admiral Horthy 的 右 翼 軍 事政 權 所 取 代。8 月 和 9 月,
Luk ács 還 留 在 匈 牙 利 從 事 共 產 黨 人 的 地 下 活 動 , 9 月 底 不 得 不 偷 渡 出
國 開 始 其 流 亡 生 涯 。
他 到 了 維 也 納 , 有 許 多 匈 牙 利 共 產 黨 人 流 亡 在 那 裡 ,他 在 那 裡 一 直 居 住 到 1929 年。在 這 期 間,他 似 乎 離 開 了 維 也 納 文 化 生 活 的 潮 流。
作 為 居 住 在 維 也 納 的 條 件 , 匈 牙 利 流 亡 者 被 約 束不 得 過 於 密 切 地 捲 入 奧 地 利 國 內 事 務。但 不 管 怎 樣 ,Lukács 在 當 時 非 常 關 心 匈 牙 利 共 產 黨 的 內 部 政 治 活 動 , 儘 管 遭 受 挫 折 , 匈 牙 利 共 產 黨 人 絲 毫 沒 有 絕 望 。 他 們 相 信 , 偉 大 的 革 命 浪 潮 並 未 因 匈 牙 利 最 近 的 事 件 而 平 息 , 它 不 久 將 席 捲 世 界 , 達 到 社 會 主 義 , 或 者 無 論 如 何 將 會 席 捲整 個 歐 洲 。Lukács 後 來 指 出 ,《 共 產 主 義 》( Communism )雜 誌 表 達 了 這 種「 以 救 世 主 自 居 的 烏 托 邦 主 義 」 的 心 情 , Lukács 是 該 雜 誌 的 編 輯 。 該 雜誌 只 從 1920 年 辦 到 1921 年,它 奉 行 極 左 翼 路 線,並 宣 告 一 切 根 源 於 資 產 階 級 世 界 的 制 度 的 總 崩 潰 。所 以,Lukács 在 一篇 文 章 中 曾說 ,共 產 黨 人 不 應 該 加 入 資 產 階 級 議 會 這 個 論 點,在同 年 便 受 到 蘇 聯 頭 號 領 導 人 Lenin 在 <
共 產 主 義 運 動 中 的 左 派 幼 稚 病 >中 的 嚴 厲 批 評 。在 Lukács 看 來, 以 救 世 主 自 居 的 烏 托 邦 主 義 同 樣 還 表 現 在 他 的《 歷 史 和 階 級 意 識 》一 書 中 。 1923 年 在 柏 林 出 版,他 後來 認 為 ,這 本 書 是 他 對 大 戰 最 後 幾 年 的 發 展 時 期 的 概 括 和 總 結 。
貳 、 1923~ 1929 年
《 歷 史 和 階 級 意 識 》一 書 對 共 產 主 義 圈 內 起 了 巨 大 的 影 響。當 時,
Grigory Zinoviev 是 共 產 國 際 領 袖 , 是 Vladimir Lenin 死 後 不 久 控 制 蘇 聯 的 三 人 小 組 的 一 員4。在 1924 年 6 月 到 7 月 國 際 第 五 次 世 界 大 會 上 ,他 發 起 了 對 極 左 理 論 的 攻 擊,把《歷 史 和 階 級 意 識 》指 責 為「 修 正 主 義 」,指 控 它 提 出 了 有 損 共 產 主 義 事 業 的 歪 曲 了 的 馬 克 思 主 義。不 過 , 儘 管 Zinoviev 是 共 產 世 界 三 巨 頭 之 一 , 但 並 沒 有 Joseph Stalin 那 樣 的 權 力 ,所 以 沒 有 直 接 逼 迫 Lukács 公 開 認 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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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人 小 組 即 Stalin、 Zi no viev 、 Lev Boriso vich Ka menev。
從 1923 年 《 歷 史 和 階 級 意 識 》 的 發 表 到 1929 年 他 離 開 維 也 納 期 間 ,Lukács 發 表 的 著 作 不 多, 而 且 這 些 著 作 大 多 是 應 時 作 品。最 重 要 的 有 1924 年 發 表 的 一 篇 關 於 的 論 文 , 以 及 兩 篇 關 於 與 Marx 同 時 代 人 著 作 的 新 版 的 書 評 。 當 時 他 更 多 地 忙 於 處 理 黨 的 事 務 。 流 亡 的 匈 牙 利 共 產 黨 人 組 成 了 兩 個 團 體。一 個 建 立 於 莫 斯 科,由 Kun 領 導,他 在 1921 年 成 了 共 產 國 際 的 高 級 官 員,並 得 到 Zinoviev 的 支 持。另 一 個 團 體 建 立 於 維 也 納 和 柏 林,由 Jenö Landler 領 導,他 以 前 是 工 會 領 導 人,1919 年 匈 牙 利 共 產 主 義 政 府 成 員。Lukács 認 為 Kun 試 圖 把 官 僚 統 治 強 加 給 黨 , 並 與 一 群 志 同 道 合 者 參 加 與 他 對 立 的 Landler 團 體 。
兩 個 集 團 之 間 的 鬥 爭 對 研 究 Lukács 的 思 想 大 多 無 關 緊 要,唯 一 值 得 一 提 的 是 1928 年 發 生 的 事 件 , 使 得 Lukács 的 行 動 有 一 個 決 定 性 的 轉 變 。匈 牙 利 共 產 黨 會 議 將 在 1929 年 舉 行 ,Lukács 從 1928 年 起 就 為 這 次 大 會 準 備 政 治 論 文 。 這 些 論 文 以 「 布 魯 姆題 綱 」( Blum Thesen)
著 稱 ( 因 為 Lukács 當 時 使 用 這 個 筆 名 ), 它 們 都 遵 循 已 在 該 年 去 世 的 Landler 的 思 想 , 內 容涉 及 黨 應 為 之 努 力 的 政 府 形 式 。Lukács 指 出 , 匈 牙 利 的 狀 況 還 不 可 能 使 它 由 Horthy 政 權 直 接 前 進 到 依 據 無 產 階 級 專 政 的 蘇 維 埃 共 和 國 ;事 實 上,黨 應 當 致 力 於 工 農 民 主 專 政。這 些 提 法 在 Lukács 的 黨 內 同 志 聽 來 似 乎 過 於 荒 謬,Kun 集 團 譴 責 其 為「機 會 主 義 」5, Lukács 所 在 的 集 團 竟 也 只 予 以 冷 淡 的 支 持 。一 度 Kun 還 準 備 將 他 開 除 出 黨 , Lukács 收 回 了 自 己 的意 見 , 並 在 1929 年 作 了 公 開 的 自 我 批 評,以 及 私 下 還 作 了 一 次 性 質 不 同 的 自 我 批 評。最 終 他 認 識 到,
即 使 他 自 信 是 完 全 正 確 的 , 也 無 法 說 服 別 人 同 意 他 的 政 策 是 正 確 的 , 他 太 缺 乏 實 際 政 治 的 能 力6。於 是,他 決 定 退 出 政 治 舞 台 ,重 新 致 力 於 理 論 問 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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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 乎 只 要 與 當 權 派 官 方 版 的 馬 克 思 主 義 政 策 不 符 , 就 會 被 扣 上 修 正 主 義 或 機 會 主 義 的 帽 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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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 Lukács 本 人 為 《 歷 史 和 階 級 意 識 》 1 9 67 年 新 版 所 寫 的 長 篇 序 言 。
Lukács 後 來 說,「 布 魯 姆題 綱 」促 使 了 他 的 觀 點 的 根 本 轉 變, 他 因 此 把 1928 年 看 成 是 標 誌 他 的 馬 克 思 主 義 見 習 期 的 結 束。就 題 綱本 身 而 言,並 沒 有 明 顯 的 觀 點 轉 變,但 Lukács 後 來 作 了 如 下 的 表 述。首 先,
他 開 始 克 服 了 二 元 性 , 從 戰 爭 的 最 後 幾 年 起 ,他 的 思 想 就 帶 有 這 種 特 點 , 他 看 來 是 指 在 革 命 的 善 和 資 產 階 級 的 惡 之 間 的 二 元 性 。 其 次, 他 開 始 克 服 自 己 早 期 看 法 中 的 抽 像 性,並 第 一 次 從 現 實 本 身 得 到 提 示7。
參 、 1929~ 1945 年
Lukács 在 1929 年 離 開 維 也 納 , 翌 年 去 莫 斯 科 的 馬 克 思 恩 格 斯 學 院 , 在 那 裡 他 得 以 先 睹 並 研 究 剛 出 版 不 久 的 Marx《 1844 年 經 濟 學 -哲 學 手 稿 》 原 稿。 他 後 來 說 , 閱 讀 這 部 著 作 中 有 關 異 化 的 觀 點 使 他 能 夠 把 當 年 在 《 歷 史 和 階 級 意 識 》 的 唯 心 主 義 偏 見 拋 在 一 邊 。 他 還 結 識 了 蘇 聯 美 學 與 文 學 評 論 的 研 究 者 Mikhail Lifschitz, 並 開 始 把 注 意 力 重 新 轉 向 美 學 問 題。此 時他 已 拋 棄 了 1918 年 海 德 堡 時 代的 美 學 觀,重 新 開 始 用 馬 克 思 主 義 新 視 角 去 思 考 美 學 問 題 。
