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
薦送教師參加國中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相關說明
壹、 開設班別及薦送對象資格如下:
班別 參加對象資格
國中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 學分班(台師大 1 個班、文化
大學 7 個班)
國民中學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並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現職 合格專任教師為參加對象,並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 國教署確認逐年提升所屬國民中學專長授課比率而薦送者。
貳、 薦送說明(每位教師限薦送一個學校一個班,請勿重複薦送):
一、 依薦送名額,薦送教師予台師大及文化大學:請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 府及國教署(以下簡稱各局處、署),就所轄學校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依規劃之 薦送名額(如附件 2-1,p.3),薦送符合資格且能配合開班時間上課之教師名單(含 正備取並請排序,格式如附件 2-2,p.7)予台師大及文化大學,後續由台師大及 文化大學通知教師報名。
二、 跨區薦送或前未提報需求之局(處、署)之薦送教師:各局(處、署)以薦送教師至 該區負責開班之師培大學為原則。考量特殊狀況,如教師有至文化大學其他班之 進修需求,各局(處、署)可協助薦送。又前未提報需求之局(處、署),教師如欲 進修亦可薦送。惟上開所薦送之教師為該校之備取,序位如下第參點(四)。
三、 另各局處、署排序部分,請依所轄學校師資結構確實掌握教師人數,建議以相同 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優先,現職合格專任之非專長授課教師次之。並兼顧下列原 則:參酌所屬學校專長授課情形、近年內無法聘足專任教師之領域、兼顧區域、
班級數等均衡性如小班小校,所屬國民中學於該領域學科非專長授課節數累計達 二十節者為優先等。又兼顧教師年齡與進修後能回饋服務年限之合理性:如將屆 退休或近年有介聘異動之教師則不予推薦等,予以排序。
參、 師培大學通知教師報名順序:師培大學依據各局(處、署)薦送之教師名單,依序通 知教師檢送相關資料報名並於該校網站公告最後確認參加教師名單,其順序如下:
(一)第一階段:提報需求之各局(處、署)依薦送名額薦送之正取教師。
(二)第二階段:提報需求之各局(處、署)依薦送名額薦送之備取教師(各局處、署 正取缺額由該單位薦送之備取教師名單,依序遞補)。
(三)第三階段:各區仍有餘額,則依各局(處、署)尚有之備取名額,依比率分配。
(四)第四階段:正備取後仍有餘額,可受理跨區薦送之教師或前未提報需求之局(處、
署)之薦送教師,其優先順序為:1.花東離島地區教師2.15 班以下小班小校 或學校班級數較少致無法聘任專任教師者3.目前校內無領有該領域科目教 師證書之學校教師4.能配合開班學校時間上課。如最後無法區分教師報名優 先順序,則授權由師培大學可採抽籤或其他方式決定。
1
(五)第五階段:如尚有名額,由師培大學自行招收符合參加對象資格之教師。
肆、服務義務:
一、 參加教師需繳交保證金 1 萬元,並簽立切結書(如附件 2-3,p.9),後續由師培大 學造冊送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以利後續追蹤其授課情形。
二、 持中等學校特殊教育階段合格教師證書報名者,於修畢本班課程學分後,五年內不 得逕行主張轉任中等學校普通科教師,違反者或事後發現者應全額繳還學分費。
三、 進修教師於修畢第二專長學分班課程且取得該類科教師證書後,應配合學校依教師 專長排配授課,及配合開班之師培大學填寫後續追蹤資料,違反規定者,應全額繳 還學分費;另請各局(處、署)協助進修教師依專長排配授課並追蹤其授課情形。
伍、其他:依據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作業要點,為顧及花 東與離島地區教師進修權益,依實際進修情形及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等規定,補助 進修期間所需交通費與住宿費,由進修之師培大學依參與情形另案向教育部申請補 助。
2
附件2-1
該區負責開班學 校
開班地點(學分 數)
招生 人數
台師大108年寒假開班,
薦送正取名額
台師大108年寒假開班,薦送
最低(至少)備取名額 開班時間 上課時段 學校聯絡人資訊
苗栗縣 21 1 20
台中市 48 25 23
南投縣 9 1 8
彰化縣 39 3 36
雲林縣 10 1 9
嘉義縣 41 3 38
嘉義市 3 0 3
台南市 49 3 46
國教署(臺南市) 11 1 10
高雄市 109 8 101
國教署(高雄市) 3 0 3
屏東縣 59 4 55
合計 402 50 352
1.台師大-國中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健康教育主修專長(台中班)薦送名額
主管機關提報需求 人數
葉美呂小姐 02-77345812 [email protected]
