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座鐘點費支給標準及說明
一﹒學校辦理研習會,座談會或辦理訓練進修,其實際擔任授課人員,按表格所列標 準支給。
區分 支給數額 備註
國外聘請 二千四百元 一﹒單位:新台幣元 專家學者 一千六百元 /節。
與主辦或訓練機關 二﹒授課時間每節為 學校有隸屬關係之 五十分鐘,其連 外聘 國內聘請
機關學校人員
一千二百元
續上課二節者為 九十分鐘,未滿 者減半支給。
授課時數 內聘
主辦或訓練機關學校人員 八百元
按同一課程講座鐘 講座助理 協助教學並實際授課人員
點費二分之一支給
二﹒辦理參加訓練進修人員之甄試、分班測驗、學科測驗之外聘主試或面試人員之鐘 點費按授課講座標準支給,實際執行監場及工作人員之鐘點費得按講座助理標準 支給。
三﹒外聘講座視實際需要核實支給往返交通費。但已使用學校公務車或致送車票、機 票者,不得再支給。
四﹒專題演講費之支給,屬「特殊演講」者,應簽案並經校長或副校長同意後使得辦 理。
五﹒以上標準參考「軍公教人員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及本校實際狀況訂定。
會計室 95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