1931 年 夏 季 ,Lukács 去 柏 林 ,在 那 裡,他 作 為 馬 克 思 主 義 文 學 評 論 家 寫 了 最 初 幾 篇 文 章 。1928 年 在 德 國 已建 立 了 一 個「 無 產 階 級 革 命 作 家 聯 盟 」,它 的 喉 舌 是 創 刊 於 1929 年 的《 左曲 線 》(Die Linkskurve ) 雜 誌 。在 雜 誌 專 欄 中,Lukács 指 出 什 麼 才 是 無 產 階 級 文 學, 並 批 評 了 幾 位 無 產 階 級 小 說 家 的 作 品 。
德 國 國 家 社 會 黨 領 袖 Adolf Hitler 在 1933 年 1 月 成 為 德 國 總 理,
開 始 了 壓 迫 猶 太 人 與 共 產 黨 人 的 行 動 , 於 是 《左 曲 線 》 停 刊 ,Lukács 回 到 了 莫 斯 科 , 並 在 那 裡 一 直 居 住 到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結 束 。 1933 年 , 他 在 莫 斯 科 的 一 家 德 語 雜 誌 上 發 表 題 為《 我 通 向 馬 克 思 的 道 路 》(Mein Weg Zu Marx )的 自 傳 體 文 章 。 他 在 文 章 中 尖 銳 地自 我 批 評 了 《 歷 史 和 階 級 意 識 》 一 書。 他 說 , 這 本 書 所 探 討 的 問 題 是 哲 學 唯 心 主 義 問 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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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 上 註 5 。
而 不 是 唯 物 主 義 問 題 ;它 還 受 到「 主 觀 主 義 能 動 論 」的 影 響 - 它 假 定 了 革 命 熱 情 可 以 取 得 一 切 , 而 不 去 顧 及 可 能 的 社 會 條 件 。
從 Lukács 後 來 的 言 論 來 看, 他 作 這 些 自 我 批 評 的 聲 明 的 用 意 顯 然 是 極 其 複 雜。 首 先 , 他 感 到 社 會 主 義 的 繼 續 存 在 是 第 一 位 的 ,對 於 日 趨 困 難 的 社 會 主 義 來 說 , 要 保 證 這 一 點 , 就 意 味 著 要 承 認 蘇 聯 及 其 領 袖 Stalin 。 就 算 在 當 時 有 可 能 去 反 對 Stalin 也 將 是 錯 誤 的 , 因 為 這 無 異 於 是 對 法 西 斯 主 義 的 另 一 種 支 持。其 次,Lukács 認 為 自 己 譴 責
《 歷 史 和 階 級 意 識 》 的 觀 點 , 與 他 能 寫 作 發 表 文 學 評 論 相 比 較 ,只 是 一 個 小 小 的 代 價 , 總 之 , 他 已 不 再 堅 持 那 些 觀 點 了 。
Lukács 在 莫 斯 科 期 間 除 了 文 學 評 論 外,還 從 事 哲 學 史 的 寫 作,並 在 1938 年 完 成 了 《 青 年 黑 格 爾 》( Der junge Hegel) 一 書 。 不 過, 這 本 書 當 時 未 能 馬 上 出 版 , 除 了 因 為是 在 戰 爭 期 間 , 更 主 要 的 還 是 它 又 與 當 時 蘇 聯 官 方 對 Hegel 的 看 法 不 同 , 蘇 聯 官 方 認 為 Hegel 是 一 位 封 建 思 想 家 、 是 法 國 革 命 的 反 動 者。 直 到 戰 後 這 一 看 法 被 扭 轉 之 後 , Luk ács 才 得 以 在 1948 出 版 這 本 著 作。
Lukács 在 1941 年 被 監 禁, 並 被 指 控 為 托 洛 斯 基 分 子( 托 派)。在 獄 中 度 過 幾 個 月 後,因 為 當 時 國 際 領 袖 Dimitrov 個 人 的 干 預,Lukács 最 後 被 釋 放8。 蘇 聯 在 1941 年 6 月 也 進 入 戰 爭 狀 態 , 直 到 戰 爭 結 束 後 他 才 回 到 匈 牙 利, 並 在 1945 年 8 月 到 達 布 達 佩 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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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 orgi Mikha il ovic h Di mi trov , 國 際 共 產 主 義 革 命 家 , 二 十 世 紀 三 四 十 年 代 曾 擔 任 共 產 國 際 的 負 責 人 , 二 戰 後 回 到 保 加 利 亞 , 擔 任 保 共 總 書 記。 做 為 共 產 國 際 的 領 袖 , 他 長 期 指 導 各 國 共 產 黨 的 革 命 運 動 。 中 共 當 時 是 共 產 國 際 的 支 部 之 一 , 曾 經 接 受 過 季 米 特 洛 夫 的 的 直 接 領 導 。
1 9 43 年 共 產 國 際 解 散 以 後 , 季 米 特 洛 夫 仍 然 留 在 莫 斯 科 , 繼 續 對 國 際 共 運 施
加 影 響 。 大 約 在 1 943 年 底 , 他 曾 給 中 共 中 央 發 一 封 密 信 。 後 來 此 信 公 開 發 表 於
1 9 88 年 的 《 讀 書 》 雜 誌 。 在 信 中 , 他 講 了 兩 個 問 題 : 一 是 指 責 中 共 的 整 肅 運 動 太
過 火 , 傷 害 了 一 大 批 同 志 , 這 包 括 周 恩 來 、 王 明 、 彭 德 懷 。 二 是 抱 怨 中 共 消 極 抗
日 , 只 顧 保 存 自 己 的 實 力 , 沒 有 積 極 牽 制 日 軍 , 使 得 蘇 聯 的 東 戰 線 承 受 了 太 大 的
軍 事 壓 力 。
肆 、 1945~ 1956 年
匈 牙 利 共 產 黨 現 在 由 Mátyás Rákosi 領 導,Kun 早已 在 1939 年 11 月 作 為 Stalin 整 肅 的 受 害 者 被 處 決 於 莫 斯 科 。在 1945 年 的 匈 牙 利 選 舉 中 , 共 產 黨 處 境 惡 劣 , 只 獲 得 全 部 票 數 的 百 分 之 十 七 , 但 他 們 有 兩 大 有 利 因 素 :蘇 聯 占 領 軍 的 支 持,控 制 了 秘 密 警 察。像 蘇 聯 的 斯 大 林 政 權 一 樣 , 伴 隨 著 Rákosi 政 權 的 也 是 政 治 審 訊 和 大 規 模 逮 捕 。
Lukács 回 到 匈 牙 利 的 最 初 幾 年 必 須 面 對 的 就 是 這 樣 一 個 背 景。他 是 布 達 佩 斯 大 學 的 美 學 和 文 化 哲 學 教 授 , 還 是 匈 牙 利 議 會 即 國 民 議 會 的 議 員 , 但 他 在 共 產 黨 內 並 無 重 要 職 務 。 在 剛 歸 來 的 那 幾 年 中 ,他 在 匈 牙 利 報 刊 上 發 表 了 許 多 文 章 ,並 且 開 始 把 許 多 在 蘇 聯 期 間 於 雜 誌 上 發 表 的 文 學 評 論 收 編 成 書 出 版 ;他 還 出 版 了 前 述 的《 青 年 黑 格 爾 》一 書。
1949 年 , 在 共 產 黨 報 刊 上 開 始 出 現 了 對 Lukács 的 攻 擊 , 攻 擊 起 初 集 中 對 他 的 《 文 學 和 民 主 》(Literature and Democracy), 這 是 一 部 匈 牙 利 文 著 作 , 在 1947 年(與 1948 年 )已 出 了 兩 版 。 雖 然 這 次 只 遭 受 到 攻 擊 而 未 受 牢 獄 之 災 , 不 過他 已 決 定 退 出 公 共 生 活 , 專 心 於 理 論 工 作。最 初 的 主 要 成 果 是 1952 年 11 月 完 成 的 著 名 的《 理 性 的 毀 滅 》
( Die Zerst örung der Vernuft), 這 本 書 首 次 在 1954 年 出 版 , 它 對 19 世 紀 到 20 世 紀 的 非 理 性 主 義 哲 學 作 了 批 評 。
1953 年 3 月,Stalin 去 世。蘇 共 新 領 導 強 調 集 體 領 導 的 重 要性 。 並 批 評 匈 牙 利 共 產 黨 在 這 方 面 的 欠 缺。結 果 導 致 了 Rákosi 失 去 一 些 權 力,但 他仍 繼 續 保 持 第 一 書 記 的 最 高 職 務。但 是 隨 著 Stalin 的 去 世,
