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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陽邪近乎陰,故默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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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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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1)

※辨少陽病脈證并治-條文 4

傷寒五、六日中風,往來寒熱,胸脅苦滿,默默不 欲飲食,心煩喜嘔,或胸中煩而不嘔,或渴或腹中痛,

或脅下痞硬,或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 熱,或欬者,小柴胡湯主之。

〔註〕:

此承上三條互詳其證,以明其治也。傷寒中風三、四日,見口苦、咽乾 目眩之證,與弦細之脈,知邪已傳少陽矣。若兼見耳聾、目赤、胸滿而煩 者,則知是從中風傳來也;若兼見頭痛、發熱、無汗者,則知是從傷寒 傳來也。今五、六日更見往來寒熱,胸脅苦滿,默默不欲飲食,心煩喜 嘔,則知是中風、傷寒兼見俱有之證也。

少陽之邪,進可傳太陰之裏,退可還太陽之表,中處於半表半裏之間 其邪外并於表,半表不解,則作寒;內并於裏,半裏不和,則作熱;

或表或裏無常,故往來寒熱不定也。少陽之脈,下胸循脅,邪湊其經,

故胸脅苦滿也。少陽邪近乎陰,故默默也。少陽木邪,病則妨土,故不 欲飲食也。邪在胸脅,火無從泄,上逼於心,故心煩也。邪欲入裏,裏 氣外拒,故嘔;嘔則木氣舒,故喜之也。此皆柴胡應有之證也。其餘諸 證,時或有之,總宜以小柴胡湯主之,各隨見證以加減治之可耳。

然既分中風、傷寒之傳,而不分其治者何也?蓋以太陽有榮衛之分,

故風寒之辨宜嚴。及傳陽明、少陽則無榮衛之分,且其邪皆化熱,故同 歸一致也。

〔集註〕:

成無己曰:邪在表裏之間,謂之半表半裏。傷寒、中風者,是或傷寒 或中風,非傷寒再中風,中風復傷寒也。五、六日邪自表傳裏之時,邪 在表則寒,在裏則熱,今在半表半裏之間,未有定處,故往來寒熱也。

邪在表心腹不滿,邪在裏則心腹脹滿,今言胸脅苦滿,亦是在表裏之 間也。邪在表呻吟不安,邪在裏則內煩。經云:陽入之陰,則靜默默,

由邪方自表之裏,在表裏之間也。邪在表則能食,邪在裏不能食。不欲 食者,未至於必不能食,故亦為在表裏之間也。邪在表,則不煩不嘔,

邪在裏,則煩滿而嘔,煩而喜嘔者,邪在表方傳裏也。邪初入裏,未有

(2)

定處,所傳不一,故有或見之證也。

方有執曰:五、六日大約言也。往來寒熱者,邪入軀殼之裏,藏府之 外,兩界之隙地,所謂半表半裏,乃少陽所主之部位也。故入而併於陰 則寒,出而併於陽則熱,出入無常,故寒熱間作也。太陽一經,有榮衛 之不同,所以風寒異治;陽明切近太陽,榮衛之道在邇,風寒之辨尚 嚴;少陽一經,越陽明去太陽遠矣,風寒無異治。經以傷寒、中風五、六 日,往來寒熱,交互為文者,發明風寒至此,同歸於一致也。

※辨少陽病脈證并治-條文 5

傷寒中風,有柴胡證,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

〔註〕:

此承上而言。無論傷寒、中風,邪傳少陽,病在半表半裏,有柴胡證 但見一證,便以小柴胡隨證加減治之,不必待其悉具也。

〔集註〕:

方有執曰:此承上條,辨認少陽一經為病之大旨。

鄭重光曰:有柴胡證,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者,言往來寒熱柴 胡證,此外兼見胸脅滿硬,心煩喜嘔,及諸證中,凡有一證者,即是 半表半裏,故曰:嘔而發熱者,小柴胡湯主之。因柴胡為樞機之劑,風 寒不全在表,未全入裏者,皆可用,故證不必悉具,而方有加減法也。

至若柴胡有疑似證,不可不審者,如脅下滿痛,本渴而飲水嘔者,柴 胡不中與也;及但欲嘔,胸中痛,微溏者,亦非柴胡證,此等又當細 為詳辨者也。

※辨少陽病脈證并治-條文 6

傷寒三日,少陽脈小者,欲已也。

〔註〕:

傷寒該中風而言也。其邪三日,少陽受之。脈若大者,為邪盛欲傳,

今脈小,為邪衰,欲自已也。

(3)

〔集註〕:

程應旄曰:脈小則陽得陰以和,是邪盡退而正來復矣。

張錫駒曰:三日乃少陽主氣之期,脈小則病退也。

※辨少陽病脈證并治-條文 7

傷寒四、五日,身熱惡風,頸項強,脅下滿,手足 溫而渴者,小柴胡湯主之。

〔註〕:

傷寒四、五日,邪在三陽之時。身熱惡風,太陽證也;頸項強,太陽 陽明證也;脅下滿,手足溫而渴,陽明少陽證也。此為三陽合病之始,

固當權其孰緩孰急,以施其治。然其人脅下滿,手足溫而渴,是已露去 表入裏,歸併少陽之機,故獨從少陽以為治也。主以小柴胡湯者,和解 其表裏也。此三陽合病,不必悉具柴胡證,而當用柴胡之一法也。

〔集註〕:

方有執曰:三陽俱見病,而獨從少陽小胡柴以為治者,太陽、陽明之 邪微,少陽近裏而裏證見,故從少陽一於和而三善備也。

喻昌曰:本當從三陽合併病之例而用表法,但手足溫而加渴,是外 邪逼湊於少陽,向裏之機已著,更用辛甘發散,則重增其熱而大耗其 津矣。故從小柴胡之和法,使陽邪罷而陰津不傷,一舉而兩得也。小胡 柴湯當從加減法,不嘔而渴者,去半夏加括蔞根為是。

張志聰曰:手足溫者,手足不冷也。非病人自覺其溫,乃診者按之而 得也,不然何以既曰身熱,而復云手足溫耶?

汪琥曰:此條係三陽經齊病,而少陽之邪居多也。太陽傷寒已至四、

五日之時,不曰發熱惡風,祇曰身熱者,此太陽之邪漸衰也。其兼陽明 證,不曰鼻乾、不得臥,而祇曰頸項強者,此陽明之邪,亦將衰也。惟 脅下滿,為少陽專證,況兼手足溫而又渴,此為邪傳裏之機已著也。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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