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薦送教師參加國中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相關說明 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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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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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件 2

薦送教師參加國中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相關說明

壹、 開設班別及薦送對象資格如下:

班別 參加對象資格

國中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 學分班(台師大 1 個班、文化

大學 7 個班)

國民中學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並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現職 合格專任教師為參加對象,並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 國教署確認逐年提升所屬國民中學專長授課比率而薦送者。

貳、 薦送說明(每位教師限薦送一個學校一個班,請勿重複薦送):

一、 依薦送名額,薦送教師予台師大及文化大學:請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 府及國教署(以下簡稱各局處、署),就所轄學校師資結構及學校規模,依規劃之 薦送名額(如附件 2-1,p.3),薦送符合資格且能配合開班時間上課之教師名單(含 正備取並請排序,格式如附件 2-2,p.7)予台師大及文化大學,後續由台師大及 文化大學通知教師報名。

二、 跨區薦送或前未提報需求之局(處、署)之薦送教師:各局(處、署)以薦送教師至 該區負責開班之師培大學為原則。考量特殊狀況,如教師有至文化大學其他班之 進修需求,各局(處、署)可協助薦送。又前未提報需求之局(處、署),教師如欲 進修亦可薦送。惟上開所薦送之教師為該校之備取,序位如下第參點(四)。

三、 另各局處、署排序部分,請依所轄學校師資結構確實掌握教師人數,建議以相同 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優先,現職合格專任之非專長授課教師次之。並兼顧下列原 則:參酌所屬學校專長授課情形、近年內無法聘足專任教師之領域、兼顧區域、

班級數等均衡性如小班小校,所屬國民中學於該領域學科非專長授課節數累計達 二十節者為優先等。又兼顧教師年齡與進修後能回饋服務年限之合理性:如將屆 退休或近年有介聘異動之教師則不予推薦等,予以排序。

參、 師培大學通知教師報名順序:師培大學依據各局(處、署)薦送之教師名單,依序通 知教師檢送相關資料報名並於該校網站公告最後確認參加教師名單,其順序如下:

(一)第一階段:提報需求之各局(處、署)依薦送名額薦送之正取教師。

(二)第二階段:提報需求之各局(處、署)依薦送名額薦送之備取教師(各局處、署 正取缺額由該單位薦送之備取教師名單,依序遞補)。

(三)第三階段:各區仍有餘額,則依各局(處、署)尚有之備取名額,依比率分配。

(四)第四階段:正備取後仍有餘額,可受理跨區薦送之教師或前未提報需求之局(處、

署)之薦送教師,其優先順序為:1.花東離島地區教師2.15 班以下小班小校 或學校班級數較少致無法聘任專任教師者3.目前校內無領有該領域科目教 師證書之學校教師4.能配合開班學校時間上課。如最後無法區分教師報名優 先順序,則授權由師培大學可採抽籤或其他方式決定。

1

(2)

(五)第五階段:如尚有名額,由師培大學自行招收符合參加對象資格之教師。

肆、服務義務:

一、 參加教師需繳交保證金 1 萬元,並簽立切結書(如附件 2-3,p.9),後續由師培大 學造冊送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以利後續追蹤其授課情形。

二、 持中等學校特殊教育階段合格教師證書報名者,於修畢本班課程學分後,五年內不 得逕行主張轉任中等學校普通科教師,違反者或事後發現者應全額繳還學分費。

三、 進修教師於修畢第二專長學分班課程且取得該類科教師證書後,應配合學校依教師 專長排配授課,及配合開班之師培大學填寫後續追蹤資料,違反規定者,應全額繳 還學分費;另請各局(處、署)協助進修教師依專長排配授課並追蹤其授課情形。

伍、其他:依據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作業要點,為顧及花 東與離島地區教師進修權益,依實際進修情形及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等規定,補助 進修期間所需交通費與住宿費,由進修之師培大學依參與情形另案向教育部申請補 助。

2

(3)

附件2-1

該區負責開班學

開班地點(學分 數)