共 產 主 義 世 界 普 遍 解 凍,大 環 境 有 利 於 Luk ács。1955 年 他 榮 獲 匈 牙 利 國 家 獎 金 ;在當 時 西 德,為 了 向 他 表 示 敬 意 而 發 行 了 一 本 紀 念 文 集,他 成 了 柏 林 的 德 國 科 學 院 通 訊 院 士 。 在 1954 年 到 1956 年 間 , 他 在 民 主 德 國 還 發 表 了 一 些 有 關 美 學 的 重 要 論 文,並 於 1957 年 以 匈 牙 利 文 收 編 成 一 本 書 , 書 名 叫 《 論 作 為 美 學 範 疇 的 特 性 》(On Speciality as a
Category of Aesthetics ),該 書 的 德 文 版 到 1967 年 才 問 世 。
在 1956 年 的 蘇 共 二 十 大 上, Khrushchev 發 表 了 現 在 已 眾 所 周 知 的 攻 擊 Stalin 的 講 話 , 強 調 其 「 個 人 崇 拜 」 帶 來的 危 害 性9。Rákosi 也 許 也 有 被 指 責 為 鼓 勵 類 似 的 崇 拜 , 不 過 他 的 地 位 暫 時 還 沒 有 改 變。
不 久 之 後 , 反 抗 他 統 治 的 活 動 廣 泛 展 開 , 其 中 有 來 自 詩 人 Zolt án Zelk , 劇 作 家 Gyula Háy 和 小 說 家 Tibor Dery 等 , 以 及 來 自 青 年 的 反 抗。1954 年 3 月,共 產 黨 建 立 了 以 匈 牙 利 偉 大 詩 人 的 名 字 命 名 的 一 個 青 年 論 壇「 裴 多 菲 俱 樂 部 」1 0,這 位 詩 人 1849 年 為 他 的 國 家 戰 鬥 而 死 。 不 過 , 這 個 俱 樂 部 的 議 論 並 沒 有 按 黨 所 希 望 的 那 樣 乖 乖 進 行 , 不 少 人 開 始 議 論 批 評 了 時 下 的 政 權 。Lukács 曾在 6 月 15 日 由 俱 樂 部 組 織 的 一 次 討 論 中 發 言,譴 責 了 Stalin 時 代 的 教 條 主 義。6 月 底 俱 樂 部 即 被 查 禁 , 但 同 時 黨 中 央 於 次 月 解 除 了 Rákosi 的 第 一 書 記 職 務 。
對 黨 的 統 治 的 反 抗 並 沒 有 結 束,終 於 在 1956 年 的 10 月 23 日 開 始 了 匈 牙 利 革 命 , 革 命 持 續 了 13 天 。 在 這 期 間 ,Lukács 擔 任 了 黨 和 政 府 的 要 職 , 但 他 並 不 是 革 命 的 真 正 領 導 成 員 ,他 主 要 是 以 自 己 的威 望 來 支 持 別 人 的 政 策,並 不 在實 際 決 策 中 起 決 定 性 作 用。10 月 24,他 被 選 入 黨 的 中 央 委 員 會 , 10 月 27 日 , 他 在 Imre Nagy 的 政 府 中 任 教 育 與 文 化 部 長 。10 月 30 日 , 他 被 選 入臨 時 執 行 委 員 會 , 這 個 委 員 會 的 建 立 是 為 了 重 新 組 織 匈 牙 利 共 產 黨 。 不 過 , 他並 沒 有 進 入 11 月 3 日 Nagy 組 建 的 新 政 府 ,主 因 應 該 是 因 為 他 反 對 Nagy 打 算讓 匈 牙 利 退 出 華 沙 公 約。其 後 蘇 聯 軍隊 在 11 月 4 日 鎮 壓 了 革 命,他 與 其 餘 的 革 命 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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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i k i t a K hr us hc he v 從 1 953 年 9 月 7 日 至 1 9 6 4 年 1 0 月 1 4 日 , 任 蘇 共 中 央 第 一 書 記 。 蘇 聯 部 長 會 議 主 席 ( 19 58 年 -- 19 64 年 )。 在 蘇 共 二 十 大 上 , Kh rushchev 通 過 一 篇 「 關 於 個 人 崇 拜 及 其 後 果 」 的 秘 密 報 告 , 揭 露 了 Stalin 在 大 清 洗 整 肅 中 的 暴 行 , 停 止 了 蘇 聯 國 內 的 大 規 模 政 治 鎮 壓 , 釋 放 了 絕 大 多 數 古 拉 格 中 的 政 治 犯 。 同 時 他 主 張 東 西 方 緩 和 , 以 避 免 核 戰 爭 , 並 曾 多 次 訪 問 美 國 等 西 方 國 家 , 但 他 的 對 外 政 策 仍 然 導 致 美 蘇 核 對 抗 , 最 有 名 的 是 第 二 次 柏 林 危 機 及 古 巴 飛 彈 危 機 等 事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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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e t őfi S ándor ( 1 823 年 — 1 849 年 ), 匈 牙 利 詩 人 。「 生 命 誠 可 貴 , 愛 情 價 更 高 ,
若 為 自 由 故 , 兩 者 皆 可 拋 」 即 是 由 裴 多 菲 所 寫 廣 為 人 知 與 傳 頌 的 詩 句 。
導 人 在 南 斯 拉 夫 使 館 避 難 。 離 開 使 館 後 他 立 即 遭 逮 捕 , 並 被 放 逐 到 羅 馬 尼 亞 。
伍 、 1956~ 1971 年
1957 年 4 月,Lukács 被 准許 回 到 布 達 佩 斯 ,而 Nagy 後 來 在 1958 年 6 月 17 日 被 處 決 。 Lukács 比 較 幸 運 , 他 只 是 不 再 擔 任 布 達 佩 斯 大 學 的 教 授 ,並 沒 有 被 開 除 出 黨,但 黨 早 在 1957 年 就 已 重 建,由 匈 牙 利 勞 動 人 民 黨 改 名 為 匈 牙 利 社 會 主 義 工 人 黨 , Lukács 與 當 時 許 多 人 一 樣 , 黨 員 資 格 不 再 有 效 。
此 時當 權 者 對 當 初 1956 年 革 命 者 的 壓 力 已 逐 步 放 寬 。 在 1960 年 4 月 4 日 (這 是 匈 年 利 在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中 獲 得 解 放 的 紀 念 日 ), 當 權 者 對 他 們 中 的 部 分 人 予 以 大 赦 。其 後 於 1963 年 4 月 4 日 又 進 一 步 大 赦。不 過,對 Lukács 的 攻 擊 還 是 持 續 了 一 段 時 期。在 1963 年 12 月 , 以 及 1964 年 3 月,他 仍 被 批 評 是 要提 倡 與 官 方 階 級 鬥 爭 和 無 產 階 級 革 命 學 說 相 對 立 的 普 遍 民 主 政 策。一 直 到 1965 年 他 才 重 新受 到 重 視,當 時 的 匈 牙 利 科 學 院 編 輯 了 他 的 著 作 的 文 獻 目 錄 , 重 新 加 入 共 產 黨 。
1957 年 後 的 幾 年 中,Lukács 致 力 於 他 早 就 醞 釀 的 大 部 頭 著 作 的 撰 寫。他 在 1963 年 發 表 了 兩 卷 本《 審 美 特 性 》巨 著,該 書 原 本 打 算 作 為 他 全 部 美 學 的 第 一 部 分 , 但 事 實 上 他 也 只 寫 了 這 一 部 分 , 剩 下 的 寫 作 計 劃 被 擱 置。因 為 Lukács 決 定要 著 手 進 行 他 籌 劃 有 關 馬 克 思 主 義 倫 理 學 著 作 的 另 一 項 大 規 模 計 劃 。 不 過, 在 寫 這 本 書 之 前 , 還 必 須 把 注 意 力 轉 到 哲 學 的 另 一 分 支 , 也 就 是 有 關 社 會 存 在 本 體 論 的 馬 克 思 主 義 哲 學 著 作 。Lukács 可 以 說 把 餘 生 都 投 注 在 這 項 工 作 上,儘 管 倫 理 學 的 著 作 沒 有 寫 , 他 最 終還 是 完 成 了 有 關 本 體 論 的 兩 部 書1 1(雖 然 在 他 生 前 來 不 及 出 版 )。其 中 篇 幅 最 大 的 就 是《關 於 社 會 存 在 的本 體 論 》一 書 兩 部 份 。 Lukács 逝 世 於 1971 年 6 月 4 日 ;直 到 臨 終 前 , 他 還 在 從 事 寫 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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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 《 關 於 社 會 存 在 的 本 體 論 》 兩 卷 及 《 關 於 社 會 存 在 的 本 體 論 . 導 論 》
第 二 節 主 體 性作 為 哲 學 問 題 的 中 心 - 思 想 史 的 考 察
