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法定傳染病隔離治療建議單

N/A
N/A
Protected

Academic year: 2022

Share "「法定傳染病隔離治療建議單"

Copied!
1
0
0

加載中.... (立即查看全文)

全文

(1)

法定傳染病病患隔離治療及重新鑑定隔離治療之作業流程

醫療院所發現法定傳染病病患或疑似病患

第四類及第五類傳染病 第二類傳染病及第三類傳染病 第一類傳染病

(結核病隔離規定詳如備註2)

移送隔離治療 由醫院填寫

「法定傳染病隔離治療建議單

」,並經地方主管機關認定

是否住院隔離 是 是否為指定隔離治療機構 否

地方主管機關填寫「隔離治療通知 書」,以密件送達病患或其家屬後,轉 院至指定隔離治療機構或由地方主管機 關臨時指定隔離治療機構,並副知指定 隔離治療機構。

一、移送至(臨時)指定隔離治療機構前,醫療費用 由中央健康保險署支付。

二、移送至(臨時)指定隔離治療機構後,費用由中 央主管機關支付(含本國健保身分、無健保身 分及外國人士),中央健康保險局代辦。

醫療費用由中央健康 保險署支付

地方主管機關填寫「隔離治療通知 書」,以密件送達病患或其家屬,並副 知指定隔離治療機構。

是 依中央主管機關之公告

經治療後認為無繼續實施隔離治療必要時,各級主 管機關應即解除其隔離治療之處置,由地方主管機 關填寫「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以密件送達病患 或其家屬,並副知指定隔離治療機構。

備註:

1.「法定傳染病隔離治療通知書」及「法定傳染病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由隔離治療機構所在地地方主管機關開 立,除送達病患或其家屬,並副知指定隔離治療機構、病患居住地地方主管機關及中央主管機關。病患隔離治療期 間,如須轉其他隔離治療機構,原隔離治療機構應通知當地地方主管機關,由當地地方主管機關協助轉院及通知接 受轉院之地方主管機關。

2.結核病病患之「法定傳染病隔離治療通知書」及「法定傳染病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由結核病病患管理單位所在 地之地方主管機關開立,除送達病患或其家屬,並副知指定隔離治療機構、隔離治療機構所在地地方主管機關及中 央主管機關。結核病病患隔離治療期間,如須轉其他隔離治療機構,原隔離治療機構應通知原作成「法定傳染病隔 離治療通知書」處分之地方主管機關,由該地方主關機關完成法定行政程序並協助轉院,及通知接受轉院所在地之 地方主管機關和原隔離機構所在地地方主管機關。

3.「法定傳染病隔離治療通知書」及「法定傳染病解除隔離治療通知書」之送達:如病患意識不清,則由其家屬代收

;如無家屬,則依行政程序法第85條不能送達者,送達人應製作記載該事由之報告書,提出於行政機關附卷,並繳 回應送達之文書;如拒收,則以公示送達。 2013/11/22

填寫重新鑑定隔離單 否

是否繼續隔離治療

隔離治療期間超過30日,地方主管機關 應至遲每隔30日另請2位以上專科醫師 重新鑑定有無繼續隔離治療之必要。

隔離治療是否超過30日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居 家 隔離/ 居 家 檢疫/ 加強自 主 健康管 理/ 自主 健康管理

所有搭車人員皆須繳交「防範 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健康聲明表」

醫療機構開具 60 日 內有效之病症暨失能 診斷證明書或當地主 管機關開具之身心障 礙證明。但符合重新 招募免經評估資格者

醫療機構開具 60 日 內有效之病症暨失能 診斷證明書或當地主 管機關開具之身心障 礙證明。但符合重新 招募免經評估資格者

醫療機構開具 60 日 內有效之病症暨失能 診斷證明書或當地主 管機關開具之身心障 礙證明。但符合重新 招募免經評估資格者

一、 醫療機構施行細胞治療技術,應依據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 器施行或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特管辦法)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

SE14297A 黃文豊 使用 Capecitabine 合併 JAK 1/2 抑制劑-Ruxolitinib 或安慰劑治 療對第一線化學治療無效或無法耐受第一線化學治療之晚期 或轉移性胰腺癌病人之隨機、雙盲的第三期試驗(JANUS 1

評估以 S-649266 或最佳現有療法進行治療罹患抗 Carbapenem 革蘭氏陰性菌感染的患者的臨床結果 (包括詴驗用藥 S-649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