招生 人數

台師大108年寒假開班,

薦送正取名額

台師大108年寒假開班,薦送

最低(至少)備取名額 開班時間 上課時段 學校聯絡人資訊

苗栗縣 21 1 20

台中市 48 25 23

南投縣 9 1 8

彰化縣 39 3 36

雲林縣 10 1 9

嘉義縣 41 3 38

嘉義市 3 0 3

台南市 49 3 46

國教署(臺南市) 11 1 10

高雄市 109 8 101

國教署(高雄市) 3 0 3

屏東縣 59 4 55

合計 402 50 352

1.台師大-國中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健康教育主修專長(台中班)薦送名額

主管機關提報需求 人數

葉美呂小姐 02-77345812 [email protected]

說明:協助免費提供場地之縣市政府,優先獲配招生人數之一半名額,餘名額依需求及招生人數比例分配。

臺中市烏日區烏 日國民小學 (臺 中市烏日區中山 路二段196號)

(38學分) 國立臺灣師範大

50 108.2~112.2

寒假、暑假(第一 階段自107學年度

寒假開課)

3

(4)

該區負責開 班學校

開班地點(學分 數)

招生 人數

主管機關前(4月)已薦 送正取名額

文化108年寒假開班,薦送 正取名額

主管機關前(4月)已 薦送備取名額

文化108年寒假開班,薦送

最低(至少)備取名額 開班時間 上課時段 學校聯絡人資訊

臺北市 38 12 6 16 6

新北市 73 24 11 26 12

桃園市 45 14 7 16 8

新竹縣 12 4 2 4 2

基隆市 6 2 1 2 1

宜蘭縣 9 3 1 4 1

花蓮縣 5 2 0 2 1

新竹市 13 4 2 5 2

合計 201 65 30 75 33

該區負責開 班學校

開班地點(學分 數)

招生 人數

文化108年寒假開班,

薦送正取名額

文化108年寒假開班,薦送

最低(至少)備取名額 開班時間 上課時段 學校聯絡人

資訊

苗栗縣 31 6 25

台中市 38 7 31

南投縣 5 1 4

彰化縣 34 15 19

雲林縣 7 1 6

合計 115 30 85

108.1~109.7 寒假、暑假

說明:協助免費提供場地之縣市政府,優先獲配招生人數之一半名額,餘名額依需求及招生人數比例分配。

2.文化大學-國中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表演藝術主修專長薦送名額 主管機關提報需求

人數

文化大學推廣 部臺北班(38

學分)

文化大學 108.1~109.7 寒假、暑假

文化大學周佳穎小姐 02-2700-5858#8163 [email protected] 30

邱平小姐 02-2700- 5858#8258 [email protected]

u.edu.tw 主管機關提報需求

人數

文化大學 彰化

(38學分) 30

4

(5)

該區負責開 班學校

開班地點(學 分數)

招生 人數

主管機關前(4月)已薦 送正取名額

文化108年寒假開班,薦送正 取名額

主管機關前(4月)已薦 送備取名額

文化108年寒假開班,薦送

最低(至少)備取名額 開班時間 上課時段 學校聯絡人資訊

台北市 59 8 7 22 22

基隆市 22 3 3 8 8

宜蘭縣 14 2 1 6 5

新北市 94 17 7 35 35

桃園市 122 15 15 47 45

新竹市 18 3 2 7 6

新竹縣 15 2 2 6 5

花蓮縣 6 0 1 0 5

金門縣 3 0 1 0 2

連江縣 1 0 1 0 0

合計 354 50 40 131 133

該區負責開 班學校

開班地點(學 分數)

招生 人數

文化108年寒假開班,

薦送正取名額

文化108年寒假開班,薦送最

低(至少)備取名額 開班時間 上課時段

苗栗縣 89 15 74

台中市 144 24 120

南投縣 9 1 8

合計 242 40 202

彰化縣 68 32 36

雲林縣 17 8 9

合計 85 40 45

3.文化大學-國中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家政主修專長薦送名額

文化周佳穎小姐 02-2700-5858#8163 [email protected] 寒假、暑假

108.1~109.7 主管機關提報需求人數

文化大學推 廣部臺北班

(34學分)