「 主 體 性 」( subjectivity)在 西 方 哲 學 特 別 是 西 方 古 典 哲 學 的 脈 絡 中 , 意 思 主 要 是 獨 立 自 主 、 自 我 決 定 、 自 由、 能 動 性 、 自 我 意 識 或 自 覺 、 個 性 、自 由 意 志 等 等 。 人 的 主 體 性 就 是 人 作 為 主 體 在 與 客 體 的 關 係 中 所 顯 示 出 來 的 自 覺 的 主 觀 能 動 性 。 從 哲 學 人 類 學 的 角 度 來 看 , 人 類 發 展 的 歷 史 首 先 是 人 脫 離 自 然 的 歷 史 , 是 從 無 意 識 到 自 我 意 識 、 從 無 主 體 性 到 有 主 體 性 的 歷 史 。
自 古 及 今 , 哲 學 史 上 不 同 的 哲 學 家 對 哲 學 存 在 著 各 種 不 同 的 追 求 和 預 設 , 然 而, 哲 學 乃 是 人 對 自 身存 在 的 一 種反 思 批 判 活 動 這 種 內 在 特 徵 卻 是 不 變 的 實 質 意 涵 。 哲 學 一 直 在 追 問 和 探索 人 類 所 面 對 的 各 種 不 同 存 在 的 前 提 , 亦 即 各 種 不 同 存 在 的 存 有 論 本 性 、 存 有 論 方 式 以 及 存 有 論 關 係 ,而 形 成 了 諸 如 : 絕 對 的 終 極 存 在、 超 驗 的 存 在 、 自 然 的 存 在 、自 我 的 存 在、社 會 的 存 在、精 神 的 存 在、肉 體 的 存 在 等 等 看 法 。 哲 學 既 然 關 涉到 世 界 的 存 在 方 式 和 人 的 存 在 方 式 以 及 兩 者 的 關 係 , 因 而 在 哲 學 史 上 就 形 成 了 各 式 各 樣 的 宇 宙 論、本 體 論、倫 理 論、認 識 論 、 知 識 論 、 存 有論 、 社 會 哲 學 、 歷 史哲 學 等 等 不 同 的 哲 學 型 態 以 及 不 同 層 面 的 哲 學 ,也 就 導 致 了 因 問 題 的 不 同 而 有 不 同 的 探 究 進 路 。
存 在 的 問 題 包 含 了 人 的 存 在、( 人 作 為 )主 體 的 存 在、和 主 體 之 間 的 存 在 。 其 中, 人 的 存 在 奠 基 於人 從 自 然 界 中 作 為 動 物 界 的 一 份 子 的 超 越 與 提 升 ;主 體 的 存 在 則 奠 基 於 人 進 一 步 的 活 動 表 現 出 人 之所 以 為 人 的 內 在 本 質 屬 性 ;而 主 體 之 間 的 存 在 則 奠 基 於 人 的 「 類 本 質 」
( species -essence, Categorical Nature ;Gattungswesen )1 2和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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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 個 概 念 主 要 由 Feuerbach 提 出 , 他 提 出 的 “ 類 ” 就 是 把 許 多 個 人 純 粹 自 然 地
聯 繫 起 來 的 共 同 性 , 是 抽 象 的 、 靜 態 的 一 致 性 。 人 的 本 質 就 是 “ 你 ” 和 “ 我 ” 的
統 一 , 理 性 、 愛 和 意 志 力 是 人 的 本 質 , 這 就 是 完 善 性 , 這 就 是 最 高 的 力 , 這 就 是
作 為 人 的 絕 對 本 質 。 其 後 Marx 從 不 同 的 角 度 來 談 類 本 質 , 把 勞 動 當 作 是 人 的 類
本 質 的 表 現 。
的 社 會 性 ─ ─人 無 法 離 群 索 居 。這 三 個 方 面 是 互 相 交 融 且 理 應 統 一 的 , 乃 是 同 一 過 程 的 不 同 方 面 ,共 同 構 成 人 的 存 在 方 式 的 立 體 面 , 構 成 人 的 現 實 的「 生 活 世 界 」。所 以,關 於 主 體 性 論 題 的 考 察 也 就能 脫 離 人 的 存 在 方 式 和 現 實 生 活 世 界 的 脈 絡 , 必 須 將 之置 入 人 的 存 在 方 式 和 生 活 世 界 的 背 景 之 中 且 做 歷 史 性 的 關 照 。
壹 、 希 臘 時 代 至 中 世 紀 的 主 體 思 想
誠 如 Hegel 認 為 哲 學 乃 是 作 為 時 代 精 神 的 精 華, 其 發 展 過 程 其 實 與 人 類 理 性 精 神 的 發 展 過 程 是 緊緊 相 聯 的 。 在古 希 臘 的 自 然 本 體 論 哲 學 , 是 人 類 理 性 精 神 的 萌 芽 階 段 的 哲 學 形 態 。此 時 , 自 然 是 作 為 阻 礙 人 發 展 的 神 秘 力 量 而 存 在 , 人 的 力 量 在 自 然 面 前是 弱 小 的 , 因 而人 的 行 為 處 處 表 現 出 對 於 自 然 力 量 的 依 賴 與 崇 拜 。人 們 僅 注 重 對 萬 物 的 基 底 和 本 原 的 探 索 及 追 問 , 而 疏 於 反 思 自 我 , 尚 未 自 覺 地 把 自 我 看 成 是 客 觀 世 界 的 觀 察 者 。 這 時 現 代 意 義 上 的 人 的 主 體 性 還 不 存 在 。
其 後 , 因 著試 圖 追 尋 外 在 自 然 界 中 不 變 的基 底 和 本 原 , 慢 慢表 現 出 了 一 種 思 維 主 體 的 能 動 性。從 Thales 的「 水 」、Anaximenes 的「 氣 」、 Heraclitus 的「 火 」、 Democritus 的「 原 子 」、Pythagoras 的「 數 」、,
Parmenides 的 「 存 在」、 Socrates 的 「 概 念」 和 Plato 的 「 理 念」 等 著 重 點 的 演 變 , 可 以 發 現 基 底 本 原 的 超 自 然 性 和 人 性 化 特 徵 越 來 越 明 顯 。 Plato 的 「 理 念 」說 , 不 僅 上 承 古 希 臘 本 體 論 學 說 的 集 大 成 , 而 且 也 扮 演 確 立 西 方 哲 學 史 上 從 「經 驗 世 界 」 向「 理 念 世 界 」 的 轉 折 里 程 碑 。 Plato 的 「 理 念」 世 界 說 明 了 古 希 臘 哲 人 己 經 意 識 到 物 質 現 象 和 意 識 現 象 的 差 別 , 並 開 始 有 了 某 種 區 分 。 但 是, Plato 又 聲 稱 這 個 唯 一 真 實 的 「理 念 世 界 」 是 客 觀 獨 立 存 在 的 世 界 , 與 那 「 幻 影 世 界 」 即 感 性 世 界 相 對 應 , 這 樣 就 把 理 念 從 人 的 內 心 中 剝 離 出 來 , 成 為 一 種 對 象 性 存 在 ,而 非 人 之 主 體 性 存 在 。 換 個 角 度 看 , Plato 的 「 理 念 世 界 」 即 是 人 的 主 體 精 神 的 對 象 化、 客 觀 化 , 從 而 使 西 方 哲 學 不 可 避 免 地 走 向 了 客 觀 唯 心 主 義 道 路 , 為 以 後 西 方 哲 學 轉 向 理 性 主 義 和 主 體 性
哲 學 打 下 了 基 礎 。 但 是 , 理 念 世 界 盡 管 一 般 被 認 為 是 以 實 體 形 式 存 在 於 另 外 一 個 空 間 , 其 實 質 性 的 根 基 卻 是 一 種 理 性 的 設 定 , 是 一 種 心 靈 世 界 的 構 造 物 , 因 而 對 理 念 的 探 索 並 不 是 外 向 的 尋 覓 , 而 是 內 心 的 追 溯 。所 以, Plato 說 要 達 到 理 念 的 世 界 必 須 通 過「 靈 魂 的 回 憶 」,以 此 形 成 確 切 的 、真 實 的 知 識 。 這 種 向 內 心 尋 求 普 遍 必 然 性 , 在 主 觀 性 中 建 構 客 觀 性 的 思 路 , 正 是 後 Descartes 的 近 現 代 西 方 哲 學 的 主 旋 律 。 普 遍 必 然 的 確 定 性 只 能 在 主 體 性 中 尋 求 , 這 種 觀 念 已 經 以 不 自 覺 的 方 式 隱 藏 在 Plato 哲 學 之 中 。
而 直 接 把 人 作 為 其 哲 學 關 注 的 第 一 人 是 隸 屬 於 智 者 派 的 Prota - goras 他 們 崇 尚 感 覺 ,主 張 懷 疑、反 對 傳 統 的 自 然 論 ,他 明 確指 出 :人 是 萬 物 的 尺 度 , 是 事 物 是 其 所 是 的 尺 度 , 也 是 事 物 不 是 其 所 不 是 的 尺 度。他 把 人 提 高 到 了 宇 宙 的 核 心 和 主 宰 的 地 位,充 分 肯 定 了 人 的 作 用。