說明:協助免費提供場地之縣市政府,優先獲配招生人數之一半名額,餘名額依需求及招生人數比例分配。
臺中市烏日區烏 日國民小學 (臺 中市烏日區中山 路二段196號)
(38學分) 國立臺灣師範大
學 50 108.2~112.2
寒假、暑假(第一 階段自107學年度
寒假開課)
3
該區負責開 班學校
開班地點(學分 數)
招生 人數
主管機關前(4月)已薦 送正取名額
文化108年寒假開班,薦送 正取名額
主管機關前(4月)已 薦送備取名額
文化108年寒假開班,薦送
最低(至少)備取名額 開班時間 上課時段 學校聯絡人資訊
臺北市 38 12 6 16 6
新北市 73 24 11 26 12
桃園市 45 14 7 16 8
新竹縣 12 4 2 4 2
基隆市 6 2 1 2 1
宜蘭縣 9 3 1 4 1
花蓮縣 5 2 0 2 1
新竹市 13 4 2 5 2
合計 201 65 30 75 33
該區負責開 班學校
開班地點(學分 數)
招生 人數
文化108年寒假開班,
薦送正取名額
文化108年寒假開班,薦送
最低(至少)備取名額 開班時間 上課時段 學校聯絡人
資訊
苗栗縣 31 6 25
台中市 38 7 31
南投縣 5 1 4
彰化縣 34 15 19
雲林縣 7 1 6
合計 115 30 85
108.1~109.7 寒假、暑假
說明:協助免費提供場地之縣市政府,優先獲配招生人數之一半名額,餘名額依需求及招生人數比例分配。
2.文化大學-國中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表演藝術主修專長薦送名額 主管機關提報需求
人數
文化大學推廣 部臺北班(38
學分)
文化大學 108.1~109.7 寒假、暑假
文化大學周佳穎小姐 02-2700-5858#8163 [email protected] 30
邱平小姐 02-2700- 5858#8258 [email protected]
u.edu.tw 主管機關提報需求
人數
文化大學 彰化
(38學分) 30
4
該區負責開 班學校
開班地點(學 分數)
招生 人數
主管機關前(4月)已薦 送正取名額
文化108年寒假開班,薦送正 取名額
主管機關前(4月)已薦 送備取名額
文化108年寒假開班,薦送
最低(至少)備取名額 開班時間 上課時段 學校聯絡人資訊
台北市 59 8 7 22 22
基隆市 22 3 3 8 8
宜蘭縣 14 2 1 6 5
新北市 94 17 7 35 35
桃園市 122 15 15 47 45
新竹市 18 3 2 7 6
新竹縣 15 2 2 6 5
花蓮縣 6 0 1 0 5
金門縣 3 0 1 0 2
連江縣 1 0 1 0 0
合計 354 50 40 131 133
該區負責開 班學校
開班地點(學 分數)
招生 人數
文化108年寒假開班,
薦送正取名額
文化108年寒假開班,薦送最
低(至少)備取名額 開班時間 上課時段
苗栗縣 89 15 74
台中市 144 24 120
南投縣 9 1 8
合計 242 40 202
彰化縣 68 32 36
雲林縣 17 8 9
合計 85 40 45
3.文化大學-國中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家政主修專長薦送名額
文化周佳穎小姐 02-2700-5858#8163 [email protected] 寒假、暑假
108.1~109.7 主管機關提報需求人數
文化大學推 廣部臺北班
(34學分)
文化大學 40
主管機關提報需求人數 學校聯絡人資訊
文化大學 台中
(34學分) 40
108.1~109.7 寒假、暑假
邱平小姐 02-2700-5858#8258 [email protected]
文化大學 彰化
(34學分) 40
5
該區負責 開班學校
開班地點(學分 數)
招生 人數
主管機關前(4月)已 薦送正取名額
文化108年寒假開班,薦送 正取名額
文化108年寒假開班,薦送
最低(至少)備取名額 開班時間 上課時段 學校聯絡人資訊
台北市 60 48 12
新北市 85 68 17
基隆市 5 4 1
桃園市 40 32 8
花蓮縣 3 2 1
金門縣 1 1 0
合計 194 155 39
該區負責 開班學校
開班地點(學分 數)
招生 人數
文化108年寒假開班
,薦送正取名額
文化108年寒假開班,薦送
最低(至少)備取名額 開班時間 上課時段 學校聯絡人資訊
彰化縣 35 27 8
雲林縣 10 8 2
南投縣 7 5 2
合計 52 40 12
108.1~109.7 寒假、暑假
邱平小姐 02-2700-5858#8258 [email protected] 4.文化大學-國中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主修專長薦送名額
文化大學 因招生名額未滿,請主管
機關鼓勵教師參加進修,
提報備取名單
108.1~109.7 寒假、暑假
文化周佳穎小姐 02-2700-5858#8163 [email protected] 主管機關提報需求人數
文化大學推廣部 臺北班(34學分) 40
主管機關提報需求人數
文化大學 彰化(34學分) 40
6
附件 2-2
薦送國中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薦送表
機關名稱:
該區負責開班之師培大學:_______
科別:(請擇一勾選,分別薦送予開班之師培大學)
1.□台師大-國中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健康教育主修專長(台中班)