文化大學 40

主管機關提報需求人數 學校聯絡人資訊

文化大學 台中

(34學分) 40

108.1~109.7 寒假、暑假

邱平小姐 02-2700-5858#8258 [email protected]

文化大學 彰化

(34學分) 40

5

(6)

該區負責 開班學校

開班地點(學分 數)

招生 人數

主管機關前(4月)已 薦送正取名額

文化108年寒假開班,薦送 正取名額

文化108年寒假開班,薦送

最低(至少)備取名額 開班時間 上課時段 學校聯絡人資訊

台北市 60 48 12

新北市 85 68 17

基隆市 5 4 1

桃園市 40 32 8

花蓮縣 3 2 1

金門縣 1 1 0

合計 194 155 39

該區負責 開班學校

開班地點(學分 數)

招生 人數

文化108年寒假開班

,薦送正取名額

文化108年寒假開班,薦送

最低(至少)備取名額 開班時間 上課時段 學校聯絡人資訊

彰化縣 35 27 8

雲林縣 10 8 2

南投縣 7 5 2

合計 52 40 12

108.1~109.7 寒假、暑假

邱平小姐 02-2700-5858#8258 [email protected] 4.文化大學-國中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主修專長薦送名額

文化大學 因招生名額未滿,請主管

機關鼓勵教師參加進修,

提報備取名單

108.1~109.7 寒假、暑假

文化周佳穎小姐 02-2700-5858#8163 [email protected] 主管機關提報需求人數

文化大學推廣部 臺北班(34學分) 40

主管機關提報需求人數

文化大學 彰化(34學分) 40

6

(7)

附件 2-2

薦送國中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薦送表

機關名稱:

該區負責開班之師培大學:_______

科別:(請擇一勾選,分別薦送予開班之師培大學)

1.□台師大-國中健康與體育學習領域-健康教育主修專長(台中班)

2.□文化大學-國中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表演藝術主修專長(文化大學推廣部臺北班) 2-1.□文化大學-國中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表演藝術主修專長(彰化班)

3. □文化大學-國中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家政主修專長(文化大學推廣部臺北班) 3-1.□文化大學-國中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家政主修專長(臺中班)

3-2.□文化大學-國中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家政主修專長(彰化班)

4. □文化大學-國中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主修專長(文化大學推廣部臺北班) 4-1.□文化大學-國中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主修專長(彰化班)

1.正取:應送______名,實際薦送共_____名

薦送

排序 正取薦送教師名單 資格檢核欄 服務學校承辦人及

聯絡方式

1

服務學校:

姓名:

Tel: 手機:

email:

□符合參加對象資 格

姓名:

職稱:

Tel:

email:

2

服務學校:

姓名:

Tel: 手機:

email:

□符合參加對象資 格

姓名:

職稱:

Tel:

email:

3

服務學校:

姓名:

Tel: 手機:

email:

□符合參加對象資 格

姓名:

職稱:

Tel:

email:

2.備取:應送______名,實際薦送共_____名

薦送

排序 備取薦送教師名單 資格檢核欄 服務學校承辦人及

聯絡方式

1

服務學校:

姓名:

Tel: 手機:

email:

□符合參加對象資 格

姓名:

職稱:

Tel:

email:

2

服務學校:

姓名:

Tel: 手機:

email:

□符合參加對象資 格

姓名:

職稱:

Tel:

email:

3

服務學校:

姓名:

Tel: 手機:

email:

□符合參加對象資 格

姓名:

職稱:

Tel:

email:

7

(8)

3.跨區薦送或前未提報需求薦送之教師:

薦送

排序 薦送教師名單 服務學校承辦人及聯

絡方式 請勾選(可複選)

1

服務學校:

姓名:

Tel:

手機:

email:

□符合參加對象資格

姓名:

職稱:

Tel:

email:

□花東離島地區教師

□15 班以下小班小校或學校班 級數較少致無法聘任專任教 師者

□目前校內無領有該領域科目 教師證書之學校教師

□能配合開班學校時間上課

2

服務學校:

姓名:

Tel:

手機:

email:

□符合參加對象資格

姓名:

職稱:

Tel:

email:

□花東離島地區教師

□15 班以下小班小校或學校班 級數較少致無法聘任專任教 師者

□目前校內無領有該領域科目 教師證書之學校教師

□能配合開班學校時間上課

3

服務學校:

姓名:

Tel:

手機:

email:

□符合參加對象資格

姓名:

職稱:

Tel:

email:

□花東離島地區教師

□15 班以下小班小校或學校班 級數較少致無法聘任專任教 師者

□目前校內無領有該領域科目 教師證書之學校教師

□能配合開班學校時間上課

局、處、署承辦人姓名:

承辦人聯絡電話: 承辦人 email:

單位主管(請核章): 教育局(處)長(請核章):

8

(9)

附件 2-3

國中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切結書

甲聯(存進修學校)

乙聯(存薦送縣市政府或署留存)

本人 參加教育部辦理之【國中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

以下簡稱本班)進修課程,本人充分瞭解教育部為提升教師教學之專業知 能、促進有效教學成效之旨意,茲願切實遵守下列各條約定:

一、進修期限:自民國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止。

二、進修班名: 。

三、進修之師培大學: 。 四、進修學分:計______學分。

五、研習進修期間,願恪守本班所訂學分數及階段別全程參訓,並依進修學 校規定之出勤考核及評分標準,完成本班各階段之進修。

六、本班學員需於本班報到時向進修學校繳交全期保證金新臺幣 10,000元,

保證金於課程修畢後無息退還。

七、進修學員需為各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推薦之國中現職合格專任教師,如期 間未任教、留職停薪、育嬰或侍親假等,則不予補助;進修期間如未能 如期完成全部課程,則保證金不予退還。

八、持中等學校特殊教育階段合格教師證書報名者,於修畢本班課程學分後

,五年內不得逕行主張轉任中等學校普通科教師。

九、進修教師於修畢本專案學分班課程且取得另一類科教師證書後,應配合 學校依教師專長排配授課並配合開班學校填寫後續追蹤資料。

十、本專案學分費定為一學分新臺幣2,000元計;違反第八條與第九條者,應 全額繳還學分費。花東與離島地區補助之交通費及住宿費亦應繳還補助 金額。

十一、本人同意上開規範,絕無異議。

此 致 教育部

○○○○○○大學

立切結書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詳細戶籍地址: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9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請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推薦公、私立中小學校長參加,並以校長年資

附 附件二 件二 件二 件二、 、 、教師專業成長 、 教師專業成長 教師專業成長(海外研習營 教師專業成長 海外研習營 海外研習營 海外研習營)相關證明文件 相關證明文件

請持續配合本部 政策推動藝術教 育、師資供需評 估、辦理教育實習 及 教 師 進 修 工 作,建議針對提升 國民中學專長授 課比率教師進修 第二專長學分班 辦理部分,可後續 追蹤。.

2.預估缺額係依據教育部國民教育署補 助各地方政府 109 學年度推動國小合理 教師員額計畫辦理,俟臺中市政府教育

第二十六條之一 參加全國技能競賽青少年組之選手來源,為教育部

生活科技科 1 實缺代理教師 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核定聘期為準。 備取若干名 特殊教育國. 文科 1 實缺代理教師

學科 1 實缺代理教師 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核定聘期為準。 備取若干名 國文科 2 鐘點代課教師.

30 高雄市立國民中學兼行政職務教師減課標準表 國中教育科 31 高雄市國民中學教師及兼任行政職務人員每週授課節數編排要點 國中教育科 32 高雄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甄選暨介聘作業要點