自 然 界 中 一 切 事 物 的 價 值 和 真 實 性 , 只 有 在 與 人 的 關 係 才 存 在 ,只 有 在 被 人 意 識 到 的 時 候 才 成 為 現 實 。 人 是 萬 物 的 主 體 , 能 動 的 主 體, 這 是 西 方 哲 學 史 中 主 體 性 思 想 的 最 初 表 述 。 上 述名 言 是 「 人 是 萬 物 的 尺 度 。 是 存 在 者 存 在 的 尺 度 , 也 是 不 存 在 者 不 存 在 的 尺 度 。 」1 3在 傳 統 的 宗 教 和 神 諭 面 前 , 表 達 了 希 臘 人 對 自 我 的 肯 定 , 而 且 對 古 希 臘 哲 學 來 說,這 一 思 想 則 意 味 著 一 個 新 的 思 維 向 度 — 主 體 向 度 的 引 進;在 此 之 前 的 古 希 臘 哲 學 如 上 述 都 熱 衷 於 在 外 部 世 界 尋 找基 底 和 本 原 , 他 們提 出 的 問 題 是 哲 學 的 , 但 其 思 考 方 法 卻 是 對 象 性 的 經 驗 思 維 的 方 法, 將 原 本 超 現 象 的 本 體 重 新 拉 回 現 象界 , 使 本 應 是 唯 一 的 基 底 在 人 們 的 不 同 經 驗 中 被 多 元 化。Protagoras 的 思 想 不 考 慮 世 界 的 本 原 是 什 麼,而 是 以 人 的 感 覺 作 為 評 判 事 物 的 標 準 和 根 據 , 事 物 的 存 在 是 相 對 於 人 的 感 覺 而 言 的 ,人 的 感 覺 怎 樣 事 物 就 是 怎 樣 ; 他也 挑 戰 了 當 時 的 神 本 論 觀 念 , 對 傳 統 宗 教 神 學 提 出 了 懷 疑 , 這 種 思 想 亦 體 現 了 個 人 意 識 從 外 部 必 然 性 和 神 的 意 志 中 分 化 出 來 的 傾 向 , 開 啟 了 主 體 觀 念 的 發 展。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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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 句 後 世 傳 頌 的 名 言 最 早 見 於 P lato 的 對 話 錄 中 的《 泰 阿 泰 德 篇 》 ( Theaiteto s ) ,
見 汪 子 嵩 等 ( 19 93 )、 仰 哲 出 版 社 編 輯 部 ( 1 9 81)。
是,這 裡 應 該 注 意,儘 管 Protagoras 的 命 題 確 立 了 人 是 世 界 中 心 的 哲 學 革 命,萬 物 只 有 在 與 自 我 的 聯 繫 中 才 能 顯 現,才 能 獲 得 意 義。不 過 , 這 是 建 立 在 感 性 的 基 礎 上 的 , 人 的 主 體 性 則 主 要 表 現 為 感 性
( sensibility)的 形 式,而 不 是 包 括 理 性 在 內 的 全 面 的 主 體 性,使 得 Protagoras 的 哲 學 不 可 避 免 地 陷 入 了 相 對 主 義,瓦 解 了 哲 學 對 世 界 的 統 一 性 和 確 定 性 的 追 求 。
另 一 方 面 , 面 對 智 者 派 完 全 消 解 真 理 的 客 觀 性 的 傾 向 , Socrates 也 是 從 人 出 發 來 研 究 道 德 哲 學 ,探 討 宇 宙 的 原 因 。 他 一 反 自 然 哲 學 家 對 美 德 的 規 定,首 次 提 出 了「 美 德 就 是 知 識 」,因 此 知 識 就 是 人 類 獲 得 美 德 的 前 提。但 如 何 才 能 真 正 獲 得 知 識 呢 ? ? 那 就 要「 認 識 你 自 己 」、
「 自 知 自 己 無 知 」,只 有 這 樣 人 類 才 能 努 力 學 習、把 握 真 理,變 無 知 為 有 知 ,使 自 己 的 靈 魂 具 有 美 德 。 這 裡, Socrates 把「 認 識 你 自 己 」看 作 獲 得 美 德 的 前 提,這 就 在 Protagoras 的 基 礎 上 把 主 體 性 思 想 推 進 了 一 大 步。如 果 說 Protagoras 以 個 別 的、特 殊 的 感 覺 作 為 一 切 事 物 的 原 因 和 真 理 際 準的 話,那 麼 Socrates 則 以 理 性 認 定 的 普 遍「 共 相 」作 為 美 德 的 原 因 和 真 理 的 標 準,正 如 Hegel 所 指 出 的 ,Socrates 並不 只 是 宣 布 :人 是 萬物 的 尺 度,而 是 宣 布:作 為 思 維 者 的 人 是 萬 物 的 尺 度。1 4在 Socrates 看 來 , 人 並 非 是 如 Protagoras 眼 中 那 樣 的 受 自 然 欲 望 和 肉 體 感 受 驅 使 的 感 性 存 在,而 是 一 個 具 有 了 普 遍 精 神 的 理 性 存 在。而「 認 識 你 自 己 」,即 是 指 人 應 當 在「 善 」的 意 志 推 動 下, 追 問 自 己,使 自 己 成 為 一 個 有 理 性 的 、有 智 慧 的 人,就 會 得 到 諸 如「 節 制、正 義、勇 敢 」 等 德 性 的 知 識 。 他 主 張 人 必 須 從 他 自 己 去 找 到 他 的 天 職 、 他 的 自 由 、 世 界 的 最 終 目 的、真 理、自 在 自 為 東 西,必 須 通 過 他 自 己 去 達 到 真 理 。 而 這 就 是 意 識 復 歸 於 自 己,在 另 一 方 面 就 擺 脫 了 它 的 特 殊 主 觀 性 ;這 正 意 味 著 意 識 的 偶 然 性、 特 殊 性 被 克 服, 成 為自 在 自 為 者 。Socrates 的
「 認 識 你 自 己 」所 給 予 我 們 的 啟 示 是 :哲 學 應 建 立 一 種 出 自 主 體 的 確 定 性 和 統 一 性 ,這 種 確 定 性 和 統 一 性 的 根 據 不 是 外 部 世 界 的 某 個 具 體 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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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 Hegel 的 《 哲 學 史 講 演 錄 》, 賀 麟 、 王 太 慶 ( 19 97 )。
象 或 某 種 抽 象的 對 象 性 存 在 , 而 是 人 心 中 的 「善 」 的 意 識 。 同 樣 地 , Socrates 的 認 識 你 自 己 仍 然 還 只 是 主 體 性 原 則 的 一 個初 步 萌 芽 。 此 外,他 也 是 以 對 象性 的 方 式 看 待 主 體 自 我 ,稱「 美 德 即 知 識 」,把 自 我 降 為 認 識 、 知 識 的 對 象 , 使 有 別 於 經 驗 知 識 的 理 念 性 知 識 失 卻 其 本 原 性 和 純 粹 性 特 徵 , 結 果 使 作 為 主 體 性 內 容 的 「至 善 」 理 念 缺 乏 作 為 主 體 性 最 根 本 特 徵 的 主 觀 能 動 性 。
晚 期 希 臘 哲 學 也 包 含 著 豐 富 的 主 體 思 想 的萌 芽,有別 於 Socrates 和 Plato 等 由 於 刻 意 從 主 體 出 發 尋 求 普 遍 必 然 的 確 定 性 而 導 致 主 體 自 我 的 對 象 化 ,晚 期 希 臘 哲 學 家 們在 關 注 「 善 」和 個 人 「 幸 福 」 的 問 題 時 , 追 求 的 是 主 體 自 我 「 不 動 心 」 的 寧 靜 和 諧 心 態 , 如 伊 比 鳩 魯 學派
( Epicurean School ) 所 追 求 的 「 身 體 無 痛 苦 和 靈 魂 無 紛 擾 」的 享 樂 主 義 」、 斯 多葛 學 派 ( Stotic School) 追 求 心 靈 上 寧 靜 祥 和 的 禁 慾 主 義 、 懷 疑 論 者所 作 的 「 最 高 善 就 是 不 作 任 何 判 斷 」 的 主 張 。 不 過, 整 個 古 希 臘 哲 學 中 的 主 體 性 思 想 只 能 算 是 一 種 傾 向, 而 不 是 嚴 格 意 義 上 的 主 體 性 原 則 。
在 中 世 紀 哲 學 中 , 主 體 與 客 體 的 關 係 問 題 是 以 神 和 人 的 對 立 、 靈 魂 和 肉 體 的 對 立 的 方 式 表 現 出 來 的 。 人 的 精 神 在 現 實 生 活 中 與 神 合 一 , 構 成 主 體 的 一 方 ;人 的 肉 體 則 與 外 界 自 然 結 合 , 構 成 了 客 體 的 一 方 , 與 全 能 的 神 處 於 對 立 的 地 位 , 人 權 服 從 於 神 權 。 神 的 權 威 決 定 了 人 的 精 神 世 界 和 人 的 主 體 性 的 內 容 , 在 神 權 的 壓 制 下 , 人 的 自 由 、 能 動 性 也 是 十 分 有 限 的 。 萌 發 於 古 希 臘 哲 學 中 的 主 體 性 原 則 並 沒 有 在 中 世 紀 這 個 階 段 繼 續 茁 狀 , 一 切 都 在 神 的 靈 光 照 耀 下 , 一 切 都 在 神 的 統 治 、 束 縛 之 中 。 人 類 精 神 在 創 造 出 一 個 「 全 知、 全 能 、 至 善 、 自 在」
的 上 帝 之 後 ,便 把 自 己 的 一 切 統 統 交 出 , 追 隨 並 無 條 件 地 服 從 它 。 人 的 主 體 性 、 人 的 自 我 意 識 怎 麼 可 能 得 到 發 揚 ?
