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移民署委託輔仁大學辦理
內政部外籍配偶照顧輔導基金補助
「新住民母語教學人才培訓」招生簡章
為善用新住民及其子女語言優勢,促進社會多元文化發展,內政部及教育部共同推動
「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特別結合大專院校資源,匯聚優良外語教學方式,規劃實務導向 之新住民母語教學培訓課程,以提升有意願參與外語教育的新住民建立有效的教學專業知 能,鼓勵培育之新住民母語教學人才投入中小學新住民母語教學,厚植下一代公民的國際 發展潛力。
【報名資格】
一、新住民(係指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為未入籍或已入籍為本國國民之外國人、無國籍人、大 陸地區及香港或澳門居民)及新住民子女,熟諳或通曉越南語、印尼語、泰國語、柬埔寨 語、緬甸語、菲律賓語及馬來西亞語中之任一種語言,並願意投入教授該語言者。
二、外籍人士,熟諳或通曉越南語、印尼語、泰國語、柬埔寨語、緬甸語、菲律賓語及馬來西 亞語中之任一種語言,並願意投入教授該語言者,惟需符合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三、報名時須提供原生國籍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培訓對象】
一、初階培訓課程
1.熟諳或通曉越南語、印尼語、泰國語、柬埔寨語、緬甸語、菲律賓語及馬來西亞語其中之 任一種語言之新住民及其子女。
2.熟諳或通曉越南語、印尼語、泰國語、柬埔寨語、緬甸語、菲律賓語及馬來西亞語其中之 任一種語言之外籍人士,惟需符合就業服務法相關規定。
二、進階培訓課程(報名時需檢附符合下列資格之證明文件)
1.通過本署辦理之「新住民母語教學人才培訓」取得結業證書者
2.參加各縣(市)政府曾辦理「新住民母語教學人才培訓」取得結業證書者 3.曾於國中(小)擔任新住民母語教學師資者
4.曾於大專院校或高中(職)擔任新住民母語教學師資者
【培訓場次、日期及地點】
於104 年 6 月 26 日起公告培訓場次、日期及地點於內政部移民署網站、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 專屬網站、高級中學第二外語教育學科中心網站,網址:
一、內政部移民署網站「最新消息」專區:http://www.immigration.gov.tw/
二、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專屬網站「母語傳承與多元文化交流」專區:
http://www.immigration.gov.tw/mp.asp?mp=TP
三、高級中學第二外語教育學科中心網站「最新消息」專區:
http://www.2ndflcenter.tw/main.asp。
【報名方式】
一、104 年 6 月 26 日各相關網站公告正式招生簡章,報名自即日起至 104 年 8 月 01 日截止 郵寄報名表至輔仁大學高中第二外語教育學科中心(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恕不受 理),郵寄地址:【24299 新莊郵局第 1-140 號信箱】(請註明「新住民母語教學人才培 訓報名」)。
二、郵寄報名表時請附上二張相同的2 吋脫帽照片,照片背面請註明中/英文姓名及聯絡電 話,一張完整黏貼,另一張浮貼即可(結業證書用)。
三、報名進階課程者須隨報名表繳交「培訓對象」欄所列之1 至 4 類資格之證明文件影本(見
「培訓對象」欄)。
四、報名表上各項資料填寫不完整者恕不受理。
五、報名人數:每場次以30 人計,依報名先後順序決定入選名單。
六、辦理進階課程縣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新竹市及花蓮縣 等計8 個直轄市、縣(市)。
辦理初階課程縣市:澎湖縣、花蓮縣、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苗栗縣、臺中市、
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市、高雄市、臺南市及屏東縣等15 個縣(市)。
請學員依其資格及其所在地挑選適合之場次。
七、入選名單:於各場次開課前一週公告於以下網站,另以手機簡訊通知錄取學員:
1.內政部移民署網站「最新消息」專區:http://www.immigration.gov.tw/
2.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專屬網站「母語傳承與多元文化交流」專區:
http://www.immigration.gov.tw/mp.asp?mp=TP
3.高級中學第二外語教育學科中心網站「最新消息」專區:
http://www.2ndflcenter.tw/main.asp。
八、報名諮詢專線:(02)29052573,聯絡人:陳小姐,LINE ID:0909309695。
九、報名表:(參見附件)
【課程暨考試內容及時間分配】
初階培訓課程表
時間 課程內容
第一天 08:40~09:00 報到
09:00~09:10 開幕式
09:10~10:50(二課時) 移民輔導簡介(含全國新住民火炬計畫)及母/外語專業人員 服務倫理
10:50~11:00 休息
11:00~12:30(二課時) 新住民母語教材及多元文化繪本介紹
初階培訓課程表
時間 課程內容
12:30~13:10 午餐
13:10~14:40(二課時) 教材分析與補充教材製作(一)
14:40~14:50 休息
14:50~16:20(二課時) 教材分析與補充教材製作(二)
第二天
09:00~10:30(二課時) 教材分析與補充教材製作(三)
10:30~10:40 休息