2.□文化大學-國中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表演藝術主修專長(文化大學推廣部臺北班) 2-1.□文化大學-國中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表演藝術主修專長(彰化班)
3. □文化大學-國中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家政主修專長(文化大學推廣部臺北班) 3-1.□文化大學-國中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家政主修專長(臺中班)
3-2.□文化大學-國中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家政主修專長(彰化班)
4. □文化大學-國中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主修專長(文化大學推廣部臺北班) 4-1.□文化大學-國中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主修專長(彰化班)
1.正取:應送______名,實際薦送共_____名
薦送
排序 正取薦送教師名單 資格檢核欄 服務學校承辦人及
聯絡方式
1
服務學校:
姓名:
Tel: 手機:
email:
□符合參加對象資 格
姓名:
職稱:
Tel:
email:
2
服務學校:
姓名:
Tel: 手機:
email:
□符合參加對象資 格
姓名:
職稱:
Tel:
email:
3
服務學校:
姓名:
Tel: 手機:
email:
□符合參加對象資 格
姓名:
職稱:
Tel:
email:
2.備取:應送______名,實際薦送共_____名
薦送
排序 備取薦送教師名單 資格檢核欄 服務學校承辦人及
聯絡方式
1
服務學校:
姓名:
Tel: 手機:
email:
□符合參加對象資 格
姓名:
職稱:
Tel:
email:
2
服務學校:
姓名:
Tel: 手機:
email:
□符合參加對象資 格
姓名:
職稱:
Tel:
email:
3
服務學校:
姓名:
Tel: 手機:
email:
□符合參加對象資 格
姓名:
職稱:
Tel:
email:
7
3.跨區薦送或前未提報需求薦送之教師:
薦送
排序 薦送教師名單 服務學校承辦人及聯
絡方式 請勾選(可複選)
1
服務學校:
姓名:
Tel:
手機:
email:
□符合參加對象資格
姓名:
職稱:
Tel:
email:
□花東離島地區教師
□15 班以下小班小校或學校班 級數較少致無法聘任專任教 師者
□目前校內無領有該領域科目 教師證書之學校教師
□能配合開班學校時間上課
2
服務學校:
姓名:
Tel:
手機:
email:
□符合參加對象資格
姓名:
職稱:
Tel:
email:
□花東離島地區教師
□15 班以下小班小校或學校班 級數較少致無法聘任專任教 師者
□目前校內無領有該領域科目 教師證書之學校教師
□能配合開班學校時間上課
3
服務學校:
姓名:
Tel:
手機:
email:
□符合參加對象資格
姓名:
職稱:
Tel:
email:
□花東離島地區教師
□15 班以下小班小校或學校班 級數較少致無法聘任專任教 師者
□目前校內無領有該領域科目 教師證書之學校教師
□能配合開班學校時間上課
局、處、署承辦人姓名:
承辦人聯絡電話: 承辦人 email:
單位主管(請核章): 教育局(處)長(請核章):
8
附件 2-3
國中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切結書
甲聯(存進修學校)
乙聯(存薦送縣市政府或署留存)
本人 參加教育部辦理之【國中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
以下簡稱本班)進修課程,本人充分瞭解教育部為提升教師教學之專業知 能、促進有效教學成效之旨意,茲願切實遵守下列各條約定:
一、進修期限:自民國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二、進修班名: 。
三、進修之師培大學: 。 四、進修學分:計______學分。
五、研習進修期間,願恪守本班所訂學分數及階段別全程參訓,並依進修學 校規定之出勤考核及評分標準,完成本班各階段之進修。
六、本班學員需於本班報到時向進修學校繳交全期保證金新臺幣 10,000元,
保證金於課程修畢後無息退還。
七、進修學員需為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推薦之國中現職合格專任教師,如期 間未任教、留職停薪、育嬰或侍親假等,則不予補助;進修期間如未能 如期完成全部課程,則保證金不予退還。
八、持中等學校特殊教育階段合格教師證書報名者,於修畢本班課程學分後
,五年內不得逕行主張轉任中等學校普通科教師。
九、進修教師於修畢本專案學分班課程且取得另一類科教師證書後,應配合 學校依教師專長排配授課並配合開班學校填寫後續追蹤資料。
十、本專案學分費定為一學分新臺幣2,000元計;違反第八條與第九條者,應 全額繳還學分費。花東與離島地區補助之交通費及住宿費亦應繳還補助 金額。
十一、本人同意上開規範,絕無異議。
此 致 教育部
○○○○○○大學
立切結書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詳細戶籍地址: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