為 了 衝 破 宗 教 神 學 對 人 性 的 禁 錮 和 壓 抑 ,十 四 、 五 世 紀 的 文藝 復
興 , 才 使 得 人們 第 一 次 從 虛 幻 的 、 遙 遠 的 天 國 回 歸 到 了 塵 世 生 活 中 。 首 要 解 決 的 問 題 是 : 人 要 在 塵 世 中 如 何 立 足 ?如 何 才 能 代 替 上 帝 成 為 新 的 萬 物 中 心 和 價 值 來 源 ? 當 時 哲 學 家 們 認 為 要靠 理 性 的 力 量 ,因 為 他 們 發 現 理 性 具 有 兩 個 十 分 重 要 作 用 : 一 個 是它 是 人 類 認 識 世 界 的 工 具 , 憑 藉 理 性 人 類 可 以 認 識 自 然 規 律 、 發 展 科 學 、 促 進 生 產 、 征 服 自 然,從 而 使 人 成 為 自 然 的 主 人 ;另 外 一 個 是 可作 為 人 生 存 價 值 的 基 礎 和 人 自 我 解 放 的 手 段 , 因 為 只 有 從 理 性 的 觀 點 出 發, 才 能 把 人 看 成 是 生 來 平 等 的 , 個 體 的 權 力 才 是 不 可 剝 奪 的 , 這 樣 才 會 產 生 建 立 公 平、 正 義 的 社 會 秩 序 的 契 約 意 識 。 由 此 人 的 主 體 性 被 歸 於 理 性 , 理 性 則 成 了 人 的 代 名 詞 。哲 學 也 就 從 本 體 論 時 代 轉 向 了 認 識 論 時 代 , 它 的 使 命 就 是 在 於 探 究 主 體 的 認 識 結 構 , 進 而 更 好 地 實 現 對 客 體 的 認 識 和 控 制,
從 而 實 現 人 的 自 由 。 因 而 人 的 主 體 性 也 就 表 現 為 主 體 在 認 識 客 體 時 所 表 現 出 的「 主 觀 能 動 性 」,開 端 了 哲 學 史 上 以 人 為 主 體 的 第 一 個主 體 性 形 態 — -「 認 知 的 主 體 性 」,也 進 一 步 確 立 了 主 體 性 原 則 在 哲 學 上 的 地 位 。
貳 、 近 代 以 降 的 主 體 思 想
近 代 西 方 以 認 識 論 為 主 的 哲 學, 即 是 關 於 作 為 認 知 主 體 的 人 的 哲 學 , 即 認 知 主 體 性 哲 學 , 人 的 主 體 性 即 表 現 為 認 知 主 體 性 。 和 古 希 臘 哲 學 不 同 , 近 代 哲 學 標 誌 著 主 體 和 客 體 的 對 立 和 分 化 。 自 我 的 甦 醒 、 主 體 的 確 立 ,也 標 誌 著 哲 學 由 古 代 偏 向 本 體 論 的 研 究 而 轉 向 對 認 識 主 體 的 研 究 , 即 開 始 從 主 體 入 手 ,研 究 主 體 是 如 何 把 握 客 體 、 如 何憑 藉 理 性 的 力 量 能不 斷 地 增 強 改 造 客 觀 世 界 的 能 力, 使 人 真 正 地 成 為 自 然 的 主 人 。 在 人 的 活 動 過 程 中 , 人 充 分 認 識 到 對 自 然 的 主 體 地 位 ,認 知 主 體 性 哲 學 的 發 展 即 充 分 體 現 了 這 一 過 程 。
René Descartes 的 理 性 說 堅 信 , 哲 學 應 該 遵 循 理 性 邏 輯 推 理 的 原 則,因 此,他 首 先 要 尋 找 一 個 哲 學 上 的「點 」來 支 撐 整 個 的 精 神 世 界 , 這 個 哲 學 上 的 點 即 是 「 我 思 故 我 在 」。「 我 思 故 我 在 」 這 一 命 題 把 「 我
思 」 作 為 認 識 的 主 體 , 使 人 的 自 我 意 識 成 為 哲 學 的 阿 基 米 德 支 點 , 從 而 開 創 了 認 知 主 體 性 哲 學 的 先 河 。 可 以 設 想 沒 有 我 所 在 的 世 界 ,也 沒 有 我 所 在 的 地 點 , 但 是 我 不 能 就 此 設 想 我 不 存 在 , 相 反 地 , 正 是 從 我 想 到 懷 疑 一 切 其 他 事 物 的 真 實 性 這 一 點 , 可 以 非 常 明 白 , 非 常 確 定 地 推 出 :我 是 存 在 的 ;而 另 一 方 面 ,如 果 我 一 旦 停 止 思 想 , 則 縱 然 我 所 想 像 的 其 餘 事 物 都 是 真 實 存 在 的 ,我 也 沒 有 理 由 相 信 我 存 在 , 由 此 我 就 認 識 到,我 是 一 個 實 體,這 個 實 體 的 全 部 本 質 或 本 性 只 是 思 想。這 樣 , 存 在 同 意 識 就 自 覺 地 關 聯 起 來 了 , 要 想 對 存 在 進 行 考 察 就 必 須 首 先 對 自 我 意 識 本 身 進 行 考 察 。 由 此 ,自 我 意 識 成 為 主 體 以 及 全 部 哲 學 的 根 基 。 因 為 認 識 總 是 人 的 認 識 , 所 以 總 要 從 自 我 出 發, 這 就 意 味 著 人 與 世 界 自 覺 地 分 離 , 當 設 定 自 我 意 識 為 主 體 時 ,也 就 自 然 地 把 自 我 意 識 之 外 的 客 觀 世 界 設 定 為 對 象 和 客 體 。
Descartes 突 出 自 我 意 識 的 自 由 、能 動 的 特 點 , 從 而 以 認 識 的 形 式 抽 象 地 表 達 了 主 體 創 造 性 的 本 質 特 徵 。 然 而, 認 知 主 體 的 自 我 意 識 在 進 一 步 發 展 中 出 現 了 矛 盾 :在 Descartes 看 來,自 我 意 識 只 是 時 間 上 的 存 在 , 因 為 它 只 有 時 間 上 的 先 後 順 序 而 無 空 間 的 形 體 , 這 就 決 定 了 自 我 意 識 的 本 性 是 能 動 的 、 活 躍 的 , 自 我 意 識 可 以 自 由 想 像 , 不 受 外 在 形 式 的 束 縛 。 但 是 , Descartes 在 把 時 間 內 化 的 同 時 , 卻 把 空 間 進 行 了 外 化 。 他 認 為 客 體 的 根 本 屬 性 是 廣 延 性 ,由 於 佔 有 空 間 位 置 , 因 而 客 體 的 根 本 特 點 是 受 動,受 機 械 運 動 的 因 果 必 然 規 律 的 支 配。這 樣,
通 過 把 時 間 內 化 和 空 間 外 化 , 主 體 是 受 自 由 規 律 支 配 的 , 客 體 是 受 機 械 運 動 規 律 支 配 的 , 二 者 相 互 獨 立 , 由 此 就 必 然 形 成 一 個 自 然 的 物 理 世 界 和 一 個 意 識 的 心 理 世 界 , 開 啟 了 主 客 體 處 於 二 元 分 裂 對 立 的 先 聲 。 此 後 的 哲 學 發 展 就 延 著 這 一 條 線 而 久 久 縈 繞 不 去 , 整 個 近 代 哲 學 可 說 就 是 圍 繞 著 解 決 主 客 體 分 裂 的 矛 盾 而 展 開 的 。 這 一 部 份 在 本 節 最 後 結 論 時 再 予 以 分 析 。
在 此,先 探 討 Descartes 的 認 知 主 體 哲 學 的 重 要 內 涵;Descartes 是 第 一 個 把 「我 思 」 (自 我 )作 為 形 而 上 學 的 基 礎 的 哲 學 家 。 與 以 往 哲