10:40~12:10(二課時)
教學設計及教案製作指導(一)
(1)教學內容
(2)教學活動及教學方式 (3)教學技巧及課堂經營 12:10~12:50 午餐
12:50~14:20(二課時)
教學設計及教案製作指導(二)
(1)教學內容
(2)教學活動及教學方式 (3)教學技巧及課堂經營 14:20~14:30 休息
14:30~16:00(二課時)
教學設計及教案製作指導(三)
(1)教學內容
(2)教學活動及教學方式 (3)教學技巧及課堂經營
第三天
09:00~10:30(二課時)
教學設計及教案製作指導(四)
(1)教學內容
(2)教學活動及教學方式 (3)教學技巧及課堂經營 10:30~10:40 休息
10:40~12:10(二課時) 教學演示與講評(一)
(1)教學內容
初階培訓課程表
時間 課程內容
(2)教學活動及教學方式 (3)教學技巧及課堂經營 12:10~13:00 午餐
13:00~14:30(二課時)
教學演示與講評(二)
(1)教學內容
(2)教學活動及教學方式 (3)教學技巧及課堂經營 14:30~14:40 休息
14:40~16:10(二課時)
教學演示與講評(三)
(1)教學內容
(2)教學活動及教學方式 (3)教學技巧及課堂經營
第四天
09:00~10:30(二課時)
教學演示與講評(四)
(1)教學內容
(2)教學活動及教學方式 (3)教學技巧及課堂經營 10:30~10:40 休息
10:40~12:10(二課時)
教學演示與講評(五)
(1)教學內容
(2)教學活動及教學方式 (3)教學技巧及課堂經營 12:10~13:00 午餐
13:00~13:50 筆試:教案設計 13:50~14:00 休息
14:00~14:50 口試:教學演示
課時計算依據:【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行政院九十六 年六月五日院授人考字第 0960062213 號函修正)第六點:「時數之計算以小時為單位者,
滿五十分鐘得以一小時計算,連續學習九十分鐘得以二小時計算編排課表。」
進階培訓課程表
時間 課程內容
第一天 08:40~09:00 報到
09:00~09:10 開幕式
09:10~10:50(二課時) 新住民母語課程規劃的參數:講解與討論(一)
10:50~11:00 休息
11:00~12:30(二課時) 新住民母語課程規劃的參數:講解與討論(二)
12:30~13:10 午餐
13:10~14:40(二課時) 語言特徵與新住民母語教學:講解與討論(一)
14:40~14:50 休息
14:50~16:20(二課時) 語言特徵與新住民母語教學:講解與討論(二)
第二天
09:00~10:30(二課時) 新住民母語教材分析入門 10:30~10:40 休息
10:40~12:10(二課時) 新住民母語教材分析實作指導 12:10~12:50 午餐
12:50~14:20(二課時) 新住民母語教材分析及補充性教材製作:實作指導(一)
14:20~14:30 休息
14:30~16:00(二課時) 新住民母語教材分析及補充性教材製作:實作指導(二)
第三天
09:00~10:30(二課時) 新住民母語教學中的文化教學:非語言語(語言附加成份 語、手勢語、表情語、體態語、空間語、物件語)入門 10:30~10:40 休息
10:40~12:10(二課時) 新住民母語教學中的文化教學:非語言語教學實作指導 12:10~12:50 午餐
12:50~14:20(二課時) 新住民母語教學中的文化教學:言語互動行為規範入門 14:20~14:30 休息
14:30~16:00(二課時) 新住民母語教學中的文化教學:言語互動行為規範教學 實作指導
第四天
09:00~10:30(二課時) 新住民母語教學中的文化教學:國情及日常文化教學的融 入
10:30~10:40 休息
10:40~12:10(二課時) 新住民母語課程的進程設計:前 5 週 10 小時課程的規劃 12:10~12:50 午餐
進階培訓課程表
時間 課程內容
第五天 09:00~10:30 筆試
10:30~10:40 休息
10:40~12:10 口試:教學演示
課時計算依據:【行政院及所屬機關學校推動公務人員終身學習實施要點】(行政院九十六 年六月五日院授人考字第 0960062213 號函修正)第六點:「時數之計算以小時為單位者,
滿五十分鐘得以一小時計算,連續學習九十分鐘得以二小時計算編排課表。」
內政部移民署委託輔仁大學辦理
「新住民母語教學人才培訓計畫」報名表
報名語別 □越南語 □印尼語 □泰國語 □柬埔寨語 □緬甸語
□菲律賓語 □馬來西亞語 浮貼線
姓名 性別 □男□女
1.黏貼一張 2 吋脫帽照 片,另浮貼一張相
片(結業證書用)。
2.兩張照片須相同,
照片背面請註明姓 名。
英文姓名 (需與護照相同)
身分證/護照/居 留證號碼
出生
日期 19___年 月 日
學歷 □國小□國中□高中/職□大專院校□碩士□博士
職業 □學生□家管□就業(服務單位: )□其他:
報名參加縣/市
□新北市 □臺北市 □臺中市 □臺南市 □高雄市 □桃園市 □苗栗縣 □南投縣
□花蓮縣 □新竹市 □新竹縣 □彰化縣 □雲林縣 □屏東縣 □嘉義縣市
□澎湖縣
報名班別 □初階班 □進階班
報名進階班者 簡附證明文件
□通過本署辦理之「新住民母語教學人才培訓」取得結業證書者 □參加各縣(市) 政府曾辦理「新住民母語教學人才培訓」取得結業證書者 □曾於國中(小)擔任新 住民母語教學師資者 □曾於大專院校或高中(職)擔任新住民母語教學師資者 (請將您獲得之證明文件全數檢附。)
聯絡電話 服務單位電話:(0 )
住家電話:(0 ) 行動電話 09 聯絡地址 □□□□□(寄送證書地址)
用餐狀況 □葷食 □素食
[證件影本需與報名表中提供之身分證/護照/居留證號碼相同]
證件影本正面黏貼處 (身分證/護照/居留證)
證件影本背面黏貼處 (身分證/護照/居留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