學 家 不 同 的 是 , 在 哲 學 以 何 為 出 發 點 的 問 題 上 , Descartes 反 對 把 哲 學 (形 而 上 學 )建 立 在 經 驗 或 所 設 定 的 某 種 存 在 和 實 體 之 上 。 在 他 看 來 , 這 些 都 是 值 得 懷 疑 的 、 有 條 件 的 , 而 哲 學 的 出 發 點 必 須 是 無 需 任 何 前 提 假 定 的 、 絕 對 自 身 明 證 的 東 西 。 而 「 我 思」 恰 恰 是 在 普 遍 懷 疑 一 切 之 後 不 可 懷 疑 的 東 西 。「 我 思 」在 Descartes 那 裡 是 不 證 自 明 的,
也 是 Descartes 整 個 哲 學 體 系 的 出 發 點 。
如 上 所 述 , 近 代 哲 學 的 認 識 論 轉 向 正 是 從 Descartes 開 始, 他 確 立 哲 學 中 的 主 體 性 原 則 , 把 知 識 體 系 和 普 遍 必 然 規 則 的 來 源 統 一 於 自 我 主 體 的 不 證自 明 性 。 Descartes 的 「我 思 」 不 是 經 驗 主 義 的 「 我 覺
( 得 )」,而 是 理 性 主 義 的「 我 思 」。哲 學 轉 向 主 觀 性 而 不 是 轉 向 主 觀 任 意 性 ,只 有 這 樣 才 能 保 證 知 識 的 普 遍 必 然 性 和 確 定 性。Descartes 說 :
「 現 在 我 覺 得 思 維 是 屬 於 我 的 一 個 屬 性,只 有 它 不 能 跟 我 分 開。有 我,
我 存 在 這 是 靠 得 住 的 ; 可 是 , 多 長 時 間 ? 我 思 維 多 長 時 間 , 就 存 在 多 長 時 間 ; 因 為 假 如 我 停 止 思 維 ,也 許 很 可 能 我 就 同 時 停 止 了 存 在 。 我 現 在 對 不 是 必 然 真 實 的 東 西 一 概 不 承 認 ; 因 此, 嚴 格 來 說 我 只 是 一 個 在 思 維 的 東 西 , 也 就 是 說 , 一 個 精 神 , 一 個 理 智 , 或 者 一 個 理 性 , 這 些 名 稱 的 意 義 是 我 以 前 不 知 道 的 。 」1 5因 此 Descartes 的 「 我 思」 主 要 是 一 種 反 思 的 「 自 我 意 識 」 和 一 種 理 性 的 「自 我 意 識 」。
當 Descartes 很 徹 底 地 懷 疑 一 切 , 包 括 傳 統 的 知 識 、 信 念 、世 界 的 存 在 ,甚 至 自 我 身 體 的 存 在 ,然 後 尋 到 不 能 再 被 懷 疑 的「我 思 」,最 後 從 「 我 思 」推 出 一 切 知 識 和 信 念 , 包 括 上 帝 及 客 觀 物 質 世 界 的 存 在 時 , 他 嚴 格 地 將 「 我 思 」 作 為 一 切 知 識 信 念 的 前 提 , 因 此 他 在 認 識 論 中 貫 徹 了 主 體 性 原 則 。 但 是 最 終 卻 放 棄 了 認 識 論 的 立 場 , 從 本 體 論 的 角 度 認 可 了 能 思 維 的 心 靈 實 體 和 有 廣 延 的 物 質 實 體 的 二 元 存 在 ; 而 認 識 論 中 通 過「 自 我 」反 思 得 來 的「 上 帝 」,到 後 來 卻 成 了 最 高 的、無 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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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 是 Descartes 有 名 的《 第 一 哲 學 沉 思 集 》 ( Meditatio nes d e p ri ma p hilo- so p hia )
裡 面 的 第 二 個 沉 思 — — 論 人 的 精 神 的 本 性 以 及 精 神 比 物 體 更 容 易 認 識 思 維 。
的 實 體 , 是 有 限 的 自 我 實 體 的 最 終 依 據 。 從 自 我 主 體 出 發 , 用 自 我 主 體 性 保 證 知 識 的 可 靠 性 而 不 引 證其 他 任 何 原 則 , 這 本 是 徹 底 的 主 體 性 思 想 。 Descartes 雖 然 強 調 真 理 就 是 相 對 於 心 靈 的 清 晰 明 白 性 , 但 就 其 知 識 的 最 終 基 礎 是 上 帝「 放 入 我 心 中 」的「 天 賦 觀 念 」而 言,Descartes 並 未 從 根 本 上 實 行 主 體 性 的 原 則 。 最 終 , 我 們 全 部 知 識 的 根 據 取 決 於 上 帝 的 善 良 意 志 - 他 的 全 善 全 能 保 證 了 他 不 會 欺 騙 我 們 。 知 識 的 最 終 基 礎 不 在 主 體 自 身 而 在 主 體 之 外 , 不 在 自 明 而 在 信 仰 。
雖 然 把 自 我 理 解 為 有 限 的 實 體 , 從 根 本 上 限 制 了 Descartes 把 自 我 主 體 作 為 哲 學 的 第 一 和 最 終 原 則 , 但 他 也 為 後 來 Immanuel Kant 的 主 體 性 理 論 提 供 了 豐 富 的 來 源 和 重 大 的 啟 發 。Descartes 哲 學 的 困 境 , 使 Kant 認 識 到 自 我 主 體 的 同 一 不 可 能 通 過 有 限 的 個 體 理 性 來證 明 , 他 由 此 轉 向 了 先 驗 意 識 , 試 圖 通 過 這 一 途 徑 來 說 明 自 我 意 識 的 同 一 性 以 及 它 對 經 驗 的 普 遍 性 與 必 然 性 的 規 範 。
把 普 遍 性 與 必 然 性 的 知 識 歸 於 主 體 的 先 驗 構 造,引 發 了 Kant 的 哥 白 尼 式 的 革 命,這 就 使 得 認 知 主 體 哲 學 得 到 了 進 一 步 發 展,「 人 為 自 然 立 法 」 確 立 了 以 後 哲 學 發 展 的 能 動 地 對 待 客 體 的 基 本 原 則 。 Kant 認 為 , 人 的 最 終 關 懷 是 上 帝 、 自 由 和 靈 魂 不 朽 ,但 這 種 關 懷 不 是 來 自 純 粹 思 辨 理 性 , 而 是 實 踐 理 性 的 功 能 。Kant 獨 創 了 「 知 性 」並 以 此 承 擔 前 Kant 的 理 性 的 功 能,感 性 與 知 性 之 相 互 依 存 地 構 成 經 驗,相同 於 前 Kant 的 近 代 哲 學 中 的 感 性 與 理 性 的 功 能。 在 Kant 看 來, 感 性 與 理 性 實 際 上 只 是「 感 性 與 知 性 」,而 淵 源 於 Plato 的、以 無 限 者 為 對 象的 純 粹 理 性 的 理 念 或 理 性 的 概 念 則 從 未 被 科 學 地 加 以 考 察 過 , 即 缺 失 理 性。在 Kant 看 來,以 近 代 科 學 為 典 範 的 認 識 的 本 質,即 知 性 範 疇 加 工 感 性 材 料 以 構 成 知 識 , 而 現 象 與 本 體 的 劃 界 是 正 當 運 用 知 性 的 前 提,
它 只 能 運 用 於 經 驗 現 象 而 不 能 認 識 物 自 體 , 因 而 知 性 是 有 限 的 。
Kant 哲 學 的 真 正 任 務 是 考 察 純 粹 理 性,他 又 把 理 性 區 分 為 理 論 理
性 和 實 踐 理 性 , 前 者 既 限 制 知 性 卻 又 因 擴 大 先 天 綜 合 判 斷 而 帶 動 知 性 自 身 的 發 展 ,而 實 踐 理 性 則 要 求 理 論 理 性 在 追 求 完 整 統 一 性 的 知 識 論 時 , 超 出 自 身 去 追 究 意 義 論 的 問 題 。 如 此 , 實 踐 理 性 在 道 德 法 則 下 肯 定 性 地 論 證 了 自 由 、 價 值 和 目 的 。 實 踐 理 性 的 全 部 原 理 表 明 , 自 由 不 僅 是 本 體 性 的 根 據 和 原 因 , 而 且 是 理 性 追 求 的 最 終 目 的 , 自 由 或 意 志 自 由 作 為 全 部 理 性 體 系 的 最 高 價 值 尺 度 , 為 人 類 全 部 活 動 提 供 了 最 終 依 據 。在 目 的 國 度 中,人 就 是 目 的 本 身,可 以 說 Kant 的 基 本 實 踐 原 則 就 是 : 吾 人 一 定 要 確 認 個 人 是 目 的 , 絕 對 不 可 以 把 他 人 當 做 自 己 目 的 的 手 段 。 人 的 理 性 並 不 滿 足 於 規 範 、 管 理 這 些 既 予 的 材 料 , 一 切 感 性 的 東 西 — — 即 使 是 由 我 們 的 理 性 所 製 造 出 來 的 東 西 , 我 們 的 理 性 總 是 不 滿 意 , 我 們 有 理 性 的 人 之 所 以 有 行 動 , 要 改變 、 改 造 這 個 世 界 , 而 不 像 動 物 主 要 只 是 去 適 應 這 個 世 界 , 其 根 據 就 在 於 “ 理 性 ” 不 受 感 性 世 界 任 何 “ 既 予” 的 限 制。也 就 是 說,理 性 自 身 就 有 “ 實 踐” 的 功 能 , 不 是 由 感 性 來 支 配 , 而 是 對 感 性 世 界 的 一 種 擺 脫 — 一 種 否 定 的 力 量 。
“ 世 界 本 不 該 如 此 ” 乃 是 植 根 於 理 性 的 實 踐 功 能 之 中 , “ 物 自 體 ” 的 觀 念 , 也 不 僅 是 單 純 思 辨 理 性 的 產 物 , 不 是 人 類 “ 好 奇 心 ” 、 “求 知 欲 ” 的 驅 使 ,而 是 就 在 人 類 理 性 的 最 為 直 接 的 實 踐 功 能 之 中 。
Kant 的 感 性 、 知 性、理 性 三 分 及 理 論 理 性 和 實 踐 理 性 的 劃 分 ,既 是 前 此 哲 學 的 綜 合 創 新 , 又 是 此 後 哲 學 分 歧 的 源 泉 。 一 方 面 , 近 代 科 學 的 輝 煌 成 就 使 其 難 以 容 忍 為 理 性 設 置 的 界 限 , 知 性 對 理 性 的 攻 擊 要 求 一 切 都 應 置 於 對 象 性 思 維 中 ,於 是 理 性 被 納 入 知 性 (如 實 證主 義 等 ),或 理 性 承 擔 知 性 的 職 能 而 把 自 身 知 性 化,而 理 性 的 知 性 化 卻 最 終 導 致 了 理 性 的 失 落 , 由 此 鑄 成 了 現 代 思 維 結 構 中 「 現 象 - 本 質 」、「 感 性 - 理 性 (實 即 知 性 )」 的 二 元分 立 模 式 , 知 性 以 工 具 理 性 的 面 目 取 代 了 理 性 ;另 一 方 面,理 性 被 劃 分 為 理 論 理 性 和 實 踐 理 性,又 必 然 使 知 識 論 和 意 義 論 分 屬 於 兩 個 不 同 的 領 域1 6。Kant 用 先 驗 意 識 取 代 了 Desc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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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a n t 這 種 理 論 與 實 踐 的 二 分 、 實 然 ( S e i n , i s) 與 應 然 ( S o l l e n , o u g h t to b e )
兩 分 直 接 間 接 地 影 響 了 關 於 存 在 與 價 值 、 事 實 與 理 想 的 二 分 , 更 體 現 在 影 響 社 會
tes 的 自 我 意 識 , 用 共 同 性 的 普 遍 理 性 取 代 了 個 體 理 性, 這 固 然 弘 揚 了 人 的 主 體 性 , 但 是 卻 潛 在 地 存 在 著 普 遍 性 對 個 性 、 技 術 理 性 對 主 體 自 由 壓 抑 的 可 能 。 Kant 為 理 性 劃 出 界限 , 主 張 有 限 的 主 體 性 , 但 是 , 有 限 的 主 體 在 追 求 無 限 的 目 的 時 就 發 生 了 衝 突:從 主 體 對 客 體 的 能 動 作 用 出 發 , 力 圖 用 主 體 統 攝 客 體, 但 有 限 的 主 體 性 的 認 識 卻 又 使 他 最 終 得 出 主 客 分 裂 的 結 論 , 即 是 說 這 種 目 的 和 手 段 的 分 裂 導 致 的 後 果 就 是 人 不 可 能 達 到 「 物 自 體 」, 世 界 仍 然 是 分 裂 為現 象 和 本 體 。Kant 哲 學 把 人 的 自 我 意 識 絕 對 化 了 , 但 是 自 我 意 識 只 是 給 分 裂 的 世 界 一 種 客 觀 一 致 性 、提 供 了 一 種 人 所 期 待 和 設 計 的 客 觀 確 定 性。Kant 哲 學 所 提 出 的 主 體 和 客 體 的 統 一 , 自 由 和 必 然 的 統 一 等 等 , 也 都 不 是 真 正 的 統 一 , 這 樣 , 自 我 意 識 也 就 失 去 了 最 後 的 根 基 。
而 在 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看 來, 理 性 作 為 認 識 的 整 體 是 客 觀 的 ,認 識 的 客 觀 因 素 愈 多 , 理 性 就 愈 接 近 現 實 , 當 客 觀 事 物 的 整 體 聯 繫 內 化 為 理 性 的 內 容 時, 理 性 與 現 實 就 合 而 為 一 , 思 維 即 存 在 , 實 體 即 主 體 。 所 以 , 在 Hegel 的 實 體 即 主 體 的 哲 學 中 , 客 體 並 不 是 自 在 的 主 體 , 主 體 也 並 不 自 為 的 就 是 實 體 ,主 客 體 在 絕 對 精 神 的 發 展 和 整 體 聯 繫的 過 程 中 才 實 現 了 統 一 。 這 既 是 一 個 客 體 進 入 主 體 , 揚 棄 片 面 的 主 觀 性 , 使 認 識 現 實 化 的 過 程 , 同 時 又 是 主 體 規 定 客 體, 揚 棄 片 面 的 客 觀 性 , 使 存 在 真 實 化 的 過 程 。 所 以 實 體 即 主 體 的 過 程 就 表 現 為 各 個 環 節 之 間 的 相 互 揚 棄 ,後 一 環 節 包 括 前 一 個 環 節 發 展 的 全 部 內 容 的 過 程 。也 正 是 在 這 個 過 程 中 , 理 念 獲 得 了 豐 富 的 內 容 而 具 有 了 客 觀 性 , 成 為 主 客 統 一 的 真 理 ,只 有 在 現 實 事 物 的 總 和 中 和 在 它 們 的 相 互 聯 繫 中 概 念 才 會 實 現 。
Hegel 把 主 客 體 統 一 的 過 程 , 看 成 是 絕 對 精 神 自 我 矛 盾 運 動 的 否 定 之 否 定 過 程 , 這 構 成 了 發 展 和 整 體 聯 繫 的 實 質 內 容 , 而 這 種 解 決 難 題 的 途 徑 的 特 點 , 是 在 於 用 主 體 哲 學 的 方 法 ,來 克 服 主 客 二 分 的 思 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